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港務人員升資考試員級晉高員級 技術類(選試航海學)-臺灣港務公司 航海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 AIS)之功能為何?請就無線電傳送頻道、頻率、距離、資訊內容等,逐項分別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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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 AIS)的功能與基本通信特性。作答時依序說明:系統用途、傳送頻道與頻率、通信距離、交換資訊內容。
AIS 是利用海事甚高頻(VHF)無線電,自動交換船舶識別、航行及安全相關資訊的船舶追蹤系統。船舶、岸台及其他適用的 AIS 台站可接收相關資訊,供船舶交通監控、航行安全及避碰參考。AIS 可補充雷達與目視瞭望,不能取代船舶駕駛人應有的瞭望與避碰責任。
解題方法
以「傳輸媒介—頻道與頻率—有效距離—資料內容」四個面向整理。尤其要分清 AIS 的兩個主要 VHF 頻道,以及靜態、動態、航次相關三類船舶資料;距離則應說明受 VHF 視距傳播與天線高度影響,不能當作固定值。
分項說明
一、無線電傳送頻道與頻率
AIS 使用海事 VHF 頻段內的兩個主要專用頻道,採數位資料傳輸:
| 頻道 | 頻率 |
|---|---|
| AIS 1(Channel 87B) | 161.975 MHz |
| AIS 2(Channel 88B) | 162.025 MHz |
AIS 使用時分多重存取技術(TDMA),將傳輸時間分成時槽,讓多艘船舶能在同一頻道上依序傳送資料。一般 AIS 船載台會在 AIS 1 與 AIS 2 間交替使用;岸台也可依需要管理頻道使用。
二、通信距離
AIS 以 VHF 無線電傳輸,主要受視距傳播限制。通信距離取決於船舶與岸台的天線高度、地形遮蔽、設備狀況及傳播環境;一般船舶間或船舶與岸台的有效範圍約為 20 至 30 海浬,實際距離會有所增減。
第 二 題25 分
詳細說明觀測太陽之完整解算步驟及應修正項目有哪些?請依順序條列式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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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太陽觀測的目的,是把六分儀量得的高度換算為太陽中心的觀測高度 ,再與依航海曆及推算船位求得的計算高度 比較,求出截距與方位,繪出位置線。
- 六分儀高度 :六分儀直接量得的太陽高度,尚未修正。
- 觀測高度 :經各項高度修正後,太陽中心相對於真地平的高度。
- 計算高度 :依觀測時刻的太陽位置及假設船位,計算太陽中心的高度。
- 截距:。每 高度差相當於 浬; 為「向太陽」(T), 為「離太陽」(A)。
- 位置線方位:由假設船位指向太陽的方位角 決定,位置線與該方向垂直。
解題方法:完整解算步驟
依序完成觀測、修正高度、查航海曆、計算高度與方位、求截距並繪線。
一、觀測並記錄資料
- 以六分儀觀測太陽下緣或上緣,記錄六分儀讀數 ,並註明觀測的是下緣(LL)或上緣(UL)。
- 同時記錄精確觀測時刻,通常以世界時(UTC)表示;記錄船位推算位置、眼高及六分儀指數誤差等資料。
- 觀測太陽時須使太陽影像與海平線相切,並依使用方式調整六分儀讀數。海況、海平線清晰度及觀測時刻都會影響結果。
二、修正六分儀高度,求觀測高度
高度修正順序如下:
- 指數誤差修正(Index Correction, IC)
先依六分儀校正所得的指數誤差,換算成指數修正,加入六分儀高度:
指數修正的正負號依儀器校正結果判定,不可一律當作加項。
- 眼高差修正(Dip)
眼高使可見海平線低於真地平,因此眼高差一律自高度扣除:
為視高度,眼高差依眼高查表取得;眼高愈高,修正量愈大。
- 蒙氣差、視差及半徑差修正
- 蒙氣差(Refraction):大氣折射使天體視位置偏高,因此修正值為負,須扣除。
- 視差(Parallax):太陽視差很小,仍依所用航海曆表列修正辦理;一般為正修正。
- 半徑差(Semi-diameter, SD):六分儀觀測太陽邊緣,須修正到太陽中心。觀測下緣時加上半徑差;觀測上緣時扣除半徑差。
因此可表示為:
實際作答時應依指定航海曆的太陽高度修正表查取,並遵循表格欄位所列的符號與適用高度。若採航海曆的太陽合併修正表,依其要求以視高度及所觀測的邊緣查表,可直接取得合併修正,再加至 求得 。不可將已合併的修正再重複逐項加入。
三、查取觀測時刻的太陽位置
第 三 題25 分
