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國安局特考三等 情報組(選試日文) 國家安全(含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 考古題詳解

107 年・國安局特考・三等・情報組(選試日文)
試題代碼 國家安全(含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

第 一 題25 分

美俄兩國元首在 2010 年 4 月簽署的《戰略武器裁減條約》(The Strategic Arms Reduction Treaty, START)之主要內容為何?美國布魯金斯研究所(Brookings Institution)首倡「合作性安全」概念,其意涵與內容重點為何?請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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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為典型的「傳統安全軍備管制」與「安全典範轉移」複合型申論題,評量重點包含兩大核心領域:

  1. 傳統安全之戰略軍備管制(Arms Control):考核 2010 年美俄簽署之《新戰略武器裁減條約》(New START)之背景、裁減量化指標(核彈頭數、運載工具數、發射載具數)與查驗機制(Verification Regime)。
  2. 安全概念轉型之「合作性安全」(Cooperative Security):考核冷戰結束後,由美國布魯金斯研究所學者卡特(Ashton B. Carter)、裴利(William J. Perry)與史坦布魯納(John D. Steinbruner)於 1992 年提出之合作性安全理論,釐清其相較於傳統「集體防衛」(Collective Defense)與「集體安全」(Collective Security)在安全思維上的本質差異與機制運作。

解題方法

本題採取「雙核心結構化切入法」,將 25 分之申論題平均配置為兩大主軸,架構清晰分明:

  1. 第一部分:2010 年《新戰略武器裁減條約》(New START)
  • 簽署背景:美俄歐巴馬與梅德韋傑夫政府重啟關係(Reset)後於布拉格簽署。
  • 三大核心量化限制:必須精確列出三大指標(已部署核彈頭上限 1,550 枚、已部署載具上限 700 件、總載具發射架上限 800 件)。
  • 配套查驗與透明化機制:現場查驗、數據交換與國家技術手段(NTM)。
  1. 第二部分:布魯金斯研究所「合作性安全」
  • 緣起與理論意涵:由零和賽局走向互信、由威懾對抗走向危機預防,將潛在對手納入安全合作架構。
  • 四大核心內涵:以「預防勝於應變」、「透明化與信心建立」、「限制進攻性能力(防禦性防禦)」、「制度化與多邊建制」展開論述。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選項可資分析。評分結構與配分分析如下:

  • 子題一(約 12~13 分):檢驗考生對《新戰略武器裁減條約》(New START)具體條款的精確記憶度。若僅含糊回答「減少核武」,難獲高分;必須列出具體數字指標(1,550、700、800)與查核體制。
  • 子題二(約 12~13 分):檢驗考生對國際安全理論演進的掌握度。閱卷重點在於能否精準指出「預防性」、「非針對特定敵人(包容性)」及「限制進攻能力」,並能與傳統軍事同盟作出區隔。

解題技巧

  1. 量化數據記憶口訣:
  • 彈頭:1,550(已部署戰略核彈頭)。
  • 已部署運載載具:700(洲際彈道飛彈 ICBM、潛射彈道飛彈 SLBM、重型轟炸機)。
  • 總載具發射系統:800(含已部署與未部署之發射架/發射井)。
  1. 名詞辨析防陷阱:
  • 「集體防衛」(Collective Defense):內部結盟對抗「外部特定敵人」(如北約 NATO)。
  • 「集體安全」(Collective Security):成員間承諾共同制裁「內部違規侵略者」(如聯合國 UN)。
  • 「合作性安全」(Cooperative Security):非針對特定敵人,透過「制度、透明度、限制進攻武器」以預防衝突爆發(如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 OSCE)。
  1. 首倡者點名:論述布魯金斯研究所時,若能寫出 Carter, Perry, Steinbruner 等代表學者與 1992 年專著《A New Concept of Cooperative Security》,可大幅提升專業度與給分等級。

