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外交特考三等 外交領事人員西班牙文組 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 考古題詳解
第 1 題2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有關新聞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司法院釋字第 613 號解釋對新聞自由保障範圍的說明。新聞自由是憲法第 11 條言論自由的一環,保障新聞媒體蒐集、編輯、製播及傳播資訊的活動,也保障新聞工作者與新聞事業。其保障內容不限於政治新聞,也不限於最終播出的內容。
本題涉及憲法與大法官解釋,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解釋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檢視選項是否把新聞自由的保障範圍說得過窄。釋字第 613 號明確指出,新聞自由保障的內容包括政治、經濟、社會、教育、文化、娛樂、體育等新聞活動;保障客體也涵蓋新聞資訊的蒐集、選擇、編輯及傳播等過程。因此,只有沒有不當限縮保障範圍的敘述才正確。
選項分析
第 2 題2 分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關於立法委員之不受逮捕特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第 8 項所定立法委員的「不受逮捕或拘禁特權」。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此項保障不以立法院會期中為限,也不以立法院內的行為為限。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時,抓住條文的三個重點:保障期間不限會期、保障範圍不限立法院內、逮捕原則上須立法院許可,但現行犯是例外。題目問「何者錯誤」,因此找出與這三點不符的敘述。
選項分析
- (A) 正確。 不受逮捕或拘禁特權並非僅限會期中。選項以「始得主張」將保障限定在會期中,並未如此描述,因此本選項錯誤?
第 3 題2 分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下列有關正、副總統缺位之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第 7 項關於總統、副總統缺位時的繼任、補選及代行職權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依序判斷三種情形:只有總統缺位、只有副總統缺位、正副總統均缺位。特別注意副總統缺位時的提名程序,以及行政院院長代行職權的期限。
選項分析
- (A) 正確。 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原總統任期屆滿為止。
- (B) 錯誤。 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條文並未規定須經行政院會議議決後提名;
第 4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屬於國家賠償責任範圍?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家賠償法》第 2 條與第 3 條所定的國家賠償責任範圍。依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
- 公務員執行職務: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權利,國家負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且人民依法令有請求其作為的權利時,也可能成立國賠責任。
- 公有公共設施: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國家負賠償責任。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選項是否符合上述兩類責任:一是公務員執行職務時的不法侵害;二是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欠缺造成損害。人民所有土地因成為既成道路而供公眾通行,雖可能使土地所有權人受使用限制,但這項限制本身不等於《國家賠償法》所稱的公務員違法侵害或公共設施設置、管理欠缺。
選項分析
- **(A) 錯誤。**警察駕駛警車巡邏屬執行職務。若因故意或過失不法撞傷人民,符合《國家賠償法》第 2 條的公務員職務行為責任要件,國家可能負賠償責任。
第 5 題2 分
有關憲法之施行及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增修條文的制定與公布程序,以及法規範違憲審查的權限。依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憲法增修條文是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由立法院提出、公告並交由自由地區選舉人複決;複決通過後,由總統公布。它不須先經大法官審查,也不是由總統自行決定其內容。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描述的機關權限:增修條文通過後由誰公布、法律或命令的違憲爭議由誰審查。總統公布法規與司法院憲法法庭進行違憲審查,屬於不同程序;立法機關及院際協調機制都不能取代憲法審判。
選項分析
第 6 題2 分
行政機關對於法律規定之解釋,如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逾越母法之規定,則與憲法第 23 條何種原則之意旨不符?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法律保留原則。憲法第 23 條規定,限制人民的自由與權利,須有法律依據,或有法律明確授權訂定的法規命令作為依據。行政機關解釋法律時,若額外增加法律沒有規定的限制,便不能以解釋取代法律或逾越法律授權。
本題法規說明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的關鍵語句:「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逾越母法之規定」。這表示行政機關自行擴張限制人民權利的範圍,欠缺法律依據,違反憲法第 23 條法律保留原則的意旨,因此選擇法律保留原則。
選項分析
- **(A)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錯誤。**此原則在於法律原則上不得追溯適用於生效前已完成的事實或法律關係。本題沒有涉及法律適用的時間問題。
第 7 題2 分
關於憲法第 8 條人身自由之保障主體,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第 8 條人身自由的保障主體。憲法基本權的保障對象不全然限於我國國民;是否及於外國人,須依基本權的性質與保障目的判斷。人身自由關係個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等身體自由,並非專屬國民的權利,外國人亦受保障。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憲法第 8 條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並對逮捕、拘禁及審問程序設有憲法要求。
解題方法
先辨別題目問的是「保障主體」,再判斷人身自由是否屬於僅能由國民享有的權利。人身自由保障的是個人免於國家非法限制身體自由,具有普遍的人權性質,因此外國人在我國境內也受憲法第 8 條保障;是否為邦交國國民或是否取得永久居留證,都不是享有這項保障的前提。
選項分析
第 8 題2 分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0 條第 1 項第 1 款就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 3 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 3 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司法院釋字第 666 號解釋是以何種理由宣告違憲?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司法院釋字第 666 號解釋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0 條第 1 項第 1 款的平等原則審查。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該款規定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 3 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 3 萬元以下罰鍰。
釋字第 666 號指出,性交易涉及個人自主決定,但立法者仍得基於維護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等目的加以規範;然而,處罰標準須符合憲法第 7 條平等原則。系爭規定以「是否意圖得利」區分性交易中的行為人,卻只處罰意圖得利者,差別待遇與維護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立法目的欠缺實質關聯,因此違反平等原則。
解題方法
先抓住釋字第 666 號的違憲理由:本題問的是系爭規定為何違憲,應辨認解釋所採的審查標準與差別待遇依據,而非只判斷性交易是否受基本權保障,或行政罰是否過重。
解釋所指出的差別待遇標準是「有無意圖得利」;其問題在於這個分類與立法目的欠缺實質關聯。因此,選項中提到「意圖得利」與「平等原則」者,正是解釋的核心理由。
選項分析
第 9 題2 分
關於憲法中所規定人民的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所列人民義務,以及受國民教育義務的範圍。依《中華民國憲法》第 19 條,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第 20 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第 21 條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憲法第 21 條所稱國民教育,不包括高級中等教育;高級中等教育雖已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仍不因此成為憲法第 21 條所稱的國民教育。
解題方法
先依憲法條文辨認三項義務:納稅、服兵役、受國民教育;再判斷各選項對義務內容或範圍的描述是否符合憲法。關鍵在於區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與憲法第 21 條的「國民教育」:兩者名稱與涵蓋範圍並不相同。
選項分析
第 10 題2 分
《姓名條例》規定,命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得申請改名,此係基於保障人民之何種基本權利?
