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中華郵政招考專業職(二)內勤 櫃檯業務 中華郵政專業職(二)內勤 櫃台業務(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考古題詳解
第 1 題1 分
郵政法之立法目的不包括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郵政法》的立法目的,依命題當年(民國110年)《郵政法》第1條規定:
「為健全郵政發展,提供普遍、公平、合理之郵政服務,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法。」
因此,解題關鍵是將法條列出的三項立法目的,與各選項逐一比對。
解題方法
直接記憶並比對《郵政法》第1條的法定文字:
- 健全郵政發展
- 提供普遍、公平、合理之郵政服務
- 增進公共利益
選項若不屬於上述內容,即為「不包括」的事項。
選項分析
(A) 健全郵政發展
正確。此為《郵政法》第1條明文列示的立法目的之一。
(B) 提供普遍、公平、合理之郵政服務
第 2 題1 分
有關郵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郵政法》對「郵件」及其法律性質的規定,重點包括:
- 郵件係寄件人交由郵局收寄,寄交特定收件人或特定地址的物品。
- 郵件受郵政秘密及郵件不得任意檢查、拆開、扣留等規範保障。
- 郵件經郵局收寄後,即具有郵政資產的法律性質。
- 「以電子處理方式向郵局交寄」並非《郵政法》所稱郵件的通常法定定義。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應直接對照《郵政法》對郵件的定義及其法律效果:
- 看是否符合郵件「寄交特定人或特定地址」的基本特徵。
- 看郵件是否受法律保護,只有依法才能檢查。
- 看郵局收寄後是否轉為郵政資產。
- 特別注意「電子處理方式」是否屬於郵件的法定範圍。
前三項均符合郵政法規定,只有將電子處理方式交寄者列為郵件的敘述不正確。
選項分析
(A) 應寄交特定人或特定地址:正確
郵件的基本功能是由寄件人寄交特定收件人或特定地址,因此必須具有明確的投遞對象或投遞地點。
例如信函、包裹、掛號郵件等,均須依寄件人所指定的收件人或地址辦理投遞。本選項符合郵件的基本法律特徵。
(B) 應依法律方得檢查:正確
第 3 題1 分
有關郵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郵件處理規則》中「郵簡」的定義及其寄遞方式。郵簡具有下列特徵:
- 屬於文件性質的郵件。
- 交寄時不加封套。
- 其紙張尺寸及規格,由中華郵政公司公告。
- 郵簡須依郵政公司規定製發,並非任何人均可自行申請加印郵票符誌。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掌握「郵簡」的法定構成要件,再逐項比對:
- 是否屬於文件?
- 是否須加封套?
- 尺寸規格由何者訂定?
- 是否可由一般人申請加印郵票符誌?
其中,前3項均符合郵簡的法定特徵;「任何人均得申請許可加印郵票符誌」並非郵簡的規定,而是其他郵政用品或特定郵件形式的概念,不能套用於郵簡。
選項分析
(A) 其紙張尺寸、規格,由中華郵政公司公告
第 4 題1 分
依郵政法規定,有關中華郵政公司,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郵政法》為準,考查中華郵政公司的法律地位、業務性質及郵政資費訂定權限。
《郵政法》第3條規定,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為提供郵政服務之國營公司,經營郵政業務。因此,判斷重點在於:
- 中華郵政公司是否提供郵政服務。
- 中華郵政公司是否屬於國營公司。
- 郵政資費是否可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決定。
解題方法
先以《郵政法》第3條確認中華郵政公司的基本法律定位,再判斷郵政資費的訂定程序。
中華郵政公司雖負責經營郵政業務,但郵政資費並非公司單方面即可決定。依《郵政法》規定,郵政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後,須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因此,「得自行訂定」與法定程序不符,為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A) 提供郵政服務
正確。中華郵政公司的法定任務即在於提供郵政服務,並經營郵件遞送、郵政儲金、郵政匯兌及其他依法辦理的郵政業務。
(B) 設立依據為郵政法第三條
第 5 題1 分
有關郵政法規定應提供遞送普及服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郵政法》中的「郵政普及服務」制度。其目的在於保障國民基本通信權益,使國民均能以合理價格,普遍、均等、無差別地使用基本郵政服務。
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郵政法》規定:
- 中華郵政公司應提供郵政普及服務。
- 郵政普及服務範圍,包括國內函件、包裹之遞送服務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服務。
- 郵政普及服務之函件,以不逾二公斤為限。
解題方法
本題應抓住「函件重量上限」這個法定數字。前三個選項涉及郵政普及服務的目的、適用範圍及函件重量;第四個選項則考查法定提供服務的業者。
其中,《郵政法》規定郵政普及服務之函件上限為二公斤,而非一公斤。因此只要確認重量標準,即可判斷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A) 為保障國民基本通信權益
第 6 題1 分
依郵政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函件?
核心觀念
本題考《郵政法》對「函件」與「包裹」的法定分類。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郵政法所稱「函件」,包括:
- 信函
- 明信片
- 特製郵簡
- 印刷物
- 小包
- 盲人文件
至於「包裹」,是指函件以外的物品,以包裹方式交寄者,並不屬於函件。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屬於函件,只要逐一對照郵政法對「函件」的列舉項目即可:
選項中若屬於上述項目,即為函件;若是函件以外、以包裹方式交寄的物品,則屬包裹,不是函件。
選項分析
(A) 小包
第 7 題1 分
依郵政法規定,非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訂定資費之郵件為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郵政法》關於郵件資費訂定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郵件資費原則上由中華郵政公司依規定訂定或擬訂;但國際郵件資費須依《萬國郵政公約》及其議定書辦理,並非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決定。
因此,判斷重點在於郵件是否屬於「國際郵件」。
解題方法
依《郵政法》規定:
- 國內信函、國內快捷郵件及國內包裹,屬國內郵件,其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依規定辦理。
- 國際郵件資費,須依《萬國郵政公約》及其議定書所定標準辦理,不能由中華郵政公司任意自行訂定。
題目問「非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訂定資費之郵件」,直接找出受國際郵政規範拘束的選項即可。
選項分析
(A) 逾500公克之國內信函 錯誤。雖然重量超過500公克,但仍屬國內信函,並非因重量超過500公克即改由國際郵政規範決定資費。其資費仍依國內郵件資費規定辦理。
第 8 題1 分
依郵政儲金匯兌法之規定,郵政儲金匯兌事務,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屬下列何機關主管?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郵政儲金匯兌法》對「主管機關」的規定。
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郵政儲金及匯兌事務雖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但該法所稱主管機關為交通部。
因此,必須區分:
- 辦理機關: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主管機關:交通部。
解題方法
題幹已明確指出「郵政儲金匯兌事務,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接著詢問其所屬主管機關。直接依《郵政儲金匯兌法》所定主管機關判斷即可:
所以選擇交通部。
選項分析
- (A) 行政院:錯誤。 行政院是中央行政機關的最高行政機關,但並非《郵政儲金匯兌法》所指定的主管機關。
第 9 題1 分
依郵政儲金匯兌法之規定,郵政儲金初次存入時,由存入之郵局,按其種類分別發給儲金簿或單據,作為憑證,下列何者非為「按其種類」所稱之種類?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郵政儲金匯兌法》對於郵政儲金種類及存款憑證的規定。依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郵政儲金初次存入時,由存入之郵局依儲金種類,分別發給儲金簿或單據,作為存款憑證。
郵政儲金的主要種類包括:
- 存簿儲金
- 定期儲金
- 劃撥儲金
「郵政禮券」並非郵政儲金種類,而是具有支付或贈禮用途的票券性質,與儲蓄存款不同。
解題方法
題幹問的是「非為按其種類所稱之種類」,也就是要找出不屬於郵政儲金種類的選項。
判斷步驟如下:
- 先辨認題幹所指的「種類」是郵政儲金的種類。
- 將各選項與郵政儲金法定種類逐一比對。
- 屬於存款性質且為郵政儲金種類者,為正確敘述;不屬於郵政儲金種類者,即為本題答案。
選項分析
(A) 存簿儲金
存簿儲金是郵政儲金的種類之一。存款人存入款項後,通常以儲金簿記載存提款交易,符合題幹所稱按種類發給儲金簿或單據的規定。
本選項正確。
第 10 題1 分
依郵政儲金匯兌法之規定,郵政儲金投資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及短期票券之投資限額、對象及其他交易之限制及運用管理辦法,由下列何機關定之?
