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身心障礙特考五等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考古題詳解
第 1 題2 分
依據《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之規定,採社區互助式或部落互助式方式提供教育及照顧服務,其對象為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第 2 條所定的服務對象年齡。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該條規定,採社區互助式或部落互助式方式,對「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提供教育及照顧服務。
解題方法
題幹直接詢問辦法所定的年齡範圍,抓住條文中的「二歲以上」及「至入國民小學前」即可作答。此處的年齡下限是二歲,服務對象延續至入國民小學前。
選項分析
第 2 題2 分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之規定,學校班級數多少班以下者置專任輔導教師 1 人?
核心觀念
本題考《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對高級中等學校專任輔導教師的員額配置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該標準第 7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學校班級數十二班以下者,置專任輔導教師一人;十三班至二十四班者,置二人;二十五班以上者以此類推。
解題方法
題目問「多少班以下者置專任輔導教師 1 人」,直接找出法條所定第一個班級數區間即可。規定的上限是十二班,因此答案為 12 班以下。
選項分析
第 3 題2 分
依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之規定,國民中學教師員額編制,每班至少置多少位教師?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對國民中學教師員額的最低標準。題目問的是「每班至少置多少位教師」,應依準則所定的每班教師員額基準作答;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辨認題目所問為「國民中學」,並對照準則規定的每班教師最低員額:國民中學每班至少置教師 人。因此選項中數值為 人者即為正解。
選項分析
第 4 題2 分
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之規定,下列哪一個國家的官方語文並不列入新住民語文教學的支援工作之中?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 2 條對「新住民語文」的範圍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該條列出的新住民語文,以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菲律賓及馬來西亞七國官方語文為主;寮國不在其中。
解題方法
將題目列出的國家逐一與法規所列七國比對即可。越南、柬埔寨、馬來西亞都在清單中;寮國未列入,因此選 (B)。
選項分析
第 5 題2 分
依據《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之規定,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幾個學期以上,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得申請介聘至其他直轄市、縣(市)?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第 15 條的教師介聘年資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一般情形下,教師申請介聘須在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但符合特定事由時,適用例外規定。
題目所列「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的例外門檻,是在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四學期以上。該規定自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施行。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結婚或生活不便」這項例外,而非一般介聘的服務年資。依第 15 條,這類情形須實際服務滿四學期以上,得申請介聘至其他直轄市、縣(市)。
第 6 題2 分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之規定,在領域課程架構下,除下列哪一個領域外,教科圖書不得分科申請審定?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第六條第一款,重點是「領域課程架構下,哪些教科圖書可以分科申請審定」。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該款規定:在領域課程架構下,除語文領域外,教科圖書不得分科申請審定。因此,語文領域是例外,答案為 (A)。
解題方法
抓住條文中的「除……外」即可判斷:先找出唯一被排除在「不得分科申請」規則之外的領域,再對照選項。條文明定例外是語文領域,不必依各領域的科目組成推論。
選項分析
第 7 題2 分
依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的立法目的、審議會委員待遇,以及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辦理階段與年限。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條例第 1 條明定,實施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是為了鼓勵教育創新、保障人民學習及受教育權利、增加教育選擇,並促進教育多元化發展。這是判斷本題正確選項的關鍵。
解題方法
先比對條例第 1 條的立法目的,再用條文核對其餘選項中的「有給職」、「招生年齡」及「專科以上階段」等敘述。法規題若選項出現絕對或精確條件,應回到條文明文確認。
選項分析
第 8 題2 分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之法源依據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的授權法源。依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適用的《教育基本法》第 8 條第 2 項,國家應保障學生的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並使學生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的侵害;同條並規定,相關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據此訂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解題方法
看到題目問準則「法源依據」,應找出上位法律中授權訂定該準則的條文,而不是選擇與部分校園議題相關的法律。《教育基本法》第 8 條第 2 項明文提及防止霸凌及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相關辦法,因此可直接判定其為本題所問法源。
選項分析
- (A)《教育基本法》:正確。 第 8 條第 2 項保障學生免受霸凌侵害,並授權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相關辦法,是《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的法源依據。
第 9 題2 分
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之規定,透過電腦網路及視訊等傳輸媒體進行教學活動,是謂:
核心觀念
本題考《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對「遠距教學」的定義。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該辦法第 2 條將「透過電腦網路及視訊等傳輸媒體進行教學活動」定義為「遠距教學」。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法規用語「電腦網路及視訊等傳輸媒體」,直接對照第 2 條的定義即可。題目問的是教學活動透過哪些媒體進行,並未描述校外實地學習或境外授課,因此選擇與法定定義一致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10 題2 分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之規定,各就學區免試入學總名額應占核定招生總名額多少比例以上?
