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司法特考四等 監所管理員(男) 犯罪學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試論述犯罪學研究之三大目標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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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犯罪學研究的目的與功能。常見的三大目標是:描述犯罪現象、解釋犯罪原因、預測並控制犯罪。犯罪學研究從掌握犯罪事實出發,進一步探討犯罪如何發生,最後將研究結果運用於預防與防治。
解題方法
依研究工作的邏輯順序作答:先回答「犯罪現象是什麼」,再回答「犯罪為何發生」,最後說明「如何預測及減少犯罪」。各目標的內容如下:
- 描述犯罪現象:有系統地蒐集、整理及呈現犯罪相關資料,說明犯罪的種類、數量、分布、變化趨勢,以及犯罪者與被害者的特徵。例如分析不同地區、年齡層或時段的犯罪狀況。描述是後續解釋與防治的事實基礎。
- 解釋犯罪原因:運用理論與研究方法,探討犯罪發生的原因、條件及作用機制,例如個人特質、家庭與同儕關係、社會結構或情境因素如何影響犯罪行為。
第 二 題20 分
「機會」(Opportunity)與環境犯罪學關係密切,試說明新機會理論:日常活動理論、犯罪型態理論及理性選擇理論之內涵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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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環境犯罪學中的「新機會理論」,重點在於犯罪機會如何透過日常生活安排、空間環境與行為人的選擇,影響犯罪發生。三種理論分別從犯罪事件的構成條件、犯罪與被害者的空間交會,以及犯罪者的成本效益判斷切入。
解題方法
依序說明各理論的代表學者、核心命題及關鍵概念,最後比較三者的解釋焦點。作答時須指出:機會是犯罪發生的重要條件,但不是犯罪的唯一原因;降低機會可以減少犯罪發生。
一、日常活動理論(Routine Activity Theory)
柯恩(Lawrence Cohen)與費爾森(Marcus Felson)於 1979 年提出。理論認為,犯罪發生的基本條件是三項因素在時間與空間上同時聚合:
- 有動機的犯罪者:具有實施犯罪意願的人。
- 合適的標的物:容易接近、具有吸引力且容易被取走或侵害的財物或被害者。
- 有能力的監控者缺席:缺少能有效阻止犯罪的監護者,例如警察、保全、鄰居、管理人員,或防盜設備等。
三者在同一時空交會,犯罪機會便會提高。這裡的監控者不限於正式執法人員,也包括任何能發揮監督、保護或嚇阻作用的人與設備。理論亦指出,社會生活型態改變會影響人們活動的時間、地點與方式,從而改變犯罪機會。
二、犯罪型態理論(Crime Pattern Theory)
布朗特(Paul Brantingham)與布朗特(Patricia Brantingham)提出。理論以犯罪者的日常活動和空間移動為核心,說明犯罪如何在特定地點形成型態。
人們通常在熟悉的生活圈活動,例如住宅、工作場所、學校、商店與交通路線。這些常活動的地點稱為節點(nodes),連結節點的路線稱為路徑(paths);日常活動範圍及其周邊則形成個人的活動空間(activity space)。
第 三 題20 分
試述社區處遇(社區犯罪矯正)的理論基礎,並說明其施行的優點及限制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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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社區處遇(社區犯罪矯正),是指犯罪人不必完全隔離於監獄或其他矯正機構,而是在社區中接受監督、輔導、治療或生活協助,使其維持與家庭、工作及社會的連結,並逐步復歸社會。常見方式包括轉向處遇、保護管束、假釋、緩刑、社區服務、中途之家及電子監控等。
本題重點在說明社區處遇的犯罪學理論基礎,並衡量其優點與限制。作答時可依「理論基礎、施行優點、施行限制」三部分組織答案。
理論基礎
-
不同接觸理論(差別接觸理論) 犯罪行為會透過與他人的互動學習,包括犯罪技巧、動機與合理化態度。若將輕微犯罪者與經常犯罪者集中於矯正機構,可能增加其接觸犯罪文化的機會;社區處遇則使其留在原有社會環境中,降低與犯罪同儕密集接觸的風險。
