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地方特考四等 一般民政 政治學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世界上有些國家不屬於純粹民主政體,也不屬於純粹威權政體,而是屬於競爭性威權政體。請說明競爭性威權政體具有哪些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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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政治學中關於「政體分類(Typology of Regimes)」與「混合政體(Hybrid Regimes)」的核心理論,焦點在於冷戰後第三波民主化逆流所出現的「競爭性威權政體(Competitive Authoritarianism)」。
- 核心學者與文獻:由美國政治學者李維斯基(Steven Levitsky)與韋伊(Lucan A. Way)於 2002 年論文《競爭性威權主義的崛起》(The Rise of Competitive Authoritarianism)及 2010 年專書中所奠定。
- 基本定義:競爭性威權政體是一種混合政體。其形式上存在形式民主的制度架構(如定期民選、立法機關、司法體系、獨立媒體),且這些制度被執政者與反對派視為獲取政權的主要途徑;然而,執政當局經常濫用國家資源、操縱媒體、動用司法或行政權力打壓異己,使得競爭場域嚴重不對等(Uneven Playing Field)。本質上,它並非過渡時期的「不完整民主」,而是一種實質上的「新型威權」。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觀念闡述型申論題(滿分 25 分)。答題切入點應採「前言(界定源起與意涵) 主文(四大競爭場域與結構特徵) 結語(政體本質與動態)」的三段論法展開:
- 明確標出核心學者與概念背景:破題立即點出 Levitsky 與 Way,說明冷戰後威權統治技術升級,威權統治者不再普遍訴諸關閉國會或取消選舉,轉而利用制度優勢鞏固權力。
- 以「四大競爭場域(Arenas of Competition)」為骨幹答題:Levitsky 與 Way 明確指出競爭性威權政體的競爭特徵具體體現在「選舉、立法、司法、媒體」四大領域,依此展開論述能精準命中閱卷給分標準。
- 強調「不平等的競爭場域(Uneven Playing Field)」:說明為何它「既有競爭,又是威權」,點出執政者如何透過體制內的細緻壓迫破壞公平原則。
選項分析
本題為國家考試之申論題,並無選擇題選項。針對國考閱卷評分重點與常見論點落差,進行作答要素剖析:
- 落入「純粹民主」的判斷誤區(不可將其等同於瑕疵民主):
- 「瑕疵民主(Flawed Democracy)」雖然存在貪腐或法治弱化,但選舉與競爭基本公平,執政者不會系統性動用國家機器摧毀反對派生存空間。
- 競爭性威權政體的公平性已被系統性破壞,違反了達爾(Robert Dahl)所定義的民主最低程序標準,本質上隸屬威權。
- 落入「純粹威權」的判斷誤區(不可將其等同於傳統完全威權/閉合威權):
- 傳統或完全威權政體(Full/Closed Authoritarianism)要麼不舉行選舉,要麼舉行同額競選、做假票等純粹裝飾性選舉,反對陣營毫無合法參政空間。
- 競爭性威權政體保有真實的競爭管道,反對勢力能實質動員、批評政府,甚至在執政者嚴重失政時贏得選舉。
- 高分必備的關鍵判準:
- 必須清楚論證「競爭是真實且具有不確定性的(Real and Uncertainty of Outcome)」,但「競爭條件是不平等的(Uneven Playing Field)」。
解題技巧
- 口訣記憶四大場域:「選、立、司、媒」(選舉、立法、司法、媒體)。在考場上審題後,迅速在草稿紙列出這四個字,作答主文即可架構清晰、不漏要點。
- 雙向對比法:每一個特徵皆以「形式上具備民主制度」對比「實質上遭受威權扭曲」來書寫,形成強烈的張力,展現專業政治學論述深度。
第 二 題25 分
請解釋美國總統制的三權分立和權力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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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總統制」(Presidential System)之憲政運作核心,涵蓋以下核心學理與憲政原則(相關概念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政治學學理與美國憲政法制為準):
- 三權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源自洛克(John Locke)之分權思想與孟德斯鳩(Montesquieu)《法意》(The Spirit of the Laws)的架構,經美國制憲先賢(如麥迪遜 James Madison)實踐於《美國憲法》,將國家統治權明確劃分為立法(國會,憲法第一條)、行政(總統,憲法第二條)、司法(聯邦法院,憲法第三條)。其核心在於「職能分工」、「權力來源與任期獨立」及「人員不相兼」(憲法第 1 條第 6 項)。
