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地方特考四等 衛生行政 食品與環境衛生學概要 考古題詳解

111 年・地方特考・四等・衛生行政
試題代碼 食品與環境衛生學概要

第 一 題25 分

依據我國「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在「鮮乳」中已訂定限量標準之微生物及其毒素或代謝物共有四項,請分別寫出其名稱以及在人體引起之病症。(20 分)

並說明「保久乳」之衛生標準與鮮乳之衛生標準相異之處。(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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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考生對我國衛生福利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7 條授權訂定之「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自民國 110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規架構亦相同)的掌握程度。核心考點包含:

  1. 乳品類微生物管制架構:自新版微生物衛生標準上路後,廢除以往舊標準之「大腸桿菌群(Coliforms)」及「生菌數」,改與國際 CODEX 接軌,導入以「腸桿菌科(Enterobacteriaceae)」為製程衛生指標菌,並針對重要食媒病原菌及其外毒素訂定嚴格限量。
  2. 食品微生物學致病機轉:考生須清楚分辨「感染型」與「毒素型」食品中毒之特性,並能準確陳述各致病菌與毒素引發之潛伏期、典型臨床病症與好發族群。
  3. 鮮乳與保久乳之加工與管制哲學差異:依據殺菌強度(巴氏殺菌 vs. 商業滅菌)之不同,在法規標準上採取截然不同的檢驗規格(個別指標菌/病原菌採樣計畫限量 vs. 商業滅菌無菌生長試驗)。

解題方法

  1. 第一子題(20 分)切入點:
  • 審題時直接對應「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附表「乳品類」中「鮮乳」的 4 個管制項目(1 項衛生指標菌+2 項致病菌+1 項外毒素)。
  • 採「項目名稱(中英文)」、「微生物屬性」與「人體引起之病症」三段式鋪陳,詳細說明症狀表現(如胃腸炎症狀、全身性感染症、靶器官、特殊高風險族群之併發症),展現公職考生之專業深度。
  1. 第二子題(5 分)切入點:
  • 由「殺菌程度與原理」、「保存條件」推導至「微生物法規管制要求」之相異處。
  • 明確指出鮮乳係規範「個別微生物限量(採樣計畫 n,c,m,Mn, c, m, M)」,而保久乳係要求「符合商業滅菌(經保溫試驗無微生物滋長)」,兩者不適用相同之檢驗規格。

選項分析(各管制項目與法規規範詳細剖析)

一、鮮乳中已訂定限量標準之四項微生物及其毒素/代謝物

依據「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第 5 條附表之乳品類規定,「鮮乳」訂有標準之項目如下:

