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高普考高考三級 職業安全衛生 職業衛生管理與法規(包括應用統計)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病鑑定作業實施辦法》之規範,中央主管機關為鑑定職業病,分別組成職業病鑑定會,辦理職業病鑑定。其中,鑑定案件疾病類型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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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法規依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病鑑定作業實施辦法》第 3 條;現行法條文內容亦同,迄今未修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簡稱災保法)施行後之重要子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病鑑定作業實施辦法》之法規熟練度。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辦理職業病鑑定時,因各類疾病涉及之暴露因果關係、暴露評估技術與臨床醫學專科差異甚鉅,故採「專業分組審查」模式,依法規明定之「疾病類型」分別組成職業病鑑定會。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法規條文記憶與制度架構題,解題切入點可依「職業衛生危害因子」與「現代職場高發身心疾患」兩大維度切入,再輔以兜底條款:
- 傳統危害成因導向(三大環境危害):物理性危害、化學性危害、生物性危害。
- 特定系統與身心健康導向(三大現代高發疾病):肌肉骨骼疾病(人因性)、腦心血管疾病(工時與過勞)、精神疾病(心理壓力與創傷)。
- 概括兜底條款:其他疾病。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問答題,非選擇題,故無個別選項。作答時應完整列舉法條明定之 7 大類型,並精要說明各類別所涵蓋之典型範疇:
- 物理性危害引起之疾病:包含極端溫度危害(如中暑、凍傷)、異常氣壓(如潛水夫病)、噪音性聽力損失、振動危害(如白指症)、游離輻射與非游離輻射引起之病變。
- 化學性危害引起之疾病:包含有機溶劑、特定化學物質、重金屬(鉛、鎘、汞、砷)、毒性氣體(一氧化碳、硫化氫)中毒,以及礦物性粉塵所致之塵肺症(矽肺症、石綿肺症等)。
第 二 題20 分
雇主在實施母性健康保護時,對於被列入第一級管理之女性勞工,依勞動部所訂《工作場所母性健康保護技術指引》之指導,應如何進行分級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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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及勞動部所公布之《工作場所母性健康保護技術指引》為準。現行相關法規與技術指引架構仍維持一致。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母性健康保護之風險評估與分級管理機制,法源依據與相關規範如下:
- 法源基礎: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1 條第 1 項規定,雇主對具有母性健康危害之工作,應採取危害評估、控制及分級管理措施。
- 《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第 9 條至第 11 條規定,醫師評估建議與雇主應採行之分級管理措施(分為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管理)。
- 勞動部所訂《工作場所母性健康保護技術指引》。
- 第一級管理之定義:
- 指工作場所經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後,確認無母性健康危害之虞,或暴露濃度遠低於管制標準屬低風險,且經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或醫護人員綜合評估,確認該女性勞工健康狀況良好,無危害母性健康之虞者。
解題方法
本題為申論題,答題關鍵在於切入架構要完整,切忌僅簡答「可以做原工作」。解題時應依據技術指引中母性健康保護管理流程,從下列五大構面展開條列說明:
- 工作指派與排程(確認能否從事原工作)
- 健康指導與衛教諮詢(醫護人員之支持措施)
- 友善職場環境與設施提供(工間休息與哺乳友善環境)
- 動態追蹤與重新評估機制(非一成不變,須動態管理)
- 資料建檔與紀錄保存(行政法遵要件)
選項分析
本題為專業科目申論題,非選擇題,故無個別選項之對錯分析;考生應採結構化條列式作答以獲取完整配分。
解題技巧
- 記憶口訣:「原、衛、環、動、錄」
- 原:維持原工作。
- 衛:提供衛教諮詢與健康指導。
- 環:維持友善職場環境(如哺集乳室、適當工間休息)。
- 動:啟動動態追蹤與變更時重評。
- 錄:妥善留存保護紀錄備查。
- 常見陷阱:
第 三 題20 分
雇主於訂定呼吸防護計畫時,應進行「危害辨識」及「暴露評估」,進而選擇適當之防護具。依勞動部所訂《呼吸防護計畫及採行措施指引》之指導,其「危害辨識」應包含哪些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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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呼吸防護計畫」建置之法規規範與職業衛生評估流程。其核心法源與依據如下:
-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77 條之 1 規定,雇主使勞工使用呼吸防護具時,應訂定並執行呼吸防護計畫(事業單位勞工人數達 200 人以上者應訂定書面計畫),且呼吸防護具之選擇應依作業環境「危害辨識」及「暴露評估」之結果為之。
- 指引指導:勞動部頒布之《呼吸防護計畫及採行措施指引》,將防護具選用的前置作業明確拆分為「危害辨識(定性/本質特性)」與「暴露評估(定量/濃度評估)」。
- 觀念界定:「危害辨識」旨在釐清作業現場空氣中存在何種威脅、物理化學形態、毒性機制、致命程度(IDLH、缺氧)及人體感官能否感知等固有危害特性,為後續決定防護具型式(如供氣式或淨氣式)提供首要依據。
解題方法
- 定位題目層次:題目明確限定依據《呼吸防護計畫及採行措施指引》,並聚焦於「危害辨識」,切忌將後續的「暴露評估(如測定環境濃度、計算危害比值)」混入危害辨識中。
- 模組化推導結構:作答時由「物質本質」「致命風險」「感官警示」「作業條件」層層開展,分為六大構面條列:
- 污染物形態與物化性質
- 毒性與健康危害特性
- 缺氧風險(氧氣濃度 )
- 立即危害生命或健康(IDLH)環境確認
- 污染物之警示特性(氣味/刺激閾值)
- 作業現場特性與工作型態
- 論述深度深化:各點除列出名稱外,須輔以專業名詞與具體技術意涵(例如區分粉塵/氣體蒸氣、IDLH 門檻、逃生需求等),展現高分申論的專業度。
選項分析(要點解析)
本題為申論題型,無選項。此處針對考生易混淆之核心項目進行關鍵解析:
- 污染物之物理狀態與化學特性:此為濾材選定之關鍵(如固體顆粒選用微粒濾濾材,有機氣體蒸氣選用活性碳濾毒罐)。若未正確辨識顆粒物、氣體或蒸氣之物化性質,將導致濾材選用無效。
- 缺氧與 IDLH 判定:此為區分「淨氣式呼吸防護具」與「供氣式呼吸防護具(如輸氣管面罩、空氣呼吸器 SCBA)」的絕對分水嶺。指引明定缺氧(氧氣濃度低於 )或 IDLH 環境嚴禁使用淨氣式防護具。
- 警示特性(Warning Properties):指引特別著重物質是否有顯著之氣味閾值或刺激感。若毒性極高卻無氣味警示(如一氧化碳),使用濾毒罐時無法仰賴嗅覺察覺破出,必須依賴嚴格之更換時程或使用供氣式。
解題技巧
- 記憶口訣——「物、毒、氧、急、警、場」:
- 物:污染物物理形態與化學名。
- 毒:毒性作用與健康危害。
- 氧:缺氧危害可能性()。
- 急:立即危害生命或健康(IDLH)。
- 警:氣味閾值等警示特性。
- 場:場所條件、局限空間與作業型態。
- 常見陷阱防範:
- 陷阱:寫出「測定空氣中時量平均濃度(TWA)」、「計算有害物暴露濃度」或「防護係數比對」。
第 四 題20 分
事業單位進行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工作,在執行成效之評估及改善時,依《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指引》之指導,可作為成效評估之量化指標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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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其核心法源與規範依據如下:
- 法源基礎: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2 項第 2 款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4 條之 2 規定,雇主對於「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之預防,應妥為規劃並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
- 行政指引規範: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發布之《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指引》(民國 110 年修訂第三版,112 年適用),明定事業單位推動預防計畫應落實 PDCA(規劃-執行-查核-處置)循環。
- 查核與評估觀念:在執行成效評估(Check)階段,成效衡量需兼顧「過程指標(推動落實度)」與「結果指標(健康與暴露改善狀況)」,指引特別要求採納具體、可測量、可比對之「量化指標」,以客觀檢驗介入措施前後之預防效益,作為後續計畫修正(Act)之科學依據。
解題方法
回答本申論題時,切入點應依循職業衛生管理之「風險辨識 醫護介入 工程與管理控制 終點成效」邏輯脈絡,將指引列舉與實務適用的量化指標分門別類,避免零散條列。
整體推導採用層級化架構呈現:
- 暴露狀況與工時改善指標:直接衡量工時過長等異常負荷源之縮減幅度。
- 高風險群人數動態變化指標:綜合評估心血管發病風險等級(依 Framingham 分數或工作負荷加權)之群體轉變。
- 醫護諮詢與管理措施落實度指標:計算介入作業之涵蓋率與執行率。
- 健康狀況與生理數據改善指標:追蹤健檢三高數據與疲勞評估量表分值變化。
- 疾病促發與工時損失終點指標:統計過勞促發之實質職災、病假事件。
選項分析(申論指標剖析)
本題為申論問答題,各項量化指標之內涵及其作為成效評估指標的妥適性分析如下:
- 工時與超時工作改善指標(過程/暴露指標)
- 內涵:每月延長工時超過 46 小時、80 小時或 100 小時之人數、比率及總加班時數增減狀況。
- 分析:超時工作為促發腦心血管疾病之直接誘因,此指標可即時反映雇主排班與工時管制措施之成效。
