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警察特考三等 警察資訊管理人員 數位鑑識執法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以國內學者所提出之數位證據鑑識標準程序(Digital Evidence Forensics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DEFSOP)四大階段——原理概念階段、準備階段、操作階段、報告階段——為基礎,並參考國際資安鑑識相關標準(如 ISO/IEC 27037、ISO/IEC 27041、ISO/IEC 27042、ISO/IEC 27043 等),說明如何建立一套完整的行動鑑識標準作業程序(DEFSOP for Mobile Forensics, DEFSOP-MF)。
並請舉例及繪圖表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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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要把一般數位證據鑑識流程,具體化為適用於手機、平板等行動裝置的標準作業程序(DEFSOP-MF)。答題主軸是:依 DEFSOP 四階段安排工作,並以 ISO/IEC 27037 的證據識別、蒐集、取得及保存,ISO/IEC 27041 的方法確認,ISO/IEC 27042 的分析與解釋,以及 ISO/IEC 27043 的事件鑑識流程原則,建立可重複、可驗證、可稽核的作業鏈。
行動鑑識的目標不只是「取出資料」,還須兼顧證據的完整性、真實性、可追溯性及可重現性。操作時應記錄裝置狀態、採用方法與工具、時間及人員,並維持證據保管鏈(chain of custody)。數位證據容易因開機、關機、網路連線、同步或系統更新而改變,因此須依個案狀態選擇處置方式並記錄理由。
本題未要求特定法律條文;程序設計應遵循合法授權、必要性與比例原則。法規依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為準。
解題方法
先以 DEFSOP 四階段作為答案骨架,再將行動裝置鑑識的工作項目放入各階段,並說明各階段如何落實相關 ISO 標準。最後用流程圖呈現階段間的先後關係,以例子展示從現場保全到報告交付的完整流程。
DEFSOP-MF 四階段
| 階段 | 行動鑑識作業 | 對應標準與控制重點 |
|---|---|---|
| 一、原理概念階段 | 界定鑑識目的、適用範圍、法律授權、證據類型與風險;建立證據保全、最小變更、可重現及保管鏈原則。辨識手機可能保存的通聯、簡訊、照片、定位、應用程式資料、雲端同步痕跡及系統紀錄。 | 依 ISO/IEC 27043 的事件鑑識流程觀念規劃案件;依 ISO/IEC 27037 確認數位證據識別、蒐集、取得、保存的基本原則。 |
| 二、準備階段 | 確認委託目的與授權範圍;準備鑑識工作站、資料線、屏蔽袋或隔離設備、電源、封緘材料及經驗證的鑑識工具。確認人員能力、工具版本、設備校時與儲存空間;準備案件表單、拍照設備及證物標籤。 | 依 ISO/IEC 27041 確認鑑識方法與工具適用性、可靠性及限制;事先測試工具、記錄版本與驗證結果。 |
| 三、操作階段 | **現場識別與記錄:**拍攝裝置外觀、螢幕、連接狀態及周邊環境,記錄品牌、型號、序號、SIM/記憶卡、時間、電量及裝置狀態。**隔離與保全:**評估網路連線、遠端抹除及資料變動風險,採取適當隔離措施;依裝置狀態決定維持供電或關機,並記錄理由。**取得與保存:**選擇合適的邏輯、檔案系統或實體取得方式;另行處理 SIM 與記憶卡;保存原始取得資料,計算雜湊值並建立工作副本。**分析與解釋:**在工作副本上檢視資料、時間戳記、刪除痕跡及應用程式資料,將發現與問題逐項對照,記錄查詢條件、工具及結果。 | 依 ISO/IEC 27037 執行證據識別、蒐集、取得及保存;依 ISO/IEC 27042 進行分析、解釋與記錄;依 ISO/IEC 27041 確認採用的方法及工具適用於該裝置與資料類型。 |
