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信託 理財 授信 外匯不分職等 初階外匯人員 第38期-國外匯兌業務 考古題詳解
第 1 題2 分
依主管機關規定,指定銀行承作本國國民匯款人民幣至大陸地區,每人每日匯款,不得逾多少?
核心觀念
本題考「指定銀行辦理人民幣匯款至大陸地區」之個人匯款限額。依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主管機關規定,本國國民透過指定銀行匯款人民幣至大陸地區時,每人每日匯款金額不得超過人民幣 8 萬元。
判斷時應注意:
- 限額幣別為人民幣。
- 限額基準為每人每日。
- 題目不是以新臺幣或美元作為限額單位。
解題方法
直接抓取題幹中的三個關鍵條件:
- 「本國國民」:匯款人身分。
- 「匯款人民幣至大陸地區」:適用人民幣匯款規範。
- 「每人每日」:適用個人每日最高限額。
依民國 110 年命題時規定:
因此正確選項為人民幣八萬元。題目選項中的「美元」應屬文字呈現誤植;就選項所要表達的幣別與金額而言,應選人民幣八萬元者。
選項分析
第 2 題2 分
有關匯出匯款之銷帳,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銀行辦理匯出匯款時,「起帳」與「銷帳」的作業時點。
- 起帳:銀行受理匯款申請,將匯款金額及相關費用記入帳務。
- 銷帳:匯款已依指定方式完成解付或付款後,將原先列帳的匯出匯款帳項沖銷,使未解付的應付款項與實際付款情形相符。
匯出匯款依傳送或付款方式,主要分為電匯、信匯及票匯。三者的處理速度與銷帳時點不同,不能一律以「匯出當日」作為銷帳時點。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銀行外匯業務作業規範與慣例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在於比較各種匯款方式的付款完成時點:
- 電匯以電報、電傳或電子方式通知國外付款銀行,作業迅速,通常可於起帳當日完成付款指示及相關帳務處理,因此起帳當日即可銷帳。
- 信匯須以書信或匯款委託書寄送,存在郵遞及國外付款行處理時間,不能在匯出當日當然完成付款,因此不能主張匯出當日立即銷帳。
- 票匯是由匯款銀行簽發銀行匯票,交由匯款人自行寄交受款人;銀行須等受款人提示匯票並由付款銀行實際付款後,才算完成付款,並非無須銷帳。
因此,只有電匯符合「起帳當日立即銷帳」的敘述。
選項分析
第 3 題2 分
澳洲銀行的 BSB(Bank State Branch)No. 為六碼,以下列何者表示之?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澳洲銀行辦理國外匯兌時,銀行識別碼及國家清算代碼的表示方式。
BSB(Bank State Branch)是澳洲銀行使用的分行識別號碼,固定為 6 碼數字。在國外匯款或銀行電文中,通常以:
表示,其中:
//:表示後接的是國家清算或銀行識別資料。AU:澳洲的國家代碼。XXXXXX:澳洲銀行的 BSB 六碼數字。
解題方法
題目問「澳洲銀行的 BSB No. 為六碼,以下列何者表示之」,判斷重點有二:
- 澳洲的國家代碼為
AU。 AU後面接 BSB 的六碼數字。
因此格式為:
也就是:
故選擇含有 AU 且後接六碼代號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4 題2 分
匯款至下列哪一國家時,不得經由美系銀行清算或轉匯,以免資金遭凍結?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國際匯兌業務中的「制裁國家」與「美元清算風險」。
美國對敘利亞實施廣泛經濟制裁,涉及敘利亞政府、金融機構及特定個人或組織的交易,受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相關制裁規範限制。匯款若經由美系銀行辦理清算或轉匯,因美系銀行須遵守美國制裁法令,相關款項可能遭拒絕、扣留或凍結。
因此,匯款至敘利亞時,實務上應避免經由美系銀行或美元清算系統,以降低資金遭凍結的風險。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及國際匯兌實務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是辨認選項中哪一國屬於美國制裁風險較高的國家。
解題步驟如下:
- 確認各選項是否屬於美國廣泛制裁或禁運對象。
- 判斷該國匯款是否可能因涉及美國金融機構而遭限制。
- 選出須避免經由美系銀行清算或轉匯的國家。
敘利亞為美國制裁對象,經由美系銀行處理相關匯款,可能觸發美國制裁規範,故選 (B)。
選項分析
- (A) 南韓:錯誤
南韓並非本題所指的美國制裁國家。一般匯款至南韓,可依正常國際匯兌流程,透過代理行或清算銀行辦理,不屬於為避免制裁而須特別排除美系銀行的國家。
第 5 題2 分
匯款行發一通 MT103 直接給受款人之設帳銀行,指示其付款給指定受款人,並同時發另一通 MT202COV 給存匯行,指示其扣款並將款項匯付給受款人之設帳銀行,此方式稱為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 SWIFT 國際匯款中 Serial Payment 與 Cover Payment 的作業模式,關鍵在於區分:
- MT103:客戶匯款訊息,記載付款人、受款人及付款指示。
- MT202COV:銀行間資金補償訊息,用於補足 MT103 所代表的匯款款項。
- Cover Payment:MT103 直接傳送至受款人銀行,同時另以 MT202COV 經由代理銀行或存匯行完成資金移轉。
題目描述匯款行同時發出兩通訊息:
- MT103 直接給受款人之設帳銀行,指示其付款給受款人。
- MT202COV 給存匯行,指示存匯行扣款,並將款項匯付至受款人之設帳銀行。
這正是 Cover Payment 的典型架構。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應分別觀察「付款指示的傳送」與「實際資金的移轉」:
- MT103 的路徑:匯款行直接傳送給受款人之設帳銀行。
- MT202COV 的路徑:匯款行透過存匯行完成銀行間資金補償。
其作業概念可表示如下:
因此,客戶匯款指示與銀行間資金移轉採取不同訊息、不同路徑處理,符合 Cover Payment 的定義。
選項分析
(A) SERIAL PAYMENT
Serial Payment 是將 MT103 依序透過中間銀行傳送,匯款指示沿著銀行鏈逐級轉遞,通常由前一銀行將付款指示傳給下一銀行。
