113 外交特考三等 外交領事人員英文組一 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 考古題詳解
第 1 題2 分
關於我國憲法之權力分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權力分立下,立法、行政與司法機關的職權界線。判斷時要區分「行政機關不得行使司法權」與「司法機關只能審判」:行政法院雖處理行政爭訟,仍屬司法機關的一環;而法院依法也可能掌理審判以外的司法事項。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依憲法第 77 條,司法院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及公務員懲戒;第 82 條則規定法院組織以法律定之。
解題方法
先看各選項是否把機關權限說成絕對禁止,再以憲法明定的職權核對:
- 總統在憲法所定條件下,可以發布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
- 立法院制定特殊類型法律,不會只因適用對象少,就當然侵犯行政權。
- 行政法院屬於司法體系,不能由行政院設置,以免行政機關介入司法組織。
- 法院依法可掌理若干審判以外的司法事項,因此不能概括說法院只能處理審判及強制執行。
選項分析
第 2 題2 分
關於政府採購得標廠商員工逾百者應進用一定比例原住民,未進用者令繳代金之規定,依司法院解釋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司法院釋字第719號解釋對政府採購得標廠商進用原住民規定的合憲性判斷。依命題當年(民國113年)相關規定,得標廠商國內員工總人數逾100人者,應於履約期間進用一定比例原住民;未達標準者,須繳納就業代金。解釋認定,這項規定尚未違反平等原則或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的財產權及營業自由意旨也沒有不符。
司法院釋字第719號解釋並提醒,相關工作多屬短期或不具技術性,國家仍應積極促進原住民長期、穩定就業。這項提醒不等於宣告系爭規定違反比例原則。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指向釋字第719號,再分別對照解釋對基本權限制、企業規模差別待遇與整體合憲性的判斷。前三項描述的是解釋承認的規範效果;第(D)項則把解釋中的政策提醒,誤寫成違憲結論。
選項分析
- (A) 正確。 得標廠商須在履約期間進用一定比例原住民,會影響廠商的人力配置與用人選擇,因此限制營業自由。釋字第719號仍認為這項限制合於憲法意旨。
- (B) 正確。 未達進用標準須繳代金,直接減少廠商財產,構成對財產權的限制;
第 3 題2 分
依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民國95年5月30日修正公布並自同年7月1日施行之《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第3條第1項規定:「18歲以上之竊盜犯、贓物犯,有犯罪之習慣者,得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主要係侵害下列何項基本人權?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對「強制工作」的基本權定位。強制工作是國家命受處分人進入勞動場所,並限制其行動自由;即使處分名稱含有「工作」,其主要侵害仍是受處分人的人身自由。
依憲法第8條,人身自由受保障。釋字第812號指出,系爭強制工作規定違反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與憲法第8條保障人身自由的意旨不符。解題應著眼於「被強制收容、限制行動」的實質效果,而不是只看處分名稱。
本題法規年代以命題當年(民國113年)為準。釋字第812號已宣告相關強制工作規定違憲,並自解釋公布日起失效;《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其後亦已廢止。
解題方法
看到「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先判斷國家措施對人民造成的直接限制:受處分人須被置於特定場所,不能自由決定去留或行動,因此直接受限制的是人身自由。
再依釋字第812號確認解釋所指涉的憲法權利:該號解釋認定強制工作規定違反比例原則,侵害憲法第8條保障的人身自由。故選項中應選「人身自由」。
選項分析
第 4 題2 分
表現自由為實施民主政治最重要之基本人權,下列何項不屬其保障範圍?
核心觀念
本題考「言論自由保障的主體與範圍」。依《憲法》第 11 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自由;言論自由保障個人表達意見、傳播資訊及參與公共討論,也涵蓋團體與法人在其性質所及範圍內的表意活動。
判斷關鍵是:表意者是否為得主張基本權的人民或私人團體,還是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的機關。政府機關發布政策資訊,屬於國家機關的公務活動,並非人民對國家主張的基本權利。
法規基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四個選項的表意者,再判斷其活動是否屬於人民或私人主體的表達:
- 人民團體、公司及個人,均可能在其性質所及範圍內享有表意自由保障。
- 市政府是公權力機關;出版政策白皮書是政府施政與資訊發布,不屬於人民基本權保障的範圍。
因此,題目問「不屬其保障範圍」,應選政府機關出版政策白皮書的 (B)。
選項分析
第 5 題2 分
依司法院釋字第573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司法院釋字第573號解釋對《監督寺廟條例》的合憲性審查,重點包括舊法的法律位階、宗教自由與寺廟財產權,以及法律明確性原則。
解釋認為,《監督寺廟條例》雖於行憲前制定,仍是現行有效規範人民權利義務的法律;但其第2條第1項及第8條違憲,應自解釋公布日起,至遲於屆滿二年時失效。以命題當年(民國113年)法規為準,這兩項規定早已失效。
解題方法
先比對各選項是否精確對應釋字第573號的理由:
- 解釋肯認《監督寺廟條例》仍具有法律效力,故否定「行憲後不得認為是有效法律」的說法。
- 解釋認為第8條要求部分寺廟處分或變更不動產及法物須經所屬教會同意,未顧及寺廟組織自主及財產經營需要,對宗教組織自主權與財產處分權的限制已逾必要程度。
- 解釋也指出,條例規範對象只涵蓋部分宗教,涉及宗教平等與國家中立;但選項將區分標準說成「寺廟財產來源」,並非解釋所指。
- 第8條的主管機關許可規定,因申請程序與許可要件付諸闕如,違反的是法律明確性原則等憲法要求,並非授權明確性原則。
選項分析
第 6 題2 分
有關行政免職權是否侵害憲法第18條所保障之服公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憲法第18條服公職權、憲法第77條司法院掌理公務員懲戒,以及行政機關對所屬公務員行使考績丁等免職權的界線。解題依據為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以命題當年(民國113年)法規及憲法解釋為準。
該判決認為,考績丁等免職屬行政機關對所屬公務員所為的行政懲處,行政機關行使此權限並不違反權力分立,也未違反憲法第18條或第77條。受處分公務員仍可依法尋求司法救濟。
解題方法
先辨明題目所稱「考績丁等免職」的性質:它是行政機關行使人事管理權所作的行政懲處,不等同於監察院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的司法懲戒。再以111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的結論核對各選項:行政機關得作成第一次決定,且這項權限不因憲法第77條而被排除。
選項分析
- (A) 錯誤。 111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認為,考績丁等免職是行政機關人事權的重要環節。行政機關對所屬公務員行使此行政懲處權,並未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第 7 題2 分
依司法院釋字第415號解釋,有關所得稅法免稅額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司法院釋字第 415 號解釋所揭示的租稅法律主義,以及個人綜合所得稅免稅額的目的。
憲法第 19 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的義務。依釋字第 415 號解釋,租稅主體、租稅客體、稅基、稅率等租稅構成要件,均應以法律明定;施行細則等命令只能在母法授權範圍內補充規範,不能另行增減或創設納稅義務及其要件。
釋字第 415 號並指出,所得稅法的免稅額規定,目的在以稅捐優惠,使納稅義務人對特定親屬或家屬盡法定扶養義務。行政命令若增設母法沒有的要件,便可能違反租稅法律主義。
解題方法
先抓住解釋的核心:免稅額是法律所定的稅捐優惠,其適用要件不能任由主管機關以命令增減。再比對各選項,辨認哪一項正確表達「免稅額及其要件受租稅法律主義拘束」。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釋字第 415 號解釋所討論的所得稅法條文與施行細則,是當時案件所適用的規定;本題考查的是該解釋確立的租稅法律主義原則。
選項分析
(A) 免稅額屬租稅法律主義的範疇,應以法律明定之:正確。 釋字第 415 號明確指出,免稅額是使納稅義務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時享有的稅捐優惠。
第 8 題2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非屬憲法第22條所保障之非明文權利?
