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外交特考三等 外交領事人員德文組 國際關係與近代外交史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和結構主義的宏觀途徑不同,外交決策分析是國際關係學的微觀途徑。這個途徑是從國家對外政策向度理解國際關係的發展,請說明宏觀與微觀研究途徑的差異;此外,請說明 Graham Allison 的三種經典決策模型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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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國際關係理論中的「分析層次」(Levels of Analysis)與「外交政策分析」(Foreign Policy Analysis, FPA)的核心知識。命題焦點包含:
- 宏觀途徑(Macro Approach):以國際體系與結構為出發點(如肯尼思・華爾茲 Kenneth Waltz 的結構現實主義),將國家視為單一且理性的行為者(Unitary and Rational Actor),採取「黑盒子」(Black Box)或「撞球模型」(Billiard Ball Model),聚焦無政府狀態與權力分配對國家外在行為的制約。
- 微觀途徑(Micro Approach):以外交決策分析為主軸,打破黑盒子,深入國家內部,探討次國家行為者(組織、官僚、利益團體)及個人(決策者的認知、心理、信仰體系)如何形塑外交政策。
- 格雷厄姆・艾利森(Graham Allison)的三種決策模型:源自其經典著作《決策的本質:解釋古巴飛彈危機》(Essence of Decision: Explaining the Cuban Missile Crisis),提出「理性行為者模型」(Model I: Rational Actor Model)、「組織行為/程序模型」(Model II: Organizational Behavior/Process Model)與「政府/官僚政治模型」(Model III: Governmental/Bureaucratic Politics Model)。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雙子題申論架構(配分通常為 25 分),切入點應兼顧理論廣度與模型深度:
- 第一部分:宏觀與微觀研究途徑之差異
- 採「多維度對照法」切入,從「分析層次」、「國家本質假設」、「核心自變數」、「解釋優勢與限制」四個面向進行系統性比較,並指出兩者並非對立,而是互補的解釋光譜。
- 第二部分:艾利森三種經典決策模型要義
- 依序就 Model I、Model II、Model III 進行拆解,每一模型緊扣三個核心要素:「分析單位/行動主體」、「決策運作機制與特徵」、「政策產出性質」,並融入「標準作業程序」(SOPs)、「麥爾斯定律」(Miles's Law)等關鍵學術概念。
- 結語統合:點明當代國際關係研究「層次整合」(跨層次分析)的趨勢,展現整合視野。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型,無選項。閱卷評分檢驗要點如下:
- 子題一評分檢驗:若僅寫出「宏觀看體系、微觀看個人」,缺乏對「國家是否為黑盒子」、「結構制約 vs. 內部互動」的深層學理辨析,難獲高分;必須精確點出結構主義與決策分析的本質歧異。
- 子題二評分檢驗:三種模型名稱、主體與機制不可混淆。Model I 強調價值最大化;Model II 強調組織常規、漸進主義與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Model III 強調官僚利益衝突、權力折衝與妥協產出。缺漏關鍵專業名詞(如 SOP、滿意決策、政治拔河)將直接影響評分級距。
解題技巧
- 善用維度條列法:第一子題切忌寫成散文式的長篇大論,按面向分點論述,使評閱委員能在一秒內看清得分點。
- 核心名言與概念標籤化:在 Model II 務必標註「標準作業程序(SOP)」與「組織常規(Organizational Routines)」;在 Model III 務必寫出「屁股決定腦袋/位子決定立場」("Where you stand depends on where you sit", Miles's Law),可顯著提升作答專業度。
- 適度融入歷史案例佐證:艾利森模型係以 1962 年「古巴飛彈危機」(Cuban Missile Crisis)為田野經驗,答題時可適度點提甘迺迪政府的封鎖選擇、蘇聯部署飛彈的組織慣性等,充實論述厚度。
【答案】
壹、宏觀與微觀研究途徑之差異比較
國際關係理論中,研究途徑的劃分主要奠基於「分析層次」(Levels of Analysis)的界定。結構主義等宏觀途徑與外交決策分析等微觀途徑之差異,可由以下四個維度析論:
一、分析層次(Level of Analysis)不同
- 宏觀途徑:立足於「國際體系層次」(System Level)。強調國際體系結構(如無政府狀態、權力分配格局、極性結構)對國家行為的決定性力量。代表學者肯尼思・華爾茲(Kenneth Waltz)即主張「體系結構決定國家互動模式」。
- 微觀途徑:立足於「次國家層次」(Sub-state Level)與「個人決策層次」(Individual Level)。著重國家內部之政治體制、官僚組織、利益團體,以及決策菁英個人的認知心理、意識形態、風險偏好等變數。
二、國家本質之假設(Assumptions about the State)不同
- 宏觀途徑:將國家視為「單一行為者」(Unitary Actor)與「理性行為者」(Rational Actor)。
第 二 題20 分
國家回應外部強權時有多重策略選擇,抗衡與扈從是兩種常見的方式,避險(Hedging)也是回應方式之一,請說明何謂避險策略?另外,請說明避險策略在什麼樣的情況下較可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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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國際關係理論中「外交戰略抉擇」與「對外安全戰略」之核心概念,檢驗考生對後冷戰時期中小型國家面對強權崛起時的行為解釋力。