- 高風險族群人數變化指標(中間結果指標)
- 內涵:經綜合評估判定為中度風險(第二級)與重度風險(第三級)之勞工人數與所占比率變化。
- 分析:透過年度比對,檢視高風險個案是否因健康指導、工時調整而降級至低風險,直接呈現風險控制績效。
- 醫師面談指導完成率(管理推動指標)
- 內涵:公式為 。
- 分析:評估醫護人員介入力度,是職衛臨場服務制度落實度的關鍵評量。
- 工作調整措施執行率(管理改善指標)
- 內涵:公式為 。
- 分析:醫師建議若未經事業單位採納(如減少夜班、調整工作內容),則預防無效;此率能客觀衡量管理階層的執行配合度。
第 五 題20 分
雇主使勞工製造、處置、使用中央主管機關依《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所定有容許暴露標準之化學品,而事業單位規模符合相關規定者,應實施作業場所暴露評估,並依評估結果分級,採取控制及管理措施。前述所謂暴露評估方式,依勞動部所訂《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技術指引》之指導,可採用的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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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考生對化學品暴露評估法制體系及技術指引之整合理解能力。
- 法源基礎(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11 條第 2 項規定:「雇主使勞工製造、處置或使用有容許暴露標準之化學品,且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事業單位規模者,應實施暴露評估,並依評估結果分級,採取控制及管理措施。」
- 《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辦法》第 6 條明定雇主實施暴露評估之法定方法。
- 勞動部所公布之《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技術指引》(以下簡稱《技術指引》)則提供各評估方法的技術細節與操作準則。
- 核心觀念定義: 化學品管理的分級核心在於確認勞工的「健康危害」與「暴露潛勢」。對於具有容許暴露標準(Permissible Exposure Limit, PEL)之化學品,評估目的在於量化或質化估計作業環境中空氣中有害物之濃度或暴露等級,進而與法規標準比對(如計算暴露比值 ),以判定管理等級並採取對應之工程控制與健康監護。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法規與技術指引申論題,應採「總分架構」作答:
- 破題:點出技術指引之法源依據與暴露評估之基本目的(界定相似暴露族群 SEG,評定暴露水準)。
- 分項核心展開:依《技術指引》所規範之暴露評估體系,將方法劃分為「定量評估法」、「半定量評估法」、「定性評估法」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方法」,並逐一深入論述各方法之原理、實施方式及適用限制。
- 輔助評估工具補充:說明「生物偵測(Biological Monitoring)」在整體暴露評估中所扮演的綜合指標角色,使作答更加完整。
選項分析
本題為公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考三級之申論題,非選擇題,故無個別選項分析。考生作答時應以結構化、條列式的申論格式呈現完整論述。
解題技巧
- 答題結構記憶口訣:
- 掌握評估體系四字訣:「定、半、性、他」(定量、半定量、定性、其他認可)。
- 定量再拆二:「實測監測」與「模式推估」。
- 常見失分陷阱:
- 陷阱一:誤以為暴露評估只有「作業環境監測(採樣分析)」。若僅寫出採樣監測,會痛失過半法規指引分數。《技術指引》著重在資源有限或非例行作業時,可採用數學模式或半定量評估。
- 陷阱二:混淆「化學品分級管理(CCB)之危害分級」與「暴露評估」。危害分級(Hazard Band)看的是 GHS 危害分類或 SDS,暴露評估(Exposure Assessment)看的是作業現場的物理條件與暴露濃度,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 高分關鍵: 寫出「相似暴露族群(Similar Exposure Group, SEG)」與「暴露比值()」的觀念,展現工業衛生專家的實務評估邏輯。
【答案】
依勞動部所訂《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技術指引》與《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辦法》之規定,事業單位針對有容許暴露標準之化學品實施作業場所暴露評估時,可採用的方法詳述如下:
一、 定量評估方法(Quantitative Exposure Assessment)
定量評估係指能求得作業環境空氣中化學品之具體濃度數據,並與《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PEL)進行比對之評估方式,主要包含以下兩種途徑:
- 作業環境監測法(實測法):
- 原理與方式:依《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及相關採樣分析建議方法實施。劃分相似暴露族群(SEG)後,採取具代表性勞工之個人採樣(優先)或區域採樣,以直讀式儀器或主動/被動採樣介質配合實驗室化驗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