- 權力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奠基於《聯邦論》(Federalist Papers)第 51 篇「以野心對抗野心」(Ambition must be made to counteract ambition)之理念。三權並非完全孤立,而是透過「部分權力之重疊與分享(shared powers)」,賦予各機關抵抗其他機關侵越的憲政武器,避免權力過度集中而產生暴政。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傳統制度論申論題,配分通常為 25 分。作答時不可僅列舉法條,應採「靜態分權」與「動態制衡」雙軸心切入:
- 層次分明:先定義「三權分立」的靜態制度設計(職能、任期、人員之獨立),再闡述「權力制衡」的動態交互機制(行政與立法、行政與司法、立法與司法之三角制衡關係)。
- 制度與學理並重:說明各項憲政工具(如覆議否決、人事同意權、司法審查權、彈劾權)之運作邏輯,並於文末簡要點出分權制衡對現代民主政治的影響(如保障人權但易造成分立政府與政策僵局),展現出高分答題深度。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並無固定之單選或複選題選項。轉化閱卷評分標準,考生在論述各權限互動時,常見的「正確切入點」與「常見認知謬誤」對比分析如下:
- 關於「三權分立」的理解:
- 正確定位:三權分立著重於人員互不兼任與組織互相獨立(例如國會議員不得兼任官吏,總統亦不得兼任議員或法官)。
- 錯誤認知:誤以為三權分立是「三權完全割裂、互不往來」。若無權力交錯與制衡,純粹的分立將使憲政體系缺乏協調而癱瘓。
- 關於「行政與立法制衡」的理解:
- 正確定位:總統對國會法案享有否決權(Veto Power),國會得以三分之二多數推翻(Override);國會則掌握預算撥款權(Power of the Purse)、人事審查同意權與彈劾權。
- 錯誤認知:誤將內閣制之「覆議失敗院長提請辭職」或「總統得主動解散國會」套用在美國總統制。美國總統無解散國會之權,國會亦無倒閣(不信任投票)之權。
- 關於「司法權制衡」的理解:
- 正確定位:聯邦最高法院透過 1803 年「馬伯里訴麥迪遜案」(Marbury v. Madison)確立「司法審查權」(Judicial Review),得宣告國會法律或總統行政命令違憲。
- 錯誤認知:忽略法官之產生是由總統提名、參議院同意,且國會可藉由控制法院管轄權與修憲來制衡司法。
解題技巧
- 三角幾何思考架構:記憶時在草稿紙畫出「行政、立法、司法」的三角形,依序填入雙向箭頭的具體制衡工具:
- 行政 立法:否決權/覆議推翻;人事任命諮詢同意/國會彈劾與調查。
- 行政 司法:法官提名與特赦權/違憲審查行政處分與命令。
第 1 題2 分
政治學研究議題可區分為規範性與經驗性之研究,下列何者屬於經驗性之研究議題?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政治學方法論中最基礎的知識分野:「規範性研究(Normative Research)」與「經驗性研究(Empirical Research)」之辨析。
- 規範性研究(Normative Approach):
- 核心焦點:探討「應然(ought to be)」問題。
- 研究內涵:關注價值判斷、道德哲學、理想制度與政治倫理,探討「什麼是好的、善的、正當的」,無法單純透過感官經驗或量化統計加以客觀證偽。例如:探討正義、自由、平等的本質與追求。
- 經驗性研究(Empirical Approach):
- 核心焦點:探討「實然(what is / as it is)」問題。
- 研究內涵:奠基於行為主義(Behavioralism)與實證科學精神,透過客觀觀察、資料蒐集、比較研究或統計量化,探討政治現象之間的「因果關係(cause and effect)」或事實描述。例如:制度運作對行為者的具體影響。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價值評判(應然面)」與「因果機制(實然面)」:
- 先檢視選項的語意結構:若句子帶有倫理指導性,探討「應不應該」、「應當如何達成理想狀態」,即屬規範性議題。
- 若句子探討兩個客觀變項之間的關聯性,探討「自變項如何影響依變項」,且該命題能藉由歷史案例或數據資料進行驗證者,即屬經驗性議題。
選項分析
第 2 題2 分
從國家與地方之間的關係來區分國家類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依中央與地方的權力關係區分國家類型,重點在辨認「邦聯制、聯邦制與單一制」各自的權力配置。
聯邦制由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分掌憲法所劃分的權限;地方政府的自治權受憲法保障,中央不能單方面任意收回。邦聯制則是由多個主權國家以協議組成共同機構,中央機構權力較弱,通常須透過會員國行使權力。單一制則由中央掌握主要權力,地方權限多由中央授予。
解題方法
判斷時先看題目描述的是中央能否直接控制地方,以及地方權力是否有憲法或法律保障。地方政府享有受保障的自主權,是聯邦制的典型特徵;邦聯制的中央機構通常沒有強大的直接統治權。
