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稅務特考三等 財稅行政(中區錄取分發區) 財政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假設原先政府的社會救助計畫提供每人一年保證所得 ,但這個補助金額會因為每賺 薪資所得而減少 ;目前政府擬將此政策調整為每賺 薪資所得而降低 補助。請分析此政策改革對工作意願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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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負所得稅與工作誘因
本題考查社會救助給付隨所得增加而遞減時,對所得效果與替代效果的影響。補助每減少 ,相當於薪資所得增加 時,政府再課徵一筆隱含的邊際稅;因此,補助遞減率越高,工作的邊際報酬越低。
設年薪資所得為 ,可支配所得為 。
解題方法:比較改革前後的邊際有效稅率
改革前,保證所得為 元,補助每增加 薪資所得即減少 元:
在仍領取補助的所得範圍內,可支配所得為:
因此,這段範圍內每多賺 元,補助就少 元,可支配所得不變;邊際有效稅率為 。
改革後,補助每增加 元薪資所得才減少 元,亦即補助遞減率降為 :
在仍領取補助的所得範圍內:
第 二 題25 分
請繪圖詳述租稅的效率損失大小,如何受到稅率及供需彈性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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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課稅造成的超額負擔(效率損失、無謂損失),以及其大小與稅率、供需彈性的關係。課稅會使消費者支付價格上升、供給者實得價格下降,交易量因而減少;政府取得的稅收是移轉收入,交易量減少所造成、又未轉化為稅收的剩餘損失,才是效率損失。
以需求曲線向下、供給曲線向上為例,對每單位課徵稅額 ,消費者支付價格為 、生產者實得價格為 ,兩者差額為 。課稅使交易量由 減為 ,效率損失為供需曲線之間、從 到 的三角形面積。
若稅額由零小幅增加,效率損失近似為:
在供需曲線近似線性時,稅額增加會使交易量減少幅度也隨之增加,因此效率損失約與稅額的平方成正比:
解題方法與圖形說明
作圖時,縱軸標示價格 ,橫軸標示數量 ;畫出向下傾斜的需求曲線 與向上傾斜的供給曲線 。兩曲線交點為未課稅均衡 。課稅後,買賣雙方成交價格間形成稅楔,成交量降至 。在 與 之間,需求者的邊際願付價格高於供給者的邊際成本;原本可創造的交易剩餘未實現,形成效率損失三角形。
圖形可用下列方式標示:
第 1 題2 分
成本效益評估準則,所謂「內部報酬率(internal rate of return)」,是指: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成本效益分析中的「內部報酬率」(internal rate of return, IRR)。內部報酬率是使計畫的淨利益現值等於零的折現率,也就是讓折現後的利益與成本相等的折現率。
若以 表示第 期利益、 表示第 期成本,則淨利益現值為:
內部報酬率 滿足:
解題方法
辨認題幹中的「內部報酬率」定義即可,不必進行數值計算。找出使淨利益現值恰好等於零的折現率,便是 IRR;在此折現率下,計畫的折現利益與折現成本相等。
選項分析
第 2 題2 分
有關福利經濟學基本定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福利經濟學兩個基本定理,以及「效率」與「公平」的區別:
- 福利經濟學第一基本定理:在完全競爭、價格接受、資訊充分等條件下,競爭均衡配置是帕累托效率配置。它說明市場競爭可達成效率,不保證所得分配公平。