核心觀念
本題考《姓名條例》允許人民因姓名字義粗俗不雅而申請改名,所保障的基本權利。姓名是辨識個人的重要標誌,也與個人的社會評價及人格發展密切相關;姓名遭到不當使用或帶有羞辱性字義,可能侵害個人的人格權。
本題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姓名條例》規定,姓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者,得申請改名。此規定著重保障人民的人格利益,對應選項 (B) 人格權。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問的是哪一種權利受到姓名規範保障。姓名雖然也涉及個人資訊與隱私,但題目聚焦於「姓名字義粗俗不雅」可能造成的羞辱、貶抑及人格損害,因此應從姓名與個人人格利益的關聯判斷,選擇人格權。
選項分析
第 11 題2 分
依據憲法學理與實務見解,人民主張下列何種行為侵害其基本權利時,司法院大法官或憲法法庭得予受理?
核心觀念
本題考人民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時,何種標的得由司法院大法官或憲法法庭受理。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依當時《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人民須在憲法上所保障權利遭受不法侵害,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並對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認為有違憲疑義,始得聲請解釋憲法。
這項制度的審查標的是「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規範」,不是裁判本身,也不是未適用於該裁判的規範。地方自治條例屬地方自治團體制定的自治法規,具有一般、抽象規範性質,得作為法規範審查的標的。
解題方法
逐一確認三件事:第一,標的是法規範還是法院裁判;第二,法規範是否具有可供憲法審查的規範性;第三,該規範是否為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符合者即可選出。
選項分析
第 12 題2 分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如何依基本權種類、限制程度及立法目的,選擇不同強度的違憲審查基準。審查基準愈嚴格,立法目的與手段間通常須具備愈密切的關聯;涉及社會福利或社會補償等政策形成領域時,大法官通常尊重立法者的判斷,並非一概採中度審查。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相關法規與解釋內容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對照各選項所述的解釋意旨與審查基準。關鍵在於辨認釋字第 767 號對「社會補償立法」採取的審查方式;該號解釋並未採中度審查,故選項 C 的敘述錯誤。
選項分析
- **(A) 正確。**釋字第 791 號涉及撤回通姦罪告訴的效力不及於相姦人,形成配偶與相姦人間的差別待遇。解釋以該差別待遇與立法目的間是否具有實質關聯作為平等權審查基準;選項敘述符合解釋意旨。
第 13 題2 分
關於行政機關之組織,下列敘述何者非憲法之明文規定?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憲法對行政機關組織的明文規定,以及立法院能否制定行政組織相關法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憲法第 61 條規定:「行政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3 項則規定,國家機關的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規定。
解題方法
先區分題目問的是「憲法明文規定」或「依憲法及解釋形成的組織法理」。憲法第 61 條明定行政院組織須以法律規定;增修條文也授權以準則性法律規範國家機關組織事項。相較之下,立法院是否能在作用法中納入具有組織法性質的規定,並無憲法明文禁止。因此,應選出把法律見解說成憲法明文的選項。
選項分析
(A) 行政院之組織,應以法律定之:正確。 這是憲法第 61 條的明文規定,行政院組織須由法律加以規範。
第 14 題2 分
下列何者非屬司法機關?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司法機關」的範圍,以及機關名稱中有「法院」或職掌涉及司法事務時,是否即屬司法機關。判斷時應看機關的組織定位與憲法職權,不能只看名稱。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憲法上的司法機關包括司法院及其所屬各級法院;司法院大法官行使憲法所定職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則屬行政院所屬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保障與培訓事務。
解題方法
逐一辨認各選項的組織歸屬與職權:屬司法院體系、依法設置的法院或司法院大法官,屬司法機關;屬行政院體系、負責行政事務的機關,則非司法機關。因此,應選出隸屬行政院的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選項分析
第 15 題2 分
基於住民自治之理念與垂直分權之功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地方自治團體的組織、地方民意代表的產生方式,以及中央對地方自治團體的監督。地方自治是垂直分權的一種,地方自治團體在法定自治事項範圍內,設有地方行政機關與地方立法機關;中央則依法監督地方自治事項。
本題涉及《地方制度法》,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判斷各選項是否符合地方自治的基本制度,再特別辨認地方行政機關對地方立法機關議決案的覆議權。地方議會議決預算後,並非一概不得覆議;《地方制度法》對地方行政機關提出覆議設有規定,因此選項 C 的「不得提出覆議」不正確。
選項分析
第 16 題2 分
2020 年 6 月《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正式實施,請問該法是由哪個單位所通過?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制定程序,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與中國大陸中央機關在國家安全立法上的權限分工。該法於 2020 年 6 月 30 日由中國大陸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相關法規及制度為準。依《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 18 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原則上實行本地法律;但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香港國安法》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並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後在香港公布實施。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問的是「由哪個單位所通過」,辨認法律制定機關即可。香港立法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但本題所問的《香港國安法》並非由香港立法會通過,而是由中國大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因此選項應對應全國人大常委會。