其特徵是:
第 6 題2 分
銀行同業間資金撥付,可使用下列何種電文?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SWIFT 電文種類及其適用對象。銀行辦理國外匯兌時,須依資金移轉的交易對象與用途選用不同電文:
- MT202:金融機構間資金移轉電文,用於銀行同業間的資金撥付。
- MT103:客戶匯款電文,用於金融機構代客戶辦理單筆匯款。
- MT199:自由格式電文,用於一般訊息往來,並非專門的資金撥付電文。
- MT100:早期的客戶匯款電文,現已由 MT103 取代,在本題所指的銀行同業間資金撥付情境中不適用。
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110年)SWIFT 電文分類判斷。
解題方法
題幹的關鍵字是「銀行同業間」及「資金撥付」。
判斷步驟如下:
- 先確認交易雙方:題目指的是銀行與銀行之間,不是銀行代客戶匯款。
- 再確認交易目的:題目是實際進行資金撥付,而非單純傳遞通知或查詢訊息。
- 依 SWIFT MT 電文功能對照,金融機構間資金移轉應使用 MT202。
因此,正確電文為 MT202。
選項分析
(A) MT202:正確
MT202 是金融機構間資金移轉電文,主要用於銀行同業間的資金調撥與撥付,例如匯出銀行將款項撥付至代理銀行、受款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
題目所稱「銀行同業間資金撥付」正符合 MT202 的使用目的。
(B) MT100:錯誤
第 7 題2 分
如通知書已通知受款人時,匯款行要求退匯,而匯款未解付時,下列處理方式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外匯入匯款於受款人已獲通知、但尚未解付時,匯款行要求退匯」的處理程序。
「已通知」不等於「已解付」。受款人雖已收到銀行通知書,但只要款項尚未實際支付或匯入受款人帳戶,銀行仍須確認款項狀態,並依受款人是否同意退匯分別處理。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及銀行國外匯兌業務作業慣例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在於:
- 先確認款項是否已入帳、是否已解付。
- 若尚未入帳且受款人同意退匯,才可辦理退匯。
- 若受款人不同意退匯,銀行不得逕自退回,應立即通知匯款行。
- 若連通知書都尚未發出,因受款人尚未取得處分機會,銀行可依匯款行要求直接退還款項。
因此,選項若把「確認是否入帳」寫成「確認確已入帳」,即與退匯前的必要查核程序不符。
選項分析
(A) 應查明該筆款項確已入帳。
錯誤。
退匯前應查明的是該筆款項「是否已入帳」及「是否已解付」,而不是確認其「確已入帳」。
若款項確已入帳受款人帳戶,通常即表示銀行已完成解付,不能再以一般未解付匯款程序逕行退匯,並須依已入帳後的款項收回或受款人授權程序辦理。
本選項將應查核的「是否入帳」錯寫為「確已入帳」,故為錯誤選項。
第 8 題2 分
以新臺幣結購外匯辦理匯出,銀行需掣發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銀行辦理外匯交易時,應依交易性質掣發何種憑證。
判斷關鍵在於「結購外匯」的方向:
- 客戶以新臺幣向銀行買進外幣,銀行即是「賣出外匯」。
- 銀行賣出外匯給客戶時,應掣發「賣匯水單」。
- 銀行向客戶買進外匯時,則應掣發「買匯水單」。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及銀行外匯作業規範為準。
解題方法
先站在銀行角度判斷外匯買賣方向:
- 客戶交付新臺幣。
- 銀行交付或匯出外幣。
- 因此,這是銀行「賣出外匯」給客戶的交易。
- 銀行應掣發與銀行賣匯相對應的「賣匯水單」。
「匯出」只是外匯資金的移轉方式,並不改變本交易的買賣方向。核心仍是客戶以新臺幣向銀行結購外匯。
選項分析
第 9 題2 分
MT202 電文中未設置 71A 欄位(DETAILS OF CHARGES)之原因為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MT202 是 SWIFT 系統中金融機構間辦理資金移轉的電文,主要用於銀行對銀行的付款指示,例如銀行間頭寸調撥或代理行間資金移轉。
MT103 屬於客戶匯款電文,須透過 71A 欄位明定費用負擔方式:
OUR:費用由匯款人負擔BEN:費用由受益人負擔SHA:費用由匯款人與受益人分擔
但 MT202 是金融機構間的銀行匯款,並非以客戶及受益人間的費用分攤為主要處理架構。依 MT202 的電文設計,相關費用原則上由發電銀行負擔,因此不需另設 71A 欄位指定費用方式。
解題方法
本題的切入點是辨認 MT202 與 MT103 的差異:
- 先確認 MT202 的性質:金融機構對金融機構的資金移轉。
- 再確認 71A 欄位功能:指定匯款費用由何方負擔。
- MT202 已採固定的費用負擔原則,即由發電銀行負擔。
- 因此不必像 MT103 一樣,另以 71A 欄位選擇
OUR、BEN或SHA。
所以正確選項為「費用均為發電銀行負擔」。
選項分析
(A) 費用一概由受益銀行負擔,故無須設置。
第 10 題2 分
MT103 係電腦自動核押,電文結尾會有下列何字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SWIFT 電文中 MT103 的電腦自動核押及電文結尾識別字樣。
MT103 是 SWIFT 的「單筆客戶匯款」電文(Single Customer Credit Transfer),用於銀行間傳送客戶匯出匯款指示。其電文結尾屬於 SWIFT 電文尾端資訊,常見相關識別字樣包括:
- PDM:Possible Duplicate Message,表示「可能重複電文」。
- MAC:Message Authentication Code,訊息認證碼,用於電文核押及驗證。
本題所列選項中,與 MT103 電腦自動核押電文結尾相關的字樣為 PDM。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分成兩步:
- 先確認題目問的是「電文結尾字樣」,不是匯費負擔方式。
- 再從 SWIFT 電文尾端相關識別中,找出與自動處理、電文驗證或重複訊息控管有關的代碼。
MT103 的電文由 SWIFT 系統自動處理及核押,電文尾端可能出現 PDM 等系統控制資訊。因此選擇 PDM。
選項分析
(A) BEN:錯誤
第 11 題2 分
若 MT103 中之 71 欄位為 BEN,則表示該筆匯入匯款手續費由下列何者負擔?
