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驗光人員專技高考 驗光師 第2次專技高考 (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 考古題詳解
第 1 題2 分
關於虹膜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眼球解剖學中虹膜(Iris)的解剖位置、組織功能,以及眼前房(Anterior Chamber)與眼後房(Posterior Chamber)的空間大小與房水循環通道。
解題方法
本題為眼球眼前部空間關係與構造特性的基礎觀念題。解題切入點在於:
- 空間位置與分隔:虹膜位於角膜與水晶體之間,將眼球前方被房水充滿的空間區隔為「前房」與「後房」。
- 容積大小比較:掌握眼前房與眼後房的容積(Volume)與深度比例關係。
- 房水流通途徑:理解房水自睫狀體產生後,經由瞳孔由後房向前房流動的動態路徑。
選項分析
-
(A) 位於角膜與水晶體之間(正確) 虹膜為葡萄膜(血管層)的最前部,懸浮於眼前部透明液體中,前方為角膜後表面,後方鄰接晶狀體(水晶體)前表面,恰好介於角膜與水晶體之間。
-
(B) 成扁平圓盤狀,具調節瞳孔大小功能(正確) 虹膜外形為中央帶孔(即瞳孔,Pupil)的扁平薄圓盤狀構造。其基質與上皮層包含受副交感神經支配的「瞳孔括約肌」(Sphincter pupillae)與受交感神經支配的「瞳孔放大肌」(Dilator pupillae),兩者協同收縮與舒張以調節瞳孔大小,進而控制進入視網膜的光通量。
-
(C) 虹膜前方為較小的前房,後方為較大的後房(錯誤,本題應選此項) 前房與後房的容積大小關係為前房顯著大於後房:
-
前房(Anterior Chamber):介於角膜後表面與虹膜/水晶體前表面之間,容積約為 (約 ),中央軸向深度約為 ,空間較大。
第 2 題2 分
下列對睫狀體的生理特點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睫狀體(Ciliary body)」的解剖生理功能,涵蓋三大主軸:
- 調節作用(Accommodation)的機轉(亥姆霍茲理論,Helmholtz's Theory):睫狀肌(平滑肌)、懸韌帶(Zonules of Zinn)與水晶體(Lens)三者間的動力學關係,以及曲率半徑、厚度與屈光力(Refractive power, )之連動。
- 房水生成與眼壓維持:睫狀突上皮細胞(特別是無色素上皮細胞,NPCE)的超濾過、擴散與主動分泌功能。
- 神經支配與病理表現:三叉神經眼支()經睫狀神經傳導痛覺,導致前葡萄膜炎(虹膜睫狀體炎)時產生典型的眼球深部鈍痛與畏光。
解題方法
由「調節機轉的因果鏈」切入分析:
- 看近時(調節啟動): 副交感神經興奮 睫狀肌環形纖維收縮 睫狀環直徑縮小並往前內側移動 懸韌帶所受拉力減小(放鬆) 水晶體囊彈性回縮,水晶體前後表面變凸(曲率半徑 減小、厚度增加) 屈光力增加(,屈光力與曲率半徑成反比)。
- 依此因果鏈檢視各選項之邏輯:當睫狀肌收縮、懸韌帶放鬆時,水晶體變厚、變凸,其聚焦能力強化,屈光力必定是「增加」而非「減少」。
選項分析
-
(A) 睫狀體可調節水晶體的屈光力:正確。 睫狀體內的睫狀肌藉由改變自身的收縮張力,經由懸韌帶間接改變水晶體的曲率半徑與厚度,達到動態改變眼球整體屈光力之目的(調節作用),使外界不同距離的物體皆能成像於視網膜上。
-
(B) 睫狀肌收縮時,懸韌帶放鬆,水晶體屈光力減少:錯誤(本題選錯誤者,故選此項)。 依據經典調節理論(Helmholtz 假說):
- 睫狀肌收縮時,睫狀體向晶狀體赤道部逼近,使得連接水晶體的懸韌帶放鬆(張力減弱)。
- 失去外在牽拉張力後,水晶體依靠自身彈性囊回復為較球狀的凸透鏡形態(前表面曲率顯著增加、晶體變厚)。
- 凸度增加使得水晶體的焦距縮短,屈光力(Diopter)應為「增加」,以提供看近所需的正光度調節量。本選項敘述為「屈光力減少」,與生理反應相反。
- (C) 睫狀體上皮細胞可分泌房水,維持眼壓:正確。 睫狀體冠部表面之睫狀突(Ciliary processes)覆蓋雙層上皮細胞。其中內層的無色素上皮細胞(Non-pigmented ciliary epithelium, NPCE)以主動運輸(Active secretion,約佔 80%~90%)與超濾過/擴散(Ultrafiltration / Diffusion)方式將房水
第 3 題2 分
下列何者與人類眼壓的高低較無關(非眼壓的計算因子,Goldmann equation)?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房水動力學(Aqueous humor dynamics)的核心理論——高曼方程式(Goldmann equation)。該方程式以流體力學中的阻抗與壓力差原理,定量描述穩態眼壓(Intraocular Pressure, IOP)與房水生成、排出及靜脈回流背壓之間的數學關係。
Goldmann 方程式的標準形式為:
若忽略非壓力依賴性(葡萄膜鞏膜途徑)的排出量 ,可簡化為:
各參數定義如下:
- :眼壓(Intraocular pressure,單位:)
- :房水生成速率(Rate of aqueous humor formation,單位:)
- :小樑網常規排出的流暢度(Facility of outflow,排出阻力 的倒數,)
- :葡萄膜鞏膜途徑排出量(Uveoscleral outflow rate)
- :表層鞏膜靜脈壓(Episcleral venous pressure,單位:)
解題方法
根據流體力學原理,流體通過阻抗通道時所產生的壓力差()等於「流量()乘以阻抗()」:
由式中可知,決定穩態眼壓()的三大直接因子為:
- 房水生成速率():與眼壓成正比。
- 房水排出流暢度()或排出阻力():直接決定常規路徑的房水排出速率,排出阻力越大(流暢度越低),眼壓越高。
- 表層鞏膜靜脈壓():房水由許萊姆氏管(Schlemm's canal)經由集液管、房水靜脈最終排入表層鞏膜靜脈,因此表層鞏膜靜脈壓是房水排出的下游背壓(downstream pressure), 每上升 ,眼壓亦等量上升約 。
動脈系統負責供應睫狀體血流以生成房水,但「鞏膜動脈壓」並未存在於流經小樑網的流體動力排出公式中,並非計算眼壓的直接因子。
選項分析
第 4 題2 分
下列關於瞳孔光反射途徑的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瞳孔光反射(Pupillary Light Reflex, PLR)的完整神經傳導路徑與自主神經支配生理機制:
- 傳入路徑(Afferent limb):視網膜接受光刺激 視神經(CN II) 視交叉 視徑 中腦的頂前蓋區(Pretectal area/nucleus)。
- 中樞聯絡:頂前蓋區投射至兩側的動眼神經副核(Edinger-Westphal nucleus,EW 核,屬於動眼神經核複合體的一部分),促成直接與間接光反射。
- 傳出路徑(Efferent limb):EW 核發出節前副交感神經纖維 隨動眼神經(CN III)前行 進入睫狀神經節(Ciliary ganglion)換神經元 節後副交感神經纖維經短睫狀神經(Short ciliary nerves) 支配虹膜環狀肌(瞳孔括約肌)收縮,導致縮瞳(Miosis)。
- 自主神經效應:
- 副交感神經:支配虹膜環狀肌(括約肌),引起縮瞳。
- 交感神經:支配虹膜放射肌(放大肌),引起散瞳;其節前纖維源自脊髓胸段(C8–T2),換節於頸上神經節(SCG),不經過睫狀神經節換質。
解題方法
光反射的核心生理反應是「照光引起瞳孔收縮(縮瞳)」。
- 縮瞳作用純粹由副交感神經系統負責調控。
- 檢視傳出神經迴路:動眼神經副核 動眼神經 睫狀神經節 節後副交感神經 虹膜環狀肌。
- 題目要求選出「錯誤」的敘述,選項 (C) 誤將「副交感神經」寫成「交感神經」,即可直接鎖定。
選項分析
- (A) 正確:傳入支神經衝動自視網膜的神經節細胞發出,經視神經、視交叉與視徑前進,在進入外側膝狀體(LGN)之前離開視徑,經上丘臂傳入中腦背側的頂前蓋區(Pretectal area)。
- (B) 正確:頂前蓋區發出聯絡神經纖維,雙側投射至動眼神經核複合體中的艾丁格-威斯法氏核(Edinger-Westphal nucleus,副交感核),再由該核發出節前纖維併入動眼神經(CN III)向眼眶傳導。
第 5 題2 分
關於眼外肌生理與腦神經支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支配眼外肌之腦神經(CN III、CN IV、CN VI)的核團解剖位置以及眼內肌之副交感神經支配源頭:
- 腦神經核在腦幹的定位:
- 中腦(Midbrain):動眼神經核(CN III,位於上丘高度)、滑車神經核(CN IV,位於下丘高度)。
- 橋腦(Pons):外展神經核(CN VI,位於顏面神經丘深部)。
- 內臟運動(副交感)神經核:
- E-W 核(Edinger-Westphal nucleus,動眼神經副核):附屬於動眼神經(CN III),負責輸出節前副交感神經纖維,經睫狀神經節(ciliary ganglion)轉接後,支配眼內的瞳孔括約肌(控制縮瞳)與睫狀肌(控制調節)。
- 滑車神經(CN IV)與外展神經(CN VI)均為純軀體運動神經,不含任何副交感神經成分,亦無副核。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採取「雙重定位檢核法」:
- 核團解剖高度檢驗:比對 CN III、IV、VI 在腦幹(中腦、橋腦、延腦)的分佈高度,迅速驗證各主要運動核的位置是否正確。
- 神經纖維性質檢驗:檢視腦神經是否具有副交感成分。在腦神經中,僅第 III、VII、IX、X 對腦神經帶有副交感神經纖維;檢驗 E-W 核是屬於 CN III 還是其他神經,即可辨識出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 (A) 正確:動眼神經核(oculomotor nucleus)位於中腦導水管周圍腹側灰質,高度大約對應於上丘(superior colliculus)平面。
- (B) 正確:滑車神經核(trochlear nucleus)位於中腦導水管周圍腹側灰質,高度對應於下丘(inferior colliculus)平面,其軸突向背側走行並交叉出腦幹。
第 6 題2 分
人類的四條眼外直肌與鞏膜接觸點離眼球輪部距離(Tillaux 螺旋),由遠至近的順序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眼球解剖學中眼外肌附著位置的重要解剖標誌——蒂洛螺旋(Spiral of Tillaux)。
四條眼外直肌在眼球鞏膜上的附著點(insertion point)並非與角鞏膜輪部(corneoscleral limbus)等距,而是呈現一條逐漸遠離輪部的螺旋狀排列,其距離輪部的平均數值分別為:
- 內直肌(Medial Rectus, MR):約 (距離輪部最近)
- 下直肌(Inferior Rectus, IR):約
- 外直肌(Lateral Rectus, LR):約 (文獻常記為 )
- 上直肌(Superior Rectus, SR):約 (距離輪部最遠)
解題方法
- 確認肌腱附著點距離:
- 上直肌:約
- 外直肌:約
- 下直肌:約
- 內直肌:約
- 注意排列方向(審題重點): 題目要求的是「由遠至近」(數值由大到小)的順序:
因此,正確順序為:上直肌、外直肌、下直肌、內直肌。
選項分析
- (A) 正確:順序為上直肌(約 )、外直肌(約 )、下直肌(約 )、內直肌(約 ),數值由大至小,完
第 7 題2 分
關於眼球循環系統的血管分支,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眼球血液循環系統(Ocular Circulation)中眼動脈(ophthalmic artery)之睫狀動脈分支的分佈與解剖構造:
- 睫狀後短動脈(Short Posterior Ciliary Arteries, SPCAs):約 15~20 條,在視神經周圍穿入鞏膜,主要供應後半部脈絡膜與視神經盤(optic disc),並在視神經周圍鞏膜內吻合形成視神經血管環(Circle of Zinn-Haller)。