核心觀念
憲法第 22 條是保障未列舉自由與權利的概括條款:凡未經憲法明文列舉,但與人性尊嚴、人格發展及個人自主有關的權利,大法官得透過解釋確認其受憲法保障。判斷本題時,關鍵在於各選項是否已由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明確認定為憲法第 22 條保障的權利。
本題涉及憲法解釋,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及解釋為準;憲法第 22 條於此後沒有重要修正影響本題答案。
解題方法
逐一對照大法官解釋:契約自由、姓名權及性行為自由(性自主權)都有相關解釋作為憲法第 22 條保障的依據。被遺忘權則常被討論為個人資料自主、資訊隱私等權利的延伸,但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並未明確認定「被遺忘權」本身為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的非明文權利。因此,選出被遺忘權即可。
選項分析
- (A) 契約自由:錯誤選項。 司法院釋字第 576 號解釋指出,契約自由是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的重要機制,屬憲法第 22 條保障的其他自由權利之一。釋字第 802 號解釋亦再次說明契約自由受憲法保障。
第 9 題2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憲法法庭裁判,下列何者為人民固有權利,毋須立法者先形成其權利內涵?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基本權的性質:有些權利的存在與核心內容直接由憲法保障,人民不必等立法者先創設權利;另有些權利雖受憲法保障,實際行使仍須依賴立法者建立制度、設定要件與程序。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憲法第 11 條明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憲法第 16 條保障訴訟權,第 17 條保障選舉權,第 21 條則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解題方法
先辨認選項中,哪一項是憲法直接保障的自由權,權利本身及其核心內容不待法律創設;再排除須透過制度或法律具體化才能行使的權利。
司法院釋字第 380 號解釋指出,憲法第 11 條保障講學自由,目的在積極鼓勵科學研究,使學者享有充分研究自由。講學自由是憲法直接保障的自由權,故符合題意。選舉權、訴訟權及受國民教育之權,均涉及立法者建立制度或具體規範其行使方式。
選項分析
- (A) 選舉權:錯誤。 選舉權是憲法保障的參政權,但選舉制度、選舉資格及投票程序等,須由立法者具體規範。憲法法庭 112 年憲判字第 11 號判決亦涉及選舉權的制度形成問題;選舉權受憲法保障,不代表其行使方式毋須法律形成。
第 10 題2 分
依憲法及大法官解釋,有關立法委員之地位與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立法委員的兼職限制,以及「不得兼任官吏」是否代表可以任意兼任其他職務。依民國 113 年命題時的法規與解釋,憲法第 75 條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但這不表示立委可以不受限制地兼任其他職務。
司法院釋字第 30 號解釋指出,立委不得兼任官吏;司法院釋字第 207 號解釋進一步說明,民意代表可否兼任其他職務,仍須看憲法或法律是否禁止,以及該職務性質是否與立委職權相容。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立委的身分規範:
- 憲法第 75 條明文禁止立委兼任官吏。
- 釋字第 207 號解釋否定「官吏以外的任何職務都可以兼任」;仍須檢視法律限制與職務相容性。
- 民營事業董監事並非當然禁止;但仍受其他法令及職務相容性限制。
- 立委不屬監察院彈劾權的一般對象;憲法增修條文另設立法院對總統、副總統提出彈劾的程序。
因此,關鍵在於辨認「並無任何限制」是否符合釋字第 207 號解釋。
選項分析
第 11 題2 分
有關總統職權,下列何者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華民國憲法》第 37 條的總統命令副署制度。總統發布命令,原則上須由行政院院長副署;但憲法另有明文排除副署的職權,不必副署。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憲法第 37 條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但總統任命行政院院長及依憲法規定任命人員之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不在此限。」
解題方法
逐一辨認選項所指的總統命令,再對照憲法第 37 條的例外:
- 解散立法院之命令:明文免副署。
- 依憲法規定任命人員之命令:明文免副署。
- 免職審計長、任命監察院院長:須判斷是否屬憲法規定任命人員的命令。
- 公布法律:不屬於上述例外,須行政院院長副署。
選項分析
第 12 題2 分
依司法院釋字第742號解釋,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之變更致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之使用受到限制,係影響下列何種憲法權利?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司法院釋字第742號解釋所指出的都市計畫變更對人民權利的影響。解釋說明,都市計畫核定發布後,計畫範圍內土地的使用會受到限制,因而可能侵害土地所有人的財產權;為保障人民財產權及訴訟權,若都市計畫的具體內容直接限制特定人或可得確定多數人的權益,人民得依法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救濟。
本題涉及憲法第15條保障的財產權,以及憲法第16條保障的訴訟權。題目問的是土地使用受限所影響的權利,應辨識為財產權。
解題方法
先從題幹的關鍵語句「土地之使用受到限制」切入。財產權保障人民對財產的使用、收益及處分;都市計畫變更直接限制土地如何使用,正是對財產權行使造成影響。釋字第742號也明確以保障人民財產權及訴訟權說明都市計畫爭議的救濟需求。
本題問的是受到限制的憲法權利,而不是人民可據以請求法院救濟的權利,因此選擇財產權。
選項分析
第 13 題2 分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之人數為幾人?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對司法院大法官人數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 1 項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 15 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解題方法