雷達(RADAR)必須能提供「真實運動(True Motion)」模式與「相對運動(Relative Motion)」模式,繪圖舉例說明這兩種運動模式的顯示狀況與使用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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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雷達的真實運動(True Motion, TM)與相對運動(Relative Motion, RM)。兩種模式都能顯示本船與他船的位置,但採用的參考基準不同:
- 真實運動模式:以地球或海面為固定參考。本船與他船各自按真實航向、航速移動;本船不固定在畫面中心,而是沿航跡移動。
- 相對運動模式:以本船為固定參考。本船固定在畫面中心,他船相對本船移動;他船的相對航跡及相對速度會反映雙方運動的合成結果。
「真實」指相對地面(通常以對地航向、航速表示)的運動;若雷達採用海水速度資料,顯示的真實運動則以水為參考,須留意潮流等因素造成的差異。
解題方法與圖示
答題時先交代兩種模式的固定參考物,再分別說明本船與目標的畫面運動,最後對應到航行用途。以下假設本船向北航行,目標船亦向北航行,但航速較慢;雷達畫面上方為北。
一、真實運動模式(TM)
北 ↑
目標船起點 ● ─────→ ● 目標船現位置
(較慢)
本船現位置 ▲
本船起點 △ ─────────→
(較快)
本船與目標船各自沿真實航向移動
兩船各自依其真實運動在固定的地理參考系中移動。若本船採用北向上顯示,本船及目標的移動方向與航跡便可直接和地理方位比較。當本船接近畫面邊緣時,雷達會重新置中或重設顯示範圍;不同機型的處理方式可能不同。
二、相對運動模式(RM)
北 ↑
目標船過去位置 ●
\
\ 目標相對本船的運動方向
● 目標船現在位置
▲ 本船(固定於畫面中心)
│
│ 本船真實航向
↑
本船固定在畫面中心,海面及目標的顯示均以本船為參考。目標的相對速度向量為:
第 四 題25 分
請說明制定船舶定線之目的與一般規定(General Provisions on Ships’ Routeing)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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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IMO《船舶定線一般規定》(General Provisions on Ships’ Routeing)所列的船舶定線目的,以及船舶使用定線系統時應遵守的一般規定。主要依據為 IMO 大會決議 A.572(14)(經修正)及《1974 年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SOLAS)第五章第 10 條;航行於或接近分道通航制時,並須配合《1972 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第 10 條。
本題不是計算題,也沒有選項;作答宜先交代定線要解決的航行風險,再條列定線的主要目的與船舶使用規則。
解題方法
以「為何要定線」和「船舶如何使用定線系統」兩部分作答:
- 先說明船舶定線的總目的:在交通匯聚、船舶密集或航行空間受限等海域,提升航行安全。
- 再列出各定線系統可達成的具體目的。
- 最後整理一般使用規定,特別指出:定線系統原則上建議使用,但定線不會賦予船舶優先權,也不取代避碰規則。
制定船舶定線之目的
船舶定線旨在改善下列海域的航行安全:船舶交通匯聚處、交通密度高處,以及因海域狹窄、存在航行障礙物、水深有限或氣象條件不利,而限制船舶自由航行的海域。
依各海域的危險情況,定線系統的具體目的可包括:
- 分隔相反方向的交通流,減少船舶迎艏相遇。
- 降低交叉交通與既有航道船舶間的碰撞危險。
- 簡化交通匯聚區的流向,使船流較有秩序。
- 組織海上探勘或開採集中區的安全船流。
- 安排船舶避開不宜航行的區域,或使特定船種避開危險區域。
- 降低擱淺風險,尤其在水深不確定或水深關鍵的海域,提供船舶特別指引。
- 引導船舶避開漁場,或安排船舶安全通過漁場。
定線系統的形式包括分道通航制、雙向航路、建議航路、建議航跡、應避免區、沿岸交通帶、環狀航路、預防區及深水航路等。
一般規定
1. 定線系統的適用原則
定線系統原則上供所有船舶使用,除非該系統另有規定。其設計預期適用於晝夜及各種天候;但限於無冰水域或輕冰情況,且不需要特殊操船或破冰船協助的條件。
船舶決定是否使用某一航路時,仍須考量安全龍骨下淨空,並檢視海圖水深、最近一次測量後海床是否可能變化,以及氣象與潮汐對水深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