-
標籤理論 犯罪人受到正式司法處遇後,可能被貼上「罪犯」標籤,進而遭遇排斥、失業或人際關係破裂,並逐漸認同偏差身分。社區處遇可減少不必要的機構收容及正式污名,降低標籤效應造成的持續偏差。
-
激進不介入理論 對輕微犯罪者,司法體系應避免不必要且過度的介入,以免正式處遇反而擴大其與偏差群體的接觸,或使其陷入司法控制網絡。社區處遇透過轉向、輔導及適度監督,降低機構處遇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
-
社會控制理論 個人與家庭、學校、工作及社區等守法社會連結越強,越能受到日常規範與責任約束。社區處遇讓犯罪人有機會維持或重建這些連結,以日常生活中的正向支持促進守法與復歸。
施行優點
- 降低機構化及交互感染:避免犯罪人長期置身矯正機構,減少監獄化及向其他犯罪者學習犯罪技巧或態度的機會。
- 減少污名並促進復歸:保留犯罪人與家人、工作及社區的連結,有助維持正常生活角色,降低因標籤而遭排斥的情形。
- 維持家庭與就業功能:犯罪人可在監督下繼續工作、求學或履行家庭責任,減少收容造成的家庭失能與失業問題。
第 1 題2 分
有關慢性習慣犯(Chronic Offender)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慢性習慣犯」(Chronic Offender)的意義。犯罪學常以犯罪者的累犯情形及犯罪分布來描述此類人:少數持續或反覆犯罪者,可能占有相當高比例的犯罪事件。題目中的核心判準是「少數人觸犯大多數比例的犯罪」,而不是其所犯的特定罪名或矯正成效。
解題方法
先抓住「慢性習慣犯」的犯罪模式:重點在於少數人反覆犯罪,造成犯罪事件集中於少數犯罪者。因此,逐一檢視選項是否描述此種犯罪分布;涉及短期自由刑、矯正成效或特定罪名的敘述,都不是這個概念的定義。
選項分析
第 2 題2 分
對於自陳報告獲取犯罪資料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自陳報告是透過問卷或訪談,請受訪者自行回報曾實施的犯罪行為,以補充官方犯罪統計資料。官方統計主要呈現進入警察、司法等機關處理程序的案件,可能漏掉未被發現或未被通報的犯罪;自陳報告則能接觸部分未列入官方統計的犯行。
不過,自陳資料仍受受訪者是否願意坦承、能否正確回憶,以及對題目如何理解等因素影響,並非完全客觀或不受限制。
解題方法
本題問「何者錯誤」,可先掌握自陳報告的兩項特徵:它是官方統計的補充方法,通常以抽樣問卷或訪談蒐集資料;但資料品質會受到受訪者的記憶、誠實程度與作答意願影響。據此逐項判斷,宣稱資料「不受當事人記憶影響」的敘述錯誤。
選項分析
(A) 自陳報告是彌補官方統計缺失的方法之一:正確。 犯罪行為未必都會被發現、通報或列入官方統計。自陳報告可蒐集受訪者自述的犯罪經驗,補充官方資料未能呈現的部分。
第 3 題2 分
有關犯罪被害調查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犯罪被害調查是以訪問民眾的方式,蒐集其在一定期間內遭受犯罪侵害的經驗。它能補充官方犯罪統計未能呈現的案件,例如未報案或未被警方記錄的犯罪,因此有助於掌握犯罪黑數。
不過,被害調查並非能涵蓋所有犯罪。調查結果會受到受訪者記憶、認知與回答意願影響;有些犯罪也不適合以訪問一般民眾的方式蒐集,或難以由被害者直接陳述。
解題方法
本題要找出對犯罪被害調查能力的過度概括敘述。判斷重點有二:被害調查能否補充官方統計,以及它是否能涵蓋所有犯罪類型。前者是其重要功能,後者則是其方法限制。
選項分析
(A) 犯罪被害調查能彌補官方統計中有關犯罪黑數的問題:正確。 部分犯罪未報案或未進入警方統計,官方數據便無法完整呈現其實際發生情形。被害調查直接詢問民眾是否曾遭受犯罪侵害,能補充這些未被官方統計記錄的案件。
第 4 題2 分
龍布羅梭(Cesare Lombroso)在犯罪學的發展歷史中,是一位非常重要的人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龍布羅梭(Cesare Lombroso)在犯罪學史上的學派歸屬、代表觀點,以及其犯罪理論後期的發展。
龍布羅梭是義大利實證學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主張以觀察與經驗研究犯罪及犯罪人。他早期以「生來犯罪人」觀點聞名,認為某些人的生理特徵與返祖現象,和犯罪傾向有關;後期則逐漸承認犯罪成因不只來自個人生理特質,也受到社會環境等因素影響。
解題方法
先辨認龍布羅梭所屬的學派,再檢視各選項對其學派、理論與思想變化的描述。古典學派著重自由意志、理性選擇及罪刑相當;龍布羅梭則以實證研究和犯罪人的生理特徵解釋犯罪,屬於實證學派。據此即可判斷 A 錯誤。
選項分析