直接辨認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的人數規定即可:司法院大法官為 15 人。題目詢問的是大法官的法定人數,並非大法官的任期或憲法法庭評議門檻。
選項分析
第 14 題2 分
依憲法法庭判決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地方自治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地方自治事項與中央、地方權限分配,主要依據憲法法庭 111 年憲判字第 14 號判決、司法院釋字第 806 號、第 738 號及第 550 號解釋,以及《地方制度法》的自治事項規定。
判斷地方自治事項,須看事務性質與法律所定權限歸屬,不能只因事務發生在地方,就認為專屬地方政府辦理。另一方面,地方自治事項如限制人民自由權利,仍須遵守法律保留原則。
解題方法
逐一核對各選項對應的判決或解釋意旨:
- 街頭藝人展演管制:釋字第 806 號。
- 電子遊戲場營業場所規範:釋字第 738 號。
- 地方分擔健保費補助:釋字第 550 號。
- 農田水利灌溉是否專屬地方政府:憲法法庭 111 年憲判字第 14 號。
其中,A 選項把農田水利灌溉說成「專屬地方政府執行」,與判決意旨不符,為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A) 錯誤。 憲法法庭 111 年憲判字第 14 號判決處理農田水利會改制案。判決指出,農田水利灌溉業務並非憲法上專屬於地方政府的權限;農田水利事項攸關全國農業灌溉效率與農業政策,立法者得基於全國性政策需要,透過法律規範其管理與執行。故不能稱農田水利灌溉「乃專屬地方政府執行之業務事項」。
第 15 題2 分
有關《憲法訴訟法》施行前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訴訟法》施行前,大法官解釋的拘束力,以及宣告法規範違憲後的效力時點。
依司法院釋字第185號解釋,大法官解釋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的效力。依釋字第177號解釋,大法官依人民聲請所作的解釋,對聲請人據以聲請的案件也有效力。至於法規範經宣告違憲後何時失效,則依解釋所定的失效時點判斷;不能一概認為自始失效。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大法官解釋的效力原則即可:
- 釋字第185號明定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據此判斷 (A)、(B)。
- 釋字第177號肯認人民聲請解釋對原因案件的效力,據此判斷 (C)。
- 宣告違憲不等於法規範自始無效;解釋可以指定法規範自何時失效,據此判斷 (D)。
選項分析
第 16 題2 分
在美、中二國的兩岸政策上,2021年10月12日,時任美國國防部發言人柯比(John Kirby)曾經表示:「美國長期遵循『一中政策』(One China Policy),這和中共『一中原則』(One China Principle)不同。」
有關美國的「一中政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美國對臺政策中**「一中政策」(One China Policy)與中共「一中原則」(One China Principle)**的本質差異,並深入檢驗構成美國「一中政策」的法律與外交基石:
- 美國「一中政策」的組成架構:由《臺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 TRA)、美中「三個聯合公報」(1972《上海公報》、1979《建交公報》、1982《八一七公報》)以及 1982 年雷根總統對臺灣的「六項保證」(Six Assurances)所共同構成。
- 六項保證(Six Assurances)的核心規範:美方明確承諾不擔任兩岸調解人、不逼迫臺灣與北京談判、不改變對臺灣主權的既有立場。
- 主權認知的文字差異:中共主張「一中原則三段論」(宣稱臺灣為中國的一部分);美國則在三個公報中僅「認知」(acknowledge)中國的立場,並未「承認」(recognize)北京對臺灣擁有主權,對臺灣主權實質上採取「不持立場」的戰略模糊政策。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否定型選擇題」(要求選出敘述「錯誤」者)。解題切入點在於精準掌握美國處理兩岸事務的「紅線與底線」:
- 先快速瀏覽四個選項,比對美中歷史公報文字、美國國務院官方政策陳述,以及雷根「六項保證」之具體條款。
- 迅速鎖定選項 (C) 提及的「美國同意扮演兩岸調停人的角色」。根據雷根總統 1982 年對臺「六項保證」第三條,美方明確承諾「未同意在臺北與北京之間扮演調解人(調停人)的角色」。
- 據此即可迅速判定選項 (C) 嚴重悖離美國數十年來的基本國策,為本題應選之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
(A) 正確(非選項目標) 1979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美中建交公報》(Joint Communiqué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Diplomatic Relations)中,美國正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cognizes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雙方在公報聯合聲明中均同意「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的客觀法律定位,在此架構下美國終止與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但維持與臺灣人民的文化、商務及其他非官方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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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正確(非選項目標) 1972 年《上海公報》與 1979 年《建交公報》中,美中雙方確實均載有「雙方都希望減少國際軍事衝突的危險」(Both wish to reduce the danger of international military conflict
第 17 題2 分
2022年8月中共國台辦發表了第三份對臺政策「白皮書」:《臺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顯示出中共對臺政策的一些微妙變化。下列何者並非其中微妙變化之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2022 年中共第三份對臺政策白皮書《臺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與 1993 年《臺灣問題與中國的統一》、2000 年《一個中國的原則與臺灣問題》兩份白皮書相比,對「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相關內容有哪些保留與刪除。