| 四、報告階段 | 說明委託問題、授權與範圍、證物與接收狀態、處理流程、工具及版本、取得方式、雜湊值、分析方法、結果、限制及結論。區分客觀觀察與推論,附上必要的截圖、紀錄表及保管鏈文件;完成證物封緘、移交及紀錄保存。 |
第 二 題25 分
請說明下列各類鑑識之異同處,包括定義、原理、功能及應用等:
- 電腦鑑識(Computer Forensics)。
- 軟體鑑識(Software Forensics)。
- 資料鑑識(Data Forensics)。
- 網路鑑識(Network Forensics)。
- 行動鑑識(Mobile Forensics)。
- 雲端鑑識(Cloud Forensics)。
- 資安鑑識(Cyber Forensics)。
並請舉例及繪圖表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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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數位鑑識的範圍分類與證據分析觀念。七種類型不是七套互不相關的程序,而是依據「鑑識對象、資料所在位置與調查目的」區分的工作領域;實際案件常會同時使用數種鑑識方法。
數位證據是以數位形式儲存或傳輸、可用以證明案件事實的資料。鑑識的核心原則包括:
- 合法性:依法取得證據,遵守搜索、扣押及資料調取的法定程序。
- 完整性:避免證據遭到新增、刪除或修改;取得證據時記錄雜湊值,例如 SHA-256。
- 可追溯性:記錄證據來源、取得時間、保管與移交過程,維持證物保管鏈。
- 可重複性:採用可說明、可驗證的方法與工具,使他人能檢驗分析結果。
- 脈絡性:將時間戳記、使用者、設備、帳號及網路事件相互比對,避免只憑單一檔案推論。
常見流程可概括為:
以上各步驟須兼顧證據完整性與保管鏈;例如建立儲存媒體映像檔後計算雜湊值,分析副本並與原始證據核對。
解題方法
先以鑑識標的區分七類:電腦與儲存媒體、軟體或程式碼、資料內容、網路流量、行動裝置、雲端服務,以及整體資安事件。再分別說明定義、原理、功能與應用,最後指出彼此的交集與差異。
其中,「軟體鑑識」著重程式本身及其作者、來源、功能或侵權問題;「資料鑑識」著重資料內容與其產生、修改、刪除、關聯及時間脈絡。兩者可能使用相同檔案或工具,但待證問題不同。
七類鑑識比較
| 類別 | 定義與鑑識標的 | 原理與功能 | 常見應用及例子 |
|---|---|---|---|
| 1. 電腦鑑識(Computer Forensics) | 對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伺服器及其硬碟、SSD、外接儲存媒體等進行科學檢查。 | 製作位元對位元映像檔,分析檔案系統、作業系統紀錄、登錄檔、瀏覽紀錄、電子郵件、已刪除檔案及揮發性資料,以重建操作與事件時間線。 | 竊取資料案件中,檢視 USB 接入紀錄、檔案複製時間與最近使用檔案,判斷何人何時將資料帶出。 |
| 2. 軟體鑑識(Software Forensics) | 對原始碼、執行檔、程式模組、惡意程式及軟體版本進行檢驗。 | 分析程式結構、控制流程、字串、註解、變數命名、編譯資訊、函式特徵及程式行為;以程式碼相似度、作者風格、版本差異或動態執行結果作比較。 | 比較兩套程式的程式碼與結構,調查是否有抄襲;檢視惡意程式的功能與特徵,判斷其是否竊取憑證或建立遠端連線。 |