核心觀念
本題考《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 18 條所定,各就學區免試入學總名額占核定招生總名額的最低比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該比例為 百分之八十五以上。
要注意題目問的是「各就學區免試入學總名額」,不是「各校提供免試入學名額」;後者另有規定,比例不同。
解題方法
直接抓法條主詞與比例即可:
- 主詞:各就學區免試入學總名額。
- 計算基準:核定招生總名額。
- 法定門檻:占核定招生總名額百分之八十五以上。
因此,選出 85% 即符合規定。
選項分析
第 11 題2 分
依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評鑑辦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評鑑內容?
核心觀念
本題考《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評鑑辦法》第 4 條,重點在分辨「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與「專科以上教育階段」各自的評鑑內容。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第 4 條第 1 款規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的評鑑內容包括:實驗教育計畫之執行、學生權益之維護、學生學習之發展、財務之透明健全、相關法規之遵行,以及主管機關會商學校後規定的其他相關事項。
「教學品質保證機制之規劃及運作」則列在同條第 2 款,適用於專科以上教育階段。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指定的教育階段「高級中等以下」,再把各選項與第 4 條第 1 款的項目逐一核對。若選項屬於同條另一教育階段的規定,就不是本題所問階段的評鑑內容。
選項分析
第 12 題2 分
依據《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之規定,偏遠地區學校概分為三個級別,下列何者並不列在法定的級別之中?
核心觀念
本題考《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第 2 條所定的法定級別。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偏遠地區學校分為三級:
- 極度偏遠
- 特殊偏遠
- 偏遠
法定名稱中沒有「中度偏遠」。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法定級別」,再將選項與標準第 2 條列出的三級名稱逐一比對。名稱相似或符合一般語感,不代表就是法規使用的級別名稱;只要找出未列入法定三級的選項即可。
選項分析
第 13 題2 分
依據《偏遠地區學校合聘教師及巡迴教師聘任辦法》之規定,合聘教師及巡迴教師服務之學校,以不超過幾所學校為原則?
核心觀念
本題考《偏遠地區學校合聘教師及巡迴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所定的服務學校數上限。以民國 108 年命題當年的法規為準,合聘教師及巡迴教師服務之學校,以不超過三校為原則。
條文也界定了兩類教師的服務學校名稱:合聘教師專任的學校為「主聘學校」,其他學校為「從聘學校」;巡迴教師專任的學校為「中心學校」,其他服務學校為「從屬學校」。
解題方法
第 14 題2 分
依據《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之規定,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會委員任期為幾年,且期滿得續聘之?
核心觀念
本題考《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對「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會」(簡稱特教學生申評會)委員任期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委員任期為二年,期滿得續聘。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委員任期」與「期滿得續聘」,直接對照辦法規定即可。法條明定任期二年,因此選擇「2 年」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15 題2 分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輔導辦法》之規定,若依學生身心狀況及需求而引進心理或職能治療,此層級是謂:
核心觀念
本題考《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輔導辦法》第 4 條的三級輔導:發展性輔導、介入性輔導、處遇性輔導。判斷關鍵在輔導方式與介入程度:心理治療、職能治療等專業服務,屬於處遇性輔導。
解題方法
題幹指出,依學生身心狀況及需求「引進心理或職能治療」。對照第 4 條各級輔導的定義:
- 發展性輔導以全校學生為對象,採生活、學習及生涯輔導等措施。
- 介入性輔導針對發展性輔導仍無法有效滿足需求,或適應欠佳、重複出現問題行為等學生,提供諮詢、個別諮商、小團體輔導等措施。
- 處遇性輔導針對介入性輔導仍無法有效協助,或有嚴重適應困難、行為偏差、重大違規行為等情形的學生,配合其特殊需求引進專業服務;條文列舉心理治療、職能治療等。
題幹中的「引進心理或職能治療」正是處遇性輔導的法定用語,因此選 D。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輔導辦法》第 4 條的三級輔導定義與本題所涉用語相符。
第 16 題2 分
依據《學生輔導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專業輔導人員?
