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高普考高考二級 水產技術 水產綜論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政府近年積極推動地方創生,請問地方創生產生的背景?跨部會實施地方創生的分工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負責的正是農(漁)村再生政策,請問臺灣漁村目前面臨的問題,以及臺灣推動漁村再生政策之重點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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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聚焦於國家級區域均衡發展政策與水產產業治理之整合,考查考生對「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與「農漁村再生政策」之政策脈絡、法制基礎及產業實務之整合分析能力。
- 政策背景:行政院定民國 108 年(2019 年)為「臺灣地方創生元年」,借鑑日本因應高齡少子化及人口過度集中都會區之經驗,以「人口回流、產業振興、永續發展」為核心。
- 法制與權責: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與中央行政架構為準,農(漁)村再生係依據《農村再生條例》推動,中央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行組織架構已於民國 112 年改制為「農業部」)。
- 漁業困境與六級化:結合一級捕撈養殖、二級水產加工、三級休閒觀光與食魚教育,推動兼具生產、生活、生態之「三生」永續漁村。
解題方法
本題屬政策整合型申論題,題幹具備三個清晰問項,作答時應採「三段論法」精準對應:
- 第一問:地方創生產生背景:由「國際借鑑」切入「國內社會經濟結構危機」(人口負成長、都會單極化、鄉村邊陲化),說明政府定調地方創生之必然性。
- 第二問:臺灣漁村面臨的問題:從「生產/產業面」、「人口/社會面」、「環境/設施面」三大構面切入,展現水產技術類科的專業深度,不可僅泛泛空談鄉村問題,必須緊扣漁港、資源、氣候與產銷特性。
- 第三問:漁村再生政策重點:以《農村再生條例》之精神,扣合「產業振興」、「青年培力/人力引進」、「生活景觀營造」及「文化與生態保育」四大政策支柱作答。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試題,無選擇題選項。依據試題三項配分核心,其各子題評分爭點與內涵剖析如下:
- 子題一(地方創生背景)評分爭點:是否清楚點出「少子高齡化」、「總人口萎縮」、「城鄉差距擴大」與「行政院 2019 地方創生元年」之國家整體戰略轉折。
- 子題二(漁村面臨問題)評分爭點:是否具備水產專業視角,明確點出漁業資源枯竭、勞動力老化斷層、氣候變遷風險、產銷通路受限及公共機能衰退等結構性困境。
- 子題三(政策推動重點)評分爭點:是否切中農漁村再生之「由下而上、自主參與」機制,並展現推動漁業六級產業化、智慧養殖、智慧冷鏈、青年返鄉創生與生態永續之具體措施。
解題技巧
- 結構對稱、層次分明:各問項以獨立大標題標註,內文以「(一)、(二)、1.、2.」列點,利於閱卷委員在短時間內掌握得分關鍵字。
- 避開空泛口號,帶入水產專業詞彙:回答問題與政策時,適當融入「六級化產業」、「在地地產地消」、「冷鏈物流」、「食魚教育」、「資源枯竭」、「青年返鄉培育」等專業術語。
- 法制與時代對照:開頭或結尾點明《農村再生條例》及中央主管機關,確立論述權威性。
【答案】
一、地方創生產生的背景
(一)借鑑國際經驗與人口危機:面對少子化、超高齡化以及人口過度往大都會單極集中之不可逆趨勢,臺灣借鑑日本因應地方消滅危機之經驗,
第 二 題25 分
根據漁業法規定,主管機關於環境適合發展養殖漁業或現有魚塭集中區域,得規劃設置養殖漁業生產區,請試擬主管機關為促進生產區發展得輔導推動之生產區事務為何,以及得設置養殖漁業有關之公共設施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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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核心為我國水產行政法規中針對養殖產業專區化、現代化發展之核心法源——《漁業法》第 69 條,以及其授權子法《養殖漁業生產區設置管理準則》之規範架構。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之法規標準為準(現行相關法規與行政作業規範架構亦承襲此原則)。
- 法源基礎:
- 《漁業法》第 69 條第 1 項:「主管機關於環境適合發展養殖漁業或現有魚塭集中區域,得規劃設置養殖漁業生產區,並得於生產區內設置有關之公共設施。」
- 《漁業法》第 69 條第 2 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生產區之設置條件、規劃程序、公共設施之設置及管理營運等事項之準則。