選項分析
第 17 題2 分
中共在 2018 年 3 月的第 13 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 1 次會議透過修憲修改了什麼?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中華人民共和國 2018 年修憲的內容,以及國家主席與中共黨職、軍職的任期規定如何區分。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2018 年 3 月,第 13 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 1 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刪除憲法第 79 條第 3 項原有的「國家主席、副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規定。因此,修改的是國家主席任期制。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問的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修憲」修改哪一種職位的任期。全國人大修改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應對照憲法明文規定的職位,而不是把國家職務和中共黨職混為一談。
再看 2018 年修憲的關鍵變動:憲法第 79 條原本限制國家主席、副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修憲後刪除這項限制。這正對應選項 (A)。
選項分析
第 18 題2 分
下列對於「國台辦」的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中國大陸對台工作的機關名稱、組織運作,以及國台辦主任的任職背景。「國台辦」是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的簡稱;其與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合署運作,通常稱為「兩塊招牌、一套人馬」。本題不涉及法條。
解題方法
先辨認國台辦的正式名稱與合署關係,再核對題目所列主任及其前幾任的任職背景。A、B 是機關基本資料;C、D 則涉及主任人事。官方答案以 D 為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A) 全名是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正確。 「國台辦」是「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的簡稱。
第 19 題2 分
中共的「一個中國政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兩岸政治定位,以及中共「一個中國政策」與美國「一個中國原則」的差異。中共主張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此立場不承認兩岸是對等政治實體,也不接受「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作為兩岸共識。
美國的「一個中國原則」與中共的「一個中國政策」並非同一套主張。兩者的內容與表述方式不同,不能直接畫上等號。
解題方法
抓住中共立場的關鍵:一中、臺灣屬於中國、北京代表全中國。逐項比對選項;凡是把「各自表述」或「對等政治實體」說成中共立場的敘述,即與其政策相反。
選項分析
第 20 題2 分
習近平上台後解放軍積極向外擴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習近平上台後中國大陸的軍事部署與周邊安全爭議,尤其要分辨各項措施的地理位置及其政策目的。題目所列並非法條題,無須套用法規;重點在辨認東海防空識別區、南海島礁建設、上海合作組織與 M503 航路各自涉及的區域與功能。
解題方法
先逐項核對措施的性質與地理範圍:
- 東海防空識別區與南海島礁建設,分別涉及東海、南海的周邊安全。
- M503 是位於臺灣海峽周邊的民航航路,涉及兩岸空域安全爭議。
- 上海合作組織則是區域合作組織,不能直接等同解放軍向中東擴張的軍事部署。
因此,找出把組織合作功能錯誤描述成對中東軍事擴張的選項,即可作答。
選項分析
(A) 正確。 中國大陸於 2013 年宣布設立東海防空識別區,範圍與日本所主張的空域及東海島嶼周邊爭議重疊,引發日本憂慮,也造成區域安全疑慮。
第 21 題2 分
美國強調的「一中政策」,下列內容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美國對臺政策中的「一中政策」,以及它與中國主張的「一中原則」有何不同。美國的「一中政策」主要依據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臺灣關係法》及對臺「六項保證」理解;它不等於承認「臺灣是中國主權的一部分」。
本題涉及美國政策文件與法律,依題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的規範及政策脈絡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別選項陳述的是美國對臺政策的依據,還是中國對臺主權的主張。三個聯合公報、《臺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均構成美國對臺政策的重要基礎;「臺灣是中國主權的一部分」則是中國的主張,不是美國「一中政策」的立場。
選項分析
- (A) 基於中美三個聯合公報:正確。 美國對臺政策以 1972 年《上海公報》、1979 年《建交公報》及 1982 年《八一七公報》為重要依據。公報中美方對臺灣地位的表述有其特定措辭,不等同於接受中國對臺灣主權的主張。
第 22 題2 分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第 4 項之規定,臺灣地區人民具有哪種身分者,進入大陸地區應經申請,並經內政部會同國家安全局、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組成之審查會審查許可?