選項分析
第 3 題2 分
下列哪位思想家最早主張:「國家擁有對內最高、對外不受干預的主權權力」?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主權」概念的提出者。布丹(Jean Bodin)在 16 世紀提出系統性的主權論,將主權界定為國家內部最高、持續且不受其他世俗權力支配的權力。題幹所說的「對內最高、對外不受干預」,正是主權的典型意涵。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中的關鍵詞:「對內最高」與「對外不受干預」都指向國家主權。再依政治思想史配對代表人物:布丹是近代主權理論的代表,且通常被視為最早系統闡述主權概念的思想家,因此選布丹。
選項分析
- (A) 柏拉圖(Plato)錯誤。 柏拉圖主要探討理想國、正義與哲學家統治,並非近代主權概念的提出者。
- (B) 布丹(J. Bodin)正確。 布丹在《國家六論》中系統闡述主權,主張主權是國家持續而最高的權力;
第 4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是民主政治的特徵?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徵。民主政治通常以政治平等、人民參與政治、透過競爭性選舉取得公職,以及依一定程序形成公共決策為核心。這些特徵不代表所有民主國家都採取相同的政府體制或元首產生方式。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各選項是否為民主政治的一般原則或制度安排。特別要區分「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徵」與「特定國家的憲政制度」:民主國家的元首可以由人民直接選出,也可以由國會選出,或依君主立憲制度世襲產生。因此,元首是否由人民直接選舉,不能作為民主政治的共同必要條件。
選項分析
- (A) 主張政治平等:正確。 民主政治重視公民在政治參與與政治權利上的平等,例如公民具有平等的投票權。政治平等是民主的重要價值與基本原則。
- **(B) 多數決的決策方式:正確。
第 5 題2 分
代議政治的實施目前出現諸多問題,直接民主的倡議趨勢興起。下列何者非直接民主的形式?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治學中「代議民主(間接民主)」與「直接民主(含參與式、審議式民主趨勢)」之本質差異與制度實踐。
- 代議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公民透過定期選舉選出民意代表(代議士),委任其組成議會代為行使政治決策與立法權。實踐上容易出現代理人問題(Principal-Agent Problem)、政商利益輸送、民意脫節及國會政黨菁英壟斷等弊端。
- 直接民主(Direct Democracy)及其深化機制:主權者(全體公民)不假手代議士,直接針對公共事務進行討論、提案或表決。在當代民主治理中,直接民主不僅包含傳統的創制複決(公民投票),亦延伸涵蓋強調公民直接理性對話的「審議式民主」及具體操作工具(如「公民會議」)。
- 政黨協商(Party Negotiation):國會議事運作中,各政黨黨團之代議士(立法委員/國會議員)為化解法案僵局所進行的政黨菁英閉門或席間妥協機制,本質上隸屬於「代議民主」與政黨政治架構。
解題方法
本題解題切入點為「決策主體(Actor)與權力行使途徑」:
- 直接民主/公民直接參與:決策主體為「一般公民」,由公民直接行使討論權、表決權或形成共識。
- 代議政治/菁英代理:決策主體為「民選代議士或政黨菁英」,公民並未直接在場參與決策。
檢視各選項之核心參與者,凡是由公民直接出面參與、補充代議不足之機制皆屬直接民主或其相關倡議;唯有由代議士代理運作者屬於代議政治範疇。
選項分析
- (A) 公民會議(Consensus Conference):不選(屬於直接民主與審議實踐機制) 公民會議是「審議式民主」的具體操作形式之一。通常透過隨機抽樣挑選一般非專家公民組成核心小組,在充分閱讀資訊、質詢專家後進行密集討論並撰寫共識報告。此機制直接賦予一般民眾參與政策形成的權利,體現公民直接參與精神。
第 6 題2 分
某一個少數族群的公民沒有投票權,這是違反了「民主」的哪個基本原則?
核心觀念
本題考民主的基本原則。政治平等是指公民在政治參與上享有平等地位,尤其包括平等的投票權與參政機會。少數族群的公民若僅因族群身分而沒有投票權,便受到政治參與上的差別待遇,違反政治平等原則。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的關鍵:少數族群的「公民」被剝奪投票權。投票權是公民參與政治、表達政治意志的重要權利;題目問的是民主的哪個基本原則受到違反,因此應辨認為政治參與資格不平等,而非諮商程序或決策方式的問題。
選項分析
- (A) 大眾諮商:錯誤。 大眾諮商著重政府或政治決策者聽取公眾意見、納入民意的過程。題幹指出的是特定公民沒有投票權,核心在其政治權利不平等,並非是否進行諮商。
- **(B) 人民主權:錯誤。
第 7 題2 分
下列敘述何者不是馬列主義(Marxism-Leninism)的主張?
