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原住民特考四等 衛生行政 環境衛生學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30 分
近年來各類室外空氣污染物,特別是 PM2.5 對於健康可能產生危害的議題日益受到各界重視。請以 PM2.5 為例,試述 PM2.5 的來源,及吸入 PM2.5 後產生健康危害的機制及其可能的危害為何。此外,並請說明「即時空氣品質指標(AQI)」除了 PM2.5 以外,計算依據之空氣污染物還包括哪些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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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為典型的「環境毒理學」與「環境衛生法規」整合考題,評量考生對細懸浮微粒()的環境動態、人體毒理機轉、健康效應,以及我國空氣品質監測法規之熟悉度。主要涵蓋以下核心觀念:
- 定義與來源分流:空氣動力學粒徑小於或等於 之微粒。區分「原生性(Primary)」與「衍生性(Secondary)」,以及「人為源」與「自然源」。
- 毒理致病機轉:微粒深達肺泡沉積、穿透氣血屏障、誘發氧化壓力(Oxidative Stress)、全身性發炎反應(Systemic Inflammation)、自主神經失衡與基因毒性。
- 流行病學與健康危害:涵蓋呼吸系統、心血管系統、癌症(IARC 第一類致癌物)及代謝/生殖毒性。
- 空氣品質指標(AQI)計算項目: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已改制為環境部)公告之《空氣品質指標(AQI)》為準,AQI 係整合評估 6 項主要空氣污染物之濃度副指標。
解題方法
本題包含三個獨立子題,答題時應採取「層次化條列」與「關鍵字精準命中」策略:
- 第一部分: 的來源 採用「生成型態(原生 vs. 衍生)」與「活動屬性(人為 vs. 自然)」矩陣式剖析,特別點出臺灣中南部常見的「衍生性光化學反應前驅物」,展現公衛專業廣度。
- 第二部分:致病機制與可能危害
- 機制層次:按照「暴露與物理沉積 細胞活化與氧化壓力 全身發炎與循環穿透 組織器官病變」的病理進程推導。
- 危害層次:分類闡述呼吸道、心血管、致癌性及全身性影響。
- 第三部分:即時空氣品質指標(AQI)之計算項目 準確列出除 外的其餘 5 種空氣污染物名稱及化學符號,並指出其副指標之監測時間計算依據(例如 8 小時移動平均、24 小時移動平均等)。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故無個別選項分析。申論評分關鍵在於各大子題之專業名詞完整度(如:ROS、IARC Group 1、衍生性氣膠、氣血屏障)與層次條理。
解題技巧
- AQI 項目記憶口訣: 「臭氣()兩微粒(),一碳()二硫()二氮()」。全臺 AQI 共有 6 項指標污染物,題目問「除了 以外」,作答時千萬不可漏寫任一項,亦不可錯寫揮發性有機物(VOCs)或鉛(Pb)。
- 法規標註提示: 我國 AQI 自民國 105 年 12 月起正式上線整合原 PSI 與 雙軌制(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現行中央主管機關已改制為環境部)。
- 避開常見陷阱: 機制切勿只寫「因為粒子很小跑到肺裡」,必須寫出「巨噬細胞吞噬」、「活性氧物質(ROS)引發氧化壓力」及「穿透肺泡-毛細血管屏障進入血液循環」等生理毒理病理學機制,方能取得滿分級距。
【答案】
一、 之主要來源
(空氣動力學粒徑 之細懸浮微粒)依其生成途徑與產生方式,主要分為以下來源:
- 原生性來源(Primary Sources):由污染源直接以粒狀型態排放至大氣中。
- 人為來源:
- 固定污染源:火力發電廠、石化廠、鋼鐵冶煉等工業鍋爐之燃煤、燃油燃燒,以及垃圾焚化爐廢氣。
- 移動污染源:汽油及柴油車輛排放之引擎廢氣(特別是柴油引擎燃燒不完全產生之碳煙碳黑)、船舶排放。
- 逸散性來源:營建工地揚塵、農業廢棄物露天燃燒、餐飲油煙、民俗宗教活動(燃燒香燭金紙、燃放鞭炮)。
- 自然來源:森林火災、火山噴發、地表風蝕揚塵、海鹽飛沫等。
第 二 題25 分
