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導遊領隊專技普考 外語導遊人員(阿拉伯語) 導遊實務(二)(包括觀光行政與法規、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現況認識) 考古題詳解
第 1 題2 分
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為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旅行業有下列何種情事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之?
①履約保證保險金或責任保險金被法院扣押或執行者 ②受停業處分或廢止旅行業執照者 ③經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者 ④未依規定辦理履約保證保險或責任保險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發展觀光條例》第 43 條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的公告規定。依民國 109 年適用條文,旅行業有法定列舉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之。判斷重點是逐項核對題目敘述是否列在條文中。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第 43 條所列事由:
- 受停業處分或廢止旅行業執照,屬公告事由。
- 經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屬公告事由。
- 未依規定辦理履約保證保險或責任保險,屬公告事由。
- 履約保證保險金或責任保險金遭法院扣押或執行,不是本題所列的公告事由。
因此,正確組合為②③④。
選項分析
第 2 題2 分
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下列哪些產業經營者應懸掛主管機關發給之觀光專用標識?
①觀光旅館業 ②旅館業 ③觀光遊樂業 ④民宿 ⑤旅行業
核心觀念
本題考《發展觀光條例》關於觀光專用標識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該條例第 41 條規定,觀光旅館業、旅館業、觀光遊樂業及民宿經營者,應懸掛主管機關發給的觀光專用標識;其型式及使用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
旅行業不在第 41 條列舉的應懸掛標識業者之中。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題目所列五種業別與第 41 條的法定列舉:
- 條文列有觀光旅館業、旅館業、觀光遊樂業、民宿。
- 條文未列旅行業。
因此,應選包含前四種業別、但不包含旅行業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3 題2 分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 2 條所指之風景特定區定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發展觀光條例》第 2 條對「風景特定區」的法定定義。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風景特定區是指「依規定程序劃定之風景或名勝地區」。判斷關鍵在於是否依規定程序劃定,而非僅有公園綠地、風景景觀或國家公園的名稱。
解題方法
直接比對各選項與法條定義。只有選項 B 同時包含「依規定程序劃定」及「風景或名勝地區」兩項要件,因此符合定義。
選項分析
- (A) 公園綠地皆屬之:錯誤。 公園或綠地不會僅因具有休憩、景觀功能,就當然成為風景特定區;仍須依規定程序劃定。
- **(B) 指依規定程序劃定之風景或名勝地區:正確。
第 4 題2 分
交通部觀光局推廣國際慢城組織認證的國際慢城,包括下列哪些鄉鎮?
①苗栗三義鄉 ②苗栗南庄鄉 ③嘉義大林鎮 ④花蓮鳳林鎮 ⑤屏東竹田鄉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際慢城」(Cittaslow)的認證鄉鎮,關鍵是辨認題目詢問的時間點:題目出自民國 109 年考試,應依當時已取得國際慢城組織認證的名單判斷。
截至民國 109 年,臺灣取得國際慢城認證的四個鄉鎮為:苗栗縣三義鄉、苗栗縣南庄鄉、嘉義縣大林鎮及花蓮縣鳳林鎮。屏東縣竹田鄉當時尚未取得認證;竹田鄉於 2022 年才通過認證。
解題方法
逐一核對五個地名是否在民國 109 年的認證名單中:
- ①三義鄉:是
- ②南庄鄉:是
- ③大林鎮:是
- ④鳳林鎮:是
- ⑤竹田鄉:否
因此,符合題意的是 ①②③④,選項為 (A)。
選項分析
第 5 題2 分
交通部觀光局設置駐外辦事處,有哪些位於亞洲城市?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民國 109 年交通部觀光局設置的駐外辦事處中,哪些位於亞洲城市。判斷時要依觀光局的駐外辦事處名單,而不是只看某座城市是否位於亞洲,或是否有其他臺灣政府機關的駐地。
解題方法
先掌握題目共同列出的城市:東京、大阪、首爾、新加坡、吉隆坡、曼谷、香港、北京、上海(福州);再核對各選項最後追加的城市。民國 109 年觀光局在越南的駐外辦事處設於胡志明市,河內是觀光推廣活動舉辦地,福岡與澳門也不在本題所列的觀光局駐外辦事處名單中。因此,追加胡志明市的選項符合題意。
選項分析
第 6 題2 分
交通部觀光局 2020 觀光永續發展方案中,對於各觀光旅遊市場所採取的戰略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交通部觀光局「Tourism 2020—臺灣永續觀光發展方案」中,開拓多元觀光市場的分區行銷策略。四個市場各有定位,須掌握完整搭配:
- 日韓:主攻
- 歐美:深化
- 南向:布局
- 大陸:為守
解題方法
將題目所列的四個市場依序核對方案中的策略定位。完整口訣是「日韓主攻、歐美深化、南向布局、大陸為守」;只有選項 D 的市場與策略配對全部相符。
選項分析
第 7 題2 分
臺北市一家掛有觀光旅館專用標章之旅館員工向某住宿客人媒介色情陪宿,依觀光相關法令,該員工會受到何種處罰?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觀光旅館從業人員媒介色情時,應依何種法規處罰。題幹指出旅館掛有「觀光旅館專用標章」,因此適用《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及《發展觀光條例》,不是一般《旅館業管理規則》的題型。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第 43 條規定,從業人員工作時不得代客媒介色情;《發展觀光條例》第 53 條第 3 項則規定,觀光旅館業受僱人員有妨害善良風俗等行為,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解題方法
先由「觀光旅館專用標章」判斷旅館類型,再依序連結「員工媒介色情」的行為規範與罰則:
- 《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第 43 條禁止從業人員代客媒介色情。
- 《發展觀光條例》第 53 條第 3 項對受僱人員的違規行為設定罰鍰。
- 題目問的是員工「會受到何種處罰」,所以選擇罰鍰;題幹沒有提供情節重大等資訊,無須進一步判斷罰鍰級距。
