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漁會招考新進第八職等 業務 全國漁會第九次 (漁會業務實務)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依《漁業法》第 條之規定,在哪些條件下,主管機關得對各特定漁業之漁船總船數、總噸數、作業海域、經營期間及其他事項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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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漁業法》第 條關於主管機關實施特定漁業行政限制與管理管制之法定授權要件。政府為達水產資源永續、產業結構健全及維護海域作業秩序等目的,獲有法律授權得針對漁船規模、作業區域及經營期間等事項予以行政限制。
註:本題解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年)法規為準(現行《漁業法》第 條規範內容與命題當年相同,未有修正)。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公務人員及漁會招考法規類科之「法定要件與限制範圍」法條申論題。切入點應為精準剖析《漁業法》第 條之「法定發動條件」(行政目的)與「得限制之事項」(行政處分或法規命令之標的)。
答題架構建立如下:
- 明確列出法定三要件:精確輸出法條所列之三項實體目的要件。
- 連結行政限制標的:說明主管機關得採取之具體管制手段(包含總船數、總噸數、作業海域、經營期間等)。
- 實務與法理補充:指出此處之「得」屬於行政裁量權,並闡明實務運作防範過度漁撈與作業衝突之法理邏輯。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實務題,以下針對《漁業法》第 條所規範之三大法定發動條件進行法理與實務運作分析:
- 一、水產資源之保育
- 要件解析:當特定海域或特定魚種之水產資源面臨過度採捕、資源量下降或生態棲地遭受破壞時,主管機關即具備發動行政限制之法定事由。
- 實務應用:主管機關據此訂定特定漁業之禁漁期、禁漁區、限制網目大小或實施總許容漁獲量(TAC)限制,以維護水產資源永續。
- 二、特定漁業構造之調整
第 二 題20 分
有關漁產品批發市場的經營與交易,請回答下列問題:
-
目前臺灣漁產品批發市場的經營主體有哪幾種?並請各舉一例其所對應的魚市場。(10 分)
-
漁產品批發市場的交易可分為哪些方式?(5 分)
-
漁產品批發市場為確保貨源,得視事實需要採取哪些措施因應?(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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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農產品市場交易法》中關於「農產品(漁產品)批發市場」經營體制、交易機制與集貨營運實務之核心規定。漁產品批發市場兼具產地集貨與消費地分配之功能,屬於公共性極高的社會經濟設施。答題的核心法源依據如下:
- 經營主體:《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 條規定之五種法定經營主體型態及其優先順位。
- 交易方式:《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 條法定之四種主要交易方式與其他經核准方式。
- 確保貨源措施:《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 條規定批發市場為穩定供應所能採取之五大法定因應措施。
法規時空背景說明:本題解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適用之法規為準。條文中之中央主管機關當時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行法已於民國 112 年隨農業部成立而修正名稱為「農業部」,解題仍以命題當年法規架構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法條條文題結合實務舉例」,解題切入點如下:
- 第一小題(經營主體與實例):條理分明地列出《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 條第 項之五種法定主體,並依據臺灣漁產品批發市場實務運作情形,為每一種主體精確舉出具體魚市場(例如漁會直營、公私合營公司等)作為佐證。同時應點出第五款(民營事業)之實施限制條件(當地無前四款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 第二小題(交易方式):精確引用《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 條,逐一列舉「拍賣、議價、標價、詢價」及其他核准方式,並簡要補充說明該交易方式在漁產品市場之運作特徵(如喊價拍賣與電子鐘面拍賣)。
- 第三小題(確保貨源措施):依據《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 條,精確提煉出「契作、融通、資助/技術、保價、其他」五大政策工具與措施,文字應力求精準契合立法旨意與漁會業務實務。
選項分析
(註:本題為申論問答題,以下方針對各子題配分重點與答題爭點進行深度剖析)
- 第 1 小題(配分 分)爭點剖析:
- 核心扣分點:若僅列出主體名稱而未依據法條精確分類,或未能舉出實際對應之魚市場名稱,將大幅失分。
- 各型態結構解析:
- 農民團體(漁會/農會):純粹由漁會獨立經營之產地或區域型魚市場。
- 農民團體共同出資之公司:由多家漁會或農會聯合出資成立之法人。
- 政府機關與農民團體共同出資之公司:地方政府與漁會/農會合資經營(即官民合資運銷公司),為臺灣主要消費地魚市場之常見型態。
- 公營事業機構:由政府機關或其核准之公營事業機構經營。
- 民營事業機構或私人出資組織之公司:法條限制競爭條款(僅限當地無前四款主體經營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展現批發市場之公益性質。
-
第 2 小題(配分 分)爭點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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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扣分點:漏列法定四種交易方式,或混淆「拍賣」與「標價」之區別。