人類絕大多數的時間都在室內活動,因此室內空氣污染物對於健康的影響不亞於室外空氣污染物,國內也因此於民國 100 年 11 月 23 日公布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請問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列出的室內空氣污染物包括哪些物質?又室內空氣中甲醛常見的來源及其可能的健康危害為何?另外請說明日常生活中可以採取哪些措施,以降低室內甲醛及其他空氣污染的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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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涉及「環境衛生學」中「室內空氣品質(Indoor Air Quality, IAQ)」與「環境毒理學」之核心範疇,評量重點包含:
- 法規定義與列管範疇: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 3 條及環境保護署(現改制為環境部)公告之《室內空氣品質標準》為依據,測驗考生對法定 9 大室內空氣污染物的精準記憶。(現行法法條架構與公告項目仍維持相同架構)。
- 特定污染物毒理機轉與來源:甲醛()的常見室內逸散來源(特別是樹脂膠合劑)、代謝暴露途徑、急性刺激、慢性毒性,以及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將其歸類為 Group 1 之致癌特性。
- 環境工程與暴露控制策略:公共衛生與環境衛生改善室內空氣品質之三大根本原則——源頭減量(Source Control)、通風稀釋(Ventilation)、管末淨化(Air Cleaning)於日常生活中的具體應用。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申論式試題,配分通常為 20 至 25 分,宜採「三段式結構」鋪陳作答,層次分明:
- 第一部分(法條列管物):直接以《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 3 條之法條定義切入,完整條列 9 大法定室內空氣污染物,切忌遺漏生物性污染物(細菌、真菌)或氣體/粒狀物。
- 第二部分(甲醛來源與毒性):
- 來源分門別類(建材家具、日常用品、燃燒行為),強調黏著劑(如尿素甲醛樹脂)的緩慢水解逸散特性。
- 危害按「急性刺激」、「慢性影響」、「致癌性(IARC Group 1)」分點論述,展現公衛毒理專業。
- 第三部分(降低濃度之防治措施):採用職業衛生與環境控制的階層防制邏輯(Hierarchy of Controls)展開:從最有效的「源頭控制(選用綠建材、行為改變)」、中階的「通風稀釋(開窗、外氣引進)」到末端的「清淨技術(活性碳、HEPA、溫濕度調控、植物淨化)」,展現有系統的工程與行為策略。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無選擇題選項。評分時之主要得分與失分關鍵分析如下:
- 項目列舉完整性:常有考生遺漏「細菌」與「真菌」,或混淆「」與「」,必須 9 項完整列出方能拿滿法規分。
- 甲醛來源深度:僅寫「裝潢」難以取得高分,需點出「合板、夾板等接著劑/脲醛樹脂」及「長時間持續逸散(可達數年)」之物化特性。
- 健康危害精準度:需明確提及眼鼻呼吸道刺激、誘發氣喘,以及國際公認之「鼻咽癌(Nasopharyngeal carcinoma)」與「白血病(Leukemia)」,並標明 IARC Group 1 人類確定致癌物。
- 改善措施結構度:若雜亂無章條列易遭扣分,依「源頭抑制 通風換氣 物理/化學淨化」分類陳述方能獲得閱卷委員青睞。
解題技巧
- 口訣記憶法定污染物:9 項法定污染物可依物理型態歸類記憶:
- 無機氣體類(3 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臭氧)。
- 有機氣體類(2 種):(甲醛)、(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 顆粒懸浮物類(2 種):(懸浮微粒)、(細懸浮微粒)。
- 生物病原體類(2 種):細菌(Bacteria)、真菌(Fungi)。
- 答題版面配置:申論作答務必採用小標題與條列式,法規名稱務必書寫全名,展現公務人員法規精準度。
【答案】
一、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規定之室內空氣污染物