第 8 題2 分
《發展觀光條例》規定,有關觀光產業之國際宣傳及推廣事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發展觀光條例》第 5 條「觀光產業之國際宣傳及推廣」的權責與辦理方式。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該條規定:
- 國際宣傳及推廣由中央主管機關綜理。
- 中央主管機關得將辦理國際觀光行銷業務委託法人團體辦理,並得與外國觀光機構或授權觀光機構簽訂觀光合作協定。
- 民間團體或營利事業辦理涉及國際觀光宣傳及推廣事務,除依有關法律規定外,應受中央主管機關輔導。
《發展觀光條例》第 4 條另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是交通部。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選項中的機關權責與法定用語。要特別區分「中央主管機關綜理」和「交通部會同外交部綜理」:前者是第 5 條規定的職權歸屬;後者多加入了法條沒有規定的「會同外交部」,因此是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第 9 題2 分
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下列何者不是申請經營旅館業者必須辦妥事項?
核心觀念
本題考《發展觀光條例》對「旅館業」與「觀光旅館業」經營程序的區分。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發展觀光條例》第 24 條規定,經營旅館業者應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並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後,始得營業。
「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是觀光旅館業的程序,不是一般旅館業依第 24 條辦理的事項。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旅館業」,再對照第 24 條的程序要件:公司或商業登記、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登記證及專用標識。這三項都在條文中;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則不在其中,因此選 D。
選項分析
第 10 題2 分
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有關旅行業暫停營業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發展觀光條例》第 42 條有關觀光產業暫停營業、申報復業及主管機關廢止執照的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判斷關鍵是分清楚「暫停期間與申報期限」及「違規多久後得廢止執照」:未依規定報請備查或申報復業,達 6 個月以上,主管機關得廢止營業執照或登記證;題目選項 D 把門檻寫成 3 個月,因此錯誤。
解題方法
逐項對照第 42 條的期限:
- 暫停營業或經營 1 個月以上:應於停止營業之日起 15 日內報請備查。
- 暫停期間最長 1 年;有正當理由得申請展延 1 次,展延期間以 1 年為限。
- 停業期限屆滿後,應於 15 日內申報復業。
- 未依規定報請備查或申報復業,達 6 個月以上:主管機關得廢止執照或登記證。
選項分析
第 11 題2 分
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在宜蘭縣的民宿經營者應向何機關申請登記,領取民宿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後,始得經營?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民宿管理辦法》所定的民宿主管機關,以及民宿開始營業前的登記程序。依民國 109 年命題時的法規,民宿主管機關在中央為交通部,在縣(市)為縣(市)政府;經營者須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記,領取民宿登記證及專用標識牌後,始得經營。
宜蘭縣屬縣,因此地方主管機關是宜蘭縣政府。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宜蘭縣的民宿向哪個機關申請登記」,而非中央主管機關是哪個部會。再依《民宿管理辦法》的管轄分工判斷:縣內民宿登記由縣(市)政府辦理,所以應選宜蘭縣政府。
選項分析
- (A) 宜蘭縣政府:正確。 宜蘭縣的民宿經營者應向縣政府申請登記,領取民宿登記證及專用標識牌後,始得經營。
- **(B) 交通部觀光局:錯誤。
第 12 題2 分
依《發展觀光條例》之規定,得對區內建築物之造形、構造、色彩等及廣告物、攤位之設置實施規劃限制之地區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發展觀光條例》對風景特定區的規劃管理。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風景特定區管理機關得就區內建築物的造形、構造、色彩,以及廣告物、攤位的設置,實施規劃與限制,以維護整體景觀與遊憩品質。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關鍵描述:「區內建築物之造形、構造、色彩」及「廣告物、攤位之設置」。這是《發展觀光條例》規範風景特定區景觀管理的內容,依此即可判定答案為風景特定區。
選項分析
- (A) 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錯誤。 此名稱不是題幹所述規劃限制規定的適用地區;題目描述對應的是風景特定區。
- **(B) 休閒農業區:錯誤。
第 13 題2 分
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於風景特定區或觀光地區內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罰鍰:
①擅自經營固定或流動攤販 ②任意拋棄、焚燒垃圾或廢棄物 ③強行向旅客拍照並收取費用 ④強行向旅客推銷物品 ⑤其他騷擾旅客或影響旅客安全之行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發展觀光條例》第 64 條中,於風景特定區或觀光地區內,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罰鍰的行為類型。依民國 109 年法規,該條列有:
- 擅自經營固定或流動攤販。
- 強行向旅客拍照並收取費用。
- 強行向旅客推銷物品。
- 其他騷擾旅客或影響旅客安全之行為。
任意拋棄、焚燒垃圾或廢棄物,則是《發展觀光條例》第 64 條另一款規定的行為,適用不同罰鍰額度。
解題方法
先按罰鍰額度區分條文所列的行為,再逐項比對題目敘述。題幹指定 1 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符合該額度的有①、③、④、⑤;②屬於任意拋棄或焚燒垃圾、廢棄物,並不在這一組行為中。
第 14 題2 分
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之敘述,下列哪些正確?