-
實務解析:漁產品批發市場最主要、最權威的價格形成機制為「拍賣」(占交易量絕大多數);次要或特殊規格產品則輔以「議價」或「標價」。
-
第 3 小題(配分 分)爭點剖析:
-
核心扣分點:條文列舉不全,或將「產地集貨措施」與「消費地促銷措施」混淆。
-
實務解析:確保貨源係針對「供應端(漁民/養殖戶)」,重點在於透過契約約束、資力協助(資金融通)、生產技術與資材支援、價格風險打底(保證價格提存),形成穩定的供應鏈。
解題技巧
- 口訣記憶法:
- 經營主體口訣:「團、團公、官團公、公營、民私(限制)」(團體、團體公司、官團合資公司、公營事業、民營私人)。
- 交易方式口訣:「拍、議、標、詢、核」(拍賣、議價、標價、詢價、經核准)。
第 三 題20 分
有關「沿近海漁船卸魚聲明書申報管理規定」規範沿近海特定漁業漁船進入國內漁港,除部分另有規定外,其船長均應依規定申報卸魚聲明書。請回答下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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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規定所稱沿近海特定漁業漁船,係指未領有遠洋漁業作業許可,且於我國沿近海作業的哪些漁船?(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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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該規定,漁會如何輔導船長繳交,以及辦理後續呈報作業?(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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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漁會業務實務中「沿近海漁業資源管理與卸魚申報制度」之法規與實務運作,法源依據為《漁業法》第 44 條第 1 項第 9 款授權訂定之「沿近海漁船卸魚聲明書申報管理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中央主管機關已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升格為農業部,申報系統與電子化作業持續優化,但核心適用範疇與彙整呈報時限仍維持一致)。
本題主要測驗考生兩大重點:
- 正確識別應辦理卸魚申報之「沿近海特定漁業漁船」法定範圍(共 6 大類別)。
- 熟記區漁會輔導船長申報之管道、時限,以及漁會收件、蓋章認證與陳報主管機關之標準作業流程(SOP)。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法規實務申論題,解題切入點應採「分項條列、精準對應條文、鎖定關鍵時限」之架構:
- 子題 1 切入點:引用「沿近海漁船卸魚聲明書申報管理規定」第 2 點,按法條順序列出 6 種特定漁業漁船類型,並補充註明排除適用特別管理規定之特定漁業種類,展現作答的完整度與專業度。
- 子題 2 切入點:將漁會職責劃分為「第一階段:輔導繳交」與「第二階段:後續呈報作業」。答題關鍵在於精確標示法定時間節點(如「進港後 個工作日內」、「次月 日前」),並說明蓋章戳記與送審流程。
選項分析
針對本題各子題要件與法規細節進行深度解析:
(一)子題 1:「沿近海特定漁業漁船」法定範疇解析
依據「沿近海漁船卸魚聲明書申報管理規定」第 2 點規範,所稱沿近海特定漁業漁船,係指未領有遠洋漁業作業許可,且於我國沿近海作業之下列漁船:
- 兼營魩鱙漁業漁船:採捕魩鱙資源之兼營漁船,須全程控管卸魚量。
- 兼營飛魚卵漁業漁船:季節性特定兼營漁業,採嚴格總量管制與卸魚申報。
- 漁獲外銷(含輸歐盟)漁船:因應國際防制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業(IUU)規範,外銷漁獲必須具備完整可追溯之卸魚紀錄。
- 鎖管棒受網漁業漁船:沿近海燈火漁業主力,捕撈量大,納入特定管理。
- 沿近海鮪延繩釣漁船:捕撈高度洄游性魚類之延繩釣漁船。
- 前五款以外,總噸位 以上之漁船:以總噸位 為劃分界線,涵蓋中大型沿近海漁撈動力漁船。
備註(例外與特別規定):兼營珊瑚漁業漁船、鯖鰺漁業漁船及沿近海白帶魚船團漁船,因另訂有專屬之管理辦法或管理規定,其卸魚申報依各該特別規定辦理,不屬本規定直接規範之特定漁業漁船。
(二)子題 2:漁會輔導繳交與呈報作業流程解析
依據「沿近海漁船卸魚聲明書申報管理規定」第 3 點、第 4 點與第 5 點,區漁會之實務處理要點如下:
第 四 題20 分
農委會甫於 年辦理第二屆金牌農村競賽選拔,請回答下列問題:
-
金牌農村競賽選拔的宗旨與評選原則為何?(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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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列舉兩處獲獎之漁村社區。(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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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考驗考生對我國「農村再生政策」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命題當年民國 年資訊為準;現已升格為農業部)推動之「金牌農村競賽」機制的理解。
「金牌農村競賽」係參考德國「農村賽局」(Unser Dorf hat Zukunft)經驗,為臺灣農漁村社區建構之國家級選拔機制(第二屆競賽辦理期間為 年)。其核心在於透過「生產、生活、生態」(簡稱「三生」)及「未來性」四大構面,結合社區自主權重,評選出具備永續發展與在地特色之農漁村典範,帶動地方創生與社區向心力。
解題方法
本題屬漁會業務實務申論題,採「政策宗旨 評選原則與權重配置 實地獲獎案例」之層次開展作答:
- 第一小題(宗旨與評選原則,15 分):