- 睫狀視網膜動脈(Cilioretinal Artery):為常見的正常解剖變異(約出現在 15%~30% 的人口中)。此動脈不源自視網膜中心動脈(CRA),而是由睫狀後短動脈(SPCA)或其吻合所構成的 Circle of Zinn-Haller 所分出,穿入視網膜供應黃斑部區域。
- 睫狀後長動脈(Long Posterior Ciliary Arteries, LPCAs):共 2 條(鼻側與顳側各一),穿入鞏膜後行經脈絡膜上腔向前直奔睫狀體,不供應後部脈絡膜,而是向前與睫狀前動脈吻合形成虹膜大動脈環(Major arterial circle of the iris)。
- 睫狀前動脈(Anterior Ciliary Arteries, ACAs):由四條直肌的肌動脈延伸而來(共 7 條),主要供應鞏膜前部、結膜、前部脈絡膜與睫狀體,並參與形成虹膜大動脈環。
解題方法
解題關鍵在於掌握「動脈分支」與其「供應標的/吻合環」的精確配對:
- 尋找睫狀視網膜動脈(Cilioretinal artery)的來源:屬於後睫狀循環系統,發源自睫狀後短動脈(SPCA)或 Zinn-Haller 環,因此選項 (B) 敘述正確,(C) 錯誤。
- 檢視 Circle of Zinn-Haller 的組成:是由睫狀後短動脈(SPCA)吻合而成,並非睫狀後長動脈(LPCA),故 (D) 錯誤。
- 檢視後半部脈絡膜的血流供應:是由睫狀後短動脈(SPCA)供應,睫狀前動脈(ACA)主管眼前部循環,故 (A) 錯誤。
選項分析
- (A) 錯誤:睫狀前動脈(anterior ciliary arteries, ACAs)源自眼外肌支(直肌),主要向前供應眼前節(結膜前部、鞏膜上層、睫狀體及前部脈絡膜),並與睫狀後長動脈共同吻合形成虹膜大動脈環。供應「眼球後半部脈絡膜血管系統」的血管為睫狀後短動脈(short posterior ciliary arteries, SPCAs)。
第 8 題2 分
下列何種組織不屬於眼瞼(eyelid)的構造?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重點為眼瞼(eyelid / palpebra)的解剖分層與組成構造,以及區分眼瞼結構與眼球外圍筋膜系統。
眼瞼由淺至深(由前向後)主要可分為五大層次:
- 皮膚與皮下組織層(Skin and subcutaneous tissue):人體最薄的皮膚之一,不含脂肪。
- 橫紋肌層(Striated muscle layer):主要是負責閉眼的眼輪匝肌(orbicularis oculi),以及部分提上瞼肌腱膜。
- 纖維骨架層(Fibrous layer / Submuscular areolar tissue):包含周邊支撐與屏障的眼窩隔膜(orbital septum),以及中央支撐眼瞼外形的眼瞼板(tarsal plate)。
- 平滑肌層(Smooth muscle layer):如上瞼板肌(Müller’s muscle)。
- 結膜層(Conjunctival layer):最內層的瞼結膜(palpebral conjunctiva)。
解題方法
從眼瞼的層次構造切入: 比對各選項的解剖位置,判斷其屬於「眼瞼本體結構」或「眼球周圍/眼窩內部組織」。眼窩隔膜、眼輪匝肌與眼瞼板皆直接參與眼瞼壁的構成;而特農氏囊(Tenon’s capsule)是包覆眼球本體的結締組織鞘膜,不屬於眼瞼構造。
選項分析
-
(A) 錯誤(屬於眼瞼構造): 眼窩隔膜(orbital septum)是由眼眶骨邊緣骨膜(periorbita)延伸至眼瞼板的緻密纖維薄膜。它構成眼瞼深層的纖維性骨架邊界,作用是阻隔眼眶深處脂肪前凸,並作為防止眼前部表淺感染(隔前蜂窩性組織炎)向深部眼窩擴散的重要屏障,為眼瞼的固有構造之一。
-
(B) 錯誤(屬於眼瞼構造): 眼輪匝肌(orbicularis oculi)屬於眼瞼的橫紋肌層,呈同心圓狀環繞眼裂,受第 VII 對腦神經(顏面神經)支配,為眼瞼閉合(眨眼、用力閉眼)的主要括約肌,為眼瞼運動的核心組織。
第 9 題2 分
有關人類視交叉(optic chiasm)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視覺路徑(Visual Pathway)中視交叉(Optic Chiasm)的立體解剖位置與神經纖維投射分佈規律:
- 解剖鄰近關係:視交叉位於蝶鞍(sella turcica)上方、腦下垂體漏斗部(infundibulum)的前方,其上方直接構成第三腦室底部(floor of the third ventricle)的前緣。
- 神經纖維走形規律:
- 鼻側視網膜神經纖維(Nasal hemiretinal fibers):在視交叉處交叉(decussate)至對側視徑(optic tract)。
- 顳側視網膜神經纖維(Temporal hemiretinal fibers):在視交叉處不交叉(uncrossed),維持同側行進至同側視徑。
- 纖維數量與分佈比例:
- 視網膜鼻側視野範圍大於顳側,鼻側半部視網膜面積與神經節細胞總數較多,故交叉纖維(約佔 )多於未交叉纖維(約佔 )。
- 黃斑部(Macula)受光細胞與神經節細胞密度極高,由其構成的乳頭黃斑束(papillomacular bundle)佔整條視神經與視交叉纖維總數的大多數。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的切入點為視網膜神經纖維在視交叉的「交叉原則」:
- 牢記基本定律:「鼻側纖維必交叉,顳側纖維不交叉」。
- 檢視題目各選項,(C) 選項指出「顳側神經纖維走向為交叉部分」,完全違背顳側纖維留於同側(不交叉)之生理走向,故可迅速判斷 (C) 為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 (A) 正確:視交叉向上直接與下視丘(hypothalamus)相連,形成第三腦室前下方底部(floor and anterior-inferior wall of the third ventricle)的一部分。當第三腦室擴大(如水腦症)時,常向下壓迫視交叉。
- (B) 正確:黃斑部(特別是中心凹 Fovea)集中了最密集的感光細胞與神經節細胞,專責敏銳中心視力。乳頭黃斑束(papillomacular fibers)在視神經中佔有極大比例(可達全視神經纖維的一半以上),進入視交叉時亦居於重要核心區域。
第 10 題2 分
眼底光學同調斷層掃描(optical coherence tomography, OCT)觀察正常視網膜組織的結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重點為視網膜黃斑部(Macula lutea)與中央小凹(Foveola)的組織解剖分層,以及在眼底光學同調斷層掃描(OCT)下的對應影像特徵:
- 中央小凹(Foveola)的無內層特性:為減少光線穿透時的散射並達到最高視力敏銳度,中央小凹處的內層視網膜(神經節細胞層、內叢狀層、內核層)完全向外側推移(離心位移,centrifugal displacement),此區域完全沒有神經節細胞。
- 感光細胞與外核層(ONL)分佈:中央小凹僅有高密度的錐狀細胞(cones),其細胞核密集堆疊成多層,使此處的外核層厚度反較周邊視網膜厚。
- 視網膜神經纖維層(RNFL)的鼻顳不對稱性:黃斑部鼻側朝向視神經盤(Optic disc),聚集了密集的黃斑乳頭纖維束(Papillomacular bundle),使鼻側 RNFL 厚度顯著大於顳側。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為「中央小凹(Foveola)的組織學極端特徵」:
- 視網膜共分為 10 層,但在中央小凹直徑約 的中心底部,內側層次向周邊推開形成中央凹陷(Foveal pit)。
- 在中央小凹處:神經節細胞層(GCL)、內叢狀層(IPL)、內核層(INL)厚度皆為零。
- 比對選項,(A) 敘述「中央小凹區有較厚的神經節細胞層」與此解剖事實完全相反,可立即鎖定 (A) 為錯誤敘述。其餘選項則可藉由 OCT 水平掃描剖面圖的形態特徵逐一驗證。
選項分析
-
(A) 錯誤(本題選 A): 中央小凹(Foveola)是無血管區(FAZ)的最中心,為了讓光線直接抵達感光細胞外節,該處的神經節細胞層(GCL)、內叢狀層(IPL)及內核層(INL)完全被排擠至外側斜坡(clivus)與旁中央凹(parafovea)。因此中央小凹處完全沒有神經節細胞層(厚度為 0)。視網膜神經節細胞層最厚的區域是圍繞在周圍的旁中央凹(parafovea),此處神經節細胞可堆疊至 6~8 層。故 (A) 敘述錯誤。
-
(B) 正確: 中央小凹的「鼻側」即朝向視神經盤(Optic disc)方向。黃斑部發出的視神經纖維組成「黃斑乳頭纖維束(Papillomacular bundle)」,經由鼻側直接注入視神經盤。因此在橫跨黃斑部的水平 OCT 切面上,中央小凹鼻側匯集了大量神經纖維,其視網膜神經纖維層(RNFL)厚度顯著厚於顳側(Temporal side)。
-
(C) 正確: 外核層(Outer nuclear layer, ONL)是由感光細胞(錐狀細胞與桿狀細胞)的細胞核所構成。
第 11 題2 分
下列關於視神經盤(optic disc)部位的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視神經盤(optic disc,又稱視乳頭)的正常解剖構造、視神經盤周圍退化變化,以及正常視神經環盤(neuroretinal rim)的厚度分布。
重要觀念如下:
- 視神經盤是視神經纖維離開眼球、中心視網膜血管進出眼球的部位。
- 視神經盤中央通常具有生理性凹陷,稱為生理性視杯(physiologic cup)。
- 正常視神經環盤厚度通常遵循 ISNT rule:
即下方(Inferior)最厚,其次為上方(Superior)、鼻側(Nasal),顳側(Temporal)最薄。
- 高度近視常見視神經盤周圍脈絡膜視網膜萎縮,形成近視性半月斑(peripapillary crescent)。
解題方法
本題是單選題,應逐一核對各選項是否符合視神經盤的正常解剖位置與常見病理變化。
判斷關鍵有二:
- 先以 ISNT rule 判斷神經環盤厚度。
- 再確認生理性視杯的典型位置。生理性視杯通常位於視神經盤中央,或略偏顳側;若選項寫成「中央偏鼻側」,即與一般考試所採的典型描述不符。
因此錯誤選項為 D。
選項分析
(A) 高度近視在顳側視神經盤緣可能會有半月斑退化
正確。
高度近視時,眼軸延長,視神經盤周圍的脈絡膜與視網膜組織受到牽拉,容易產生脈絡膜視網膜萎縮,形成視神經盤周圍的近視性半月斑(peripapillary crescent)。
此類半月斑最常見於視神經盤顳側,外觀呈現視神經盤顳側邊緣的白色或淡黃色萎縮區。因此本選項符合高度近視的典型眼底表現。
(B) 正常視神經環盤的下方較厚
正確。
正常視神經環盤的厚度通常遵循 ISNT rule:
也就是下方神經環盤通常最厚,上方次之,鼻側再次之,顳側最薄。
這項規則常用於判斷青光眼性視神經病變。青光眼早期常造成下方或上方神經環盤變薄,並伴隨視杯擴大;但在正常眼睛中,下方神經環盤較厚是典型特徵。
(C) 有中心視網膜血管穿出
正確。
中心視網膜動脈與中心視網膜靜脈(central retinal artery and vein)經由視神經盤進出眼球,並在視神經盤表面或附近分支,供應或引流大部分視網膜內層組織。
第 12 題2 分
下列有關脈絡膜之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眼球壁三層構造中,脈絡膜的解剖位置、組成、功能,以及脈絡膜與相關疾病的關係。
眼球壁由外向內可分為:
- 纖維膜:角膜、鞏膜
- 葡萄膜(uvea):虹膜、睫狀體、脈絡膜
- 視網膜(retina)
脈絡膜位於鞏膜與視網膜之間,屬於葡萄膜的後部,富含血管與色素,主要供應外層視網膜,尤其是視網膜感光細胞的營養。脈絡膜內側與視網膜之間有布魯赫膜(Bruch membrane),可作為物質交換的重要界面。
解題方法
本題問「何者錯誤」,應先掌握脈絡膜的正確位置,再逐一核對各選項:
- 脈絡膜是否位於視網膜內層?
- 脈絡膜是否屬於葡萄膜?
- 脈絡膜視網膜炎是否可能與全身性疾病有關?
- 布魯赫膜位於何處、具有何種功能?