依民國 107 年當時有效之《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 3 條第 1 款規定,室內空氣污染物係指室內因人員作息、燃燒行為、建材裝潢或其他原因所產生,足以影響國民健康之物質。主管機關明定列管之污染物共包含下列 9 大項(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物質):
- 二氧化碳():常作為室內通風換氣效率之關鍵指標。
- 一氧化碳():不完全燃燒所產生之有毒氣體。
- 甲醛():刺鼻之揮發性有機化學物。
- 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包含苯、甲苯、二甲苯等多種揮發性有機物總和。
- 懸浮微粒():粒徑在 以下之空氣微粒。
第 三 題25 分
飲水安全為環境衛生重要的議題之一,而安全的飲用水更是人類生存之必需品。請舉例說明飲水中的「有機污染物」及「無機污染物」之來源為何,又飲水加氯消毒後可能產生的消毒副產物包括哪些及其可能健康危害為何。此外請試述一般民眾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採取哪些措施,以降低飲用水中加氯消毒副產物的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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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環境衛生學中「環境毒理與飲用水安全」之核心素養,命題以民國 107 年之《飲用水管理條例》及《飲用水水質標準》相關規範為基準(註:現行《飲用水水質標準》後續雖有微幅修正,但管制架構與消毒副產物項目一脈相承)。考生需熟練掌握:
- 原水污染物之分類與危害來源:區分地質溶出、人為活動(工業、農業、民生)所導入之「有機污染物」與「無機污染物」。
- 消毒副產物(Disinfection By-Products, DBPs)生成化學:原水中之天然有機物(Natural Organic Matter, NOM,如腐植質)與自由有效餘氯(HOCl、)進行鹵化/氧化反應之產物。
- 毒理與健康風險評估:DBPs 的致癌性(膀胱癌、直腸癌等)與非致癌性(生殖發育毒性、肝腎損害)。
- 民眾端暴露控制與風險管理:以物理相變化(揮發)、化學吸附(活性碳)及多重暴露途徑阻斷(呼吸道與經皮吸收)為核心之防護措施。
解題方法
本題屬四等考試之經典複合型申論題,答題結構應層次分明、條理清晰,採「四段式架構」循序破題:
- 並陳對比污染物來源:分別就「有機污染物」與「無機污染物」之來源途徑及具體代表物質條列說明。
- 分類歸納消毒副產物:依化學結構將 DBPs 分類為總三鹵甲烷(TTHMs)、鹵乙酸類(HAAs)及其他類別,並點出生成之前驅物質。
- 分流解析健康危害:以毒理學架構將危害明確拆解為「致癌風險」與「慢性/生殖發育毒性」。
- 實務提出防護措施:扣合日常生活可行性,從「飲水處理(開蓋煮沸、加裝濾芯)」與「多途徑暴露阻斷(浴室通風、縮短淋浴)」兩大維度切入。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並無選擇題選項。閱卷評分重點在於:專有名詞精準度(如:腐植酸、總三鹵甲烷、鹵乙酸、膀胱癌風險)、分類邏輯是否周延,以及能否指出「呼吸吸入與經皮吸收」亦為消毒副產物的重要暴露途徑。
解題技巧
- 避免概念混淆:不可將「原水原本存在的污染物(如工業溶劑、重金屬)」與「水廠加氯衍生之消毒副產物(如三鹵甲烷)」混為一談。
- 記憶口訣:
- 總三鹵甲烷(4種):氯仿()、一溴二氯甲烷()、二溴一氯甲烷()、溴仿()。
- 水平考量多重暴露途徑:三鹵甲烷具高揮發性與親脂性,洗澡(熱水淋浴)時的水蒸氣吸入及皮膚吸收往往不亞於直接飲用,寫出此點能顯著提升答題深度。
- 沸水除氯規範:敘述煮水時務必寫明「水滾後開蓋、轉小火續煮 3 至 5 分鐘」,不可僅簡述「煮沸即可」。
【答案】
一、飲水中「有機污染物」與「無機污染物」之來源及實例
- 有機污染物
- 來源:主要來自工業化學製程廢水排放、農業逕流(農藥施用)、生活污水、地下石化管線洩漏、垃圾掩埋場滲出水,以及輸配水管材之有機溶劑滲出。
- 舉例:
- 揮發性有機物(VOCs):如三氯乙烯(TCE)、四氯乙烯(PCE)、苯,多來自工業溶劑與脫酯劑污染。
- 農藥與除草劑:如有機磷殺蟲劑、莠去津(Atrazine)、丁基滅草靈等農業逕流殘留。
- 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與環境荷爾蒙:如多氯聯苯(PCBs)、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雙酚 A 及微量藥品與個人護理用品(PPCPs)。