核心觀念
本題考《郵政儲金匯兌法》關於郵政儲金運用管理之主管機關與法規訂定權限。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郵政儲金投資於:
- 公債
- 公司債
- 金融債券
- 短期票券
其投資限額、投資對象、其他交易限制及運用管理事項,並非由單一機關單獨訂定,而是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央銀行共同訂定辦法。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在於掌握法條所使用的機關連結方式:
「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央銀行定之。」
其中:
- 交通部:為郵政事業及郵政儲金業務的中央主管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金融市場及金融商品監理。
- 中央銀行:涉及貨幣、外匯及金融市場政策與管理。
題目列出的投資標的同時涉及郵政儲金管理、金融市場監理及貨幣金融政策,因此法規要求三機關會同訂定。
選項分析
(A) 由交通部定之
錯誤。
交通部雖為郵政事業的主管機關,但本題所涉及的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及短期票券,均屬金融市場投資工具,相關限額、對象及交易限制涉及金融監理與貨幣金融政策,並非由交通部單獨訂定。
第 11 題1 分
依郵政儲金匯兌法之規定,下列何者為郵政儲金匯兌法立法目的之一?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郵政儲金匯兌法》的立法目的。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該法第1條規定:
「為發展國民經濟,便利國民儲蓄及資金調撥,制定本法。」
因此,立法目的包括:
- 發展國民經濟
- 便利國民儲蓄
- 便利資金調撥
解題方法
直接掌握《郵政儲金匯兌法》第1條的立法目的,將各選項與法條文字逐一比對即可。
法條明文出現「發展國民經濟」,故選擇與法條完全相符的選項。
選項分析
(A) 鼓勵國民投資 錯誤。法條所稱的是「便利國民儲蓄及資金調撥」,並未將「鼓勵國民投資」列為立法目的。
第 12 題1 分
依郵政儲金匯兌法所定之罰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郵政儲金匯兌法》對於違法行為所處罰鍰之「處罰機關、通知機關及逾期不繳之處理方式」。
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該法規定:
- 罰鍰原則上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罰。
- 未經中央銀行許可而辦理外匯業務者,由中央銀行處罰。
- 所為處罰應通知交通部。
- 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並非加倍處罰。
解題方法
本題可依「誰處罰 → 通知誰 → 逾期不繳如何處理」的順序判斷:
- 一般違反《郵政儲金匯兌法》的罰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罰。
- 涉及未經中央銀行許可辦理外匯業務:中央銀行處罰。
- 處罰結果:通知交通部。
- 罰鍰逾期未繳:移送強制執行,不是將罰鍰金額加倍。
因此,將「逾期不繳」說成「加倍處罰」的敘述錯誤。
選項分析
(A) 原則上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罰之
正確。
《郵政儲金匯兌法》所定罰鍰,原則上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罰。只有法律另有特別規定,例如涉及中央銀行許可之外匯業務事項時,才由中央銀行處罰。
(B) 未經中央銀行之許可而辦理外匯業務之處罰,由中央銀行為之
第 13 題1 分
某甲今年 10 歲,攜帶壓歲錢連同儲金簿至郵局窗口存款 6,000 元並已入帳,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其效力如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未成年人辦理郵政儲金存款時,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的特別效力。
依民法規定,7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原則上其法律行為須經法定代理人允許。但郵政儲金匯兌法對未成年人以壓歲錢存入郵政儲金設有特別規定:
未成年人以壓歲錢存入郵政儲金者,其存款行為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之行為。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應依序掌握三項事實:
- 某甲年滿7歲而未滿18歲,依民法屬限制行為能力人。
- 存入的款項是壓歲錢,符合郵政儲金匯兌法的特別規定。
- 款項已經在郵局窗口完成存款並入帳,表示存款行為已完成。
雖然依民法一般原則,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法律行為可能涉及法定代理人同意問題,但本題適用郵政儲金匯兌法的特別規定。既然是以壓歲錢辦理存款,即視為有行為能力人所為,不必另經父母同意或監護人承認。
選項分析
(A) 經父母同意始生效力
第 14 題1 分
某丙至郵局聲稱其遭詐騙,將存款匯入郵局他人帳戶,要求停止該帳戶交易活動並退回款項,郵局應如何妥適處理?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郵局處理「疑似遭詐騙匯款」時,所應遵守的兩項原則:
-
顧客資料保密義務 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依《郵政儲金匯兌法》及相關金融保密規範,郵局對顧客的儲金、匯款、帳戶及交易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依法令、司法機關或有權機關依法調查外,不得任意提供第三人。
-
匯款交易不得由窗口任意沖銷或退款 匯款完成後,受款帳戶的款項原則上已進入受款人帳戶,郵局窗口人員不能僅憑匯款人單方面主張遭詐騙,即逕自沖銷交易、扣回款項或將款項退還。是否停用帳戶、圈存或返還款項,須依警察機關、司法機關及相關反詐騙程序辦理。
解題方法
本題可依「資料能否提供、交易能否任意撤回、正確處理管道」三步驟判斷:
- 受款人帳戶資料屬於金融交易及個人資料,郵局不得任意提供。
- 匯款完成後,窗口人員沒有權限僅依顧客片面指示沖銷交易。
- 遭詐騙案件應由當事人立即報警,透過警察機關依法通知金融機構採取止付、圈存或後續追查措施,並循法律程序請求返還。
因此,最符合郵局法定處理原則的是請某丙報警並循法律途徑解決。
選項分析
(A) 窗口人員可提供受款人帳戶資料,請某丙逕行聯繫
第 15 題1 分
簡易人壽保險法所定之行政處罰,應如何辦理?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簡易人壽保險法》對「行政處罰權限」的特別規定,重點在於區分:
- 交通部:郵政事業及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的主管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實際行使行政處罰權的機關。
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簡易人壽保險法》明定,本法所定之行政處罰,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之,並應通知交通部。
解題方法
直接抓住法條中的兩個關鍵:
- 行政處罰由誰作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作成處罰後通知誰:交通部。
因此,正確法律效果為:
故選擇 (B)。
選項分析
(A) 由交通部為之,並應通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第 16 題1 分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下列何者不是簡易人壽保險法的立法意旨?
核心觀念
本題考《簡易人壽保險法》第 1 條所揭示的立法目的。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該條規定制定本法之目的,在於:
- 發展簡易人壽保險事業
- 提供國民基本經濟保障
- 健全簡易人壽保險制度
- 增進社會福祉
題目要求判斷「不是」立法意旨,因此應找出未列於法條立法目的中的選項。
解題方法
直接對照《簡易人壽保險法》第 1 條的立法目的即可:
「符合顧客投保需求」雖可視為保險業務經營上的一般目的,但並非《簡易人壽保險法》第 1 條明定的立法意旨。
第 17 題1 分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有關契約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簡易人壽保險法》關於「第三人訂立保險契約」及被保險人同意、撤銷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相關規範重點如下:
- 保險契約得由本人或第三人訂立。
- 第三人訂立保險契約時,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欠缺任一要件,契約無效。
- 被保險人得隨時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撤銷同意。
- 被保險人行使撤銷權後,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解題方法
本題的關鍵在於辨認法律要求的通知方式。各選項大致都按照法條內容排列,只有一個字眼被替換:
- 法律規定撤銷同意須以「書面」通知。
- 選項 C 卻改成「以電話通知」。
因此,選項 C 與法條規定不符,為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A) 保險契約得由本人或第三人訂立之
正確。保險契約並非只能由被保險人本人訂立,亦得由第三人作為要保人訂立。
(B) 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者,其契約無效
第 18 題1 分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有關續期保險費之繳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簡易人壽保險法》有關續期保險費欠繳、催告、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停止的規定。解題關鍵在於區分兩個時間點:
- 自繳費日起一個月仍未繳費:保險人應於五日內催告。
- 經催告後逾三個月仍未繳費:保險契約效力停止。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依法律規定整理時間順序如下:
因此,三個月的期間是「催告後」起算,並非自當期繳費日起算。判斷選項時,應特別注意期間的起算點。
選項分析
(A) 正確
續期保險費自繳費日起一個月仍未交付者,保險人應於五日內催告。此敘述符合《簡易人壽保險法》的規定。
(B) 錯誤
第 19 題1 分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有關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或故意傷害被保險人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簡易人壽保險法》關於受益人故意侵害被保險人時之受益權喪失效果。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相關規定為: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而故意傷害被保險人者,無請求死亡人壽保險金額或傷害保險金額之權。
在此情形下:
- 如有其他受益人,由其他受益人「平均」領受全部保險金額。
- 如無其他受益人,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本題關鍵在於辨認「受益人喪失受益權」後,保險金額的歸屬方式是「平均領受」,不是依原先約定比例分配。
解題方法
先將題幹情形拆成兩個法律效果:
- 故意致被保險人死亡或故意傷害被保險人者,該受益人喪失請求保險金的權利。
- 該受益人喪失權利後,依有無其他受益人分別處理:
- 有其他受益人:其他受益人平均領受全部保險金額。
- 無其他受益人:保險金額列為被保險人遺產。
因此,A、B、D均符合規定;C將「平均領受」誤寫為「按比例領受」,為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第 20 題1 分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下列何者不是郵政簡易人壽保險得經營之險種?