- 制度立法精神: 設置「養殖漁業生產區」旨在解決早期臺灣養殖魚塭零散、超抽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引排水不良互相污染及缺乏整體產銷後勤等困境。因此,主管機關之角色兼具「硬體建置(公共設施)」與「軟體輔導(生產區事務)」,透過專區化經營達成合理利用水土資源、提升生產競爭力與產業永續。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公職高考二級申論題,答題關鍵在於「軟硬區隔、層次分明、對應完整」:
- 切入架構:
- 先以法源依據簡要破題,展示行政法規專業度。
- 分為「輔導推動之生產區事務(軟體)」與「得設置之公共設施(硬體)」兩大核心構面作答。
- 分類邏輯:
- 輔導事務:依產業鏈展開,由「自治組織」「生產與品種技術」「水質防疫與用藥安全」「產銷冷鏈與品牌驗證」,展現主管機關行政推動的系統性。
- 公共設施:依工程與空間需求展開,由「引排水與水利設施」「道路與電力動力」「監測檢驗中心」「產銷集貨與環保設施」,凸顯「公共、共有、公用」之公共財特性,切忌與個別養殖戶之私人設備混淆。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選項可資分析。評分與答題關鍵在於:
- 界線釐清:公共設施必須具備「公共性」與「共同服務性」,若將私人魚塭內部設施(如個別養殖池開挖、私人自用小型水車、個人家戶配電箱)誤列為公共設施,將會大幅失分。
- 職能定位:主管機關對生產區事務之角色定位為「輔導、推廣、協調、監督」,而非全由公權力包辦一切營運細節,應凸顯輔導養殖戶成立自治管理組織(如管理委員會)自律營運之制度設計。
解題技巧
- 口訣記憶法:
- 公共設施(硬體六字訣:水、路、電、檢、產、環):
- 水:進排水路、海水集中引水抽水站、防潮水門。
- 路:區內專用或聯絡道路、防汛道路。
- 電:供電專線與變電增容設施。
- 檢:水質監控站、疾病快篩防治設施。
- 產:共同集貨場、冷藏冷凍物流倉儲。
- 環:底泥集中曝曬場、廢棄物(貝殼/資材)再利用設施。
- 輔導事務(軟體六字訣:組、技、防、驗、銷、續):
- 組:輔導設立營運管理委員會(自主維護公約)。
- 技:推廣優良種苗引進與節水循環水養殖。
- 防:水質監測網絡、安全用藥輔導與無特定病原檢測。
- 驗:推動產銷履歷(TAP)、有機或 CAS 水產品驗證。
第 三 題25 分
最近有關臺灣沿近海白帶魚之內外銷與資源管理問題甚囂塵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從善如流邀集產官學研界與相關公民團體充分交換意見。請說明白帶魚目前之處理原則與未來應如何管理,以及其預期效益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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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屬於「漁業資源管理」與「漁業經濟及產銷政策」的綜合型政策申論題,考查考生將資源生物學、漁業管理手段(投入與產出管制)及國內外產銷平衡機制整合應用於具體時事問題的能力。
- 資源生物學與管理原理:
- 最大持續生產量(Maximum Sustainable Yield, )與最適漁獲死亡率。
- 成長型過漁(Growth Overfishing)與加入型過漁(Recruitment Overfishing)之防範。
- 最小漁獲體長管制(保護初次性成熟親魚)與產卵期保護。
- 漁業管理措施維度:
- 投入管制(Input Controls):限制船額、作業海域、網目尺寸、禁漁期與禁漁區。
- 產出管制(Output Controls):總容許捕撈量(Total Allowable Catch, )、卸魚申報(Logbooks / Catch Documentation Scheme)。
- 流通與貿易管制:指定卸魚港口、冷鏈溯源、外銷審查與配額調節。
- 法源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 依據當時《漁業法》第 44 條(水產資源之保育與管理措施)及第 54 條(漁業作業規範)。
- 提示:當時中央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行法已改制為「農業部」;農委會於民國 108 年底後續訂定發布《沿近海白帶魚產銷平衡及外銷作業要點》(現行法規持續修正精進),正式建立白帶魚外銷審查機制。
解題方法
本題由「時事背景」切入,應採「三段式結構」鋪陳:
- 說明「目前處理原則」:聚焦民國 108 年事件發生當下的緊急應變對策,著重「內銷優先、打擊非法走私、強化卸魚申報、建立對話平台」。
- 規劃「未來應如何管理」:從「資源調查(科學)」、「漁業作業(技術與投入)」、「產銷流通(市場與產出)」及「監控執法(MCS)」四個層面建立全方位管理架構,並適度帶入專有名詞展現專業素養。
- 評估「預期效益」:分別從「生態永續」、「產業經濟」、「政府治理」三個面向論述,展現答題的完整性與邏輯深度。
選項分析
本題為國家考試高考二級之「申論題」,並非選擇題,無個別選項供篩選。
考生在審題時應掌握各利害關係人(一支釣漁民、扒網及拖網漁民、外銷冷凍水產盤商、國內加工業者及消費大眾)在政策上的爭點拉鋸:
- 外銷盤商立場:主張自由貿易,活存與冰鮮白帶魚輸往中國大陸價格高,反對限制外銷。
- 內銷加工及消費者立場:抗議國內市場缺貨、價格飆漲,主張全面禁止外銷或嚴格限制。
- 娛樂漁船與小規模漁業(一支釣)立場:指責大型網具漁船(如扒網、拖網)過度捕撈小型幼魚,破壞沿近海資源。
申論答題切忌走向「全面禁捕」或「完全禁止外銷」之極端,必須在「保障漁民生計」、「穩定國內民生」與「維護資源永續」三者間取得平衡。