- 福利經濟學第二基本定理:在偏好凸等條件下,任何帕累托效率配置,都可透過適當的初始資源重新分配,再由完全競爭市場達成。也就是政府可先調整所得或資源分配,再讓市場運作以實現效率配置。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敘述談的是哪一個基本定理,再判斷是否把效率與公平混為一談:
- 第一基本定理的重點是「競爭均衡可達效率」,不處理公平問題。
- 第二基本定理說明公平目標與效率可以藉由「先重分配、再透過市場交易」兼顧,無須必然犧牲效率。
因此,敘述「藉由適當的所得重分配,體系可以在不損及效率下達到公平的分配」符合第二基本定理的政策意涵。
選項分析
第 3 題2 分
假設 財貨的社會需求曲線與社會供給曲線可分別表示為 及 。此外,當消費者每消費一單位 財貨時,他也會對社會上其他人造成 元的邊際外部利益(marginal external benefit)。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市場的均衡數量為 單位。 ②社會的最適數量為 單位。 ③在市場均衡數量下的經濟損失為 元。 ④政府可對每一單位的消費給予 元的皮古補貼以達社會最適數量。
核心觀念
本題考「正向消費外部性」下的市場均衡與社會最適。消費者只考量自己取得的邊際利益,未把消費帶給他人的邊際外部利益納入決策,因此市場消費量低於社會最適量。
- 市場均衡:邊際私人利益等於邊際成本。
- 社會最適:邊際社會利益等於邊際成本。
- 邊際社會利益=邊際私人利益+邊際外部利益。
- 每單位消費的皮古補貼額,等於邊際外部利益。
解題方法
需求曲線 代表邊際私人利益;供給曲線 代表邊際成本。消費者每消費一單位,另對他人產生 元邊際外部利益。
先令私人需求等於供給,求市場均衡:
因此,敘述①正確。
社會邊際利益須加上外部利益:
令社會邊際利益等於邊際成本:
因此,敘述②正確。
第 4 題2 分
何謂消費性之「負面外部性」(negative externality)?
核心觀念
消費性負面外部性,是指某人的消費行為使未參與該消費決策的他人效用減損,而這項損害未由消費者自行承擔,也未透過市場價格反映。關鍵在於消費行為對他人造成了未補償的負面影響。
解題方法
判斷定義中的兩個要件:一是影響來自個人的「消費行為」;二是該行為使他人效用下降。符合這兩點,就是消費性負面外部性。至於他人消費量是否改變、雙方消費量是否相關,並非定義要件。
選項分析
第 5 題2 分
古典學派認為在一封閉經濟體系,政府以舉債方式融通公共支出的增加時: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古典學派對政府舉債融通公共支出的看法,也就是「公債排擠效果」。在封閉經濟中,國民所得的支出面恆等式為:
其中 為消費、 為投資、 為政府支出。若政府舉債增加公共支出,而所得 不變,則民間消費與投資的合計必須相應減少。
解題方法
古典學派認為經濟透過利率與資金市場調整,總儲蓄與投資會維持均衡。政府增加支出並以舉債融通,會提高資金需求、推升利率,進而排擠民間消費與投資。
在古典學派的完全排擠觀點下,若公共支出增加 ,民間消費與投資合計減少同額:
第 6 題2 分
下列有關選票互助(logrolling)的說明,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選票互助」(logrolling),也稱「選票交換」(vote trading):不同選民或政治代表,為了各自偏好的政策或公共支出方案,互相承諾支持對方所提的方案,藉此讓原本未必能通過的方案一起過關。
選票互助的目的在於交換支持、促成各自偏好的政策,並非以追求社會淨利益極大化為目標。因此,應選出錯誤敘述。
解題方法
判斷選票互助的社會效果,關鍵在於比較各方案帶來的總效益與成本。互助可能促成原本不會通過、但總效益大於總成本的方案,也可能促成總效益低於總成本的支出;因此,社會福利可能增加、減少或不變,且政府支出可能無效率膨脹。
選項分析
第 7 題2 分
評估公共支出選擇方案時,必須把不同時間點的收入和支出折算成現值,在實務上多採用何者當做跨期折現率?
