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導遊領隊專技普考 外語導遊人員(印尼語) 導遊實務(二)(包括觀光行政與法規、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現況認識) 考古題詳解

107 年・導遊領隊・專技普考・外語導遊人員(印尼語)
試題代碼 導遊實務(二)(包括觀光行政與法規、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現況認識)

第 1 題2 分

發展觀光條例第 67 條規定,依該條例所為處罰之裁罰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中央主管機關係指下列何者?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發展觀光條例》中關於「主管機關」之法定職權劃分,以及行政處罰之法規命令訂定權限(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 法規依據:
  1. 《發展觀光條例》第 4 條:「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交通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2. 《發展觀光條例》第 67 條:「依本條例所為處罰之裁罰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現行法提醒:原執行觀光業務之中央二級機關附屬機關「交通部觀光局」,已於民國 112 年 9 月 15 日改制升格為「交通部觀光署」,但《發展觀光條例》所稱之「中央主管機關」法理位階始終為「交通部」,並未改變。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法規基本定義與主管機關權限」之直觀記憶題,解題切入點如下:

  1. 確認法律授權位階:《發展觀光條例》第 67 條明定裁罰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 對應主管機關條文:檢視同條例第 4 條對主管機關之明文定義,中央主管機關即為「交通部」。實務上交通部依此條授權,訂定法規命令《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作為各項違規行為之處罰依據。

選項分析

  • (A) 錯誤:法務部掌理全國檢察、矯正、司法保護及法制行政事務(為《行政罰法》等一般法規之法律統一解釋機關),並非觀光行政與觀光產業之中央主管機關。
  • (B) 錯誤:財政部掌理國庫、賦稅、關務、國有財產及公股管理等財政金融業務,與觀光事務管理及裁罰無直接管轄權限。
  • (C) 正確:依《發展觀光條例》第 4 條規定,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即為「交通部」,故第 67 條所稱之中央主管機關即指交通部。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 題2 分

依發展觀光條例第 50 條規定,公司組織之觀光產業支出,下列何種費用不可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發展觀光條例》第 50 條對公司組織觀光產業的租稅優惠。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規定,公司配合政府推動觀光相關事項所支出的特定費用,得依規定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判斷關鍵在於支出是否屬條文列舉的項目。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與第 50 條列舉的費用類別。國際宣傳推廣、參加國際觀光組織及旅遊展覽、推廣會議旅遊,均屬條文所列的觀光推廣事項;「參加各種國際會議」則不是本條列舉的抵減項目。

選項分析

  • (A) 配合政府參與國際宣傳推廣之費用:錯誤。 屬於條文列舉的國際觀光宣傳推廣費用,可依規定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
  • (B) 配合政府參加國際觀光組織及旅遊展覽之費用:錯誤。 參加國際觀光組織及旅遊展覽的相關費用,屬條文列舉項目,可依規定抵減。
  • **(C) 配合政府參加各種國際會議之費用:正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 題2 分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計劃在日月潭國家風景區內興建林間步道,依發展觀光條例第 17 條規定,應徵得下列哪一個機關同意?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發展觀光條例》第 17 條對國家風景區內建設計畫的同意權限。解題關鍵是辨認「日月潭國家風景區內」的主管管理機關,而不是只看提案單位的隸屬機關或所在地的地方政府。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題目所述工程位於「日月潭國家風景區內」,依當時《發展觀光條例》第 17 條規定,在國家風景區內興建林間步道,應徵得該國家風景區管理機關同意。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的管理機關為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因此選項中的正確機關是 (C)。

選項分析

  • (A) 經濟部水利署:錯誤。 水利署主管水利事務;題目所問的是國家風景區內興建步道的同意機關,並非水利機關。若工程另涉及水利設施或水域管理,仍可能另須依相關規定辦理,但不影響本題依第 17 條判斷的答案。
  • (B)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錯誤。 林務局隸屬當時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委會是提案單位的上級機關;但題目問的是在日月潭國家風景區內施工應徵得誰同意,不能因提案單位隸屬農委會就選農委會。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 題2 分

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下列何者不是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專業導覽人員之職責?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發展觀光條例》中「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專業導覽人員」的職責。判斷重點是區分解說與資源維護工作,以及旅行業安排旅遊行程、食宿與交通的業務。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依《發展觀光條例》對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專業導覽人員職責的規範,辨認哪些工作與導覽、減少破壞及維護資源有關。再看哪一項屬於旅遊行程及相關服務的安排,而非專業導覽人員職責。

選項分析

  • (A) 提供旅客詳盡之說明:正確職責。​導覽人員負責向旅客解說景觀區的自然與人文特色,因此本項屬於其工作。
  • (B) 減少破壞行為發生:正確職責。​導覽人員可透過引導與宣導,降低旅客對景觀區環境及資源的破壞。
  • (C) 維護自然資源之永續發展:正確職責。​導覽工作包含協助維護自然資源,使其得以永續利用。
  • **(D) 安排旅遊、食宿及交通:不是其職責。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5 題2 分

「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範圍包括:原住民保留地、山地管制區、野生動物保護區、水產資源保育區、自然保留區,以及國家公園,但下列國家公園內之哪一區不被列入?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現行相關法規與實務運作原則亦維持相同規範。

本題測驗《發展觀光條例》第 19 條與觀光主管機關針對「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之劃定範圍,以及《國家公園法》第 12 條分區管制的交叉應用:

  1. 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之劃定意旨:依《發展觀光條例》第 19 條規定,為維護自然及文化資產,旅客進入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應申請專業導覽人員陪同進入。實務上其劃定範圍以具有高度生態脆弱性、特殊自然風貌或珍貴文化歷史資產之區域為限,包含:原住民保留地、山地管制區、野生動物保護區、水產資源保育區、自然保留區,以及國家公園之核心保育分區。
  2. 國家公園之土地分區:依《國家公園法》第 12 條,國家公園劃分為「一般管制區」、「遊憩區」、「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生態保護區」五種分區。各分區之管制強度、目的截然不同。

解題方法 本題解題關鍵在於掌握「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之本質為高強度資源保育」:

  1. 「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之劃設目的在於藉由總量管制與強制專業導覽陪同,避免珍貴敏感資源遭受人為破壞。
  2. 檢視國家公園五大分區中,僅有具高度保存價值與嚴格開發限制的「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與「生態保護區」符合該項保育目的,因而被納入劃定範疇。
  3. 反之,「一般管制區」准許原土地利用型態,並容許既有聚落存在,管制密度最低,不具備脆弱敏感景觀之專案強制保護特徵,因此不予列入。

選項分析

  • (A) 史蹟保存區:錯誤(屬列入範圍)。依《國家公園法》第 12 條第 3 款,指為保存重要歷史建築、遺跡、聚落、古蹟、文化景觀、遺址及其他歷史文化資產而劃定之地區,屬珍貴人文歷史資產,列入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範圍。
  • (B) 特別景觀區:錯誤(屬列入範圍)。依《國家公園法》第 12 條第 4 款,指具有特殊自然景觀,嚴格限制開發之地區,具獨特地形、地質或景觀價值,列入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範圍。
  • (C) 生態保護區:錯誤(屬列入範圍)。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6 題2 分