核心觀念
本題依「簡易人壽保險法」判斷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的經營範圍。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郵政簡易人壽保險得經營的基本險種包括:
- 生存保險
- 死亡保險
- 生死合險
- 年金保險
此外,健康保險及傷害保險,得以附約方式經營;但「專設帳簿之投資型保險」不屬於郵政簡易人壽保險得經營的險種。
其中:
- 死亡保險: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保險金。
- 生死合險:保險期間內死亡給付死亡保險金,期滿仍生存則給付滿期保險金。
- 投資型保險:保險費通常分為保障部分與投資部分,並以專設帳簿記錄投資資產及其價值,具有投資風險由保戶承擔的特性。
解題方法
本題採「先辨認保險類型,再對照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經營範圍」的方法。
判斷順序如下:
- 死亡保險及生死合險,均屬簡易人壽保險法所列的基本險種。
- 健康保險雖非基本人壽保險險種,但法律明文允許以附約方式經營。
- 專設帳簿之投資型保險具有投資型商品及分離帳簿的性質,不在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的經營範圍內。
因此,題目問「不是」者,應選擇專設帳簿之投資型保險。
選項分析
第 21 題1 分
有關金融科技,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金融科技(FinTech)」的基本定義與影響。
金融科技是由英文 Financial Technology 組成,指運用資訊科技、網路、行動裝置、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技術,改進或創新金融服務的模式與流程。金融科技不只提升交易效率,也可能改變金融機構的經營方式、商業模式及公司文化。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掌握兩項原則:
- FinTech 的基本定義:FinTech 即 Financial Technology,與科技應用於金融服務有關。
- 金融科技的影響:金融科技會促成金融服務創新,也可能產生新的金融商業模式,進而影響傳統金融機構的組織文化與經營策略。
因此,凡是否定金融科技會創造新商業模式或影響公司文化的敘述,即屬錯誤。
選項分析
(A) 可用關鍵字 FinTech 搜尋網路上的金融科技知識
正確。FinTech 是金融科技的常用英文簡稱,以此關鍵字可以搜尋金融科技相關的理論、技術、服務與產業發展資訊。
(B) 科技進步帶來金融服務的創新
第 22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是聯合國 UNSGSA 列舉金融科技種類可運用的新商品服務?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聯合國秘書長金融包容性發展特別倡議(UNSGSA)所整理的金融科技應用類型。其重點在於:金融科技可運用於支付、儲蓄、借貸、保險、投資及信用評估等金融服務,以降低交易成本、提升金融服務可及性。
常見金融科技新商品服務包括:
- 數位支付
- 數位儲蓄
- 另類借貸(Alternative Lending),如 P2P 借貸
- 數位保險
- 群眾募資
- 數位投資
- 信用風險評估
- 數位金融服務及金融行銷
其中,「數位品牌」並非 UNSGSA 所列舉的金融科技新商品服務種類。
解題方法
本題採「逐項對照金融科技應用範圍」的方式判斷:
- 若選項涉及支付、儲蓄、借貸、信用評估等金融功能,通常屬於金融科技應用。
- 若選項僅屬於企業形象或行銷概念,未直接呈現金融商品或金融服務功能,則不屬於題目所問的金融科技新商品服務。
- 對照後可知,A 選項的「數位品牌」偏向品牌經營與行銷,不是金融商品服務類型。
選項分析
(A) 數位品牌
第 23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是臺灣中央銀行的純網銀定義?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臺灣中央銀行對「純網路銀行(純網銀)」的定義與服務型態。
純網銀的主要特徵是:
- 不設立傳統實體分行。
- 主要透過網路、行動通訊等數位管道提供銀行服務。
- 得設置區域性實體客服中心,提供客戶諮詢、協助等服務。
- 不以傳統分行駐點推銷作為主要服務模式。
本題不涉及特定法條,相關定義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臺灣中央銀行所採認的純網銀概念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關鍵在於區分:
- 純網銀「可以採用的服務方式」;
- 與傳統銀行「分行駐點推銷」的營運模式。
純網銀雖然沒有實體分行,但並不代表完全不能有實體服務據點。區域實體客服中心屬於輔助性服務設施,仍符合純網銀以數位管道為主的特性。
因此,只要選出與純網銀數位化、無分行及客服中心概念不相符的敘述即可。
選項分析
(A) 沒有實體分行
第 24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是開放銀行的益處?
核心觀念
本題考「開放銀行(Open Banking)」的基本精神與效益。
開放銀行是指銀行在取得客戶同意及遵循資訊安全、隱私保護規範的前提下,透過應用程式介面(API)等技術,將客戶的金融資料或金融服務功能提供給經授權的第三方使用,例如金融科技公司、支付業者及其他金融服務平台。
其主要目的包括:
- 促進金融資料有效流通與利用
- 增加金融服務的選擇及多元化
- 降低金融機構與金融科技業者的創新門檻
- 強化市場競爭,提升客戶更換服務提供者的便利性
- 建立銀行與金融科技公司的創新合作生態系統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屬於開放銀行的益處,關鍵在於掌握一項核心原則:
開放銀行會提高市場競爭與服務選擇,使客戶更容易比較、轉換金融服務。
因此,凡是有助於資料利用、金融創新、服務多元化及客戶選擇自由的敘述,均屬開放銀行的正面效益;若是限制客戶選擇或提高轉換障礙,則不是益處。
選項分析
(A) 縮減客戶切換金融服務的自由度
第 25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是人工智慧的技術?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的常見技術與應用。
人工智慧是利用電腦模擬人類的學習、推理、判斷、理解與辨識能力。常見技術包括:
- 自然語言處理:使電腦理解、分析及產生人類語言。
- 語音辨識:將人類語音轉換為文字或可供電腦處理的資料。
- 圖像辨識:辨識照片、影像中的物體、人臉、文字或場景。
- 影片資料檢索:透過影像內容、聲音、文字或場景特徵,搜尋及分類影片資料。
區塊鏈則是以分散式帳本、雜湊函數、共識機制及加密技術,記錄與驗證交易資料的技術,核心目的在於確保資料的完整性、不可任意竄改及可追溯性,並非人工智慧技術。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屬於人工智慧技術,可觀察其主要功能是否涉及:
- 模擬人類的理解、學習或判斷能力;
- 對語音、文字、圖像或影片進行辨識、分析與分類;
- 使用資料特徵進行搜尋、預測或決策。
若選項的核心在於資料的分散式儲存、交易驗證及鏈上紀錄,則屬於區塊鏈技術,而非人工智慧技術。
選項分析
(A) 區塊鏈上鏈
第 26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是 Big Data 所具備的特性?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大數據(Big Data)的基本特性,傳統上以「3V」概念說明:
- Volume(大量性):資料數量非常龐大。
- Velocity(高速性):資料產生、傳輸與處理速度快速。
- Variety(多樣性):資料型態多元,包含結構化、半結構化及非結構化資料。
後續常擴充為「5V」或更多特性,例如:
- Veracity(真實性):資料的正確性、可信度與品質。
- Value(價值性):從大量資料中分析出具有利用價值的資訊。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屬於大數據常見的「V」特性即可。題目列出的選項中,應選出不屬於標準大數據特性的項目。
選項分析
(A) Velocity
