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地方特考三等 資訊處理 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鑑於國內外資安情資來源逐漸多元,且數量日益增加,國家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於 107 年正式運作。試說明分享資安情資的好處與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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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資安情資分享的目的與效益。資安情資是經蒐集、整理、分析後,可供組織判斷威脅並採取防護或應變措施的資訊,例如攻擊手法、惡意程式特徵、惡意網域或 IP 位址、漏洞資訊、入侵指標(Indicator of Compromise, IoC)及事件處理經驗。
國家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N-ISAC)彙整政府、產業及其他情資來源,進行分析與交流,促進跨機關、跨產業的資安聯防。分享的價值不只在於傳遞資料,更在於讓接收者能將情資轉化為預警、偵測、防護與應變行動。
解題方法
申論作答可由「威脅擴散的特性」切入:網路攻擊常會利用相同漏洞、工具或手法,在短時間內攻擊多個組織;單一組織掌握的資訊有限,若等到各單位各自受害後才處理,容易錯失防禦時機。因此,宜說明情資分享如何提升預警、聯防、應變及整體資安韌性。
分享資安情資的好處與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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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早預警,縮短防禦時間 受害單位或情資分析機構發現新攻擊手法、惡意程式或漏洞利用活動後,將相關資訊分享給其他單位,可使尚未受害者提早檢查系統、更新修補程式、封鎖惡意來源或調整監控規則,降低攻擊成功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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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跨機關、跨產業聯防 攻擊者可能同時鎖定政府機關、金融業、電信業及關鍵基礎設施。不同組織共享所觀察到的攻擊資訊,可拼湊出更完整的攻擊脈絡,避免各單位只看見局部事件,提升整體防護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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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偵測與分析能力 多個情資來源交叉比對,有助於辨識攻擊者使用的基礎設施、工具、手法及攻擊目標,提升威脅研判的準確度。組織也可將 IoC 等資訊納入防火牆、郵件閘道、端點防護或安全監控系統,及早偵測異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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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事件應變並降低損害 接收其他單位的事件經驗與處理建議,可協助受害組織更快判斷事件範圍、採取隔離與阻斷措施、保存證據並恢復服務,減少服務中斷、資料外洩
第 二 題25 分
第五代行動通訊(5G)即將進入商用階段,其具備高頻寬、高密度及低延遲等優良特性,可乘載智慧物聯網多元應用服務,將帶動高品質視聽娛樂、智慧醫療、智慧工廠、自駕車、無人機、智慧城市等創新應用。
因應 5G 與智慧物聯網的加入,說明組織內部網路如何管理與防禦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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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組織網路安全的分層防禦、存取控制、網路區隔與持續監控。5G 與智慧物聯網(IoT)讓更多裝置、服務與資料連上組織網路,增加了可遭攻擊的入口;因此,管理重點不是只在網路邊界架設防火牆,而是將資產盤點、身分驗證、網路區隔、端點防護、流量監控與事件應變整合起來。
5G 的高頻寬、低延遲與高連線密度是通訊特性,不等同於安全性提升。IoT 裝置可能運算資源有限、更新不易、預設密碼不安全,或長期缺乏修補,應視為需要加強控管的網路節點。
解題方法
可依「先掌握資產與風險,再設計存取與區隔,最後持續偵測與應變」作答,並涵蓋管理制度與技術防護兩層。題目問的是組織內部網路如何管理與防禦攻擊,故應同時說明日常治理措施及遭受攻擊時的處理方式,而非只列舉防火牆等單一設備。
參考作答
一、資產盤點與安全政策
- 建立資訊資產清冊,涵蓋伺服器、工作站、行動裝置、IoT 感測器、攝影機、工業控制設備、網路設備、雲端服務及 5G 連線設備,記錄其用途、位置、負責人、作業系統、韌體版本與連線關係。
- 依資料敏感度、業務重要性及受攻擊影響程度進行風險分級,訂定網路使用、遠端存取、設備採購、韌體更新、帳號管理及事件通報政策。
