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高普考高考一級 公職獸醫師 獸醫公共衛生學研究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目前政府公告「牛結核病的檢驗方法」為 intradermal tuberculin test(ITT)以及 comparative intradermal tuberculin test(CITT),但近期常發現屠宰場內牛隻屠體有嚴重牛結核病病變,顯示 ITT 檢驗中仍會出現偽陰性的結果。
(一) 如何解釋尾根 ITT 測試結果?若出現偽陰性,可能原因有哪些?(10 分)
(二) 若要進行結核病(TB)管制乳牛場的清淨計畫,該如何進行?(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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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牛結核病是牛型結核菌(Mycobacterium bovis)感染。皮內結核菌素試驗(ITT)利用感染牛的細胞媒介免疫反應,對皮內注射的純化蛋白衍生物(PPD)產生延遲型過敏反應。尾根 ITT 是篩檢工具,陰性表示該次試驗未觀察到規定的反應,不能單憑一次陰性排除感染。
解題方法與判讀
依命題當年適用的「牛隻牛結核病檢驗方法」,將規定的牛型結核菌素以皮內注射於尾根皺襞;正確注射會形成黃豆大小隆起。注射後 72±6 小時,同時視診與觸診注射部位。
- **陽性反應:**注射部位出現任何腫脹,包括硬結或瀰漫性腫脹;依規定判為陽性反應。
- **陰性反應:**未見或觸及腫脹;依規定判為陰性反應。
若注射時診斷液漏出、注射點沒有隆起等,應在另一側適當部位重新注射並記錄。未確實注入真皮層,會使後續判讀失去效力。
偽陰性的可能原因
偽陰性是指牛隻實際感染,ITT 卻沒有出現陽性反應。常見原因可分成動物因素與檢驗因素:
- **感染太早,尚未致敏:**感染後的前過敏期,細胞免疫反應尚未充分形成,皮內試驗反應不足。
- **晚期或全身性嚴重感染造成無反應狀態(anergy):**免疫反應失調或耗竭,患牛即使有嚴重病灶也可能不再對結核菌素產生明顯皮膚反應。
- **免疫抑制或生理壓力:**營養不良、運輸或其他壓力、產後初期、併發疾病,以及使用糖皮質類固醇等免疫抑制藥物,均可能降低反應。
- **短期間內重複施打造成反應減弱:**前次注射後尚未恢復時再次施測,可能發生結核菌素反應減弱(desensitization)。
- **診斷液或操作問題:**診斷液效價不足、保存不當或污染;注射未進入真皮、劑量不足、液體漏出;判讀時間不符規定,或視診、觸診與紀錄不確實。
- **個體反應差異:**牛隻年齡、遺傳與免疫反應差異,會影響皮膚反應強度。
**解題技巧:**把偽陰性分成「感染階段不對」「宿主反應不足」「試驗執行失準」三類作答。屠宰場發現病灶時,應回溯來源牧場並配合防疫機關調查,不能因生前一次 ITT 陰性就排除感染。
(二)結核病管制乳牛場清淨計畫
核心觀念
清淨計畫的目標是移除感染源、限制病原擴散,並以反覆檢驗確認場內牛群達到規定的陰性條件。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適用的「牛隻牛結核病檢驗方法」**說明;該方法後續已有修正,作答仍以命題當年規定為準。
第 二 題30 分
病媒蜱(俗稱壁蝨)是一種寄生於動物體外之吸血性節肢動物,可以媒介包括細菌、病毒、立克次體及原蟲等重要人類傳染病。請詳述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CDC)所公告傳染病防治法中,屬於蜱媒介人畜共通傳染病(tick-borne zoonoses)的疾病,其病原、各種可能的傳染方式、人類的感染症狀及相關預防方法等。
(一) 萊姆病。(15 分)
(二) 發熱伴血小板減少綜合症。(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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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要掌握兩種蜱媒人畜共通傳染病的病原、傳播鏈、臨床表現與預防措施,並辨明「蜱叮咬傳播」與「病人直接傳播」的差異。法定傳染病分類依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規定:萊姆病與發熱伴血小板減少綜合症均屬第四類傳染病。民國 110 年適用《傳染病防治法》及當時公告的傳染病分類;現行法規版本已有修正,以下仍按命題當年作答。