正確。Velocity 是大數據的「高速性」,指資料快速產生、即時傳輸及迅速處理,例如社群貼文、金融交易與感測器資料持續即時產生。
(B) Validation
第 27 題1 分
EB、ZB、PB、TB 是大數據經常使用的資料計量單位,這些計量單位之間的大小排列,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大數據常用資料計量單位的大小關係。各單位皆以 Byte(位元組)為基準,常見換算如下:
因此,單位前綴由小到大為:
本題屬金融科技與大數據基礎知識題,無涉及法條;若採二進位概念,單位大小的先後順序仍然相同。
解題方法
直接依照單位前綴的大小排列即可:
其中:
第 28 題1 分
比特幣區塊鏈中所謂的「挖礦」係指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比特幣區塊鏈採用「工作量證明」(Proof of Work, PoW)機制。所謂「挖礦」,是指礦工運用電腦計算能力,與其他節點競爭尋找符合條件的雜湊值,取得將一批交易資料打包成新區塊並加入區塊鏈的資格。
因此,挖礦的本質是競爭「記帳權」。成功挖出區塊的礦工,可將交易紀錄寫入區塊鏈,並依系統規則取得區塊獎勵及交易手續費。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在於掌握比特幣區塊鏈的分散式記帳特色:
- 比特幣沒有單一中央機構負責記帳。
- 多個節點共同維護交易紀錄。
- 礦工透過工作量證明進行計算競爭。
- 最先完成計算並提出有效區塊者,取得新增區塊的記帳資格。
所以,「挖礦」不是下載軟體、發動轉帳,也不是取得交易本身的權利,而是競爭把交易資料記錄到區塊鏈上的權利。
選項分析
(A) 與其他節點競爭交易權
第 29 題1 分
根據金管會發布的最新公告,金管會以及央行目前把對加密貨幣的監理,將其定位為什麼角色?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金管會與中央銀行對「加密貨幣」的監理定位。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及主管機關公告用語為準,我國並未將加密貨幣認定為法定貨幣、電子貨幣或中央銀行發行的數位貨幣,而是以「虛擬通貨」稱之,並依其交易及服務性質進行監理。
「虛擬通貨」通常是指以數位形式表示、具有一定交易或交換價值,但不具法定貨幣地位的資產。其價值主要取決於市場供需及使用者信任,並非由中央銀行或政府保證。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在於分辨下列概念:
- 加密貨幣不是我國法定貨幣。
- 加密貨幣不是中央銀行發行的數位貨幣。
- 加密貨幣也不是特定業者發行的儲值工具或遊戲點數。
- 金管會及央行的正式監理用語是「虛擬通貨」。
因此,題目問「將其定位為什麼角色」,應選擇主管機關所採用的專有名稱。
選項分析
(A) 儲值積分
錯誤。儲值積分通常是由特定商業機構發行,供消費者在該機構或合作體系內折抵商品、服務或消費金額,使用範圍及價值通常受到發行機構規範。
加密貨幣並非單純的會員點數或儲值積分,也不一定由單一機構發行或負責兌換。
(B) 數位貨幣
錯誤。「數位貨幣」是廣義描述,泛指以數位形式存在的貨幣或支付工具,並非本題所問的正式監理定位。
第 30 題1 分
同一人卻因比對其留存之生物特徵資料誤認為不同特徵而拒絕的機率,係指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生物特徵辨識系統」的錯誤類型:
- 錯誤接受率(False Acceptance Rate, FAR):非本人卻被系統誤認為本人而接受的機率。
- 錯誤拒絕率(False Rejection Rate, FRR):本人經系統辨識時,卻被誤認為非本人而拒絕的機率。
題幹指出「同一人」代表本人,但系統「誤認為不同特徵」並加以拒絕,正是本人被錯誤拒絕。
解題方法
抓住三個關鍵詞即可判斷:
- 「同一人」:表示是真正的本人。
- 「誤認為不同」:表示辨識結果錯誤,判定為不相符。
- 「拒絕」:表示系統拒絕通過身分驗證。
因此,這是「本人卻被拒絕」的錯誤,定義為錯誤拒絕率:
選項分析
(A) 錯誤接受率
第 31 題1 分
依民國 110 年 1 月 27 日修正公布之「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生效日為民國 110 年 7 月 1 日)第 3 條之規定,依付款方非基於實質交易之支付指示,利用電子支付帳戶或儲值卡進行一定金額以下款項移轉之業務,係指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本題考《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3條所定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的分類。
題幹關鍵語句為:
- 「付款方非基於實質交易之支付指示」
- 「利用電子支付帳戶或儲值卡」
- 「一定金額以下款項移轉」
這是指電子支付機構受使用者指示,辦理非因買賣、服務等實質交易所生的款項移轉,且金額在法定小額範圍內,法律名稱為「辦理國內外小額匯兌」。
解題方法
本題採「題幹定義對應法條業務名稱」的方法。
題幹特別強調「非基於實質交易」,表示該款項移轉不是商品或服務交易的付款,而是單純依付款方指示進行資金移轉。因此,不能選擇與實質交易款項收付有關的「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
再依「一定金額以下款項移轉」判斷,正好對應「小額匯兌」業務。
選項分析
(A) 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錯誤
此業務是代替交易雙方收付因商品、服務或其他實質交易所產生的款項,例如代收網路購物貨款。
題幹明確指出付款方的支付指示「非基於實質交易」,與本選項的「實質交易款項」相反。
(B) 收受儲值款項:錯誤
第 32 題1 分
依銀行法第 5 條之規定,銀行依本法辦理授信,其期限在多久期間以內者,為短期信用?
核心觀念
本題考《銀行法》第 5 條對銀行授信期限的分類:
- 短期信用:期限在 1 年以內
- 中期信用:期限超過 1 年,而在 7 年以內
- 長期信用:期限超過 7 年
因此,判斷關鍵在於掌握「短期信用」的法定期限上限為 1 年。
解題方法
依《銀行法》第 5 條規定,銀行依本法辦理授信,其期限在 1 年以內者,為短期信用。
題目問的是「短期信用」,直接套用法條定義即可:
所以正確答案為 1 年。
選項分析
- (A) 1 年:正確。 《銀行法》第 5 條明定,授信期限在 1 年以內者,屬於短期信用。
第 33 題1 分
依金管會發布之金融科技發展路徑圖,下列何者非四目標之內容?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金管會發布之「金融科技發展路徑圖」所揭示的四大發展目標。其核心精神在於透過金融科技提升金融服務的普及程度、促進金融創新、強化金融體系韌性,並兼顧金融發展的永續性。
四項目標可整理為:
- 普惠:降低金融服務門檻,使不同地區、年齡及族群都能便利使用金融服務。
- 創新:鼓勵金融機構運用人工智慧、大數據、區塊鏈、雲端等科技,推出新型態金融商品與服務。
- 韌性:強化金融機構及金融基礎設施面對資安事件、系統故障與外部衝擊的應變能力。
- 永續:促進金融科技長期、穩健及永續發展。
解題方法
題目問「非四目標之內容」,應將各選項與金融科技發展路徑圖的四大目標逐一比對。
四大目標包含「普惠、創新、韌性、永續」,其中沒有「營利性」。因此,不屬於四大目標的選項即為「營利性」。
選項分析
第 34 題1 分
下列何者非屬保險科技的影響?
核心觀念
本題考「保險科技(InsurTech)」對保險業與客戶資訊運用所產生的影響。
保險科技結合大數據、人工智慧、物聯網、行動裝置及雲端運算等技術,使保險公司能更有效率地蒐集、分析及運用客戶資料,進而:
- 提供客戶更即時的保險資訊與服務。
- 依客戶需求提供更個人化的商品與訊息。
- 增加客戶取得保險商品、價格及保障內容的資訊。
- 改善傳統保險業資訊不對稱的問題。
因此,保險科技通常會提升保險公司掌握客戶需求與行為資料的能力,而非使其更難掌握客戶資訊。
解題方法
本題問「非屬保險科技的影響」,應先掌握保險科技的整體方向:
(A)、(B)、(C)均符合保險科技帶來的正面資訊效果;(D)卻表示保險公司更不容易掌握客戶資訊,與大數據及人工智慧提升資料掌握能力的方向相反,因此選擇(D)。
選項分析
(A) 客戶可以獲得更多的資訊
正確。保險科技能透過網路平台、行動應用程式及數位客服,使客戶更容易取得保險商品內容、保費、保障範圍、理賠流程及契約資訊。
第 35 題1 分
下列何者非屬保險科技的應用例子?