核心觀念
本題考《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第 4 項所定的赴陸申請及審查許可規範。依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具有特定公職身分的臺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須先申請,並經內政部會同國家安全局、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組成的審查會審查許可。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的機關組成與「審查許可」程序,再比對選項中的身分。這是法條適用題,判斷關鍵在於法條列舉的身分,而非職業是否可能接觸機密或職位高低。
選項分析
第 23 題2 分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33 條之 1 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下列哪些行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33 條之 1 所定的許可管制範圍。依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從事涉及政治性內容的合作行為。
解題方法
先抓條文的關鍵限制:「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行為」。條文管制的不是所有兩岸往來,而是與特定大陸地區機關、團體或其派遣人員所進行、且內容具有政治性的合作。判斷選項時,應比對是否符合這項範圍,而不是只看行為是否涉及兩岸。
選項分析
- (A) 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行為:正確。 這正是第 33 條之 1 所定的許可管制行為,未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之。
- **(B) 涉及兩岸經貿與投資之行為:錯誤。
第 24 題2 分
以國際貿易理論而言,臺灣對大陸的出口是一種「產業內貿易」(intra-industry trade),這種貿易形式的特徵是什麼?
核心觀念
產業內貿易(intra-industry trade)是指兩個經濟體在同一產業內,彼此進出口相同或相近類別的產品。它常見於產品種類多樣、企業具有規模經濟,且生產流程跨境分工的情形。
本題所述臺灣對大陸的出口,重點在兩岸供應鏈的分工:臺灣輸出零組件或中間財,大陸加工組裝後,再回銷臺灣或出口至第三國。這種同一產業內的跨境生產與貿易關係,符合題目所指的產業內貿易特徵。
解題方法
先辨別選項描述的是哪一種貿易理論:
- 若強調兩地要素稟賦與比較成本差異,通常是傳統的產業間貿易解釋。
- 若強調同一產業內的產品往來、加工分工與供應鏈連結,則符合本題所問的產業內貿易。
因此,選項中描述「輸往大陸加工後再回銷臺灣或出口第三國」者,最切合題目設定。
選項分析
第 25 題2 分
美國參議院提出的《2022 年臺灣政策法》(The Taiwan Policy Act of 2022)的第 402 節,法案載明美國將支持臺灣參與哪一個國際金融組織?以促進臺灣繼續為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經濟的發展有所貢獻。
核心觀念
本題考《2022 年臺灣政策法》(The Taiwan Policy Act of 2022)第 402 節所指的國際金融組織,以及該組織的區域任務。第 402 節標題為「臺灣參與美洲開發銀行」,內容支持臺灣參與該行,以擴大其捐助者來源,並促進臺灣持續為拉丁美洲與加勒比地區的經濟發展作出貢獻。法案並授權美國國務卿支持臺灣取得該行非借款會員資格。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法案內容為準。
解題方法
抓題幹中的「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經濟的發展」這個區域線索,對照法案第 402 節提及的組織。該節明確指向美洲開發銀行(Inter-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 IDB),因此選 D。
選項分析
- (A) 亞洲開發銀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錯誤。 亞洲開發銀行主要關注亞太地區的經濟與社會發展,與題幹的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區不符。
第 26 題2 分
為了因應中國大陸對我國外交空間的打壓,以及在兩岸關係上步步進逼,蔡總統上任之後即推動「踏實外交」(Steadfast Diplomacy),下列哪一事項是踏實外交的內涵?
核心觀念
本題考蔡英文總統上任後的「踏實外交」(Steadfast Diplomacy)及其政策內涵。踏實外交強調務實維護臺灣的國際參與與外交空間,並透過穩健、互惠的方式經營對外關係;「新南向政策」是其重要政策配套,著重深化與東協、南亞、紐澳等國家的交流合作。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所指的外交政策,再從選項中找出與蔡政府對外政策主軸相符的具體措施。四個選項中,「新南向政策」是以拓展區域合作、擴大臺灣對外連結為目標,與踏實外交的務實路線相符;其餘選項則不是踏實外交的政策內涵。
選項分析
- (A) 推動兩岸政治談判:錯誤。 兩岸政治談判屬兩岸關係議題,並非踏實外交的政策內涵。蔡政府主張在既有政治基礎上維持兩岸溝通,但這不等於將推動兩岸政治談判列為踏實外交措施。
第 27 題2 分
近年來,中共不斷派軍機擾臺,我國大陸委員會提出抗議,其抗議內容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兩岸關係時事,重點是辨認大陸委員會對中共軍機擾臺所表達的抗議訴求。題目已提供官方答案為 A,應掌握其抗議內容的核心用語:要求北京當局停止非和平、具挑釁性的行徑。
解題方法
這是時事文字辨識題,應比對各選項是否符合陸委會抗議的對象與訴求。抗議是向北京當局要求停止相關挑釁行為;其他選項則分別把焦點移到南海、美軍事運作或國際制裁,並非題目所問的抗議內容。
選項分析
第 28 題2 分
美國前國防部長埃斯珀(Mark Esper)2022 年 7 月 18 日起率團訪問臺灣,他向我方提出哪些建議?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2022 年 7 月美國前國防部長埃斯珀訪臺時,對臺灣防衛政策提出的建議。重點是臺灣應增加國防投入,並發展適合自身防衛需求的不對稱戰力,以提高嚇阻效果。
解題方法
掌握訪臺建議的核心關鍵字:「提高國防預算」與「強化不對稱戰力」。不對稱戰力是運用機動、成本較低且具防衛效益的武器與作戰方式,使較弱一方能提高對手發動攻擊的代價;這與發展核武或透過政治談判降低敵意,是不同政策方向。
選項分析
- (A) 錯誤。 埃斯珀提出的重點是強化臺灣防衛與嚇阻能力,並非建議臺灣和中國大陸進行政治談判。
- **(B) 錯誤。
第 29 題2 分
1982 年 8 月 17 日,時任美國國務卿喬治.舒茲發送給時任美國在臺協會處長李潔明,該電報揭示「對臺六項保證」,下列何者不是六項保證的內容?