| 3. 資料鑑識(Data Forensics) | 以資料本身及其結構、來源、變化和關聯為主要分析對象,資料可能位於電腦、手機、資料庫或雲端。 | 從中繼資料、資料庫紀錄、檔案時間、日誌、刪除痕跡及資料間關聯,判斷資料如何產生、被存取、修改、傳輸或刪除。重點在回答「資料代表什麼、如何變化、與案件有何關聯」。 | 分析資料庫交易紀錄與帳務資料,判斷某筆金額是否遭修改;比對文件中繼資料與版本紀錄,確認文件建立及修改脈絡。 |
| 4. 網路鑑識(Network Forensics) | 對網路流量及網路設備、服務留下的紀錄進行擷取與分析。 | 透過封包擷取(PCAP)、防火牆、路由器、DNS、Proxy、VPN、IDS/IPS 及伺服器日誌,重建連線端點、通訊協定、時間、方向與流量特徵。網路證據常具即時性與短暫性,須及時保全。 | 偵查入侵事件時,將防火牆紀錄、DNS 查詢及封包時間序列比對,確認受害主機何時連至外部控制伺服器。 |
| 5. 行動鑑識(Mobile Forensics) | 對手機、平板、SIM/USIM 卡及相關行動裝置資料進行取得與分析。 | 依裝置狀態、作業系統、加密及鎖定情形,採用邏輯擷取、檔案系統擷取或實體擷取等方式; |
第 三 題25 分
近年來全球發生勒索病毒(Ransomware)攻擊事件層出不窮,對各行各業的政府部門及企業組織之營運持續性帶來重大威脅。
請問透過資安鑑識及系統性的資安風險管理,並結合 NIST Cybersecurity Framework(如 ISO 27110:2021)的 IPDRR 五大功能應用——識別(Identify)、保護(Protect)、偵測(Detect)、應變(Respond)、復原(Recover)——如何有效降低勒索病毒及其他資安事件對企業營運的影響,並具備偵辦該網路犯罪事件之能力,進行下列工作:
- 事前相關的風險評估。
- 防護措施建立。
- 事中應變策略制定。
- 事後修復與檢討。
藉此提高企業營運的持續性與恢復力。
並請舉例及繪圖表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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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以 資安鑑識、風險管理與營運持續為主軸,運用 NIST Cybersecurity Framework(CSF)的五大功能,建立從事前預防、事中處置到事後復原的完整流程。五大功能常以 IPDRR 記憶:
| 功能 | 目的 | 勒索病毒防護重點 |
|---|---|---|
| 識別(Identify) | 掌握資產、威脅、弱點與營運風險 | 盤點重要系統、資料及相依服務,評估受害衝擊 |
| 保護(Protect) | 降低事件發生機率及影響 | 強化身分驗證、端點防護、網路分區、備份與教育訓練 |
| 偵測(Detect) | 及早發現異常活動 | 監控大量檔案異動、異常登入、惡意程式及網路流量 |
| 應變(Respond) | 控制事件、減少損害並進行調查 | 隔離受害主機、保存證據、通報、遏止擴散 |
| 復原(Recover) | 恢復服務並改善韌性 | 從可信備份還原、驗證系統安全、檢討並更新控制措施 |
勒索病毒事件不只是「解密檔案」問題,還可能造成營運中斷、資料外洩、供應鏈感染及法律責任。風險評估可用下式表達:
企業應依資產重要性、威脅可能性、弱點程度及停機影響排序處理,並訂定可接受的復原時間目標(RTO)與復原點目標(RPO)。
解題方法
依題目指定的四項工作,將 IPDRR 五大功能串成「事前評估與防護—事中偵測與應變—事後復原與檢討」的生命週期。各階段同時納入數位證據保存與犯罪偵辦要求,避免只談防毒技術而忽略營運持續及司法證據。
一、事前相關的風險評估(識別 Identify)