比較時要分清兩類內容:一類是舊白皮書曾提出、第三份白皮書不再提及的政策表述;另一類是第三份白皮書實際重新提出的內容。題目問「何者並非微妙變化」,就是找出第三份白皮書並未發生該項變化的選項。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選項所述內容是否出現在第三份白皮書:
- 「臺灣可以有自己的軍隊」、「大陸不派軍隊也不派行政人員駐臺」,是早期白皮書對統一後臺灣安排的具體表述,第三份白皮書未再寫入。
- 「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也是早期白皮書的談判表述,第三份白皮書未再提及。
- 1983 年鄧小平提出的「兩黨平等會談、實行第三次合作」說法,並未在第三份白皮書中重新提出。
因此,前三項所述的刪除或未再提及都屬於政策表述的變化;聲稱第三份白皮書「重新提出」1983 年方案的選項,才是不符合白皮書內容者。
第 18 題2 分
北京雖然至今仍宣示希望能「和平統一」臺灣,但至今依然堅持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來解決臺灣問題。北京曾經宣示幾個可能對臺灣使用武力的理由,下列何者並不是其中宣示過的理由?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北京對台政策中「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的相關宣示,以及北京曾提出哪些情形可能促使其對台採取武力行動。常見的理由包括:台灣走向正式或實質獨立、兩岸統一談判無限期延宕、外國勢力介入台灣問題,以及台灣內部發生動亂等。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與北京曾宣示的動武理由。判斷重點在於:選項描述的是北京曾列出的動武情境,還是台灣對外參與國際組織的主張。北京長期反對台灣以具有國家地位的方式參與國際組織,但這不等於曾將「台灣有意義地參與聯合國相關國際組織」列為對台動武理由。
選項分析
(A) 臺灣無限期拖延統一的政治談判:錯誤選項。 北京曾將兩岸統一談判無限期延宕,列為可能採取武力行動的情形之一。此項符合北京曾宣示的理由。
第 19 題2 分
有關中共「外聯部」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中共黨務機關「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的名稱、職掌,以及它與外交部的關係。外聯部簡稱「中聯部」,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負責對外政黨交往的工作部門,主要從事政黨外交;外交部則是國家行政機關的外交主管部門。兩者分工不同,但都是中共對外工作體系的一部分。
解題方法
逐一核對四項敘述:全名、主要職掌、機關位階,以及兩部門間的人事關係。前三項是對中聯部的基本定位;A 選項把兩部門描述為「人事互不流通」,是本題辨識錯誤敘述的關鍵。
選項分析
(A) 該部與中共外交部的人事互不流通:錯誤。 外聯部與外交部雖分屬黨務與國家行政體系,工作職掌有所區分,但人員並非絕對隔離,存在跨部門任職與交流的情形。
第 20 題2 分
兩岸自1990年代以來,便一直有談判《兩岸軍事互信機制》的呼聲和提議,然而至今一直沒有進展。下列何者是導致其無法進展的原因?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兩岸推動軍事互信機制的政治前提與兩岸關係中的主權歧異。軍事互信措施通常包括軍事資訊交流、通報、避免誤判及降低衝突風險;但兩岸對其政治定位及談判基礎缺乏共識,使相關提議難以進入實質協商。
北京主張政治互信是軍事互信的前提,並要求在「一個中國原則」等政治框架下處理兩岸關係。臺灣方面則對此框架有所疑慮,認為接受該前提可能涉及政治定位與統戰問題。這項政治前提上的分歧,是本題所指的主要障礙。
解題方法
先辨別選項是在描述兩岸間的政治前提爭議,還是把停滯原因歸於外部反對、談判資格或雙方都不重視。軍事互信機制具有高度政治性,若雙方對談判基礎、彼此地位及政治框架沒有共識,即使有降低軍事風險的實際需要,也難以推進協商。
選項分析
(A) 正確。 北京要求兩岸軍事互信建立在「一個中國原則」政治框架之上;臺灣社會對此前提可能將兩岸互信視為北京推動統一或政治統戰的工具,因而產生疑慮。這種政治前提的歧異,正是軍事互信機制難以進展的重要原因。
第 21 題2 分
習近平2019年1月2日在《告臺灣同胞書》40週年紀念會上,提出對臺五大政策(簡稱《習五點》),至今仍然是中共目前對臺政策最重要的指導方針。下列何者不是《習五點》的內容?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習近平於 2019 年 1 月 2 日《告臺灣同胞書》發表 40 週年紀念會談話所提出的對臺「五點主張」,以及中共對「九二共識」的界定。五點主張包括:探索「兩制」臺灣方案、豐富和平統一實踐;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維護和平統一前景;推動兩岸融合發展;實現同胞心靈契合;共同實現民族復興。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的政策立場,再比對五點主張及談話內容。習近平所稱「九二共識」,核心是兩岸雙方在一個中國基礎上達成「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共識;「一中各表」則不是習近平接受的詮釋。
選項分析
第 22 題2 分
近年來兩岸經濟關係的變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兩岸經貿關係的近期變化,包括臺商對中國大陸投資占比、臺灣出口市場結構,以及《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適用範圍。
判斷 ECFA 對臺灣出口的影響時,要區分「享有優惠關稅的貨品」與「臺灣對中國大陸出口的全部貨品」。ECFA 的早期收穫清單只涵蓋特定貨品;清單貨品所占出口金額,不能直接等同於中國大陸只要停止 ECFA 優惠,就能禁止該等貨品進口,更不能據此斷言臺灣經濟會受到重大傷害。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題目中的投資與出口占比,再檢視選項是否把統計數字延伸成不成立的因果結論。A、C、D 描述投資與出口市場比重的變化;B 則將 ECFA 相關貨品的金額占比,推論成中國大陸可藉禁運造成重大經濟傷害,關鍵在於「優惠關稅」不等於「進口許可」或「禁運」。
選項分析
(A) 正確。 臺商對中國大陸投資占整體對外投資比重,2010 年曾達 83.8%;2022 年約為 34%;2023 年降至 11.4%,創下近 30 年來低點。這反映臺商投資布局逐漸分散,對中國大陸投資占比下滑。
第 23 題2 分
臺灣面臨中共對臺複合性施壓,為了展現守護國家的決心,賴清德總統提出「和平四大支柱行動方案」,下列何者不是其中的方案?
核心觀念
本題考「和平四大支柱行動方案」的政策內容。命題年度常見的四項概括為:
- 強化國防力量,提升自我防衛及嚇阻能力。