- 傳統二元戰略:肯尼斯·華茲(Kenneth Waltz)的「均勢理論」(Balance of Power Theory)與史蒂芬·華爾特(Stephen Walt)的「威脅平衡理論」(Balance of Threat Theory),將國家面對霸權威脅的行為歸納為「抗衡」(Balancing)與「扈從」(Bandwagoning)。
- 避險策略(Hedging):概念借自金融學的風險對沖機制,由艾芙琳·吳(Evelyn Goh)、郭清水(Cheng-Chwee Kuik)與大衛·康(David Kang)等學者引入國際關係研究,指國家在「純抗衡」與「純扈從」的連續光譜之間,透過組合相互抵銷、反向運作的政策工具(如:經貿深化結合防衛避險),以分散未來高度不確定性帶來的戰略風險。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兩段式申論題,採「概念界定 光譜對比 多層次實現條件分析」切入:
- 第一子題(何謂避險策略):先界定避險之定義與起源,說明其如何打破傳統現實主義非黑即白的二分法;進一步剖析避險的雙重政策組合(最大化收益的「接觸/經貿往來」與防範風險的「間接抗衡/有限軍備」)。
- 第二子題(實現條件):運用國際關係之「體系-地緣-議題-國內」多層次架構,系統性歸納中小型國家能有效施行避險的外在環境與內在條件,避免條列零散。
選項分析 本題為公職專技三等外交特考之申論題型,無選擇題選項。作答時須在論述中精準辨析戰略光譜中易混淆的相鄰概念:
- 純抗衡(Pure Balancing):透過內部軍備競賽或外部簽署排他性軍事盟約正面對抗潛在霸權;避險策略則刻意避免挑釁性結盟,保留政策轉向空間。
- 純扈從(Pure Bandwagoning):全面屈服於強權意志以換取安全或利益分享;避險策略則維持防禦韌性與多元外交關係,拒絕將國家命運完全綁定於單一霸權。
- 中立策略(Neutrality):消極不介入強權競爭,法律上維持孤立或不結盟;避險策略則是積極且動態地與多個強權同時交往,採取「兩面押寶」以擴大自身戰略自主性。
解題技巧
- 精準引述戰略關鍵詞:論述務必扣合「戰略模糊(Strategic Ambiguity)」、「不確定性(Uncertainty)」、「套牢與拋棄之困境(Entrapment vs. Abandonment)」、「複合政策組合(Policy Mix)」。
- 權重分配與格式規範:作答篇幅分配以「定義與特徵」占 40%、「實現條件」占 60%。條件部分應分項並冠以具學理意涵的小標題,展現邏輯層次。
- 避免常見盲點:切勿將避險簡化為「投機」或「左右逢源」;避險必須包含實質的「風險應變作為」(如自主防衛、多邊安全對話),非僅止於外交口惠。
【答案】
壹、避險策略(Hedging Strategy)之意涵
避險策略源於金融投資領域之風險分散概念,指國家在面臨外部權力結構變動與大國意圖高度不確定時,為避免過早押注單一強權,在外交、安全與經濟上採取混合且相互制衡的政策組合,其核心內涵包含以下要點:
第 三 題18 分
2018 年 6 月,美國國防部長馬提斯(James Mattis)批評中國:「想要恢復明朝的朝貢體制。」
(一) 請試分析鴉片戰爭之前中國與東亞各國的互動關係(朝貢體制)是如何運作的?(10 分)
(二) 一些華裔學者主張:鴉片戰爭之前東亞朝貢體制的運作,相較於同時期西方的主權國家體制,更為穩定及和平。請對此一觀點做一評論。(4 分)
(三) 您認為目前東亞有朝向此一方向(朝貢體制)發展的可能嗎?(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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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結合「近代外交史(明清東亞朝貢體系)」與「當代國際關係理論(東亞區域秩序、霸權穩定論與國際體系變遷)」,主要測驗以下核心概念:
- 朝貢體制(Tribute System)與天朝秩序:費正清(John K. Fairbank)提出的「華夷秩序」(Sinocentric World Order)運作邏輯,包含政治冊封、奉正朔、厚往薄來的朝貢貿易與禮治規範。
- 西伐利亞體系(Westphalian System) vs. 階層秩序(Hierarchical Order)之比較:西方主權平等、均勢(Balance of Power)與國際法規範,對比以康燦雄(David C. Kang)為代表的學者主張東亞前近代「階層性和平」(Hierarchical Peace)之優劣評析。
- 當代東亞安全結構與權力平衡:主權國家原則、美國「樞紐與輻輳」(Hub-and-Spoke)同盟體系、東協中心性(ASEAN Centrality)及各國對中國崛起的「避險策略」(Hedging Strategy),評估歷史朝貢模式是否具備現代復辟的結構條件。
解題方法
本題配分共 18 分(10 分、4 分、4 分),作答採「歷史制度還原 理論比較評論 當代地緣結構驗證」之三段進程:
- 第(一)小題(10 分):採取「政治、經濟、文化、安全」四維度結構化解析朝貢體系的運作機制,避免流於零散歷史敘述。
- 第(二)小題(4 分):先陳述支持「朝貢體系較西方穩定和平」的學理立論(如文化同質性、階層明晰避免權力爭奪),隨後提出反對與批判視角(如陸上邊陲游牧衝突、壓抑主權與結構依附),給予兼顧平衡的定性總結。
- 第(三)小題(4 分):從「國際法體制、大國制衡結構、區域多邊主義」三大不可逆要素切入,明確論證當代東亞「不可能」重回形式上的朝貢體制,但須指出馬提斯的言論本質為指涉中國推動「實質階層化區域影響力」(如一帶一路、經濟脅迫)的戰略隱喻。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個別選項供逐一辨析。各子題核心爭點剖析如下:
- 第(一)題爭點:考生易僅寫「番邦送禮物、皇帝給賞賜」,缺乏外交體制高度。須帶入「冊封」、「奉正朔」、「厚往薄來」、「互市」等專業外交史術語。
- 第(二)題爭點:若僅一面倒贊同華裔學者觀點,會落入「天朝中心歷史浪漫化」盲點;若全盤否定,則無法展現對康燦雄(David C. Kang)「東亞和平論」的學術掌握。必須兼採辯證批判。