核心觀念
MT103 為客戶匯款訊息,71A 欄位名稱為 Details of Charges(費用負擔方式),用以表示該筆匯款相關手續費由何方負擔。常見代碼如下:
- OUR:匯款人負擔全部匯款費用。
- SHA:匯款人與受款人分攤費用,各自負擔本行或所在地銀行費用。
- BEN:受款人負擔匯款相關費用,費用通常自匯款金額中扣除。
本題所稱「71 欄位」係指實務上常見的 71A 欄位。
解題方法
題目已給定 71 欄位為 BEN,直接套用費用負擔代碼:
因此,該筆匯入匯款的手續費由受款人負擔,銀行實際入帳金額可能會扣除相關費用。
選項分析
第 12 題2 分
解款行收到匯款行郵寄之書面付款委託書,委託書上何種文義得憑以掣發匯入匯款通知書?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國外匯兌中,解款行收到匯款行付款指示後,判斷該文件是否具有「正式付款授權」的性質。
匯款流程中:
- 匯款人向匯款行申請匯出款項。
- 匯款行將付款指示傳送給解款行。
- 解款行依正式付款指示審核內容,確認款項及受款人資料後,通知受款人辦理解款。
- 此一通知即為匯入匯款通知書。
因此,能作為解款行掣發匯入匯款通知書依據的文件,必須是具有付款命令或付款授權性質的正式指示書。
解題方法
題幹指出解款行收到的是匯款行「郵寄之書面付款委託書」,關鍵在於辨認英文名稱中,哪一項直接表示「付款命令」。
PAYMENT ORDER 的意思是「付款命令」或「付款指示」,內容通常包括:
- 匯款行名稱
- 解款行名稱
- 受款人資料
- 匯款金額及幣別
- 付款用途或附言
- 付款條件
- 匯款行之正式授權或簽章
該文件具備正式付款指示的功能,解款行可據以辦理匯入匯款通知。因此正確答案為 PAYMENT ORDER。
選項分析
(A) ADVICE OF CHECK ISSUED
意思是「支票已開立通知」或「支票簽發通知」。其功能是告知支票已經簽發,不是直接命令解款行付款的正式付款指示,不能作為本題所稱掣發匯入匯款通知書的主要依據,故錯誤。
(B) CABLE CONFIRMATION
第 13 題2 分
解款行於 年 6 月 9 日收到一筆 MT103 承做匯入匯款,其中指定付款日(VALUE DATE)為 32A:,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SWIFT MT103 匯入匯款之 32A 欄位及「指定付款日(Value Date)」的處理原則。
MT103 的 32A 欄位格式為:
題目所示:
表示該筆匯款的指定付款日為 年 6 月 2 日,幣別為美元,金額為 USD 10,000。
指定付款日是銀行間資金撥付及入帳作業所依據的日期,並非匯款的有效期限,也不是解款行只能在該日辦理解款的限制。
解題方法
解款行在 6 月 9 日才收到 MT103,但 32A 所載指定付款日為 6 月 2 日,表示這是一筆「指定付款日已經屆至,但訊息較晚收到」的匯入匯款。
此時處理重點不是要求修改日期,而是先確認:
- 6 月 2 日以後是否已收到相同匯款的其他電文或通知。
- 是否已依先前電文辦理入帳或解款。
- 是否存在重複付款的風險。
確認未曾辦理解款後,再依銀行內部作業程序辦理。因此正確選項為先查明 6 月 2 日以後是否已承做過相同匯入匯款,以避免重複解款。
選項分析
(A) 本筆匯款僅限 年 6 月 2 日才能解款。
錯誤。
第 14 題2 分
有關 SWIFT MT103 欄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SWIFT MT103(Single Customer Credit Transfer,單筆客戶匯款)各欄位的功能與相互區別,重點在於辨認:
- 匯款申請人(Ordering Customer)
- 發電銀行與收電銀行的通匯行
- 受款銀行或帳戶行(Account With Institution)
- 最終受款人(Beneficiary)
其中,受款人的帳號及戶名通常記載於 59a 欄位,而非 57a 欄位。
解題方法
依 MT103 欄位的標準定義逐一比對:
| 欄位 | 英文名稱 | 中文功能 |
|---|---|---|
| 50a | Ordering Customer | 匯款申請人 |
| 53a | Sender’s Correspondent | 發電銀行之通匯行 |
| 54a | Receiver’s Correspondent | 收電銀行之通匯行 |
| 57a | Account With Institution | 受款銀行、帳戶行或款項應記入之金融機構 |
| 59a | Beneficiary Customer | 受款人之帳號及戶名 |
因此,題目所述「受款人的帳號及戶名」應屬 59a 欄位,不是 57a 欄位。
選項分析
(A) 50a 欄位為匯款申請人。
第 15 題2 分
票匯之匯票提示,應查核之要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票匯」受款人持匯票向付款行或代理付款行提示付款時,銀行應進行的基本查核。
票匯係由匯款人委託銀行開立匯票,再由受款人持票向國外付款行提示。付款行通常須核對:
- 匯票上的銀行簽章或簽樣是否真實、相符。
- 匯票內容是否與匯出行寄發的 Drawing Advice 相符。
- 匯票是否已超過有效期限或逾期提示。
- 票據權利人是否具備合法受款及轉讓資格,例如必要時查核背書是否連續。
其中,「發票」與「背書」是不同的票據行為。發票人負責簽發票據;背書則是票據持有人為轉讓票據權利或行使票據權利所為的行為,並非發票人的當然義務。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及國外匯兌業務實務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各選項是否屬於票匯提示付款時的合理查核事項:
- 查核票面簽章,確認匯票確由有權簽發之銀行或人員簽發。
- 查核匯票內容與 Drawing Advice 是否一致,避免偽造、變造或重複付款。
- 查核提示日期,確認是否已逾票據有效期限。
- 判斷「發票人背書」是否為票匯提示付款的必要事項。
前三項均屬付款行的基本審查;第四項將發票行為與背書行為混淆,因此為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A) 匯票簽樣是否相符。—正確
付款行應核對匯票上發票銀行或授權簽發人員的簽章,確認是否與預留簽樣相符。這是辨識匯票真偽及防止冒領、偽造付款的重要程序。
因此,查核匯票簽樣是否相符,屬於票匯提示時應查核的要項。
(B) 內容是否與 Drawing Advice 一致。—正確
第 16 題2 分
銀行業受理廠商直接投資結匯收回對第三地區投資款項金額達一百萬美元以上時,應如何處理?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銀行業辦理廠商對外直接投資資金結匯時,對「對第三地區投資款項」所應履行的文件查驗義務。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廠商直接投資結匯收回對第三地區投資款項,當金額達一百萬美元以上時,銀行應查驗投資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此處所稱主管機關,通常係指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實際仍依投資案件性質認定。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抓住兩個要件:
- 交易性質:屬於廠商直接投資款項的收回。
- 金額門檻:金額達一百萬美元以上。
符合上述條件時,銀行的重點義務是「查驗主管機關核准文件」,而不是一律要求中央銀行核准,也不是由外交部核准。
因此,本題直接選擇與「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查驗」相符的選項即可。
選項分析
(A) 不得利用當年累積結匯金額。
錯誤。題目所問的處理要求是查驗相關主管機關核准文件,並非禁止廠商利用當年累積結匯金額。累積結匯金額的計算與本題所要求的文件查驗,屬於不同的管理事項,不能以「不得利用」作為本題答案。
(B) 應查驗主管機關核准文件。
第 17 題2 分
匯款行簽發之匯票係以解款行為受款人,並附有分行帳號及受款人名稱者,此種方式稱為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國外匯兌業務中,各種匯款方式的定義與匯票記載方式。
題幹指出:
- 匯款行簽發匯票;
- 匯票以「解款行」為受款人;
- 另附有解款行的分行帳號及受款人名稱。
這種匯票並非直接以最終受款人為受款人,而是要求解款行依匯票所附資料,將款項撥入受款人帳戶,稱為 IRBC,即 International Remittance by Banker's Check。
解題方法
判斷關鍵在於「匯票受款人」的身分:
- 若匯票直接交由受款人提示兌付,屬於一般匯票式匯款;
- 若匯票以解款行為受款人,並附上分行帳號及實際受款人名稱,由解款行代為入帳,則屬於銀行本票匯款,即 IRBC。
題幹明確出現「以解款行為受款人」及「附有分行帳號、受款人名稱」兩項特徵,因此答案為 IRBC。
選項分析
(A) T/T
T/T 是 Telegraphic Transfer,即電匯。
匯款行以電報、電傳或電子訊息通知解款行付款,解款行依通知內容將款項支付或存入受款人帳戶。T/T 的核心特徵是「以電訊方式傳送付款指示」,不是由匯款行簽發匯票,因此錯誤。
(B) M/T
M/T 是 Mail Transfer,即信匯。
第 18 題2 分
有關銀行業受理對大陸地區匯出匯款及匯入匯款申報案件,下列何者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匯入之匯款項目?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銀行受理涉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之外匯匯款時,如何依「資金流向」及「匯款性質」區分申報項目。
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及外匯申報實務為準,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所匯入臺灣的款項,主要是投資本金或供投資事業使用的資金,例如:
- 股本投資;
- 貸款投資;
- 專款在臺營運資金。
至於股利、盈餘,則是投資事業在臺灣經營後所產生的投資收益,性質上屬於投資報酬,通常是由臺灣匯回大陸地區,並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時的原始匯入款項。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是先確認各選項所代表的資金方向:
- 若是大陸地區匯入臺灣,用於成立、投資或經營事業,屬於投資資金匯入。
- 若是臺灣投資事業分配投資收益,再匯回大陸地區,屬於投資收益匯出。
- 題目問的是「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匯入之匯款項目」,因此應找出性質上屬於投資收益返還,而非投資資金投入的選項。
選項分析
(A) 股本投資
股本投資是大陸地區人民匯入臺灣,作為取得公司股份或出資額的投資本金,屬於來臺投資的基本資金,為投資匯入項目。
第 19 題2 分
旅行支票遺失時可向發行銀行或代售銀行辦理遺失之申報手續並填寫下列何種單據?