①應經考試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有關機關考試及訓練合格 ②應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執業證,並受旅行業僱用或受政府機關、團體之臨時招請,始得執行業務 ③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取得結業證書或執業證後連續 2 年未執行各該業務者,應重行參加訓練結業,領取或換領執業證後,始得執行業務
核心觀念
本題考《發展觀光條例》第 32 條對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的資格與執業限制。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判斷關鍵是確認須經何種考試與訓練、執業前須具備何種證件,以及未執業多久須重新訓練。
解題方法
逐項對照民國 109 年第 32 條的規定:
- 導遊及領隊人員須經考試主管機關或其委託的有關機關考試及訓練合格。
- 領有中央主管機關發給的執業證,並受旅行業僱用,或受政府機關、團體臨時招請,始得執行業務。
- 取得結業證書或執業證後,連續未執業達法定年限者,須重新參加訓練。
選項分析
第 15 題2 分
旅行業為預防因財務問題,致其安排之旅遊活動一部或全部無法完成時,在保險金額範圍內可給付旅客之費用,指的是下列何種保險?
核心觀念
本題考旅行業相關保險的保障目的,關鍵在於辨認「旅行業因財務問題,無法完成已安排的旅遊活動」由哪一種保險承擔。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旅行業應投保履約保證保險,以保障旅行業因財務問題致旅遊活動一部或全部無法完成時,旅客可在保險金額範圍內獲得相關費用給付。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中的兩個提示:
- 原因是旅行業的財務問題,不是旅客生病或發生意外。
- 結果是原安排的旅遊活動無法完成,涉及旅行業未能履行旅遊安排。
因此,應選保障旅行業履約能力、補償旅客相關費用的「履約保證保險」。其他保險主要處理責任賠償、醫療或意外事故,保障對象與事故原因都不符合題意。
選項分析
第 16 題2 分
綜合旅行業舉辦團體旅遊業務,其履約保證保險之最低投保金額為新臺幣多少元?
核心觀念
本題考《旅行業管理規則》所定旅行業辦理旅遊業務時,應投保的履約保證保險最低金額。履約保證保險主要保障旅客:旅行業因財務困難無法繼續經營,致旅遊活動無法完成時,可在保險金額範圍內給付旅客相關費用。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綜合旅行業舉辦團體旅遊業務的履約保證保險最低投保金額為新臺幣 6,000 萬元。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關鍵限定:「綜合旅行業」及「履約保證保險」。依命題當年的《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對應綜合旅行業的最低投保金額為 6,000 萬元,選出相符選項即可。
選項分析
第 17 題2 分
關於旅行業依規定所投保的責任保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旅行業責任保險的保障對象、承保事故及法定最低給付項目。法規依據為《旅行業管理規則》第 53 條;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當年規定旅行業舉辦團體旅遊、個別旅客旅遊及接待外國、港澳或大陸地區旅客旅遊,應投保責任保險。保障對象包括旅客及隨團服務人員;死亡保障限於意外事故致死亡,並非疾病死亡也一律理賠。家屬善後費用則依旅遊型態與地點有不同金額。
解題方法
先拆解選項所述的保障條件,再與法定對象、事故類型及金額逐一比對:
- 對象:旅客及隨團服務人員。
- 死亡事故:規定的是意外死亡。
- 善後費用:海外或來臺處理善後為新臺幣 10 萬元;國內旅遊為 5 萬元。
因此,涉及疾病死亡或 40 萬元善後費用的選項,均與當年法定保障不符;航空公司自由行產品則須辨明旅行社是代售產品,還是實際辦理、安排該旅遊業務。
選項分析
(A) 適用於隨旅行社出團之旅客及隨團服務人員:正確。 旅行業責任保險保障旅客,也保障隨團服務人員;「隨旅行社出團」符合本題所指旅行業辦理旅遊業務的保障情境。
第 18 題2 分
旅行業辦理個別、團體旅遊應投保責任保險,投保每一旅客旅行證件遺失之損害賠償費用為多少?