- 第(三)題爭點:切忌回答模糊的「有可能」或「很難說」。必須給出明確判定:「體制上不可能復辟,實質上呈現不對稱的階層擴張競爭」,展現外特考生應有的國際局勢定見。
解題技巧
- 配分與時間分配:本題滿分 18 分,建議作答時間約 30~35 分鐘。篇幅以試卷兩頁內為最佳配比:第(一)小題占 1 頁(約 50% 篇幅),第(二)、(三)小題各占約半頁。
- 答題架構化:申論大忌是寫成散文。務必標註國字小標與阿拉伯數字條列(如一、(一)、1.),利於閱卷委員在短時間內掌握關鍵給分點。
- 術語置入:適當點出相關名家與概念(費正清、康燦雄、西伐利亞主權原則、樞紐輻輳體系),能顯著拉開與一般考生的給分級距。
【答案】
(一) 鴉片戰爭前東亞朝貢體制之運作機制
鴉片戰爭(1840 年)以前,中國與東亞各國並非基於近代「主權國家平等」原則互動,而是建立在以中國為文明與政治核心的「華夷階層秩序」(Sinocentric Hierarchy)之上,其具體運作維度如下:
- 政治與名分機制:冊封與奉正朔
- 天子觀念與合法性賦予:中國皇帝自命為「天子」,享有天下最高統治權限。周邊國家君主更迭時,須遣使請求中國皇帝遣使「冊封」,頒賜印璽與誥命,以確立其在國內統治的合法性(如朝鮮、琉球、越南)。
- 奉正朔:藩屬國接受中國年號與曆法,象徵納入天朝秩序的時間與禮法規範。
第 四 題17 分
近年來俄國在普丁主政下,對外政策愈趨強勢,美國和俄國的雙邊關係備受關注。請論述十九世紀初葉以來至今的美、俄關係之演變,包括彼此的互動政策及成因、影響之分析,可以自行分期論述之。(例如俄國出售阿拉斯加給美國的政策考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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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考生對於「近代美俄雙邊關係史」之長程宏觀演變的掌握度,以及運用國際關係理論(結構現實主義、攻守平衡理論、地緣政治學說)剖析大國互動政策之能力。核心考點包含:
- 地緣政治與權力平衡(Balance of Power):麥金德(Halford Mackinder)陸權論之「心臟地帶」(俄國)與馬漢(Alfred Thayer Mahan)海權論「邊緣地帶」(美國)的結構性互動,以及在多極、兩極體系下各自尋求均勢的戰略邏輯。
- 俄國出售阿拉斯加條約(Treaty of Cession, 1867)之決策動機:克里米亞戰爭後的財政危機、防禦脆弱性、防範英國奪取(戰略拒止)與扶植美國以牽制大英帝國之算計。
- 冷戰兩極對峙與後冷戰結構轉型:圍堵政策(Containment)、雙極核嚇阻(MAD)、北約東擴(NATO Enlargement)引發的地緣安全困境(Security Dilemma)。
- 普丁政權的「大國復興」與修訂主義政策:俄羅斯傳統戰略文化(地緣邊界不安全感、戰略緩衝區偏好)與對抗美國單極霸權的戰略反撲。
解題方法
本題時間跨度長達兩百年,必須採取「歷史分期法+互動機制(成因-政策-影響)分析架構」作答,切忌寫成流水帳:
- 分期清晰:將兩百年美俄關係明確劃分為五個階段,勾勒出「遠距離均勢協同 區域利益競合 兩極全面對抗 冷戰後戰略失衡 當代新冷戰對抗」的演變脈絡。
- 點題深化:針對題目特別提示之「俄國出售阿拉斯加」,必須獨立列點深究其戰略、經濟與外交考量,展示對十九世紀近代外交史細節的熟稔度。
- 理論貫穿:論述各時期時,緊扣「國際體系結構變遷」、「第三國因素(如十九世紀之英國、當代之北約與中國)」及「國家安全利益界定」,展現外交特考必備的理論思維。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選項之區分。依據考選部評分標準,閱卷要點落在以下三大維度之論述完整性:
- 分期之邏輯性與歷史跨度:能否自十九世紀初葉(門羅宣言、克里米亞戰爭)一路貫穿至當代普丁主政時期,且時間節點劃分精準。
- 題目指定子題(阿拉斯加案)之作答深度:是否能指出非單純「缺錢賣地」,而是涉及英俄大博弈(Great Game)、海陸權轉向等高層戰略考量。
- 當代普丁強勢政策之因果鏈結:是否能客觀平衡分析俄國內在戰略文化與外部北約東擴結構擠壓的互動結果。
解題技巧
- 破題關鍵(點出關係本質):引言首段即可點出美俄關係兩百年之特徵:「地緣從遠隔到接壤、利益從策略合作到全面零和、格局從多極均勢到兩極對立再到多極陣營分化」。
- 常見陷阱與盲點:
- 陷阱一:誤以為美俄自始即為宿敵。事實上,在十九世紀絕大多數時間,美俄因共同提防大英帝國,長年保持良好合作與默契(如南北戰爭時期俄國海軍訪美示好)。
- 陷阱二:簡化阿拉斯加交易。切勿僅寫「俄國缺錢所以賣給美國」,務必寫出「克里米亞戰敗後無力防守、懼怕被英國免費奪走、欲拉攏美國制衡英國、俄國擴張重心轉向遠東阿穆爾河流域」等戰略全局。
- 陷阱三:過度將當代衝突單一歸咎於普丁個人野心。高分關鍵在於兼顧結構現實主義觀點:北約持續東擴引發俄羅斯歷史性的「戰略縱深焦慮」。
- 時間與篇幅配置:考場時間有限,五個分期應掌握「十九世紀基礎(含阿拉斯加)」佔 30%、「冷戰與後冷戰」佔 30%、「普丁時期與當代對峙」佔 30%、「前言結語」佔 10% 的均勻配比。
【答案】
一、前言
十九世紀初葉以來的美俄關係,歷經了從「隔洋互利的戰略策應」、「意識形態的兩極殊死對抗」,到後冷戰時期「合作幻滅轉向新冷戰」的宏觀演變。其互動軌跡深刻體現了地緣政治結構變遷與國家安全戰略的互動,亦為當前普丁主政下強勢對抗態勢埋下歷史伏筆。
二、美俄關係之歷史演變、互動政策與成因分析
(一)十九世紀初至十九世紀末:遙遠的戰略策應與互利合作
- 互動背景與政策:
- 早期雙方因地理相隔遙遠,無直接領土衝突。1823年美國發表《門羅宣言》(Monroe Doctrine),反對歐洲列強干涉美洲,其主要對象之一即包含反對俄國自阿拉斯加南下太平洋沿岸的擴張野心。
- 儘管有邊界磨擦,但在1850至1860年代,因大英帝國是雙方共同的地緣競爭對手,美俄反而形成戰略默契。美國南北戰爭(1861–1865)期間,俄國派遣波羅的海與太平洋艦隊進駐紐約與舊金山港口,展現支持林肯聯邦政府、防範英法干涉分裂美國之姿態。
- 俄國出售阿拉斯加給美國(1867年)之決策考量:
第 1 題1 分