核心觀念
本題考《學生輔導法》第3條第3款對「專業輔導人員」的定義。以命題當年(民國108年)法規為準,專業輔導人員是指具有下列證書之一者:
- 臨床心理師
- 諮商心理師
- 社會工作師
物理治療師不在法定列舉範圍內,因此不屬於本法所稱的專業輔導人員。
解題方法
題幹問「何者不屬於」,直接將各選項的專業證書與《學生輔導法》第3條第3款列舉的三種資格比對。符合列舉者屬於專業輔導人員;不在列舉中的證書,即為答案。
選項分析
第 17 題2 分
依據《特定體育團體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之規定,特定體育團體之個人會員人數達多少人以上者,始得依章程規定,分區選出代表其個人會員之個人會員代表,與團體會員代表合開會員代表大會,以行使會員權利?
核心觀念
本題考《特定體育團體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第 5 條:特定體育團體的個人會員人數達三百人以上,始得依章程規定,分區選出個人會員代表,與團體會員代表合開會員代表大會,行使會員權利。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中的關鍵條件「個人會員人數達多少人以上」,再對照辦法第 5 條的人數門檻。法條明定門檻為「三百人以上」,因此選 300 人。
「始得」表示達到這項人數門檻後,才可以依章程採取分區選出個人會員代表的方式;並非達標就必須採行,仍須依章程規定辦理。
選項分析
第 18 題2 分
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 6 條所定的體育班設立年級範圍。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學校得申請設立體育班的年級為:
- 國民小學:自五年級起。
- 國民中學:自一年級起。
- 高級中等學校:自一年級起。
題目問「何者錯誤」,關鍵是分辨辦法適用的學校範圍:名稱明定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包括大專校院。
解題方法
先對照第 6 條列出的教育階段與起始年級,再確認各選項是否屬於辦法規範的學校類型。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的年級規定都能在條文中找到;大專校院則不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範圍內,因此不能把這條規定延伸適用於大專校院。
選項分析
第 19 題2 分
《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的法源依據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的直接法源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私立學校法》第 85 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得於國外及香港、澳門設立私立學校,並授權教育部會同相關業務主管機關訂定其設校、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的辦法。
《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第 1 條即明定,本辦法依《私立學校法》第 85 條訂定。因此,本題應選《私立學校法》。
解題方法
看到法規名稱中的「辦法」,先找該辦法第 1 條的訂定依據,再核對選項。此辦法第 1 條直接指向《私立學校法》,而《私立學校法》第 85 條則提供在國外設立私立學校及訂定相關辦法的授權,故可確定選 A。
選項分析
第 20 題2 分
依據《終身學習法》之規定,生活美學館屬於何種類型的終身學習機構?
核心觀念
本題考《終身學習法》第 4 條對「終身學習機構」的分類。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該條將終身學習機構分為社會教育機構、文化機構,以及學校、政府機關、社區大學與其他提供多元學習的非營利機構及團體。
其中,文化機構包括文化類博物館或展覽場館、文化中心、藝術中心或表演場館,以及生活美學館。
解題方法
直接對照《終身學習法》第 4 條的分類清單即可:生活美學館明列在「二、文化機構」之下,因此選文化機構。題目問的是法條上的機構類型,應依條文分類作答,不宜只按「提供教育活動」的功能,將它歸入社會教育機構。
選項分析
第 21 題2 分
依據《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之規定,各級學校聘僱之外國教師,主管機關許可期間最長為幾年?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對外國教師聘僱許可期間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主管機關許可各級學校聘僱外國教師的期間,最長為 3 年。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許可期間最長」即可:題目問的是主管機關核發的聘僱許可期限上限,依該辦法規定為 3 年,因此選擇與此年限相符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22 題2 分
依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之規定,下列哪一項並非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會議表決方式?