旅行業經理人違反發展觀光條例之規定,兼任其他旅行業經理人或自營或為他人兼營旅行業時,應處罰鍰之範圍為何?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發展觀光條例》對旅行業經理人違規兼任或兼營的行政罰鍰。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適用的規定,旅行業經理人不得兼任其他旅行業經理人,也不得自營或為他人兼營旅行業;違反者處新臺幣 3,000 元以上、15,000 元以下罰鍰。

解題方法

先從題幹抓出「旅行業經理人」及「兼任其他旅行業經理人或自營或為他人兼營旅行業」兩項違規行為,再對照《發展觀光條例》當時的罰則。題目問的是罰鍰範圍,故直接核對法定最低額與最高額,即為新臺幣 3,000 元至 15,000 元。

選項分析

  • (A) 新臺幣 2 千元以上 1 萬元以下:錯誤。 法定最低額與最高額均不符。
  • (B) 新臺幣 3 千元以上 1 萬 5 千元以下:正確。 符合民國 107 年《發展觀光條例》對該違規行為所定的罰鍰範圍。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7 題2 分

在臺北市申請經營旅館業,除依法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外,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並應向哪一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登記證後,始得營業?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發展觀光條例》對旅館業的管理及登記機關。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的規定,旅館業除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外,還須向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登記,領取登記證後始得營業。

臺北市為直轄市,因此主管機關是臺北市政府。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旅館業登記」的法定主管機關,而非同業公會或中央觀光主管機關。再依營業所在地判斷地方主管機關:臺北市屬直轄市,故由臺北市政府受理登記。

選項分析

  • (A) 臺北市政府:正確。 臺北市是直轄市,依《發展觀光條例》關於旅館業登記的規定,應向所在地直轄市政府申請登記,領取登記證後始得營業。
  • (B) 交通部觀光局:錯誤。 交通部觀光局屬中央觀光主管機關,並非本題所問的臺北市旅館業登記受理機關。
  • **(C) 臺北市旅館商業同業公會:錯誤。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8 題2 分

依旅行業管理規則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旅行業管理規則》對旅行業使用服務標章招攬旅客的規範。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規則第 31 條規定:旅行業以服務標章招攬旅客,應依法申請服務標章註冊,並報請交通部觀光局備查;服務標章以一個為限。

解題方法

抓住第 31 條的兩項要件即可判斷:旅行業須先依法申請服務標章註冊,並報請交通部觀光局備查,才能以服務標章招攬旅客;且服務標章限一個。選項 B 符合前一項規定,因此正確。

選項分析

  • (A) 錯誤。 法規並未禁止旅行業以服務標章招攬旅客,而是要求依法申請註冊並報請備查。
  • (B) 正確。 內容符合民國 107 年《旅行業管理規則》第 31 條第 1 項的規定。
  • **(C) 錯誤。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9 題2 分

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旅行業經核准註冊,應於領取旅行業執照後,最晚多少時間內應開始營業?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考查《旅行業管理規則》中關於旅行業經核准設立並取得執照後的「法定開始營業期限」。(現行法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將條文中的「交通部觀光局」修正為「交通部觀光署」,但法定「一個月內開始營業」及展延之實質規定並無改變。)

相關法條依據:

  • 《旅行業管理規則》第 10 條第 1 項:「旅行業經核准註冊,應於領取旅行業執照後一個月內開始營業,並由交通部觀光局公告之。」
  • 《旅行業管理規則》第 10 條但書(補充考點):「但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展延一次,其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觀光法規中典型的「程序期限與數字記憶題」。解題切入點為旅行業自籌設至正式營運的法定申辦流程:

申請籌設許可⟶公司設立登記⟶繳納保證金並核准註冊⟶領取旅行業執照⟶領照後「1 個月內」開始營業\text{申請籌設許可} \longrightarrow \text{公司設立登記} \longrightarrow \text{繳納保證金並核准註冊} \longrightarrow \text{領取旅行業執照} \longrightarrow \text{領照後「1 個月內」開始營業}

旅行業在領取執照後,主管機關為防範業者取得特許執照後囤積居奇或無故不營業,明文限制業者應於「1 個月」內正式開業並對外營運。因此直接對應法條數字即可迅速破題。


選項分析

  • (A) 正確:符合《旅行業管理規則》第 10 條第 1 項規定,旅行業應於領取旅行業執照後「1 個月」內開始營業。
  • (B) 錯誤:觀光法規中並無「1 個半月」之法定期間規定,此為湊數的干擾選項。
  • (C) 錯誤:法定一般開業期限為 1 個月;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0 題2 分

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綜合旅行業經營業務與甲種旅行業之不同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旅行業管理規則》第 3 條對綜合旅行業與甲種旅行業的業務範圍規定。解題重點是辨認哪一項屬於綜合旅行業可經營、而非甲種旅行業本身可經營的業務。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選項與第 3 條所列業務。綜合旅行業的業務範圍較廣,包含以包辦旅遊方式安排旅客國內外觀光旅遊、食宿、交通並提供相關服務;這正是選項 D 的內容。其他選項所述的代辦簽證、設計旅程及招攬或接待旅客,亦屬甲種旅行業可經營的業務,不能用來區分兩者。

選項分析

  • (A) 錯誤。「接受旅客委託代辦出、入國境及簽證手續」屬甲種旅行業可經營的業務,並非綜合旅行業相較於甲種旅行業的差異。
  • (B) 錯誤。「設計國內外旅程、安排導遊人員或領隊人員」屬甲種旅行業可經營的業務,不能作為兩者的差異。
  • (C) 錯誤。「招攬或接待國內外觀光旅客並安排旅遊、食宿及交通」屬甲種旅行業可經營的業務,故不是本題所問的區別。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1 題2 分

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綜合旅行業實收之資本總額,不得少於新臺幣多少元?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旅行業管理規則》第 11 條所定的旅行業實收資本額最低門檻。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綜合旅行業實收資本總額不得少於新臺幣 3,000 萬元。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綜合旅行業」的最低實收資本額,再依《旅行業管理規則》第 11 條比對金額。題目沒有要求計算,直接將法定門檻與各選項核對即可。

選項分析

  • (A) 6 千萬元:錯誤。 高於法定最低門檻,不是第 11 條規定的最低金額。
  • (B) 5 千萬元:錯誤。 同樣高於法定最低門檻。
  • **(C) 3 千萬元:正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2 題2 分

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旅行業下列行為,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旅行業管理規則》對旅行業經營行為的限制,重點在於不得利用代辦證件、旅客攜帶物品或旅遊行程安排,從事違法或未經旅客同意的行為,也不得向旅客收取不當費用。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敘述是否符合旅行業的法定義務與禁止事項。凡明知證件不實仍代辦、委託旅客攜物圖利、擅自安排未經同意的活動,均屬違規;不得收取離團費或其他不當額外費用,則是規則明定的限制。

選項分析

(A) 錯誤。​旅行業代辦出入國或簽證手續時,不得明知旅客證件不實仍予代辦。選項所述是違反規定的行為。

(B) 錯誤。​旅行業不得委由旅客攜帶物品圖利。即使是為了增加收入,也不能以旅客為人頭或運送工具從事此類行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3 題2 分

