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地方特考離島三等 衛生技術 公共衛生政策、衛生行政與法規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說明憲法條文中與醫療法相關之條文內容,並說明醫療法之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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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憲法中國家推動衛生保健及醫療制度的依據,以及《醫療法》第 1 條所揭示的立法目的。作答時宜先列出直接相關的憲法條文,再說明這些憲法原則如何由《醫療法》具體化。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掌握憲法上的健康保障與醫療制度依據,再對照《醫療法》第 1 條,逐項說明該法的立法目的。憲法條文可分為兩類:一是基本權保障,二是基本國策中要求國家推動衛生保健與醫療制度的規定。
一、與醫療法相關的憲法條文
- 憲法第 15 條: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
國民健康與生命、身體完整及生存保障密切相關;醫療機構與醫事人員從事醫療業務,也涉及工作權及財產權。國家得依法規範醫療機構設置、醫療業務及執業條件,以維護公共利益及病人權益。
- 憲法第 22 條:概括基本權保障
凡人民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保障。健康權、身體自主及醫療契約相關權益,得由此條作為憲法保障基礎。《醫療法》規範醫療服務與醫病關係時,應兼顧病人權益及醫療提供者的權利。
- 憲法第 23 條:基本權限制的法律保留與比例原則
國家限制人民權利,須以法律為依據,且符合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等必要條件。《醫療法》對醫療機構及醫療業務所設的規範,應有法律依據,並符合必要性與比例原則。
- 憲法第 157 條:衛生保健事業及公醫制度
條文明定:「國家為增進民族健康,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事業及公醫制度。」此為國家推動醫療與衛生保健工作的重要基本國策依據。
- 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5 項:全民健康保險
第 二 題25 分
請依照《長期照顧服務法》及相關辦法之規定,說明長照人員有哪五類人員,並請說明其主要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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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3 條第 4 款所稱長照人員,是指經法定訓練、認證,並領有證明,得提供長照服務的人員。當時《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 2 條將長照人員分為五類;本題要依這五類作答,並概述各類人員的主要職責。
解題方法
先依辦法第 2 條列出五類,再將職責按長照服務流程整理:第一線提供照顧、督導居家服務、提供專業服務、評估與管理照顧資源,以及執行主管機關指定計畫。題目未要求列舉各職種的全部法定工作項目,作答時說明各類職責重點即可。
五類長照人員及主要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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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服務人員:包括照顧服務員、生活服務員及家庭托顧服務員。依服務計畫提供日常生活照顧與協助,例如協助進食、移位、沐浴、如廁及維持生活環境;並觀察服務對象狀況,適時回報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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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服務督導員:負責居家服務的個案與服務管理,包括了解服務對象需求、協調服務安排、督導照顧服務員執行服務、處理服務過程中的問題,並維護服務品質與服務對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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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保員、社會工作人員(包括社會工作師)及醫事人員:依各自專業提供服務。教保員著重生活適應、活動參與及支持;社會工作人員著重需求評估、個案工作、家庭支持與資源連結;醫事人員則依其專業提供長照相關醫護或復能服務。
第 三 題25 分
請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的規定,舉例說明何謂保險給付?何謂醫療費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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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要區分《全民健康保險法》中的兩個層次:
- 保險給付:保險對象發生保險事故後,依本法取得的醫療服務保障。全民健保是強制性社會保險;保險對象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疾病、傷害或生育事故,依法接受保險給付。
- 醫療費用支付:健保署與特約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間,如何核算及支付醫療服務費用。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六章,制度包括訂定醫療給付費用總額、機構申報服務點數及藥物費用,以及健保署審查後核算每點費用並核付。
簡要說,保險給付著眼於保險對象獲得什麼保障;醫療費用支付著眼於健保如何向醫療院所支付費用。
解題方法與舉例
作答時分別交代「給付對象與內容」及「費用核付對象與方式」,再用同一個就醫情境說明兩者的差別。
例如,被保險人因肺炎至健保特約醫院門診就醫:
- 醫院提供診察、檢查及符合健保規定的藥品,被保險人依規定負擔部分費用;這些健保承保的醫療服務,屬於保險給付。
第 四 題25 分
為提升我國食品安全,政府於民國 106 至 114 年推動「食品安全建設」,並列有五大推動重點。請任舉其中三項重點並說明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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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食品安全建設」的政策內容。政府於民國106至114年推動此計畫,目的是精進邊境查驗、地方稽查、中央研發及食安事件檢驗能力,在「食安五環」政策之外強化食品安全把關機制。
題目要求任舉五大推動重點中的三項,並說明各項內容。這是政策記憶與說明題,無須援引特定法條;依命題當年政策內容作答即可。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所指的是「食品安全建設」計畫,而非「食安五環」本身。接著從五項子計畫中選三項,依「推動重點名稱、要解決的問題、具體作法或效益」分段說明,即能完整呈現政策目標與執行內容。
參考作答
政府於民國106至114年推動食品安全建設,著重提升查驗、稽查與檢驗量能。五大推動重點如下,任舉三項說明:
一、興建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暨行政及訓練大樓
國內既有實驗室設備與空間量能不足,且建築承載能力限制高階儀器與新興檢驗技術的引進。計畫興建具雲端資訊管理、污染防護及環境控制等功能的現代化實驗大樓,增加食品藥物專業檢測空間,提升檢測環境與設備規格,並作為培訓地方衛生單位及民間實驗室檢驗人員的基地。
二、提升邊境查驗通關管理系統效能
邊境查驗是阻絕有疑慮食品及原物料進入國內的第一道關卡;因查驗業務量增加,須提升既有食品雲及相關管理系統的安全性、效能與可用性。計畫強化進出口風險因子控管、風險核判及通關審查,並提高報驗文件比對的自動化程度,以提升查驗效能、縮短通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