解題方法
分別依「病原與傳染方式 → 人類症狀 → 預防」作答。萊姆病的核心是伯氏疏螺旋體經硬蜱叮咬傳播;發熱伴血小板減少綜合症(SFTS)的核心是病毒經蜱叮咬傳播,另須注意感染者血液、體液的接觸傳播風險。
(一)萊姆病(15 分)
1. 病原與傳染方式
病原為伯氏疏螺旋體(Borrelia burgdorferi sensu lato),屬微嗜氧性革蘭氏陰性螺旋菌。不同地區常見致病種有所差異;美洲以 B. burgdorferi sensu stricto 為主,歐洲及亞洲另有 B. garinii、B. afzelii 等。
病媒為硬蜱,人類主要在野外活動時遭帶菌硬蜱叮咬而感染;寵物身上若附著硬蜱,也可能使人有遭叮咬的機會。自然界的保菌宿主包括小型囓齒類及其他哺乳動物。病原可在硬蜱不同發育期之間傳遞,經叮咬傳給新宿主;經卵傳播則很少見。萊姆病不會直接由人傳染給人。
2. 人類感染症狀
感染初期可有類似感冒的症狀,包括頭痛、發燒、疲倦、寒顫、肌肉痠痛及淋巴腺腫大。部分患者在遭感染蜱叮咬後數日至數週,於叮咬處或附近出現逐漸擴大的遊走性紅斑(erythema migrans),常呈環狀、中央較淡的「牛眼狀」外觀,通常不痛。
若未及時診斷治療,可能進展為多系統病變,例如:
- **神經系統:**顏面神經麻痺、腦膜炎或其他神經症狀。
- **心臟:**心律不整、心肌或心包膜受影響。
- **關節:**反覆或持續性關節炎,常見膝關節疼痛、腫脹。
3. 預防方法
- 避免在蜱常出沒的草叢、森林等環境長時間坐臥;從事戶外活動時穿著長袖衣褲、長襪及長靴,並將褲管紮入襪內。
- 在衣物及裸露皮膚依標示使用核可的防蜱忌避劑。
- 戶外活動後檢查全身、衣物及寵物是否附著硬蜱,返家後儘快沐浴並更換衣物;定期檢查、妥善處理寵物身上的硬蜱,並保持居家環境整潔,減少鼠類藏匿。
- 若發現硬蜱叮附,使用鑷子靠近口器處夾取並平穩移除,避免擠壓蟲體;清洗叮咬部位。若出現疑似症狀,應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動物接觸史及野外暴露史。
(二)發熱伴血小板減少綜合症(15 分)
1. 病原與傳染方式
第 三 題20 分
依照民國 105 年公告修正的《屠宰衛生檢查規則》第 9 條,有關家畜屠前檢查時,家畜具有哪些情形者,應報請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同意後,始得施以緊急屠宰?(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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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屠宰衛生檢查規則》第 9 條,重點是家畜屠前檢查時,哪些情形得經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同意後施以緊急屠宰。法條列出五類情形,並另設一項共同限制:供緊急屠宰之家畜,不得有其他妨害人類健康的併發症。
解題方法
依條文逐款列出五種情形,再補上適用限制與程序要件。作答時應清楚區分「可以申請緊急屠宰的情形」與「施行前須符合的條件」:符合列舉情形並不代表可以自行屠宰,仍須先報請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同意。
條文要點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依民國 105 年 3 月 7 日修正之《屠宰衛生檢查規則》第 9 條,家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報請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同意後,始得施以緊急屠宰:
- 意外災害負傷,且陷入不可救治狀態。
- 難產、子宮脫、產褥麻痺或急性鼓脹。
- 因運輸緊迫而顯呈衰弱。
- 已施以外科或產科手術。
第 四 題25 分
查緝機關於某家越南雜貨店查獲一箱豬肉鬆,經調查後發現產地為越南,為經快遞輸入且未經檢疫。試問:
(一) 豬肉產品若來自非洲豬瘟疫區,其檢疫條件為何?