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有關外國旅行業在臺設立分公司,下列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測驗《旅行業管理規則》中關於「外國旅行業在臺設立分公司」之申請流程、主管機關管轄權限、法人登記程序及經理人配置規範。

  • 法規依據:命題當時之《旅行業管理規則》第 14 條(外國旅行業分公司設立程序)及第 15 條(分公司經理人之設置)。
  • 現行法修正提醒:中央觀光主管機關於民國 112 年 9 月已由「交通部觀光局」改制升格為「交通部觀光署」;另《公司法》於民國 107 年 11 月修正施行廢除外國公司「認許」制度,現行《旅行業管理規則》第 14 條已配合刪除「認許」字樣,修正為向經濟部辦理「分公司登記」即可,但本題解題仍以命題當年之法規規範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採用「行政管轄權級別與法規要件比對法」切入:

  1. 識別主管機關層級:旅行業屬於特許行業,依《發展觀光條例》及《旅行業管理規則》,其設立審查、執照核發及監督管理均專屬於中央觀光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並未授權或委由地方縣市政府辦理。
  2. 比對法定設立要件:外國法人在臺設立分公司營業,法定程序涵蓋「中央觀光主管機關核准」、「經濟部公司登記」以及「依法置經理人」,核對選項即可快速抓出不符法規的機關層級。

選項分析

  • (A) 應先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核准:正確。 依命題當時《旅行業管理規則》第 14 條規定:「外國旅行業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應先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核准……」,故向中央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取得核准為首要前置要件。
  • (B) 應向當地縣市政府觀光主管機關申請核准:錯誤(本題應選)。 旅行業的特許籌設與管理專屬中央權限(交通部觀光局),地方直轄市、縣(市)政府觀光主管機關並無審查或核准外國旅行業設立分公司之權限。此為典型的主管機關層級混淆誘答。
  • (C) 應依法向經濟部辦理認許及分公司登記:正確。 依命題當時《旅行業管理規則》第 14 條規定,經交通部觀光局核准後,「並依法向經濟部辦理認許及分公司登記」,完全符合當時法規之程序規定。
  • (D) 應設有旅行業經理人:正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4 題2 分

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新設旅行業辦理旅客旅遊業務時,投保履約保證保險之最低金額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旅行業管理規則》第 53 條的履約保證保險最低投保金額,以及旅行業增設分公司時應增加的保險金額。履約保證保險是為保障旅客:旅行業因財務困難無法繼續經營,致旅遊活動無法完成時,在保險金額範圍內給付旅客相關費用。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不同年度曾修正投保金額,作答時須依題目指定的年度判斷。

解題方法

先依旅行業類別核對第 53 條列出的最低投保金額,再分開核對「新設業者的基本額度」與「每增設一家分公司的增加額」。題目問最低金額,不能把分公司增加額或其他類別的金額當成基本額度。

選項分析

  • (A) 錯誤。 綜合旅行業的最低投保金額並非新臺幣 5 千萬元;這個數字不符合民國 107 年題目所適用的規定。
  • (B) 錯誤。 甲種旅行業的最低投保金額並非新臺幣 3 千萬元,選項將甲種旅行業的額度寫錯。
  • **(C) 正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5 題2 分

依導遊人員管理規則規定,導遊人員停止執業時,應將其執業證於多久時間內繳回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有關團體?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導遊人員停止執業時,繳回執業證的法定期限。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導遊人員管理規則》規定,導遊人員停止執業,應於 10 日內將執業證繳回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有關團體。

解題方法

題目問的是「停止執業」後繳回執業證的期限。辨認適用情形後,直接記取法定期限「10 日內」,即可選出符合規定的選項。

選項分析

  • (A) 10 日內:正確。​停止執業時,應於 10 日內繳回執業證。
  • (B) 半個月內:錯誤。​半個月約為 15 日,並非法定期限。
  • **(C) 1 個月內:錯誤。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6 題2 分

依導遊人員管理規則規定,經華語導遊人員考試及訓練合格,參加外語導遊人員考試及格者,其參加職前訓練之規定為何?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導遊人員管理規則》對已具備華語導遊資格者,再取得外語導遊資格時的職前訓練規定。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規定,經華語導遊人員考試及訓練合格,之後參加外語導遊人員考試及格者,免再參加職前訓練。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的資格順序:考生已完成華語導遊人員考試及訓練,接著通過外語導遊人員考試。此情形適用免除再次參加職前訓練的規定,因此不必重複受訓,也無須再補外語訓練節次。

選項分析

  • (A) 免再參加職前訓練:正確。 符合已完成華語導遊人員考試及訓練、再通過外語導遊人員考試的規定。
  • (B) 仍須再參加職前訓練,惟訓練節次予以減半:錯誤。 本題情形是免再參加職前訓練,不是減半受訓。
  • **(C) 仍需參加外語訓練節次:錯誤。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7 題2 分

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為保障旅客權益,旅行業有何項情事,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之?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測驗重點為​《發展觀光條例》第 43 條關於主管機關為保障旅客權益之「法定公告事項」。

旅行業屬於特許行業,當業者發生重大財務信用危機或營業資格受限時,極易衍生無力履約、旅客滯留國外等重大消費損害。為避免損害擴大,法律特別賦予主管機關得主動對外揭露其不良營運狀況的權限。

依《發展觀光條例》第 43 條規定:

為保障觀光旅客權益,主管機關得公告下列事項: 一、保證金被法院扣押或執行者。 二、受停業處分者。 三、廢止旅行業執照者。 四、經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者。 五、未依規定投保履約保證保險或責任保險者。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有重大損害觀光旅客權益之虞者。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典型法條記憶與法律要件對照題,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法定得公告之重大信用/營業異常情事」​與​「一般違規、消費爭議或民間自律處分」:

  1. 核對法定要件:直接將各選項與《發展觀光條例》第 43 條各款法定公告事項逐一比對。
  2. 審視法律效果的嚴重程度:法定公告的重點在於「財務信用重大危機(票據拒往、保證金被執行、未投保險)」或「喪失營運資格(停業、廢照)」,一般行政罰鍰或民事紛爭不在此列。

選項分析

  • (A) 錯誤: 旅遊糾紛屬於個別旅客與旅行業之間的民事消費爭議,通常由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品保協會)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進行協調與調處。《發展觀光條例》第 43 條並未將一般的「旅遊糾紛」列為得公告之法定事項。
  • (B) 錯誤: 主管機關依《發展觀光條例》得公告之行政處分,僅限於​「受停業處分」(第 2 款)及​「廢止旅行業執照」(第 3 款),其目的在於警告消費者該旅行社已無合法招攬業務或出團之資格。旅行業受「罰鍰處分」屬於較輕微之行政秩序罰,業者仍得合法營業,並非法定得公告之項目。
  • (C) 正確: 符合《發展觀光條例》第 43 條第 1 款​「保證金被法院扣押或執行者」。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8 題2 分

關於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 6 條導遊人員如取得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外語能力合格認定基準所定基準以上之成績單或證書,得申請於執業證上加註其他語言別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 6 條中,以外語能力成績申請在導遊人員執業證加註其他語言別的規定。解題要抓住三個要件:適用對象、成績或證書的取得期限,以及加註時是否須換發執業證。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比對第 6 條規定的適用對象與申請條件,再看申請後如何處理證件。該條所定的對象,是已領取英語、日語或其他外語導遊人員執業證者;申請加註的成績單或證書,須在提出加註申請日前 3 年內取得,並須申請換發執業證加註語言別。因此,符合「3 年內取得」條件的選項正確。