核心觀念
本題考《旅行業管理規則》關於旅行業責任保險的最低投保金額。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個別旅客旅遊等業務,應投保責任保險;其中每一旅客旅行證件遺失的損害賠償費用,最低為新臺幣 2,000 元。
解題方法
辨識題目問的是責任保險中「每一旅客證件遺失」的法定金額,直接對照《旅行業管理規則》所列的最低投保金額即可,不需計算。題幹所稱「旅行證件」對應法規中的「證件」,金額是每位旅客新臺幣 2,000 元。
選項分析
第 19 題2 分
旅行業指派或僱用導遊人員、領隊人員執行接待或引導觀光旅客旅遊業務,未與該等人員簽訂書面契約;與該等人員簽訂契約之內容違反交通部觀光局公告之契約不得記載事項,應處罰鍰之範圍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旅行業指派或僱用導遊、領隊執行業務時,未依規定簽訂書面契約,或契約內容違反主管機關公告之不得記載事項時,適用的罰鍰額度。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依當時《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旅行業指派或僱用導遊人員、領隊人員執行接待或引導觀光旅客旅遊業務,應簽訂書面契約,且契約內容不得違反交通部觀光局公告的契約不得記載事項。違反者依《發展觀光條例》及其裁罰標準處罰,罰鍰為新臺幣 1 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違規態樣:一是未簽書面契約,二是簽了契約但內容違反公告的不得記載事項。兩種情形在本題所問的裁罰範圍相同,直接比對選項中的最低額與最高額,即可選出「1 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
選項分析
第 20 題2 分
關於導遊人員申請換發執業證、繳納證照費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導遊人員管理規則》關於執業證加註外語、效期屆滿換發,以及遺失補發和證照費的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判斷關鍵在於分清楚「以外語能力成績或證書加註」與「參加其他外語訓練合格後加註」兩種途徑,並核對證明文件的取得期限。當年規定的期限是提出加註前 3 年內,不是 5 年內。
解題方法
先以第六條核對加註其他外語的兩種資格,再依執業證換發相關規定核對效期與遺失補發。選項 A 將「3 年」改成「5 年」,與當年法規不符,因此是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 (A) 錯誤。 當年《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六條規定,已領取英語、日語或其他外語導遊人員執業證者,取得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外語能力合格認定基準的成績單或證書,且該文件須為提出加註該語言別之日前 3 年內取得,才得據以申請換發
第 21 題2 分
依《導遊人員管理規則》規定,導遊人員連續執行導遊業務多少年以上,成績優良者,由交通部觀光局予以獎勵或表揚?
核心觀念
本題考《導遊人員管理規則》中導遊人員獎勵或表揚的資格。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該規則第 26 條第 8 款規定,導遊人員「連續執行導遊業務十五年以上,成績優良者」,由交通部觀光局予以獎勵或表揚。
解題方法
題幹描述的「連續執行導遊業務」「成績優良」「獎勵或表揚」,正是法條所列情形。抓住年限門檻「十五年以上」,即可選出符合規定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22 題2 分
依《導遊人員管理規則》規定,導遊人員職前訓練期間因產假、重病,經核准延期測驗者,最長應於多久期間補行測驗一次?
核心觀念
本題考《導遊人員管理規則》對職前訓練測驗延期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因產假、重病或其他正當事由,經核准延期測驗者,應於一年內申請測驗。
解題方法
抓住法條中的期間即可:題目問的是經核准延期測驗後,最遲多久要補行測驗;條文明定為「一年內」,換算為選項即 1 年內,選 (D)。
選項分析
第 23 題2 分
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外國旅行業在中華民國設立分公司時,應先向下列何者申請核准?
核心觀念
本題考《旅行業管理規則》對外國旅行業在臺設立分公司的核准程序。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的規定,外國旅行業在中華民國設立分公司,應先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核准,再依相關規定辦理分公司設立登記等程序。
解題方法
先抓題目中的關鍵字「外國旅行業」與「設立分公司」,再依《旅行業管理規則》確認主管機關。旅行業屬觀光事業範疇,該項設立核准由交通部觀光局負責;經濟部及外交部各有其主管業務,並非本題所問的核准機關。
選項分析
- **(A) 交通部觀光局:正確。**依命題當年《旅行業管理規則》,外國旅行業在中華民國設立分公司,應先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核准。
- **(B)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錯誤。
第 24 題2 分
觀光遊樂業園區內舉辦特定活動者,依據《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之規定,業者應於幾日前檢附安全管理計畫,報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准?