【答案】

壹、2010 年美俄《新戰略武器裁減條約》(New START)之主要內容

美國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與俄羅斯總統梅德韋傑夫(Dmitry Medvedev)於 2010 年 4 月 8 日在捷克布拉格簽署《新戰略武器裁減條約》(New Strategic Arms Reduction Treaty, New START),用以接替 1991 年屆期的 START I 及 2002 年的《莫斯科條約》(SORT)。其核心規範包含以下三大主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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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題25 分

美國川普政府於 2017 年 12 月發表《國家安全戰略》(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報告,揭櫫美國必須保護的核心利益為何?報告認為美國面臨的安全挑戰與威脅的內容為何?報告中如何定位中國大陸及如何描述中國大陸的作為與意圖?請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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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考生對美國當代大戰略(Grand Strategy)典範轉移的掌握程度,核心在於 2017 年 12 月美國川普政府所公布的《國家安全戰略》(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 NSS 2017)。

  1. 原則性現實主義(Principled Realism):NSS 2017 放棄後冷戰時期自由主義國際秩序(Liberal International Order)之樂觀假設,重回以主權國家、實力對抗與國家利益為核心的現實主義思維。
  2. 大國競爭(Great Power Competition)的回歸:標誌著美國自「反恐戰爭」轉向「大國地緣戰略競爭」,並宣告對華「接觸/交往政策(Engagement Policy)」正式終結。
  3. 經濟安全即國家安全(Economic Security is National Security):將經貿、科技與智財權保護提升至國家核心安全層次,視為維護國家實力的基石。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標準的重大國安文獻解析題,答題架構應嚴格對應題目的三問,採取「三段式主體結構」層層剖析:

  1. 第一部分:四大國家核心利益:直接對應 NSS 2017 報告的「四大支柱」(Four Pillars),依序條列國土、繁榮、軍力、影響力。
  2. 第二部分:三大安全挑戰與威脅:精準歸納報告所指出的「三組挑戰者(Three Sets of Challengers)」,分別說明修正主義強權、流氓國家與跨國威脅組織。
  3. 第三部分:對中國大陸的戰略定位、作為與意圖:先給予明確定性(修正主義強權、戰略競爭者),再以政治/秩序、經濟/科技、軍事/地緣等面向具體論述其擴張作為與意圖。

申論評分架構與重點分析

本題非選擇題,為 25 分之申論題,各子題配分與答題關鍵如下:

  1. 子題一:保護核心利益(約佔 7 分)
  • 審題重點:能否準確列出「四大支柱」(Four Pillars)。
  • 得分要件:不能只寫抽象名詞,必須指出「保護國土、促進美國繁榮、以實力維持和平、提升美國影響力」四大主軸,並帶出「經濟安全即國家安全」之論調。
  1. 子題二:安全挑戰與威脅內容(約佔 8 分)
  • 審題重點:能否清楚交代威脅的三個層次與具體對象。
  • 得分要件:切忌只寫中俄兩國。完整答案必須涵蓋:
  • ① 修正主義強權(中、俄);
  • ② 流氓政權(北韓、伊朗);
  • ③ 跨國威脅組織(聖戰恐怖組織、跨國犯罪集團)。
  1. 子題三:對中國大陸的定位、作為與意圖(約佔 10 分)
  • 審題重點:是否深刻理解美中戰略質變的定性。
  • 得分要件:
  • 定位:必須使用專有名詞「修正主義強權(Revisionist Power)」與「戰略競爭對手(Strategic Competitor)」。
  • 意圖:改變國際現狀、削弱美國在印太與全球影響力、推展威權模式。
  • 作為:經濟上的非市場掠奪與竊取技術(智慧財產權)、軍事上的南海軍事化與反介入/區域拒止(A2/AD)、政治上的銳實力操作。