核心觀念
本題考《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第 32 條所定的申評會會議表決方式。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評議決定得以「徵詢無異議」、「舉手」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因此,條文列舉方式中沒有「記名投票」。
解題方法
將題目中的四種方式與第 32 條逐一比對即可。法條明列三種表決方式;未列入的「記名投票」即為題目所問的「並非」方式。
選項分析
第 23 題2 分
依據《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辦法》之規定,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期限,除依相關規定辦理外,並可至屆滿幾歲之當學期終了為止?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辦法》對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年齡上限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期限,除依相關規定辦理外,得延長至屆滿 70 歲之當學期終了為止。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的兩個關鍵詞:「延長服務期限」及「屆滿幾歲之當學期終了」。依該辦法的年齡上限填入 70 歲,即可選出 A。
選項分析
第 24 題2 分
依據《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對師培中心設立程序、主管資格、師資生班級人數及圖書設備的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與辦法的條文用語,尤其留意主管資格的職級門檻,以及「每班以……為原則」的規定。
選項分析
- (A) 錯誤,為本題答案。 辦法第 5 條規定,師培中心主管應由「副教授以上專任教師」兼任,並非限於教授兼任。教授固然符合「副教授以上」,但選項把資格範圍限縮成教授,與法條不符。
- (B) 正確。 辦法第 2 條規定,各大學申請設立師培中心,應經校務會議通過,再檢具申請計畫書及相關證明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第 25 題2 分
依據《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之規定,下列哪一項並非屬於教育實習的類型?
核心觀念
本題考《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所定的教育實習類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教育實習包括教學實習、導師(級務)實習、行政實習及研習活動;「社區實習」不在法定類型之列。
解題方法
辨認法規列舉的教育實習項目,再與選項逐一比對。題目問「並非」屬於教育實習的類型,因此找出未列在法規中的項目即可。
選項分析
第 26 題2 分
依據《師資培育法》之規定,培育教師人文博雅及教育志業精神之共同課程,是謂:
核心觀念
本題考《師資培育法》對「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的分類與定義。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包括普通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專門課程;其中,普通課程是培育教師人文博雅及教育志業精神的共同課程。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人文博雅及教育志業精神」與「共同課程」兩個關鍵詞,直接對照法條定義,即可判斷所指為「普通課程」。
選項分析
- (A) 專門課程:錯誤。 專門課程著重教師任教學科或領域所需的專門知能,並非培育人文博雅及教育志業精神的共同課程。
- **(B) 學門課程:錯誤。
第 27 題2 分
依據《專科以上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之規定,學校學生數未達 3,000 人,且最近 2 年新生註冊率均未達多少百分比之情形下,教育部得依相關法令命其限期改善?