核心觀念
本題考「對臺六項保證」的內容。1982 年 8 月 17 日美中發表《八一七公報》後,美國為說明其對臺政策立場,提出六項保證。六項保證包括:未同意設定對臺軍售終止日期、未同意就對臺軍售事先徵詢中國大陸意見、未同意在臺北與北京之間扮演調停角色、未同意修訂《臺灣關係法》、未改變對臺灣主權的立場,以及未向臺灣施壓要求與中國大陸談判。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選項與六項保證的標準內容。前三個選項分別對應軍售期限、軍售諮詢及臺灣主權;第四個選項把「未向臺灣施壓要求談判」改成「未改變要求臺灣進行和平談判」,改變了原本的政策意思,因此不是六項保證內容。
選項分析
第 30 題2 分
根據中國大陸的黨政體制,下列哪一個單位不是「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直屬事業單位?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中國大陸對臺工作機構的組織隸屬,須區分「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務院台辦)的直屬事業單位」與其他從事臺灣研究或兩岸交流的團體。單位名稱與業務相關,不代表它就是國台辦直屬單位。
解題方法
逐一辨認選項是否列在國台辦直屬事業單位之中:
- 信息中心、海峽兩岸關係研究中心、海峽兩岸交流中心,均屬國台辦直屬事業單位。
- 全國臺灣研究會是從事臺灣問題研究的學術性團體,不屬於國台辦直屬事業單位。
因此,題目問「不是」者,選全國臺灣研究會。
選項分析
第 31 題2 分
英國首相強生(Boris Johnson)在數十位閣員辭職施壓下,2022 年 7 月 7 日發表聲明,先辭去保守黨黨魁職務,9 月才會辭去首相,並宣布任命新內閣成員,引起黨內外爭議。請問強生為何要 9 月才辭首相?
核心觀念
本題考英國保守黨黨魁更替與首相職務的政治慣例。首相通常是下議院多數黨的黨魁;黨魁辭職後,若繼任者尚未選出,原首相可暫時留任,待新黨魁產生後再交接首相職務。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的時間順序:強生於 2022 年 7 月 7 日宣布辭去保守黨黨魁,但表示要等到 9 月才辭去首相。原因在於保守黨需要舉行黨魁選舉,選出接任者;新黨魁產生後,才接任首相。因此,留任到 9 月是為了完成黨內選舉與政權交接。
選項分析
第 32 題2 分
日本於 2022 年 7 月 10 日舉行參議院選舉,由自民黨、公明黨、日本維新會、國民民主黨四黨形成的「修憲勢力」掌握 177 席,請問此席位數有何特殊意義?
核心觀念
本題考日本國憲法的修憲程序。依日本國憲法第 96 條,修憲創議須由國會兩院各自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後交付國民投票複決;須取得有效投票過半數支持才成立。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日本參議院總席次為 248 席,三分之二門檻為:
因此至少須有 166 席支持。四個修憲勢力合計 177 席,已超過參議院門檻。當時眾議院的修憲勢力也已掌握超過三分之二席次,兩院條件均具備,因而能提出修憲創議。
解題方法
抓住「兩院各自三分之二」即可判斷:修憲勢力在參議院達 177 席,代表參議院門檻已跨過;題目再指出眾議院原已掌握超過三分之二席次,兩院便都符合創議門檻。這表示可以啟動修憲程序,並非修憲已完成;後續仍須交付國民投票複決。
選項分析
第 33 題2 分
下列何國的總統選舉參選年齡限制最低?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國總統候選人的最低參選年齡。比較時應依各國命題當年的憲法或選舉法規定,辨認年齡門檻;年齡越低,限制越低。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直接比較四國總統候選人的最低年齡:
| 國家 | 最低參選年齡 |
|---|---|
| 法國 | 18 歲 |
| 美國 | 35 歲 |
| 中華民國 | 40 歲 |
| 韓國 | 40 歲 |
法國的門檻為 18 歲,低於其餘三國,因此選 (A)。
選項分析
第 34 題2 分
比較政治研究學者以政治系統(political system)取代國家(state)概念,藉以發展科學的理論,下述何者最接近事實?
