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港務人員升資考試佐級晉員級 技術類(選試輪機管理與安全概要)-臺灣港務公司 輪機管理與安全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試說明:
(一) 何謂螺槳及可變螺距螺槳。(10 分)
(二) 可變螺距螺槳的主要優點。(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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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螺槳是船舶推進器的一種。螺槳葉片旋轉時,藉由葉片與水的相對運動產生推力,使船舶前進或後退。葉片如同旋轉的翼形,將主機輸出的轉矩轉換為推進力。
螺距是葉片旋轉一周時,按幾何關係所對應的軸向前進距離。實際船舶會受水流滑失等因素影響,故實際前進距離通常小於幾何螺距。
可變螺距螺槳(Controllable Pitch Propeller, CPP)是指可藉由槳轂內的機構,改變各槳葉相對槳轂的角度,進而改變螺距大小與方向的螺槳。常見作動方式是由液壓機構控制槳葉轉動;改變槳葉角度即可調整推力大小,將螺距調至零可使推力接近零,將螺距調至反向則可產生倒車推力。
解題方法
作答時先說明螺槳的功能與推力來源,再指出「螺距可調」是可變螺距螺槳的關鍵特徵。需與固定螺距螺槳區分:固定螺距螺槳的槳葉角度固定,改變推進狀態通常須調整主機轉速或改變軸系轉向;可變螺距螺槳則可在主機維持同一旋轉方向時,藉調整槳葉角度改變推力方向與大小。
(二)可變螺距螺槳的主要優點
- 操縱性佳、倒車迅速 可藉改變槳葉角度直接由前進推力切換為倒車推力,主機與軸系不必反轉,縮短倒車反應時間,利於港內操船與緊急操縱。
第 二 題20 分
船舶進塢進行維修期間需做好哪些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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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船舶進塢維修時,船體與機艙會同時進行清洗、切割、焊接、拆裝及檢查等工作,常見危害包括火災爆炸、缺氧或中毒、觸電、墜落、物體倒塌,以及船舶或設備意外移動。答題要從「進塢前準備、作業中管制、緊急應變」三階段,說明如何辨識危害並維持安全。
法規方面,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作答可提及《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相關子法所要求的危害預防、作業安全與個人防護措施。本題是安全措施的申論題,沒有計算式或選項分析。
解題方法
以作業風險分類逐項作答,並把「作業前確認」與「作業中持續監控」都寫出來。只列安全帽、手套等個人防護具並不足夠,還要說明如何隔離危險能源、管制密閉空間與熱作業,並確保現場人員能通報及撤離。
船舶進塢維修安全工作
一、作業前準備與現場管制
- 訂定作業計畫及分工:確認維修範圍、施工程序、責任人員、危害項目與緊急處置方式;船方、船廠及承攬人員應事先協調,避免同一區域的作業互相干擾。
- 辦理安全告知與管制:向工作人員說明作業危害、通訊方式、集合地點及撤離路線;危險區域設置警告標示,限制無關人員進入。
- 檢查塢墩與船體支撐:確認船舶定位、塢墩及支撐牢固,未經許可不得移動塢墩、支撐或擅自改變船舶受力狀態。
- 隔離能源及管路:對可能啟動的機械、電氣設備及管路採取停機、斷電、關閉閥件、洩壓、上鎖或掛牌等措施,並確認隔離有效,防止誤啟動、漏電或有害物質流出。
二、密閉空間與有害氣體管制
- 進入前清艙、通風及檢測:油艙、壓載艙、機艙底部、管道等空間,應先清除殘留物並充分通風;進入前檢測氧氣、可燃性氣體及有毒氣體,確認環境適合工作。
- 作業期間持續監測:密閉空間的氣體狀況會隨施工改變,應依風險持續或定時檢測,並保持有效通風;檢測結果不合格或通風失效時,立即停止作業並撤離。
- 安排外部監視及救援:艙外安排監視人員,保持聯絡,備妥適當救援設備。發生缺氧或中毒時,不可未採取防護便貿然入艙救人,以免造成連續傷亡。
三、熱作業與防火防爆
第 三 題20 分
聯合國的國際海事組織(IMO)為降低船舶排放的硫氧化物()污染,自 2020 年 1 月起執行限硫令,試說明:
(一) 此規範對於船舶燃油的硫含量的規定(包括航行於一般海域及硫排放管制海域(Sulfur Emission Control Area, SECA)的規定)。(10 分)
(二) 一般國際海運公司因應此限硫令常採取的二種作法。(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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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IMO《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附則 VI 第 14 條的船舶燃油硫含量上限,以及船舶如何符合限硫要求。硫含量以燃油質量百分比表示,即 % m/m。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依航行海域區分燃油硫含量上限,再說明船公司可採取的合規方式:直接使用符合上限的燃油,或使用經核准的廢氣清洗系統降低硫氧化物排放。
(一) 燃油硫含量規定
- **一般海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船上使用的燃油硫含量不得超過 0.50% m/m。此上限由原本的 3.50% m/m 降低。
- **硫氧化物排放管制海域(SOx-ECA/SECA):**燃油硫含量不得超過 0.10% m/m。此標準自 2015 年起適用,較一般海域嚴格。
若船舶裝有符合規定並經核准的廢氣清洗系統(scrubber),可透過等效方法控制硫氧化物排放;此時須依系統核准條件及相關規定操作。
(二) 船公司常採取的二種作法
第 四 題20 分
當輪機人員進行高壓氣體、冷媒等操作時,需遵守的一般安全守則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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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輪機人員處理高壓氣體與冷媒時,如何同時防範高壓噴射、鋼瓶破裂、火災爆炸、窒息中毒及低溫凍傷。高壓氣體可能因鋼瓶或管路受損而高速噴出;冷媒洩漏則可能置換空氣、造成缺氧,液態冷媒接觸皮膚或眼睛也可能造成凍傷。不同氣體另有可燃、助燃或毒性等危害,操作前應先辨識氣體種類及其危害。
解題方法
依作業流程掌握三個環節:作業前辨識與檢查、作業中控制壓力與洩漏、異常時隔離與應變。各項措施都要能對應到具體危害:固定鋼瓶以防傾倒,使用相容的調壓器以防超壓,保持通風以降低冷媒洩漏造成的缺氧或暴露風險。
一般安全守則
- 作業前確認氣體與設備:核對鋼瓶標示、氣體種類及危害特性,確認鋼瓶、閥件、調壓器、軟管與接頭適用於該氣體,且沒有腐蝕、裂損或漏氣。未受訓或未獲授權者不得操作。
- 正確搬運與固定鋼瓶:搬運時使用適當推車,避免撞擊、摔落或滾動;使用時將鋼瓶固定,並依規定裝妥瓶閥護帽。鋼瓶應遠離熱源、火源及可能造成損傷的位置,避免曝曬或受熱。
- 使用適當調壓與管路設備:先裝妥相容的調壓器、壓力表及接頭,再依程序緩慢開啟瓶閥。不得以不相容的工具強行接合,也不得超過設備的額定壓力;氣體出口不可對準人體。
第 五 題20 分
船舶遇有何種情事時,需向所在地的航政主管機關申請實施船舶臨時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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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船舶法》第 27 條所定的船舶臨時檢查申請事由。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船舶有下列任一情形,船舶所有人應向所在地航政機關申請施行船舶臨時檢查:
- 遭遇海難。
- 船身、機器或設備有影響船舶航行、人命安全或環境污染之虞。
- 適航性發生疑義。
臨時檢查合格後,航政機關應於船舶檢查證書上註明。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何時要申請臨時檢查」,再直接對照《船舶法》第 27 條列舉的三類事由。判斷重點是船舶是否遇上海難、船體或機器設備是否有安全或污染風險,或船舶能否安全航行已受到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