- 盤點資產與營運流程:列出伺服器、端點、網路設備、雲端服務、帳號、資料庫及備份系統;標示關鍵業務、資料敏感性與系統相依關係。
- 辨識威脅與弱點:評估釣魚郵件、弱密碼、未修補漏洞、遠端桌面曝露、過度權限、第三方維護管道及備份遭同網域控制等風險。
- 分析衝擊與優先順序:估計資料遭加密或外洩後的停機時間、財務損失、個資或營業秘密影響、法規責任及聲譽損害;依風險值排序改善。
- 訂定營運持續目標:依業務重要性設定 RTO、RPO、替代作業程序、通報名單與決策權責,並將供應商及委外服務納入評估。
二、防護措施建立(保護 Protect)
- 身分與權限管理:採最小權限、管理者帳號分離、多因素驗證(MFA)、定期停用離職或閒置帳號,限制遠端存取。
- 端點與系統防護:即時修補作業系統及應用程式;部署端點偵測與回應(EDR)、防毒、應用程式控管及郵件過濾。
- 網路分區與存取控管:依業務及信任程度分區,限制伺服器間不必要連線,管理外部遠端維護入口,避免單一帳號或主機橫向擴散。
- 備份與還原能力:採多份、異地或離線備份,限制備份帳號權限,避免備份與正式環境共用管理憑證;定期實際演練還原。
- 人員與程序:辦理釣魚郵件及事件通報訓練,建立資安政策、事件應變計畫、聯絡樹與演練紀錄。
- 鑑識準備:集中保存並同步系統、網路、身分驗證及端點日誌;保留足以回溯事件的紀錄,預先確認證據保存、保管與交接程序。
三、事中應變策略制定(偵測 Detect、應變 Respond)
偵測階段應監控大量檔案改名或加密、短時間大量寫入、異常管理者登入、可疑程式執行、備份遭刪除、端點防護遭停用及異常對外連線。警示須能連結到主機、帳號、時間及相關日誌,以支援判斷事件範圍。
應變階段可依下列順序執行:
- 啟動應變與分級:確認事件類型、受影響系統及關鍵業務,依應變計畫通知負責人並決定危機處置層級。
第 四 題25 分
臺灣近年爆發多起重大個人資料外洩事件,且從公部門到民間企業私部門,甚至在海外遭販賣;另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2022—2023 年網路詐欺案件也創下 10 年新高紀錄。專家學者指出,其中很大一部分來自個人資料外洩事故。
請從資安鑑識角色,包括事前預警系統、事中反應系統及事後復原系統等,說明如何有效偵查及防制上述個人資料外洩犯罪事故,並提高其數位證據能力及符合資安鑑識基本原則(CIAC Principles)。
請運用相關國際資安鑑識標準,例如 DEFSOP、ISO/IEC 27042、ISO/IEC 27050 等,並請舉例及繪圖表說明之。
CIAC Principle 是指 Consistent、Integrity、Accuracy and Compliance。
ISO/IEC 27050:2018—2021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Security Techniques — Electronic Discovery。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個資外洩事件的全生命週期資安鑑識:事前建立可偵測、可追溯的環境;事中控制損害並保全易逝證據;事後分析事件、復原服務並改善防護。鑑識工作的目標不只是找出資料如何外流,也要能說明何人於何時,以何種方式接觸、取得或傳送哪些資料,並使蒐集、分析及報告過程可受檢驗。
題目指定的 CIAC Principles 為:
| 原則 | 鑑識上的要求 |
|---|---|
| Consistent 一致性 | 依事先核定的程序與工具操作;同類證據採取一致的蒐集、記錄與分析方式。 |
| Integrity 完整性 | 保護證據免受未授權變更;記錄雜湊值、存取、移交與保管狀況。 |
| Accuracy 正確性 | 校時、驗證工具與方法、區分事實與推論,避免把單一紀錄過度解讀。 |