  1. 腸桿菌科(Enterobacteriaceae)
  • 法規定位:取代傳統之大腸桿菌群,作為熱處理效能與殺菌後環境二次污染之「製程衛生指標菌」。
  • 引起之病症:
  • 腸桿菌科包含多種條件致病菌與腸道致病菌(如致病性大腸桿菌、克雷伯氏肺炎菌、變形桿菌等)。
  • 臨床症狀:人體若攝入過量受污染乳品,常引起急性腸胃炎,表現為腹瀉、腹痛、噁心、嘔吐及發燒。
  • 伺機性感染:對免疫低下者、老年人或新生兒,可能經腸道移位引發泌尿道感染、肺炎或敗血症。
  1. 沙門氏菌(Salmonella spp.)
  • 法規定位:人畜共通重要致病菌,採二標元採樣計畫管制(n=5,c=0,m=陰性/25 mLn=5, c=0, m=\text{陰性}/25\text{ mL})。
  • 引起之病症:
  • 引起沙門氏菌感染症(Salmonellosis),屬侵入性感染型食物中毒。
  • 臨床症狀:潛伏期約 6~72 小時(平均 12~36 小時),發病急促,主要表現為高燒(常達 38~40℃)、發冷、寒顫、噁心、嘔吐、腹部痙攣性絞痛,伴隨劇烈水便或黏液血便。
  • 重症併發症:幼兒、長者及免疫功能不全者,細菌易穿透腸黏膜進入血流,誘發菌血症(Bacteremia)、敗血症(Sepsis)、脫水性休克,甚至引發局灶性轉移感染(如關節炎、骨髓炎或腦膜炎)。
  1. 單核細胞增多性李斯特菌(Listeria monocytogenes)
  • 法規定位:耐低溫(心理菌/冷嗜性)之兼性厭氧革蘭氏陽性桿菌,可在 4℃ 冷藏溫層持續繁殖,為冷藏鮮乳最關鍵之高風險菌,採二標元管制(n=5,c=0,m=陰性/25 mLn=5, c=0, m=\text{陰性}/25\text{ mL})。
  • 引起之病症:
  • 引起李斯特菌症(Listeriosis),潛伏期甚長(3 至 70 天不等,平均約 3 週)。
  • 一般健康成人:多為亞臨床感染或輕微類流感症狀(發燒、頭痛、肌肉痠痛),少數伴隨自限性胃腸炎。
  • 高風險族群(孕婦、胎兒、新生兒、高齡及免疫缺乏者):
  • 孕婦與胎兒:孕婦感染常出現類流感症狀,但李斯特菌具嗜胎盤性,會穿透胎盤屏障垂直感染胎兒,導致流產、早產、死產或新生兒嚴重先天感染。
  • 新生兒及免疫不全者:易侵犯中樞神經系統與血流,引發腦膜炎(Meningitis)、腦腦膜炎及敗血症,死亡率高達 20%~30%。
  1. 金黃色葡萄球菌腸毒素(Staphylococcal enterotoxin)
  • 法規定位:直接管制菌體代謝產生的外毒素,採二標元管制(n=5,c=0,m=陰性/25 mLn=5, c=0, m=\text{陰性}/25\text{ mL})。此腸毒素耐熱性極強(100℃ 加熱 30 分鐘仍不被破壞),巴氏殺菌僅能殺死細菌本體,無法破壞已形成之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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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題25 分

國內部分化工原料業者兼售食品添加物,為避免化工原料流入食品,須從源頭控管。請說明化工原料的「四要管理」及化學物質應備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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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衛生行政人員對於「食品安全源頭管理」及「跨部會化學物質聯防機制」之實務法規掌握度。

  1. 源頭控管背景:過去國內曾發生多起非食品級化工原料(如塑化劑、順丁烯二酸、二甲基黃、工業碳酸鎂等)違法流入食品供應鏈之重大食安事件。為防堵「雙用途」化學物質遭到濫用,行政院推動跨部會源頭管制策略。
  2. 主管法規與權責:
  •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現行法已於民國 112 年隨行政院組織改造,改制為「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 核心法源依據包含《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4 條、第 30 條(食品添加物之查驗登記、專區存放、分流管理)以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及其子法(化學物質之運作、標示、貯存與事故預防)。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政策與實務法規結合之申論題,答題策略應採「體系化展開、層次分明」:

  1. 子題一(化工原料四要管理):直接切入環保署化學局與衛福部食藥署共同推動的「四要」口訣,逐項說明「分區貯存、清楚標示、流向記錄、提醒告知」的實質內涵與防堵食安風險之目的。
  2. 子題二(化學物質安全措施):化學物質運作安全涵蓋「危害溝通、工程與貯存防護、應變資材、管理制度」四大維度。答題時須從預防洩漏、作業安全及事故應變切入,展現公共衛生與環境衛生安全管理之廣度。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型,無選擇題選項;依國家考試評分標準,本題配分重點與拆解如下:

  • 子題一:化工原料「四要管理」(約佔 12~15 分):能否準確列出「分區貯存、清楚標示、流向記錄、提醒告知」四項核心名稱,並精準闡述其執行細節與查核依據,為得分關鍵。
  • 子題二:化學物質應備「安全措施」(約佔 10~13 分):能否完整涵蓋物質安全資料表(SDS)與 GHS 標示、防溢漏與通風設施、個人防護裝備、緊急應變器材等法定措施,決定給分高低。