- 建構經濟安全,強化供應鏈韌性。
- 加強與民主國家合作,深化與國際社會的夥伴關係。
- 建立穩定而有原則的兩岸關係領導能力。
其中,兩岸交流合作須建立在對等、尊嚴等原則之上;「談判兩岸軍事互信機制與和平協議」並非四大支柱的方案內容。
解題方法
先把選項對照四項支柱的關鍵詞:國防、經濟安全、民主國家合作、穩定且有原則的兩岸關係。選項 B、C、D 分別對應前三項;A 提到談判軍事互信機制與和平協議,超出方案所列的兩岸關係方向,因此是題目所問的「不是」。
選項分析
第 24 題2 分
2022年10月中國共產黨召開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簡稱中共二十大),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共二十大後的權力布局與對臺政策表述,重點是辨認二十大實際公布的內容,以及哪些說法只是對未來的推測。判斷時尤其要區分「第三任期已確立」與「第四任期安排已承諾」:前者是已發生的政治事實,後者不能僅憑慣例推定。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二十大報告與人事結果,再檢視各選項是否把已公布的事實說成未來承諾。二十大於 2022 年召開,會中習近平連任總書記,政治局常委名單也已公布;但二十一大尚未召開,接班人及習近平是否爭取第四任期都沒有由二十大作出承諾。因此,聲稱二十大已安排接班人、承諾不爭取第四任期的選項,與已知事實不符。
選項分析
(A) 正確。習近平在二十大政治報告中表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並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此一表述曾見於中共十六大報告,十七大至十九大報告未再出現相同語句;二十大再次出現,反映中共對臺政策保留武力選項。
第 25 題2 分
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適用範圍、主管機關及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的制度。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與條例的明文規定:第 1 條首句、第 3 條旅居國外者的適用規定,以及條例所定主管機關與行政院處理兩岸事務的方式。尤其要注意第 3 條寫的是「適用」,不是「不適用」。
選項分析
第 26 題2 分
近年來與中共有明顯海上衝突的國家,是下列哪兩個?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近年東亞、南海海域的海上爭端,重點在辨認哪些國家曾與中共在海上發生具體、反覆的對峙或衝突。日本與中共的爭端集中在東海釣魚臺列嶼周邊;菲律賓與中共的衝突則集中在南海,包括仁愛暗沙、黃岩島等爭議海域。
解題方法
先將選項中的國家與主要爭端海域配對:日本對應東海釣魚臺列嶼周邊,菲律賓對應南海爭議海域。再看其他國家是否與中共有同等明顯、反覆的海上衝突,即可選出同時符合題意的組合。
選項分析
- (A) 日本與菲律賓:正確。 日本與中共在釣魚臺列嶼周邊有持續的海上對峙;菲律賓與中共則在南海爭議海域屢有海警船對峙、阻撓補給及水砲等事件。兩國都是近年與中共有明顯海上衝突的國家。
第 27 題2 分
有關中共僑務工作的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中共僑務工作的主管機關、地方僑務組織,以及僑務工作與外交、領事工作的分工。2018 年中共中央機構改革後,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的僑務行政職責由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承擔;僑務工作並非「國僑辦」獨自負責,外交部也負有海外僑務及領事相關職責。
解題方法
抓住「專屬」二字判斷。僑務工作涉及多個部門:中央統戰部負責僑務行政與海外統戰等工作,外交部則承辦海外僑務及領事事務。因此,宣稱外交部完全不負責僑務工作的選項,否認了部門間的分工,敘述錯誤。
選項分析
- (A) 正確。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簡稱「國僑辦」,是中共僑務工作的相關機構。2018 年機構改革後,其僑務行政職責由中共中央統戰部承擔;國僑辦則作為統戰部對外加掛的牌子。
第 28 題2 分
有關中共「一帶一路」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中國大陸「一帶一路」倡議的提出者、提出時間、名稱內涵,以及相關金融機構與參與國動態。「一帶一路」由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於 2013 年提出,包含陸上「絲綢之路經濟帶」與海上「21 世紀海上絲綢之路」。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人物與年份即可判斷:2013 年提出倡議的是習近平,而不是胡錦濤。其餘選項所述名稱、亞投行的配套角色,以及義大利宣布退出的年份,均符合題意,因此錯誤選項為 (A)。
選項分析
- (A) 錯誤。「一帶一路」是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於 2013 年提出的倡議,並非中共總書記胡錦濤提出。選項雖然正確寫出 2013 年,提出者卻錯誤。倡議主張透過基礎建設與經貿合作,促進沿線國家互聯互通。
第 29 題2 分
對於「海協會」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海協會的性質及其在兩岸事務中的定位。海協會全名為「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是中國大陸處理兩岸事務的組織之一,與我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互為對口。雖然海協會以民間團體形式運作,但其業務與人事受中國共產黨及政府部門主導,不能說它不受黨政機關控制。
解題方法
先辨認海協會的全名及其與海基會的對口關係,再判斷「民間機構」是否等於「不受中共黨政機關控制」。兩者並不相同:組織形式呈民間性,不代表實際運作獨立於黨政體系。題目問「何者錯誤」,因此找出把海協會說成不受控制的選項即可。
選項分析
第 30 題2 分
賴清德總統在2024年5月就職演說中,強調會堅守蔡英文前總統在2021年提出的「四個堅持」。下列何者非「四個堅持」的內容?
核心觀念
本題考蔡英文前總統於 2021 年國慶演說提出的「四個堅持」。其內容為:
- 永遠堅持自由民主的憲政體制。
- 堅持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
- 堅持主權不容侵犯併吞。
- 堅持中華民國臺灣的前途,必須遵循全體臺灣人民的意志。
解題方法
將四個選項逐一與上述四項內容比對。若選項改動了原本主張的關鍵語句,或把其他政治主張替代其中一項,即為題目所問的「非四個堅持」。
選項分析
第 31 題2 分
半總統制國家依總統或總理所掌握之行政權大小又分為總理-總統制及總統-總理制;請問下列何者為半總統制國家?
核心觀念