核心觀念
本題考比較政治學從「國家」轉向「政治系統」的研究取徑,以及行為主義對政治學的影響。傳統國家概念較重視正式制度與法律規範;政治系統取徑則把政治視為一套持續運作的過程,研究政治行動者、政治互動,以及社會需求如何進入政治過程並形成決策。
行為主義強調以可觀察的政治行為與經驗資料進行研究,並嘗試從個案中歸納具有一般解釋力的命題與理論。因此,以政治系統取代國家概念,與行為主義追求經驗研究及通則化理論的方向相契合。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以政治系統取代國家概念」及「發展科學的理論」兩個線索。前者指向比較政治研究單位由正式國家制度擴大為政治過程;後者指向行為主義所強調的科學化研究與通則化。據此選擇最直接描述此一學術取向的選項。
選項分析
- (A) 解決了過往關於決策體系不透明的問題:錯誤。 政治系統概念提供分析政治過程的架構,但不代表實際決策因此變得透明,也未消除研究者取得資訊、辨識權力運作等限制。「採用新概念」不等於「解決資訊不透明」。
第 35 題2 分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常被外界以「保守派」與「自由派」說明其成員的意識形態取向。2022 年聯邦最高法院推翻 1973 年「羅伊控訴韋德案」(Roe v. Wade)保障墮胎權的歷史性裁決,以及判決紐約州限制人民攜槍出家門的法律違憲,人民享有在公共場所攜帶手槍的基本權利。下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與任期,以及法院在墮胎權與持槍權議題上的判決,並以「保守派/自由派」概括大法官的意識形態取向。這兩個稱呼是政治與法律立場的概括分類,不是美國法律所定的正式職稱。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共有 9 名大法官,經總統提名、參議院同意後任命;依美國憲法第三條,任期為「任職良好期間」,通常稱為終身任職,並非固定年限。題目沒有要求引用特定法條;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的制度與判決為準。
解題方法
先把兩宗 2022 年重大判決與法院多數立場配對,再檢查選項中的任期敘述:
- 2022 年 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 推翻 Roe v. Wade,多數意見由保守派大法官支持。
- 2022 年 New York State Rifle & Pistol Association v. Bruen 判決紐約州限制公共場所攜槍的法律違憲,多數意見亦由保守派大法官支持。
- 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不是任期 8 年,而是依憲法第三條任職至退休、辭職、遭彈劾定罪免職或去世。
第 36 題2 分
2019 年 1 月 4 日總統令公布之《憲法訴訟法》在 2022 年 1 月 4 日實施,原大法官全體審查會與憲法法庭整合並機關化,大法官解釋改稱為「憲法法庭判決」。下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訴訟法》施行後的憲法審判制度,以及判決評議的人數與同意門檻。依題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該法於 108 年 1 月 4 日公布,111 年 1 月 4 日施行;大法官職權行使改採憲法法庭程序,裁判形式包括判決與裁定。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時,先區分制度改制的方向與具體評議門檻。尤其要看《憲法訴訟法》第 30 條的兩個不同要求:一是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二是同意判決的大法官人數。選項 B 把同意門檻寫成「出席者的三分之二」,與民國 111 年適用的規定不符。
選項分析
- (A) 正確。 新制以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並以判決或裁定作成裁判,取代過去大法官會議作成解釋的主要形式。
第 37 題2 分
根據國際非政府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發布的《2021 年世界自由度報告》評估報告顯示,政府對 COVID-19 疫情大流行的反應,加劇了全球民主的衰落。下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自由之家《2021 年世界自由度報告》對 COVID-19 疫情與全球民主發展的觀察。報告指出,疫情期間部分政府利用緊急措施壓縮公民自由、打擊異議、限制資訊透明,疫情也加劇了全球民主衰退;民主國家同樣受到影響,並非只有威權國家出現民主倒退。
解題方法
題幹問「何者錯誤」,可逐項比對報告描述的現象,並特別檢視選項是否把影響範圍說得過度狹窄。A 至 C 都符合報告指出的疫情治理風險;D 宣稱民主國家不受民主衰落影響,與報告所述全球性衰退不符。
選項分析
(A) 正確。 報告指出,反對政府疫情政策或防疫措施的人,可能遭受騷擾、逮捕或刑事指控。這類作法會限制言論與集會自由,也使政府更容易壓制批評聲音。
第 38 題2 分
網路民主(Internet Democracy)是指運用資通訊科技提升民主政治治理,但亦有促使網路民粹主義(Internet Populism)或政府網路監控審查(Internet Censorship)的爭議,下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網路民主」與「網路民粹主義」的政治效果,以及政府監控、審查網路言論時的憲法界限。題幹以「何者錯誤」提問,應特別留意把網路輿論直接等同民主政治理想的全意志,是否忽略了網路參與的代表性與資訊環境問題。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各敘述是否符合相關概念:
- 網路能帶來新的權力形式,也可能讓掌握技術、平台或資訊資源者取得影響力。
- 網路民粹主義雖以反菁英為訴求,仍可能形成新的領袖與菁英。
- 網路輿論不等於全體公民共同形成的「全意志」(general will);網路使用普及,也不能證明發言者具有代表性,或意見形成過程足以反映民主審議。
- 政府限制網路言論,仍須符合憲法對言論自由的保障及限制要求。
選項分析
(A) 正確。 網際網路不只是傳播工具,也能形成個人、社會及想像層次的網際權力。能控制技術、平台、資料或資訊流通者,往往具有較大的議程設定與影響能力,因此可能成為新的權力菁英。此項是在描述網路權力集中所帶來的政治效果。