其中,脈絡膜的關鍵定位是「位於視網膜外側、鞏膜內側」,因此只要看到「位於視網膜內層」即屬錯誤。
選項分析
(A) 位於視網膜內層,充滿微血管,提供視網膜營養
此項錯誤。
脈絡膜並非位於視網膜內層,而是位於:
亦即脈絡膜在視網膜的外側、鞏膜的內側。脈絡膜確實含有豐富的血管,特別是脈絡膜毛細血管層,能供應外層視網膜及感光細胞所需的氧氣與養分;但「位於視網膜內層」的描述錯誤,因此整個選項不正確。
(B) 脈絡膜屬於葡萄膜的一部分,前端連接睫狀體及虹膜
此項正確。
葡萄膜由後向前包括:
脈絡膜、睫狀體與虹膜在解剖及胚胎發育上具有連續性,共同構成葡萄膜。脈絡膜前方與睫狀體相連,睫狀體再向前延續為虹膜。因此此項所述符合葡萄膜的整體構造。
(C) 很多全身性疾病可能會導致脈絡膜視網膜炎,例如:梅毒、結核病
此項正確。
第 13 題2 分
下列關於眼外肌的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眼外肌的解剖位置、肌腱長度、起點與附著點,重點包括:
- 上斜肌(superior oblique muscle)具有眼外肌中最長的肌腱。
- 滑車(trochlea)是上斜肌肌腱的轉向滑輪,位於眼窩前內上方的額骨。
- 四條直肌中,外直肌(lateral rectus muscle)附著於眼球的肌腱最長。
- 下斜肌(inferior oblique muscle)起於眼窩前內側底部,並非起於額骨。
解題方法
逐一核對各眼外肌的「肌腱長度」及「骨性起點、附著位置」:
- 判斷上斜肌與滑車的關係。
- 比較四條直肌的眼球附著肌腱長度。
- 確認下斜肌的起點與走向。
- 找出把下斜肌與額骨或滑車混淆的選項。
下斜肌的典型走向為:
因此,若選項將下斜肌描述為附著於鼻側眼窩的額骨,即與其實際解剖位置不符。
選項分析
(A) 上斜肌的肌腱(tendon)最長——正確
上斜肌的肌腹位於眼窩後上方,其肌腱向前行進,穿過位於眼窩前內上方的滑車後,再反折向後外側,最後附著於眼球上外側、偏後方的鞏膜。
由於肌腱必須先通過滑車,再改變方向到達眼球,因此上斜肌具有眼外肌中最長的肌腱。此處所說的是「肌腱長度」最長,不是肌肉本身的長度。
(B) 滑車(trochlea)位於鼻側眼窩的額骨(frontal bone)——正確
滑車位於眼窩的前內上方,也就是靠近鼻側、上眼眶內側的位置,附著於額骨。上斜肌肌腱通過滑車後改變行進方向,再向後外側附著於眼球。
因此,滑車與「鼻側眼窩的額骨」相關,敘述正確。
(C) 在直肌肌肉系統中,附著於眼球的肌腱之外直肌最長——正確
四條直肌包括:
第 14 題2 分
視網膜剝離是指哪兩層構造分離?
核心觀念
視網膜剝離是指視網膜神經上皮層與視網膜色素上皮層分離。視網膜神經上皮層包含感光細胞及其餘神經細胞;兩層之間在胚胎發育上源自視杯的內、外層,彼此貼合但沒有像其他組織層間那樣牢固的結合,因此可能發生分離。
本題選項以「感光細胞層」代表視網膜神經上皮層的外側部分,故答案為感光細胞層與視網膜色素上皮層分離。
解題方法
先辨認視網膜剝離涉及的是視網膜神經組織與色素上皮之間的分離,再比對選項。視網膜色素上皮層外側緊鄰脈絡膜;若選項寫成色素上皮與脈絡膜分離,便不是本題所指的典型視網膜剝離。
選項分析
- (A) 感光細胞層和視網膜色素上皮層:正確。 感光細胞層屬於視網膜神經上皮層,與色素上皮層分離即為本題所考的視網膜剝離。
- (B) 視網膜色素上皮層和脈絡膜:錯誤。 這是色素上皮與其外側脈絡膜之間的分離,並非典型視網膜剝離所指的神經上皮與色素上皮分離。
第 15 題2 分
人類第二對腦神經從眼球至腦部依不同解剖位置觀察,下列何者長度最長?
核心觀念
本題考視神經(第二對腦神經)依解剖位置分段後,各段的相對長度。由眼球通往視交叉,視神經可分為眼內部分、眼窩部分、視神經管內部分及顱內部分。
各段長度會因教材或測量方式略有差異,但典型解剖數值約為:
- 眼內部分:約
- 眼窩部分:約
- 視神經管內部分:約
- 顱內部分:約
因此,眼窩部分是四段中最長的一段。
解題方法
辨認四段的解剖範圍,再比較其典型長度即可。眼窩部分由眼球後方延伸至視神經管入口,為配合眼球活動而呈彎曲走向,長度約 ;其餘各段都較短。
選項分析
- (A) 眼內部分(intraocular):由視神經盤穿過鞏膜篩板的部分,約 ,是最短的一段,錯誤。
- (B) 眼窩部分(intraorbital):位於眼窩內,約 ,是四段中最長者,正確。
第 16 題2 分
下列何項人類的眼部組織不是源自於外胚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眼部組織的胚胎來源。視網膜與視神經主要源自神經外胚層;瞳孔括約肌源自眼杯的神經外胚層。眼外肌則由胚胎中胚層分化而來,因此不是源自外胚層。
解題方法
逐一辨認各組織的胚胎來源,找出唯一不屬於外胚層來源者:
- 眼杯形成的神經組織,如視網膜與視神經,屬神經外胚層來源。
- 虹膜括約肌雖是平滑肌,仍源自神經外胚層。
- 眼外肌源自中胚層。
因此,答案是眼外肌。
選項分析
(A) 視網膜細胞:錯。 視網膜主要由神經外胚層形成,包括感光細胞及多種視網膜神經細胞,屬外胚層來源。
(B) 瞳孔括約肌(sphincter):錯。 虹膜瞳孔括約肌源自神經外胚層,與多數平滑肌源自中胚層的情形不同,是常見考點。
第 17 題2 分
下列關於眼窩壁的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眼窩四壁的解剖構造、骨壁厚薄與臨床上的骨折及感染途徑。眼窩分為頂壁、底壁、內側壁與外側壁;其中外側壁最厚、最堅固,內側壁較薄。眼窩底也相對薄弱,鈍性撞擊時常見眼窩底爆裂性骨折。
解題方法
逐一核對各壁的解剖特徵,再判斷敘述是否符合:
- 眼窩四壁的分區:頂壁、底壁、外側壁、內側壁。
- 壁厚比較:外側壁最厚,內側壁薄弱。
- 臨床表現:鼻竇與眼窩相鄰,感染可經薄弱骨壁或相關通道波及眼窩;鈍性撞擊則常造成眼窩底骨折。
因此,將「最厚」歸於內壁的選項錯誤。
選項分析
(A) 正確。 眼窩周圍分為頂壁、底壁、外側壁與內側壁;題目所稱「頂層、底層」可理解為頂壁、底壁。
(B) 錯誤。 內側壁不是眼窩最厚的壁;眼窩外側壁最厚、最堅固。內側壁較薄,與篩竇相鄰,較容易受到鼻竇病變影響。
第 18 題2 分
下列關於彩色視覺的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人眼錐細胞的分類、色覺異常,以及色盲的遺傳方式。
正常人視網膜主要有三類錐細胞,依其感光色素對不同波長光線的敏感程度區分為:
- 型錐細胞:對短波長較敏感,主要感受藍光。
- 型錐細胞:對中波長較敏感,主要感受綠光。
- 型錐細胞:對長波長較敏感,主要感受紅光。
彩色視覺並非由單一錐細胞直接辨認某一種顏色,而是由三類錐細胞受到不同程度刺激後,經神經系統整合比較而形成。
解題方法
先確認正常錐細胞的三種分類,再判斷色覺異常與遺傳方式:
- 正常錐細胞為藍、綠、紅三類感光型,學理上更精確的名稱是 、、 型。
- 錐細胞感光色素異常、缺失或相關細胞功能受損,會造成色覺辨識異常。
- 紅綠色覺異常是最常見的色覺異常。
- 常見紅綠色盲主要採 染色體聯鎖隱性遺傳。
因此,將正常錐細胞說成「紅、綠、黃三種」即為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A) 人的錐細胞依感光色素可分為紅、綠、黃三種細胞
錯誤。
正常人的錐細胞依感光色素主要分為三類:
- 長波長敏感型,通常稱為紅錐細胞或 型;
- 中波長敏感型,通常稱為綠錐細胞或 型;
- 短波長敏感型,通常稱為藍錐細胞或 型。
第三類不是「黃錐細胞」,而是「藍錐細胞」。黃色是由紅、綠兩類錐細胞的相對刺激組合,以及視覺對立歷程共同形成的色覺,不代表視網膜內存在專門感受黃色的正常錐細胞。
所以本選項把「藍」誤寫成「黃」,為本題錯誤選項。
(B) 某種錐細胞退化或缺少會造成色弱
正確。
若某一類錐細胞的感光色素異常、功能降低、退化或缺失,會使三色訊號的比例失衡,導致辨色能力下降。例如紅錐細胞或綠錐細胞相關基因異常,常造成紅綠色覺異常。
嚴格區分時:
- 某類錐細胞功能降低,較符合「色弱」或異常三色覺;
- 某類錐細胞完全缺失,可能形成二色覺,通常稱為色盲。
本選項以概括方式敘述錐細胞異常會造成色覺障礙,依命題意旨可判定為正確。
(C) 紅綠色盲是最常見的色盲型態
正確。
紅綠色覺異常是人類最常見的先天性色覺異常,原因主要與紅、綠視蛋白基因的結構相近、排列相鄰,容易發生基因重組、缺失或變異有關。
患者常見表現包括:
- 紅色與綠色辨識困難;
- 紅、綠、棕、橙等色彩混淆;
- 依異常程度分為紅色盲、綠色盲,以及紅色弱、綠色弱等類型。
因此,本選項敘述正確。
第 19 題2 分
下列那一項儀器是檢查角膜內皮細胞(corneal endothelium)形狀的最重要儀器?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角膜內皮細胞的檢查儀器及其功能。
角膜內皮細胞位於角膜最內層,主要功能是維持角膜脫水狀態與透明度。臨床上評估角膜內皮細胞時,常觀察:
- 細胞形狀與規則性
- 六角形細胞比例(hexagonality)
- 細胞密度
- 細胞大小及多形性(polymegethism)
- 細胞形狀變異及多形性(pleomorphism)
其中,直接觀察角膜內皮細胞形態最重要的儀器是鏡射式光顯微鏡(specular microscope)。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直接依各儀器的主要檢查對象作配對:
- 題幹問「角膜內皮細胞形狀」。
- 需要能直接呈現角膜內皮細胞排列與外觀的儀器。
- 鏡射式光顯微鏡利用角膜內皮界面的鏡面反射成像,能分析內皮細胞的形狀、大小與密度。
- 因此選擇(C)。
選項分析
(A) 前眼部光學同調斷層掃描儀(anterior segment OCT)—錯誤
前眼部 OCT 主要利用低同調光學斷層掃描,取得角膜、前房、虹膜及房角等前眼部組織的斷層影像,適合觀察:
- 角膜厚度
- 角膜各層的大致結構
- 前房深度
- 房角形態
- 角膜病灶或手術前後的組織變化
其主要優勢是呈現組織的「截面結構」,並非直接分析單一角膜內皮細胞的形狀、細胞密度與六角形比例。因此不是本題所問的最重要儀器。
(B) 角膜弧度地形檢查儀(computerized videokeratoscope)—錯誤
電腦化角膜地形圖儀主要分析角膜前表面的曲率與形狀,常用於:
- 角膜散光分析
- 不規則角膜表面評估
- 圓錐角膜篩檢
- 隱形眼鏡驗配
- 角膜屈光手術評估
它檢查的是角膜表面弧度與地形分布,不能直接顯示角膜內皮細胞的細胞形狀,因此不符合題意。
(C) 鏡射式光顯微鏡(specular microscope)—正確
第 20 題2 分
關於水晶體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眼球解剖學中水晶體(Crystalline lens)的解剖位置、組織構造、懸吊機制,以及「眼球壁」與「眼球內容物」的層次區分:
- 空間毗鄰關係:水晶體位於前方的虹膜、瞳孔與後方的玻璃體之間。
- 眼球組織分類:眼球壁分為纖維層(角膜、鞏膜)、血管層/葡萄膜(虹膜、睫狀體、脈絡膜)、神經層(視網膜);水晶體則屬於眼球內容物(屈光介質)。
- 微細結構:水晶體由水晶體囊、單層前上皮細胞及特化延長的「水晶體纖維」組成,纖維內充滿高度濃縮的結晶蛋白(Crystallins),缺乏細胞核與胞器,正常生理狀態下排列緻密且完全透明。
- 懸吊系統:水晶體是藉由睫狀小帶(懸韌帶,Zonule of Zinn)固定於睫狀體上,而非虹膜。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應採取「解剖結構與生理定位比對法」:
- 定位層次:先確認水晶體在光學路徑上的前後相對位置(光線依序穿過:角膜 前房 瞳孔 水晶體 玻璃體 視網膜),排除前後位置相反的選項。
- 歸類系統:釐清眼球壁三層結構與眼球內容物的範疇,排除歸類錯誤的選項。
- 檢核組織與功能:檢視水晶體的組織成分(蛋白質纖維、透明性)與懸掛調焦構造(睫狀小帶連接睫狀體),進而選出正確描述。
選項分析
- (A) 錯誤:水晶體位於虹膜與瞳孔的後方、玻璃體的前方;其前面與虹膜瞳孔緣相貼,後房則環繞於其周圍。
- (B) 錯誤:眼球壁由外而內分為三層:
- 纖維層(Fibrous tunic):僅包含角膜(Cornea)與鞏膜(Sclera)。
- 血管層/葡萄膜(Vascular tunic / Uvea):虹膜、睫狀體、脈絡膜。
- 神經層(Nervous tunic):視網膜。 水晶體不屬於眼球壁,而是與房水、玻璃體同屬於眼球內容物(屈光介質)。
第 21 題2 分
關於角膜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眼球纖維層(fibrous tunic)的解剖架構與角膜(cornea)的微細組織學特徵:
- 眼球纖維層劃分:眼壁最外層由前方 的透明角膜與後方 的不透明白鞏膜構成。
- 角膜透明性機制:角膜中央完全無血管(avascular),其營養與氧氣依賴淚液與房水供應。
- 角膜組織五層構造(由外至內):
- 上皮層(Epithelium):非角質化複層扁平上皮(non-keratinized stratified squamous epithelium)。
- 前彈性層(Bowman's layer)。
- 基質層(Stroma):約占角膜總厚度 。
- 後彈性層(Descemet's membrane)。
- 內皮層(Endothelium):單層扁平/六角形內皮細胞。
解題方法
本題題目要求選出錯誤的敘述,解題核心在於「維持光學透明度的組織學條件」: 光線必須毫無阻礙地穿透角膜聚焦於視網膜上,若細胞表面產生角質蛋白堆積(角質化),會造成光線嚴重散射而呈混濁。因此,健康角膜的最外層上皮必須是「非角質化(未角化)」的濕潤上皮,藉此可迅速判定選項 (C) 的陳述違背眼球生理學事實。
選項分析
- (A) 正確:眼球壁外層的纖維層(fibrous layer)提供保護並維持眼球形狀,由前 的角膜與後 的鞏膜共同組成,兩者交界處為角鞏膜緣(corneoscleral limbus)。
- (B) 正確:正常角膜組織(特別是中央光學區)內部完全無血管分佈,此特性是維持角膜光學透明度不可或缺的條件。
- (C) 錯誤(本題應選):角膜最外層為角膜上皮層,組織學分類屬於「非角質化複層扁平(鱗狀)上皮細胞」。
第 22 題2 分
下列何項為人類眼球內之水晶體主要代謝途徑?