解題技巧與常見陷阱

  1. 專有名詞精準度:閱卷老師評閱此類政策題時,採取「關鍵詞給分法」。文中務必出現 Principled Realism(原則性現實主義)、Four Pillars(四大支柱)、Revisionist Powers(修正主義強權)、Indo-Pacific(印太地區)等官方詞彙。
  2. 常見陷阱(跨版本混淆):
  • 勿將川普 2017 年版與歐巴馬 2015 年版(強調氣候變遷、多邊機制、接觸合作)混為一談。
  • 亦勿將其與拜登 2022 年版 NSS(將中國定義為「唯一的全球體系重塑競爭者」,俄羅斯為「立即威脅」)之最新措辭混淆;答題重心須緊扣 2017 年原文架構。
  1. 時間配置與版面編排:
  • 建議篇幅:考卷紙約 1.5 至 2 頁。
  • 格式應分明:大標題、中標題、內文縮排必須層次分明,切忌整段密密麻麻缺乏條列。

【答案】

一、美國必須保護的四大核心利益(四大支柱)

美國川普政府於 2017 年 12 月發布的《國家安全戰略》(NSS 2017),基於「原則性現實主義」(Principled Realism)與「美國優先」(America First)思維,明訂四大核心國家利益(Pillars of National Intere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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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題25 分

十九世紀以降,全球共歷經四波重大恐怖主義浪潮,請試述這四波浪潮發生之時間及成因為何?第四波恐怖主義浪潮中,孤狼式恐怖主義案例大增,其特徵為何?除 2014 年的鄭捷臺北捷運連環殺人案外,請以孤狼式恐怖主義之特徵舉出另外兩起在我國國內發生的案例加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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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聚焦於當代「非傳統安全」(Non-Traditional Security)中的國際恐怖主義發展史與新型態恐怖主義威脅典範,核心考核觀念包含三大部分:

  1. 大衛·拉波波特(David C. Rapoport)的「四波現代恐怖主義理論」(The Four Waves of Modern Terrorism):全球恐怖主義並非雜亂無章,而是自十九世紀末以來依循特定歷史循環、全球重大政治事件與意識形態演進,劃分為「無政府主義」、「反殖民」、「新左派」及「宗教聖戰」四波浪潮。
  2. 孤狼式恐怖主義(Lone-Wolf Terrorism)之威脅特徵:源自「無領導者抵抗」(Leaderless Resistance)理念,在第四波恐怖主義結合網際網路傳播後爆發,具有「組織脫鉤」、「自主激化」、「低技術攻擊」與「情資蒐集死角」等本質特徵。
  3. 臺灣本土非傳統安全實務(案例涵攝):評估考生能否跨越純理論記憶,將西方恐怖主義學理之「孤狼特徵」精準涵攝至臺灣真實治安防衛情境中,檢驗我國反恐防制與大眾運輸維安的脆弱點。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三段式結構」專業申論題,答題策略應採取​「宏觀理論鋪陳 →\to 微觀特徵界定 →\to 本土實務涵攝」​的嚴謹演繹路徑:

  1. 第一子題(四波浪潮時間與成因):必須以 Rapoport 的經典架構為骨幹,嚴格按順序標明各波起訖年代,並點出引爆該波浪潮的核心意識形態、關鍵國際事件(如俄國沙皇遇刺、凡爾賽和約、越戰、1979 年伊朗革命)與傳播科技工具(如炸藥、大眾報刊、電視衛星、網際網路)。
  2. 第二子題(孤狼特徵):不可僅停留在「單獨犯案」表面字眼,須從組織結構(去中心化)、心理與思想傳播(遠端自我激化)、作戰手法(生活化低技術武器)、攻擊目標(大眾運輸等軟目標)及國安偵防困境(無通訊軌跡、訊號極低)五個專業維度完整論述。
  3. 第三子題(本土案例說明):題目已排除 2014 年鄭捷案,考生應挑選最具備「政治/社會抗議訴求」、「自製武器」及「單兵作戰」特徵的本土代表性案例。最佳選擇為:
  • 2003~2004 年「白米炸彈客」楊儒門案:具備強烈政策抗議(反對 WTO 農業進口開放)之政治性孤狼。
  • 2016 年「臺鐵松山車站 1258 次區間車爆炸案」林英昌案:具備針對大眾運輸軟目標、使用自製低技術鋼管爆裂物無差別傷亡之反社會孤狼。 每一案例均須明確對照第二子題所列之「孤狼特徵」進行論述,落實法律與安全研究的「該當性涵攝」。