核心觀念
本題考馬列主義(Marxism-Leninism)的革命觀、國家觀與政治手段。馬列主義主張以階級鬥爭推翻資本主義統治,建立由無產階級掌握的政權,並透過強有力的國家機器推動社會主義改造。它不以保障個人權利與自由為優先,也不主張透過溫和漸進的改革維持原有制度。
解題方法
抓住馬列主義的幾個特徵即可判斷:革命推翻既有秩序、無產階級專政,以及集中權力推動社會主義改造。題目問「何者不是」,因此找出與上述特徵相反、強調漸進改革與個人自由保障的選項。
選項分析
- (A) 正確描述馬列主義主張。 馬列主義認為,資產階級會運用既有國家機器維持統治,阻擋根本性的社會改革;因此革命不能只靠既有秩序內的改革,而須以革命方式推翻舊制度。選項所述訴諸暴力,符合其革命論。
- **(B) 正確描述馬列主義主張。
第 8 題2 分
下列關於意識型態的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意識型態」的基本意義與功能。意識型態是一套彼此連貫的政治觀念與價值主張,通常會說明政治秩序應如何安排、政治變遷如何發生,並提供政治行動的方向與正當性。因此,意識型態並非價值中立,而是帶有特定價值立場。
解題方法
掌握意識型態的兩項特徵即可判斷:
- 觀念具有系統性:不是零散意見,而是相互連貫的一組觀念。
- 具有規範與行動指引:主張某種政治秩序或變遷方向,並影響政治行動。
據此檢視各選項,前三項均符合意識型態的功能或特徵;「強調價值中立」則與其價值取向相反。
選項分析
第 9 題2 分
下列何者屬於我國憲法所保障的民權?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中華民國憲法及相關法規為準(現行相關條文迄今未修正)。
本題旨在測驗我國憲法第二章「人民之權利義務」的基本體系架構,核心觀念包含兩大層次:
- 權利與義務之分野:我國憲法明定人民之「三大法定義務」為納稅(第 19 條)、服兵役(第 20 條)與受國民教育(第 21 條)。義務係人民對國家應盡之負擔,不得與憲法保障之「權利」混淆。
- 基本民權(參政權/受益權)之範圍:
- 憲法第 18 條明定:「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此為人民參與國家治理之重要政治權利(參政權),亦兼具工作權與身分保障之性質(司法院釋字第 404 號、第 611 號解釋參照),屬於我國憲法明確列舉保障的民權。
- 憲法第 21 條保障之教育基本權僅限於「國民教育」(基本教育),並非涵蓋非義務性之「高等教育」。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應採取「法條屬性二分法」與「明文列舉比對法」切入:
- 第一步(排除義務項):審視題目要求之「憲法所保障的民權(權利)」,優先剔除屬於憲法明定義務性質的選項(服兵役、納稅)。
- 第二步(比對權利項之明文規範):在剩餘選項中,檢視何者為憲法本文明文保障之特定基本權利。服公職為憲法第 18 條明定之權利;而受教育權在憲法層次僅限於國民教育,高等教育並非憲法明文保障之普惠性基本民權。
第 10 題2 分
下列哪一項不是後物質主義(postmaterialism)的主張內容?
核心觀念
本題考驗後物質主義的價值取向。政治學者英格哈特(Ronald Inglehart)指出,當社會經濟與生活安全提升,人們較不再只把物質生存、經濟秩序與社會安定視為優先,而更重視自我表現、生活品質、環境保護、性別平權與參與等目標。
因此,後物質主義的典型主張偏向「生活品質與個人自主」,而非以秩序與安全為核心。
解題方法
先辨別各選項代表的價值類型:若重點是維持秩序、穩定與安全,較接近物質主義;若重點是環境、平權、自由與自我表現,則較符合後物質主義。題目問「不是」後物質主義的主張,找出前一類即可。
選項分析
第 11 題2 分
有關政治學者阿蒙(G. Almond)和佛巴(S. Verba)所提出的「公民文化」(civic culture)學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阿蒙(G. Almond)與佛巴(S. Verba)在《公民文化》(The Civic Culture)中,依人民對政治體系的認知、情感與評價,以及參與政治的方式,區分三種政治文化:
- 地域型文化:人民對政治體系的認識與參與都有限。
- 臣屬型文化:人民知道政府及其決策,但較少主動參與政治。
- 參與型文化:人民關注政治,也積極參與政治活動。
兩人指出,穩定的民主政治並非建立在全民持續、全面的高度參與之上;公民文化是上述文化類型的混合,兼具參與、臣屬與地域等特質。以美國為例,政治參與具有「間歇和潛在」的特性:公民平時未必持續積極參與,但在認為重要或必要時能投入政治。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是分清「參與型文化」與「公民文化」的差別。公民文化不是純粹的參與型文化,也不以投票率越高、民主就越穩定為原則。將選項中的絕對化說法(如「純粹」、「越高越穩定」)與公民文化的混合特性對照,再找出符合美國政治參與「間歇和潛在」特徵的選項。
第 12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是探討政治發展的理論流派?