核心觀念
本題考《專科以上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中,教育部得命學校限期改善的情形。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該辦法第 5 條之 1 第 1 項第 5 款規定:全校學生數未達 3,000 人,且最近 2 年新生註冊率均未達百分之六十,教育部得依相關法令命其限期改善。
這項規定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全校學生數未達 3,000 人,以及最近 2 年的新生註冊率都未達 60%。
解題方法
直接抓法條中的人數門檻與註冊率門檻即可。題幹已給出「學生數未達 3,000 人」,只要找出同款規定所列的新生註冊率標準,即為百分之六十。因此選項(C)正確。
第 28 題2 分
有關《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的立法目的、實驗教育定義,以及參與實驗教育學生與強迫入學義務的關係。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依該條例第 1 條,立法目的在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提供學校型態以外的教育方式與內容,並落實《教育基本法》第 8 條第 3 項及第 13 條。第 3 條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界定為學校教育以外、非以營利為目的並採用實驗課程的教育。第 4 條規定,參與國民教育階段實驗教育的學生,視同接受同一教育階段的學校教育,不受《強迫入學條例》規範。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否定問法「何者錯誤」,再以條例中的明文規定核對各選項。關鍵在於區分「視同接受學校教育」與「仍受強迫入學規範」:兩者並不等同;條例明定國民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不受《強迫入學條例》規範,因此選項 B 與法條相反。
選項分析
第 29 題2 分
下列何者屬於地方自治法規?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地方制度法》上的「地方自治法規」如何判斷。依《地方制度法》第25條,地方自治團體就自治事項,或依法律、上級法規的授權,得制定地方自治法規;自治法規由地方立法機關通過、地方行政機關公布者,稱為「自治條例」,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為「自治規則」。依同法第27條,地方政府得就自治事項及其法定職權,訂定自治規則。
因此,判斷重點是:法規由哪個層級制定,以及是否屬地方自治團體訂定的法規。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看名稱與制定機關所屬層級:
- 《強迫入學條例》是中央制定的法律。
- 《教師法施行細則》是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的法規命令。
- 《大專院校餐廳衛生管理方案》屬中央機關的行政措施或行政規則性質。
- 《新竹市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是新竹市政府就地方教育事務訂定的規範,屬地方自治法規中的自治規則。
選項分析
第 30 題2 分
《行政程序法》中規定:「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乃符合下列何種立法原則?
核心觀念
本題考《行政程序法》第 6 條的平等原則。該條規定:「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行政機關處理相同或具有相同重要性的事項時,應受平等原則拘束;若要作不同處理,須有正當理由。
解題方法
題幹直接引用行政程序法第 6 條,辨識關鍵語句「不得為差別待遇」即可判斷。這段規定明文表達平等原則,無須再從其他原則推論。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本題涉及條文無須另作修法提醒。
選項分析
- (A) 法律保留原則:錯誤。 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的重要事項,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作為依據。此原則關注行政機關行為是否具有法源依據,與題幹所說的差別待遇無直接關聯。
- **(B) 比例原則:錯誤。
第 31 題2 分
根據《教育基本法》第 2 條第 3 項之規定,為達我國之教育目的,下列何者須負教育的協助責任?
核心觀念
本題考《教育基本法》第 2 條第 3 項所列的教育協助責任主體。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該項規定:「為實現前項教育目的,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母應負協助之責任。」
因此,選項中只有「父母」是條文明列的主體。
解題方法
直接抓住題幹引用的法條,核對條文列出的責任主體: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母。題目問「下列何者須負教育的協助責任」,在四個選項中比對這份名單即可。
選項分析
第 32 題2 分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規定,僅單獨辦理學士班階段實驗教育之大專校院,其學生總人數不得超過多少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14 條,重點是私立專科以上實驗教育學校的學生總人數上限。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僅單獨辦理學士班階段者,學生總人數不得超過 320 人。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僅單獨辦理學士班階段」,再對照第 14 條所列的各教育階段人數上限:單獨辦理專科班或碩士班階段者,各不得超過 160 人;單獨辦理學士班階段者,不得超過 320 人。因此選擇 320 人。
選項分析
第 33 題2 分
學校內若發生疑似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教師知情後,最遲須在多少時間內向學校及縣(市)主管機關進行通報?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校園性別事件的法定通報期限。依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1 條,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應依規定向學校及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 24 小時。
解題方法
看到「學校內」、「疑似性侵害或性騷擾」及「教師知情後」等關鍵字,應聯想到《性別平等教育法》所定的校園事件通報義務,再直接辨認法定時限為 24 小時。本題不需計算,重點是記住通報期限及通報對象。
選項分析
第 34 題2 分
各該實驗教育學校主管機關應於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期間辦理評鑑,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評鑑辦法》關於評鑑期程、評鑑程序及評鑑結果處理的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每三年辦理一次評鑑;專科以上教育階段則每四年辦理一次。
解題方法
先比對各選項的評鑑頻率,再核對評鑑程序及不同評鑑結果所對應的處理措施。《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評鑑辦法》第 3 條規定評鑑期程,第 6 條規定評鑑程序,第 10 條、第 11 條規定評鑑結果的處理。
選項分析
- (A) 正確。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每三年辦理評鑑一次,符合《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評鑑辦法》第 3 條規定。
- **(B) 錯誤。
第 35 題2 分
政府機關(構)、公司及非政府組織為照顧員工子女,得採下列何種方式對幼兒提供教保服務?