核心觀念
本題考「保險科技」(InsurTech)的應用範圍。保險科技是運用人工智慧、大數據、區塊鏈、雲端、物聯網及數位平台等科技,改善保險商品的設計、核保、銷售、理賠與風險管理。
常見應用包括:
- 以人工智慧及大數據進行智能核保。
- 以區塊鏈建立理賠聯盟鏈,提升資料共享與理賠效率。
- 透過網路或行動平台線上銷售保險商品。
- 運用物聯網或穿戴式裝置蒐集被保險人相關資料,發展個人化保險。
本題沒有涉及特定法條,重點在於辨識「保險科技」與其他金融科技應用的差異。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屬於保險科技,應觀察其主要服務對象與金融功能:
- 若科技應用直接涉及保險商品的核保、銷售或理賠,屬於保險科技。
- 若主要功能是資金移轉、支付或匯兌,則屬於支付金融科技或金融科技的其他應用,不是典型的保險科技。
四個選項中,前三者均直接應用於保險業務流程;「P2P 匯兌」的核心功能則是個人對個人之間的資金兌換與移轉,與保險業務無直接關聯,因此為非屬保險科技的應用例子。
選項分析
(A) 智能核保:正確,屬於保險科技
智能核保運用人工智慧、大數據分析及演算法,評估投保人的年齡、健康狀況、財務資料、歷史理賠紀錄等資訊,協助保險公司判斷承保條件、保費及風險等級。
第 36 題1 分
有關金融科技,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金融科技(FinTech)的基本發展原則,以及金融科技與資訊安全、政府監理之間的關係。
金融科技是運用資訊科技、網路、行動裝置、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及雲端服務等技術,改善或創新金融商品、服務與業務流程。其發展通常具有下列特徵:
- 改變金融機構既有的經營模式與服務方式。
- 增加資訊安全、個人資料保護及交易安全的要求。
- 需要政府透過適度監理,在鼓勵創新與控制風險之間取得平衡。
- 資訊安全制度必須依產業特性、法令要求及公司本身風險調整。
本題涉及金融科技發展與監理的基本概念,法規判斷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及金融監理原則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問「何者錯誤」,可採逐項判斷法:
- 凡是描述金融科技會促使金融業轉型、並要求同步提升安全管理者,符合金融科技發展實務。
- 凡是主張政府完全不介入、任由金融科技自由發展者,忽略金融業高度涉及公共利益、資金安全及消費者保護,通常為錯誤敘述。
金融科技並非一般商業創新。金融機構處理存款、支付、匯兌、授信及個人金融資料,若缺乏監理,可能產生詐欺、洗錢、個資外洩、系統中斷及消費者權益受損等風險。因此政府應採取「鼓勵創新、風險控管、適度監理」的態度,而非完全放任。
選項分析
(A) 金融業會因為金融科技的普及,業務模式會因而改變
正確。
金融科技普及後,金融業的服務管道、作業流程、客戶互動方式及收益模式都可能改變。例如:
- 由臨櫃服務轉向網路銀行、行動銀行及數位金融服務。
- 運用大數據及人工智慧進行客戶分析與風險評估。
- 透過電子支付、行動支付及線上身分驗證提供即時交易。
- 由單純銷售金融商品,轉向平台化、數位化及個人化服務。
因此,金融科技不只是增加一項工具,也會促使金融機構重新設計業務模式,本選項正確。
(B) 金融科技的發展,應伴隨資訊安全的強化
正確。
金融科技高度依賴網路、資訊系統及電子資料,交易便利性提高的同時,也增加資安風險,包括:
- 帳號及密碼遭竊。
- 個人資料外洩。
- 惡意程式及網路攻擊。
- 交易資料遭竄改。
- 系統故障導致服務中斷。
- 偽冒身分及未經授權交易。
第 37 題1 分
2020 年底,台灣與全球企業打算部署的雲端運算模型多數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雲端運算部署模式」及企業實際採用趨勢。依雲端運算常見分類,主要包括:
- 公有雲(Public Cloud):由雲端服務供應商建置與管理,資源透過網路提供多個不特定客戶使用。
- 私有雲(Private Cloud):專供單一組織使用,可由企業自行建置,也可委由第三方管理。
- 混合雲(Hybrid Cloud):結合公有雲與私有雲,兩者之間具有資料或應用程式的移轉、整合及協同運作能力。
- 社群雲(Community Cloud):供具有共同任務、法規要求或安全需求的特定組織群體共同使用。
企業通常會將機密資料、核心系統留在私有雲或內部環境,再把一般業務、彈性運算或尖峰流量交由公有雲處理,因此混合雲能兼顧安全性、彈性與成本效益。
解題方法
題幹指定「2020 年底」及「台灣與全球企業打算部署」,重點在於判斷當時企業雲端部署的主流規劃,而非單純比較四種雲端模式的定義。
企業導入雲端時,常見需求包括:
- 核心資料及敏感資訊需要較高的控管與安全性。
- 一般應用服務需要快速擴充及降低建置成本。
- 既有資訊系統不一定能一次全部移轉至公有雲。
- 企業希望同時利用內部環境與外部雲端服務。
混合雲正好結合私有雲的控制能力與公有雲的彈性,因此在 2020 年底企業規劃中,多數採取混合雲方向。
選項分析
(A) 混合雲(Hybrid Cloud)—正確
第 38 題1 分
有關群眾募資平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群眾募資(Crowdfunding)」的基本特性與平台功能。
群眾募資是提案人透過網路平台公開提出計畫,向多數人募集資金,以完成創業、產品開發、公益或其他專案。其主要特色為:
- 募資對象人數多、單筆金額通常較小。
- 平台主要扮演資訊展示、媒合及金流協助的中介角色。
- 募資方式可包括捐贈型、回饋型、借貸型及股權型。
- 投資人取得的回饋,可能是產品、服務、利息、股權或其他經濟利益。
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群眾募資平台不因提供募資媒合服務,即當然取得金融機構身分;股權型群眾募資亦須依相關金融監理規範辦理。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掌握兩個重點:
第一,群眾募資的「群眾」是多數資金提供者,且通常以小額資金集合成募資總額,因此小額、多數是其典型特徵。
第二,募資平台的功能是「募資媒合」,不是證券市場上的股票、債券買賣交易平台。投資人是否能取得報酬,則須視募資類型而定,不能一概否定。
因此,符合群眾募資基本特性的選項為 (B)。
選項分析
(A) 募資平台屬金融機構
錯誤。
群眾募資平台通常是提供網路資訊揭露、案件展示、資金募集及提案人與資金提供者媒合的服務平台,本身不當然具有銀行、證券商或其他金融機構的法律身分。
若平台從事股權型群眾募資等受金融法規規範的業務,仍須依相關法令及主管機關規範辦理,但不能因此直接認定所有募資平台均屬金融機構。
(B) 籌促小額資金為主、大額較少
正確。
群眾募資是由許多資金提供者,各自投入相對小額的資金,集合形成專案所需的募資金額。其典型模式可表示為:
第 39 題1 分
機器人理財步驟,依順序排列為下列何者?