核心觀念
旅行支票(Traveler’s Cheque)遺失時,持票人應向發行銀行或代售銀行辦理掛失及退款申請,填寫的單據為 Refund Application,即「退款申請書」。
旅行支票具有票面金額固定、可掛失及申請退款等特性。銀行確認申請人身分、購買資料、遺失票券號碼及簽名等事項後,依相關程序辦理退款或補發。
解題方法
本題以「遺失後要辦理何種申請」為判斷核心:
- 旅行支票遺失,重點在於申請退款或補發。
- 因此應填寫與退款相關的申請文件。
- 四個選項中,只有 Refund Application 直接表示「退款申請」。
故正確選項為 (D)。
選項分析
- (A) Remittance Application
意為「匯款申請書」,用於辦理匯出匯款、國際匯款等業務,與旅行支票遺失後的退款申請不同,故錯誤。
第 20 題2 分
銀行在下列哪一種情況下,可考慮收兌其客戶所持經他人簽名及副署之旅行支票?
核心觀念
本題考「旅行支票之簽名、副署與收兌條件」。
旅行支票通常由持票人先簽名,於兌付時再依規定副署,銀行藉由比對兩次簽名及確認支票狀態,判斷是否由合法持有人提示。若旅行支票係「經他人簽名及副署」,表示簽名與副署均非由原持票人本人完成,銀行原則上不得僅憑外觀或客戶往來關係即予收兌。
但若經旅行支票發行機構確認該支票沒有遺失或遭竊之申報,銀行即可在確認支票狀態後,考慮辦理收兌。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及銀行外匯業務作業規範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重點不在於:
- 兩個簽名看起來是否相同;
- 客戶與銀行是否有良好往來;
- 支票是否尚未被兌領。
而在於銀行是否已向旅行支票發行機構確認,該支票沒有遺失或被竊的掛失紀錄。
原因是「尚未遭兌領」只能代表目前沒有兌付紀錄,不能證明支票未遺失或未遭竊;遺失或遭竊的支票,也可能尚未被兌領。因此,確認「無遺失或被竊申報」才是排除重大風險的關鍵條件。
選項分析
(A) 旅行支票之簽名及副署,在外觀上相符時。
第 21 題2 分
有關旅行支票的使用期限,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旅行支票(Traveler’s Cheque)是由發行機構預先印製固定金額,持票人購買後,於使用時再簽名確認身分的支付工具。其特色之一,是通常沒有固定的使用期限或到期日,持票人可於日後持支票辦理兌現或支付。
因此,本題考查的是旅行支票的有效使用期間,而非一般票據的提示期限或銀行存款期限。
解題方法
判斷旅行支票的使用期限時,掌握其基本特性即可:
- 旅行支票通常不因經過 6 個月、1 年或 3 年而當然失效。
- 只要支票未遭掛失、未被偽造,且符合發行機構及兌付銀行的身分核對程序,原則上仍可辦理使用或兌現。
- 因此,旅行支票屬於無固定到期日的支付工具。
選項分析
第 22 題2 分
下列何種外國票據在國內禁止買入或託收?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銀行辦理外國票據業務時,哪些票據得辦理買入或託收,哪些因付款機構、流通性及清算限制而被禁止受理。
外國票據雖可作為外匯交易標的,但銀行是否受理,仍須依命題當年銀行辦理外匯業務的作業規範及國際清算實務判斷。一般而言:
- 旅行支票具有廣泛流通性,銀行可依規定買入或託收。
- 外國政府機關所發行的國庫支票,通常可依付款銀行及清算條件辦理。
- 小額匯票屬一般匯票,符合受理條件者可辦理。
- 郵政匯票因付款、核驗及國際清算機制特殊,特別是美國郵政匯票,國內銀行禁止買入或託收。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及銀行作業規範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重點不是票據金額大小,而是票據的發行及付款制度是否屬國內銀行可接受的國際清算範圍。
逐一檢視各選項:
- 是否屬銀行通常處理的外國票據?
- 是否具有明確的付款人或付款銀行?
- 是否能透過國際銀行間的票據清算或託收機制收款?
- 是否因郵政系統的特殊規定而被排除?
依此判斷,美國郵政匯票屬於銀行外匯票據業務中的禁止受理項目,因此為正確答案。
選項分析
(A) 旅行支票
旅行支票是由銀行或專業金融機構發行,供旅客在國外旅行時支付或兌現的票據,具有一定流通性及國際支付功能。
第 23 題2 分
在票據退票理由書上,如果註記的退票理由是 INSUFFICIENT FUNDS,其中文意義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票據退票理由英文用語的中文意義。
INSUFFICIENT FUNDS 可拆解為:
insufficient:不足的、不夠的funds:資金、款項、存款
合併後即為「存款不足」,表示付款人帳戶內的可用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據金額,因而遭銀行退票。
解題方法
看到退票理由 INSUFFICIENT FUNDS,直接掌握關鍵字 insufficient。其核心意思是「不足」,因此判斷為付款帳戶內的資金不足,而非帳戶結清、票據止付或票據記載不一致。
本題不涉及金額計算,重點在於熟悉國外匯兌及票據業務常見英文退票用語。
選項分析
- (A) 存款戶已結清:錯誤。存款戶已結清通常表示帳戶已經銷戶或關閉,與
INSUFFICIENT FUNDS的「資金不足」不同。 - (B) 存款不足:正確。
第 24 題2 分
英國付款之票據若小寫金額含有小數點以下之數額,而大寫金額只記載到個位數,應以下列何者為正確入帳金額?