核心觀念
本題考《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所定的教保服務辦理方式。依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政府機關(構)、公司及非政府組織為照顧員工子女,得採「職場互助式」方式提供教保服務。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關鍵語句:「照顧員工子女」。這是在描述以職場為場域、服務對象以員工子女為主的互助式教保服務,對應法規中的「職場互助式」,因此選(C)。
選項分析
- (A) 附屬幼兒園:錯誤。「附屬幼兒園」不是本題所問的互助式教保服務類型;題幹明確指出辦理主體為政府機關(構)、公司及非政府組織,並以照顧員工子女為目的,應適用「職場互助式」。
第 36 題2 分
政府為鼓勵生育,加強幼兒教育,2 歲以上幼兒即可進入學校。幼兒園 2 歲以上未滿 3 歲幼兒,每班以多少人為限?
核心觀念
本題考《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對幼兒園班級人數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該法第 16 條規定: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 16 人為限,且原則上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 30 人為限。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的班級人數上限,再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16 條對照規定,即可判斷上限為 16 人,選 (B)。
選項分析
- (A) 30:錯誤。30 人是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的人數上限,不適用於題目所問的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
- **(B) 16:正確。
第 37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屬於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範圍之中?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的「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範圍。依民國 108 年命題時適用的《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 7 條,代收代辦費是學生個人需要及使用,或學校為學生權益及福祉,接受委託代收代辦的費用;列舉項目包括教科書書籍費、學生寄宿費、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及午餐費等。
依官方答案,本題要找的是不屬於該法規列舉項目的費用:教科書書籍費、學生寄宿費及家長會費均在列,電腦使用費則不在其中。
解題方法
先辨認法規列出的代收代辦費項目,再逐一核對選項。題目問「何者不屬於」,因此只要找出不在列舉項目中的選項即可。各地方自治法規得另訂其他可收取的費用,但本題依官方答案,考的是法規列舉項目的辨識。
選項分析
第 38 題2 分
實驗國民小學因進行多種實驗課程及教法實驗,因此在學校組織中特別可設立下列何種單位,進行教學創新發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實驗國民小學的組織與功能分工。實驗小學進行課程、教學方法等教育實驗,須有專責單位推動研究、實驗與發展工作;此類單位稱為「研究處」。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國民教育法第 11 條規定,公立師資培育之大學得設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辦理教育實習、實驗及研究,並由所屬大學擬訂組織規程。實驗小學的具體組織,依其組織規程設置。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關鍵詞:「多種實驗課程及教法實驗」與「教學創新發展」。這些工作重點在教育實驗、研究與發展,因此應選負責相關業務的研究處。
教務處雖掌理課程與教學實施等日常行政,也可能負責教學研究;但題目問的是因應實驗課程及教法實驗而「特別設立」的單位,依實驗小學的組織分工,對應的是研究處。
選項分析
第 39 題2 分
行政院為培育符合國家經濟及產業發展需求之人才,定期召集相關部會首長,進行技職教育審議會議,並制定宏觀技職教育政策綱領。該綱領至少應該多久通盤檢討一次並公告之?
