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地方特考三等 水土保持工程 坡地保育規劃與設計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說明有哪些情況會造成原審定或核定之水土保持規劃書、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失其效力,其已核發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及完工證明書者,一併失其效力。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考生對坡地開發行政程序中「水土保持審查核定」與「目的事業許可」二者間連動關係的掌握程度。
- 法源依據: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核心規範為《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 29 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民國 112 年 8 月改制為農業部,法規之中央主管機關名銜配合變更,但本條之實體規範內容迄今維持不變)。
- 制度法理(附隨性原則): 水土保持規劃書、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之審查與核定,本質上屬於附隨於整體開發案之「技術性及防災性前置審查」。其存在之前提在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該實質開發、利用行為之許可」。一旦主計畫不復存在,水土保持相關核定及證書即失所附麗。
- 法律效果(當然失效): 本條之法律效果為「法定的當然失效(Ex Lege)」,不待主管機關另行作成廢止處分,其效力即行消滅;且消滅範圍溯及或及於整體程序成果——無論處於施工中(已領施工許可證)或施工後(已領完工證明書),皆一併失其效力,避免開發人執完工證明書主張既存實質開發權益。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法規記憶與法理闡析題,答題時應採取「法條明文為骨幹、法理意涵為血肉、體系辨析作昇華」的三段式切入法:
- 第一層(法定要件列舉): 精準寫出《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 29 條所明定之三種法定情事(駁回、撤銷/廢止、失其效力)。
- 第二層(逐款意涵闡釋): 分別說明三種情境對應之行政程序階段(申請審查階段、取得許可後之瑕疵撤銷或情事變更廢止、許可效期屆滿或成就解除條件之失其效力)。
- 第三層(法律體系延伸與辨析): 補充說明何以「連同已核發之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及完工證明書一併失其效力」,點出目的事業開發主體消滅時,防止土地投機與違規使用之立法目的,並簡要對比違規施工之「行政處分廢止」(同辦法第 28 條)。
選項分析
本題為國家考試三等申論題,非選擇題,無選項分析。針對本題核心測驗之三大法定情事,逐一進行法律適用與實務情境剖析如下:
- 情境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駁回開發、利用之申請
- 適用階段:開發案之申請審查階段。
- 實務解析:水土保持計畫經水保主管機關核定後,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實體開發綜合審查。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基於都市計畫、環境影響評估、產權爭議或土地使用分區不符等理由,依法「駁回」該開發利用之申請,則原先行通過審定或核定之水土保持書件,自該駁回處分確定時起失其效力。
- 情境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開發、利用之許可
- 適用階段:開發案取得許可後、施工中或已完工營運階段。
- 實務解析:
第 二 題25 分
請說明農路等級的規範標準與設計規劃需考慮之事項為何。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坡地農村基礎工程之骨幹——農路工程的制度標準與工程實務規劃能力。核心依據為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路設計規範》與《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註:現行主管機關已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民國 112 年改制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相關法規主管機關名稱已配合修正,但實質工程幾何標準維持一致)。