核心觀念
評估公共支出方案時,常須比較不同年度的成本與效益。由於同額金錢在不同時間點的價值不同,必須將未來收入、支出折算為同一基準時點的現值。折現率反映資金跨期使用的代價;本題問的是實務上常採用哪一種利率。
解題方法
公共支出評估若以政府籌措資金的成本作為跨期折現率,實務上常以政府長期借款利率衡量。政府借款利率與公共資金的長期融資成本相連,適合用來將不同期間的支出與收入換算為現值,因此選項 (A) 正確。
現值的基本關係為:
其中 為現值, 為第 期的金額, 為折現率。折現率愈高,未來金額折算後的現值愈低。
選項分析
第 8 題2 分
我國預算法第 37 條規定,歲出應按政事別編列。下列何者非屬政事別支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府歲出預算的「政事別」分類。《預算法》第 37 條規定,各機關單位預算的歲出應按政事別、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編製。依民國 108 年的預算編列方式,政事別支出包括經濟發展、教育科學文化及退休撫卹等類別。
「稅式支出」則是政府因租稅優惠而減少的稅收,屬於以租稅減免方式提供的財政利益,並非政事別支出類別。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是否為政府預算中的政事別支出名稱,再將其與「稅式支出」的概念區分:政事別是歲出預算的分類;稅式支出是以減免稅收達成政策目的的方式。依此判斷,非屬政事別支出者為「稅式支出」。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預算法》第 37 條現行規定與本題涉及的政事別編列原則相同,無須因後續修正變更本題判斷。
選項分析
第 9 題2 分
經濟不景氣的狀況下,政府推動公共建設,僱用正處於失業的勞動力,下列何者最適合衡量勞動僱用的機會成本?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公共建設僱用失業勞動力時,如何衡量勞動投入的機會成本。機會成本是為了投入某項用途而放棄的最佳替代選擇之價值。
受僱者原本失業,若沒有這份工作,其時間可用於休閒或其他非市場活動。因此,衡量這項勞動投入的社會機會成本,應看失業者放棄休閒所損失的效用;這正是選項 (C) 失業者對休閒的評價。
解題方法
先辨別題目問的是「社會機會成本」,而不是雇主支付的成本或政府支出。市場工資通常可反映勞動者在其他就業機會中的價值;但題目已指出經濟不景氣、政府僱用的是失業勞動力,這些人原本沒有工作收入。此時新增工作所排擠的主要替代用途是休閒,故機會成本以其對休閒的評價衡量。
選項分析
第 10 題2 分
布坎南及杜洛克(J. Buchanan and G. Tullock)建立的最適憲政模型中,認為議案要通過表決會產生社會成本,其中決策成本是指:
核心觀念
本題考布坎南與杜洛克(J. Buchanan and G. Tullock)最適憲政模型中的決策成本。模型比較集體決策的兩類成本:
- 外部成本:議案通過後,由不贊成者承受的損失或負效用。
- 決策成本:為了形成共識並使議案通過,參與者在議案提出、協調與表決過程中付出的時間、精力及其他代價。
一般而言,通過議案所需的同意門檻愈高,外部成本愈低,但決策成本愈高;最適同意門檻是在兩類成本的總和最低處。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議案通過後由誰承受損失,還是表決決策過程本身所耗費的成本。題幹明確詢問「決策成本」,應選描述議案提出與協調過程所需代價的選項。依官方答案,這是 (D)。
選項分析
第 11 題2 分
下列有關我國國民年金的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民年金法》的開辦時間、納保資格、戶籍條件,以及不同身心障礙程度的保險費負擔比例。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國民年金主要保障年滿 25 歲、未滿 65 歲,且未參加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的國民。被保險人須在國內設有戶籍。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與政府依身分條件分擔;身心障礙者的自付比例依障礙程度而異。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制度基本資料與《國民年金法》的納保及保費分擔規定。關鍵在於辨別「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與「所有身心障礙者」:政府全額負擔保費的規定並未涵蓋所有障礙程度。
選項分析
(A) 正確。 國民年金保險於民國 97 年 10 月 1 日開辦。