- 無機污染物
第 四 題20 分
廢棄物係人類社會活動過程中產生的副產物,必須妥善處理才不會污染環境,並進而造成健康危害。請舉例說明依據「廢棄物清理法」,廢棄物可分為哪兩類。何謂「毒性有害事業廢棄物」?又「毒性有害事業廢棄物」與「毒性化學物質」之相關性為何?再者,依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規定,事業廢棄物之最終處置方式共包括哪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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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考生對環境衛生學中「廢棄物管理體系法規」之掌握度,核心觀念涵蓋:
- 廢棄物之法定分類體系: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 2 條對「一般廢棄物」與「事業廢棄物」之定義及判定原則。
- 毒性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定義:依據《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 2 條與第 3 條,掌握其法定範疇(毒性化學物質含量、溶出毒性、戴奧辛、多氯聯苯)。
- 環境法規之跨法銜接與物質生命週期:掌握原《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物質前端運作管理)與《廢棄物清理法》(廢棄後端管理)在物質生命週期各階段之轉換與認定關聯。
- 事業廢棄物最終處置之法定型態:依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 2 條第 4 款之定義,精確辨析「中間處理」與「最終處置」之差異。
法規基準提醒:本題作答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需注意後續重要修正:《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已於民國 108 年 1 月 16 日修正公布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解題方法
本題為四合一的申論問答題,各子題彼此具有邏輯層遞性。解題切入點應採「法條定義為骨架、具體實例為血肉、邏輯架構分層次」的鋪排方式:
- 第一子題(廢棄物分類及舉例):直接引用《廢棄物清理法》第 2 條所確立之法定二分法(一般廢棄物、事業廢棄物),將事業廢棄物次分有害與一般,並分別提供生活中與工業上的具體實例,兼顧法律嚴謹度與環境實務。
- 第二子題(毒性有害事業廢棄物定義):引述《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逐項條列符合該定義的四種法定型態(溶出毒性、毒性化學物質、戴奧辛、多氯聯苯)。
- 第三子題(兩者相關性分析):切入點從「物質生命週期管理(由產品原料至棄置)」、「法規管轄權的銜接與轉移」及「判定標準之直接引用依據」三面向剖析,避免流於空泛描述。
- 第四子題(最終處置方式):精準默寫《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 2 條列舉之四種法定最終處置方式,並逐一簡要說明其適用廢棄物種類。
解題技巧
- 名詞辨析陷阱:
- 焚化、堆肥、物理化學處理屬於「中間處理」,絕對不可列入「最終處置」。最終處置的核心是「廢棄物離開人類社會的最終歸宿」,主要形式為掩埋與海洋棄置。
- 最終處置口訣:
- 記誦關鍵字:「安、衛、封、海」(安定掩埋、衛生掩埋、封閉掩埋、海洋棄置)。
- 相關性申論公式:
- 凡考兩法規名詞之相關性,必寫「前端運作 vs 後端棄置(生命週期)」與「法規援引關係(判定標準)」,即可獲評審肯定。
【答案】
一、依據《廢棄物清理法》之廢棄物分類及實例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 2 條之規定,廢棄物分為下列兩大類:
- 一般廢棄物:
- 定義:指由家戶或其他非事業所產生之垃圾、糞尿、動物屍體等,足以污染環境衛生之固體或液體廢棄物。
- 實例:家庭廚餘、日常拆卸之塑膠包裝袋、果皮、廢家具。
- 事業廢棄物:
- 定義:指事業活動產生非屬其員工生活產生之廢棄物,又可細分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