本題關鍵考核概念包含:
- 農路分級制度與標準:農路依據「服務功能」、「年平均日交通量()」劃分等級(一級至四級),各等級對應之設計速率、路基寬度、路面寬度、最大縱坡度及最小平曲線半徑。
- 坡地農路規劃與設計考慮事項:坡地農路不同於一般平地公路,需兼顧「交通運輸」、「水土保持」、「邊坡穩定」、「排水防砂」、「生態環境景觀」與「後續維護管理」。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技術法規與工程實務綜合申論題。解題架構採「雙核心展開」:
- 第一部分:農路等級之規範標準 先點明農路分級之法源與判斷指標(功能、交通量 ),再以表格化完整列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農路之幾何設計標準(路基路面寬度、設計速率、縱坡度、平曲線半徑),展現高度專業性。
- 第二部分:設計規劃需考慮之事項 採用「系統性工程生命週期」之多維度切入,從路線選線與地質、水土保持與邊坡穩定、路面與路表幾何、排水系統、農業運輸需求、生態與環境景觀、施工維管與用地權屬等面向展開,邏輯層次分明。
選項分析
本題為公職考試三等申論題,無選擇題選項。考生應以層次分明之小標題與標準工程表格進行論述。
解題技巧
- 記憶口訣與數值規律:
- 路基寬度由高至低依序遞減:一級 二級 三級 四級 。
- 路面寬度相應為:一級 二級 三級 四級 。
- 縱坡度極限隨等級降低而放寬(由 放寬至 );平曲線半徑則由 縮減至 。
- 踩分盲點防範:
- 討論「設計規劃考慮事項」時,切忌只寫一般公路的「交通安全」,務必突顯水土保持工程類科的特色——坡地水土保持、挖填平衡、排水消能、順向坡避讓。
- 單車道農路(三、四級)必須特別強調避車道與迴車場之配置標準。
【答案】
一、農路等級之規範標準(以民國 111 年《農路設計規範》為準)
農路依其承擔之「交通量(年平均日交通量 )」、「運輸功能」及「串聯節點重要性」,共劃分為四個等級:
| 農路等級 | 定義與服務功能 | 設計交通量 () | 設計速率 (, ) | 路基寬度 (, ) | 路面寬度 (, ) | 最大縱坡度 () | 最小平曲線半徑 (, ) |
|---|---|---|---|---|---|---|---|
| 一級農路 | 連接主要公路與重要農業生產基地、聚落之主幹道 |
第 三 題25 分
請說明就工程地點自然環境與治理特性所採取之生態調查方法為何。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考生於坡地水土保持規劃設計階段,落實「生態友善機制」與「生態檢核作業」時,能否依據工程所在地的自然環境背景(陸域、水域、微棲地型態)及水土保持治理特性(野溪防砂、崩塌地處理、邊坡穩定等工程擾動模式),擬定並執行適切的生態調查工作。
相關依據與規範(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規定為準):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現行法規已於民國 112 年修正為《公共工程生態檢核作業要點》)。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土保持工程生態友善機制作業手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現已改制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 調查依循原則:依據計畫規模、敏感程度與擾動範圍,採取兼顧「文獻蒐集評估」與「現場生態調查」之多層次調查方法。
解題方法
本題屬申論題型,答題時應將「工程地點自然環境」與「治理特性」兩大核心構面交叉扣合,切忌單純條列生物調查教科書內容。切入架構應包含:
- 調查程序與範疇界定:以工程集水區、工區直接擾動區與上下游影響區劃定調查範圍,進行既有圖資與文獻評析。
- 自然環境要素之生態調查方法:依陸域生態系統(植物、陸域脊椎動物)與水域生態系統(魚類、底棲生物、水質水理)分類列舉具體調查技法。
- 治理特性導向之專案調查策略:針對野溪整治(水域縱向與橫向連續性)、崩塌地治理(坡面微棲地與植被演替)、農塘及蝕溝工程(水陸過渡帶)之衝擊特性,配置專門的調查重點與評估指標。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試題,非選擇題。試卷作答時應以具結構性之大小標題與條列式呈現,完整涵蓋前期篩選、現地調查技法及工程特性評估,展現水土保持技師與公務人員之整合規劃能力。
解題技巧
- 破題架構化:採用「先分區(陸域/水域)、後分項(動植物類群)、再對應工程型態(野溪/崩塌/邊坡)」的脈絡,邏輯最為嚴謹。