核心觀念
本題考《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第 19 條之 1 的申請期限。觀光遊樂業在園區內舉辦特定活動,業者應於活動舉辦前 30 日檢附安全管理計畫,報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准。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園區內舉辦特定活動」及「安全管理計畫」兩個關鍵詞,對應第 19 條之 1 的規定;法條明定應於三十日前提出,因此選 30 日。
選項分析
第 25 題2 分
林大仁在參觀臺北國際旅展時,向某一旅館攤位買了兩張旅館住宿券。依據《旅館業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下列哪一事項不應該記載在住宿券上?
核心觀念
本題考《旅館業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旅館住宿券的契約記載規範。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住宿券應記載發行人資料、券面內容及發售編號;不得記載使用期限。
解題方法
先區分「應記載事項」與「不得記載事項」,再逐項比對選項。題目問「哪一事項不應該記載」,因此應找出規範明文禁止的項目,而非挑選應記載資料。
選項分析
(A) 發行人名稱、地址、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錯誤。 這些是辨識發行人身分及責任主體的必要資料,屬應記載事項。
第 26 題2 分
在某觀光旅館中,導遊發現警察人員在房間內檢查其旅行團員身分。依觀光相關法令規定,警察不得將下列何種旅客帶至警察局進行盤查?
核心觀念
本題考《觀光旅館及旅館旅宿安寧維護辦法》第 11 條。依該條,警察檢查客房住宿旅客身分,原則上應在現場進行;只有在受臨檢人有犯罪嫌疑、同意前往、無法確定身分,或在現場臨檢將有不利影響、妨害安寧等情形,才不受「身分查明後應即任其離去,不得要求同行至警察局、所盤查」的限制。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抓題目問的是「警察不得將哪種旅客帶至警察局盤查」,再對照第 11 條的例外情形。列在例外中的情況,警察得要求旅客同行;不在例外中的旅客,身分查明後即應讓其離去。
因此,已確定身分、且未涉及其他例外情形的旅客,不能被要求同行至警察局盤查。
選項分析
第 27 題2 分
依據《民宿管理辦法》,位於原住民族地區、經農業主管機關核發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觀光地區、偏遠地區及離島地區之民宿,得以客房數幾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 400 平方公尺以下之規模經營?
核心觀念
本題考《民宿管理辦法》對民宿經營規模的一般限制與特定地區例外。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民宿原則上客房數不得超過 8 間,客房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 240 平方公尺;題目列出的特定地區則適用較寬的例外規模。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列出的地點屬於《民宿管理辦法》規定的例外,再核對例外規模的兩項上限:客房數及客房總樓地板面積。題目已給定樓地板面積為 400 平方公尺,所問的是對應的客房數上限。
依規定,位於原住民族地區、經核准的休閒農場或休閒農業區、觀光地區、偏遠地區及離島地區之民宿,得以客房數 15 間以下、客房總樓地板面積 400 平方公尺以下的規模經營。
選項分析
第 28 題2 分
小琉球位於下列何處之範圍?
核心觀念
本題考臺灣觀光景點與「國家風景區」的地理範圍。小琉球位於屏東縣琉球鄉,民國 89 年納入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的經營管理範圍;該風景區包含大鵬灣與琉球兩個風景特定區。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所指的地理區域,再確認小琉球隸屬的觀光管理範圍。小琉球雖位於屏東外海,但不屬於墾丁國家公園;其所屬的國家風景區是大鵬灣國家風景區,因此選 D。
選項分析
第 29 題2 分
下列哪個風景區不在參山國家風景區內?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臺灣國家風景區的組成範圍。參山國家風景區由三處風景區組成:獅頭山、梨山及八卦山。辨認這三個名稱即可判斷哪個選項不屬於參山。
解題方法
先記住「參山」所指的三處風景區,再逐一比對選項。獅頭山、梨山、八卦山都在參山國家風景區內;不在這三者之列的觀音山,即為答案。
選項分析
第 30 題2 分
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規定,從事水肺潛水活動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對潛水活動的安全要求,重點在於分辨一般潛水者的資格與安全義務,以及「帶客從事潛水活動者」的教練資格、帶領人數和告知責任。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民國 109 年相關規定要求,水肺潛水者須有國內或國外潛水機構發給的潛水能力證明;活動水域須設置潛水活動旗幟,並攜帶潛水標位浮標;潛水者須有熟悉潛水區域且具相應能力證明的人員陪同。帶客從事潛水活動者則須具備合格潛水教練能力證明,並告知潛水水域情況。每人每次的指導人數另有上限。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法規中的三類要求:
- 潛水者資格與活動裝備:核對能力證明、活動旗幟及標位浮標。
- 帶客教練資格與指導人數:確認水肺潛水的每位教練可指導人數;留意「十人」容易與浮潛規定混淆。
- 潛水區域告知責任:核對帶客者是否須熟悉並告知水域情況。
其中,選項 C 將水肺潛水教練的指導人數寫成 10 人,與命題當年規定不符,因此為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第 31 題2 分
國內報紙刊登下列哪一個廣告,不會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法令之規定?