解題技巧

  1. 記憶口訣:
  • 化工原料四要:「分、標、流、告」(分區貯存、清楚標示、流向記錄、提醒告知)。
  1. 申論擴充法(軟硬兼施):
  • 說明「安全措施」時,採用「軟體措施(制度與資訊傳遞)」結合「硬體措施(設施與防護設備)」之結構作答,不僅條理清晰,更能展現全面的專業知識體系。
  1. 避踩陷阱:
  • 勿僅寫出四個小標題而缺乏內涵解釋。每項管理原則務必補充「為何要這樣做」與「具體作法」(例如:標示應加註「禁止用於食品」警語;流向應記錄買受人與用途)。
  • 安全措施勿侷限於「個人穿戴手套口罩」,必須包含場所設施(通風、防溢堤)、應變器材(沖淋洗眼器、吸附材)及 SDS 資訊揭露。

【答案】

一、化工原料之「四要管理」

為防範化工原料兼售業者將非食品級化學原料誤用或流入食品鏈,主管機關推動源頭自主管理「四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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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題25 分

聯合國對「海洋廢棄物」所下的定義為何?(5 分)

請寫出海洋廢棄物中影響最深遠的廢棄物及其危害。(5 分)

並說明我國目前對此類廢棄物的「源頭減量」管制方法。(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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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環境衛生學中「海洋環境污染與廢棄物治理」之核心知識,整合國際權威定義、環境毒理學危害機制,以及我國環境保護政策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架構為準):

  1. 海洋廢棄物定義: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對海洋廢棄物(Marine Litter / Marine Debris)之標準法定定義。
  2. 關鍵污染物與生態毒理危害:塑膠廢棄物及其衍生之「微塑膠(Microplastics,粒徑 ≤5 mm\le 5\text{ mm})」之物化特性、環境荷爾蒙添加劑溶出、吸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幽靈漁撈(Ghost fishing)與食物鏈生物放大作用(Biomagnification)。
  3. 我國源頭減量(Source Reduction)管制機制: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21 條授權之「限制使用」政策、行政院「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減塑藍圖(含四大一次性塑膠製品管制、洗卸用品塑膠微粒禁用、漁網具實名與回收機制等)。

解題方法

本題配分依序為 5 分、5 分、15 分,屬於階梯式申論題型,答題結構應直接對應子題配置:

  1. 定義題(5 分):直接切入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官方定義,關鍵字不可缺漏:「人為製造或加工」、「持久性固體物質」、「直接或間接遺棄/處置」及「海洋與海岸環境」。
  2. 危害分析(5 分):明確指認「塑膠(含微塑膠)」為影響最廣泛且深遠之廢棄物;危害不可僅停留在動物誤食的表層描述,須依「物理性傷害(機械阻塞、纏繞)」與「化學/毒理學傷害(POPs 載體、環境荷爾蒙溶出、生物放大效應)」雙軌完整論述。
  3. 政策與法規(15 分):此為配分核心。評審標準在於能否精準鎖定「源頭減量」,嚴禁離題描寫淨灘、海漂垃圾打撈等「末端清除」手段。應從「禁用與限用」、「使用者付費」、「材質替代與循環機制」及「產業/漁具管理」四個維度條列,展現行政類科考生的政策縱深。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試題,題旨三大子題之評分構面與應答切入點如下:

  • 子題一(聯合國定義,5 分):考查專有名詞精準度。若僅口語化回答「掉在海裡的垃圾」,無法取得專業分數,必須寫出具有持久性(persistent)、人為製程(manufactured or processed solid material)等法規定義屬性。
  • 子題二(最深遠廢棄物與危害,5 分):考生若僅寫「保特瓶」或「保麗龍」等單一製品過於狹隘,應寫出「塑膠類(含塑膠微粒)」。危害部分,若遺漏「微塑膠作為有毒物質載體並進入食物鏈」之毒理學意涵,將大幅失分。
  • 子題三(我國源頭減量管制,15 分):常見失分陷阱在於「誤把末端清理當成源頭減量」(例如詳述成立環保艦隊、攔除港區垃圾)。必須扣緊《廢棄物清理法》對一次性用品之禁限用、經濟誘因(自備差價折抵)、包材指引及漁網具管理。