- 採購 IoT 與 5G 設備時,確認供應商的安全更新能力、預設帳密變更機制、加密與身分驗證功能,以及產品的支援年限;不再使用或不受支援的設備應汰換或隔離。
二、網路區隔與存取控制
- 依業務功能與風險劃分網路區域,例如辦公網、伺服器區、訪客網、IoT 網、工業控制網及對外服務的 DMZ,透過 VLAN、內外網防火牆或存取控制清單限制各區之間的流量。
- 採「最小權限」原則,只允許使用者與設備存取完成工作所需的系統、服務及連接埠;IoT 設備不應直接連到核心伺服器或管理網路。
- 對使用者、管理者及設備實施身分驗證與授權。管理者使用多因素驗證,停用預設帳號及共用帳號,定期檢視權限;設備則以憑證或其他可驗證身分的方式控管,避免僅憑 IP 位址信任裝置。
- 遠端維護須經由受控的 VPN 或跳板主機,採加密連線、強式驗證及完整紀錄;限制來源、時段與可操作範圍。
第 三 題25 分
部分企業與組織的網路或是資訊管理系統是外包廠商負責,例如會計資訊管理系統由 A 廠商開發,網站應用程式由 B 廠商開發維護等。說明組織如何做好控管,確保資訊隱私安全與預防攻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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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委外資訊系統的第三方風險管理:系統交由廠商開發或維運,不代表組織可以把資安責任一併交出去。組織仍須掌握資料、帳號、系統設定、變更流程與事件處理,並以契約、技術措施及持續監督,確保機密性、完整性與可用性。
法規以民國 108 年(2019 年)當時有效規定為準。當時《資通安全管理法》第 9 條要求適用該法的公務機關及特定非公務機關,委外辦理資通系統建置、維運或資通服務時,應考量受託者的專業能力與經驗、委外項目性質及資安需求,選任適當廠商並監督其資安維護情形。《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也列有受託者資安措施、複委託管理、開發安全及定期檢視等監督重點。
涉及個人資料時,《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4 條規定受託者在受託範圍內視同委託機關;第 27 條要求非公務機關採取適當安全措施,防止個人資料遭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8 條要求委託機關對受託者為適當監督。相關法規後續已有修正,以下法條說明以命題當年為準。
解題方法
可按「委外前評估、契約明訂、開發與維運控管、持續監督、事件應變、終止交接」的生命週期作答。這個切入點能同時處理廠商選任、資料隱私、系統漏洞及事故發生後的責任與復原。
一、委外前:評估風險與選任廠商
- 盤點委外範圍及資料類型:確認廠商會接觸哪些系統、個人資料、帳號憑證、營業秘密或關鍵服務,並依資料敏感度、系統重要性及影響程度評估風險。
- 審查廠商能力與背景:檢視其資安政策、專業人力、開發維運經驗、過往事故及缺失改善紀錄;評估其作業環境是否具備適當安全措施,必要時要求第三方驗證或查核證明。
- 評估供應鏈與複委託:查明廠商是否將工作再委外、使用外部雲端或第三方元件,以及資料會存放或處理於何處。要求事先核准複委託,並使下游廠商承擔相當的保密及資安義務。
二、契約:把安全要求寫成可查核的義務
契約應清楚載明委外目的、工作範圍、資料種類、使用限制、雙方權責及違約責任,並約定:
- 保密及個資處理:廠商只能依委託目的與指示使用資料,不得擅自複製、留存、揭露或挪作他用;要求相關人員簽署保密義務並接受必要訓練。
- 存取與環境管理:限定可接觸資料的人員、權限及時段,並要求身分驗證、存取紀錄、設備防護與安全連線。
第 四 題25 分
組織與企業廣泛應用商業智慧(business intelligence),分析巨量資料,協助組織做決策。面臨巨量資料分析,說明如何運用雲端科技解決巨量資料分析,提供即時商業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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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雲端運算如何支援巨量資料分析與即時商業智慧(Business Intelligence, BI)。作答重點是把資料從蒐集、儲存、處理到呈現決策資訊的流程串起來,並說明雲端服務如何提供所需的彈性資源與即時分析能力。
巨量資料通常具有大量(Volume)、高速(Velocity)、多樣(Variety)等特性;因此,傳統單機資料庫或固定規模的分析環境,容易遭遇儲存空間不足、運算時間過長,以及難以處理多種資料格式等問題。即時 BI 則是讓組織能在資料產生後迅速分析,透過儀表板、警示或報表支援營運決策。
解題方法
依照「資料進入雲端、雲端處理分析、結果即時提供決策」的流程說明,並對應巨量資料的特性,逐一交代雲端科技的解決方式。
一、以雲端儲存集中蒐集資料
將企業內部系統、網站、行動裝置、感測器及外部資料來源的資料,透過網路傳送至雲端資料湖或雲端資料倉儲。雲端儲存可依需求擴充容量,並容納結構化、半結構化及非結構化資料,適合整合交易紀錄、點擊串流、文字與感測資料。
此作法可降低組織自行購置與維護大量儲存設備的負擔,也能彈性因應資料量快速增加。
二、以串流處理支援高速資料分析
對於交易、網站點擊或物聯網感測資料,可使用雲端訊息佇列與串流處理服務,讓資料在產生時即被接收、清理、轉換與分析,不必等待資料累積後再進行批次處理。
例如,電商平台可即時分析顧客的瀏覽與購物行為,更新熱門商品排行或偵測異常交易,縮短資料產生到分析結果可用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