核心觀念
本題考「英國付款票據」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的入帳原則。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英國票據實務及銀行作業慣例,若:
- 小寫金額有英鎊以下的小數金額,例如便士;
- 大寫金額只記載至英鎊整數;
則入帳時以小寫金額為準。小寫金額所載的便士數額,應完整保留,不得逕行刪除或四捨五入。
解題方法
本題沒有提供具體數字,直接依題幹所示的票據處理規則判斷:
- 確認付款地為英國。
- 確認小寫金額包含小數部分。
- 確認大寫金額僅記載至個位數。
- 依英國付款票據的作業慣例,以小寫金額作為正確入帳金額。
例如:
- 小寫金額:£1,234.56
- 大寫金額:One thousand two hundred thirty-four pounds only
雖然大寫金額只寫到 £1,234,入帳仍應採小寫金額 £1,234.56,包含小數部分的 56 便士。
因此,本題應選小寫金額。
選項分析
第 25 題2 分
在票據的退票理由書中,其退票理由如果是 “NOT DRAWN ON THIS BANK”,其中文意義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票據退票理由書中的英文銀行用語,以及票據當事人「發票人」與「付款人」的區別。
在票據用語中:
- Draw:簽發、開立票據。
- Drawn on a bank:以某銀行為付款人,亦即票據應由該銀行付款。
- This bank:指出具退票理由或受理該票據之本行。
因此,NOT DRAWN ON THIS BANK 的意思是:
該票據並非以本行為付款銀行,非屬本行應付款的票據。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及銀行實務用語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關鍵在於片語 drawn on。
例如:
- A cheque is drawn on Bank A. 表示該支票是以甲銀行為付款銀行。
- NOT DRAWN ON THIS BANK 表示該票據不是以本行為付款銀行。
這裡的 drawn on 是指「以何者為付款人或付款銀行」,不是指「由何者簽發」。
票據通常涉及:
- 發票人(drawer):簽發票據的人。
- 付款人(drawee):依票據文義負責付款的人;支票通常為付款銀行。
- 受款人(payee):票據所指定的收款人。
題目所述退票理由,是在表示「本行不是這張票據的付款銀行」,所以正確選項為「非我行付款之票據」。
選項分析
(A) 銀行未在反面背書
第 26 題2 分
審核付款地是香港地區的光票,若抬頭人為 Cash 或 Order 時,須下列何項補救方可受理,否則會被退票呢?
核心觀念
本題考「香港地區光票」之受理及背書補救規定。
光票係指未附隨押匯單據、僅憑票據辦理收款或託收的票據。審核香港地區光票時,若票面抬頭人記載為:
- Cash:具有交付即可提示付款的性質。
- Order:屬記名式或指示式抬頭,通常須經適當背書,才能完成票據權利移轉。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香港地區票據託收及銀行實務,若抬頭人為 Cash 或 Order,為降低票據權利及付款責任不明所造成的退票風險,須由託收人及其保證人共同背書後,銀行始可受理。
本題主要不是計算票據金額,而是判斷香港地區光票的特殊背書補救要求。
解題方法
判斷順序如下:
- 先確認票據為香港地區光票。
- 再確認抬頭人為 Cash 或 Order。
- 這類抬頭可能造成受款人、票據權利移轉及付款責任的認定問題。
- 依香港地區託收實務,須由託收人及其保證人共同背書,以補足票據受理要件。
- 因此正確選項為「託收人及其保證人共同背書」。
選項分析
(A) 託收人背書
第 27 題2 分
張三於 2021 年 1 月 8 日提示一張發票日為 2020 年 8 月 1 日之美國國庫支票要求銀行託收,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兩個國外匯兌業務觀念:
- 美國國庫支票的提示期限。
- 美國國庫支票託收時,應使用何種取款指示書。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及銀行實務為準,美國國庫支票屬於美國政府所簽發之支票,辦理託收時,應以 COLLECTION LETTER(託收指示書)寄送,不採一般銀行支票以 CASH LETTER 辦理。
解題方法
先判斷提示期限,再判斷取款方式。
張三提示日期為 2021 年 1 月 8 日,支票發票日為 2020 年 8 月 1 日:
再由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8 日,共 7 日,因此距發票日約為 5 個月 7 日,尚未超過 6 個月。
至於託收方式,美國國庫支票並非一般商業銀行所簽發、可透過銀行間普通票據交換系統處理的支票,實務上須附具託收指示,以 COLLECTION LETTER 寄送辦理。
選項分析
(A) 超過 6 個月已過提示期限。錯誤。
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8 日,僅約 5 個月 7 日,未達 6 個月,不能認定已超過提示期限。
本選項的陷阱在於將「跨年度」誤認為已經超過半年,實際上應依日期計算。
第 28 題2 分
銀行受理外匯存款之存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銀行受理外匯存款時,何種款項已具備「可存入、可入帳」的條件。判斷重點在於:
- 款項是否已完成匯入匯款解付。
- 外幣貸款是否已依規定完成撥貸。
- 光票託收是否已由國外代收銀行確認收妥。
- 出口押匯所得是否已形成可供存入之外匯款項。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相關規範主要依據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及銀行辦理外匯存款業務之作業規定。
解題方法
本題以「款項是否已確實到達銀行並完成可入帳程序」為判斷標準:
- 已完成匯入匯款解付者,可以存入。
- 已依外幣貸款規定完成撥貸者,可以存入。
- 光票託收僅代表銀行受理票據代收,尚未代表國外代收銀行已收妥款項,因此不能僅憑託收收據直接入帳。
- 出口押匯所得屬合法外匯資金來源,可以存入外匯存款。
選項分析
(A) 正確
匯入匯款通知書若已辦妥匯入匯款解付手續,表示銀行已完成身分、文件及付款等相關審核,匯入款項已具備入帳條件,因此得據以辦理外匯存款存入。
關鍵在於「辦妥解付手續」,並非僅收到匯款通知而尚未完成解付。
(B) 正確
第 29 題2 分
依中央銀行規定,銀行可否辦理外幣支票存款業務?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銀行辦理外匯業務時,DBU(Domestic Banking Unit,國內銀行部門)與 OBU(Offshore Banking Unit,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在「外幣支票存款」業務上的辦理範圍。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中央銀行相關外匯管理規定:
- DBU 得辦理一般外幣存款業務,例如外幣活期存款、外幣定期存款等。
- 但 DBU 不得辦理外幣支票存款業務。
- OBU 得依國際金融業務相關規定辦理外幣存款及外幣支票存款業務。
因此,外幣支票存款並非 DBU、OBU 均可辦理,而是限於 OBU 辦理。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分為兩步:
- 先確認題目所問的是「外幣支票存款」,不是一般「外幣存款」。
- 再分別判斷 DBU 與 OBU 是否具有辦理資格。
關鍵在於:外幣支票存款涉及外幣支票之託收、兌付及境外銀行往來,中央銀行對 DBU 的業務範圍有較嚴格限制;OBU 則以國際金融業務為主要業務,得辦理此類境外性質較強的外幣存款業務。
所以:
第 30 題2 分
指定銀行承作顧客之遠期外匯交易,其訂約與交割之文件查核,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指定銀行承作顧客遠期外匯交易時,對交易文件的查核時點。
遠期外匯交易是指交易雙方約定於未來特定日期,依約定匯率進行外幣與新臺幣,或不同外幣間交換的交易。由於遠期外匯交易涉及實際外匯收支,指定銀行須確認交易具有真實交易背景,並於交易執行的不同階段,查核相關文件是否與交易內容相符。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及外匯業務規範為準,指定銀行承作顧客遠期外匯交易時,相關交易文件於「訂約」及「交割」兩個時點均須辦理查核。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在於區分「訂約」與「交割」各自的查核功能:
- 訂約時查核
銀行在與顧客訂立遠期外匯契約時,須先確認顧客的交易目的、交易性質及實際交易背景,並查核相關文件,以避免無實際交易背景的投機性交易或不當外匯交易。
- 交割時查核
遠期外匯交易到了實際交割日,銀行仍須依交割內容查核相關文件,確認實際交割金額、幣別、日期及交易背景,與原訂約資料及實際外匯收支情形相符。
因此,規範並非只要求其中一個時點查核,而是訂約與交割均須查核。
選項分析
第 31 題2 分
有關遠期外匯買賣交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遠期外匯交易的基本定義、匯率計算方式、避險用途及交易期限。
遠期外匯交易是指交易雙方約定於未來特定日期,依事先約定的匯率交割外幣。其遠期匯率通常以即期匯率為基礎,再加減反映兩種貨幣利率差異的換匯點(Swap Points):
以命題當年(民國113年)法規及銀行實務為準,遠期外匯交易的承作期限原則上最長以一年為限,並非原則上最長六個月、再以展期方式延長至一年。
解題方法
本題可依序檢查三個判斷重點:
- 遠期匯率是否由即期匯率加減換匯點決定。
- 出口商及進口商是否使用正確的遠期外匯交易方向避險。
- 交易期限的規定是否正確。
前述三項中,前兩項均符合遠期外匯交易的基本原理,期限敘述則與命題當年的規定不符,因此錯誤選項為(D)。
選項分析
(A)正確
遠期外匯匯率是以即期匯率為基礎,依兩種貨幣的利率差異及交易期間計算換匯點,再決定遠期買入價或賣出價。
因此:
選項所述符合遠期外匯的報價原理。
(B)正確
第 32 題2 分
選擇權交易之權利金由下列何者支付?