選項分析

  • (A) 錯誤。 並非所有領有合格導遊人員執業證者都適用。民國 107 年的規定限於已領取英語、日語或其他外語導遊人員執業證者,並非不分語言別均可申請。
  • (B) 正確。 成績單或證書須於提出加註該語言別之日前 3 年內取得,符合第 6 條規定。
  • **(C) 錯誤。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9 題2 分

依導遊人員管理規則規定,導遊人員表現優異者,交通部觀光局得予以獎勵,但下列哪一項不符合獎勵之要件?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導遊人員管理規則》所列導遊人員表現優異時,交通部觀光局得予獎勵的事由。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判斷重點是核對各選項是否屬於規定列舉的具體優異表現,不能把長期服務年資直接等同於獎勵要件。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規則所列獎勵事由:服務旅客及維護旅遊安全的具體表現、撰寫有參採價值的報告,以及具創意且可供採行的研究著述,均是規定所列的表現類型。再看「連續執行導遊業務 10 年成績優良」是否列於其中,即可選出不符合要件者。

選項分析

(A) 符合。 服務旅客周到,並有維護旅遊安全的具體事實表現,屬於規則列舉的獎勵事由。

(B) 符合。 報告內容詳實、資料完整且有參採價值,符合規則所列報告類的獎勵事由。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0 題2 分

某人導遊人員考試及格參加導遊職前訓練,未具正當理由任意取消報名時,依導遊人員管理規則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導遊人員管理規則》對導遊職前訓練取消報名及退費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參加職前訓練者報名繳費後,得於開訓前七日取消報名,並申請退還七成訓練費用;逾期不予退還。

解題方法

抓住法規中的兩個數字:「開訓前七日」和「退還七成」。題目問的是未具正當理由任意取消報名的規定,將選項所列的取消時間及退費比例,與這兩項要件逐一比對即可。

選項分析

  • (A) 錯誤。 開訓前一日取消,不符合開訓前七日的期限;退還一成也不符合七成的規定。
  • (B) 錯誤。 開訓前三日不符合開訓前七日的期限;退還三成也不是法定比例。
  • (C) 錯誤。 開訓前五日不符合開訓前七日的期限;退還五成也不是法定比例。
  • **(D) 正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1 題2 分

依據民宿管理辦法,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觀光地區、偏遠地區及離島地區之民宿,客房數最多可設置多少間?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測驗重點為《民宿管理辦法》中關於「民宿經營規模與客房數上限」之規範。

  • 法規依據: 依《民宿管理辦法》第 6 條第 1 項規定:「民宿之經營規模,以客房數八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二百四十平方公尺以下為原則;位於原住民族地區、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觀光地區、偏遠地區及離島地區之民宿,得以客房數十五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四百平方公尺以下之規模經營之。」
  • 法規背景說明: 主管機關於民國 106 年 12 月 12 日修正放寬規模(一般民宿由 5 間/150 平方公尺放寬至 8 間/240 平方公尺;特殊地區維持 15 間,樓地板面積由 200 平方公尺放寬至 400 平方公尺)。本題所詢特定地區之客房數上限,自法規訂定以來至現行法均維持「15 間」之規定。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需區分《民宿管理辦法》對經營規模採行的「原則與例外(放寬地區)」二分架構:

  1. 原則(一般地區民宿):客房數 8 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 240 平方公尺以下。
  2. 例外(特定放寬地區民宿):適用於原住民族地區、休閒農業區、觀光地區、偏遠地區及離島地區,得以客房數 15 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 400 平方公尺以下經營。

題目明列「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觀光地區、偏遠地區及離島地區」,屬於法定例外放寬條件,對應之客房數法定上限為 15 間。


選項分析

  • (A) 錯誤:10 間非《民宿管理辦法》所定之規模標準,屬干擾數字。
  • (B) 錯誤:12 間並無法規依據,法規中無此客房級距。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2 題2 分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資料,何年來臺旅客首次突破 1 千萬人次?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臺灣年度來臺旅客人次首次突破「千萬人次」的年份。判斷時要區分「接近千萬」與「突破千萬」:民國 103 年來臺旅客約 991 萬人次,尚未達 1,000 萬;首次達標是在民國 104 年。

解題方法

依交通部觀光局統計資料,民國 103 年來臺旅客為 991 萬餘人次,未滿 1,000 萬;民國 104 年則首次突破 1,000 萬人次。因此,題目問「何年首次突破」,應選民國 104 年。

選項分析

  • (A) 民國 105 年:錯誤。 民國 105 年來臺旅客人次已超過千萬,但不是首次;民國 104 年已達標。
  • (B) 民國 104 年:正確。 民國 104 年來臺旅客首次突破 1,000 萬人次。
  • **(C) 民國 103 年:錯誤。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3 題2 分

依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帶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具營利性質者,應投保責任保險並為遊客投保傷害保險,其責任保險給付項目及最低保險金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 10 條的責任保險最低金額。帶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且具營利性質者,應投保責任保險,並為遊客投保傷害保險。責任保險的各項最低金額分別按「每一個人」、「每一意外事故」及「保險期間」計算,不能混為一談。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依序核對每個選項所列的保險項目及金額。民國 107 年的規定是:

  • 每一個人體傷責任:新臺幣 300 萬元。
  • 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新臺幣 2,400 萬元。
  • 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新臺幣 200 萬元。
  • 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新臺幣 5,000 萬元。

選項分析

(A) 正確。 每一個人體傷責任的最低保險金額為新臺幣 300 萬元,與規定相符。

(B) 錯誤。 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的最低保險金額為新臺幣 2,400 萬元,不是 2,000 萬元。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4 題2 分

著名的原住民生態旅遊景點達娜伊谷係在哪一國家風景區?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臺灣國家風景區的地理位置與景點歸屬。達娜伊谷以鄒族文化及生態旅遊聞名,位於嘉義縣阿里山鄉,屬於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範圍。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中的地名「達娜伊谷」,再將其所在的嘉義縣阿里山鄉對應到國家風景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涵蓋嘉義縣、雲林縣及南投縣部分地區,達娜伊谷位於其範圍內,因此選擇阿里山國家風景區。

選項分析

  • (A) 茂林:錯誤。 茂林國家風景區位於高雄市、屏東縣及臺東縣部分地區,達娜伊谷不在其範圍內。
  • (B) 西拉雅:錯誤。 西拉雅國家風景區以臺南市及嘉義縣部分地區為主;雖同在南部,但達娜伊谷所在的阿里山鄉屬阿里山國家風景區。
  • **(C) 阿里山:正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5 題2 分

導遊人員於執業時,遇有旅客患病,未予妥為照料,情節重大者,依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規定,其罰鍰額度為何?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主要測驗《發展觀光條例》第 58 條母法之罰鍰範圍,以及主管機關依授權訂定之《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附表八:導遊人員違反發展觀光條例及導遊人員管理規則裁罰標準表)之具體裁罰級距。 (現行法規中,該違規態樣與情節重大之裁罰額度規範維持不變。)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應從「母法罰鍰授權區間」與「裁罰標準子法規定」兩個層次切入:

  1. 母法罰鍰範圍: 依《發展觀光條例》第 58 條規定,導遊人員、領隊人員違反依該條例所發布之命令(如《導遊人員管理規則》)者,處新臺幣 3,000 元以上 15,000 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執業證。
  2. 裁罰標準之具體規定: 依《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附表八項次規定,導遊人員執業時「遇有旅客患病,未予妥為照料」:
  • 一般違規初犯:處新臺幣 3,000 元(法定最低額)。
  • 情節重大者:直接處以法定最高罰鍰額度新臺幣 1 萬 5 千元,並得停止其執行業務或廢止執業證。

題目已指明為「情節重大者」,故應適用該違規行為之法定最高罰鍰額度新臺幣 1 萬 5 千元。


選項分析

  • (A) 新臺幣 6 千元:錯誤。新臺幣 6 千元為該違規事項第 2 次受罰之累犯額度,並非「情節重大者」之處罰額度。
  • (B) 新臺幣 9 千元:錯誤。新臺幣 9 千元為該違規事項第 3 次受罰之累犯額度,並非「情節重大者」之處罰額度。
  • (C) 新臺幣 1 萬 2 千元:錯誤。新臺幣 1 萬 2 千元為該違規事項第 4 次受罰之累犯額度,並非情節重大之法定最高裁罰額。
  • (D) 新臺幣 1 萬 5 千元:正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6 題2 分

依交通部公告之觀光旅館業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下列何事項非屬不得記載事項?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交通部公告的「觀光旅館業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要分辨哪些文字列在「不得記載事項」,哪些是「應記載事項」。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該規定明列不得記載「使用期限」、「未使用完之禮券餘額不得消費」,以及「廣告僅供參考」等內容;另一方面,禮券上應記載發行人名稱、地址、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等資料。

解題方法

題目問「何事項非屬不得記載事項」,也就是要找出不在禁止清單中的選項。逐項對照規定:凡屬禁止消費者使用禮券的期限、限制未用完餘額消費,或排除廣告內容效力的條款,均屬不得記載事項;負責人姓名則是應記載資料,因此選 C。

選項分析

  • (A) 使用期限:錯誤。 規定明定不得記載禮券使用期限,業者不能以契約條款使禮券到期失效。
  • (B) 未使用完之禮券餘額不得消費:錯誤。 這是規定明列的不得記載事項,不能禁止消費者使用禮券剩餘金額。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7 題2 分

觀光旅館業應對其經營之觀光旅館業務,投保責任保險,其責任保險之保險範圍及最低投保金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關於觀光旅館業責任保險的最低投保金額。判斷時要分清楚四個保險額度:每一個人的身體傷亡、每一事故的身體傷亡、每一事故的財產損失,以及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當時規定的最低投保金額為:

保險範圍最低投保金額
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 200 萬元
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 1,000 萬元
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 200 萬元
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新臺幣 2,400 萬元

解題方法

逐項對照題目金額與當年法定最低投保金額。題目問「何者錯誤」,因此只要找出與規定不符的敘述即可。每一事故身體傷亡的最低金額是 1,000 萬元,並非 2,000 萬元。

選項分析

  • (A) 正確。 每一個人身體傷亡的最低投保金額為新臺幣 200 萬元。
  • **(B) 錯誤。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8 題2 分

依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規定,觀光旅館業發現旅客有自殺企圖之跡象或死亡情形者,應即為必要之處理或報請何機關處理?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對旅客發生自殺企圖或死亡情形時的通報處理責任。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觀光旅館業發現旅客有自殺企圖跡象或死亡情形,應立即採取必要處理,或報請當地警察機關處理。

解題方法

抓住法條所指定的處理機關即可:自殺企圖或死亡涉及現場安全、緊急處置及相關調查,題目問的是觀光旅館業應報請哪個機關,因此依規定選「當地警察機關」,而非一般觀光、戶政或社會行政主管機關。

選項分析

  • (A) 當地觀光主管機關:錯誤。​觀光主管機關負責觀光旅館業的行政管理與監督,不是本條所指定的自殺企圖或死亡事件處理機關。
  • (B) 當地戶政主管機關:錯誤。​戶政機關辦理戶籍登記等事項,不負責旅館現場的緊急處理或事件調查。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9 題2 分

依旅館業管理規則規定,旅館業經營者應投保責任保險,每一事故財產損失保險金額,至少新臺幣多少元?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觀光法規中關於旅館業經營者投保責任保險之法定最低金額標準。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依當時有效之《旅館業管理規則》第 9 條第 1 項規定,旅館業應投保責任保險之範圍及最低金額如下:

  1. 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 300 萬元。
  2. 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 1,500 萬元。
  3. 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 200 萬元(即 2 百萬元)。
  4. 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新臺幣 3,000 萬元。

法規現況提醒:現行《旅館業管理規則》第 9 條對於責任保險最低金額之規定,各項額度(包含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 2 百萬元)均維持相同標準,考生可一併適用記憶。


解題方法

  1. 鎖定題幹核心要件:
  • 主體法規:旅館業管理規則。
  • 保險險種:責任保險。
  • 保險項目:每一事故財產損失。
  1. 法規數額對應:
  • 旅館業責任保險的法定項目包含「個人傷亡」、「事故傷亡」、「事故財損」與「總保險金額」四類。
  • 題幹明確詢問「每一事故財產損失」,依法規明文列舉之最低門檻為新臺幣 200200 萬元(即 2 百萬元),直接對應選項 (A)。

選項分析

  • (A) 正確:符合《旅館業管理規則》第 9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每一事故財產損失之保險金額至少為新臺幣 2 百萬元。
  • (B) 錯誤:新臺幣 3 百萬元為「每一個人身體傷亡」之法定最低金額,並非財產損失之金額。
  • (C) 錯誤:法規所定之責任保險各項最低門檻中,並無「5 百萬元」之標準,為出題者設定的干擾選項。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0 題2 分

依旅館業管理規則規定,旅館業之設立、發照、經營設備設施、經營管理及從業人員等事項之管理,由下列何機關辦理之?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旅館業管理規則》所定的主管機關分工。題目問的是旅館業設立、發照、經營設備設施、經營管理及從業人員等事項,由哪一機關辦理。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這些事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旅館業的地方管理事項,而非中央主管機關的政策或全國性管理。依《旅館業管理規則》的規定,旅館業的設立、發照、設備設施、經營管理及從業人員等事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因此選擇地方政府即可。

選項分析

  • (A) 交通部:錯誤。​交通部是觀光業務的中央主管機關,負責全國性政策與制度,不是本題所列旅館業設立、發照及日常管理事項的辦理機關。
  • (B) 交通部觀光局:錯誤。​觀光局負責中央觀光業務的執行與督導;本題所問的旅館業地方管理事項,依法由地方政府辦理。
  • **(C) 直轄市、縣(市)政府:正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1 題2 分