解題技巧
- 掌握 108 年爭議核心: 該年爭議在於兩岸小三通及海上直接駁載活存白帶魚外銷中國大陸激增,導致國內產地價格飆漲、加工廠無魚可加工,且出現無差別收購未成熟幼魚(成長型過漁)與未經報關檢驗的走私疑慮。
- 必背專業術語: 答題時務必寫出「卸魚申報」、「最小漁獲體長」、「禁漁期/禁漁區」、「總容許捕撈量(TAC)」、「產銷平衡審查機制」、「責任制漁業」。
第 四 題25 分
漁業生態系統方法(EAF,Ecosystem Approach to Fisheries)與水產養殖生態系統方法(EAA,Ecosystem Approach to Aquaculture)為聯合國糧農組織制定與推動永續發展的策略,請說明 EAF 與 EAA 的主要特點,以及如何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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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聯合國糧農組織(FAO)所倡議之現代水產資源管理核心架構——漁業生態系統方法(Ecosystem Approach to Fisheries, EAF)與水產養殖生態系統方法(Ecosystem Approach to Aquaculture, EAA)。 主要依循的法源與國際指導綱領包括:
- 1995 年 FAO《負責任漁業行為守則》(Code of Conduct for Responsible Fisheries, CCRF)。
- 2001 年《雷克雅維克負責任海洋生態系統漁業宣言》(Reykjavik Declaration)。
- 2003 年 FAO 發布之《漁業技術指南第 4 號補充指南:漁業生態系統方法》(EAF Guidelines)。
- 2008 / 2010 年 FAO 發布之《水產養殖生態系統方法指南》(EAA Guidelines)。
核心哲學在於打破傳統「單一物種評估與產量最大化(如 MSY)」及「單一養殖場產能提升」的狹隘思維,轉型為「社會—生態系統(Social-Ecological System)」的整合管理,兼顧「生態健全(Ecosystem well-being)」、「人類福祉(Human well-being)」與「良好治理/執行能力(Good governance / Ability to achieve)」。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的高考二級「申論題」,需採邏輯分層與對比展開法,切入架構如下:
- 名詞定義與典範轉移:簡述 EAF 與 EAA 的發展背景與根本思維轉向。
- 主要特點分析:
- EAF 的三大支柱與核心特徵:由目標魚種擴展至整個海洋生態系(食物網、棲地、非目標種混獲),並將漁民生計與跨部門治理納入閉環。
- EAA 的三大原則與三大空間尺度:側重養殖環境容受力(Carrying capacity)、多營養層次整合(如 IMTA)、跨產業資源衝突協調,以及「場域、水體、國家/全球」三個嵌套尺度。
- 全面實施路徑(FAO 五大循序實施步驟):
- 全面實施絕非僅靠單一禁令或技術,而必須建立動態、循環的調適性管理(Adaptive Management)流程:範疇界定 議題鑑別與風險評估 設定操作目標與指標 擬定管理計畫與法制化執行 監測評估與滾動修正。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型,無選項。考官評分重點在於:
- 是否完整列出 EAF 的三大支柱與預警/調適原則。
- 是否明確指出 EAA 的三大核心原則與三個空間尺度。
- 是否掌握 FAO 推薦之標準管理循環週期(而不是憑空發揮通泛口號)。
解題技巧
- 作答模板化(架構分明):
- 審題時直接提煉出「特點」與「實施」兩大問,各佔 50% 配分。
- 特點部分切忌只寫生態學(如保護珊瑚、減少排污),必須寫出「社會經濟(人類福祉)」與「體制法規(治理)」,方能取得完整分數。
- 答題關鍵字彙:
- EAF 必備關鍵字:三大支柱、預警原則(Precautionary approach)、非目標種/混獲減除、棲地衝擊、利益關係人參與。
- EAA 必備關鍵字:生態系服務功能、環境容受力(Carrying capacity)、三大空間尺度(農場/水體/國家)、跨部門協調(如與農業、觀光爭水爭地)。
- 實施階段必備關鍵字:風險矩陣評估、操作目標(Operational objectives)、限制參考點(LRP)、調適性管理循環。
- 常見陷阱:
- 誤將 EAF/EAA 寫成單純的「海洋保護區(MPA)」或「有機生態養殖」技術,忽略其本質是「政策治理框架」。
【答案】
一、漁業生態系統方法(EAF)與水產養殖生態系統方法(EAA)之主要特點
(一)漁業生態系統方法(EAF)之特點
EAF 旨在兼顧生態系統健康與人類福祉,藉由平衡多元社會目標,考量生態系成分(生物、非生物及人類)及其交互作用,在生態邊界內實施整合性漁業管理。其主要特點包括:
- 三大支柱並重:
- 生態健全(Ecosystem Well-being):擴大管理範圍,由傳統聚焦「單一目標魚種」擴及附帶捕獲物種(混獲物種)、受威脅及瀕危物種、食物網結構及關鍵海洋棲地(如底拖網對海床之破壞)。
- 人類福祉(Human Well-being):保障漁民生計、沿海社區經濟動能、糧食安全及世代分配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