第 39 題2 分
中立國家是指在發生武裝衝突時,對交戰的任何一方都不採取敵對(軍事、政治、經濟)行動的國家,分為戰時中立國家和永久中立國家兩種。俄烏戰爭致使哪些中立國家改變其中立的立場?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立」與「軍事不結盟」在俄烏戰爭後的變化。題幹將中立概括為武裝衝突中不對任一交戰方採取敵對行動;但各國的中立地位、政策與實際作法並不完全相同。尤其要分辨:
- 永久中立:以國內法或國際承諾維持不加入軍事同盟、不參與戰爭等地位。
- 軍事不結盟或傳統中立政策:國家基於安全政策選擇不加入軍事同盟,未必具有永久中立的法律地位。
解題方法
抓住俄羅斯全面入侵烏克蘭後的兩項重大變化:瑞士採取對俄制裁,芬蘭放棄長期軍事不結盟並申請加入北約。再看選項中是否把「仍維持中立」的國家也列入。
本題官方答案為 A。其中芬蘭的政策轉變最明確;瑞士採納對俄制裁,也被題目視為中立立場的改變。奧地利則仍維持永久中立地位,因此 A 的措辭有爭議,詳見下方。
選項分析
- (A) 瑞士、芬蘭、奧地利:正確(依官方答案) 芬蘭在俄烏戰爭後改變長期軍事不結盟政策,申請加入北約,並於 2023 年成為北約會員國。瑞士於 2022 年採納歐盟對俄羅斯的制裁措施,這被視為其中立政策作法的重要轉變。 奧地利則仍主張維持永久中立,並未因俄烏戰爭而放棄中立地位。
第 40 題2 分
各國政府在劃分選舉區分配席位時,主要以選舉人的身分(例如政黨、職業、性別、宗教、族裔)、人口均數與地區(例如行政區域、地理區域)為考量,劃分為比例代表選區、單一選區及複數選區,下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選舉區劃分的基準,以及各國國會議員與地方議員的選制。選區可以依人口、地理或行政區域劃分,也可能依特定身分設計保障代表席次;選區席次則可能是單一席次或複數席次。題目以民國 111 年法規及選制為準。
我國原住民立法委員席次分為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兩類,各選出 3 人,採複數選區;不是各自設一席的單一選區。這是本題判斷的關鍵。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各選項描述的「選區劃分依據」與「每區應選席次」:
- 若一個選區只選出 1 人,屬單一選區;選出 2 人以上,屬複數選區。
- 原住民立委雖分為平地、山地兩種選舉人身分,但每一類選區各選出 3 人,不能因為分成兩類就稱為單一選區。
- 其餘選項分別對照地方議員選制、美國參議院的州代表制度,以及日本參議院的選制。
選項分析
第 41 題2 分
下列關於日本參議院的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日本國會兩院的組成與任期。日本國會由眾議院及參議院組成;參議院議員任期六年,每三年改選半數,以維持院內經驗與制度延續。參議院的前身則是明治憲法下的貴族院。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所列事項是否符合參議院制度:任期應為六年、議員每三年改選半數;再核對歷史沿革及 2022 年選舉屆次。四項中,將任期寫成四年者與參議院制度不符,因此為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 (A) 任期 4 年:錯誤。 日本參議院議員任期為六年,且不因國會解散而提前終止。四年是日本眾議院議員的任期,因此本項錯把眾議院任期套用到參議院。
第 42 題2 分
下列有關俄羅斯國會的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俄羅斯聯邦議會的兩院制及國家杜馬的席次、政黨與議員任期。俄羅斯聯邦議會由上議院「聯邦委員會」與下議院「國家杜馬」組成;相關判斷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的制度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兩院名稱與層級,再核對杜馬的席次、主要政黨及議員任期。若選項把「聯邦委員會」與「國家杜馬」的院別對調,即與俄羅斯聯邦議會的兩院制結構不符。
選項分析
第 43 題2 分
下列有關法國左右共治(cohabitation)的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法國「左右共治」(cohabitation)是指總統與國會多數派分屬不同政治陣營,總統因而任命能獲得國會多數支持的總理,形成總統與總理分別代表左右兩派的局面。判斷重點在中央行政權內總統與國會多數、政府之間的政治分立,不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由不同政黨執政。
法國第五共和國截至民國 111 年曾出現三次左右共治,三次均因國會選舉結果使總統陣營失去多數而形成。
解題方法
先掌握左右共治的定義,再核對三次發生的年份及總統、總理身分:
- 1986–1988 年:總統密特朗(François Mitterrand)與總理席哈克(Jacques Chirac)。
- 1993–1995 年:總統密特朗與總理巴拉迪(Édouard Balladur)。
- 1997–2002 年:總統席哈克與總理若斯潘(Lionel Jospin)。
因此,1986 年席哈克是總理,不是總統;民國 111 年考題所稱的現任總統 Macron 任內,也尚未出現左右共治。三次共治的數量與選項 B 相符。
選項分析
第 44 題2 分
文武關係(civil-military relations)或軍事政治(military politics)是觀察國家民主化過程的指標之一,下列何者並非民主國家應有的文武關係特質?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民主國家的文武關係,即軍隊如何置於民選文人政府的民主監督與憲政指揮之下。其重要特質包括文人領軍、軍事專業主義,以及軍隊國家化;軍隊政治化則違反民主文武關係的基本原則。
解題方法
先辨別各選項是在描述「軍隊受民主文人政府統制、專業執行國防任務」,還是「軍隊介入政治、服務特定政黨或個人」。前者是民主文武關係的特質;後者會破壞軍隊的中立性與文人政府的民主正當性。因此,題目問「並非」者,應選軍隊政治化。
選項分析
- (A) 文人領軍:正確特質。 軍隊應受民選文人政府統帥,重大國防政策與軍事決策由具有民主正當性的文人機關負責,避免軍方成為凌駕民選政府的政治權力中心。
- **(B) 軍事專業主義:正確特質。
第 45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是政治社會化的功能?