第 12 題2 分
有關於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的法定範圍、調整方式,以及其財務處理制度。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依當時《勞工保險條例》第 13 條,普通事故保險費率及費率調整,須配合保險基金財務狀況辦理;其財務處理並非完全提存準備。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的兩類資訊:一是費率範圍與調整規則,二是財務處理方式。前三項對應當時法定費率及調整條件;判斷財務制度時,則須區分「完全提存準備」與以保險基金財務狀況為依據的費率調整機制。題目所列錯誤敘述為 D。
選項分析
(A) 正確。 民國 108 年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的法定範圍為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的 至 。
第 13 題2 分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原則上應自行負擔門診費用之 ,但若不經轉診,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其部分負擔是門診費用的多少比率?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全民健康保險法》關於門診部分負擔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保險對象原則上自行負擔門診費用的 ;但未經轉診而至不同層級醫院門診就醫時,部分負擔比率依序提高:地區醫院 、區域醫院 、醫學中心 。此制度以較高的自付比率引導民眾依醫療層級就醫。
解題方法
先抓題目條件「不經轉診」,再依「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順序套用《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43 條的比率:
因此選項 B 符合規定。題目所說的「」是一般原則;未經轉診至上述醫院時,應適用法條明定的較高比率。
選項分析
第 14 題2 分
依據柯列特-漢格法則(Corlett-Hague Rule):
核心觀念
柯列特-漢格法則(Corlett-Hague Rule)是在所得稅無法直接課徵,必須以商品稅籌措收入時,決定不同商品應如何差別課稅的原則。它考慮商品與休閒的關係:休閒通常不課稅,而商品稅會改變個人選擇休閒與工作的誘因。
若某商品是休閒的互補品,對它課稅會提高享受休閒的成本,進一步抑制休閒;若某商品是休閒的替代品,對它課稅則會間接鼓勵休閒。因此,依柯列特-漢格法則,應對休閒的互補品課較高稅率,對休閒的替代品課較低稅率。
解題方法
判斷時抓住兩個步驟:
- 找出休閒這項活動的「價格」。休閒沒有直接市場價格,但休閒時間增加會放棄工作所得,因此可視為有機會成本。
- 觀察商品稅對休閒誘因的影響。對休閒互補品課較高稅,可間接減少休閒;對休閒替代品課較低稅,避免商品稅反而增加休閒誘因。
第 15 題2 分
從量稅租稅歸宿之部分均衡分析,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從量稅租稅歸宿」的部分均衡分析。從量稅是每交易一單位課徵固定金額的稅,會使消費者支付的價格與生產者實際取得的價格產生差額,稱為稅楔。租稅歸宿則是指租稅負擔在消費者與生產者之間如何分配;分配情形取決於供給與需求的相對彈性,與法律上由哪一方繳納無關。
解題方法
先判斷部分均衡分析的適用範圍,再檢視其餘敘述是否符合稅楔及法定納稅人不決定經濟負擔的原則。部分均衡分析只觀察單一市場,假設其他市場條件不變,因此較適合分析相對於整體經濟規模較小、對其他市場影響有限的市場;這使選項 (A) 的說法顛倒。
選項分析
- (A) 錯誤。部分均衡分析不考慮租稅對其他市場的影響,因此適用於相對較小、外溢影響有限的市場。若市場規模相較整體經濟很大,租稅可能影響其他市場及要素價格,較適合採一般均衡分析。選項將適用情形說反,故為錯誤選項。
- **(B) 正確。
第 16 題2 分
有關從價稅之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從價稅」與「從量稅」的區別:
- 從價稅:按商品或所得的價值課徵一定比例的稅。稅額會隨價格或價值改變,公式為「稅額=稅率 × 價值」。
- 從量稅:按商品數量課徵固定金額,公式為「稅額=每單位固定稅額 × 數量」。
解題方法
判斷關鍵在於稅額是依「價值比例」計算,還是依「每單位固定金額」計算。若每單位商品不論價格高低都課固定金額,屬從量稅;若依價格或所得課一定比例,則屬從價稅。
選項分析