有關國際關係理論之觀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三組國際關係理論的基本主張:結構現實主義、新自由主義與建構主義。判斷關鍵在於辨認各理論如何看待國際無政府狀態、國家間合作,以及「高階政治」與「低階政治」的區分。
新自由主義承接自由制度主義的思路,承認國際體系處於無政府狀態,但認為國際制度與合作能降低交易成本、提供資訊並促進互惠。依照羅伯特.基歐漢(Robert Keohane)與約瑟夫.奈(Joseph Nye)提出的「複合相互依存」(complex interdependence),議題不限於軍事安全,經濟、社會等跨國聯繫也具有重要性。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各選項是否符合其標示的理論:
- 結構現實主義是否強調國際體系結構及無政府狀態的影響。
- 新自由主義是否承認無政府狀態下仍可透過制度與合作促進相互依存。
- 高階政治是否真是新自由主義的主要關切,以及相關議題是否可讓步、交換。
- 溫特對無政府狀態的建構主義解釋是否正確。
第 C 項把「高階政治」的內容與新自由主義的重點混為一談,是與理論定位最明顯不合之處。
選項分析
(A) 正確。 結構現實主義又稱新現實主義,肯尼斯.華爾滋(Kenneth Waltz)主張,國際體系的結構會制約國家的行為。國際體系處於無政府狀態,國家在體系中的相對位置與權力分布,也會影響國家互動及體系穩定。
第 2 題1 分
有關「印太戰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 美國川普政府的「自由開放印太戰略」(FOIP):2017 年底由美國川普總統正式提出,以美、日、印、澳「四方安全對話」(Quad)為核心支柱,強調維護法治、航行自由與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旨在應對中國在印太地區的擴張與地緣挑戰。
- 2017 年美國《國家安全戰略》(NSS)之戰略典範轉移:該份報告正式宣告大國競爭(Great Power Competition)回歸,標誌著美國對華政策從過去數十年的「交往政策」(Engagement Policy)轉向「戰略競爭」(Strategic Competition),首次明確將中國與俄羅斯定義為「修正主義國家」(Revisionist Powers)。
- 台灣的外交戰略對接:蔡英文政府將「新南向政策」與美日「印太戰略」相互呼應,透過民主同盟價值與經貿多元化,降低對中國單一市場的依賴與被邊緣化的風險。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戰略文件與關鍵事實辨正題」,切入點為比對選項陳述是否符合歷史事實與原始戰略文獻定義:
- 先釐清「印太戰略」提出的歷史節點(2017 年川普上任後倡議)與地緣政治背景(制約中國、串聯 Quad)。
- 重點檢視選項中涉及專有名詞與官方報告的敘述,特別是 2017 年 12 月發布的美國《國家安全戰略》(NSS)。該報告是近代外交史上的轉折性文獻,核心特徵即在於將中國定位為「修正主義國家」。藉此關鍵事實,可快速判別各選項真偽。
選項分析
- (A) 敘述正確: 雖然「印太」地緣名詞早先由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等人提及,但將其提升為美國國家級大戰略並全面推廣,確為川普於 2017 年 11 月赴越南出席 APEC 峰會時正式宣示。
第 3 題1 分
有關俄國外交政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俄國外交政策的歷史脈絡與冷戰後國際地位,重點包括地理環境與安全觀、俄國的「雙頭鷹」外交取向、核武地位,以及克里米亞事件對俄國擴張主義的疑慮。題目未涉及法條。
解題方法
逐項檢視敘述是否符合俄國外交史與國際制度事實。判斷關鍵在於區分俄國仍具備的核武大國地位,與其是否仍是「G-8」成員國:俄國曾加入 G-8,但 2014 年併吞克里米亞後,其他成員暫停其參與,G-8 因而恢復為 G-7。
選項分析
(A) 正確。 俄國國土廣大,部分邊界缺乏明確天然屏障,歷史上因而高度重視戰略縱深與邊境安全。透過擴張建立緩衝地帶,是俄國外交政策的重要歷史模式之一。此說概括了俄國安全觀與擴張歷史的關聯。
第 4 題1 分
有關核武之影響及其相關問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核冷戰期間美國的核武嚇阻戰略、北約對美國安全保護的依賴,以及核武軍控條約的內容與生效狀態。解題關鍵在於分辨「條約簽署」與「條約生效」不同,並核對《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CTBT)的生效情形。
解題方法
逐一檢查選項中的年代、政策名稱與歷史描述是否吻合。尤其要辨明《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雖於 1996 年開放簽署,但截至命題時尚未生效;因此,選項 D 關於「1999 年正式生效」的敘述不成立,且把各國未再核試概括為遵守該約,也混淆了實際行為與條約拘束力。
選項分析
(A) 正確。 美國國務卿杜勒斯於 1954 年提出「大舉報復」(Massive Retaliation)戰略,主張以核武回應蘇聯侵略,藉此降低美國維持龐大常規部隊的負擔。此政策通常被視為美國在冷戰初期採取的核武戰略;選項將其概括為北約採用的西方核武戰略,符合本題的命題脈絡。
(B) 正確。 「大舉報復」與其後的「彈性反應」(Flexible Response)都把核武納入嚇阻體系。
第 5 題1 分
有關大規模毀滅性武器與軍備管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核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國際管制,以及《核子武器不擴散條約》(《核不擴散條約》,NPT)的義務與 1995 年延長效期決議。判斷重點在於:條約確認的核武國家身分、無核武國家的安全保障,以及 NPT 對核武裁軍所作的承諾,不能混為一談。
解題方法