- (A) 錯誤。 龍布羅梭不是古典學派代表,而是義大利實證學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古典學派以貝卡利亞等人為代表,強調個人具有自由意志,刑罰應具確定性並符合罪刑相當原則;龍布羅梭則從犯罪人的生理特徵與犯罪傾向切入,兩者理論取向不同。
第 5 題2 分
社會學家安格紐(Robert Agnew)於 1992 年提出一般化緊張理論(General Strain Theory),其嘗試解釋遭遇到緊張及壓力的個人容易觸犯犯罪行為,而安格紐認為壓力有四種來源,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一般化緊張理論認為,個人遭遇緊張時可能產生憤怒等負面情緒,進而增加以犯罪作為因應方式的可能性。安格紐所說的三種主要緊張來源是:
- 未能達成正向價值目標。
- 正向價值刺激的移除。
- 負向刺激的出現。
本題考的是能否正確辨認這三種來源,並分辨「移除正向刺激」和「移除負向刺激」。
解題方法
先把三種來源整理成「目標落差、失去正向、遭遇負向」:
- 目標落差:想達成的正向目標沒有實現。
- 失去正向:原本擁有或重視的正向刺激被移除。
- 遭遇負向:不想要的負向刺激出現。
因此,描述「負面刺激之移除」的選項不符合上述三類;移除負向刺激通常是解除壓力,而非安格紐列舉的緊張來源。
選項分析
第 6 題2 分
西元 1764 年出版之《犯罪與刑罰》(Crime and Punishments),成為當時刑法之基本理論,對日後刑法改革與犯罪學發展有很大影響,其作者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古典犯罪學派代表人物,以及其著作與刑法改革的關係。義大利法學家貝加利亞(Cesare Beccaria)於 1764 年出版《犯罪與刑罰》(Dei delitti e delle pene,常譯《論犯罪與刑罰》)。該書批判當時刑罰制度的恣意與殘酷,主張刑罰應依法明確規定,並符合必要性與比例原則,對近代刑法改革及犯罪學發展影響深遠。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中的「1764 年」與《犯罪與刑罰》這組關鍵線索,再連結古典犯罪學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即可判斷作者為貝加利亞。其餘三人皆屬犯罪學發展史上的重要人物,但代表著作與活動年代不同。
選項分析
- (A) 貝加利亞(Beccaria):正確。 他於 1764 年出版《犯罪與刑罰》,倡議罪刑法定、刑罰與犯罪相稱,以及刑罰應具預防犯罪的效果。
- **(B) 龍布羅梭(Lombroso):錯誤。
第 7 題2 分
美國犯罪學學者葛魯克夫婦(Sheldon and Eleanor Glueck)曾對 500 名少年犯與相同環境、相同年齡之 500 名非少年犯做比較研究,認為少年犯與非少年犯有以下顯著差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葛魯克夫婦(Sheldon and Eleanor Glueck)比較 500 名少年犯與 500 名同年齡、相似環境的非少年犯後,所歸納的少年犯人格與家庭管教特徵。少年犯較常呈現侵略、破壞、敵對、挑釁等特質,也較常在不適當的管教環境中長大。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選項中的性格、情感態度與家庭管教描述,再特別辨認「學習方式」的敘述。葛魯克夫婦的研究指出,少年犯較傾向透過直接經驗學習,而非偏好間接學習。因此,將少年犯描述為喜歡間接學習的選項,與研究結論相反。
選項分析
第 8 題2 分
關於犯罪社會學中芝加哥學派(The Chicago School),蕭氏及馬凱(Shaw and McKay)對少年犯罪的研究結論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芝加哥學派的城市生態研究,以及蕭氏與馬凱(Shaw and McKay)對少年犯罪地理分布的發現。其研究指出,少年犯罪並非平均散布於城市各地,而是集中在市中心附近、社經條件較差且社區組織較弱的區域;從市中心往郊區移動,犯罪率大致呈下降趨勢。這些區域也常見逃學等問題。
「少年犯罪地帶」並非指高房價地區,而是與貧困、居住不穩定及社區控制力薄弱等條件相關。
解題方法
抓住犯罪率的空間分布即可判斷:市中心附近的犯罪率較高,愈往郊區愈低;若選項將犯罪集中地描述為「高房價地區」,便與研究結論不符。因此選出與犯罪地帶特徵相反的敘述。
選項分析
第 9 題2 分
根據學者 Bartollas(1985)的觀點,認為犯罪矯正有三大主流哲學,下列何者不是其所提及的模式?