核心觀念
本題考《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 4 條,測驗「技職教育政策綱領」的定期檢討與公告期限。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該條規定:政策綱領「至少每二年應通盤檢討一次並公告之」。
解題方法
題幹提到行政院召集相關部會首長,制定宏觀技職教育政策綱領,對應《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 4 條。接著直接依同條規定判斷檢討頻率:「至少每二年」即至少每兩年一次,因此選項 B 正確。
選項分析
第 40 題2 分
師資培育之大學負有培育師資之責,下列何者不是大學師培機構的任務?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師資培育之大學(師培機構)的法定任務,以及「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辦理主體。應依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的法規與制度脈絡判斷。
師培機構的工作涵蓋師資培育、教育實習、地方教育輔導等,也包括協助畢業生就業;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並非師培機構的法定任務。
解題方法
先辨認選項所列事項是否屬於師培機構的工作範圍,再區分「培育、輔導師資」與「對在職教師進行專業評鑑」:
- 教育實習、地方教育輔導,直接連結師資培育與教育現場。
- 畢業生就業輔導,是協助師培學生銜接教職的工作。
-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則是針對教師專業成長所設計的評鑑制度,並非師培機構的一般法定任務。
選項分析
- (A) 辦理教育實習:錯誤選項。教育實習是師資職前教育的重要環節,師培機構負有規劃、辦理及輔導教育實習的責任,因此屬於師培機構任務。
第 41 題2 分
公立大學校長之產生,由大學哪一個單位決定?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立大學校長的遴選機制。依《大學法》第 9 條,公立大學校長候選人由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教育部再依規定聘任。因此,題目問「由大學哪一個單位決定」,應辨認負責遴選校長候選人的單位。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分清楚兩個階段:校長候選人的遴選由校長遴選委員會辦理;公立大學校長則由教育部聘任。題目問的是大學內由哪個單位決定校長人選,對應「校長遴選委員會」,而非其他校內會議或委員會。
選項分析
第 42 題2 分
依照《師資培育法》規定,想當教師者申請教師證書時,須具備四種資格,下列何者不屬於四種必備資格?
核心觀念
本題考《師資培育法》第 11 條規定的教師證書核發資格。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申請教師證書須具備四項資格:
- 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 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
- 通過教師資格考試。
- 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及格。
題目中的「碩士以上學位」比法條要求的學歷門檻更高;法條要求的是「學士以上學位」,因此不屬於四項資格的原文要件。
解題方法
直接對照《師資培育法》第 11 條列出的四項資格,逐一核對選項。四項中只有取得學士以上學位、修畢師資職前教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實習成績及格;「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不在其中。
選項分析
第 43 題2 分
各級學校都有相關教師規範,下列哪一級教師在法律規定必須進行教師評鑑?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級教師是否有法律明文要求進行教師評鑑,重點在分辨「法規明定的評鑑」與「學校或主管機關推動的教學評量、教師專業發展措施」。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大學教師評鑑有《大學法》第 21 條作為明確依據。
該條規定,大學應建立教師評鑑制度,對教師的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成效進行評鑑;評鑑方式、程序及具體措施由各大學定之。因此,大學教師評鑑是法律要求大學建立的制度。
解題方法
先找出題目中的關鍵詞「法律規定必須」,再比較各級教師所適用的法律是否有明文要求進行教師評鑑。不能把教師專業發展、教學輔導或學校自行辦理的評量,直接等同於法律所定的教師評鑑。
《大學法》第 21 條明定大學應建立教師評鑑制度,故選大學教師。
選項分析
(A) 幼兒園教師:錯誤。 民國 108 年相關法規並未如《大學法》第 21 條一樣,明文要求幼兒園建立教師評鑑制度。
第 44 題2 分
目前特殊教育的實施,規劃普通班的特教方案,係依據下列何種教育精神?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特殊教育的「融合教育」精神。融合教育是讓身心障礙學生在一般教育環境中,與其他學生共同學習並參與校園生活;學校則依學生個別需求提供適當的課程、教學、輔具及支持服務。規劃普通班的特教方案,正是將特殊教育服務帶入普通班、支持學生在共同環境中學習的作法。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特殊教育法》第 18 條規定,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的提供與設施設置,應符合融合之精神。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關鍵詞:「普通班」與「特教方案」。題目問的是這種安排所依據的教育精神;普通班提供特教服務,讓學生在共同教育環境中接受適性支持,對應的就是「融合教育」。
選項分析
第 45 題2 分
各級學校家長會的委員組成,必須包含哪一類家長?