核心觀念
政治社會化是個人透過家庭、學校、同儕、媒體及政治制度等途徑,學習政治知識、價值、態度與行為模式的過程。其功能在於使個人理解政治體系、形成政治認同,並學會參與政治生活。
政治社會化主要影響公民的政治態度與政治行為,並不直接提升政府施政或行政運作的效能。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屬於政治社會化的直接功能:若選項描述的是公民的政治責任、政治效能感或國家認同,屬於個人政治態度與能力的形成;若描述的是政府效能,則是政府治理或行政績效,並非政治社會化本身的功能。
選項分析
(A) 建立公民責任感:錯誤選項。 政治社會化使個人學習公民角色及其責任,例如遵守法律、關心公共事務、參與選舉,因此有助於建立公民責任感。
第 46 題2 分
關於德國國會的相關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德國聯邦議會(Bundestag)與聯邦參議院(Bundesrat)的組成方式、任期,以及聯邦法律的立法程序。須分清楚:聯邦議會由人民選出議員;聯邦參議院由各邦政府派員組成,代表各邦參與聯邦立法。
涉及法規者,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兩院的代表基礎:聯邦議會代表人民,聯邦參議院代表各邦。再逐項核對任期、席次與法律案程序。將兩院的產生方式混淆,是本題的主要陷阱。
選項分析
(A) 聯邦議會議員每四年選舉一次——正確。 基本法第 39 條規定,聯邦議會通常任期四年,並由人民選舉產生。因此此項敘述符合德國聯邦議會的任期制度。
(B) 聯邦參議院共 69 個席次——正確。 基本法第 51 條規定,各邦依人口規模取得三至六票;全國各邦票數合計為 69 票。
第 47 題2 分
下列對於當前法國政治體制運作的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法國第五共和的憲政體制。法國採半總統制: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另有向國會負責的政府;總統與國會多數可能由不同政治陣營掌握,形成「左右共治」。總統並有解散國民議會的權力。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選項是否符合第五共和的制度設計。最直接的切入點是確認總統是否有解散國會的權力:法國總統得解散國民議會,因此「總統不得解散國會」的敘述錯誤。涉及法規者,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本題所涉制度規定其後無須另作修正提醒。
選項分析
- (A) 總統直接選舉產生:正確。 法國總統由選民直接選舉,採兩輪投票制;首輪無人取得法定過半數時,由得票最高的兩名候選人進入第二輪。
第 48 題2 分
關於半總統制下行政與立法關係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半總統制的行政與立法關係。半總統制通常具備兩項核心特徵: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具有民主正當性;另有由總理領導的內閣,內閣須對國會負政治責任。因此,總統與國會各自具有民意基礎,並且國會可透過不信任投票追究內閣責任。
半總統制下總統與內閣的實際權力分配,會因憲政制度設計及政治情勢而異。總統可能主導行政,也可能由總理與內閣掌握較大行政權。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描述的是半總統制常見的制度特徵,還是把內閣的責任對象說得過於單一。關鍵在於:內閣對國會負責,不代表內閣「僅」對國會負責。半總統制中,總統也可能對內閣的組成或行政運作具有憲政上的影響力,因此「僅」字使選項 B 錯誤。
本題不涉及具體法條適用;半總統制是比較政治學上的制度分類。
選項分析
(A) 可能出現總統主導的二元行政:正確。 半總統制具有總統與總理、內閣並存的行政架構,稱為二元行政。總統在政治上居於主導地位時,行政權的運作可能由總統主導。
第 49 題2 分
關於比例代表制選舉制度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比例代表制的核心,是使各政黨取得的席次大致反映其選票比例。分配席次時,常見方法分為最大餘數法與最高平均數法。不同公式會影響席次分配結果;一般而言,最高平均數法相較於最大餘數法,較有利於大黨。
解題方法
本題沒有計算需求,判斷重點是辨認比例代表制的兩類席次分配方法,並掌握最高平均數法的政黨效果。依此逐項核對:凡符合比例代表制基本特徵或制度設計者為正確敘述;將最高平均數法的效果說成有利小黨者,則是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A) 重視選票與席次之間的比例性:正確。 比例代表制以政黨得票比例作為席次分配的重要依據,目的在降低選票比例與席次比例之間的落差。因此,重視選票與席次的比例性,是此制度的主要特色。
第 50 題2 分
關於相對多數決的政治影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相對多數決」選制的政治效果。典型的相對多數決是單一選區制:每個選區選出一席,由得票最多者當選,不必取得過半數。其常見效果包括候選人與特定選區的連結較強、選舉結果的比例性較低,以及較容易形成兩黨競爭。
「中位選民定律」則是指在特定假設下,候選人或政黨會傾向提出接近中位選民偏好的政策,以爭取最多選票。
解題方法
先把相對多數決的典型效果分成兩組記憶:
- 選區面向:單一選區由各區選民選出代表,候選人通常須回應該區需求,與選區連結較強。
- 政黨與席次面向:得票率與席次率容易不成比例,且小黨較難取得席次,較容易形成兩黨競爭。
再逐項比對題目敘述;與上述典型效果相反者,即為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 (A) 候選人與選區的連結弱:錯誤。 單一選區由特定區域選出一位代表,候選人為爭取該區選民支持,通常會建立較強的地方連結並回應選區利益。因此,相對多數決的典型效果是連結較強,不是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