先看選項是否把國際承諾說成一項已被五個核武國家始終遵守、且足以直接促成條約無限期延長的義務。NPT 第六條要求締約國「善意談判」停止核軍備競賽及核裁軍;至於不對無核武國家使用核武的安全保證,主要見於核武國家在 NPT 架構下提出的政策承諾及聯合國安理會第 984 號決議,而非 NPT 對五國設定的、已始終遵守的無條件條約義務。據此,D 的因果與法律描述不成立。
選項分析
-
(A) 正確。 生物武器與化學武器分別有《生物武器公約》及《化學武器公約》,均對禁止發展、生產、取得、保有、轉讓及使用等活動設有全面性管制。核武則沒有一項在全球範圍內禁止所有締約國發展、生產、持有及使用核武的普遍性條約。NPT 的核心是防止核武擴散,並非全面禁止核武;核武轉讓受條約限制,但不能因此把 NPT 說成核武禁制條約。
-
(B) 正確。 「軍備管制」的思路著重在美蘇共同利益下限制軍備競爭、降低誤判與核戰風險,並非立即全面廢除核武。1970 年代的《反彈道飛彈防禦條約》(ABM 條約)及限制戰略武器談判,呈現此種以維持戰略穩定為重點的管制邏輯。
第 6 題1 分
有關自由主義的國際政治經濟學,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國際政治經濟學(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IPE)核心學派——經濟自由主義(Economic Liberalism)的基本假設與制度實踐,並要求考生辨析其與重商主義/經濟民族主義(Mercantilism / Economic Nationalism)在「國家與市場關係」上的本質差異。
- 行為者界定:自由主義主張經濟活動的基本主體是理性自利的個人、私營企業、跨國公司與消費者;國家並非經貿活動的主角。
- 國家與市場關係:自由主義信奉「看不見的手」(Invisible Hand)與市場機能,主張「自由放任」(laissez-faire),國家角色僅限於界定產權、維持合約履行與基礎秩序的「守夜人」(night-watchman state),反對國家過度介入或主導市場運作。
- 貿易與制度觀:自由主義奠基於亞當斯密(Adam Smith)的絕對利益與李嘉圖(David Ricardo)的比較利益法則,追求「正和賽局」(positive-sum game)與「絕對利益」(absolute gains);當代新自由制度主義(Neoliberal Institutionalism)更進一步主張透過國際建制(如布雷頓森林體系)降低交易成本,維持合作與世界和平。
解題方法
本題屬「概念對比型」選擇題,切入點在於檢驗各選項論述所對應的學派屬性:
- 先確認題目主詞為「自由主義的國際政治經濟學」。
- 逐一比對選項中的核心概念:(A) 自由貿易與絕對利益、(B) 制度主義與商業和平、(C) 布雷頓森林體系的防禦性功能,皆合乎自由主義邏輯。
- 抓出關鍵矛盾詞:(D) 選項出現「主張國家是市場秩序的管理者和經貿活動的主角」,明顯將「重商主義」的核心主張套用於「自由主義」,產生學派錯置,故為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 (A) 正確(不選) 自由主義自古典政治經濟學以降,成功建構了「自由貿易創造財富」的規範性論述。依據比較利益原則,跨國自由貿易能使各國專注於生產自身具優勢的產品,從而增進所有參與國的整體福祉(正和賽局、追求絕對利益)。二戰結束後,以美國為首所建立的自由開放多邊體系,亦奠定了自由主義作為現代國際政治經濟學顯學的地位。
第 7 題1 分
有關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聯合國《2030 永續發展議程》的目標、原則與實踐方式。2015 年聯合國通過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作為 2016 至 2030 年的全球發展框架,涵蓋消除貧窮與飢餓、教育、就業、環境及氣候變遷等議題。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中的 SDGs 基本事實,再核對各選項對議程原則的描述。關鍵在於分清楚「以國家為本」與「不遺漏任何人」等原則,以及全球夥伴關係的意義;再逐一判斷其餘敘述是否符合 SDGs 的目標與實踐方式。
選項分析
(A) 正確。 2015 年聯合國會員國通過 17 項 SDGs,目標期程至 2030 年,並以全球共同議程回應氣候、教育、飢餓、就業及土地退化等跨國議題。選項以「全球待辦清單」概括其涵蓋廣泛的性質,並無重大錯誤。
第 8 題1 分
有關北韓核武擴散問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北韓核武發展的歷史脈絡,以及核不擴散風險與美朝外交的變化。判斷重點是分清楚「外交宣示與共同目標」和「具體履約時程、解除制裁承諾」:2018 年新加坡峰會確實提到朝鮮半島無核化,但並未約定北韓在 2020 年前完成「完全、可驗證、不可逆的無核化」,也未約定美國隨之解除制裁。
解題方法
先核對各選項的關鍵年份與事件,再找出把峰會成果說得最具體、但與實際協議內容不符的敘述。選項 D 將無核化目標、完成期限與解除制裁連成一套已達成的協議;這些內容並非新加坡峰會共同聲明所載,因此 D 錯誤。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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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確。 北韓於 2003 年宣布退出《核不擴散條約》(NPT),並於 2006 年進行首次核試,至 2017 年已進行六次核試。北韓是首個退出 NPT 後成功進行核試的締約國,這對條約的權威及核不擴散制度造成重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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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正確。 北韓核武發展引發東亞核擴散疑慮。南韓、日本、臺灣等非核武國具備相當的科技與工業能力,過去也曾因政策、計畫或相關活動而受到取得核武意圖的質疑。
第 9 題1 分