- 宗旨切入點:分項列出四大核心目標,包含「樹立典範」、「促進中央與地方合作」、「激發社區榮譽感」及「帶動永續發展」。
- 評選原則切入點:寫出「兩階段評選流程(縣市初賽與全國決賽)」與「決賽評審方式(第一階段書面與簡報審查、第二階段現地勘查)」,並精確說明決賽之四大面向評分比例(生產 、生活 、生態 、未來性 )與參賽社區自訂加權比例()。
- 第二小題(獲獎漁村社區,5 分):
- 選題切入點:切忌舉出純農業社區。必須精確列舉獲獎名單中具備養殖漁業或沿海漁村背景之社區(寫明完整的「縣市+鄉鎮區+社區名稱」),並簡述其漁業特色以強化答題完整度。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問答題,無選擇題選項,以下針對各子題之作答架構與配分要點進行分析剖析:
- 第 1 小題(配分 15 分):金牌農村競賽選拔之宗旨與評選原則
- 宗旨剖析(約占 6 分):應精確寫出四大政策核心——「樹立農村典範」、「促進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激發社區榮譽感與向心力」、「帶動社區相互學習與多元永續發展」。若文字過於籠統,容易被扣分。
- 評選原則與權重剖析(約占 9 分):須詳述「四大評審面向」與「權重結構」。包含固定配分(生產 、生活 、生態 、未來性 )與參賽社區依在地特色自訂之加權(),並說明採「縣市初賽」與「全國決賽(書面簡報+現地勘查)」之兩階段機制。若未寫出「社區自訂權重 」或「現地勘查」,評分將無法獲得滿分。
- 第 2 小題(配分 5 分):請列舉兩處獲獎之漁村社區
- 社區屬性剖析(占 5 分):必須精確列舉出具備「漁村社區」屬性之獲獎單位。若舉出純農業社區(例如南投縣埔里鎮珠仔山社區、嘉義縣阿里山鄉茶山社區),不符合題意「漁村社區」之要求。寫明完整的行政區劃與社區名稱(如高雄市永安區新港社區、屏東縣枋寮鄉新龍社區),並附帶說明其漁業轉型亮點,即可確保取得滿分。
解題技巧
- 關鍵字記憶口訣:
- 評選面向與配分比例口訣:「三生一未來,自訂加三成」(生產 、生活 、生態 、未來性 ,加上自訂權重 )。
- 競賽宗旨口訣:「典範、合作、向心力、永續」。
第 五 題20 分
請解釋下列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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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 Zero(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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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海(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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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P(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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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P(5 分)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屬於「漁會業務實務」之名詞解釋題,旨在考驗考生對於當前漁業發展四大核心議題的掌握度:全球永續發展趨勢(淨零排放)、海洋生態與漁村治理(里海)、水產品安全驗證體系(TAP),以及國際漁業資源養護標準(FIP)。答題關鍵在於精準寫出專有名詞之定義、法源或國際標準,並緊密結合漁會基層業務運作實務。
解題方法
本題總分為 20 分(每小題 5 分)。名詞解釋應採用「標準定義/法源+核心內涵+漁業業務實務應用」的三段式結構進行撰寫,每題字數精準控制在 150 至 200 字之間,能清晰向閱卷委員展現具備基層漁會業務輔導與政策執行的專業能力。
名詞拆解與詳細解析
1. Net Zero(淨零排放)
- 核心定義:指在特定衡量期間內(如 2050 年),人為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與透過人為移除量(如碳匯、碳捕捉封存)達成抵銷,使淨溫室氣體排放量為零。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為準,我國公布「臺灣 2050 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現行法已於民國 112 年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將 2050 淨零排放目標正式入法)。
- 漁業業務實務:漁會業務主要配合國家淨零策略,推動「藍碳(Blue Carbon)」(如紅樹林、海草床、鹽沼等海洋生態碳匯)養護與復育;同時輔導漁民引進節能漁具與省油船機、推動低碳綠能養殖,以及輔導水產品申請碳標籤與供應鏈減碳轉型。
2. 里海(Satoumi)
- 核心定義:源自日本海洋生態治理理念,指沿海或海岸地區在「適度的人為介入與合理持續利用」下,促進物質循環,達到兼具「高生物多樣性」與「高生產力」的沿海生態系統(與陸地之「里山 Satoyama」概念相互呼應)。
- 漁業業務實務:漁會於沿海漁村推動里海機制,結合海岸棲地復育(如人工魚礁設置、海藻床營造)、友善漁法推廣、漁村傳統文化傳承與休閒體驗漁業,實現「生產、生活、生態」三生一體的永續漁村發展模式。
3. TAP(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
- 核心定義:為 Taiwan Agricultural Products 之英文縮寫。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指水產品自生產、加工、分裝至流通過程,遵循「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GAP)」,並通過第三方驗證機構稽核驗證,授予 TAP 標章與專屬追溯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