核心觀念
- 水晶體(Crystalline Lens)的解剖與生理特性:
- 無血管組織(Avascularity):為維持高度光學透明度,水晶體內部無任何血管,其代謝所需之營養素(主要為葡萄糖)與微量氧氣完全仰賴房水(Aqueous humor)的擴散供應。
- 胞器退化:水晶體內部佔絕大部分體積的水晶體纖維細胞(Lens fiber cells),在分化成熟過程中會脫去細胞核、粒線體等胞器,僅前囊深層的單層水晶體上皮細胞(Lens epithelium)保有完整的粒線體。
- 水晶體葡萄糖代謝途徑比例:
- 無氧糖解作用(Anaerobic glycolysis / Embden-Meyerhof pathway):約佔葡萄糖代謝總量的 (部分文獻指出可達 ),產物為乳酸(Lactate),是水晶體產生 維持離子幫浦(如 )運作的最主要能量來源。
- 五碳糖磷酸途徑(Hexose Monophosphate Shunt, HMP shunt):約佔 ,主功能為生成 ,以維持還原型穀胱甘肽(Reduced Glutathione, GSH)之濃度,對抗氧化壓力以保持晶體透明。
- 有氧呼吸/三羧酸循環(Krebs cycle / TCA cycle):僅佔約 ,受限於只有前表面單層上皮細胞具有粒線體。
- 山梨醇途徑(Sorbitol pathway):生理狀態下約佔 以下,但在高血糖(如糖尿病)情況下活性大幅增加,會引起滲透壓性白內障。
解題方法
從代謝基質(Substrate)與組織生理環境兩個維度切入:
- 基質篩選:水晶體消耗的能量基質幾乎百分之百為葡萄糖(Glucose),蛋白質(晶狀體蛋白 Crystallins)與脂質均為結構組成成分,不作為日常供能之分解受質,故直接排除 (B) 與 (D)。
- 有氧與無氧判斷:房水氧分壓極低(處於相對缺氧環境),且水晶體質量主體的纖維細胞缺乏粒線體,無法進行三羧酸循環與氧化磷酸化。因此,水晶體能量生產必須仰賴細胞質內不需氧氣與粒線體的途徑,即無氧糖解作用。故 (C) 為最主要的代謝途徑。
選項分析
- (A) 錯誤:有氧糖解作用(經丙酮酸進入粒線體進行檸檬酸循環及氧化磷酸化)在水晶體中僅佔葡萄糖利用率的 。此作用僅侷限於最前端具有粒線體的單層水晶體上皮細胞,佔整體代謝比例極低,並非主要途徑。
- (B) 錯誤:水晶體富含蛋白質(約佔濕重 ),但這些晶狀體蛋白(-crystallins)之功用在於精密排列以維持透光度與屈光力,正常情況下不會進行分解供能;
第 23 題2 分
下列關於眼球動脈系統的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眼球動脈血管系統之來源與視網膜雙重血液供應機制」:
- 眼球動脈主幹來源:眼動脈(Ophthalmic artery, OA)為內頸動脈(Internal carotid artery, ICA)穿出海綿竇後分出的第一個主要顱內分支。
- 視網膜的雙重血液供應(Dual blood supply):
- 視網膜內層(Inner retina):由中心視網膜動脈(Central retinal artery, CRA)供應,負責內側約 的組織(自內界膜至內核層)。
- 視網膜外層(Outer retina):由脈絡膜血管系統(主要是短睫狀後動脈形成的脈絡膜毛細血管網 Choriocapillaris)供應,負責外側約 的無血管組織(包括感光細胞層與視網膜色素上皮層)。
解題方法
從大血管起源向下梳理至終末組織微循環:
- 檢查血管主幹發源:眼球及眼眶內的主要血供來自眼動脈,其起源為「內頸動脈」而非「外頸動脈」。鎖定此一基礎解剖觀念,即可迅速揪出錯誤選項。
- 檢視分支與分層供應:確認中心視網膜動脈(CRA)為眼動脈分支,並比對視網膜內外層的分工——內層走 CRA,外層靠脈絡膜(Choroid)擴散供應。
選項分析
- (A) 錯誤(本題應選): 眼動脈(Ophthalmic artery)通常由內頸動脈(Internal carotid artery, ICA)分支而來。內頸動脈穿出海綿竇(cavernous sinus)並穿過硬腦膜後,分出眼動脈,眼動脈隨即伴隨視神經經由視神經管(optic canal)進入眼眶。外頸動脈(External carotid artery, ECA)主要負責面部及顱外軟組織,雖有分支(如面動脈、顳淺動脈、腦膜中動脈)與眼動脈形成側枝吻合,但眼動脈本體並非源自外頸動脈。
- (B) 正確: 中心視網膜動脈(Central retinal artery, CRA)是眼動脈在眼眶內最早發出的重要分支之一,於眼球後方約 處穿入視神經鞘膜與實質中心,伴隨視神經進入眼底。
- (C) 正確:
第 24 題2 分
關於房水排出的途徑有小樑途徑(trabecular route)、葡萄膜鞏膜途徑(uveoscleral route)和虹膜途徑(iris route),在正常的生理狀況下何者流量最大?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房水動力學(Aqueous Humor Dynamics)」中的房水排出途徑(Aqueous Outflow Pathways)及其在正常生理狀況下的流量佔比。
正常人眼房水由睫狀體非色素上皮細胞分泌至後房,經瞳孔流至前房,最後主要經由前房角排出,其排出路徑可分為:
- 傳統途徑/小樑途徑(Trabecular / Conventional route):房水流經小樑網(Trabecular meshwork) 許萊姆氏管(Schlemm's canal) 集液管 鞏膜上靜脈叢。此途徑具壓力依賴性(pressure-dependent),在正常成年人中佔總引流量約 。
- 非傳統途徑/葡萄膜鞏膜途徑(Uveoscleral / Unconventional route):房水穿過睫狀體前端肌肉間隙 脈絡膜上腔(suprachoroidal space) 鞏膜或微血管排出。此途徑大部分為壓力非依賴性(pressure-independent),約佔總引流量之 。
- 虹膜途徑(Iris route):極少部分房水由虹膜表面隱窩及基質血管重吸收,在正常生理狀況下佔比極微(),通常可忽略。
解題方法
本題切入點為直接比對各排出路徑之正常生理引流百分比。 房水排出的最主要阻力與最主要的暢通引流系統為「小樑網-許萊姆氏管」,在生理平衡下承擔人眼絕大多數的房水流通,故流量最大的途徑必為小樑途徑。
選項分析
- (A) 正確:小樑途徑(傳統途徑)為正常人眼最主要的房水排出管道,承擔約 (臨床常取均值約 )的房水排出量,流量最大。
第 25 題2 分
關於聚合運動(convergence),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 非同向運動(Vergence movements / 離散運動):
- 聚合運動(Convergence,又稱輻輳):指兩眼同時向內側(鼻側)旋轉的內收運動(adduction),主要由雙眼的內直肌(medial rectus muscle)共同收縮完成。
- 散開運動(Divergence,又稱開散):指兩眼同時向外側(顳側)旋轉的外展運動(abduction),主要由雙眼的外直肌(lateral rectus muscle)共同收縮完成。
- 聚合運動之生理目的:
- 確保雙眼在注視不同距離的物體時,目標物的影像能精準投射在兩眼視網膜的相對應點(corresponding retinal points)(尤其是中心凹 fovea 上),以融合成單一影像,建立雙眼單一視覺(Binocular Single Vision, BSV)並避免複視(diplopia)。
- 距離與聚合量之幾何關係:
- 聚合需求量與注視距離成反比。目標物越接近眼睛,兩眼視線夾角越大,所需的聚合運動量就越大;目標物越遠,兩眼視線越趨近平行,聚合運動量越小。
解題方法
本題考查眼球運動學中「聚合運動」的定義、解剖驅動機制、生理功能及幾何距離關係:
- 檢視聚合運動由何種肌肉驅動(確認 A 選項)。
- 檢視聚合運動的方向性定義(確認 B 選項)。
- 檢視聚合運動的雙眼視覺機制(確認 C 選項)。
- 檢視聚合運動與物體距離的物理與生理反比關係(確認 D 選項)。
由幾何光學與生理學可知,當物體自遠處移近時,雙眼必須加大向內轉動的角度以維持對焦與融像,故「看越近,聚合越大;看越遠,聚合越小」。
選項分析
- (A) 正確:聚合運動為眼球運動的一種,必須仰賴眼外肌協同運作。雙眼的內直肌(medial rectus)受動眼神經(CN III)支配,收縮時牽引兩眼球向鼻側轉動,從而完成聚合。
- (B) 正確:聚合(convergence)的定義即為兩眼同時進行內收(adduction)的非同向運動,使兩眼視軸在眼前的物體上交叉。
第 26 題2 分
下列那兩條眼外肌的作用,會讓眼球往下看?