有關東亞國際關係之發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東亞安全制度與南海仲裁案的基本事實,重點是辨認各區域機制的成員與功能,以及仲裁案的法律依據、裁決範圍和後續外交發展。南海仲裁案是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進行的仲裁,並非向國際海洋法法庭提起的案件。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選項中的機構名稱、年份與事件性質。尤其要留意南海仲裁案的受理機構、裁決內容,以及「仲裁裁決」是否等同於處理領土主權或全面解決爭端。
選項分析
(A) 錯誤。 菲律賓於 2013 年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提起仲裁,仲裁庭由常設仲裁法院協助管理,並非向「國際海洋法法庭」提出。2016 年 7 月 12 日仲裁庭作成裁決,主要處理海洋權利、海洋地物法律地位及中國相關活動是否符合公約等問題;裁決支持菲律賓多項主張,但不裁判島礁領土主權,也不是對菲律賓所有訴求一概支持。
第 10 題1 分
有關冷戰結束後歐洲國際關係之發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冷戰後歐洲安全架構(European Security Architecture)的演變與地緣政治重大事件,涵蓋四大核心範疇:
- 北約東擴歷程與烏克蘭危機:北約(NATO)在冷戰後的擴張歷程、成員國增長順序,以及烏克蘭與北約的互動地位。
- 後冷戰安全威脅型態轉變:美蘇兩極對抗結束後,傳統全面核戰威脅降低,但巴爾幹地區因民族與宗教衝突爆發南斯拉夫內戰。
- 歐盟戰略自主與防衛整合:美國川普政府對北約承諾的動搖,促使歐盟推動《里斯本條約》框架下的「永久性結構防衛合作」(PESCO)。
- 歐洲三大區域安全機制:北約(NATO)、歐洲聯盟(EU)、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OSCE)之功能定位與參與主體差異。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事實辨正與制度分析題」,解題切入點在於檢視各國在國際建制中的正式身分與關鍵歷史事件的真實性:
- 題目要求選出「錯誤」的敘述。
- 逐一比對選項敘述中的事實:烏克蘭是否曾加入北約成為第 29 個成員國、南斯拉夫內戰爆發的時間點與性質、PESCO 的簽署背景與內涵,以及俄羅斯在歐洲安全架構中的參與途徑。
- 只要掌握「烏克蘭至今從未成為北約正式成員國」這一核心國際現實,即可直接鎖定答案。
選項分析
-
(A) 敘述錯誤(本題應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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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俄羅斯併吞克里米亞並介入烏克蘭東部衝突後,烏克蘭雖然放棄原先的「不結盟」(Non-aligned)政策,並將加入歐盟與北約正式寫入憲法,但烏克蘭至今從未加入北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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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約的第 29 個成員國為巴爾幹半島國家「蒙特內哥羅」(Montenegro),該國於 2017 年 6 月 5 日正式簽署加入。(註:後續北馬其頓於 2020 年成為第 30 國、芬蘭於 2023 年成為第 31 國、瑞典於 2024 年成為第 32 國。)選項將烏克蘭誤植為第 29 個成員國,悖離基本史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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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敘述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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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戰結束後,歐洲面臨兩大超強核子大戰與陣營全面突襲的威脅大幅下降,安全威脅轉向低強度的「族群衝突」與「文明/宗教衝突」。
第 11 題1 分
冷戰終結後,對於國際關係發展特徵之分析,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冷戰結束後國際體系與國際關係的主要變化。1989 年東歐劇變、1991 年蘇聯解體,象徵美蘇兩極體系瓦解;其後國際政治在權力分布、意識形態競爭及國際合作等面向,均呈現新的發展。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各敘述是否符合冷戰後的發展。前三項涉及兩極體系消失、民主化浪潮及聯合國改革;第四項則考查區域整合與全球化能否同時發展。判斷關鍵在於分辨「蘇聯不再阻撓」與「聯合國改革成功」之間是否存在必然關係。
選項分析
(A) 兩極體系瓦解,世界邁向單極或多強體系。正確。 冷戰結束後,美國一度成為唯一超級強權,國際體系常被描述為「單極體系」。另一方面,歐盟、中國、日本、俄羅斯等力量也逐漸受到重視,因此亦有朝多極或多強體系發展的分析。此選項概括了冷戰後對權力分布的主要判讀。
(B) 思想面從兩種意識形態之爭,走向全球民主化浪潮。正確。 冷戰時期的國際競爭以自由民主與資本主義陣營,對抗共產主義陣營為主要軸線。冷戰結束後,民主化在多個地區擴展,形成所謂「第三波民主化」的延續與發展。民主化並非在全球同步完成,也不表示意識形態衝突完全消失;
第 12 題1 分
在俾斯麥於 1862 年就任普魯士首相後,短短不到 10 年便透過若干場對外戰爭完成了日耳曼民族統一,請問下列何者不屬其中戰爭之一?