A. 提供投資組合建議 B. 瞭解客戶 C. 自動化管理與風險監控 D. 建立投資組合執行投資
核心觀念
機器人理財(Robo-Advisor)是運用數位化流程、演算法與投資模型,依據客戶的投資目標、財務狀況、投資期限及風險承受度,提供個人化投資組合建議,並持續進行投資管理與風險監控。
其基本流程具有明確先後關係:
- 瞭解客戶(B):蒐集客戶基本資料、投資目的、資產狀況、投資經驗、投資期限與風險承受度。
- 提供投資組合建議(A):依客戶資料與模型分析結果,提出適合的資產配置及投資組合。
- 建立投資組合並執行投資(D):客戶確認建議後,實際配置資產並執行投資。
- 自動化管理與風險監控(C):投資完成後,持續追蹤市場與投資組合,必要時進行再平衡及風險控管。
因此,正確順序為:
解題方法
本題依金融服務的實務流程判斷即可。投資機構必須先了解客戶,才能提出適合的投資建議;有了建議並經客戶確認後,才會建立投資組合、執行投資;完成投資後,才進入持續性的自動化管理及風險監控。
故排列為 BADC。
選項分析
- (A) ABCD:錯誤
第 40 題1 分
有關傳統財富管理與金融科技投資管理的投資人行為或特性之比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比較「傳統財富管理」與「金融科技投資管理」在投資人行為及服務特性上的差異,重點包括:
- 投資方式:傳統財富管理偏重專人諮詢與代客管理;金融科技投資管理則強調數位平台、自助操作及直接投資。
- 客戶特性:金融科技服務通常具有低門檻、低成本及透明化價格,較吸引重視性價比、價格敏感度較高的投資人。
- 通路型態:金融科技不只是提供網路服務,而是結合數據分析、演算法、人工智慧、自動化投資及數位化流程。
- 服務關係:傳統財富管理多提供專屬理財人員及客製化服務,具有較高的服務排他性與專屬性。
本題不涉及特定法條或計算;法規題解均應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本題則以金融科技與財富管理的基本概念判斷。
解題方法
先掌握兩類服務的典型定位:
| 比較項目 | 傳統財富管理 | 金融科技投資管理 |
|---|---|---|
| 服務方式 | 專人服務、客製化 | 平台化、自動化 |
| 投資操作 | 較依賴理專建議 | 投資人可自行操作 |
| 成本與價格 | 成本較高、服務分級明顯 | 成本較低、價格透明 |
| 客戶關係 | 專屬性、排他性較高 | 普及性、標準化較高 |
| 技術運用 | 人工判斷占比較高 | 大數據、演算法及人工智慧占比較高 |
因此,題目若描述「直接投資」、「價格敏感」、「網路服務」等特性,通常較接近金融科技投資管理;若描述「專屬服務」及「客戶金融服務排他性」,則較接近傳統財富管理。
選項分析
(A) 個別投資人們在傳統財富管理下會比在金融科技投資管理下有較多的直接投資行為
錯誤。
傳統財富管理通常由理財專員提供投資建議、資產配置,甚至透過全權委託等方式管理資產,投資人較依賴專業人員。
第 41 題2 分
有關郵票之廢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郵政法》關於「郵票廢止」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郵票廢止時應遵守以下程序:
- 應於郵票廢止前一個月公告。
- 公告後即停止該郵票售賣。
- 持有廢止郵票者,得自「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向郵局換取新票。
- 不得向郵局換取現金。
本題關鍵在於分辨「公告之日」與「郵票廢止之日」兩個期間起算點。
解題方法
直接依《郵政法》規定逐項比對:
而不是:
因此,只要選項將六個月期間改成自「郵票廢止之日」起算,即與法條不符。
選項分析
(A) 正確
第 42 題2 分
依郵政法規定,下列何者非作為郵費已交付之證明?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郵政法上「郵費已交付之證明」的種類。依郵政法規定,郵費可以透過郵票、表示郵資已付訖的符誌,以及印有郵票符誌的特製郵簡等方式,作為郵費已交付的證明。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屬於郵政法規定的郵費交付證明:
- 是否為中華郵政公司發行、用以表示郵資已繳納的郵票。
- 是否為郵政機關加蓋、表示郵資已付訖的符誌。
- 是否為印有郵票符誌、可直接作為郵資證明的特製郵簡。
- 若屬於身分或郵政業務上的認證文件,而非表示郵資已繳納的標記,即不屬於本題所稱證明。
選項分析
(A) 中華郵政公司發行之郵票
正確。郵票是中華郵政公司發行,用以表示郵費已交付的標誌,屬於郵費已交付之證明。
第 43 題2 分
夜市販售彎腰郵筒造型花器,僅印有「POST」字樣,依郵政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郵政法》對於「仿製郵政設備器具」的管制,以及違反時的行政罰。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郵政法》第 6 條規定:
非經中華郵政公司之同意,不得製造、販賣或使用與郵政設備相類似之器具。
郵筒屬於郵政設備。題目中的花器雖然不是實際郵筒,且僅印有「POST」字樣,但其外觀採用彎腰郵筒造型,已屬於與郵政設備相類似之器具。製造、販賣或使用此類器具,須事先取得中華郵政公司同意。
違反《郵政法》第 6 條者,依同法相關罰則,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
解題方法
本題可依三個步驟判斷:
- 判斷物品是否類似郵政設備
題目明確指出是「彎腰郵筒造型花器」,外觀與郵筒相似,符合「與郵政設備相類似之器具」的要件。
- 判斷是否屬於管制行為
題目情境為夜市「販售」,而《郵政法》第 6 條管制的行為包括製造、販賣及使用。因此,販售行為已受到規範。
- 確認主管或同意機關及罰鍰金額
法條要求取得的是「中華郵政公司」的同意,不是交通部同意;違反時罰鍰為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而非 2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
因此,正確選項為 B。
選項分析
(A) 不罰:錯誤
第 44 題2 分
依郵政儲金匯兌法之規定,有關存簿儲金,儲戶計息之最高存款限額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郵政儲金匯兌法》對「存簿儲金最高存款限額」及「超過限額之利息計算」的規定。
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存簿儲金每一儲戶之最高存款限額:
- 由交通部擬訂;
- 報行政院核定;
- 超過最高限額的部分,不予計息;
- 郵政員工不受該最高限額限制。
因此,本題重點在於辨識「主管機關擬訂」與「核定機關」的分工,以及郵政員工的例外規定。
解題方法
先抓住法條的完整結構:
最高限額確定後,若存款超過該限額,超過部分不計利息;但郵政員工不適用此最高限額限制。
選項中若只寫「由交通部擬訂」,卻漏掉「報行政院核定」,即非完整正確的法定程序。逐一比對後,只有「超過限額之數,不給利息」符合規定。
選項分析
(A) 由交通部擬訂
第 45 題2 分
依郵政儲金匯兌法之規定,國內匯兌及國際匯兌,分為下列何種?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郵政儲金匯兌法》對匯兌種類的分類。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國內匯兌及國際匯兌均分為:
- 信匯:以信函方式通知受款人或指定郵局辦理匯款。
- 票匯:由匯款人取得匯票,再交付受款人憑票辦理兌領。
- 電匯:透過電信、電子或其他快速傳遞方式通知受款地辦理匯款。
因此,法定分類共有三種,並非僅限於其中兩種。
解題方法
本題直接依《郵政儲金匯兌法》所列匯兌種類判斷。題幹問的是「國內匯兌及國際匯兌,分為何種」,應選出完整法定分類:
只要選項完整列出三者,即可判定為正確答案。
第 46 題2 分
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中華郵政公司有下列哪一種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 250 萬元以下罰鍰?
核心觀念
本題考《郵政儲金匯兌法》對中華郵政公司違反不同法定義務所設的行政罰鍰額度。判斷重點在於辨識各選項所涉及的法條,再對照命題當年各類違規行為的罰鍰級距。
其中,第十八條涉及郵政儲金的運用限制及管理,屬於郵政儲金業務的重要控管事項;若運用未依主管機關授權訂定的限制及運用管理辦法辦理,即適用新臺幣 萬元以上 萬元以下罰鍰。
解題方法
逐一將選項對應至《郵政儲金匯兌法》的義務:
- 第九條:郵政儲金利率的表示及揭示。
- 第十條: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 第十八條:郵政儲金的運用限制及管理。
- 檢查規定:配合主管機關檢查,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再判斷哪一項正好符合「處新臺幣 萬元以上 萬元以下罰鍰」的處罰規定。
選項分析
(A) 錯誤
第九條規定郵政儲金利率應以年率為準,並應於營業場所揭示。未依規定辦理,固然會受到行政處罰,但其適用的是第九條相關的罰鍰規定,不是本題所問的新臺幣 萬元以上 萬元以下罰鍰。
(B) 錯誤
第 47 題2 分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有關終止保險契約之權利及代位行使因保險事故所生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法》關於兩項制度:
- 終止保險契約之權利:要保人得隨時向保險人聲明終止保險契約。
- 保險代位之限制:人壽保險具有保障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生命、身體及家庭經濟安全的性質,保險人不得代位行使要保人或受益人因保險事故對第三人所生的請求權。
本題應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將題幹拆成兩個判斷:
- 誰有權終止保險契約?