無戶籍國民護照之中文姓名,應依我國哪些法律之相關規定取用及更改?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無戶籍國民護照中文姓名」的取用與更改,應適用哪兩部法律。依民國 107 年命題時的《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相關規定,無戶籍國民護照上的中文姓名,應依我國《民法》及《姓名條例》相關規定取用及更改,因此正確選項是 (B)。

本題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護照中文姓名所依循的「姓名規範」,再比對選項中的法規:

  • 《民法》涉及姓名與親屬身分等規定。
  • 《姓名條例》規範姓名的取用與更改。
  • 《戶籍法》著重戶籍登記;無戶籍國民的護照中文姓名,題示規定明確指向《民法》及《姓名條例》。

因此選擇同時列出《民法》與《姓名條例》的 (B)。

選項分析

  • (A) 戶籍法及姓名條例:錯誤。《姓名條例》雖與姓名取用、更改有關,但題目所問的無戶籍國民護照中文姓名,規定適用的是《民法》及《姓名條例》,不是《戶籍法》。
  • (B) 民法及姓名條例:正確。​符合《護照條例施行細則》對無戶籍國民護照中文姓名取用及更改的規定。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2 題2 分

中華民國外交護照,由何機關核發?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華民國外交護照」的核發機關。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相關規定,外交護照由外交部核發;駐外館處可能受理申請或協助相關事務,但不是本題所問的核發機關。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的「由何機關核發」,辨別「核發」與「受理、代辦」的差異。外交護照屬外交部主管的護照種類,因此選外交部。

選項分析

  • (A) 外交部:正確。 外交護照由外交部核發,符合題目所問。
  • (B) 駐外使領館:錯誤。 駐外使領館可協助受理護照相關申請,但不是外交護照的核發機關。
  • **(C) 駐外代表處:錯誤。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3 題2 分

接近役齡男子之護照註記頁,應加蓋何種戳記?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測驗役政與護照管理法規中對於「役男」與「接近役齡男子」之身分界定及護照註記規範(涉及《兵役法》、《護照條例施行細則》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

  1. 對象年齡定義:
  • 接近役齡男子:指年滿 15 歲之翌年 1 月 1 日起,至屆滿 18 歲之年 12 月 31 日止之男子。
  • 役男:指年滿 18 歲之翌年 1 月 1 日起,至屆滿 36 歲之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男子。
  1. 命題當年之護照註記規定:
  • 接近役齡男子申請護照,其護照註記頁應加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
  • 役齡男子(役男)申請護照,其護照註記頁應加蓋​「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戳記。

現行法法規動態提醒: 現行法已修正。自民國 108 年 4 月 29 日起,為簡政便民,內政部與外交部已全面取消接近役齡男子護照加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戳記,接近役齡男子出國亦免經核准;但解題仍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法規標準為準。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精準區分​「接近役齡男子」​與​「役男」​在護照管理上的相異註記規定:

  1. 確認受測對象:題幹明定為「接近役齡男子」(未滿 19 歲之徵兵及齡前階段)。
  2. 比對法定戳記文字:
  • 「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係針對役男之出國管制措施。
  • 「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係命題當年針對接近役齡男子之列管提醒戳記。
  1. 推導結論:接近役齡男子護照註記頁應加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故選 (D)。

選項分析

  • (A) 錯誤: 「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為核發護照予役男(年滿 18 歲翌年 1 月 1 日起至屆滿 36 歲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服役者)時所加蓋之戳記,並非接近役齡男子之戳記。
  • (B) 錯誤: 法規所定之標準戳記文字為「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並無「內政部移民署」等機關文字;且該管制本質上是針對役男而非接近役齡男子,本選項為混淆之虛構用語。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4 題2 分

依護照條例規定,有下列何種情形時,應申請換發護照?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護照條例》所定的護照換發事由,須區分「應申請換發」與個人認為有換發必要等情形。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當時《護照條例》規定,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變更時,持照人應申請換發護照。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是否屬於法定的換發事由。題目問「應申請」,因此關鍵是該情形是否依法要求辦理換發,而非護照是否不合個人偏好,或效期是否低於某一期間。

選項分析

  • (A) 所持護照非屬現行最新式樣:錯誤。 僅因護照不是最新式樣,並非當時《護照條例》規定的應申請換發事由。
  • (B) 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變更:正確。 資料頁記載事項變更,依法應申請換發護照,符合題意。
  • (C) 持照人認有必要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錯誤。 個人認為有換發必要,並非本題所問的法定「應申請」事由;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5 題2 分

擬在我國境內作長期居留之外籍人士,應申請何種簽證來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簽證種類」與來臺目的的對應。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外國人擬在我國境內作長期居留,應申請居留簽證;停留簽證則供短期停留使用。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中的關鍵詞「長期居留」,再對照簽證種類:

  • 停留簽證:供短期停留。
  • 居留簽證:供擬在我國境內居留者申請。

題目問的是來臺後要在我國境內長期居留,因此選擇居留簽證。

選項分析

  • (A) 外交簽證:錯誤。​適用於持外交護照或因外交、公務身分來臺者,並非依「長期居留」目的分類的簽證。
  • (B) 禮遇簽證:錯誤。​適用於符合禮遇身分或特定禮遇事由者,與一般外籍人士長期居留的申請目的不同。
  • **(C) 停留簽證:錯誤。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6 題2 分

為行使國家主權,維護國家利益,規範外國護照之簽證,制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其主管機關為哪一單位?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外國護照簽證條例》的主管機關。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第 1 條規定制定本條例的目的為行使國家主權、維護國家利益及規範外國護照簽證,並明定本條例的主管機關為外交部。

本題所稱外國護照簽證,是外國護照持有人申請進入我國所涉及的簽證事務,屬外交及領事業務範圍。

解題方法

題幹直接引用《外國護照簽證條例》第 1 條前段的立法目的,接著詢問同條所定主管機關。掌握法條文字,即可判定由外交部主管,選擇 (B)。

選項分析

  • (A) 內政部:錯誤。​內政部主管戶政、警政及部分移民行政等業務,但《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明定主管機關為外交部。
  • (B) 外交部:正確。​依《外國護照簽證條例》第 1 條,外交部為本條例主管機關。
  • (C) 僑務委員會:錯誤。​僑務委員會主要辦理僑務相關業務,並非外國護照簽證的法定主管機關。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7 題2 分

紐西蘭政府給予我國國民免簽證待遇,入境停留期限多久?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外國政府給予我國國民免簽證(及簽證便利)待遇之停留期限」,為專技導遊領隊考試《導遊實務(二)》中「觀光行政與涉外實務」的重要常考題型。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與紐西蘭移民法規為準:紐西蘭政府自民國 98 年(2009 年)11 月 30 日起,正式給予持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我國有效護照國人免簽證入境待遇,停留期限為至多 3 個月(考選部歷年命題標準對應為 90 日)。

法規現況提醒:現行法規已修正,自民國 108 年(2019 年)10 月 1 日起,紐西蘭政府實施旅客入境前須預先線上申請取得「電子旅行授權」(NZeTA)並繳納「國際旅客保育及旅遊捐」(IVL),但免簽證入境之停留期限仍維持「至多 90 日(3 個月)」不變。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標準的法規記憶題。最佳切入點為​「國際免簽停留天數階梯歸納法」: 國家考試對於主要觀光目的地的免簽證/電子旅行許可停留天數,通常集中於「30 日」、「90 日」與「180 日」三級。紐西蘭屬於紐澳大洋洲及先進英語系國家規範,其與歐洲申根區、日、韓、美同屬主流的「90 日(3 個月)」級距,直接依天數歸納即可迅速定位答案。