核心觀念
本題考「政治發展」的主要理論流派。政治發展通常探討政治體系如何因應社會經濟變遷,進一步形成現代化的政治制度與治理能力;常見解釋途徑包括現代化理論、依賴理論與世界體系理論。
理性選擇理論則是分析政治行為者如何在既定偏好與限制下,選擇能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動方式,屬於一般性的政治分析方法,並非政治發展的主要理論流派。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的理論定位,再找出與「政治發展」理論脈絡不符者。現代化、依賴與世界體系理論都常用來解釋國家或社會的發展差異與政治變遷;理性選擇理論的核心則是行為者的偏好、策略與選擇,因此選出(B)。
選項分析
- (A) 世界體系理論:錯誤選項。 世界體系理論以核心、半邊陲與邊陲等位置,分析全球資本主義體系如何影響各國的經濟與政治發展。它是探討發展差異的重要理論途徑之一。
第 13 題2 分
最早研究希臘城邦國家而提出政體分類的思想家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的核心為西洋政治思想史中亞里斯多德(Aristotle)的政體分類論(Regime Classification)與政治學經驗研究的起源。
- 政治學之父的經驗研究法:亞里斯多德有別於其師柏拉圖的形上學與演繹法,採取「經驗性(empirical)與歸納性(inductive)」的研究途徑。他帶領學生蒐集並考察了 158 個古希臘城邦的憲法與政治實務,奠定了政治學成為一門獨立經驗科學的基礎。
- 政體分類的雙重判準:亞里斯多德在《政治學》(Politics)一書中,依據兩大標準將政體分為六類:
- 統治者人數:一人、少數人、多數人。
- 統治目的(為公或為私):
- 常態政體(正統政體):統治者追求全體公民之公共利益。
- 變態政體(偏頗政體):統治者僅謀求自身或特定階級之私利。
| 統治者人數 \ 統治目的 | 常態政體(追求公利) | 變態政體(追求私利) |
|---|---|---|
| 一人統治 | 君主政體(Monarchy / Kingship) | 暴君政體(Tyranny) |
| 少數人統治 | 貴族政體(Aristocracy) | 寡頭政體(Oligarchy) |
| 多數人統治 | 共和政體(Polity) | 民主政體(Democracy / 暴民政治) |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的切入點在於抓住題幹的三大核心要素:「古希臘時代」、「經驗研究城邦國家」、「提出系統性政體分類」。
- 時代篩選:題幹指明「希臘城邦國家」,直接排除 17 世紀近代思想家霍布斯與洛克。
- 方法論辨析:柏拉圖與亞里斯多德雖同屬希臘古典時期,但柏拉圖論及政體多偏向抽象哲學思辨與理想國藍圖建構;真正實地調查、系統蒐集「各城邦實際制度運作」並做歸納分類者,正是亞里斯多德。
選項分析
第 14 題2 分
下列何者並非政府職權擴大的原因?
核心觀念
本題考「政府職權擴大」的成因。政治學常從社會需求與政府組織本身兩方面理解:社會經濟活動日益複雜、國家安全受到重視,以及官僚機關爭取預算、權限與組織規模,都可能促使政府職能擴張。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各選項是否能直接形成政府介入或擴大職權的壓力。經濟與安全需求通常要求政府提供更多公共服務或承擔更多責任;官僚機關也可能透過自身施壓爭取權限。依本題官方答案,教育普及並非政府職權擴大的直接原因,因此選 A。
選項分析
(A) 教育普及:正確,為本題答案。 教育普及主要反映教育機會與人民知識程度的提升,並不必然使政府職權擴大。它可能提高公民參與、監督政府的能力,但這與政府職能或權限增加並非同一件事。
第 15 題2 分
下列哪個國家的國會體系是採取一院制(unicameralism)?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國國會採「一院制」或「兩院制」。一院制是指國會由單一議院構成;兩院制則由上下兩院共同組成。判斷時可直接辨認各國國會的組織名稱與院數。
解題方法
逐一確認選項國會的組成:芬蘭國會為單一議院;日本、德國與英國的國會均由兩院構成。因此,符合一院制的是芬蘭。
選項分析
第 16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是我國在民國 97 年所實施的立法委員選舉制度的改革內容?