半總統制是同時具有民選總統與須對國會負責之總理、內閣的政府體制。總統與總理如何分掌行政權,可再區分為:
- 總理-總統制:總理與內閣須對國會負責,總統的行政主導權相對較弱。
- 總統-總理制:總理與內閣除對國會負責外,也受到總統較強的指揮或影響;總統掌握較大的行政權。
判斷選項時,須辨別該國究竟是半總統制,還是內閣制或總統制。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各國的政府體制:印度與新加坡屬內閣制,瑞典為議會內閣制;俄羅斯則有民選總統與總理、內閣並存,總統掌握較大的行政權,屬總統-總理制的半總統制。因此選俄羅斯。
選項分析
第 32 題2 分
關於冷戰時期同屬社會主義陣營的中共與前蘇聯之改革開放經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比較中國與前蘇聯(以戈巴契夫改革及蘇聯解體前後的轉型為背景)的改革路徑,重點包括改革的先後次序、推動市場化的速度,以及國有資產移轉過程中的貪腐問題。
中國採取漸進式改革,先從農村與經濟領域推動改革,再逐步擴大市場機制,政治上則維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前蘇聯及其後的俄羅斯轉型,則與快速自由化、私有化的「震盪療法」相連,國有資產私有化也伴隨權力尋租與貪腐問題。
解題方法
先用改革模式辨認兩國差異:中國是漸進改革,前蘇聯/俄羅斯較接近震盪療法。再檢查各選項對改革次序與改革後果的描述。凡把兩國改革模式對調,或把中國描述成先政治改革、後經濟改革,都可直接排除。
選項分析
- **(A) 錯誤。**中國改革並非「先政後經」。改革開放自 1978 年起,主要先在經濟領域推動,例如農村改革、開放市場與引進外資;政治體制改革並未先於經濟改革。
第 33 題2 分
印度人民黨(BJP)自2014年以來連續贏得三次國會下議院大選(2014、2019、2024年),莫迪(Narendra Modi)也於2024年6月之後展開其第三任任期。關於印度政黨與民主政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比較政府與政治中的**「印度政黨政治與政治發展」,核心考點聚焦於執政黨「印度人民黨」(Bharatiya Janata Party, 簡稱 BJP)**的歷史淵源、意識型態、宗教政治動員及經濟政策取向:
- 意識型態與宗教動員:印度人民黨以「印度教民族主義」(Hindu Nationalism)為核心,倡導「印度性」(Hindutva),將宗教文化認同轉化為強大的選舉動員力量。
- 歷史爭端與崛起關鍵:BJP 於 1980 年代末至 1990 年代躍升為全國性政黨的關鍵事件,是圍繞北方邦阿約提亞(Ayodhya)的「巴布爾清真寺」(Babri Masjid)爭議。該清真寺是由 16 世紀統治印度的**「蒙兀兒帝國」(Mughal Empire)**建立,而非近東的「奧圖曼帝國」。
- 世俗主義之轉化:BJP 執政後逐步衝擊印度建國初期的「尼赫魯式世俗主義」(Secularism),透過修法與象徵政策強化印度教國族認同。
- 經濟發展路線:BJP 採取親商、市場開放與吸引外資的經濟改革路線,並非經濟孤立主義。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歷史事實置換型」的典型比較政治選擇題。解題關鍵在於檢驗各選項在歷史地理事實與當代政黨政治實務上的正確性:
- 先從各選項中抓取專有名詞與歷史主體,檢視是否存在重大史實瑕疵。
- 選項 (B) 將阿約提亞清真寺爭端中的侵略主體誤植為「奧圖曼帝國」,出現地理與帝國主體的嚴重移花接木,即為本題最明確的錯誤敘述。
- 其餘選項分別符合當代比較政治學界對 BJP 之意識型態、憲政衝擊與親商經濟路線的標準論述。
選項分析
- (A) 選項符合通說特徵(命題視為正確敘述,但具年份爭議)
- 意識型態與動員基礎:印度人民黨的意識型態骨幹為「印度教民族主義」(Hindu Nationalism),其政治動員深度仰賴母體組織「國民志願服務團」(RSS)所凝聚的印度教宗教與文化認同,此部分敘述完全正確。
- 成立年份解析:嚴格的政黨史中,印度人民黨的前身為 1951 年成立的「印度人民同盟」(Bharatiya Jana Sangh, BJS),在歷經人民黨(Janata Party)合縱連橫後,於 1980 年 4 月正式組建為當前的「印度人民黨」(BJP);而 1984 年 為該黨成立後首次參加國會下議院大選(該屆僅獲 2 席)。部分比較政治教材概論在論述其躍上全國大選舞台時,偶有將 1984 年初試啼聲之年逕稱為成立時間之筆誤或簡述。相較於 (B) 選項明確荒謬的歷史主體錯誤,本選項在命題脈絡下屬於正確敘述。
第 34 題2 分
中共經濟快速發展並成為世界主要強權之一後,外界所關注的重要問題是中共是否會如現代化理論論點一樣走向自由民主。關於中共改革開放以來的政治發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的政治發展,以及經濟成長、統治正當性與政治民主化之間的關係。現代化理論通常認為,經濟發展與社會結構變遷可能提高民主化的需求,但經濟成長並不必然使威權政體轉型為自由民主政體。
中共統治正當性的來源之一,是經濟發展所帶來的生活改善與治理績效;另一方面,地方層級的選舉制度即使包含競爭,也不等同於建立多黨競爭、政黨輪替與保障政治自由的民主制度。
解題方法
逐項辨別三件事:天安門事件是否構成政權危機、事件後中共權力結構的變化,以及地方選舉是否已達到「多黨競爭性選舉」的程度。再檢視經濟表現能否成為威權政權維持正當性的來源。題目問「何者錯誤」,關鍵在於辨認把地方選舉說成「多黨競爭性選舉」的選項。
選項分析
- (A) 正確。 1989年天安門事件是中共建政後重大的政治危機,對政權正當性造成嚴重衝擊。事件也反映政治改革訴求、社會動員與經濟轉型所帶來的矛盾。
- **(B) 正確。
第 35 題2 分
伊朗於2024年7月選出新總統,由改革派的心臟外科醫生佩澤什基安(Massoud Pezeshkian)當選。關於伊朗的政治制度與發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伊朗近現代政治發展的主要分期,以及巴勒維王朝與1979年伊斯蘭革命的性質。伊朗近現代史常分為巴勒維王朝早期、巴勒維王朝晚期,以及1979年成立的伊斯蘭共和國三個階段;須分清各時期的統治者、改革主導者與改革目標。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所述事件的主體與性質:巴勒維王朝的改革由伊朗政權推動;1963年的「白色革命」是巴勒維國王推行的改革;1979年革命推翻君主制後建立的是以伊斯蘭教義為重要政治基礎的共和國。只有符合伊朗政治發展分期與史實的敘述才正確。
選項分析
(A) 正確。 伊朗現代化與政治發展可概分為三個相互關聯的時期:巴勒維王朝早期(1921—1941年)、巴勒維王朝晚期(1941—1979年),以及1979年至今的伊斯蘭共和國。早期以禮薩汗掌權及其集權、現代化措施為重要特徵;晚期則由穆罕默德・禮薩・巴勒維統治,經歷戰後政治變動、國王權力強化與改革;1979年革命後,伊朗進入伊斯蘭共和國時期。
第 36 題2 分
2024年6月的南非大選結果標示著非洲民族議會(ANC)獨大的時代告終,對該國民主政治的運作帶來一定的影響。關於南非的民主政治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南非民主制度的基本架構與轉型正義。南非採議會制:國民大會選出總統,由總統組成政府;總統對國民大會負責。判斷各選項時,須特別分清「總統由議會選出」與「總統由人民直選」,以及不信任案通過後的憲政效果。