① 上直肌 ② 下直肌 ③ 上斜肌 ④ 下斜肌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眼外肌(Extraocular Muscles, EOM)的運動生理機能,特別是參與眼球垂直運動(垂直轉動,Vertical movement)中下轉(Depression,使眼球往下看)的肌群協同作用。
眼球的六條眼外肌依照解剖走向與附著位置,具有主要(Primary)、次要(Secondary)與第三(Tertiary)作用:
- 上直肌(Superior Rectus, SR):主作用為上轉(Elevation);次作用為內旋(Incyclotorsion);第三作用為內收(Adduction)。
- 下直肌(Inferior Rectus, IR):主作用為下轉(Depression);次作用為外旋(Excyclotorsion);第三作用為內收(Adduction)。
- 上斜肌(Superior Oblique, SO):主作用為內旋(Incyclotorsion);次作用為下轉(Depression);第三作用為外展(Abduction)。
- 下斜肌(Inferior Oblique, IO):主作用為外旋(Excyclotorsion);次作用為上轉(Elevation);第三作用為外展(Abduction)。
解題方法
從眼球運動機能切入,尋找具備「下轉(Depression,往下看)」動作的所有肌肉:
- 下直肌(IR):肌腹自眶尖的總腱環(Annulus of Zinn)向前走形,附著於眼球前下方鞏膜,收縮時將角膜垂直向下拉動,為主要的下轉肌。
- 上斜肌(SO):肌腱經滑車(Trochlea)轉向後外方,附著於眼球赤道後上方鞏膜,收縮時牽引眼球後半部向上向前,因而帶動前半部角膜轉向下方與外側,具有輔助下轉的功能。
因此,具備下轉作用使眼球「往下看」的肌肉組合為 ② 下直肌 與 ③ 上斜肌。
選項分析
- 個別肌肉機能解析:
- ① 上直肌:主要作用為使眼球上轉(往上看),故不符合題意。
- ② 下直肌:主要作用為使眼球下轉(往下看),符合題意。
- ③ 上斜肌:次要作用為使眼球下轉(往下看),符合題意。
第 27 題2 分
關於光適應,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視網膜的視覺適應生理學,特別是光適應(Light Adaptation)與暗適應(Dark Adaptation)的機制差異。關鍵生理概念如下:
- 光化學反應(光漂白,Photobleaching):感光細胞內的感光色素(桿細胞的視紫質 Rhodopsin 與錐細胞的視錐色素 Photopsins)在吸收光子後會發生立體異構化並分解(漂白)。
- 色素濃度與敏感度關係:
- 光適應:強光導致感光色素大量分解(減少),眼睛對光的敏感度降低(感光閾值提高),以避免視覺信號過度飽和而眩目,並切換至明視覺(Photopic vision)。
- 暗適應:在暗處感光色素持續再生(增加),眼睛對光的敏感度提高(感光閾值降低),以增強微光下的偵測能力。
解題方法
本題切入點在於判斷「光刺激對感光色素存量與視覺敏感度的生理影響」:
- 明亮光線照射會造成感光色素迅速被「漂白分解」,因此視網膜中未被漂白、可供激發的感光色素存量會顯著減少,而非增加。
- 透過比較光適應與暗適應的反應方向(色素變化、敏感度消長),即可迅速辨識出敘述與生理機制相反的選項。
選項分析
- (A) 持續暴露於光亮環境時發生:敘述正確。 當眼睛持續處於明亮環境中,感光色素的分解與再合成會達到一個動態平衡,使視網膜維持在光適應狀態(主要由錐細胞主導視覺)。
- (B) 桿細胞與錐細胞的感光色素增加而所造成:敘述錯誤(本題選 B)。 光適應是由於強光引發感光色素大量且快速地漂白(分解),導致細胞內具感光活性的完整色素量減少。感光色素含量增加(視紫質與視錐色素再合成再生)是暗適應的機制。
- (C) 由暗處進入光亮環境時發生:敘述正確。 由暗處進入亮處時,初時因桿細胞完全飽和而感到耀眼刺目,隨後在數秒至一分鐘內迅速完成光適應,恢復清晰視覺。
- (D) 眼睛對光線的敏感度降低:敘述正確。
第 28 題2 分
有關人類腦神經的功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腦神經(Cranial Nerves)的分工、眼周肌肉的神經支配,以及眼部自主神經調控:
- 眼瞼開閉的神經支配:
- 閉眼:由眼輪匝肌(Orbicularis oculi)負責收縮,其運動神經受第七對腦神經(顏面神經,CN VII)支配。
- 睜眼:由提上眼瞼肌(Levator palpebrae superioris,受第三對腦神經 CN III 動眼神經支配)與上瞼板肌(Müller's muscle,受交感神經支配)共同作用。
- 三叉神經(CN V)之功能:主要為顏面部、角膜及眼球附屬器的感覺傳導(V1 眼支、V2 上顎支、V3 下顎支),其運動纖維僅支配咀嚼肌群,不負責眼面部表情肌或閉眼動作。
- 瞳孔光反射與自主神經調控:
- 光反射路徑:第二對腦神經(CN II 視神經)為感覺傳入支(Afferent limb);第三對腦神經(CN III 動眼神經)內之副交感神經纖維為運動傳出支(Efferent limb)。
- 瞳孔大小變動:副交感神經支配瞳孔括約肌(縮瞳),交感神經支配瞳孔放大肌(散瞳)。
解題方法
解題時應掌握「眼周肌肉動作的運動神經支配」與「光反射神經路徑」兩大軸線:
- 題目詢問「何者錯誤」,直接檢視各選項中神經與功能的對應關係。
- 「閉眼」是標準的眼輪匝肌動作,屬於顏面表情肌的一環,必然由顏面神經(CN VII)支配;三叉神經(CN V)主司感覺與咀嚼,因此選項 (B) 描述明顯錯誤,為本題正解。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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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確: 第二對腦神經(CN II,視神經)為特殊感覺神經。當光線照射視網膜時,神經衝動經由視神經、視交叉、視束傳導至中腦頂蓋前核(Pretectal nucleus),構成瞳孔對光反射(Pupillary light reflex)的傳入路徑(Afferent limb),故與光反射直接相關。
-
(B) 錯誤(本題應選此項): 負責閉眼動作的肌肉為眼輪匝肌,受第七對腦神經(顏面神經,CN VII)支配。第五對腦神經(三叉神經,CN V)主要掌管頭部及眼球之「感覺」(如角膜感覺),其運動分支僅支配「咀嚼肌」(如咬肌、顳肌)。雖然在角膜反射(Corneal reflex)中,三叉神經眼支(V1)擔任感覺傳入,但負責執行閉眼動作的運動神經仍是顏面神經(CN VII),因此「閉眼運動」本身並非由第五對腦神經負責。
第 29 題2 分
淚液導流的生理機轉主要與下列何種肌肉協同作用有關?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淚液排除系統(lacrimal drainage system)的生理機轉,特別是「淚液幫浦機制」(lacrimal pump mechanism)。眼表淚液並非單純依靠重力或微管毛細作用流動,其最主要的排空動力來自於眨眼時相關眼外肌的週期性收縮與放鬆。其中,由第七對腦神經(顏面神經,CN VII)所支配的眼輪匝肌(orbicularis oculi muscle),尤其是其深層纖維(霍納氏肌 Horner's muscle / 淚囊部),是主導淚囊壓力變化與淚液虹吸循環的核心肌肉。
解題方法
分析淚液自眼表排入鼻腔的動態生理過程(淚液幫浦學說):
- 閉眼期(眼輪匝肌收縮):
- 眼輪匝肌的瞼板前部(pretarsal part)收縮,擠壓並縮小淚小管(lacrimal canaliculi),將管內淚液向淚囊方向推進。
- 與此同時,眼輪匝肌深部的淚囊纖維(Horner's muscle)收縮牽拉淚囊外壁筋膜,造成淚囊擴張並形成內部負壓,將淚液主動吸入淚囊中。
- 開眼期(眼輪匝肌放鬆):
- 提上眼瞼肌收縮帶動眼瞼張開,眼輪匝肌完全放鬆。
- 淚囊壁藉由自身彈性回縮產生正壓,加上重力作用,使囊內淚液順著鼻淚管(nasolacrimal duct)向下排入鼻腔下鼻道;同時淚小孔重新張開,準備藉由微毛細現象吸納眼表淚湖的淚水。
由此可見,淚液排流過程中的擠壓與負壓抽吸,主要皆由眼輪匝肌的協同收縮所驅動。
選項分析
- (A) 錯誤:提上眼瞼肌(levator palpebrae superioris muscle)由第三對腦神經(動眼神經,CN III)支配,其主要生理功能是將上眼瞼上提以維持開眼狀態,並不參與淚囊負壓的建立或淚小管的主動擠壓排流。
- (B) 錯誤:眼瞼平滑肌(Müller muscle,又稱上瞼板肌)為平滑肌,受交感神經系統支配,功能為提供額外的上瞼提舉張力以維持清醒時的眼裂高度,與淚道的幫浦排流機制無直接關聯。
第 30 題2 分
下列關於視覺傳導途徑的順序,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視覺傳導途徑中各構造的先後順序。典型路徑如下:
其中,視神經在視交叉處部分交叉,通過視交叉後的纖維稱為視徑;視徑再將神經衝動傳至外側膝狀核,之後經由視放射抵達枕葉視覺皮質。
解題方法
依照神經衝動由視網膜傳往大腦的方向,逐項比對各選項所列出的相鄰構造:
- 視網膜內的感光細胞先接受光刺激。
- 訊息傳至雙極神經細胞。
- 再傳至視網膜神經節細胞。
- 神經節細胞軸突集合形成視神經。
- 視神經抵達視交叉,部分纖維交叉。
- 通過視交叉後形成視徑。
- 視徑終止於外側膝狀核。
- 外側膝狀核的神經纖維形成視放射,投射至視覺皮質。
因此,只要發現「視徑」與「視交叉」的先後顛倒,即可判定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A) 感光細胞(photoreceptor)→雙極神經細胞(bipolar cell)
正確。感光細胞包括視桿細胞與視錐細胞,負責將光刺激轉換為神經訊號。訊號接著傳遞至雙極神經細胞,這是視網膜內的正常傳導順序。
(B) 視網膜神經節細胞(retinal ganglion cell)→視神經(optic nerve)
正確。視網膜神經節細胞的軸突集中於視神經乳頭,離開眼球後形成視神經。因此,視網膜神經節細胞位於視神經之前。
(C) 視徑(optic tract)→視交叉(optic chiasm)
錯誤。正確順序應為:
第 31 題2 分
關於視網膜色素上皮細胞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視網膜色素上皮細胞(retinal pigment epithelium, RPE)的:
- 組織形態:單層六邊形細胞排列。
- 解剖位置:位於感光細胞與布魯赫膜之間。
- 生理功能:吞噬、分解感光細胞外節段(photoreceptor outer segments),協助視覺循環及維持視網膜屏障。
- 老化變化:細胞內脂褐質(lipofuscin)累積,並與玻璃膜疣(drusen)等病理性沉積相關。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是分辨感光細胞的「內節段」與「外節段」:
- 感光細胞內節段(inner segment):主要含有粒線體、內質網及核糖體,負責代謝與蛋白質合成。
- 感光細胞外節段(outer segment):含有大量視紫質及盤膜,是感光作用的主要部位;其老舊部分會持續脫落,並由RPE吞噬處理。
RPE參與的是感光細胞外節段的日常脫落與更新,並非內節段的更新。因此,直接以「inner segment 更新」描述RPE功能,與標準生理學敘述不符,選出A。
選項分析
(A) 參與感光細胞內節段(inner segment)的更新過程(renewal process)
錯誤。
RPE最重要的相關功能之一,是吞噬感光細胞外節段(outer segment)的老舊盤膜,協助其分解與更新。感光細胞內節段主要負責代謝活動與蛋白質合成,其更新並不是RPE的典型直接功能。
因此,本選項將「外節段」誤寫成「內節段」,為本題錯誤選項。
(B) 其細胞的老化發展過程與脂褐質(lipofuscin)與蠟素(drusen)的表現有關
正確。
RPE長期吞噬感光細胞外節段後,細胞內會逐漸累積脂褐質。脂褐質是難以完全分解的代謝殘留物,常被視為RPE老化的重要組織學表現。
Drusen通常譯為玻璃膜疣,為位於RPE基底部與布魯赫膜之間的細胞外沉積物,與RPE老化及年齡相關性黃斑部病變的病理變化有關。因此,本選項所述符合RPE老化的相關特徵。
(C) 其細胞的基底膜(basement membrane)緊位於布魯赫膜(Bruch membrane)上
正確。
第 32 題2 分
下列關於桿細胞的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桿細胞的功能、視紫質組成,以及暗視覺中的光轉導反應。桿細胞主要負責低照度下的視覺,擅長感受明暗與辨認物體輪廓;其光感受器電位反應與一般神經細胞常見的「刺激引發去極化」不同。
解題方法
判斷關鍵在於分清桿細胞受光前後的膜電位變化:
- 暗處:細胞內的環磷酸鳥苷(cGMP)濃度較高,陽離子通道開啟,鈉離子等陽離子流入,桿細胞維持相對去極化狀態,並持續釋放麩胺酸。
- 受光後:視紫質活化,啟動傳導路徑,使 cGMP 濃度下降,陽離子通道關閉,陽離子流入減少,桿細胞因此超極化,麩胺酸釋放也減少。
所以,光線傳入桿細胞引起的是超極化,而非去極化。
選項分析
- (A) 正確。 桿細胞對光線敏感,主要參與暗視覺,能協助辨別明暗與物體輪廓;但不負責精細色覺。
- (B) 正確。 桿細胞的視紫質由蛋白質部分暗視質(scotopsin)與發色團視黃醛(retinal,又稱 retinene)組成。
- **(C) 正確。
第 33 題2 分
如果病患有兩邊同側偏盲的視野異常,可能是何處有病變?
