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地方特考三等 體育行政類科 體育行政與管理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試述教育部體育署「運動企業認證計畫」之規劃緣起、目的、實施對象與認證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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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教育部體育署如何透過「運動企業認證」,鼓勵企業推動職場運動、照顧員工健康,並支持運動產業發展。作答要分清楚「規劃緣起」、「實施目的」、「實施對象與基本資格」及「認證評分資格」;符合申請條件,並不代表當然取得認證。
法源背景可連結《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及《國民體育法》第19條。以命題當年(民國112年)計畫內容為準;本題所涉計畫資格與評分標準應按112年度實施計畫作答。
解題方法
依題目列出的四個面向逐項回答,再補充112年度的資料認列期間、企業規模分類及評分門檻。這樣既能交代計畫的政策目的,也能具體說明哪些企業可以申請,以及如何達到認證標章資格。
參考作答
一、規劃緣起
企業支持職工運動與提供運動福利,有助於增進員工健康、鼓舞士氣,並提升企業形象及競爭力。為鼓勵政府與企業協力推動職場運動,並彰顯企業參與運動的具體成果,教育部體育署自民國105年起推動運動企業認證,藉由認證肯定企業投入,促進職場運動風氣,進而帶動全民運動。
二、實施目的
- 鼓勵企業協助員工建立規律運動習慣,實踐關懷員工的企業社會責任(CSR)。
- 結合企業力量,支持運動產業發展。
- 彰顯企業健康人力資源及品牌價值,鼓勵企業持續營造運動友善職場。
三、實施對象與基本資格
凡合法設立的公營、民營或外資企業,均可提出申請。外資企業須在臺灣登記營業,且外資比例達100%。申請企業並須符合下列條件:
- 企業或其代表人最近三年內未因重大糾紛遭判決有罪。
- 申請企業須未曾申請認證,或先前認證效期已屆滿。
- 不同子公司或分公司如統一編號不同,可以分別申請。
第 二 題25 分
試述從風險管理的角度探討體育教學前、中、後可能潛在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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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體育教師如何運用風險管理,預防體育教學中的傷害與意外。體育教學具有身體活動、器材操作及場地移動等特性,風險來源可分為人員、活動內容、場地器材、環境及管理措施。風險管理的重點,是在事故發生前辨識危害、評估風險並採取控制措施;事故發生時妥善應變;事故發生後調查原因並改善管理。
作答可依時間順序分為教學前、教學中、教學後,逐段說明潛在風險及教師的管理作為,呈現風險管理的完整流程。
解題方法:依體育教學流程辨識風險
一、教學前:規劃與準備風險
- 學生健康與能力差異:未掌握學生的疾病、傷病史、體能、技能程度或特殊需求,可能安排超出個別能力的活動,增加昏厥、扭傷或其他傷害風險。
- 課程內容與負荷不當:活動難度、運動量或進度與學生年齡、能力不相符;未安排適當熱身、分級練習或安全的進退階梯,可能使學生因疲勞或準備不足而受傷。
- 場地及器材缺失:場地不平、有積水或障礙物,活動區域與其他班級或活動動線交錯;器材損壞、未固定、規格不合或數量不足,均可能造成碰撞、跌倒或器材傷害。
- 環境與天候因素:高溫、低溫、雨天、強風、空氣品質不佳或照明不足,可能造成熱傷害、失溫、視線不清或活動環境失去安全性。
- 組織與應變準備不足:未交代活動規則、集合及停止訊號、活動範圍與器材使用方式;未備妥急救用品、聯絡方式及緊急處理流程,可能使事故發生時延誤處置。
**因應方式:**課前掌握學生健康與能力資料,依學生狀況調整活動內容與負荷;檢查場地、器材及天候,排除危害或改用替代方案;說明安全規則及活動界線,並確認急救與通報措施可立即啟動。
二、教學中:執行與監控風險
- 學生行為失當:嬉鬧、推擠、違規使用器材、擅自離開活動區域,或不遵守教師指示,可能造成自己或他人受傷。
- 教學指導與監督不足:教師未清楚示範、說明危險動作與安全距離,或監督位置、視線及注意力不足,可能無法即時發現不安全行為或制止危險情境。
- 活動負荷與進行方式不當:練習密度過高、隊伍等候時秩序不佳、活動空間或人數安排不當,或學生疲勞後仍持續進行高強度活動,可能引發碰撞、跌倒及過度負荷。
第 三 題25 分
試述「備戰奧林匹克運動會黃金計畫(簡稱黃金計畫 2.0)」的執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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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黃金計畫 2.0」是教育部體育署自民國 111 年起推動的奧運備戰計畫,延續東京奧運黃金計畫的經驗,將選手培訓由三級擴大為五級,兼顧備戰 2024 年巴黎奧運的頂尖選手,以及培育 2028 年洛杉磯奧運的奪牌潛力選手。核心作法是依選手競技表現分級,提供個別化、客製化的訓練與支援。