選項分析

本題為公職專門申論題,非選擇題,故無單一選項可供辨析。依據考選部閱卷評分指針,各子題的得分爭點與評分指標權重如下:

  1. 第一部分:四波浪潮的時間與成因(配分約 10 分)
  • 評分指標:是否精準寫出「無政府主義(1880s-1920s)」、「反殖民(1920s-1960s)」、「新左派(1960s-1980s)」、「宗教(1979-迄今)」四大波段;各波成因是否包含國際大環境推力與技術載體。若漏列任一波或年代錯置,將直接扣除相應級距分數。
  1. 第二部分:孤狼式恐怖主義之特徵(配分約 8 分)
  • 評分指標:能否展現國安情報專業語彙(如:自主激化、非傳統軟目標、情資盲區、無指令單獨行動),而非僅用一般口語描述「一個人做案」。
  1. 第三部分:我國本土兩起案例涵攝(配分約 7 分)
  • 評分指標:除人事時地物描述外,必須寫出其為何符合「孤狼」的要素。若舉出一般的黑道尋仇、家庭暴力殺人或單純竊盜縱火,因不具備恐怖主義的「恐慌製造」、「不特定多數人危害」或「反抗體制/社會」特徵,該子題將不予計分。

解題技巧

  1. 口訣記憶法:記憶四波浪潮可用關鍵字口訣——「無、反、新、宗」(無政府主義 →\to 反殖民 →\to 新左派 →\to 宗教聖戰),每個波段約維持一世代(30 至 40 年),第四波以 1979 年為關鍵分水嶺。
  2. 孤狼特徵的「五角防守模型」:答題時若記憶模糊,可從「動機(思想)」、「指揮(組織)」、「工具(手段)」、「對象(目標)」、「偵防(情報)」五個面向推導,即可保證答題結構完整不漏項。
  3. 避開常見陷阱:
  • 陷阱一:切忌只把「孤狼」寫成心理疾病患者。恐怖主義的核心在於「利用暴力威脅製造公眾集體恐慌以達成心理或政治效果」,必須凸顯其對體制或公眾的敵意。
  • 陷阱二:本土案例切勿捏造,亦勿選取「跨國組織派遣之突擊隊」(這不是孤狼)。楊儒門案(政治抗爭型)與林英昌案(反社會型)兼具代表性與權威性,為國安局與調查局反恐文獻常引用的本土標竿案例。

【答案】

一、十九世紀以降全球四波恐怖主義浪潮之發生時間與成因

美國著名恐怖主義學者大衛·拉波波特(David C. Rapoport)於 2002 年提出「現代恐怖主義四波理論」,主張自 1880 年代以降,全球恐怖主義經歷了四次交替演進的歷史週期:

(一) 第一波:無政府主義浪潮(Anarchist Wave,約 1880 年代至 1920 年代)

  1. 發生時間:始於 19 世紀 80 年代的俄羅斯帝國,蔓延至歐洲與美洲,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逐漸消退。
  2. 核心成因:
  • 意識形態與政治壓迫:俄國沙皇專制統治引發基層激烈反彈,結合無政府主義者巴枯寧(Mikhail Bakunin)等人的思想,主張以「行動的宣傳」(Propaganda of the Deed)打破國家威權。
  • 科技傳播驅動:通信工具(電報)、大眾平價報紙的普及擴大了暗殺事件的國際渲染力;化學工業發明(如諾貝爾炸藥)則提供了平民對抗國家武力的不對稱工具。其標誌事件為 1881 年俄皇亞歷山大二世遇刺與多國元首遭暗殺。