核心觀念
本題考視路(視覺傳導路徑)與視野缺損位置的對應。視神經、視交叉之後的視徑,將對側視野的訊息送往大腦:左側視徑傳遞右側視野,右側視徑傳遞左側視野。因此,單側視徑受損會造成兩眼同一側視野缺損,稱為同側偏盲。
解題方法
先辨認視野缺損的型態,再定位病灶:
- 視神經病變:通常影響單眼視力或視野。
- 視交叉病變:典型影響兩眼顳側視野,形成雙顳側偏盲。
- 視徑病變:造成兩眼同一側視野缺損,即同側偏盲。
- 視網膜病變:通常造成單眼局部視野缺損。
題目描述「兩眼同側偏盲」,符合視交叉後單側視徑受損的典型表現,所以選視徑。
選項分析
(A) 視神經:錯誤。 視神經位於視交叉之前,單側視神經受損主要造成同側單眼的視力或視野障礙,不會典型地造成兩眼同側偏盲。
(B) 視交叉:錯誤。 鼻側視網膜纖維在視交叉處交叉,視交叉中央受損通常使兩眼顳側視野缺損,形成雙顳側偏盲,與題目所述的兩眼同側偏盲不同。
第 34 題2 分
關於眼循環系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眼球與視神經的血液供應。判斷重點是分清楚眼球內的視神經段、視神經顱腔段,以及視網膜不同層次的血液來源。
視神經血管環(circle of Zinn–Haller)由睫狀後短動脈分支形成,位於視神經乳頭周圍,主要供應視神經眼球內段及其周邊組織。視網膜內層主要由視網膜中央動脈供血;視網膜外層則主要由脈絡膜循環供養。
解題方法
依序定位各選項所述的血管與組織:
- 視神經血管環位於視神經乳頭周圍,供應眼球內段。
- 視神經顱腔段由其他血管分支供應,不是視神經血管環的主要支配範圍。
- 睫狀視網膜動脈供應的是視網膜局部,不是睫狀體。
- 脈絡膜血管網主要供養視網膜外層,視網膜神經節細胞層屬內層。
選項分析
(A) 正確。 視神經血管環位於視神經乳頭周圍,可供應視神經眼球內段,包括視神經乳頭附近的組織,符合其解剖位置與供血範圍。
(B) 錯誤。 視神經血管環的供血範圍不延伸至視神經顱腔段。顱腔段主要由眼動脈及其分支供應,不能與眼球內段的血液供應混為一談。
第 35 題2 分
關於虹膜動脈大環(major arterial circle of the iris)的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虹膜血管供應及虹膜動脈環的位置。
虹膜主要具有兩個動脈環:
- 虹膜動脈大環(major arterial circle of the iris):位於虹膜根部、靠近睫狀體部位。
- 虹膜動脈小環(minor arterial circle of the iris):位於虹膜中周部,約在虹膜捲縮輪(iris collarette)附近。
虹膜動脈大環主要由下列血管的分支彼此吻合形成:
- 睫狀前動脈(anterior ciliary arteries)
- 睫狀後長動脈(long posterior ciliary arteries)
大環形成後,再發出放射狀分支供應虹膜組織,並可與虹膜動脈小環相互交通。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採「構成血管+解剖位置」雙重辨識法:
- 先記住虹膜動脈大環的構成: 睫狀前動脈與睫狀後長動脈吻合形成。
- 再區分位置: 虹膜根部附近是大環;虹膜捲縮輪附近則是小環。
因此,符合大環構成血管的選項為 B。
選項分析
(A) 僅由睫狀前動脈血管匯入
錯誤。睫狀前動脈確實參與虹膜動脈大環的形成,但大環並非僅由睫狀前動脈供應,還必須有睫狀後長動脈的分支參與吻合。因此「僅由」使本選項不完整。
(B) 由睫狀前動脈與睫狀後長動脈血管匯入
正確。睫狀前動脈與睫狀後長動脈在虹膜根部附近相互吻合,形成虹膜動脈大環,這也是本題官方答案所依據的正確敘述。
(C) 由睫狀視網膜動脈與睫狀前動脈血管匯入
第 36 題2 分
下列有關驗光所收取驗光費之敘述,何者正確?
① 收費標準由地方主管機關核定之 ② 收據應開列金額和項目 ③ 收費金額及項目可依病人要求或本身評估而增減 ④ 收費項目及金額由當地公會決定即可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驗光所收費的法定管理原則,包括:
- 收費標準須由地方主管機關核定。
- 驗光所收費時,收據應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
- 驗光所不得任意依病人要求或驗光人員個人評估增減收費。
- 當地驗光師公會僅得依法律及主管機關規範辦理,不能自行決定具有法定效力的收費標準。
本題涉及法規內容,以命題當年(民國 106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 ①至④:
- ①、②屬於法規要求的收費管理事項,均為正確。
- ③涉及任意調整收費,違反收費標準應受主管機關核定及規範的原則。
- ④將收費決定權歸給地方公會,與法定主管機關核定制度不符。
因此正確敘述為 ①、②,選擇包含兩者的選項,即為 D。
選項分析
① 收費標準由地方主管機關核定之:正確
驗光所的收費標準屬於地方主管機關管理及核定的事項。驗光所應依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不得自行訂定一套未經主管機關核定的價格。
因此,①正確。
② 收據應開列金額和項目:正確
驗光所收取費用時,收據應清楚記載收費的金額及項目,使民眾能確認實際接受的服務與支付的費用,也便於主管機關查核。
因此,②正確。
③ 收費金額及項目可依病人要求或本身評估而增減:錯誤
收費金額及項目必須依主管機關核定的標準辦理,不能因病人要求,或僅依驗光人員個人評估,就任意增加、減少或變更收費。
第 37 題2 分
依驗光人員法第 15 條第 6 項規定所訂定之驗光所設置標準,驗光所之驗光室空間,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 需有明顯之獨立空間 ② 空間之直線距離至少 2.5 公尺 ③ 室內空間不得小於 5 平方公尺 ④ 室內空間高度不得小於 3 公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驗光人員法》第 15 條第 6 項授權訂定之《驗光所設置標準》,重點在於驗光所「驗光室」的空間設置要求。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6 年)法規為準,驗光室須符合:
- 具有明顯之獨立空間。
- 室內空間不得小於 平方公尺。
- 空間之直線距離及室內高度,均須符合規定之最低標準;題目所列的 公尺及 公尺均非本題規定內容。
因此,本題正確敘述為①、③。
解題方法
本題不是計算題,而是法規條文的數字辨識題。解題時應將四個敘述分別與《驗光所設置標準》所列的驗光室設置條件比對:
- 判斷是否為法規明文規定。
- 注意「直線距離」與「室內高度」是不同的空間條件。
- 不可將其他醫療或驗光場所的空間標準混用。
比對結果如下:
- ①屬於驗光室的基本設置要求。
- ③為法規明定的最低室內面積。
- ②所稱直線距離 公尺不符命題當年規定。
- ④所稱室內高度 公尺亦不符命題當年規定。
所以只有①、③正確。
選項分析
① 需有明顯之獨立空間:正確。 驗光室必須具有明顯區隔的獨立空間,使驗光作業具備適當的獨立性,避免與候診、櫃檯或其他作業區域混在一起。
② 空間之直線距離至少 公尺:錯誤。 「直線距離」確實是驗光室空間的規範項目,但題目所列的 公尺數值不符合命題當年法規規定。這是利用正確規範項目搭配錯誤數字所設計的干擾敘述。
第 38 題2 分
下列何者屬違反驗光人員法之行為?
① 驗光師甲同時在臺中與高雄執業 ② 在中壢執業之驗光師乙支援臺南的連鎖店驗光所 ③ 在臺北服務的驗光師丙事先報准在綠島進行驗光志工服務 ④ 醫院眼科護士丁支援某護理之家老人驗光服務
核心觀念
本題考驗光人員法中「執業處所限制」、「機構間支援或特殊服務之例外」以及「驗光業務之人員資格」。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6 年)法規為準,判斷重點如下:
- 驗光人員執業原則上以一處為限。
- 機構間支援、巡迴服務、義診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特殊服務,屬執業處所一處限制之例外。
- 驗光業務應由依法取得資格並完成執業登記之驗光師或驗光生執行,護理人員並無獨立執行驗光業務之資格。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各人的行為是否符合兩項要件:
- 執業地點是否違反「一處為限」;
- 執行驗光服務者是否具有驗光人員資格。
其中,若屬合法的機構支援或經核准的志工、巡迴服務,即使服務地點不同於原執業處所,也不當然違法。
選項分析
① 驗光師甲同時在臺中與高雄執業:違法
驗光師甲同時在臺中與高雄執業,表示其有兩個固定執業地點,違反驗光人員執業以一處為限之規定。
題目沒有說明甲是在機構間臨時支援,也沒有主管機關核准之巡迴、義診或其他特殊服務事由,因此不能適用例外規定。
所以,①屬違反驗光人員法之行為。
② 在中壢執業之驗光師乙支援臺南的連鎖店驗光所:不違法
乙雖然原本在中壢執業,但題目明確使用「支援」一詞,且服務地點為連鎖店驗光所,屬機構間支援的典型情形。
驗光人員法對執業處所一處限制,並非禁止所有跨處所支援;合法的機構間支援可以作為例外。因此,乙至臺南連鎖店驗光所提供支援,並不當然構成違法。
所以,②不屬違反驗光人員法之行為。
③ 在臺北服務的驗光師丙事先報准在綠島進行驗光志工服務:不違法
丙在臺北服務,另於綠島進行驗光志工服務;若僅單純在另一地執業,原則上可能涉及一處限制。
但題目特別指出丙已「事先報准」,表示該服務已取得主管機關核准,且性質屬志工服務或義診等特殊服務,符合執業處所限制的例外規定。
所以,③不屬違反驗光人員法之行為。
④ 醫院眼科護士丁支援某護理之家老人驗光服務:違法
丁的身分是醫院眼科護士,而不是依法取得資格並完成執業登記的驗光師或驗光生。
第 39 題2 分
下列關於保障病人隱私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① 醫事人員倫理基本守則 ② 醫事人員法律規範 ③ 公平正義原則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病人隱私權(Right to Privacy)」在醫事倫理與法律規範中的定位與理論來源。以命題當年(民國 106 年)法規與醫學倫理架構為準,核心概念如下:
- 生命倫理四原則(Principles of Biomedical Ethics)之分工:
- 自主原則(Autonomy):病人對其身心狀況及個人資訊擁有自主控制權,此為隱私權與保密原則(Confidentiality)的核心來源。
- 不傷害原則(Non-maleficence):防止因病情或隱私外洩造成病人名譽、心理或社會性傷害。
- 行善原則(Beneficence):以病人最大福祉為優先考量。
- 正義原則/公平正義原則(Justice):核心意旨為醫療資源的公平分配、不歧視與無差別對待(例如:依醫療迫切程度分配資源,而非依社會地位或財富),與「個人隱私保障」無直接關聯。
- 法規與倫理雙重約束:
- 倫理守則:世界醫學會《日內瓦宣言》、驗光師及各醫事人員倫理規範均將「為病人嚴守秘密、保障隱私」列為不可違背之天職。
- 法律規範(以民國 106 年命題當時法規為準):
- 《驗光人員法》第 25 條明定:「驗光人員或其執業機構之人員,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秘密,不得無故洩漏。」
- 《醫療法》第 72 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
- 《刑法》第 316 條定有「洩漏業務上知悉秘密罪」。
- 《個人資料保護法》將醫療、病歷、基因、健康檢查等列為特種個人資料,嚴格限制蒐集、處理與利用。
解題方法
本題要求判斷何者為「保障病人隱私權」的正當敘述與依據,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規範面向(倫理、法律)」與「倫理基本原則的具體內涵」:
- 檢驗 ①「醫事人員倫理基本守則」:醫事人員在面對病人時,負有守密與維護其個人尊嚴之倫理義務,故保障病人隱私屬於倫理基本守則的範疇。
- 檢驗 ②「醫事人員法律規範」:各類醫事專門法規(如《驗光人員法》)及《刑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皆有明文禁止洩漏業務秘密,故保障隱私受法律強制力規範。
- 檢驗 ③「公平正義原則」:生命倫理學中的「正義原則」處理的是「資源分配與公平性」,隱私權之根基為「自主原則」與「不傷害原則」,因此 ③ 並非保障隱私權的對應原理。
選項分析
- ① 醫事人員倫理基本守則(正確):各類醫事專業團體訂定之專業倫理守則,皆將保護病人隱私、善盡保密義務視為核心信條。
- ② 醫事人員法律規範(正確):包括《驗光人員法》第 25 條、《醫療法》第 72 條、《刑法》第 316 條等法規,均課予從業人員保障病人病情與個人資料隱私之法律責任,違反者須受行政罰或刑事處罰。
第 40 題2 分
下列關於驗光所名稱之使用,何者正確?