本題涉及南非憲法制度及歷史制度,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的制度為準。
解題方法
先檢驗選項中最明確的制度敘述:南非總統如何產生、是否由人民直選,以及國會不信任案通過後如何處理。南非總統由國民大會選出,並非人民直選;不信任案通過時,總統須辭職,而非必須解散國會。因此,將「人民直選」與「必須解散國會」並列的選項錯誤。
選項分析
- (A) 正確。 南非憲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任何與憲法牴觸的法律或政府行為均無效。總統依憲法行使國家元首及行政權限,包含任命政府官員等權力,並在憲法規定範圍內作成決策。
- **(B) 正確。
第 37 題2 分
民意調查是了解並且預測選舉結果的重要手段,不過,「全國性」的民意調查在美國總統大選當中,可能不見得反映最後的選舉結果,其最主要的原因來自: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全國普選票數」與「美國總統選舉結果」之間的差異。美國總統選舉採間接選舉:選民投票選出各州的選舉人,再由選舉人團選出總統。多數州採「贏者全拿」方式,將該州選舉人票集中給州內得票較高的候選人。因此,決定勝負的關鍵是候選人能否在足以取得選舉人票的州勝出,不必然是誰的全國總得票較多。
解題方法
題幹問的是「全國性民調」為何可能無法反映最後選舉結果,應從民調衡量的對象與制度決定勝負的方式來判斷:
- 全國民調反映的是全國選民對候選人的支持比例。
- 總統當選取決於各州選舉人票的分布與累積。
- 各州採贏者全拿時,候選人在單一州小幅勝出,也可能取得該州全部選舉人票;在其他州大量勝出,則不一定能彌補關鍵州落敗所失去的選舉人票。
所以,全國支持率與選舉人票勝負可能不一致,搖擺州的結果尤其重要。
選項分析
第 38 題2 分
下列關於法國總統選舉制度及其效應的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法國總統採兩輪投票制:若第一輪沒有候選人取得有效票的絕對多數,便舉行第二輪;第二輪由第一輪得票最高的兩名候選人競逐,得票較多者當選。第一輪未能勝出的政黨,常會在第二輪前與立場相近的政黨協調支持對象,形成選舉聯盟。
解題方法
掌握第二輪的候選人資格即可判斷:第二輪不是讓第一輪所有候選人重新參選,而是由第一輪排名前兩名者競逐。因此,凡把第二輪說成所有候選人都參與的敘述,即與法國總統選舉制度不符。
選項分析
- (A) 正確。 法國總統選舉採兩輪絕對多數制,第一輪若無人取得有效票過半,即進入第二輪。政黨支持與候選人協調對勝選具有重要影響。
- **(B) 正確。
第 39 題2 分
關於法國總統大選與國會議員的選舉,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法國總統與國民議會選舉的兩輪制,以及選制如何影響政黨競爭與選民投票。法國總統選舉採兩輪制:候選人第一輪取得有效票絕對多數即可當選;若無人達標,則由得票最高的兩位候選人進入第二輪。國民議會選舉也採兩輪制,但第一輪晉級規則並非一律取前兩名,而是依選區選民登記人數門檻決定可參加第二輪的候選人,故可能有兩位以上候選人進入第二輪。
解題方法
先辨認兩種選舉雖同採兩輪制,卻不能把總統選舉的「前兩名決選」規則直接套用到國民議會選舉。再檢視其餘選項:兩輪制第一輪有利於各黨展現實力,第二輪則促成選民協調與政黨聯盟;杜瓦傑法則的典型預測,則是單一選區相對多數制有利於兩黨競爭,而非兩輪決選制容易形成多黨聯盟。
選項分析
(A) 錯誤。 法國總統選舉若第一輪無候選人取得絕對多數,由得票最高的兩人進入第二輪。國民議會選舉則不同:候選人第一輪須達到法定得票門檻,才可參加第二輪;門檻與選區登記選民人數相連,因此可能有兩位以上候選人參加第二輪,不是固定只取前兩名。
第 40 題2 分
英國在2024年進行大選,關於英國的憲政體制,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英國的憲政體制與國會選舉制度,重點包括國會任期、首相解散國會的權限、下議院選制,以及上下議院的組成與權限。
英國國會由上議院與下議院組成。下議院議員由民選產生,採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上議院則以非民選議員為主,並非與下議院權力相等。
解題方法
逐一檢視各選項描述是否符合英國制度。判斷上下議院的組成與權限時,須區分「兩院制」不等於「兩院權力相等」;下議院具有民主正當性,且在立法與政府責任等方面居於主導地位。
選項分析
(A) 正確。 英國下議院每屆任期最長為五年。選舉日期通常由首相建議國王宣布;首相可在五年期滿前請求解散國會、提前大選。因此,「選舉時間由首相決定」是對政治實務的概括,但仍受法定最長任期限制。
(B) 正確。 下議院選舉採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first-past-the-post):每一選區選出一名議員,由得票最高者當選,不必取得過半數。
第 41 題2 分
民粹主義是一種特別的政治現象。下列何者不屬於民粹主義式政治人物的特徵?
核心觀念
本題考民粹主義(populism)的政治特徵。民粹主義通常把社會描繪成「純粹的人民」與「腐敗的菁英」相互對立,並主張政治應反映人民整體、單一且一致的意志。民粹主義本身是一種政治觀念或動員方式,不必然等同於極右翼;它可以與不同的左右派意識型態結合。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描述民粹政治人物的典型特徵,並注意區分兩件事:一是民粹主義常見的「人民對菁英」框架;二是可能與民粹主義結合的特定意識型態。題目問「不屬於」者,因此應選出把民粹主義錯誤限縮為單一政治光譜的選項。
選項分析
(A) 常常把人們分成菁英和一般人兩大類:正確,屬於民粹主義特徵。 民粹論述經常把社會劃分為「人民」與「菁英」,並將兩者塑造成利益對立的群體。這種二分框架是民粹主義的重要特徵。
(B) 反對多元主義,認為社會上的意見都可以收攏,不存在太多不同的意見:正確,屬於民粹主義特徵。
第 42 題2 分
在議會內閣制的國家當中,通常反對黨會指派國會議員擔任特定議題領域的監督者,這些人也會是將來取得執政權後的內閣成員,這個團隊稱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影子內閣」(shadow cabinet)的制度功能。在議會內閣制下,反對黨常由國會議員按政府各部會或政策領域分工,安排成員負責監督相對應的閣員與政策。這些成員也代表反對黨提出替代政策,並可能在反對黨取得執政權後,出任正式內閣中的相應職務。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兩個特徵:「反對黨指派國會議員監督特定議題領域」以及「未來執政後可成為內閣成員」。這描述的是反對黨預先組成、對應政府部門並準備接替執政的團隊,符合影子內閣的定義。
選項分析
第 43 題2 分
關於「民主鞏固」,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民主鞏固」的意涵與判準。民主鞏固是指民主制度建立後,民主已成為政治競爭中唯一被普遍接受的遊戲規則,民主政體不再面臨足以推翻它的挑戰。它描述的是民主制度具有高度穩定性,並非保證民主永遠不會倒退。