本題屬政策申論題,沒有計算公式或特定法條需要援引。
解題方法
作答可依「選才分級、個別培訓、資源支援、行政管考」四個層次展開:先說明如何選出受訓選手,再交代不同階段的培訓目標,接著說明支援內容,最後補上審查與調整機制。這樣能呈現計畫從選手遴選到執行管理的完整流程。
執行策略
一、建立選才與分級機制
依選手的奧運或國際賽會成績、奧運或世界積分排名、國內經國際認可的賽會成績、體能檢測、訓練狀況及未來發展潛力等資料,遴選菁英選手。由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競技強化委員會依運動種類特性審查,核定選手級別,納入第一至第五級名單。
計畫採滾動式管理,定期檢視選手表現及訓練情形,調整級別或辦理進退場,使資源能隨選手競技狀態與培訓需要調整。
二、分階段設定培訓目標
計畫分別支援當屆與下屆奧運備戰:
- 當屆奧運選手:以爭金奪牌為目標,針對具有奪牌實力的選手提供專案培訓與競賽支援。
- 下屆奧運潛力選手:及早辨識具發展潛力的選手,逐步培養其競技能力,建立銜接下一屆奧運的培訓梯隊。
依選手或團隊的個別特性與實際需求,訂定培訓及參賽專案計畫,避免以單一方式套用所有運動種類及選手。
三、提供個人化的培訓與參賽支援
黃金計畫以四項支援主軸,協助選手專心訓練與參賽:
第 四 題25 分
試述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負責運動專業的科室及其組織與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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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的組織分工,以及負責運動專業業務的各科職掌。作答依據為《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組織規程》第 2 條、第 3 條及第 5 條至第 7 條;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
體育局置局長 1 人,承市長之命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置副局長 2 人襄理局務。局內業務分為政策規劃、運動設施、競技運動、全民運動、團體輔導管理及運動產業等專業分工,另設行政與幕僚單位支援運作。
解題方法
依「組織層級—專業科室—支援室」三層作答。先交代局長、副局長的組織領導關係,再逐一說明六科職掌,最後補充秘書室及會計、人事、政風三室的支援性功能,便能完整呈現組織與業務分工。
組織與職掌
一、運動專業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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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企劃科:規劃、推動本市體育政策及學校體育基層訓練站;辦理體育志工召募與運作、運動管理人才培育、資訊管理及研究發展考核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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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設施科:規劃、推動本市公有公共運動設施及場館;建立相關標準規範,並辦理設施經營管理、維護及委託民間經營管理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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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技運動科:規劃、推動全國性運動會,以及亞、奧運等國際競賽項目的長期發展與賽會申辦;辦理競技運動人才選拔、訓練、參賽與輔導,並強化運動科學訓練及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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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運動科:規劃、推動全民運動及非亞、奧運等國際競賽項目的長期發展與賽會申辦;推動特殊族群運動及社區體育,辦理市民體能增強與調查,並建立各項運動的專業諮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