① 可使用疾病之名稱 ② 可不用標明驗光所 ③ 外資機構可單獨使用外文之名稱 ④ 不得使用易使人誤會其與政府機關、公益團體有關之名稱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6 年)法規為準(規範源自 105 年 12 月 30 日訂定發布之《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現行法相關規範亦維持此核心原則)。
本題旨在測驗驗光所之設立命名與名稱使用限制。依《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規定,主管機關為維護醫事機構管理秩序、避免民眾對機構業務性質(如是否具備眼疾治療行為、是否具公信或公立性質)產生誤解,對醫事機構(驗光所)之命名設有明確的「法定必備字樣」與「消極禁止要件」。
解題方法
本題採「法規構成要件檢核法」,依據《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第 1 項對驗光所命名的四項核心標準逐一比對:
- 法定應標明字樣:機構名稱「應標明驗光所」字樣(若為驗光生設立者則標明驗光生事務所)。
- 疾病名稱之禁止:不得使用疾病或類似疾病之名稱。
- 官方/公益混淆之禁止:不得使用易使人誤認其與政府機關、公益團體有關之名稱。
- 文字語言限制:名稱應使用中文;縱為外國人或外資合法設立,亦「不得單獨使用外國文字或符號」。
選項分析
-
陳述 ①「可使用疾病之名稱」:錯誤。 驗光所屬於醫事機構,其業務範圍為驗光與配鏡,不具備眼科疾病診察與治療權限。為免誤導民眾誤認該所有治療眼疾之醫療功能,《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第 1 項明定「不得使用疾病名稱」(例如:不可命名為「白內障驗光所」、「弱視驗光所」等)。
-
陳述 ②「可不用標明驗光所」:錯誤。 依規定,驗光所之名稱「應標明驗光所」(驗光生所則應標明驗光生事務所),此為法定的機構識別標示,不可省略或僅以其他商業名稱替代。
-
陳述 ③「外資機構可單獨使用外文之名稱」:錯誤。 醫事機構名稱在台灣設立登記應以中文為主,縱使是由外國人或外商依法核准設立之機構,若加註外文名稱,亦「不得單獨使用外國文字」,仍必須並列中文名稱並冠以「驗光所」字樣。
第 41 題2 分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 驗光人員設立驗光所未向主管機關申請開業可處新臺幣 1 萬 5 千元罰鍰 ② 驗光所人員利用業務上之機會獲取不正當利益可處 2 萬 5 千元罰鍰 ③ 驗光人員違反驗光人員法第 7 條第 1 項未辦理執業登記而執行業務可處 6 萬元罰鍰 ④ 違反驗光人員法第 15 條第 6 項之驗光所設置標準可處 4 萬元罰鍰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6 年)公布施行之《驗光人員法》(民國 105 年 1 月 6 日制定公布)為準。本題核心在於測驗考生對《驗光人員法》罰則章節中各類違規行為之法定罰鍰級距(裁罰上限與下限)的掌握度與具體涵攝能力。
考選部在此類法規題的命題慣例,並非單純背誦法條的範圍文字(如「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而是具體設定一個裁罰金額,測試考生是否清楚該金額是否落在主管機關合法的「法定裁量範圍」內。若低於法定下限或高於法定上限,主管機關皆無權處罰該金額;唯有落在區間內的金額始為適法。
解題方法
判斷此類「具體罰鍰金額是否正確」之考題,步驟如下:
- 確定違規行為之構成要件與法條依據:區分該行為屬於「個人執業資格管理」、「驗光所機構管理」或「不正當利益行為」。
- 檢索對應之法定罰鍰區間:
- 輕度違規(執業登記事項等):處新臺幣 萬元以上 萬元以下罰鍰。
- 中度違規(開業登記事項、設置標準、不正利益等):處新臺幣 萬元以上 萬元以下罰鍰。
- 檢驗題目金額之落點:
- 若金額小於法定下限或大於法定上限,即屬錯誤。
- 若金額落於法定下限與上限之間,即屬主管機關得依法裁量之合法金額,該敘述即為正確。
選項分析
-
① 錯誤
-
法源依據:《驗光人員法》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驗光所之設立,應以驗光師或驗光生為申請人,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發給開業執照,始得為之。
-
法定罰則:依同法第 41 條規定,違反第 15 條第 1 項未申請核准登記即設立開業,處新臺幣 萬元以上 萬元以下 罰鍰。
-
分析理由:法定最低處罰門檻為新臺幣 萬元,題幹敘述處新臺幣「 萬 千元」,已低於法律明定之下限,行政機關依法不得裁處此金額,故該敘述錯誤。
-
② 正確
-
法源依據:《驗光人員法》第 24 條規定:「驗光所之人員,不得利用業務上之機會,獲取不正當利益。」
-
法定罰則:依同法第 41 條規定,違反第 24 條規定者,處新臺幣 萬元以上 萬元以下 罰鍰。
-
分析理由:法定裁罰區間為新臺幣 元至 元之間。題目所列「 萬 千元」介於法定下限與上限之內,屬於主管機關裁量權範圍內合法可處之金額,故該敘述正確。
-
③ 錯誤
-
法源依據:《驗光人員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驗光人員執業,應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執照,始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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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罰則:依同法第 43 條規定,違反第 7 條第 1 項未辦理執業登記而執行業務者,處新臺幣 萬元以上 萬元以下 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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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理由:法定罰鍰上限為新臺幣 萬元,題幹所稱「處 萬元罰鍰」已逾越法定罰鍰最高額度,屬於違法之裁罰,故該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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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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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驗光人員法》第 15 條第 6 項規定:「驗光所之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42 題2 分
下列行政處分何者正確?
① 驗光人員受停業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廢止其執業執照 ② 受廢止執業執照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得廢止其驗光人員證書 ③ 驗光所受停業處分或廢止開業執照者,應同時對其負責驗光人員予以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執照 ④ 註銷驗光所,處罰其負責驗光人員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民國 106 年命題當時適用之《驗光人員法》第五章「罰則」中,關於違法執業、違規開業之行政處分層級化處罰以及機構與負責驗光人員之連帶處分責任(雙罰原則)。
相關重要法條依據如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6 年法規為準):
- 《驗光人員法》第 44 條(個人違規執業之升級處分):
「驗光人員受停業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廢止其執業執照;受廢止執業執照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廢止其驗光人員證書。」
- 《驗光人員法》第 46 條(機構與負責人連帶處分):
「驗光所受停業處分或廢止開業執照者,應同時對其負責驗光人員予以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執照。」
- 醫事機構監督與行政管制法理: 主管機關對驗光所為撤銷、廢止開業執照或註銷等對物/對場所之行政處分時,依負責人監督責任,得併同對負責驗光人員處以停業、廢止執照或行政處罰。
解題方法
本題屬法律條文與法理應用之組合型選擇題,切入點為比對《驗光人員法》對「受處分主體(驗光人員 vs. 驗光所)」及「處分效果之遞進性」:
- 個人罰則的階梯處罰性(①與②): 檢驗處分是否符合「停業違規 廢止執業執照」及「廢照違規 廢止證書」的法定要件。
- 機構責任與負責人之連帶性(③與④): 驗光所違規受重大管制處分(停業、廢止或註銷開業執照)時,主管機關應(或得)同時向對該機構負有管理督導責任之負責驗光人員作成不利行政處分。
- 比對四項敘述之合法性後,導出符合題意之選項。
選項分析
【題幹四項陳述逐一檢視】
- 陳述 ① 正確: 符合《驗光人員法》第 44 條前段:「驗光人員受停業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廢止其執業執照」。停業處分為暫時剝奪執業權能,受處分人若違反該不作為義務仍繼續執業,行政處分直接升級為廢止其執業執照。
- 陳述 ② 正確: 符合《驗光人員法》第 44 條後段:「受廢止執業執照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廢止其驗光人員證書」。此為行政罰上最嚴厲之資格剝奪處分,因已無執業執照可扣,故得廢止其專業證書。
- 陳述 ③ 正確: 完全符合《驗光人員法》第 46 條法條原文:「驗光所受停業處分或廢止開業執照者,應同時對其負責驗光人員予以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執照」。此為貫徹主管機關對醫事機構管理、確保負責人善盡督導之法定「併同處分(雙罰)」。
- 陳述 ④ 正確:
第 43 題2 分
下列關於驗光師公會設立之敘述,何者正確?
① 在同一區域內,同級之公會以一個為限 ② 直轄市、縣(市)驗光師公會,由該轄區域內驗光師 20 人以上發起組織之 ③ 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設立,應由二分之一以上之直轄市、縣(市)驗光師公會完成組織後,始得發起組織 ④ 直轄市驗光師公會之理事不得超過 21 人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6 年)法規為準(《驗光人員法》於民國 105 年 1 月 6 日公布施行,本題涉及之公會規定自公布至今均無修正)。本題測驗《驗光人員法》第五章「公會」中關於公會設立要件、組織人數與理監事名額之規範,主要依據法條如下:
- 單一公會原則:《驗光人員法》第 47 條。
- 地方公會發起門檻:《驗光人員法》第 45 條。
- 全國聯合會發起門檻:《驗光人員法》第 46 條。
- 理事名額上限:《驗光人員法》第 48 條。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法規「關鍵數字與法定原則」的綜合記憶題。解題時應掌握醫事人員公會法規之共通架構與數值規範:
- 檢驗基本原則:同一行政區域內,同級公會是否以一個為限(單一公會原則)。
- 檢驗設立人數:地方公會發起法定人數是否相符。
- 檢驗全聯會比例:全國聯合會之發起比例門檻是否正確。
- 檢驗理監事上限:比對各級公會理事人數之法定級距。
選項分析
- ① 正確:依《驗光人員法》第 47 條規定:「驗光師公會之區域,依現有之行政區域;在同一區域內,同級之公會以一個為限。」此即「單一公會原則」,目的在於維持同級專門職業團體之團結與代表性,避免同區域內公會分裂鬧雙胞。
- ② 錯誤:依《驗光人員法》第 45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驗光師公會,由該轄區域內驗光師二十一人以上之發起組織之;其未滿二十一人者,得加入鄰近區域之公會或共同組織之。」法定發起人數為 21 人以上,題幹敘述為「20 人以上」,數字不符。
- ③ 錯誤:依《驗光人員法》第 46 條規定:「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設立,應由各直轄市、縣(市)驗光師公會三分之一以上完成組織後,始得發起組織。」法定發起門檻為直轄市、縣(市)公會完成組織之 三分之一 以上,題幹敘述為「二分之一以上」,比例不符。
- ④ 錯誤:依《驗光人員法》第 48 條第 1 項規定,各級公會理事名額上限為:
- 縣(市)驗光師公會之理事不得超過 15 人。
- 直轄市驗光師公會之理事不得超過 25 人。
- 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理事不得超過 35 人。
第 44 題2 分
關於驗光所之法定義務敘述,包括下列那些?
① 應將其開業執照及收費標準,揭示於明顯處 ② 執行業務之紀錄及醫師開具之照會單或醫囑單,應妥為保管,並至少保存 7 年 ③ 所收取費用應開給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之收據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6 年)公布施行之《驗光人員法》為準(現行法規相關規定亦維持一致)。考查核心為「驗光所之法定義務」與「驗光業務紀錄之保管規範」,涉及條文如下:
- 揭示義務(《驗光人員法》第 22 條):驗光所應將其開業執照、收費標準及其驗光人員證書,揭示於明顯處。
- 業務紀錄保存年限(《驗光人員法》第 17 條第 3 項):驗光人員執行業務之紀錄及醫師開具之照會單或醫囑單,應妥為保管,並至少保存 5 年。
- 收費與收據給與義務(《驗光人員法》第 24 條第 2 項):驗光所收取費用,應開給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之收據。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法規條文記憶與關鍵數字辨析題。切入點在於檢視各陳述的「法律要件」與「關鍵數字」是否正確:
- 檢視陳述①:確認驗光所是否有揭示開業執照與收費標準之義務。
- 檢視陳述②:抓出關鍵數字「保存年限」,辨別是 5 年還是 7 年。
- 檢視陳述③:確認向民眾收費時是否具備強制開立詳細項目與金額收據之義務。
- 綜合三個陳述之真偽,排除錯誤組合後鎖定答案。
選項分析
- 陳述內容逐一檢視:
- ① 正確:依《驗光人員法》第 22 條規定:「驗光所應將其開業執照、收費標準及其驗光人員證書,揭示於明顯處。」故揭示開業執照及收費標準確屬法定義務。
- ② 錯誤:依《驗光人員法》第 17 條第 3 項規定:「第一項業務紀錄及醫師開具之照會單或醫囑單,應妥為保管,並至少保存五年。」題目寫「保存 7 年」係混淆了《醫療法》中醫療機構病歷保存 7 年之規定,數字錯誤。
- ③ 正確:依《驗光人員法》第 24 條第 2 項規定:「驗光所收取費用,應開給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之收據。」符合法定義務規定。
第 45 題2 分
關於驗光師之法定義務敘述,包括下列那些?