核心觀念
本題考我國立法委員選舉制度改革,以及「單一選區兩票制」下兩種選票的席次分配方式。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與制度背景為準:民國 97 年立委選舉開始適用立法院席次減半後的新制,立委總額為 113 席,採單一選區兩票制,並設有婦女保障名額。
單一選區兩票制是指選民投兩票:一票選區域立委候選人,另一票支持政黨。區域席次由各選區選舉結果產生;政黨票則用於分配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委席次。
解題方法
題幹問「何者不是改革內容」,逐項比對民國 97 年新制的主要特徵。關鍵在於分辨政黨票席次採「聯立制」或「並立制」:
- 聯立制:先按各政黨政黨票比例計算其應得總席次,再扣除已取得的區域席次,以補足不分區席次。
- 並立制:區域席次與政黨票分配的不分區席次分開計算,兩者互不補足。
我國當時採的是並立制,因此「採行聯立制」並非改革內容。
選項分析
第 17 題2 分
依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推翻行政院所提之覆議案,其門檻為:
核心觀念
- 法規適用基準: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規定至今未修正,與現行法一致)。
- 憲政制度與制衡機制:行政院對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認為窒礙難行時,可提起「覆議」;立法院若要「推翻行政院之覆議」,在法律實質上即是「決議維持立法院原案」。
- 核心法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解題方法
- 文義與法律效果定位: 題幹所稱「立法院推翻行政院所提之覆議案」,對應憲法增修條文之正式法律用語為「維持原案」。若立法院維持原決議,行政院之覆議即告失敗,行政院院長必須接受該決議。
- 新舊憲政體制之判準: 此題為《政治學概要》與《中華民國憲法》的高頻對比考點。憲法增修條文(民國 86 年第四次修憲)已將維持原案之門檻,由憲法本文第 57 條之「出席委員三分之二」調降為「全體委員二分之一」,故直接鎖定二分之一即可迅速解題。
選項分析
第 18 題2 分
關於行政機關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行政機關的組織特徵,以及「行政權力作用範圍」與「領土」的概念區分。行政機關是國家組織中負責行政事務的機關,通常具有政務領導與政策執行的功能,並透過分工及層級節制運作。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行政機關的一般特徵,特別留意選項是否把行政權力的作用範圍,誤說成領土的固定範圍。行政權力所涉及的事務領域,和統治作用所及的地理範圍,並非同一概念。
本題不涉及特定法條;依政治學中行政機關與行政權力的概念判斷。
選項分析
(A) 涉及政務領導與政策執行兩個層次:正確。 行政機關的運作包含政務領導與政策執行:前者負責政治方向及政策決定,後者負責將政策付諸實施。兩者共同構成行政運作的重要層面。
第 19 題2 分
有關政務官與事務官差異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政治學與公共行政核心主題——「政務官(政務人員)」與「事務官(常任文官)」之體制差異與功能分工。 關鍵概念與法制基礎包括:
- 進用方式:事務官立基於「功績制」(Merit System),須經公開競爭考試及銓敘合格始得任用;政務官立基於「政治任命」,隨政黨進退,無須經公務人員考試與銓敘。
- 保障與考銓:事務官享有憲法與法律之身分保障,受考績、俸給、退休等考銓法律規範;政務官無身分保障,不適用一般公務人員之考績法規。
- 責任類型與懲戒處分:政務官負「政治責任」,事務官負「行政與法律責任」;依《公務員懲戒法》,部分以職等俸級、永業身分為前提之懲戒處分(如降級、減俸、記過),依法不適用於政務人員(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現行《公務員懲戒法》亦維持政務人員不適用降級、記過等處分之精神)。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觀念對比題,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憲政/政治邏輯」(政務官)與「官僚/功績體制邏輯」(事務官):
- 檢視兩者的「產生管道」與「資格審查」:政務官係由民選首長任命或提名,代表民意與執政黨意志,本質上不可能要求其具備國家考試及格或公務人員銓敘資格。
- 比對人事行政制度的適用範疇:考績、俸給、退休及俸級懲戒,皆建立在「常任文官官等俸級制」上,因此只拘束事務官。
- 藉由排除法,比對各選項論述是否符合兩者之基本法理特徵,快速找出謬誤敘述。
選項分析
- (A) 敘述錯誤(本題應選):
- 事務官: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與《憲法》第 85 條規定,須經國家考試及格,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方得正式任用,具有永業身分保障。
第 20 題2 分
下列哪一項關於影響政治參與的個人因素之敘述是正確的?