核心觀念
本題考俾斯麥推動德意志統一的「三場戰爭」及其先後次序。普魯士在俾斯麥主政下,先後與丹麥、奧地利及法國交戰;義大利則是普魯士在普奧戰爭期間的盟友,並未與普魯士交戰。
解題方法
辨認德意志統一進程中的三場戰爭,並核對各選項所列的交戰雙方:
- 1864 年普丹戰爭:普魯士與奧地利聯手對丹麥作戰。
- 1866 年普奧戰爭:普魯士擊敗奧地利,確立其在德意志邦國中的主導地位。
- 1870—1871 年普法戰爭:普魯士及其盟邦擊敗法國,促成德意志帝國於 1871 年成立。
因此,選項中若把 1866 年的戰事說成「普義戰爭」,便不符合這段歷史。
選項分析
第 13 題1 分
下列何者非 1919—1939 年兩次大戰間歇期間推動之和平運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兩次世界大戰間歇期間(1919—1939 年)以促進和平、限制戰爭或推動裁軍為目的的國際倡議,以及「日內瓦公約」的主要性質與年代。
判斷時要區分兩類國際安排:一類以維持國際和平、限制使用武力或推動裁軍為主要目的;另一類以規範武裝衝突中的人道待遇為主要目的。日內瓦公約屬於後者,核心是國際人道法,而非此題所指的戰間期和平運動。
解題方法
先看各選項的年代與宗旨:羅加諾公約、非戰公約及世界裁軍大會,均與戰間期的安全安排、反戰理念或裁軍努力相關;再辨認日內瓦公約的性質。它主要規範戰爭或武裝衝突中的傷病者、戰俘及平民保護,並非以推動戰間期和平運動為主要內容,因此選 D。
選項分析
- (A) 羅加諾公約:錯誤。 1925 年簽訂的羅加諾公約,是戰間期歐洲安全外交的重要安排,涉及德國與西歐國家間的邊界保障及和平解決爭端,常被視為當時維持和平的努力之一。
- **(B) 非戰公約:錯誤。
第 14 題1 分
有關中國無法在 1919 年巴黎和會中取回山東權利之原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近代外交史的核心焦點——1919 年巴黎和會「山東問題」(Shandong Question)之後續發展,以及國際關係中「理想主義(威爾遜主義)與現實主義(強權政治)」的衝突互動:
- 山東問題的本質: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日本藉對德宣戰攻佔德國租借地青島及膠濟鐵路。中國於 1917 年參戰後,主張大戰結束中德條約已廢止,德國在山東之特權應直接歸還中國。
- 各國戰略立場:
- 美國(威爾遜):奉行「十四點原則」(特別是民族自決與反對秘密外交),在會中同情並支持中國收回山東權益,反對日本掠奪;最終妥協是因日本以「拒絕加入國際聯盟」與「退出和會」相要脅,威爾遜為保全「國際聯盟」之成立而被迫讓步。
- 英、法等協約國:受限於 1917 年與日本簽訂之戰時密約(英法承諾戰後支持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及赤道以北太平洋島嶼之權益,以換取日本海軍在地中海協助護航反潛),基於「補償原則」支持日本。
- 日本:藉強權實力(軍事占領),並援引 1915 年《二十一條》(《民四條約》)與 1918 年段祺瑞政府的換文(「欣然同意」),主張兩國已有雙邊條約約束,強烈要求直接繼承德國在山東之權益。
解題方法
本題為反向選擇題(選出錯誤者)。解題關鍵在於辨識「何者並非阻礙中國取回山東權利的歷史原因」:
- 檢視題目各選項,(B)、(C)、(D) 皆為巴黎和會上不利於中國、導致中國外交失敗的客觀歷史現實與對手論據。
- 唯有 (A) 敘述與史實完全相反:主導會議的三巨頭之一、美國總統威爾遜,在談判初期與過程中是唯一極力為中國據理力爭、反對日本霸佔山東的主要大國領袖,而非「表示反對中國取回權利」。因此,(A) 為錯誤敘述,即為本題正解。
選項分析
- (A) 主導會議之美國表示反對【錯誤,本題應選】 美國總統威爾遜(Woodrow Wilson)基於「民族自決」與反對秘密外交理念,自始至終支持中國直接收回山東主權與權利,並反對日本的擴張要求。在和會談判中,美國甚至提議將山東權益暫交五大國託管再轉交中國。
第 15 題1 分
有關西藏問題之國際交涉過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清末至民國初年,英國與清朝、西藏之間的交涉,以及相關條約對西藏地位與英國利益的安排。判斷時要分清楚三件事:英國取得入藏機會、英國與西藏簽訂條約,以及英國對清朝在西藏的宗主權所作的承認。
解題方法
依年代排列條約,並檢視各選項是否準確描述其內容:
- 1876 年《煙台條約》涉及英國人入藏探路。
- 1904 年英軍入侵拉薩後,與西藏方面簽訂《拉薩條約》(題目稱「英藏條約」)。
- 1906 年英國與清朝簽訂《中英續訂藏印條約》。
- 1914 年西姆拉會議及相關協定涉及中、英、藏關係與麥克馬洪線。
四項依序核對後,錯誤的是把 1904 年條約說成使西藏同意英國「殖民化」的選項。該條約主要要求西藏承擔賠款、開放通商及接受英國在特定地區的利益安排,並未把西藏變成英國殖民地。
選項分析
(A) 正確。1876 年《煙台條約》後,英國取得由印度方面派員探路、前往西藏的機會。這項安排反映英國試圖打通通往西藏的路線,為後續對藏交涉鋪路。
第 16 題1 分
美國自 1950 年代起,曾針對冷戰需求建立一連串同盟,但不包括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冷戰初期美國在亞洲及周邊地區建立的同盟體系,以及「軍事同盟」與「區域合作組織」的差異。判斷重點是:該組織是否為美國主導或參與、並以共同防禦或安全合作為主要目的。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的成立年代、成員及主要性質:
- 中美共同防禦協定、美澳紐公約與中部公約組織,都是冷戰期間形成的安全或軍事同盟。
- 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東協)成立於 1967 年,屬於區域合作組織,並非美國建立的軍事同盟。
因此,不符合題幹所述「美國自 1950 年代起建立的同盟」者為東協。
選項分析
- (A) 中美共同防禦協定:錯誤選項。 美國與中華民國於 1954 年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1955 年生效,是冷戰期間美國在西太平洋安全布局的一環,符合題幹所指的同盟。
第 17 題1 分
下列何者非美國處理「中國政策」時之主要依據文件?