核心觀念
本題考犯罪矯正的三大主流哲學。依 Bartollas(1985)的分類,三種模式為:
- 矯治模式(Rehabilitation Model):著重矯正犯罪人的成因與需求,透過處遇協助其改變、復歸社會。
- 懲罰模式(Punishment Model):著重以刑罰制裁犯罪行為,強調應報與刑罰的效果。
- 正義模式(Justice Model):著重刑罰與處遇的公平、一致及比例原則,避免刑罰執行過度不確定。
解題方法
題目詢問「何者不是」Bartollas 所列的三大模式,因此直接核對各選項是否屬於上述分類即可。理性選擇是犯罪學中解釋犯罪行為的理論取向,不在這三種犯罪矯正哲學之列。
選項分析
第 10 題2 分
有關梅爾頓(Robert Merton)提出的無規範理論(亂迷理論,Theory of Anomie),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梅爾頓(Robert Merton)的無規範理論。梅爾頓認為,社會文化一方面強調特定的文化目標,例如成功與財富;另一方面也規定追求目標時應採取的制度化手段,例如教育、工作及守法競爭。當社會強調目標,卻未能讓所有人平等取得合法手段時,目標與手段之間便會產生緊張,個人因而形成不同的適應模式。
五種適應模式可依是否接受文化目標、是否接受制度化手段來區分:
| 適應模式 | 文化目標 | 制度化手段 |
|---|---|---|
| 守法者(Conformity) | 接受 | 接受 |
| 標新者(Innovation) | 接受 | 拒絕或以非法手段取代 |
| 精通儀式者(Ritualism) | 放棄或降低 | 接受 |
| 退縮者(Retreatism) | 拒絕 | 拒絕 |
| 反叛者(Rebellion) | 拒絕既有目標並另立目標 | 拒絕既有手段並另立手段 |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對照的是梅爾頓與涂爾幹(Émile Durkheim)的無規範理論,再核對各選項是否正確描述兩人的理論重點及五種適應模式。梅爾頓關注的是文化目標與制度化手段之間的失衡;涂爾幹則著重社會規範失去調節作用所造成的無規範狀態。本題依官方答案選擇對兩者差異的概括,即選項 C。
第 11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是內政部警政署界定的「暴力犯罪」案件?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內政部警政署對「暴力犯罪案件」的分類,而非判斷某一案件是否具有暴力性,也不是詢問《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規範的犯罪類型。解題時要辨認哪些案件列入警政署的暴力犯罪統計分類。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與警政署界定的暴力犯罪案件類別。搶奪、強制性交及重大恐嚇取財均屬該分類;「槍砲彈藥刀械案件」則是另一類案件統計,不因可能涉及暴力工具,就被列為暴力犯罪案件類別。因此,不屬於該分類的是 A。
本題考的是行政統計分類,並非特定法條的構成要件;解題以民國 112 年命題所採的警政署分類為準。
選項分析
第 12 題2 分
一般而言,有關職業竊盜集團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職業竊盜集團的次文化與團體規範。職業竊盜者通常把竊盜視為一種職業,並在同夥間形成共同的價值、行話及忠誠規範;但他們通常不會認同或同情受害者,而是以團體立場合理化自己的犯罪行為。
解題方法
抓住職業竊盜集團的團體認同與內部規範,逐項判斷:是否符合竊盜者對自身職業的認同、同夥間的共同語言,以及對團體的忠誠。若某敘述與其犯罪者立場不合,即為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 (A) 職業竊盜集團認同竊盜之職業:正確。 職業竊盜者將竊盜視為工作或職業,具有相應的技巧與團體認同,符合其職業犯罪者特性。
第 13 題2 分