- 保險人能否代位行使要保人或受益人對第三人的請求權?
依《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契約終止權是賦予要保人,並非受益人;至於保險代位,保險人對要保人或受益人的第三人請求權均不得代位行使。
因此,只有將「受益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作為一般權利的選項錯誤。
選項分析
(A) 要保人得隨時向保險人聲明終止保險契約
正確。要保人是保險契約的當事人,依法得隨時向保險人聲明終止保險契約。終止後是否具有解約金、返還保費或其他財產效果,則依契約及相關規定辦理,但不影響要保人具有終止權。
(B) 受益人得隨時向保險人聲明終止保險契約
第 48 題2 分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下列何者不是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資金運用項目?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簡易人壽保險法》對郵政簡易人壽保險資金運用項目的規定。郵政簡易人壽保險資金並非可以任意投資,而須依法律所列項目及主管機關相關規範辦理。
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法定資金運用項目包括:
- 不動產
- 放款
- 有價證券
- 國外投資
- 投資保險相關事業
-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運用項目
其中,法律所稱「有價證券」與「國外投資」屬於不同類型的資金運用項目,均為法定項目。
解題方法
本題為法規辨識題,不涉及計算。解題時應直接將各選項與《簡易人壽保險法》所列資金運用項目逐一比對。
凡屬法律明文列出的項目,即為郵政簡易人壽保險資金可以運用的方式;未列入法定項目者,即符合「不是」的題意。
選項分析
(A) 不動產、放款
正確。取得不動產及辦理放款,均屬郵政簡易人壽保險資金的法定運用項目。因此本選項是法律允許的資金運用方式。
(B) 有價證券、國外投資
第 49 題2 分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有關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資本額及資金之融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簡易人壽保險法》有關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的:
- 資本額核定機關。
- 保證金繳存比例。
- 保險資金可供重大公共建設融資的上限。
- 「資金」的法律定義。
以下均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法條記憶題,應直接比對《簡易人壽保險法》對資本、保證金及資金運用的規定。
其中最容易出現陷阱的是重大公共建設融資比例。依命題當年規定,提供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融資總額,不得超過資金總額的百分之三十五,而非百分之三十。因此可直接判定選項 C 錯誤。
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資本,由交通部報請行政院核定。因此,資本額並非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決定,也不是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定。
(B) 正確。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應按資本總額百分之二十五繳存保證金於國庫,作為履行保險責任的保障。
其計算方式為:
第 50 題2 分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下列何者不是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簡易人壽保險法》對於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相關規則之授權訂定機關。依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
- 投保規則: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 業務員之資格、登錄、訓練及管理等事項: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 精算人員之資格、聘用及簽證等事項: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 保險商品銷售前採行之程序: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定之相關規範辦理,並非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訂定。
解題方法
題目問的是「不是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因此逐一比對各選項的授權機關即可。
其中,具有「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文字的事項,均不是答案;只有規範訂定權屬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定規則辦理的事項,才是本題所問。
選項分析
(A) 投保規則
投保規則涉及保險種類、保險金額、保險期間、保險費及其他投保事項,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因此本選項是正確敘述,不是答案。
(B) 銷售前採行之程序
第 51 題2 分
下列何者是人工智慧應用中,有關機器如何學習的訓練與預測四步驟?
核心觀念
本題考「人工智慧中,機器學習從資料到產生預測結果的基本流程」。一般可整理為四個步驟:
- 收集資料:取得足夠且具代表性的資料。
- 分析資料:整理、清理資料,找出資料中的特徵與規律。
- 建立模型:利用演算法進行訓練,使模型學習資料中的關係。
- 進行預測:將新的、未曾見過的資料輸入模型,產生分類、判斷或數值預測結果。
因此,完整順序為「收集、分析、建模、預測」。
解題方法
本題可依機器學習的資料流程判斷:
先取得資料,再從資料中分析特徵與規律,接著建立可供判斷的模型,最後利用模型處理新資料並做出預測。符合此邏輯的選項即為正確答案。
選項分析
- (A) 收集、處理、輸出、儲存
第 52 題2 分
比特幣這套區塊鏈的全套帳本,置放在下列何處?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比特幣區塊鏈的分散式帳本與「全節點(Full Node)」定義。
比特幣沒有集中管理的單一帳本,而是由網路中的許多節點共同保存、驗證及同步區塊鏈資料。全節點會下載並保存自創世區塊起的完整區塊鏈帳本,並依照比特幣協定驗證交易及區塊是否合法。
因此,比特幣的全套帳本是分散置放在各個全節點中。
解題方法
判斷關鍵在於辨認「完整帳本」與「暫存交易資料」的差異:
- 完整區塊鏈帳本:由全節點保存。
- 尚未確認的交易:暫存在交易池(Mempool)。
- 礦池:是礦工協同挖礦的組織或伺服器架構,不等於完整帳本的保存位置。
- 礦工節點:若具備完整區塊鏈資料並執行完整驗證功能,才屬於全節點;「參與挖礦」本身不是判斷標準。
題目問的是「全套帳本」置放何處,直接對應「任何一個全節點」。
選項分析
(A) 任何一個全節點:正確
全節點會保存完整的比特幣區塊鏈資料,包含歷來已確認的交易與區塊,並負責驗證新交易及新區塊。因此,任何一個具備完整帳本的全節點,都可取得比特幣區塊鏈的全套帳本。
第 53 題2 分
金管會於 2019 年頒布一項關於虛擬通貨的籌資發行規定,這項規定稱為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與金融科技發展背景為準,本題考的是虛擬通貨籌資模式的英文縮寫及其性質。
金管會於2019年針對具有證券性質的虛擬通貨籌資發行,提出「證券型代幣發行」規範,英文為 Security Token Offering,簡稱 STO。
STO是以區塊鏈或分散式帳本技術發行代幣,且該代幣具有股票、公司債或其他有價證券的投資性質,因此涉及證券募集、發行及投資人保護規範。
解題方法
看到題目中的關鍵字:
- 金管會
- 2019年
- 虛擬通貨
- 籌資發行規定
應聯想到金管會所提出的「證券型代幣發行(STO)規範」。STO的重點不只是發行虛擬通貨,而是規範具有「證券性質」的代幣如何進行募資與發行。
因此本題答案為 STO 規範。
選項分析
(A) IEO 規範:錯誤
IEO是 Initial Exchange Offering,即「首次交易所代幣發行」。其特色是由虛擬通貨交易所協助代幣發行與銷售,交易所通常負責審查項目、募集及代幣上架。
IEO著重於「交易所」作為發行平台,並非本題所指金管會於2019年提出的證券型代幣發行規範。
(B) ICO 規範:錯誤
第 54 題2 分
下列何者用於生物特徵比對之資料,其內容不為原始生物特徵資料之一部份?
核心觀念
本題考「生物特徵辨識」中各類資料的功能與內容,重點在判斷哪一種資料雖然可供生物特徵比對使用,但本身不包含原始生物特徵的內容。
生物特徵辨識流程通常包括:
- 取得指紋、臉部、虹膜、聲紋等原始生物特徵。
- 將原始特徵轉換、萃取為可供比對的特徵資料或樣板。
- 搭配身分、識別或系統輔助資訊進行比對與判斷。
其中,「輔助資料」主要是協助比對程序運作的資料,內容本身不屬於原始生物特徵資料。
解題方法
題幹的關鍵語句是:
「用於生物特徵比對」且「內容不為原始生物特徵資料之一部分」
因此,應尋找「具有比對輔助功能,但本身不記載原始生物特徵內容」的資料。
「生物特徵資料」或由其產生的特徵樣板,仍是生物特徵辨識的核心資料;「身分識別資料」與「假名標識符」則是用來連結或代表個人身分的識別資訊。符合題幹定義的是「輔助資料」。
選項分析
(A) 假名標識符
假名標識符是以代碼、代號或其他替代方式代表個人身分的識別資訊,用來降低直接揭露真實身分的風險。
它雖然不是原始生物特徵資料,但其主要功能是代表或連結個人身分,並非題目所指的生物特徵比對輔助資料。因此不是最佳答案。
(B) 輔助資料
第 55 題2 分
資安保險係屬於下列哪一種風險管理的方法?