選項分析

  • (A) 30 日(錯誤):30 日常見於部分東南亞國家或島嶼型國家(例如:馬來西亞、新加坡免簽為 30 日;印尼曾適用 30 日免簽),並非紐西蘭給予之停留期限。
  • (B) 60 日(錯誤):60 日在國際免簽證待遇中極為少見(僅少數特殊免簽國如薩摩亞規定為 60 日),屬於干擾選項。
  • (C) 90 日(正確):紐西蘭移民法規規定,我國國民持效期 3 個月以上且載有身分證統一編號之護照,赴紐西蘭觀光、探親、商務等短期停留,享有至多 90 日(官方用語為「至多 3 個月」)免簽證入境待遇。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8 題2 分

下列何種事由或目的,不適用免簽證入境日本?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日本對臺灣護照持有人實施的免簽證短期停留措施,以及短期停留可從事的活動。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的規定,免簽入境適用於短期停留;觀光、參加講習或開會等活動,屬於短期停留的常見目的。到日本語文學校就讀,則涉及就學活動,不能以題目所問的免簽短期停留方式入境。

解題方法

先辨別各選項屬於「短期停留活動」還是「就學」。觀光、講習、開會都屬短期活動;「就讀語文學校」明確以在校學習為目的,應依就學期間及身分辦理相應的簽證或在留資格,因此不適用免簽證入境。

選項分析

  • (A) 觀光:錯誤選項。 觀光是短期停留的典型目的,適用免簽證入境。
  • (B) 講習:錯誤選項。 短期參加講習屬短期停留活動,適用免簽證入境。
  • **(C) 開會:錯誤選項。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9 題2 分

旅客出入國境,可攜帶之新臺幣限額若干?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旅客攜帶新臺幣出入國境的限額。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適用規定,旅客每人每次出境或入境攜帶新臺幣,限額均為新臺幣 10 萬元;因此出入境兩方向的限額相同。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新臺幣」出入境限額,再分別確認出境與入境金額。民國 107 年的規定是每人每次各為 10 萬元,無須換算或比較其他幣別。

超過限額的部分,須依規定向海關申報;申報不代表超額新臺幣即可攜帶出入境,超額部分仍須依規定處理。

選項分析

  • (A) 出境 10 萬元,入境 5 萬元:錯誤。 入境限額不是 5 萬元,出境與入境的限額相同。
  • (B) 出入境各為 6 萬元:錯誤。 6 萬元是較早期的限額,不是民國 107 年適用的規定。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0 題2 分

持偽造外國幣券至銀行兌換新臺幣,銀行應立即記明持兌人之真實姓名、職業及住址,並報請警察機關偵辦之最低金額為總金額等值多少美元?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發現偽造外國幣券處理辦法》對銀行發現偽造外國幣券時的通報義務。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持兌之偽造外國幣券總值達等值美金 200 元以上,經辦金融機構應記明持兌人資料,並報請警察機關偵辦。

解題方法

題目問的是銀行必須記明持兌人資料並報警的「最低金額」,關鍵在法規所定門檻為「200 美元以上」。「以上」包含 200 美元本身,因此達到等值美金 200 元,即符合通報門檻。

選項分析

  • (A) 200 元:正確。 總值達等值美金 200 元以上時,銀行應記明持兌人資料並報請警察機關偵辦。
  • (B) 300 元:錯誤。 300 美元雖也達到通報門檻,但不是法規規定的最低金額。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1 題2 分

大陸地區人民黃祥申請就讀臺灣某大學研究所並經錄取,來臺註冊入學時,依規定應檢附哪項文件?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2 條授權訂定之子法——《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考點在於釐清大陸地區學生(陸生)經錄取來臺後,於​「註冊入學」​階段學校依規定必須查驗的法定必備文件。 (註: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雖就陸生納保及體檢作業要點陸續有所修正,但解題仍以命題當年適用之規範為準。)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應採取​「階段程序劃分法」​與​「兩岸特殊證件定位」​切入:

  1. 程序階段劃分:區分「申請報名/資格審查階段」、「申請入境許可階段」與「抵臺註冊入學階段」。不同階段所檢附之文件各有法定用途,不可混淆。
  2. 法源對應:依命題當年《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第 10 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應於註冊時檢附下列文件:
  • 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民間團體(即海基會)驗證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 經許可在臺停留之有效證明文件(入出境許可證)。
  • 其他學校規定應檢附之文件。
  1. 兩岸法制規範:我國法律將兩岸關係定性為一國兩區,大陸地區人民往來兩岸不使用「外國護照」,而是使用特定入出境證件。

選項分析

  • (A) 錯誤:財力證明文件係大陸地區人民在「申請報名就讀專科以上學校」或向移民署「申請來臺入出境許可」時,用以證明其具有在臺求學期間各項費用負擔能力之審查要件,並非抵臺向學校辦理「註冊入學」時之法定必備文件。
  • (B) 正確: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第 10 條第 1 款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於來臺註冊時,應檢附經海基會驗證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文件」(主要為胸部 X 光肺結核檢查、梅毒血清檢查等),以落實校園傳染病防治與公共衛生管理,故為法定應備文件。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2 題2 分

下列何者是直轄市長或縣(市)長得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之事由?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許可規定中,直轄市長、縣(市)長申請進入大陸地區的事由。判斷時須看法規對這類地方首長所列的入境事由,不能把一般民眾可赴陸的觀光或其他活動,直接當成地方首長的適用事由。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確認題目對象是「直轄市長或縣(市)長」,再從選項中找與法規所定公務事由相符者。地方首長因縣市業務需要赴陸,屬於公務需求;觀光、參加大陸全國運動會等則不是題目所問的法定事由。

選項分析

  • (A) 觀光:錯誤。 觀光屬私人休閒目的,不是本題所列地方首長申請進入大陸地區的公務事由。
  • (B) 因縣市業務需要:正確。 直轄市長或縣(市)長得因縣市業務需要申請進入大陸地區,符合題目所問。
  • **(C) 參加兩岸兩會協商:錯誤。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3 題2 分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應由哪二個機關會銜訂定發布?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的訂定機關,並須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該辦法是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16 條第 1 項訂定,應由內政部與交通部會銜訂定發布。

解題方法

抓住法規名稱中的「來臺從事觀光活動」: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涉及入境許可,與內政部業務相關;觀光活動管理則與交通部業務相關。因此,該辦法由內政部及交通部共同訂定發布。題目問的是「哪二個機關會銜」,應直接辨認這一組機關,而非依兩岸事務的一般主管機關印象作答。

選項分析

  • (A) 內政部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錯誤。​內政部是其中一個訂定機關,但該辦法由交通部與內政部會銜訂定,並非由大陸委員會取代交通部。
  • (B) 內政部及交通部:正確。​兩機關共同會銜訂定發布本辦法。
  • **(C) 交通部及經濟部:錯誤。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4 題2 分