核心觀念
本題考《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34 條及其授權訂定的《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該辦法第 6 條明定,下列事項不得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或以置入性行銷方式為之:
- 招攬臺灣地區人民等於大陸地區投資。
- 大陸地區不動產開發及交易。
- 婚姻媒合。
- 專門職業服務。
- 未經許可的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以及其他依法不得廣告的事項。
解題方法
逐一辨認廣告內容是否屬於上述禁止事項。關鍵在於廣告刊登在臺灣報紙,且廣告內容落入禁止範圍;不因刊登者或商品名稱不同而改變判斷。
選項分析
- (A) 招攬臺灣地區人民赴福建投資建設鐵路:錯誤。 這是招攬臺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投資,屬於《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第 6 條第 1 款禁止刊登廣告的事項
第 32 題2 分
大陸地區人民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多久時間,應就其臺灣地區來源所得,準用臺灣地區人民適用之課稅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
核心觀念
本題考《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5 條:大陸地區人民在一課稅年度內於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 183 日,其臺灣地區來源所得即準用臺灣地區人民適用的課稅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這項 183 日門檻於命題年度適用。
解題方法
辨認題幹中的「居留、停留合計」與「準用臺灣地區人民課稅規定」,即可對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5 條。依該條規定,判斷門檻是同一課稅年度內合計滿 183 日。
選項分析
第 33 題2 分
某艘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水域從事走私行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依法相關處置,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中,對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之大陸船舶,海巡機關得採取的處置。依民國 109 年法規,符合規定情形時,得扣留船舶、物品及留置人員;船舶拒絕停船或抗拒扣留時,得警告射擊;警告無效時,得射擊船體使其停航;只有船舶有敵對行為時,才得予以擊燬。扣留船舶有被扣留二次以上紀錄者,得沒入。
解題方法
依序比對各選項所述處置與法規規定,特別注意「警告無效」後的法定手段,以及「擊燬」的適用條件。法規將「射擊船體強制停航」與「擊燬」分別規定;前者不等於後者,擊燬須有敵對行為。
選項分析
第 34 題2 分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符合下列何種條件,始得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發給逐次加簽或一年多次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民國 109 年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觀光入出境許可的資格,以及曾來臺旅客申請逐次加簽或一年多次入出境許可證的條件。法規判斷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規定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逐次加簽或一年多次」許可證的適用條件,再核對選項是否符合當時規定的來臺次數、期間與守法紀錄。符合條件者,須在最近 12 個月內曾依規定來臺從事個人旅遊 2 次以上,且無違規情形。
選項分析
第 35 題2 分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入境後,隨團導遊人員如果發現大陸旅客未依原訂行程旅遊而脫團時,應就近通報警察機關,並應通報下列哪一機關?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時,旅客脫團後,隨團導遊人員的通報義務。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相關規定,導遊發現旅客未依原訂行程旅遊而脫團,應就近通報警察機關,並通報交通部觀光局。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隨團導遊」「脫團」及「應通報」三個關鍵詞,判斷題目問的是導遊在發現脫團後,除就近通報警察機關外,還須通報哪一個觀光主管機關。依當年規定,該機關為交通部觀光局。
選項分析
- (A) 交通部觀光局:正確。 依民國 109 年的規定,導遊人員發現大陸旅客脫團,除就近通報警察機關外,並應通報交通部觀光局。
- **(B) 內政部移民署:錯誤。
第 36 題2 分
臺灣旅行業者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在臺旅遊行程應避開下列哪個地方?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旅行業為大陸地區人民安排來臺觀光行程時,哪些地區依法應排除。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 15 條規定,行程應排除:
- 軍事國防地區。
- 國家實驗室、生物科技、研發或其他重要單位。
題目中的「國家實驗研究院臺灣半導體研究中心」屬研究機構,符合第二類排除地區;其餘選項是一般觀光或文化景點,不屬於上述法定類別。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關鍵字「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與「行程應避開」,對應《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 15 條的行程排除規定。接著逐一判斷選項是否屬軍事國防地區,或國家實驗室、生技、研發及其他重要單位。只有 A 符合。
選項分析
第 37 題2 分
如兩岸發生重大意外事件,下列何項協議訂有傷病者的緊急救治措施、資訊交換及傷病者轉送等交流合作之規定?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兩岸協議的適用事項辨識。題幹關鍵字是「重大意外事件」及傷病者的「緊急救治、資訊交換、轉送」;這些都屬於兩岸醫療衛生合作範圍,應對應《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協議內容為準。
解題方法
先從題幹列出的措施判斷協議主題:緊急救治、傷病資訊交換與轉送,均直接涉及醫療救援與衛生合作。再比較各選項的協議目的:投資、旅遊、醫藥衛生或空運,即可找出與題意相符者。
選項分析
- **(A)「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共識:錯誤。**此共識著重投資人及其人身自由、安全保障等事項,並非規範重大意外事件中的傷病者救治、醫療資訊交換與轉送。
第 38 題2 分
中國大陸以黨領政,雖然目前國家主席習近平集權一身,但中國共產黨的最高決策單位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仍具體運作。下列哪位人士不是中共第十九屆中央政治局常委?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簡稱「中共十九屆政治局常委」)的成員辨識。這是兩岸現況與中國大陸政治體制的時事知識題,重點在於分辨「中央政治局常委」與其他重要黨政職務。
解題方法
中共十九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共有七名成員:習近平、李克強、栗戰書、汪洋、王滬寧、趙樂際、韓正。逐一核對選項,找出未列入這七人者,即為答案。
選項分析
第 39 題2 分
2019 年 6 月以來,香港反送中運動遍地開花,鄰接的中國大陸深圳等地亦加強邊境檢查,國人若赴該二地旅遊,應關注是否發布旅遊警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旅遊警示機制的發布機關是哪個部門?