| Compliance 合規性 | 依權限、程序及個資保護要求蒐集和使用資料,限縮調查範圍並妥善保存、揭露及銷毀。 |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2 條涉及個資遭違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時的通知義務;第 27 條要求非公務機關採取適當安全措施。刑事偵查及證據取得仍應依刑事訴訟法等相關程序與權限辦理。答題時應把「資安處置」與「刑事證據蒐集」一併考量:緊急止血不能任意破壞或改寫原始證據。
解題方法
依題目要求,把事件處理分成事前預警、事中反應、事後復原三階段,再用 DEFSOP 與 ISO/IEC 標準補足鑑識程序,最後逐項對照 CIAC。如此可同時回答「如何偵查與防制」及「如何提高證據能力」。
一、事前預警系統:預先建立可鑑識性
- 盤點個資與資料流向:標示個資所在系統、資料庫、雲端服務、備份、第三方處理者及跨境傳輸途徑;依敏感程度與業務必要性分級管理。
- 設置預警與稽核紀錄:集中保存身分驗證、資料庫查詢、管理者操作、檔案下載、API 呼叫、郵件、代理伺服器、防火牆、端點偵測與雲端稽核紀錄。對大量查詢、非上班時段存取、權限提升、異常下載或大量對外傳輸設定告警。
- 採取資料外洩防護:落實最小權限、多因素驗證、職務分離、資料加密、遮罩、下載限制及傳輸控管;定期檢視帳號、權限、外包與供應鏈存取。
- 確保紀錄可用:集中保管並限制修改權限,建立一致的時間同步與保存期限;定期確認紀錄完整性、告警有效性及備份可還原性。
- 預先安排鑑識與通報流程:明訂事件指揮、法務、資安、個資管理及系統維運的分工,備妥證據蒐集工具、紀錄表、保全空間及聯繫程序。
**例:**員工帳號在短時間內查詢大量民眾資料,接著由陌生 IP 下載壓縮檔並連線至外部儲存服務。SIEM 將資料庫稽核、身分驗證及網路流量關聯後告警,可及早停用帳號並保全紀錄。
二、事中反應系統:控制損害並保全證據
- 啟動事件分級與授權處置:確認疑似外洩範圍、資料類型、受影響對象、系統及第三方服務;指定事件負責人並記錄每項處置的時間、執行者、依據與結果。
- 先保全易逝證據:視事件狀況保存即時記憶體、網路連線、登入工作階段、雲端稽核紀錄與短期保存的系統日誌。若需隔離主機或停用帳號,應記錄處置前後狀態與理由,兼顧止血和證據保存。
- 依法蒐集並建立證據保管鏈:依權限與程序取得相關系統、儲存媒體、帳號紀錄及服務商資料;對原始媒體採適當保全方式,製作鑑識映像檔並計算雜湊值。記錄證據編號、來源、蒐集時間、工具與版本、操作人員、雜湊值、封存狀況及每次移交。
- 限制調查範圍及接觸權限:只蒐集與事件有關的必要資料;對可能包含無關個資、第三人資料或機敏內容的證據採權限控管、遮蔽及安全保存。
- 通知與協調:依適用法令、契約及事件性質辦理主管機關、受影響者與相關單位的通知或通報;涉及跨境平台或服務商時,保存請求、回覆及取得資料的程序紀錄。
**例:**發現資料庫遭大量匯出後,先限制可疑帳號與外傳通道,同時保存資料庫稽核紀錄、主機記憶體與防火牆連線紀錄。取得磁碟映像後保留原始媒體,針對映像進行分析,並將來源雜湊值與分析副本雜湊值登錄於證據紀錄表。
三、事後復原系統:分析、報告、復原與改善
- 鑑識分析與事件重建:依時間軸比對帳號、權限、資料庫查詢、檔案存取、網路連線及外部平台紀錄,確認入侵途徑、資料範圍、可能行為人、外傳方式及受影響對象。
- 採可重現的方法:保存原始證據與工作副本,記錄分析工具、版本、設定、篩選條件、操作步驟及結果;重要結論由另一名具資格人員複核。
- 復原服務與降低再次外洩風險:修補漏洞、重設憑證、調整權限、移除未授權程式或帳號,從經驗證的備份恢復服務;復原後監測異常活動並確認安全控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