(二) 針對防止非洲豬瘟入侵,試以動物產品檢疫為重點,提出圍堵策略。(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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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非洲豬瘟(ASF)的動物產品邊境檢疫,以及檢疫、海關查緝與國內疫病監測如何形成多層防線。非洲豬瘟病毒可藉受污染的豬肉及其製品傳播;肉鬆雖經加工、乾燥,仍屬含豬肉的動物產品,不能僅因「已加工」或「供人食用」就視為沒有檢疫風險。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主要法源為《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及其「含肉加工產品輸入檢疫條件」。其中,《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規定,來自非洲豬瘟疫區、且可傳播疫病的感受性偶蹄目動物產品,原則上禁止輸入;符合特定例外及檢疫條件者,才得輸入。
解題方法
先依產品型態辨認適用規範:本題是「越南產豬肉鬆」,屬於含豬肉的加工產品,應檢視含肉加工產品的檢疫條件。接著判斷其是否來自疫區、是否符合核准輸入與輸出國官方證明等要求。最後再由邊境向國內延伸,提出查驗、查緝、銷毀、追溯與監測等圍堵措施。
題幹已明示該批產品經快遞輸入且未經檢疫,因此不符合合法輸入程序。即使產品經加工,也不能取代輸入檢疫或證明文件要求。
(一)來自非洲豬瘟疫區的豬肉產品檢疫條件
原則:疫區豬肉產品不得任意輸入
來自非洲豬瘟疫區、可能傳播非洲豬瘟的豬肉產品,原則上禁止輸入。一般肉品或含肉加工品,須符合主管機關公告的檢疫條件;輸入人不得僅以產品已熟製、乾燥、真空包裝或供人食用為由,主張免檢疫。
例外:須符合核准的產品與加工風險管控條件
民國 110 年適用的「含肉加工產品輸入檢疫條件」,允許符合條件的特定加工產品申請輸入。其重點包括:
- 先取得輸入資格:疫區產品須符合我國檢疫條件,並依規定經主管機關審查或核准;並非所有疫區加工肉品都可輸入。
- 製程須能有效降低疫病風險:產品須經符合規定的加工處理,且其製程與風險管控足以防止非洲豬瘟病毒傳播。一般乾燥、醃製或包裝,不當然等同於已完成有效滅活。
- 符合來源與設施管理要求:產品原料來源、生產加工設施及官方監督須符合檢疫條件;主管機關得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供審查。
- 檢附官方文件並接受邊境查驗:依適用條件檢附輸出國官方檢疫證明或主管機關要求的文件,並向我國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申報、接受查驗;未經檢疫合格不得輸入。
經符合我國食品衛生規範的高溫滅菌罐製產品,另屬法規所定例外類型;但一般肉鬆不是高溫滅菌罐頭,不能直接援用此例外。
本案判斷
越南為非洲豬瘟疫區;豬肉鬆屬含豬肉的加工產品。題示貨物未經檢疫,且未提供符合疫區加工產品輸入條件的核准及證明文件,因此不得合法輸入,應依法查扣並依規定處置。若產品已進入市場,應追查流向並回收銷毀,避免流入養豬場或廚餘鏈。
(二)以動物產品檢疫為重點的圍堵策略
圍堵策略應涵蓋「入境前、邊境、國內市場及養豬場」,建立來源可追、風險可辨、違規可查、產品可清除的防線。
1. 入境前:降低高風險產品進入機會
- 持續掌握非洲豬瘟疫區及疫情變化,適時更新疫區名單、禁限輸產品與檢疫條件。
- 對輸入業者、快遞及郵包物流業者宣導申報義務,要求不得以錯誤品名、低報或併袋方式規避查驗。
- 對國際旅客及寄件人加強宣導,說明肉鬆、香腸、臘肉、肉粽等含肉產品均可能屬應施檢疫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