核心觀念
本題考「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旅遊警示」的發布權責。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的制度,赴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旅遊的安全情勢與旅遊警示,由大陸委員會發布;赴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旅遊警示,則由外交部發布。
解題方法
先依旅遊目的地分類:題幹明確詢問「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的旅遊警示發布機關,應辨認為兩岸及港澳事務範圍,選擇主管機關大陸委員會,而非一般外交或觀光業務機關。相關判斷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制度為準。
選項分析
第 40 題2 分
2018 年中國大陸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憲法修正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2018 年中國大陸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重點是辨認哪些制度或思想被寫入憲法,以及國家主席任期規定的變動。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相關法規與制度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明題幹所稱「憲法修正案」修改的是中國大陸憲法,不是中國共產黨黨章。再逐項比對修正內容:該次修憲增設國家監察委員會等監察機關、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並刪除國家主席、副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規定。題目問「何者錯誤」,因此找出把修憲內容說錯,或混淆憲法與黨章規定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41 題2 分
下列何者非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中華民國護照「資料頁」所列的個人身分與護照核發資訊。判斷時要區分護照資料頁上的正式欄位,與可依申請或個人情況附加的資料。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是否屬於護照資料頁記載的欄位。出生地、發照機關及國籍均屬資料頁記載資訊;「中文別名」不是護照資料頁的正式記載事項,因此選 B。
選項分析
第 42 題2 分
關於役男出境現行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役男出境的申請程序,以及不同兵役身分在出境時適用的規定。役男短期出境,應依當時規定向內政部役政署申請核准;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並非受理役男出國核准的機關。現役役男則須依服役身分向服役(勤)單位辦理。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描述的兵役身分,再核對出境核准由哪個機關辦理。題目問「何者錯誤」,只要找出把申請機關寫錯的選項即可。
選項分析
**(A) 正確。**現役役男出境,須依其服役(勤)身分,向服役(勤)單位申請核准後再出境。選項所述程序符合現役人員的出境規定。
第 43 題2 分
志玲的 15 歲女兒日前取得日本永久居留權,志玲想為女兒申請我國護照僑居身分加簽,下列何者不是志玲的女兒必須準備的申請文件?