核心觀念
本題考「個人因素如何影響政治參與」。政治參與是民眾以個人或集體行動,直接或間接影響政府決策、政治人物或公共政策的行為,例如投票、參加競選活動、向民意代表陳情、加入政黨或參與社會運動。
政治參與受政治效能感、政治興趣、教育、收入、宗教信仰及社會網絡等因素影響。一般而言,教育與收入較高者較容易取得政治資訊、掌握參與管道,也較有資源投入政治活動,因此參與機率通常較高;宗教信仰與社會網絡也可能影響參與意願與行為。
解題方法
逐項檢視選項是否把某一因素的影響說成「無關」或「不會影響」,以及教育、收入和參與之間的典型關係。教育程度與政治參與通常呈正向關聯,因此(B)符合政治參與研究的基本命題。
選項分析
(A) 個人的宗教信仰與其政治參與行為無關:錯誤。 宗教信仰可能透過宗教組織、價值觀及團體動員影響政治參與。例如宗教團體舉辦公共議題活動,或鼓勵成員投票與關心政策,都可能增加參與。宗教的影響程度因個人及社會情境而異,但不能說與政治參與無關。
第 21 題2 分
根據民意研究,下列哪一項應不屬民意之特性?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民意的本質與特性」(Nature and Characteristics of Public Opinion)。 在政治學與民意研究中,民意通常定義為「公眾在特定時間內對特定公共議題所表達的意見總和」。學者(如 V. O. Key, Jr.、Bernard Hennessy 等)歸納民意具備以下主要特質:
- 可探知性與可測量性:民意可透過科學的抽樣調查、投票、公聽會、大眾傳播媒介等工具進行測量與掌握。
- 不完全理性與有限資訊:選民常受情感、意識形態、政黨認同影響,並因資訊成本高而處於「理性無知」狀態。
- 顯性與隱性並存:民意分為已明確表達的「顯性民意」(Manifest Opinion)與平時未彰顯但未來可能爆發的「潛在/隱性民意」(Latent Opinion)。
- 多元性、變動性與矛盾性:民意並非單一鐵板一塊,且隨情境、時間與資訊框架而浮動。
解題方法
本題為否定型題型(選出「不屬」民意特性者)。解題切入點為現代政治學行為主義對「民意調查」的基本預設:
- 現代民主政治與實證研究的核心前提在於:民意是可以被觀察、測量與探知的。若民意完全不可探知,則民意調查研究、政策回應性(responsiveness)與代議民主制度皆無從建立。
- 據此檢視各選項,凡主張民意具有非理性、資訊缺乏、顯隱差異者,皆符合政治實證研究的觀察;唯獨主張「不可探知」者,直接違背民意研究的核心立論。
選項分析
- (A) 民意是不可探知的(非民意特性,故為正確答案) 錯誤。民意具有可探知性。
第 22 題2 分
代議士依據選民之指示,僅傳達選民偏好,而非依據自我判斷進行行動,這樣的代議士最符合下列哪一種代議政治模式?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代議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理論中經典的「代表模式」(Models of Representation)。英國政治學者海伍德(Andrew Heywood)等人將西方代議政治的運作模式歸納為四大主要學說:
- 全權委託說/受託人說(Trustee model)
- 委任說/代理人說(Delegate model)
- 授權說/委託說(Mandate model)
- 反映說/縮影說(Resemblance model)
本題核心在於辨析代議士在行使職權時,究竟是依憑「個人良知與獨立理性」,抑或是作為「選民意志的傳聲筒」。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掌握題幹的三個關鍵描述:
- 「依據選民之指示」
- 「僅傳達選民偏好」
- 「非依據自我判斷」
由此可知,該模式下的代議士完全沒有個人的實質裁量權,其功能僅是傳達選民意見的機械性管道(即俗稱的「傳聲筒」或「信差」),在學理定義上精準對應委任說(delegate model)。
選項分析
-
(A) 全權委託說(trustee model):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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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理內涵:源於 18 世紀英國思想家柏克(Edmund Burke)著名的〈致布里斯托選民書〉(Speech to the Electors of Bristol)。
-
核心主張:選民將權力委託給代議士,是看重其品德、智慧與專業判斷。代議士一旦當選,應依據自身良知與理性,從「國家整體利益」出發進行決策,而非盲目服從個別選區選民的狹隘偏好或即時指示。題幹所述「非依據自我判斷」與此模式完全相反。
-
(B) 委任說(delegate model):正確。
-
學理內涵:又稱「代理人說」。主張代議士純粹是選民的代理人或僕人。
-
核心主張:代議士必須忠實傳遞選民的意願與利益,沒有獨立行事的自由,不得將自我判斷置於選民指示之上;一旦違背選民指示,選民即有權更換或罷免。
第 23 題2 分