核心觀念
本題考《特殊教育法》中保障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學校特殊教育事務的規定。依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特殊教育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應有一人擔任該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或委員,參與學校特殊教育相關事務的推動。
題目以「各級學校」概括提問;法條所定的適用範圍是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命題當年《特殊教育法》尚有後續修正;本題仍依民國 108 年規定作答。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家長會委員組成」以及特殊教育法規對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的保障,即可判斷法定應納入的是身心障礙學生家長。此規定是為了讓家長參與特殊教育事務的推動,並非要求家長具備特定專業,也不是以學生是否中輟或是否為原住民族作為委員資格。
選項分析
第 46 題2 分
短期補習教育的修業期限規定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 6 條對「短期補習教育」修業期限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短期補習教育分為技藝補習班及文理補習班,修業期限為一個月至一年六個月。
解題方法
題目直接詢問短期補習教育的法定修業期限,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 6 條記憶期間範圍即可:「一個月至一年六個月」,因此選項 B 符合。
選項分析
第 47 題2 分
學校、教師對學生管教之相關資料有保密義務,學生或監護人若需調閱輔導資料,須依何法規之相關規定申請之?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學生因教師輔導、管教而產生的個人或家庭資料,受到保密義務保障時,學生或監護權人應依何種規定向學校申請閱覽。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十七點規定,教師因輔導與管教學生所取得的個人或家庭資料,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對外公開或洩漏;學生或監護權人得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六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向學校申請閱覽,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確有必要者為限。
解題方法
先分辨題目問的是「資料如何保密」,還是「學生或監護人依何規定申請調閱」。前者關乎教師的保密義務;後者關乎當事人向學校提出閱覽申請的依據。
題幹用語與上述注意事項第十七點的規定相應。該點列出數項申請閱覽的法規,而選項中以《政府資訊公開法》最符合題目所問,故選 A。題目以單選方式設計,須選出列於該規定、且與「申請調閱」直接相關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48 題2 分
各級學校若有教師違反《教師法》中規定之教師義務,由聘任學校中何單位議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教師法》對教師義務違反的處理程序。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適用的法規為準,教師違反當時《教師法》第 17 條所定義務,聘任學校應交由教師評審委員會評議,再由學校依相關法令處理。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教師違反法定義務後,交由哪個單位評議」,再對照當時《教師法》第 18 條:教師違反第 17 條規定者,各聘任學校應交教師評審委員會評議後,由學校依有關法令規定處理。因此,題目所問的單位是教師評審委員會。
嚴格而言,教評會負責「評議」,後續處理由學校依相關法令辦理;題目以「議處」概括提問,應依官方答案選擇教評會。
選項分析
第 49 題2 分
有關《社區大學發展條例》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區大學發展條例》對主管機關設立社區大學、分校設置、名稱使用及招生資格的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該條例自民國 107 年公布施行,相關條文至命題時未有修正。
《社區大學發展條例》第 2 條將縣(市)政府列為地方主管機關;第 3 條及第 6 條則明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自行設立或委託辦理社區大學。
解題方法
本題問「何者錯誤」,可逐一對照法條中的主詞與規定:
- 第 4 條第 1 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適當劃分區域設立社區大學。
- 第 4 條第 2 項:社區大學得依學習需求設立分校、分班或教學點。
- 第 5 條:招收學員不得限制學歷及國籍。
- 第 6 條:主管機關得自行設立或委託辦理;非社區大學不得使用「社區大學」名稱。
由此可見,縣(市)政府不但可以設立社區大學,並且是法定主管機關,因此「不得設立」的說法錯誤。
選項分析
(A) 縣(市)層級政府不得設立社區大學:錯誤。
第 50 題2 分
下列何者為《教師法》中規定的教師義務?
核心觀念
本題考《教師法》所定的教師義務。判斷重點是分辨「法律明定的義務」與行政職務安排、借調協助及教師評鑑等事項。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當時《教師法》第 17 條第 1 項列舉教師義務,其中包括「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及「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適性教學活動」等。因此,選項若與法條明定的教師義務相符,即為答案。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與當時《教師法》第 17 條所列義務。選項 (A)「履行聘約」雖是法條「遵守聘約規定」的簡要表述,核心意旨相符;其餘選項則不是該條所列教師義務。
選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