核心觀念
本題考「護照加簽僑居身分」的應備文件,以及未滿 18 歲申請人由法定代理人表示同意的規定。僑居地居留證明、我國入出國紀錄及申請書是審查身分與居住情形的重要資料;但題目問的是哪一項「不是必須準備的申請文件」。
法規與文件要求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當時僑居身分加簽的申請文件:須備我國護照正本、護照加簽僑居身分申請書、入出國日期證明書,以及僑居地居留證件等。未滿 18 歲者,申請書須由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本題選項 A 指的是「外國護照正本」;規定要求的是我國護照正本,並未將外國護照正本列為一般必備文件。因此,依題目指定的官方答案,選 A。
選項分析
第 44 題2 分
阿信原為旅居英國的海外僑民,現已持有我國駐外館處所核發之護照返國定居,且在我國領有國民身分證。阿信如果想在原護照上增列身分證的統一編號,應如何辦理?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海外僑民返國定居、取得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後,應如何處理原持有的中華民國護照。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適用的《護照條例》第 19 條,持照人取得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應申請換發護照。
解題方法
先辨明題目問的是「把統一編號增列在原護照上」,再依護照規定判斷這項資料變更應採哪種辦理方式。
本題情形屬於持照人取得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依《護照條例》第 19 條第 1 項,這種情形應申請換發護照;不能以加簽方式將編號補登在原護照上。依題目所給官方答案,應由外交部辦理換發。
選項分析
- (A) 向外交部申請護照加簽:錯誤。 《護照條例》第 17 條所稱加簽,是在必要時依規定辦理護照記載事項;但取得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有特別規定,應申請換發護照,不能用加簽處理。
第 45 題2 分
關於我國簽證效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簽證效期」的定義,以及它與「停留期限」的差別。依民國 109 年適用的《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第 8 條:
- 簽證效期:自簽證核發日起,持證人可持憑該簽證來臺的期限。
- 停留期限:自入境翌日起算,可在臺停留的期限。
因此,簽證效期屆滿的效果是簽證失效,不能再持該簽證入境;至於已經入境者能否繼續停留,應看核定的停留期限及相關規定,不能把兩者混為一談。
解題方法
先抓住「效期」和「停留期限」是兩個不同概念,再判斷各選項是否將兩者混淆:
- 問簽證效期,應判斷該簽證可持憑入境的最後期限。
- 問人在臺逾期或需要延長停留,應看停留期限及主管機關規定,不能直接以簽證效期代替。
選項分析
(A) 正確。 簽證效期是持證人可持憑簽證來臺的期限。效期屆滿後,該簽證失效,不能再持憑入境。這正確說明了簽證效期的作用。
第 46 題2 分
下列何種人士不適用申請依親類別的來臺簽證?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外籍人士申請來臺簽證時,「依親」與「探親」的區別。依親類別以在臺親屬作為居留依據,常見對象包括我國國民的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在臺合法居留外籍人士的外籍配偶。親屬關係雖然成立,不代表所有親屬都能以依親類別申請來臺簽證。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與簽證實務為準。外籍尊親屬來臺探望國人,與以依親身分申請居留簽證,屬於不同事由。
解題方法
先看題目問的是「不適用申請依親類別」,再逐一判斷選項所列關係是否屬於可依親的對象。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是常見依親關係;父母等尊親屬來臺探望國人,通常是探親事由,不能僅憑這項親屬關係申請依親類別簽證。
選項分析
第 47 題2 分
關於我國電子簽證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我國電子簽證(eVisa)的申請方式、入境使用方式,以及入境次數與停留期限。解題時要區分「一般停留簽證常見的停留期限」與「電子簽證本身的核發條件」,不能把一般簽證的規則直接套用到電子簽證。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制度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檢視電子簽證的申請和使用規則:符合電子簽證適用資格者,可線上申請及繳費;獲發電子簽證後,須列印簽證文件供入境時查驗。至於入境次數與停留期限,應依電子簽證的專屬條件判斷,而非以一般停留簽證常見的 14 天、30 天、60 天、90 天期限推論。
選項分析
第 48 題2 分
香港或澳門居民入國,除應備有效入出境許可證外,請問香港或澳門居民入國短期停留時,所持之護照效期至少應該要多久?
核心觀念
本題考香港或澳門居民來臺短期停留時,所持護照的最低效期要求。題目已明示須備有效入出境許可證,另問護照效期;兩者是不同的入境文件條件。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香港或澳門居民短期停留入境,所持護照效期須在三個月以上,因此選項(C)正確。
解題方法
先辨明題目問的是「護照效期」,而非入出境許可證的效期或停留期限。依香港澳門居民入境相關規定,短期停留所持護照須有至少三個月效期;將此門檻與選項比對,即可作答。
選項分析
第 49 題2 分
假設旅客攜帶新臺幣 50 萬元現鈔出入境,經查獲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將受到何種處分?
核心觀念
本題考新臺幣現鈔出入境的申報限額,以及未申報時「沒入」的範圍。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依當時《洗錢防制法》第 12 條及中央銀行公告,每人每次攜帶新臺幣以 10 萬元為限。
依當時《洗錢防制法》第 12 條,超過限額而依規定申報,超額部分應予退運;未依規定申報,則由海關沒入超過限額的部分。
解題方法
先用攜帶總額扣除限額,求出超額部分:
題目指出旅客「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因此海關沒入的是超過 10 萬元限額的 40 萬元;限額內的 10 萬元不在沒入範圍內。
選項分析
第 50 題2 分
依《管理外匯條例》規定,掌理外匯業務機關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管理外匯條例》第 3 條對外匯管理機關的分工。條文規定:「管理外匯之行政主管機關為財政部,掌理外匯業務機關為中央銀行。」
題目問的是「掌理外匯業務機關」,要依條文中的機關名稱作答,不能與「行政主管機關」混淆。
解題方法
先抓住題幹關鍵詞「掌理外匯業務機關」,再對照《管理外匯條例》第 3 條:
- 行政主管機關:財政部
- 掌理外匯業務機關:中央銀行
因此,符合題意的是中央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