有關毒品「減輕危害(Harm Reduction)」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減輕危害」(Harm Reduction)是以降低毒品施用及相關政策所造成的健康、社會傷害為重點的策略。它著重實際降低風險、提供醫療與社會支持,並不以將施用者視為犯罪人或單純以刑罰處理為核心。
本題考查減輕危害的政策目標與立場。題目未要求適用特定法條,無須援引法規。
解題方法
先抓住減輕危害的核心:降低傷害、提供支持、促進復元與社會融入。再逐項判斷敘述是否符合這些方向。凡將施用者直接定位為犯罪人、以刑事責任作為此策略的主張,便與減輕危害的理念不合。
選項分析
- (A) 係各國反毒策略指導原則之一:正確。 減輕危害是反毒政策的重要取向之一,強調在處理毒品問題時,同時降低健康與社會風險。
第 14 題2 分
克拉克(Ronald Clarke)及埃克(John Eck)於 2003 年根據五項主要原則歸納出情境犯罪預防策略。下列哪一項非屬之?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克拉克(Ronald Clarke)與埃克(John Eck)於 2003 年提出的情境犯罪預防五項主要原則。情境犯罪預防著重於改變犯罪發生的具體情境,降低犯罪機會,使犯罪變得更困難、更有風險或較無吸引力,並減少犯罪者可用來合理化犯罪的藉口。
五項原則可整理為:
- 增加犯罪阻力。
- 增加犯罪風險。
- 減少犯罪酬賞。
- 減少犯罪誘因。
- 移除犯罪藉口。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五項原則中的「非屬」項目,再逐一對照選項。關鍵在於 Clarke 與 Eck 的原則是「增加犯罪風險」,不是「減少犯罪風險」;其餘三種表述則各自對應五項原則中的一項。
選項分析
- (A) 移除犯罪藉口:正確原則。 透過明確規則、告示或提醒,使行為人較難以「不知道規定」等理由合理化犯罪,屬於移除犯罪藉口。
第 15 題2 分
在目標導向之公共衛生犯罪預防模式(Public Health Model of Disease Prevention)中,下列何者屬於第一層次之犯罪預防策略?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目標導向的公共衛生犯罪預防模式,重點是區分犯罪預防的三個層次:
- 第一層次(初級預防):面向一般大眾或整體社區,透過教育、宣導及改善社會環境,降低犯罪發生的可能性。
- 第二層次(次級預防):針對具有犯罪風險或問題行為徵兆的個人、群體與地區,進行早期識別、預測及介入。
- 第三層次(三級預防):針對已犯罪者,透過隔離、矯治與復歸措施,避免再犯並減少犯罪造成的傷害。
解題方法
先看預防措施的對象與介入時點。若措施面向一般民眾、發生於犯罪之前,屬第一層次;若針對高風險者或問題行為早期徵兆,屬第二層次;若已涉及犯罪者的處遇,則屬第三層次。
因此,公共教育與法治教育是對一般社會大眾進行犯罪預防,符合第一層次的初級預防。
選項分析
第 16 題2 分
有關刑事司法體系的「結婚蛋糕運作模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刑事司法體系的「結婚蛋糕運作模式」(Wedding Cake Model)。此模式指出,刑事案件並非一律受到相同程度的關注與處理;案件的嚴重性、社會矚目程度及當事人身分等因素,會影響司法資源的投入與處理方式。少數重大、受矚目的案件受到高度關注,多數案件則以較例行的方式處理,部分輕微事件甚至未進入正式司法程序。
結婚蛋糕通常由下而上分為四層:最底層是數量最多、較輕微或例行處理的案件;往上依序是一般重罪案件、重大犯罪案件;最上層則是少數高度受矚目的案件。各版本的分層名稱或案件例子可能略有差異,但核心在於呈現案件數量與司法關注程度的不均衡。
解題方法
先抓住模式的核心:刑事司法運作具有選擇性,少數案件受到特別重視,多數案件以日常、例行方式處理。再檢查各選項是否正確描述案件層級及其典型內容。題目官方答案為 A。
選項分析
(A) 正確。 此項掌握了結婚蛋糕模式的核心意涵:刑事司法體系會選擇性地分配注意力與資源,部分案件受到特別重視與處理,多數案件則未獲相同程度的關注。
第 17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屬於整合型之犯罪學理論?