核心觀念
選擇權交易涉及兩方:
- 買方(權利方):支付權利金,取得在約定期間內,以約定履約價格買進或賣出標的物的權利,但不負必然履約義務。
- 賣方(義務方):收取權利金,並承擔買方履約時須依約履行交易的義務。
權利金是買方為取得選擇權所支付的對價,與買權、賣權的種類無關。
解題方法
判斷「權利金由誰支付」時,先掌握選擇權的基本權利義務關係:
買方支付權利金後,取得選擇權利;賣方因收取權利金,承擔可能被要求履約的義務。
因此,不論是:
- 買權(Call):買方取得買進權利;
- 賣權(Put):買方取得賣出權利;
第 33 題2 分
經辦匯出匯款時,本國人應如何申報匯款性質?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匯出匯款之「外匯收支或交易性質」申報原則。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依《管理外匯條例》及《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辦理外匯申報時:
- 匯出款:應按匯出資金的實際用途申報。
- 匯入款:應按匯入資金的性質或來源申報。
因此,本國人辦理匯出匯款時,重點在於這筆款項「要拿去做什麼」,而非追查新臺幣或外匯原本從何而來。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先抓住「匯出」二字:
例如:
- 匯款至國外繳交子女學費:申報教育支出。
- 匯款至國外購買商品:申報進口貨款或相關交易性質。
- 匯款至國外投資:申報投資用途。
- 匯款至國外探親或旅遊使用:申報旅費或其他相應用途。
至於匯款人原先是以薪資、存款、出售資產或其他新臺幣來源取得資金,屬於資金來源或銀行內部審查事項,並非本題所問的匯款性質申報基準。
選項分析
第 34 題2 分
非中華民國金融機構,應授權下列何者為申報義務人,辦理新臺幣結匯申報?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對於「非中華民國金融機構」辦理新臺幣結匯申報時,申報義務人之指定規定。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非中華民國金融機構辦理新臺幣結匯申報時,應授權「我國境內金融機構」為申報義務人,代為辦理相關申報。
這項規定的重點在於:
- 申報主體為非中華民國金融機構。
- 該機構須授權我國境內之金融機構。
- 由受授權的我國境內金融機構辦理新臺幣結匯申報。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法規直接適用題,先抓題幹中的兩個關鍵詞:
- 「非中華民國金融機構」
- 「新臺幣結匯申報」
接著套用規定:非中華民國金融機構如須辦理新臺幣結匯申報,應授權我國境內金融機構作為申報義務人。
因此,正確對象必須同時符合:
- 位於我國境內;
- 具備金融機構身分;
- 可依外匯相關規定辦理結匯申報。
符合上述條件者為「我國境內金融機構」。
選項分析
(A) 會計師或律師
錯誤。
第 35 題2 分
申報義務人委託他人辦理結匯時,應以下列何者名義辦理申報?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申報義務人」與「代辦人」的區別。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外匯申報相關規定,申報義務人委託他人辦理結匯時,仍應以申報義務人本身的名義辦理申報。受託人僅是代為辦理申報及結匯手續,並不因此成為申報義務人。
解題方法
判斷重點在於「誰負申報責任」,而非「誰實際到銀行辦理手續」。
題目已明確指出「申報義務人委託他人」:
- 實際的資金收付或交易主體仍是申報義務人。
- 受託人只是依委託關係代辦程序。
- 代辦不會改變原本的申報名義。
- 因此,結匯申報應使用申報義務人的名義。
選項分析
- (A) 委託人:正確。 委託人即申報義務人,結匯交易的權利義務及申報責任仍歸屬於委託人,因此應以委託人名義申報。
第 36 題2 分
依「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規定,預售遠期外匯訂約金額逾多少美元以上或等值外幣之交易,須利用指定銀行與中央銀行間之電腦系統將大額遠期外匯資料傳送至中央銀行外匯局?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中,銀行辦理預售遠期外匯交易時,對於大額交易資料之通報門檻。
依命題當年(民國110年)規定,預售遠期外匯訂約金額逾 100萬美元或等值外幣者,銀行須利用指定銀行與中央銀行間之電腦系統,將大額遠期外匯資料傳送至中央銀行外匯局。
關鍵門檻為: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法規門檻記憶題,不涉及匯率換算或其他計算。解題時直接抓住三個要件:
- 交易種類:預售遠期外匯。
- 金額標準:逾100萬美元或等值外幣。
- 通報方式:透過指定銀行與中央銀行間之電腦系統傳送資料。
因此,題目詢問的金額門檻就是「100萬美元」。
選項分析
第 37 題2 分
客戶結購外匯存入外匯存款以備將來支付進口貨款時,賣匯水單及申報書上的受款地區國別應如何填寫?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受款地區國別」的填列原則,以及「結購外匯後存入外匯存款」與「實際匯出支付進口貨款」的區別。
客戶目前辦理的是:
- 向銀行結購外匯;
- 將結購之外匯存入自己的外匯存款帳戶;
- 供日後支付進口貨款使用。
此時外匯尚未匯出國外,款項仍存放於國內銀行的外匯存款帳戶,因此目前並沒有實際的國外受款人或國外受款地區。
依命題當年(民國110年)外匯申報及銀行辦理外匯業務的填列原則,受款地區國別應依本次交易實際資金流向填寫,而不是依將來預定用途填寫。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分為兩個時間點:
- 現在:客戶結購外匯並存入國內銀行的外匯存款帳戶。
- 未來:客戶實際匯款給國外出口商或其他國外受款人,以支付進口貨款。
本題問的是「現在結購外匯時」賣匯水單及申報書上的受款地區國別。由於現在資金並未匯往進口貨物出產地,也尚未匯往國外受款銀行,所以應填寫本國。
日後真正辦理匯出、支付進口貨款時,才依實際國外受款人及匯款地區填列相關資料。
選項分析
第 38 題2 分
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規定,公司、行號之結購結售外匯案件,多少金額以上承辦銀行須確認交易相關證明文件?