核心觀念
本題考美國處理臺灣與中國大陸關係時,常被稱為「中美三公報」的外交文件,以及《臺灣旅行法》的性質。
「中美三公報」是指《上海公報》、《建交公報》與《八一七公報》,構成美國對中政策的重要外交依據。相較之下,《臺灣旅行法》是美國國會於 2018 年制定的國內法,旨在鼓勵美臺官員互訪,並非「中美三公報」之一。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中的「主要依據文件」所指的政策架構:三項公報都屬於美中關係正常化及臺灣議題的重要外交文件。再將各選項分類,找出屬於美國國內立法、而非三公報之一者,即可作答。
選項分析
- (A) 上海公報:錯誤。 1972 年尼克森訪問中國期間發布,宣示美中雙方對國際關係及臺灣問題的立場,是美國對中政策的重要文件。
第 18 題1 分
在冷戰期間,國際社會中曾出現若干次戰爭邊緣危機,不包括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 戰爭邊緣策略(Brinkmanship)與戰爭邊緣危機:
- 定義:冷戰時期美國國務卿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所提出的戰略思維,指在國際危機中,國家(特別是美、蘇超強)刻意將緊張情勢推升至戰爭(甚至核子戰爭)爆發的極限邊緣,藉由展現不惜一戰的決心與「製造對手無法承受的不可測風險」,逼迫對手屈服或退讓。
- 構成要件:行為主體通常為主權國家或軍事同盟集團;衝突性質為具有升級至大國直接交戰或全面核戰風險的高強度政治/軍事對峙。
- 恐怖主義與非對稱威脅(Terrorism / Non-state Actor Crises):
- 由非國家行為者(Non-state Actors)發動之劫持、暗殺或無差別攻擊事件,其本質為非傳統安全危機或刑事/恐怖主義事件,不屬於主權國家間的「戰爭邊緣策略」。
解題方法
本題之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危機的「行為者屬性」與「衝突本質」:
- 檢驗步驟 1(行為者):各選項之危機主體是否為主權國家間(或兩大陣營)的戰略對抗。
- 檢驗步驟 2(情勢升級機制):該危機是否牽涉大國軍事動員、核武威懾或系統性大戰風險(具備 Brinkmanship 特質)。
- 判定結果:凡屬於「主權國家以大戰邊緣迫使對方妥協」者即屬之;若屬於「非國家行為者發動之跨國恐怖攻擊/人質危機」,則非屬此類。
選項分析
- (A) 錯誤(屬於戰爭邊緣危機): 1948 年「第一次柏林危機」(柏林封鎖事件),蘇聯為阻礙西方盟國在西德推動幣制改革與單獨建國,全面封鎖西柏林陸路與水路交通。美英兩國展開大規模空運(Berlin Airlift)反制,雙方地面與空中武裝力量直接對峙,一度瀕臨第三次世界大戰爆發邊緣,為冷戰早期最典型的戰爭邊緣對峙。
第 19 題1 分
在中日於 1937 年爆發全面戰爭後,關於國際反應部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1937 年中日全面戰爭爆發後,主要國家對中國的外交與物資援助,以及國際聯盟和美國的反應。判斷重點是區分「外交譴責或調停」、「實際制裁」與「對華援助」的時間與形式。
解題方法
以 1937 年後各國對華援助的政策作為切入點。蘇聯曾以通商協定等方式向中國提供貸款與軍事援助;英國、美國與國際聯盟則各有其政策限制,不能把後來的援助措施或外交行動誤當成戰爭爆發後立即採取的措施。
選項分析
(A) 錯誤。 國際聯盟曾譴責日本侵略並支持中國,但理事會並未對日本通過具體制裁案。國聯對日本的措施缺乏實質強制力,不能說已對日本實施制裁。
第 20 題1 分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下列那位美國總統並未做出不利中華民國權益之政策決定?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二戰後美國對中華民國(ROC)的外交政策變化。判斷重點是:各任總統任內,美國是否採取了削弱中華民國外交承認、國際地位或安全保障的重大政策。
解題方法
依總統任期與政策轉折逐一比對:
- 杜魯門任內,美國曾採取第七艦隊介入臺灣海峽等政策,影響兩岸軍事局勢。
- 艾森豪任內,美國與中華民國締結《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並在臺海危機期間提供安全保障。
- 尼克森任內,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展開交往,發表《上海公報》。
- 卡特任內,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並與中華民國斷交、終止共同防禦條約。
因此,題目所問「並未做出不利中華民國權益之政策決定」者,是艾森豪。
選項分析
- (A) 杜魯門總統:錯誤。1950 年韓戰爆發後,杜魯門命令美國第七艦隊進入臺灣海峽。此舉雖然也阻止中共攻臺,並非單純對中華民國不利,但同時限制中華民國反攻大陸及兩岸軍事行動的空間;依本題以美國政策是否限制中華民國權益的角度,列為曾作出不利政策決定的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