伴隨商業電視蓬勃發展出現的「跨媒體所有權」(cross-media ownership)現象,對政治的主要影響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政治傳播(Political Communication)中「跨媒體所有權」(cross-media ownership,亦稱跨媒體壟斷或媒體所有權集中化)對民主政治的衝擊。
- 跨媒體所有權的定義:指單一企業集團或少數財閥同時收購並控制不同形式的大眾傳播媒介(如報紙、廣播、有線/無線電視及網路平台)。
- 思想自由市場與多元主義受損:民主政治仰賴媒體扮演「第四權」以監督政府,並提供公平競爭的「思想自由市場」(marketplace of ideas)。當傳播通路與資本高度集中,媒體經營者(媒體巨頭)將擁有龐大的「守門人」(gatekeeper)與「議程設定」(agenda-setting)權力,導致傳播內容均質化,損害民主審議所需的多元性。
解題方法
從政治學的「傳播媒介與民主政治運作」角度切入:
- 辨識關鍵字之本質:「跨媒體所有權」代表媒體資源與話語權由「分散走向集中(寡占甚至壟斷)」。
- 推論政治後果:當少數財團掌控跨平台的所有傳播通路時,其特定的意識形態或商業利益將能輕易貫穿各媒介,主導公眾討論議題,使未受青睞或少數族群的觀點遭到邊緣化,最終導致少數特定階級或單一立場能片面引導公眾輿論並施壓政策制訂。
第 24 題2 分
多元主義和統合主義是研究利益團體常見的基礎理論,關於此二種理論的比較,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政治學中研究「利益團體與國家關係」的兩大經典理論模型:多元主義(Pluralism)與統合主義(Corporatism,又譯組合主義、法團主義)。
- 多元主義(代表學者:Truman、Dahl):採「社會中心論」(Society-centered approach)。主張權力散布於社會各團體中,團體自發形成、自由競爭且不具壟斷性;國家/政府處於被動地位,僅扮演「中立裁判」、「計分員」或「競技場」的角色,不具備獨立於社會利益之外的國家自主性(State Autonomy)。
- 統合主義(代表學者:Schmitter):重視國家自主性。主張各部門利益團體由國家認可或特許,具有單一、非競爭、層級化組織特質;國家積極介入、指導與協調團體利益,將團體納入政策形成的常態運作體系。
解題方法
本題的破題切入點為「多元主義如何看待政府角色」與「統合主義的政體適用範疇」:
- 審視多元主義的核心預設:多元主義認為政策產出是多元團體相互拉扯、妥協後的合力結果,政府並非獨立出來主導或裁量利益的自主實體。
- 檢驗各選項對多元主義「國家角色」的描述是否混淆了國家中心論,即可快速抓出矛盾敘述。
選項分析
- (A) 正確:多元主義視利益團體為民主政治的基石。在多元政體(Polyarchy)的架構下,社會權力高度分散,公民透過加入各類自願性利益團體表達訴求、制衡政府與其他團體,防止少數寡頭壟斷權力,故利益團體蓬勃競逐是維持民主活力的根本要素。
- (B) 正確:統合主義強調國家並非被動的中立實體,而是具有自身偏好與引導能力的行動者。國家在勞工、資方等重大社會利益之間扮演調節者、特許者與協調者,透過體制化管道整合團體利益以制定國家政策。
第 25 題2 分
下列哪一項不屬於兩黨制的優點?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政黨體系(Party System)」中兩黨制(Two-Party System)與多黨制(Multi-Party System)之特徵與優缺點比較。
政黨政治在制度設計上往往存在「治理效能/穩定性(Governability / Stability)」與「社會代表性(Representativeness)」之間的權衡(Trade-off):
- 兩黨制(以英、美為典型代表):常配合「單一選區相對多數制」(杜瓦傑定律),其制度優勢在於政治穩定、責任明確、決策效率高、提供明確的政黨輪替選擇;相對缺點則是壓縮少數與非主流意見,難以充分反映社會多元價值。
- 多黨制(以歐陸多數國家為典型代表):常配合「比例代表制」,其制度優勢在於能廣納多元意見與少數利益;相對缺點則是易產生多黨聯合政府、政局較不穩定、政策協商冗長、責任歸屬模糊。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否定型(負向)」選擇題,要求選出「不屬於兩黨制優點」的項目。切入點如下:
- 辨識核心功能定位:兩黨制追求的是「多數統治」與「穩定效能」,多黨制追求的是「廣泛代表」與「多元包容」。
- 對比刪去法:凡屬於「促進政府穩定」、「提高立法效能」、「責任明確」、「輪替明確」者,皆為兩黨制的典型優勢;若選項敘述偏向「反映少數聲音」、「包容異質族群與多元價值」,則屬於多黨制的特徵與優點,在兩黨制下反而是限制與缺失。
選項分析
- (A) 易形成多數意見而加速決策:屬於兩黨制的優點。 兩黨制下,獲勝政黨通常能取得議會過半數席次,不易出現少數政府或多黨聯合政府因各黨立場分歧而陷入立法僵局的情況。多數黨能在議會中迅速整合意見、通過法案,具備較高的政府決策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