核心觀念
風險管理的方法,通常可分為:
- 損失控制:針對風險事故進行預防或降低損失程度,例如建置防火牆、定期備份、資安教育訓練。
- 損失理財:事故發生後,透過財務安排籌措或補償損失,例如自留風險、提存準備金或投保保險。
- 損失避免:完全不從事具有高度風險的活動,使該風險不發生。
- 損失抑減:事故發生後,採取措施降低損失範圍或損害程度,屬於損失控制的一環。
資安保險的功能,是在發生駭客攻擊、資料外洩、系統中斷等資安事故後,依保險契約補償相關財務損失。因此,其主要作用是透過保險移轉及分散風險的經濟負擔,屬於損失理財。
解題方法
判斷關鍵在於分辨「保險的作用」:
- 保險本身不會阻止駭客攻擊發生。
- 保險本身也不會直接降低系統遭攻擊的機率或損害程度。
- 保險是在事故發生後,提供理賠金以彌補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
所以,資安保險處理的是「損失發生後如何負擔財務損失」的問題,而不是「如何預防事故」或「如何減少事故損害」的問題,應選損失理財。
選項分析
第 56 題2 分
依約定憑存款人簽發支票,或利用自動化設備委託支付隨時提取不計利息之存款,係為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銀行法》對各類存款的法定定義。依命題當年(民國110年)《銀行法》第8條之1:
支票存款,謂依約定憑存款人簽發支票,或利用自動化設備委託支付,隨時提取不計利息之存款。
題幹完整對應「簽發支票」、「利用自動化設備委託支付」、「隨時提取」、「不計利息」等關鍵文字,因此所描述的是支票存款。
解題方法
採「關鍵字對應法」:
- 題幹提到可由存款人簽發支票支用。
- 也可利用自動化設備委託支付。
- 存款可隨時提取,且不計利息。
- 上述條件完全符合《銀行法》第8條之1的支票存款定義。
因此答案為支票存款。
選項分析
(A) 支票存款:正確。支票存款係依約定,憑存款人簽發支票,或利用自動化設備委託支付,隨時提取且不計利息的存款,與題幹完全一致。
第 57 題2 分
加速推動「開放銀行」、建立與第三方服務機構合作資訊揭露制度、訂定金控轄下子公司客戶資料共享之相關機制與規範、訂定金融市場跨機構間客戶資料共享之相關機制與規範、訂定跨市場客戶資料共享之相關機制與規範。
上述內容係指金管會發布之金融科技發展路徑圖中哪項重要措施?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金管會「金融科技發展路徑圖」所列的重要措施分類。題幹列出的內容包括:
- 加速推動開放銀行(Open Banking)
- 建立與第三方服務機構合作的資訊揭露制度
- 建立金融控股公司轄下子公司間的客戶資料共享機制
- 建立金融市場跨機構、跨市場的客戶資料共享機制
上述措施的共同核心,是在兼顧個人資料保護、資訊安全及客戶權益的前提下,促進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服務機構間的資料流通與應用,因此屬於「資料共享」措施。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金管會金融科技發展路徑圖內容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此類題目,應先抓取題幹中的「關鍵動詞及對象」:
- 「資訊揭露」
- 「客戶資料共享」
- 「跨機構」
- 「跨市場」
- 「開放銀行」
這些文字都直接指向金融資料的交換、共享與開放應用。
其中,開放銀行的核心精神,是在客戶同意及安全控管下,由銀行透過應用程式介面等方式,提供資料或服務予第三方服務機構,促進金融服務創新。因此,題幹所述各項措施均是建立資料共享制度,而非單純的技術建設或法規修正。
選項分析
(A) 數位基礎建設:錯誤
數位基礎建設主要涉及金融機構推動數位化所需的技術與基礎環境,例如雲端運算、人工智慧、大數據、區塊鏈、數位身分識別及資訊安全等。
題幹雖涉及數位金融服務,但重點並非建置技術平台或資訊設備,而是建立客戶資料共享及資訊揭露制度,因此不屬於數位基礎建設。
第 58 題2 分
有關資訊安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資訊安全的重要性,以及應用程式介面(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 API)所可能產生的資安風險。
API 是不同軟體、系統或服務之間交換資料、呼叫功能的介面。由於 API 通常會開放資料傳輸、身分驗證及系統功能存取,因此若存在身分驗證不足、權限控管錯誤、輸入驗證不完整、資料傳輸未加密等問題,便可能成為駭客攻擊的入口。
因此,API 本身具有一定的攻擊面,不能概括認定「通常不是資訊安全的弱點」。
解題方法
本題採「找出錯誤敘述」的方法。判斷重點如下:
- 金融業高度依賴資訊系統,資訊安全會直接影響營運,正確。
- 大數據與物聯網增加資料量、連網設備及系統相互連接程度,資安重要性提高,正確。
- 金融、政府及關鍵基礎設施的資訊安全,均可能影響國家整體安全,正確。
- API 是系統間連結及資料交換的重要通道,也可能成為資安弱點,故「通常不是資訊安全的弱點」錯誤。
選項分析
(A) 正確
資訊系統支援金融業的交易處理、帳務管理、客戶資料管理、支付及風險控管等核心業務。資訊系統一旦遭受攻擊、故障或資料外洩,可能造成交易中斷、金融秩序受影響及客戶權益受損。
因此,將資訊系統比喻為金融業的神經系統,並指出資訊安全攸關金融業日常營運,敘述正確。
(B) 錯誤
第 59 題2 分
有關邊緣運算(Edge Computing),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邊緣運算(Edge Computing)是將資料處理、分析與部分儲存功能,配置在靠近資料產生端的設備或網路邊緣,例如感測器、手機、閘道器、基地台及區域伺服器,而非全部集中送往遠端雲端資料中心處理。
其主要特色包括:
- 就近運算:資料在靠近來源處理。
- 分散式架構:運算資源分散於多個邊緣節點。
- 降低傳輸延遲:減少資料往返雲端的時間。
- 減少網路頻寬負擔:僅將必要資料傳送至雲端。
- 提升即時反應能力:適合自駕車、工業控制、智慧醫療及物聯網等應用。
解題方法
本題判斷重點在於辨認邊緣運算的定義與核心特性。逐項檢查各敘述是否符合下列原則:
- 是否能降低資料傳輸延遲?
- 是否屬於分散式運算架構?
- 是否具有就近處理資料的概念?
- 是否正確描述邊緣運算的必要條件?
邊緣運算確實通常需要透過網路連接不同設備,但其核心不是「必須具備網路運算功能,才能處理資料」。邊緣節點本身即具備一定的運算與儲存能力,可在資料來源附近直接處理資料。因此,將網路運算功能列為資料處理的必要條件,屬於錯誤描述。
選項分析
(A) 正確
第 60 題2 分
「我在網路上放上出書的募資計畫,完整列出募資條件,如果你有贊助經費,則書出版後就會寄給你。當募資過了資金門檻,除出版書外,出資者也會收到是否願意出席新書發表會邀請。」
此案例屬於下列哪一種類型群眾募資?
核心觀念
本題考「群眾募資」依出資者取得對價不同所作的分類:
- 捐贈型群眾募資:出資者基於公益、慈善或支持理念提供資金,通常不要求取得對價。
- 回饋型群眾募資:出資者提供資金後,募資者依約提供商品、服務或活動回饋。
- 股權型群眾募資:出資者取得募資企業的股份或股權,成為股東。
- 債權型群眾募資:出資者提供資金形成借貸關係,募資者負有返還本金及支付利息的義務。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相關法規與金融科技知識的概念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群眾募資類型的關鍵,在於觀察「出資者投入資金後,能取得什麼」。
題目中,出資者贊助經費後:
- 書籍出版完成時,可收到所出版的書。
- 募資達到門檻後,還會收到新書發表會的出席邀請。
出資者取得的是書籍及活動邀請,屬於商品或服務形式的回饋,並未取得股份,也沒有借貸及利息返還關係。因此屬於回饋型群眾募資。
選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