政治學者杭廷頓(Samuel P. Huntington)以「兩次政黨輪替」作為民主鞏固的經驗性判準之一:政黨經由選舉輪流執政,且掌權者在失去選舉後和平交出政權,顯示民主競爭規則已獲接受。
解題方法
先區分兩類說法:一類是描述民主鞏固的定義或常見判準;另一類則把鞏固誇大為「民主倒退絕不可能」。民主鞏固代表倒退風險降低、民主制度穩定,不代表倒退風險歸零。逐項比對即可判斷,將鞏固說成永久免於倒退的選項錯誤。
選項分析
第 44 題2 分
拉丁美洲國家有很多和美國一樣採用總統制,但為什麼總統制在拉美的運行沒有像美國一樣順利?下列何者是可能的原因?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總統制與政黨體系的互動。總統制下,總統與國會分別取得民意授權,各有固定任期;行政與立法部門分立,重大政策通常需要跨部門合作。若政黨數目較多、國會席次分散,總統所屬政黨較難單獨取得多數,推動法案與政策便更需要組成聯盟、協商妥協,可能加劇行政與立法僵局。
解題方法
比較拉美與美國總統制的運作時,應從制度與政黨結構的配合程度切入。總統制本身不會自動保證行政與立法順暢合作;政黨體系若較為分散,總統可能缺乏穩定的國會支持,施政協調成本因而提高。選項中,只有 (B) 指出政黨體系偏向多黨制與總統制運行困難之間的制度性關聯。
選項分析
(A) 錯誤。 此選項把拉美總統制運作困難歸因於人民在文化上偏好監督制衡,並不符合題目所問的主要制度因素。監督與制衡是民主制度的重要原則,不能直接推論為拉美總統制較不順利的原因。
第 45 題2 分
歐洲「極右派」政黨近期不斷興起,他們最大的共通特色不包括哪一項?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歐洲極右派政黨的共同政治特徵,以及哪些議題立場因國家與政黨而異。常見共同特徵包括反對或質疑歐洲整合、反對移民,以及在社會文化議題上強調民族認同、傳統價值與保守立場。至於對中國、俄羅斯的態度,則不是一致的共同特徵。
解題方法
題幹問「最大的共通特色不包括哪一項」,應先辨認哪些選項描述的是極右派政黨在歐洲各國普遍出現的政治傾向,再找出把立場差異說成共同特色的選項。外交政策常受各國安全環境、經濟利益與政黨策略影響,不能直接由「極右派」標籤推定其必然親中、親俄。
選項分析
-
(A) 對歐盟抱持懷疑態度:正確的共同特徵。 歐洲極右派政黨通常強調國家主權,反對權力進一步集中於歐盟,或批評歐盟的移民、治理與整合政策。因此,疑歐或反對深化整合是常見特徵。
-
(B) 反外來移民:正確的共同特徵。 限制移民、反對接收難民,或主張優先保障本國人民,是許多歐洲極右派政黨的重要訴求之一。
第 46 題2 分
在國家發展的過程中,可能面臨成長到一定程度就上不去的「中度所得陷阱」難題,下列何者不是其可能的原因?
核心觀念
「中度所得陷阱」是指一國從低所得邁向中度所得後,原先依靠廉價勞動、資源投入或技術引進的成長模式逐漸失去優勢,卻未能及時轉型為以創新、技術升級及高附加價值產業為主的經濟體,因而成長停滯。
常見成因包括投資與創新動能不足、工資上升使成本優勢減弱,以及國際政經結構變化帶來的競爭與限制。題目要找的是與這些成因不相符的選項。
解題方法
先掌握中度所得陷阱的核心機制:低成本優勢消退後,若生產力、技術與產業競爭力未能同步提升,經濟成長便容易停滯。據此判斷各選項是否直接涉及成長動能不足、成本優勢流失或外部結構限制;單純將社會福利支出描述為過高,並非此概念的典型成因。
選項分析
第 47 題2 分
民主轉型從發起行為者來看,可以分成「由上而下」或者「由下而上」的兩種方向。由上而下式的民主轉型(例如墨西哥與臺灣)所帶來的優缺點,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民主轉型的發起方向,以及「由上而下」民主轉型的常見特徵。由上而下轉型通常由威權體制內的統治者或菁英主導,透過協商、妥協與制度改革逐步開放政治競爭;墨西哥與臺灣常被用作相關案例。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符合由上而下轉型的典型結果:這類轉型較能避免立即爆發的大規模衝突,但常須與舊政權勢力妥協,因而可能讓舊菁英延續政治影響力,也可能使轉型正義處理不易。相對地,族群衝突與以政治手段迫害政敵,並非由上而下轉型的必然特徵。
選項分析
(A) 寧靜革命,較能避免大規模衝突:正確。 由上而下轉型常由統治者主動推動或與反對勢力協商,政治變革得以循序進行,降低立即發生大規模暴力衝突的機會。
第 48 題2 分
非歐盟成員國欲申請加入歐盟,最重要的前提要件不包括: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歐盟的入盟資格,以及「加入歐盟」和「採用歐元」的區別。依《歐洲聯盟條約》第49條,任何尊重第2條所列價值、並承諾促進這些價值的「歐洲國家」,均可申請加入歐盟。第2條所列價值包括民主、法治、人權與自由等。
入盟審查通常也依據1993年哥本哈根標準,重點包括:制度能保障民主、法治、人權及少數群體權利;具備能承受競爭的市場經濟;以及有能力承擔會員義務,包括有效採行與執行歐盟法律、標準及政策(歐盟法體系,稱為 acquis)。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申請加入歐盟的前提要件」,再將各選項與入盟條約及哥本哈根標準對照。特別要分清楚:歐盟會員國有承擔經濟暨貨幣聯盟相關義務,但採用歐元有另外的條件與程序,因此不能把「必須先使用歐元」當成申請入盟的門檻。
選項分析
第 49 題2 分
很多威權國家也都和民主國家一樣具有選舉(例如俄國)。下列何者不是這類選舉的特色?
核心觀念
本題考「威權選舉」(authoritarian elections)的功能與特徵。威權政體即使舉行選舉,通常仍缺乏公平的競爭條件;執政者會運用法律、行政資源、媒體控制或其他手段限制反對勢力。選舉因此常被用來展示政權支持度、凝聚執政聯盟,並為統治增添正當性。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符合威權選舉的特徵,關鍵在於選舉是否具有真正的競爭性,以及反對黨能否藉選舉取得政權。威權選舉並非完全沒有選舉,而是選舉存在、競爭受限,結果通常受到執政者控制或高度影響。
選項分析
(A) 選舉制度存在,但非公平競爭:正確。 威權政體會舉行選舉,但參選、競選與投票環境往往不公平,執政者通常享有制度與資源上的優勢。
第 50 題2 分
最高法院(憲法法院)通常是一個國家在法律上的最高裁決者。關於美國最高法院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期保障、提名任命程序,以及川普總統第一任期內的人事任命與法院意識型態分布。
美國憲法第三條規定,聯邦法官在「行為良好期間」得繼續任職,實務上大法官因此享有終身任期保障;總統提名大法官後,須經參議院提供建議並同意,才完成任命。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美國大法官的制度與人事事實。前三項可分別檢視終身任期的制度目的、法院當時的意識型態分布,以及川普任內提名的大法官人數;最後再確認任命程序是否包含參議院同意。題目問「何者錯誤」,其中意識型態分布的自由派與保守派席次最容易被對調。
選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