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高普考高考三級 技藝(選試木竹器) 產品設計實務(選試木竹器) 考古題詳解

114 年・高普考・高考三級・技藝(選試木竹器)
試題代碼 產品設計實務(選試木竹器)

第 一 題

題目:木竹飾架設計製作

【試題說明】

木竹產業近幾年在相關單位的極力推動下,產業朝向「精緻、別緻、客製」的少量多樣化市場競爭之導向,產品開發除了須有創新的思維,更要能將知識與技能靈活運用之展現。

有鑑於此,本作品結合實木與竹篾材料,主體分為底座、支撐架、框架及應考者應用 2 種編法自行設計竹編等四大部分。過程須繪製設計圖,並進行實作,從鉋削整理木材至放樣劃線,依序製作主體架構,且搭配竹編應用於框架內,設計製作完成「木竹飾架」作品。

【設計繪圖】

  1. 以試題所提供之木竹材料及應考人自備工具等,將設計圖中各部位以實際尺寸 1:11:1 繪製呈現。
  2. 竹編部分自行設計,惟須包含 2 種編織技法或形式。
  3. 表現繪圖可用立體圖、透視圖等方式,並依圖實際製作完成。
  4. 設計圖不必著色,但應包含完成作品之立體表現圖、主要尺寸之標註、文字輔助說明。

【製作規範】

請依試場所提供之木材與竹材,設計後呈現完整之「飾架」內容,並依規定自備木竹手工具完成「飾架」製作,其規範如下:

  1. 請於試卷上以鉛筆、自動筆或工程筆設計繪圖完成後,再進行木竹飾架製作。
  2. 試場所提供之木材規格若與圖面有些微差異,請應考人自行調整主結構體之尺寸規劃,以顧及主要尺寸為主。
  3. 試題製作技能涵蓋鉋、鋸、鑿、削、鑽、鎖、磨、組、編等多樣性,請自行依設計圖自定加工流程及精度控制。
  4. 竹編部分依試場所提供之竹篾規格進行編織,有原色及深色兩種,編織方式不拘,可自行搭配運用,但須於框架內呈現兩種編織技法或形式,且須與框架結構體結合,用實木壓條鎖木螺釘做固定,不可散落。
  5. 作品完成後,中間木框須可旋轉,避免使用膠合劑完全固定。
  6. 請以木竹手工具進行加工製作與組裝,並於規定測試時間內完成製作。
  7. 本完成之「飾架」作品不須上色或上漆,並請保持素材之原始表面材質狀態。

【評分標準】

  1. 設計圖繪製。(10 分)
  2. 竹編織技法。(20 分)
  3. 結構功能性。(15 分)
  4. 作品精密度。(25 分)
  5. 作品整潔性。(10 分)
  6. 作品完整度。(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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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是木工與竹編的實作題,考查考生能否把設計、材料判讀、木作加工、結構組裝及竹編固定整合為一件可使用的飾架。評分不只看外觀,也看圖面能否指引製作、結構能否穩定運作,以及加工與收尾是否精確整潔。

作品分為底座、支撐架、中間可旋轉木框及框內竹編四部分。竹編須呈現兩種編織技法或形式,並以實木壓條和木螺釘固定;木框則須能旋轉,不能以膠合劑將活動部位完全固定。

解題方法

一、先定功能與比例,再畫 1:1 圖面

先規劃飾架的總高、底座尺寸、支撐架位置,以及中間旋轉框的外形與尺寸。題目未提供材料的實際尺寸,因此製作時應以試場材料為準,依材料長寬厚調整圖面尺寸;圖面須以實際尺寸 1:11:1 繪製,並標註主要尺寸。

圖面至少包含:

  • 完成作品的立體表現圖。
  • 底座、支撐架及旋轉框的主要尺寸。
  • 木框與支撐架的旋轉連接位置。
  • 框內兩種竹編的配置,並註明編法、竹篾方向及原色、深色的安排。
  • 壓條與木螺釘的固定方式。

圖面應清楚到足以據以放樣和製作,避免只有外觀草圖,卻看不出構件如何連接。

二、安排製作順序

依「先確認尺寸,再加工構件;先完成木框,再編竹篾;先試組,再固定」的原則進行:

  1. 整料與鉋削:檢查木料尺寸及瑕疵,鉋平基準面、基準邊,整理厚度與直角。
  2. 放樣劃線:依圖面標示構件長度、榫接或螺釘位置、旋轉軸心及框內淨空尺寸。重要尺寸以同一基準面量取,避免累積誤差。
  3. 加工木構件:鋸切、鑿削、鑽孔及修整底座、支撐架與木框構件。先加工同類零件,再逐件試配;接合處須密合,不得鬆晃或因過緊而劈裂。
  4. 組立底座與支撐架:先確認底座平穩、支撐架垂直,並檢查木框裝入後是否有足夠旋轉空間。
  5. 組立旋轉木框:以適當的軸孔、軸銷或螺釘構成轉動點。軸心須對正,鎖固時保留活動間隙,使木框可順暢旋轉而不脫落;旋轉部位不可用膠完全黏死。
  6. 編織竹篾:先量框內淨尺寸,依兩種編法分區或以不同方向、疏密及色澤形成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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