旅行業申請經交通部觀光局核准辦理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須繳納保證金多少元?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旅行業申請辦理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活動時,依法應繳納的保證金額度。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相關規定要求經核准辦理此項業務的旅行業繳納新臺幣 100 萬元保證金。

解題方法

先辨識題目問的是旅行業取得「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資格所須繳納的保證金,再依當年相關規定確認固定金額。題目沒有提供團數、旅客人數或其他計算條件,因此直接判斷法定金額即可,無須計算。

選項分析

  • (A) 新臺幣 100 萬元:正確。​符合民國 107 年相關規定所定的保證金額。
  • (B) 新臺幣 200 萬元:錯誤。​高於本題所問的法定金額。
  • (C) 新臺幣 300 萬元:錯誤。​並非本題所問旅行業應繳納的保證金額。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5 題2 分

某旅行業者辦理接待 17 人之大陸觀光團體,應派遣幾位導遊人員?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觀光團體時之導遊人員配置標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其規範依據為《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 23 條第 1 項:

「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每團應指派至少一名導遊人員隨團服務;每團人數超過四十人者,應至少指派二名導遊人員隨團服務。」

(註:現行法規雖歷經數次條文結構調整,但每團至少指派一名導遊隨團服務之原則並未改變。)


解題方法

  1. 法規適用性判定: 接待對象為「大陸觀光團體」,涉及兩岸人民往來與國境安全管理,主管機關嚴格要求全程隨團照護及通報義務,不得以一般境內常規旅遊之職員替代,必須派遣合格導遊人員隨團。
  2. 人數門檻核算: 法規以「4040 人」為增派導遊之分界門檻:
  • 團體人數 ≤40\le 40 人:應指派至少 1 位導遊人員。
  • 團體人數 >40> 40 人:應指派至少 2 位導遊人員。 本題團體人數為 17 人,落於 ≤40\le 40 人的區間,故法定應派遣之導遊人員為「至少 1 位」。

選項分析

  • (A) 錯誤: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規定,接待大陸觀光團體具強制性隨團服務與責任通報機制,必須派遣領有執照之合格導遊人員,不得由旅行社一般職員隨團代行。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6 題2 分

民國 104 年的馬習會,是兩岸隔海分治以來,雙方領導人的首次見面。民國 82 年的辜汪會談,則是首次由兩岸當局正式授權的民間中介團體最高負責人會面。馬習會與辜汪會談係分別在何地舉行?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兩岸重要會談的舉行地點,以及「領導人會面」與「兩岸當局正式授權的民間中介團體負責人會談」的區別。馬習會與辜汪會談均在新加坡舉行。

解題方法

先依會談名稱辨認事件,再配對舉行地點:

  • 「馬習會」是民國 104 年(2015 年)馬英九與習近平的會面,於新加坡舉行。
  • 「辜汪會談」是民國 82 年(1993 年)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與海協會會長汪道涵的會談,於新加坡舉行。

兩場會談的年份、與會者及性質不同,但地點相同,因此答案選兩個地點皆為新加坡的選項。

選項分析

  • (A) 澳門;新加坡:錯誤。 辜汪會談地點正確;馬習會在新加坡,不在澳門。
  • (B) 香港;新加坡:錯誤。 辜汪會談地點正確;馬習會不在香港。
  • (C) 新加坡;澳門:錯誤。 馬習會地點正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7 題2 分

兩岸簽署「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有關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共識,大陸公安機關對臺灣投資者及其隨行家屬,在依法採取強制措施限制其人身自由時,應在多久時間內依法通知當事人在大陸的家屬?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中,對臺灣投資者及其隨行家屬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的共識內容。大陸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限制其人身自由時,應依法通知當事人在大陸的家屬。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及協議內容為準。

解題方法

辨認題幹所問的是「依法限制人身自由後,通知在大陸家屬的期限」。協議所定期限為 24 小時內,因此選擇 24 小時的選項。

選項分析

  • (A) 18 小時:錯誤。 協議規定的通知期限不是 18 小時。
  • (B) 24 小時:正確。 大陸公安機關依法對臺灣投資者及其隨行家屬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時,應在 24 小時內依法通知當事人在大陸的家屬。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8 題2 分

下列何者是臺海兩岸均設有省級政府的地方?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臺灣與中國大陸的行政區劃,以及「省級政府」的設置。臺灣方面,福建省政府仍是省級機關;中國大陸方面,福建省設有省人民政府。兩岸均有福建省級政府,因此答案為福建。

本題不涉及法條,無須套用特定年度法規。

解題方法

先確認選項中的地方,是否在臺灣與中國大陸兩側都設有同名的省級政府。逐一比對可知,符合條件的是「福建」:臺灣設有福建省政府,中國大陸也設有福建省人民政府。

選項分析

  • (A) 臺灣:錯誤。 臺灣設有省級政府;中國大陸並無名為「臺灣省」的省級政府與之相對應。
  • (B) 廣東:錯誤。 廣東省及其省級政府位於中國大陸,臺灣沒有廣東省級政府。
  • **(C) 福建:正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9 題2 分

國人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等從事商業行為之規範為何?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於兩岸人民及法人從事商業行為之管制規範(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本條項規範內容亦維持相同)。核心在於掌握兩岸商業往來採「原則自由、例外管制(許可或禁止)」之基本架構。


解題方法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35 條第 2 項規定: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從事商業行為。但經經濟部會商有關機關公告應經許可或禁止之項目,應依規定辦理。」

本條項前半段確立國人與大陸地區人民、團體從事商業行為「原則得自由為之」;但書則授權主管機關(經濟部會商有關機關)針對特定品目公告「應經許可」或「禁止」以實施例外管制。兩者結合之法律效果即為:除經公告應許可或禁止者須依規定辦理外,其餘項目皆得自由從事,故 (B) 為正確選項。


選項分析

  • (A) 錯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未對商業活動採取全面禁絕之政策,國人於法令許可範圍內仍得從事正常經貿往來。
  • (B) 正確:完整且精準呈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35 條第 2 項之法定原則,即「原則自由開放,例外經經濟部會商公告許可或禁止者依規辦理」。
  • (C) 錯誤:法規並無「一律申報備查」之規定。未經公告限制之一般商業行為,當事人得自由進行,毋庸事前或事後向主管機關備查。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50 題2 分

下列何者屬於「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後續預定處理之相關協議?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後續協商項目。ECFA於民國99年簽署,協議內容除早期收穫外,也安排雙方持續協商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保障及爭端解決等事項。判斷本題的關鍵,是辨認選項中哪一項屬於ECFA後續預定處理的協議。

本題涉及協議內容與兩岸協商安排,以命題當年(民國107年)法規及相關協議脈絡為準。

解題方法

先回想ECFA的後續協商架構,再比對選項。ECFA明列後續協商事項包括服務貿易,雙方其後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因此選項D符合題意。其他選項雖然也屬兩岸曾處理的合作議題,但不是本題所問的ECFA後續預定處理協議。

選項分析

  • (A) 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協議:錯誤。 兩岸曾就醫藥衛生領域簽署合作協議,但它不屬於ECFA後續協商架構中本題所指的協議項目。

  • (B) 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錯誤。 金融合作是兩岸經貿往來中的重要議題,但本選項名稱並非ECFA後續預定處理的協議名稱。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其他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