(二) 第二波:反殖民浪潮(Anticolonial Wave,約 1920 年代至 1960 年代)

  1. 發生時間:一次大戰結束後興起,二次大戰後達到高峰,並隨著 1960 年代亞非去殖民化告一段落而式微。
  2. 核心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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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題25 分

根據我國「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國家安全會議」有哪些法定成員、其功能為何?我國「國家安全會議」與美國國家安全會議法定成員有何異同?我國國家安全局依其組織法之規定,負責統合、指導、協調及支援哪些相關機關有關國家安全情報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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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國家安全機制之法制架構與組織運作」,核心法理涵蓋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第 4 項授權意旨、我國《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美國《1947 年國家安全法》(National Security Act of 1947)、以及我國《國家安全局組織法》。

  • 本題法規適用基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已於後續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微調機關隸屬(如後備指揮部現改隸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解題仍以命題當年之法律規定為準。
  • 關鍵法條與定義:
  1.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 2 條(定位與大政方針範疇)、第 3 條(主席)、第 4 條(法定出席成員)。
  2. 美國《1947 年國家安全法》(50 U.S.C. § 3021)關於國家安全會議法定成員(Statutory Members)與法定顧問(Statutory Advisers)之權責劃分。
  3. 《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 2 條第 1 項,明定國家情報體系「統合指導、協調、支援」之 10 大情報協同機關(構)。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組織法規制與比較制度題型,作答宜採「精確法條還原」與「制度對比分析」雙軌推進:

  1. 我國國安會之法定成員與功能:先定性其憲政地位(總統諮詢機關),再逐款列出主席與法定出席成員,並引述法定四大安全領域(國防、外交、兩岸關係及國家重大變故)。
  2. 我國與美國國安會法定成員之異同:建立結構化對比,重點切入「憲政體制與成員規模」、「法定成員 vs. 法定顧問之角色區隔」、「因應國情之地緣專屬部會配置」。
  3. 國安局依法統合指導之機關:避免零散列舉,採「軍事國防體系(6 個)」與「司法治安境管體系(4 個)」進行模組化歸納,精確默寫機關全銜。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並無選項。閱卷評分重點與常見失分環節如下:

  1. 第一子題(國安會成員與功能)評分要點:
  • 須明確區分「主席」與「出席人員」,切勿漏列行政院副院長、財政部長或經濟部長。
  • 「功能」須精確答出「諮詢機關」性質,其決議為總統施政方針之參考,而非直接對外行使公權力之行政機關。
  1. 第二子題(台美比較)評分要點:
  • 多數考生僅答出元首與國防、外交部長相同,難獲高分。得分關鍵在於點出美國將「參謀首長聯席會議主席」與「國家情報總監」明定為法定顧問(Statutory Advisers),與核心法定成員(Statutory Members)有所區隔;而我國則是將參謀總長與國安局長直接列為會議的法定出席成員。
  • 國情差異點:我國列入「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美國則因戰略核武與能源戰略納入「能源部長」。
  1. 第三子題(情報協同機關)評分要點:
  • 《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 2 條明定之機關必須一字不差完整寫出,任一漏列或機關簡稱皆會被扣分。

解題技巧

  1. 記憶口訣與體系化歸納:
  • 國安會成員:記「正副元首+政院正副首長+涉外內政財經五部+兩岸一會(陸委會)+軍令(參謀總長)+情報幕僚(秘書長、國安局長)」。
  • 國安局統合 10 大機關:記「軍方 6 處(政戰、後備、憲兵、軍情、電展、軍安)+文職 4 處(警政、移民、調查、海巡)」。
  1. 概念精準,嚴防陷阱:
  • 陷阱一:誤將「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列入法定成員。諮委係依法特聘,列席會議須由總統指定,非組織法第 4 條之法定出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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