核心觀念
本題考「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對公司、行號辦理結購、結售外匯時,承辦銀行確認交易相關證明文件的金額門檻。
公司、行號辦理結購或結售外匯,除須依規定辦理外匯申報外,當單筆交易金額達一定標準時,承辦銀行還須確認其交易相關證明文件,以確認外匯交易具有真實交易背景。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該門檻為:
解題方法
題目關鍵字為「公司、行號」、「結購結售外匯」及「承辦銀行須確認交易相關證明文件」。
依民國110年「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規定,公司、行號辦理結購或結售外匯案件,單筆金額達等值一百萬美元以上時,承辦銀行須確認交易相關證明文件。
因此直接對照選項即可:
選項分析
第 39 題2 分
依「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規定,申報書中之何內容不得更改?
核心觀念
本題考「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中,申報書內容更改的限制。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申報書如有更改,除申報日期外,其他申報內容得依規定更正,並由申報人於更改處簽章確認;申報日期具有確認申報時點及留存紀錄的功能,不得任意塗改。
解題方法
判斷關鍵在於區分:
- 金額、交易性質、國別:屬於外匯收支或交易的實質申報內容,若有錯誤,得依規定更正並由申報人確認。
- 申報日期:屬於申報行為發生的時間紀錄,為維持申報時點的正確性,不得更改。
因此,本題應選申報日期。
選項分析
第 40 題2 分
依中央銀行規定,銀行受理某外籍旅客持現鈔 500 美元兌換為新臺幣,發現其中 100 美元係偽鈔,銀行除兌付 400 美元外,對於該偽鈔之處理方式,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銀行兌換外幣現鈔時發現偽鈔之處理程序。依中央銀行規定,銀行發現外幣現鈔疑似偽(變)造時,應:
- 當面向持兌人說明該鈔券為偽(變)造。
- 在偽鈔上加蓋「偽(變)造作廢」章。
- 經持兌人同意後截留偽鈔,並掣給收據。
- 若持兌人不同意截留,才將偽鈔退還,並記錄持兌人資料,報請警察機關處理。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在於區分「持兌人同意截留」與「持兌人不同意截留」兩種情形。
題目已明確表示銀行除兌付400美元外,對100美元偽鈔進行處理;選項A至C均屬發現偽鈔後的標準處理程序。選項D則將「持兌人不同意截留時」才適用的記錄及報警程序,說成銀行一律應立即辦理,因此錯誤。
選項分析
(A) 當面向持兌人說明100美元係偽鈔。
正確。銀行發現偽鈔時,應當面向持兌人說明偽鈔情形,使持兌人明確知悉該鈔券不能作為正常外幣現鈔兌換。
(B) 於100美元偽鈔上加蓋「偽(變)造作廢」章。
第 41 題2 分
下列何者之匯入匯款不得結售為新臺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核「匯入匯款是否得辦理結售新臺幣」以及不同身分之外匯收款人可否將匯入之外幣兌換為新臺幣。
所謂「結售為新臺幣」,是指收款人將匯入之外幣賣給銀行,由銀行支付新臺幣。判斷重點在於:
- 收款人是否屬於可辦理外匯結售之個人、公司或機構。
- 匯入款項是否屬於一般外匯收入。
- 是否屬於銀行等金融機構間之外匯資金往來。
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外匯管理規定判斷。
解題方法
逐一辨認各選項之身分:
- 在臺分公司:屬於在我國境內營業之外國公司,可將合法匯入之外匯收入結售為新臺幣。
- 持護照之外國人:屬外國自然人,合法匯入之外匯通常得辦理結售。
- 持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之港澳居民:可依外國人或非居住民身分辦理相關外匯交易,合法匯入款項得辦理結售。
- 境外非中華民國金融機構:屬境外金融機構,其匯入款項係金融機構間之外匯資金,不得逕行結售為新臺幣。
因此,不能只看到「境外」或「外國」就認定不得結售,必須特別注意是否為「境外金融機構」。
選項分析
(A) 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
錯誤。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是在我國境內設立營業據點之分支機構,具有在臺營業活動。其合法取得或匯入之外匯收入,得依規定向銀行辦理結售為新臺幣。
因此,並非本題所問之不得結售者。
第 42 題2 分
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規定,大陸人士憑入出境許可證明辦理結購外匯之額度未超過下列何者,指定銀行得逕行辦理?
核心觀念
本題考「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對大陸地區人民結購外匯的特殊規定。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大陸地區人民入境時,若將外幣結售予指定銀行取得新臺幣,離境前得憑:
- 入出境許可證明;
- 原結售外幣取得之新臺幣水單或相關證明;
將尚未使用的原結售新臺幣辦理結購外匯。其結購金額未超過「原結售新臺幣未用完部分」者,指定銀行得逕行辦理。
本題不是在考一般自然人每筆結匯金額的新臺幣五十萬元限制,而是在考大陸地區人民「原結售、原額返購」的特別規定。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關鍵在於題目中的兩個訊息:
- 對象是「大陸人士」;
- 憑「入出境許可證明」辦理結購外匯。
這表示適用的是大陸地區人民離境時,將原先結售外幣所得、尚未使用的新臺幣重新結購外匯的規定。
可用下式表示:
因此,判斷標準不是固定的美元金額,也不是固定的新臺幣金額,而是以本人原先結售新臺幣的「未用完部分」為限。
選項分析
(A) 每筆十萬美元:錯誤
第 43 題2 分
有關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及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時,對「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內容更改方式的規定,重點包括:
- 匯款金額屬重要申報事項,不得任意更改。
- 除匯款金額外,其他申報欄位如有更改,須由申報義務人確認,並加蓋印章或本人簽字。
- 網路申報資料仍應由申報義務人負責,銀行業不得逕自修改。
- 結匯性質須以文字詳實說明,不得僅填寫匯款分類編號代替。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題目問「何者錯誤」,應逐項判斷申報資料的更改權限及填報方式。
判斷關鍵在於:申報書是申報義務人對外匯收支或交易事實所作的申報,銀行業負責受理、查核及辦理結匯,不代表銀行可以代替申報義務人任意變更申報內容。因此,只要選項授予銀行「逕行修改」申報義務人資料的權限,即與規定不符。
選項分析
(A) 匯款金額不得更改。
正確。
匯款金額是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的核心內容,涉及實際交易金額及外匯申報統計,不得在申報書上任意塗改。
因此,選項所述符合規定。
(B) 除匯款金額外,其餘項目如經更改,應由申報義務人加蓋印章或其本人簽字。
正確。
第 44 題2 分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代理外籍勞工結匯在臺薪資,指定銀行應查核之文件,不包括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銀行受理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代理外籍勞工結匯在臺薪資時,應依《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查核的憑證文件。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指定銀行主要應確認:
- 業者填報之申報書。
- 勞動部核發且仍在有效期間內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
- 外籍勞工薪資結匯委託書。
- 代理外籍勞工匯出在臺薪資結匯清單。