核心觀念
本題考「整合型犯罪學理論」的辨識。整合型理論是指將兩種以上的犯罪學觀點、概念或因果機制加以結合,形成較完整的犯罪解釋;若理論主要從單一取向說明犯罪成因,便不屬於整合型理論。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的理論核心,再判斷其是否整合不同的理論觀點。明恥整合理論與自我控制理論的名稱或內容都直接呈現整合取向;傑佛利則以生物與學習因素相結合。雪林的文化衝突理論,核心是不同文化規範彼此衝突所引發的犯罪,屬於文化衝突取向,並非整合型理論。
選項分析
- (A) 布列斯懷特(Braithwaite)之明恥整合理論:錯誤選項。 明恥整合理論把社會控制、羞恥與再整合等觀點納入犯罪解釋,說明社會如何透過譴責犯罪行為、同時接納行為人回歸社會,以影響犯罪與再犯,屬於整合型理論。
第 18 題2 分
澳洲學者 Braithwaite(1989)提出修復式正義(Restorative Justice)的理念,下列何者並非是修復式正義的基本原則?
核心觀念
本題考 Braithwaite(1989)修復式正義的基本理念。修復式正義著重犯罪造成的傷害及其修復,核心參與者包括受害人、加害人與社區;透過對話、責任承擔與補償,回應犯罪對個人及社區造成的影響。
相較之下,以懲罰為主要手段、由國家追訴並裁判犯罪的模式,較接近傳統刑事司法的報應取向,並非修復式正義的基本原則。
解題方法
抓住修復式正義的重點:**以傷害修復為中心,促使加害人承擔責任,並讓受害人及社區參與。**逐一比對選項,找出將「懲罰」當作核心手段的敘述,即可選出不符合修復式正義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19 題2 分
關於刑事司法過程模式中,學者 Herbert Packer(1968)所提及的犯罪控制模式(Crime Control Model),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 Herbert Packer(1968)提出的兩種刑事司法過程模式:犯罪控制模式(Crime Control Model)與正當程序模式(Due Process Model)。
犯罪控制模式將維護社會秩序、有效控制犯罪視為刑事司法的重要任務,強調行政效率與案件處理速度,對犯罪嫌疑人人權保障的重視程度相對較低。正當程序模式則著重保障個人權利,要求刑事司法程序遵守正當法律程序。
解題方法
先抓住犯罪控制模式的關鍵字:「維護社會秩序」、「效能」、「快速處理犯罪」。再逐一比對選項:若把「個人權益維護」說成犯罪控制模式最重要的任務,就混淆了犯罪控制模式與正當程序模式。
選項分析
- (A) 錯誤。「個人權益之維護」不是犯罪控制模式最重要的任務。犯罪控制模式著重迅速、有效地控制犯罪與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個人權利則是正當程序模式的主要關懷。
第 20 題2 分
犯罪被害現象中,有關「被害者促發」(Victim Precipitation),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被害者促發」(victim precipitation):犯罪事件中,被害者的行為或處境對犯罪發生有所促成。此概念常連結到美國犯罪學者 Marvin Wolfgang 對殺人案件的研究;他研究費城殺人案件,並以「被害者先使用致命武器或先在衝突中出手」等情形界定被害者促發殺人。
被害者促發可分為:
- 積極促發:被害者先採取挑釁、威脅或暴力行為,促成犯罪衝突。
- 消極促發:被害者未主動施加暴力,但其特徵或處境在犯罪互動中被視為具有促發作用。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的關鍵詞「被害者促發」,再核對其代表性研究者與概念內容。Wolfgang 才是此概念與殺人犯罪研究的主要代表人物;辛德廉(Michael Hindelang)的研究與個人被害理論等議題相關,並非此概念最早的提出者。因此,題目所問的錯誤敘述是把研究者歸給辛德廉的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