解題技巧

  1. 定義提煉公式:主體(固體物質) ++ 屬性(人為製造加工、具持久性) ++ 行為(故意或無意棄置) ++ 場域(海洋與海岸環境)。
  2. 毒理危害三維框架:物理機械性(誤食阻塞、受困) →\rightarrow 化學毒性(塑化劑溶出、吸附戴奧辛/POPs) →\rightarrow 生態食物鏈(生物蓄積與放大進入人體)。
  3. 政策答題口訣:「禁、限、付、循」(禁用特定微粒、限制免洗餐具/吸管、塑膠袋付費取得、推動循環杯與綠色包材)。

【答案】

一、聯合國對「海洋廢棄物」之定義(5 分)

依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之定義,「海洋廢棄物(Marine Litter / Marine Debris)」係指:

任何經過人為製造或加工、具持久性,並透過直接或間接、有意或無意之方式,被丟棄、處置或遺棄於海洋及海岸環境中的固體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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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題25 分

「環境監測」依污染物存在的介質可分為哪幾類?(5 分)

請列舉兩類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行的環境監測,說明其監測情形(含監測頻率)及採用的監測指標或指數。(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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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命題以民國 111 年為準(主管機關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行法已修正,組織於民國 112 年 8 月 22 日改制升格為「環境部」)。本科目測驗考生對環境衛生學中「環境介質(Environmental Media)」之界定,以及我國常態性環境監測網運作機制的掌握程度:

  1. 環境介質定義:指污染物存在、傳輸、轉化及蓄積的物理或自然環境載體,主要涵蓋大氣(空氣)、水體、土壤、固體廢棄物/底泥及物理性環境(噪音、振動、非游離/游離輻射)。
  2. 監測系統與指標:掌握中央主管機關建立的「監測網絡型態」、「監測頻率」及綜合評價指數(如空氣品質指標 AQI、河川污染指數 RPI)。

解題方法

  1. 子題一(5 分):以環境工程與環境衛生標準分類切入,將介質明確區分為氣相、液相、固相及物理能量傳播介質,條列空氣、水體、土壤、底泥/固體廢棄物、物理性介質(噪音/振動)等類別。
  2. 子題二(20 分):挑選我國法制最成熟、監測測站最綿密、指標定義最嚴謹的兩大類——「空氣品質監測」與「地面水體(河川)水質監測」作答。每類均分「監測情形(含測站類型與監測頻率)」與「監測指標或指數(個別檢驗參數與綜合指數)」兩大層次開展,呈現完備的實務知識。

解題技巧

  1. 介質切忌混淆:題目問的是污染物存在的「介質(Media)」,不可誤答為污染來源(如固定污染源、移動污染源)或監測目的(如法規監測、研究監測)。
  2. 具體列出監測頻率:考題明確要求「含監測頻率」,絕不可只寫「定期監測」等抽象字眼。空氣自動測站為「每小時(連續自動)」、手動測站多為「每 3 至 6 天」;河川水質常規監測則為「每月 1 次」。
  3. 指標與指數雙軌並呈:指標(Indicators,個別物理化學檢測項目)與指數(Index,綜合加權評分)須明確區分,並列出計算 AQI 與 RPI 的核心參數與等級分界,可展現專業深度。

【答案】

一、環境監測依污染物存在之介質分類(5 分)

環境污染物依其存在、分布與傳輸之物理環境載體(介質),主要分為以下類別:

  1. 大氣(空氣)介質:監測對流層空氣中之氣狀與粒狀污染物(如二氧化硫、臭氧、懸浮微粒等)。
  2. 水體介質:監測地面水體(河川、湖泊水庫)、地下水體、海域水體及飲用水水源之水質理化與生物性指標。
  3. 土壤介質:監測農地、工業用地等表土與深土中之重金屬、有機污染物及農藥殘留。
  4. 底泥與廢棄物(固相)介質:監測水體沉積物(底泥)之毒性蓄積及事業/生活廢棄物之化學成分。
  5. 物理性環境介質(能量型態):監測經由空氣或固體結構傳播之物理性干擾,如環境噪音、振動與環境輻射。

二、現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環境部)兩類環境監測說明(20 分)

(一)空氣品質監測
  1. 監測情形與頻率:
  • 監測網絡與配置:環保署於全台設有綿密之國家空氣品質監測網,包含一般空氣品質測站、交通測站(車流密集區)、工業測站(工業區下風處)、國家公園測站(背景對照)及特殊氣象測站。
  • 監測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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