- 最近一次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之證明文件。
題目選項中,須找出不屬於該項特別查核文件範圍者。
解題方法
掌握「代理結匯」的查核重點即可:
- 申報書:確認結匯性質及申報內容。
- 許可證:確認代理業者具有合法從事私立就業服務之資格。
- 委託書:確認外籍勞工確實授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代辦薪資結匯。
- 結匯清單及評鑑證明:確認代理案件及業者資格。
外籍勞工的護照及工作證,雖可作為身分或工作資格的證明,但並非民國 110 年該項規定列明的指定銀行應查核文件,因此為本題答案。
選項分析
(A) 業者填報之申報書:正確,不是答案。
第 45 題2 分
未取得內政部核發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之外國人辦理結匯時,應如何辦理?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外國人辦理新臺幣與外幣間結匯時,依其是否取得我國居留證所適用的辦理身分規定。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未取得內政部核發「外僑居留證」之外國人,屬於在臺無居留身分之外國人。此類人員辦理結匯時,不能直接以本人身分辦理,應由其在臺代表或國內代理人代為辦理。
解題方法
解題關鍵在於先判斷題目所指之外國人是否具有我國居留身分:
- 題目明確指出「未取得外僑居留證」。
- 因此,不適用一般居住民外國人得由本人辦理結匯的方式。
- 依民國 110 年外匯申報及結匯規定,應由其在臺代表或國內代理人辦理。
所以正確辦理方式是「授權其在臺代表或國內代理人辦理」。
選項分析
- (A) 應親自辦理。 錯誤。未取得外僑居留證之外國人,並非由本人直接辦理結匯,而是應透過其在臺代表或國內代理人辦理。
第 46 題2 分
指定銀行辦理顧客匯出大陸地區直接投資之匯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指定銀行辦理「大陸地區直接投資」匯款時,應否取得經濟部核准文件,以及未達一定金額時的結匯方式。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相關外匯及大陸投資法規:
- 大陸地區直接投資金額達 100 萬美元以上者,匯出投資款前,應先取得經濟部核准文件。
- 投資金額未達 100 萬美元者,得在符合外匯法規及年度逕行結匯額度的範圍內,利用每年逕行結匯金額辦理結匯。
- 「每年逕行結匯金額」與「新臺幣 50 萬元」並非同一制度,不能混為一談。
解題方法
先抓住題目的金額分界點:100 萬美元。
判斷流程如下:
- 若大陸直接投資金額達 100 萬美元以上,須先取得經濟部核准文件。
- 若未達 100 萬美元,得依年度逕行結匯規定辦理,但仍須符合相關身分、用途及年度額度限制。
- 題目沒有要求計算結匯額度,只要判斷是否須取得經濟部核准文件,以及能否適用逕行結匯即可。
因此,完整符合規定的是選項 (C)。
選項分析
(A) 顧客得利用每年逕行結匯金額,匯款至大陸投資。
錯誤。
本選項將所有大陸投資匯款一概納入每年逕行結匯範圍,未區分投資金額。投資金額達 100 萬美元以上者,應先取得經濟部核准文件,不能僅利用每年逕行結匯金額辦理。
(B) 未達新臺幣 50 萬元之大陸投資款,得逕行結匯。
錯誤。
第 47 題2 分
依「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對外幣收兌處的四項管理要求:
- 門外識別標示的設計機關。
- 每筆外幣收兌金額上限。
- 收兌金額的定期申報期限及對象。
- 兌換水單、疑似洗錢申報紀錄等憑證的保存年限。
以下均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不涉及計算,直接逐項比對法規規定即可。判斷重點為:
- 「中央銀行」與「臺灣銀行」的職責不可混淆。
- 每筆收兌金額上限為等值美金一萬元,而非二萬元。
- 申報採按季辦理,並於次月五日前向臺灣銀行列報。
- 相關紀錄保存年限為五年,並非十年。
選項分析
(A) 錯誤
外幣收兌處應於門外明顯處所懸掛中英文統一識別標示,但該標示是由中央銀行設計,並非由臺灣銀行設計。
本選項將識別標示的設計機關誤植為臺灣銀行,因此錯誤。
(B) 錯誤
第 48 題2 分
有關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中申報義務人登記證號之填報,下列何者填報於非居住民項下?
核心觀念
本題考「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中,申報義務人身分及登記證號的分類,重點在於判斷申報人屬於「居住民」或「非居住民」。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及外匯申報規定為準,自然人具備下列身分之一者,通常歸入居住民項下:
- 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
- 持有外僑居留證,且證載有效期限為一年以上者。
- 持有臺灣地區永久居留證者。
不具居留身分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及其他非居住民,則填報於非居住民項下。
解題方法
逐一檢視各選項的身分:
- 是否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
- 是否持有一年以上效期的外僑居留證?
- 是否持有臺灣地區永久居留證?
- 是否屬於沒有居留身分的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
前三類均屬居住民;題目明確指出「無居留身分之大陸地區人民」,因此應列入非居住民項下。
選項分析
(A) 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者
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者,屬於居住民。申報時應依居住民身分填列其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不是非居住民項下。
本選項錯誤。
第 49 題2 分
銀行業受理外國人發行新臺幣債券將募集資金結匯匯出時,應確認之文件不包括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外國人發行新臺幣債券後,將募集所得資金辦理結匯並匯出境外時,銀行應查驗的文件。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銀行辦理此類外匯交易,應區分:
- 有價證券發行是否經主管機關核准:確認發行行為合法。
- 募集款項是否確實收足:確認匯出的資金確實源自本次債券募集。
- 是否已完成外債登記:確認符合外國人對外負債及資金匯出的外匯管理程序。
其中,外債登記屬於應辦理的登記程序,並不等同於另行取得「外匯局同意函」。
解題方法
本題以「銀行辦理匯出前的必要文件」為判斷切入點:
- 發行新臺幣債券,須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發行文件。
- 募集資金要匯出,須有金融機構證明募集款項已收足。
- 外國人發行債券所形成的外債,須向外匯主管機關辦理外債登記,並提出登記證明。
- 題目問「不包括」,因此要找出不屬於必要查驗文件的項目。
「外匯局同意函」並非本題所列匯出程序中的必要文件;完成外債登記即可作為外匯管理程序的證明。
選項分析
(A) 證券主管機關原核准發行文件—正確
第 50 題2 分
居民出國旅費支出,結購外匯交易性質應如何申報?
核心觀念
本題考「居民結購外匯時,應依實際交易目的申報外匯交易性質」。
居民因出國旅遊、支付機票、住宿、交通及一般旅遊期間生活費用而結購外匯,交易目的屬於「觀光支出」,應依外匯申報相關規定選擇相對應的交易性質。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及外匯交易性質分類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交易性質時,先抓住兩個關鍵:
- 申報人身分為「居民」。
- 結購外匯的用途為「出國旅費支出」。
「出國旅費」本身就是觀光、旅遊活動所產生的支出,因此交易性質應歸入「觀光支出」,而非依支付對象或付款方式分類。
選項分析
(A) 文化及休閒支出 錯誤。文化及休閒支出通常是指文化活動、娛樂活動、休閒服務等相關支出;一般居民出國旅遊所需的機票、住宿及旅費,已有專屬的「觀光支出」分類,不申報為文化及休閒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