- 避免答題失衡:多數考生容易偏重「生物調查技法」(如鳥類穿越線、紅外線自動相機),卻忽略題目要求的「治理特性」(如防砂壩對洄游魚類的阻隔、擋土結構對兩棲爬蟲類遷移的阻斷),後者才是水保考科的得分關鍵。
- 精準使用專有名詞:適度帶出「穿越線法」、「樣方法」、「電捕法」、「微棲地分析」、「深潭與淺瀨結構」及生態迴避、縮小、減輕、補償之思維。
【答案】
針對水土保持工程之地點自然環境與治理特性,所採取之生態調查方法及作業架構說明如下:
一、 調查範疇界定與先期文獻蒐集
- 調查範疇界定:
- 工區範圍:包含施工本體、施工便道、土石暫置場及材料堆置區等直接擾動帶。
- 影響範圍:涵蓋治理區上下游各約 500 公尺之水域河段,以及周邊集水區之陸域生態緩衝區(一般為工區外推 100 至 300 公尺)。
- 文獻蒐集與圖資套疊:
- 蒐集林務單位、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現生物多樣性研究所)及生態調查資料庫既有紀錄。
- 套疊環境敏感區圖資(如保安林、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地質敏感區),初步篩選關注物種清單與潛在受脅棲地。
二、 依「自然環境特性」採取之生態調查方法
針對現場陸域與水域不同生態組成,採取標準化生物調查與棲地評估方法:
- 陸域植物與植被調查:
- 樣方法(Quadrat Method):於工區受擾動之主要林相設立
第 四 題25 分
請說明乾式與濕式滯洪池的差異,又滯洪池設計時要考慮哪些要點。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坡地開發水土保持規劃中「滯洪設施」之核心原理、型式差異與工程設計要素。涉及法源依據與學理基礎包含:
-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之《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第六章「滯洪設施」第 60 條至第 68 條)為準。核心原則為「基地開發後之尖峰逕流量,不得大於開發前之尖峰逕流量」。
- 水文學與水工學理論:
- 峰值消減與延時原理:利用儲蓄容積阻截暴雨逕流,削弱洪峰流量並延後洪峰抵達時間。
- 水庫演算(Reservoir Routing):基於水體連續方程式 ,計算入流歷線 與出流歷線 之調節過程,以求得所需之有效滯洪容積 。
- 乾式滯洪池(Detention Basin)與濕式滯洪池(Retention Basin) 之物理構造、水力機制、水質淨化及土地利用屬性差異。
解題方法
本題屬申論題型,答題架構應具備邏輯性與專業工程層次:
- 第一部分(差異分析):採用「水力蓄水特性」、「功能導向」、「多目標利用」、「維護與安全」四個維度,配合比較表格與條列論述,使乾式與濕式滯洪池之本質對比一目了然。
- 第二部分(設計要點):依循水土保持工程設計邏輯,從「水文水力分析」、「選址與配置」、「出流水工結構」、「土工安全與池體構造」、「維護管理與環境安全」等五大實務要點切入,彰顯坡地防災之專業技術內涵。
選項分析
本題為非選擇題之技術申論題。針對本題關鍵技術論點之剖析如下:
- 乾式滯洪池(Dry Detention Basin):平時完全不蓄水,池底平坦或設有導水明溝。其唯一核心功能為「削峰防洪」,非暴雨期可兼作運動場或休閒綠地,但對溶解性水質污染物去除效果有限,主要以重力排空為準則。
- 濕式滯洪池(Wet Retention Basin):平時具有常水位(Permanent Pool)。除提供暴雨滯洪外,主要藉由足夠之水力停留時間(Hydraulic Retention Time, HRT)使懸浮固體沉降,並透過水生植物及微生物吸收分解非點源污染物。其限制為必須有穩定的基流或補注水源,且平時池體無法作陸域遊憩使用。
- 坡地滯洪池之關鍵設計特殊性:坡地集水區常伴隨沖蝕泥砂,設計時切忌將滯洪池直接兼作一般沉砂池使用;技術規範要求滯洪池上游側或池內前端必須具備前置沉砂設施,避免泥砂淤積佔據有效滯洪容積。
解題技巧
- 名詞英譯強化:在作答時適度標註 Detention(暫時滯留、完全排空)與 Retention(永久蓄留、維持常水深),展現專業嚴謹度。
- 答題口訣「水、地、工、安、管」:
- 水:水文設計標準(50年重現期距、出流管制)。
- 地:地形配置(低窪處、避開地質敏感帶)。
- 工:水工構造物(低流孔口、溢洪道、沉砂池)。
- 安:結構與邊坡穩定(出水高、防滲、護欄)。
- 管:維護管理(清淤便道、底流排空閥)。
- 避免常見盲點:切勿僅列出水力計算,遺漏「沉砂前處理」與「維護清淤便道」;坡地水保工程極度重視後續維護可操作性,若無施工及清淤動線規劃,實務上評分將大幅折損。
【答案】
一、乾式與濕式滯洪池之差異
乾式滯洪池(Dry Detention Basin)與濕式滯洪池(Wet Retention Basin)皆為調節逕流、消減洪峰之集流設施,其主要差異如下表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