① 業務文書製作義務 ② 對主管機關不得為虛偽之陳述或報告義務 ③ 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秘密,不得無故洩漏義務 ④ 名稱專用義務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6 年)之法規為準(現行《驗光人員法》相關條文架構未修正)。 本題核心在於區分醫事法規中專業人員之「法定義務」與「身分權利保障(名稱專用權)」:
- 業務紀錄製作義務:《驗光人員法》第 17 條第 1 項規定,驗光人員執行業務時,應製作紀錄,並簽名或蓋章及加註執行年、月、日。
- 真實陳述或報告義務:《驗光人員法》第 18 條規定,驗光人員受衛生、司法或司法警察機關詢問或委託檢驗時,不得為虛偽之陳述或報告。
- 業務保密義務:《驗光人員法》第 19 條規定,驗光人員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秘密,不得無故洩漏。
- 名稱專用權(非義務):《驗光人員法》第 11 條規定,未取得驗光師或驗光生資格者,不得使用驗光師或驗光生名稱。此項規定性質上屬於「資格專屬權」與「對未具資格者之禁止限制」,並非驗光師執業所負擔之「義務」。
解題方法
從法學邏輯切入,區分規範主體與法律關係(權利 vs. 義務):
- 義務是指法律要求具備資格的驗光師在執業時,必須遵守之「作為」或「不作為」責任。
- 應製作紀錄 作為義務。
- 不得為虛偽陳述 不作為義務。
- 不得無故洩漏秘密 不作為義務。
- 名稱專用是法律賦予取得專技證照者之排他性權益,學理上稱為「名稱專用權(資格保障)」。其義務人為「未取得資格之非醫事人員(不得冒用)」,而非合格驗光師對外負擔之執業義務。
- 綜合檢驗各敘述,僅 ①、②、③ 屬驗光師之法定義務,④ 屬權利保障/非屬執業義務,據此得出答案為 (C)。
選項分析
- 個別項目剖析:
- ① 業務文書製作義務(正確):依《驗光人員法》第 17 條第 1 項規定,驗光人員執業應製作紀錄,此為驗光人員之法定作為義務。
- ② 對主管機關不得為虛偽之陳述或報告義務(正確):依《驗光人員法》第 18 條規定,受衛生、司法或司法警察機關詢問或委託檢驗時不得作假,此為法定不作為義務。
- ③ 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秘密,不得無故洩漏義務(正確):依《驗光人員法》第 19 條規定,驗光人員負有對業務秘密之保密不作為義務。
第 46 題2 分
關於驗光師之業務範圍敘述,包括下列那些?
① 侵入性之眼球屈光狀態測量 ② 未滿 6 歲兒童之驗光 ③ 一般隱形眼鏡之配鏡 ④ 16 歲以下者之驗光應於眼科醫師指導下為之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驗光人員法》第 12 條關於驗光師業務範圍與執行業務限制規範(以命題當年民國 106 年公布施行之法規為準,現行法規範亦相同)。
依《驗光人員法》第 12 條規定:
- 業務範圍(第 1 項):
- 非侵入性之眼球屈光狀態測量及相關驗光。
- 一般隱形眼鏡之配鏡。
- 低視力者輔助視器之配鏡。
- 其他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驗光業務。
- 執行業務遵行規定與限制(第 2 項):
- 非侵入性之眼球屈光狀態測量,不得使用藥品。
- 未滿六歲兒童之驗光,不得為之。
- 六歲以上十五歲以下者之第一次驗光,應於眼科醫師指導下為之。但未滿十五歲且已配戴眼鏡者,不在此限。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法定允許執行的業務項目」與「法律明文禁止或設有條件限制的行為」,並嚴格檢核法條中「非侵入性」、「年齡門檻(6 歲、15 歲)」及「執行要件(第一次驗光、醫師指導)」等法定關鍵字。
選項分析
一、逐項檢視題幹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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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侵入性之眼球屈光狀態測量:【錯誤】 驗光人員所執行的屈光檢查必須為「非侵入性」(《驗光人員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1 款),侵入性醫療行為屬於醫師業務專屬範疇,驗光師不得為之。
-
② 未滿 6 歲兒童之驗光:【錯誤】 依《驗光人員法》第 12 條第 2 項第 2 款明定:「未滿六歲兒童之驗光,不得為之。」此為法律強制禁止行為,絕非驗光師之業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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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一般隱形眼鏡之配鏡:【正確】 完全符合《驗光人員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2 款之法定業務項目。
-
④ 16 歲以下者之驗光應於眼科醫師指導下為之:【錯誤】 法條規範之對象為「六歲以上十五歲以下者之第一次驗光」(《驗光人員法》第 12 條第 2 項第 3 款),題幹敘述有兩大錯誤:
- 年齡界限為「未滿十五歲/十五歲以下」,並非「16 歲以下」。
第 47 題2 分
驗光師公會於何種條件下不得拒絕具有入會資格者入會?
① 經判刑 1 年以上者 ② 懷患癌症者 ③ 懷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者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6 年)法規為準(《驗光人員法》於民國 105 年 1 月 6 日制定公布施行,相關規定至今未變更)。 本題測驗的核心為《驗光人員法》第四章「公會」中有關「強制入會原則」與「公會強制收會義務」之法定限制,法源依據為《驗光人員法》第 41 條。
醫事人員法規為落實專門職業人員的管理與自律,普遍採行「業必歸會原則」(未加入公會者不得執業)。為防止職業公會濫用自治權限而侵害憲法保障之工作權與生存權,法律特別課予公會強制接納會員之公法上義務,明定公會對具法定資格者無拒絕入會之權力。
解題方法
- 法條明文檢索: 依《驗光人員法》第 41 條規定:「驗光師公會不得拒絕具有入會資格者入會。」此規定屬於強行禁止規範,條文中並未設有任何但書或例外排除條件。
- 審查權限之區分:
- 是否具備執業之消極資格(如犯特定罪判刑確定、罹患精神疾病身心違常不能執行業務等),其發照、撤銷或廢止執業執照之權責在於衛生主管機關,而非公會。
- 公會為非官方之職業團體,無權自行對申請入會者進行實質品格審查、前科審查或健康審查而恣意拒絕其入會。
- 綜合判斷: 題目所列之 ①(經判刑 1 年以上者)、②(懷患癌症者)、③(懷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者),均非公會法定得拒絕入會之事由。因此,在上述任何一種條件下,公會皆「不得拒絕」其入會。
選項分析
- (A) ①②③均得拒絕:錯誤。依《驗光人員法》第 41 條規定,公會並無拒絕具有入會資格者入會之法定權利,故 ①②③ 均不得拒絕。
- (B) 僅①②得拒絕:錯誤。公會對於有前科(①)或重大傷病(②)者,皆不得藉故拒絕其入會。
第 48 題2 分
驗光人員於何種情況可不受限執業以一處為限規定之限制?
① 機構間之支援 ② 緊急驗光之情況 ③ 經事先報准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醫事人員法規中核心的「執業登記處所限制及其例外規定」,法源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6 年)法規為準,即《驗光人員法》第 10 條:
「驗光人員執業,應以一處為限,並應在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驗光所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為之。但機構間之支援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註:本條規定至今未修正,現行法亦同。)
解題方法
- 掌握「原則與例外」體系:
- 原則:執業以「一處」為限,且必須在合法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驗光所或認可機構執業。
- 法定例外:僅限法律明文列舉之兩項事由,得跨處執業不受一處之限制:
- 機構間之支援。
- 經事先報准者。
- 審視業務特性與法條構成要件: 驗光業務屬於視力檢查與屈光矯正範疇,不具即時危害生命安全之危急救護性質,故立法時並未如《醫師法》或《護理人員法》訂有「緊急救護」之例外事由,不可任意擴張解釋。
選項分析
題幹條件檢視
- ① 機構間之支援:正確。明載於《驗光人員法》第 10 條但書,屬於法定不受一處為限之例外。
- ② 緊急驗光之情況:錯誤。《驗光人員法》第 10 條但書並無「緊急驗光」之規定。其他醫事人員法律(如醫師、護理師)在「緊急救護」時得不受執業處所限制,但驗光業務並無緊急救護之急迫生命風險,出題者以此作為干擾陷阱。
- ③ 經事先報准者:正確。明載於《驗光人員法》第 10 條但書,向主管機關事先報准即得跨處支援執業。
第 49 題2 分
下列何種情形,不得發給執業執照;已領照者,廢止之?
① 經廢止驗光人員證書 ② 經停止執業執照未滿 2 年 ③ 罹患癌症 ④ 經判刑 1 年以上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驗光人員法》關於「不得發給執業執照;已領者,廢止之」的消極資格規定。判斷重點在於:
- 是否屬於法條明文列出的不得發照事由。
- 題目所述法律效果及期間是否與法條相符。
- 不得將一般疾病、刑事判決或行政處分,逕自擴張解釋為當然不得執業。
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06 年)法規及官方答案判斷,只有「經廢止驗光人員證書」屬於法定事由。
解題方法
採取「逐項對照法定事由」的方法。題幹問的是哪些情形會導致:
- 尚未取得執業執照者,不得發給執業執照;
- 已經取得執業執照者,廢止其執業執照。
因此,不能只看該情形是否嚴重,而必須確認是否符合《驗光人員法》的明文規定。
選項分析
① 經廢止驗光人員證書:正確
驗光人員證書是取得驗光人員資格的基礎文件;執業執照則是實際執業的許可文件。
若驗光人員證書已遭廢止,表示其驗光人員資格本身已不存在,當然不能再取得執業執照;若原本已領有執業執照,也應廢止之。
因此,①屬於題目所問的法定事由。
② 經停止執業執照未滿 2 年:錯誤
本選項有兩個容易混淆之處:
第一,法規所規範的是「執業執照」的法律狀態,不能將「停止執業」與「廢止執業執照」混為一談。停止執業通常是一定期間內暫停執業資格;廢止執業執照則是使執照失效,法律效果不同。
第二,題目所列「未滿 2 年」並非法條所定的本題要件。考試判斷法定資格時,期間必須完全符合條文,不能自行擴張或替換。
所以,②不是本題的法定事由。
③ 罹患癌症:錯誤
《驗光人員法》並未規定「罹患癌症」即當然不得發給執業執照,或已領照者即當然廢止執照。
疾病是否影響執業,應依法律明文規定及主管機關依法認定的具體要件判斷,不能因癌症屬重大疾病,就直接推論為喪失執業資格。
因此,③錯誤。
第 50 題2 分
媽媽帶 10 歲的小孩去驗光,經眼科醫師確診為假性近視,驗光人員應如何驗光?
核心觀念
本題考驗驗光人員對兒童假性近視個案的執業規範。依命題當年(民國 106 年)《驗光人員法》的規定,未滿 12 歲者,驗光人員應於醫療機構內與眼科醫師合作,或與眼科醫師訂定契約合作後,始得執行驗光。
題目中的孩子年齡為 10 歲,且已由眼科醫師確診為假性近視,屬於未滿 12 歲的個案,因此驗光須符合上述合作規定。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6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已修正,解題仍依命題當年的規定。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年齡,再套用兒童驗光的法規門檻:10 歲未滿 12 歲,不能僅因已取得醫師診斷,就由驗光人員自行驗光;須在醫療機構內與眼科醫師合作,或依規定與眼科醫師訂定契約合作。符合這項合作方式者,即為選項 (B)。
選項分析
- (A) 逕予驗光:錯誤。 10 歲兒童屬未滿 12 歲個案,不能不符合醫師合作規定而逕行驗光。
- (B) 於醫院、診所與眼科醫師合作,或與眼科醫師訂定契約合作:正確。 符合命題當年對未滿 12 歲者驗光的執業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