(A) 不同價格下,每一單位商品皆課徵固定金額:錯誤。 這描述的是從量稅。商品價格不同,若每單位仍課徵相同固定金額,稅額並非按價值比例計算,因此不屬從價稅。
第 17 題2 分
有關於確定提撥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確定提撥制」(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的制度特徵。確定提撥制是指提撥金額依制度或契約事先決定,個人帳戶累積的給付則隨提撥本金及投資收益而變動。可概括表示為:
因此,給付金額並非事先保證;基金投資結果造成的風險,主要由參加者承擔。
解題方法
先區分兩種制度:
- 確定提撥制:提撥金額確定,最終給付依帳戶累積結果而定。
- 確定給付制(defined benefit plan):給付水準依公式或規定確定,提撥金額與基金投資風險由制度設計者或雇主等負擔。
題目中「過去提撥金額加上投資利得換算」描述的是個人帳戶累積結果,符合確定提撥制。
選項分析
第 18 題2 分
有關財產稅轉嫁與歸宿分析之傳統觀點(traditional view)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傳統觀點」(traditional view)對財產稅課稅標的性質的分類。傳統觀點將財產稅視為對土地與建築物課徵的貨物稅,也就是把不動產看成一種商品,分析稅負如何透過不動產市場轉嫁。
解題方法
判斷時先辨認題目問的是哪一種財產稅歸宿觀點,再依其對課稅標的的定性作答。傳統觀點將土地和建築物一併視為課徵貨物稅的標的,因此選項中必須同時把兩者都歸為貨物稅。
選項分析
第 19 題2 分
下列有關我國現行財產稅之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我國財產稅的課稅基礎,以及各稅目累進稅率的判斷方式。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遺產及贈與稅採累進稅率;房屋稅依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稅率;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則都採累進課徵,但累進級距的判斷基準不同。
解題方法
先區分「按財產價值課稅」與「按持有或移轉土地課稅」,再辨認土地稅的累進方式:
- 地價稅依同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的課稅地價總額,按累進起點地價的倍數分級。
- 土地增值稅以土地漲價總數額為稅基,稅率級距則依漲價總數額相對於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的倍數劃分。
因此,地價稅的「倍數」是相對於累進起點地價;土地增值稅的「倍數」是相對於原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D 把土地增值稅說成依「漲價金額」累進,混淆了稅基與累進級距的判斷基準。
選項分析
(A) 遺產及贈與稅採累進稅率:正確。 民國 108 年遺產及贈與稅均採累進稅率,按課稅遺產淨額或課稅贈與淨額所屬級距計算。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3 條及第 19 條,當時稅率分為 10%、15% 與 20%。
第 20 題2 分
根據海格-賽蒙(Haig-Simons)的所得定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海格-賽蒙(Haig-Simons)所得定義將所得視為個人在一段期間內的消費,加上淨財富增加額:
因此,所得不只包括實際收到的現金,也包括非現金的實物利益;資產價值增加所形成的資本利得,即使尚未出售實現,只要能衡量,也納入所得。
解題方法
逐一檢查選項所列項目是否符合「消費+淨財富增加」的廣義所得概念。判斷關鍵在於:海格-賽蒙所得不以資本利得是否實現為納入條件。
選項分析
(A) 包含工資、營業利潤、股利、利息等所得:正確。 這些都是個人取得的貨幣所得,會增加可支配資源或淨財富,屬於海格-賽蒙所得。
第 21 題2 分
我國地方政府的自有財源比例普遍偏低,自有財源的定義是: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地方財政學中「地方政府財政自主性」之衡量指標,涉及地方政府歲入結構的分類與專有名詞定義。相關規範與統計指標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財政部之《地方財政統計》標準為準(現行法規與統計定義架構亦維持一致)。
地方政府的歲入主要由「自有財源」與「移轉性財源(補助與協助收入)」所構成:
- 自有財源(Own-source Revenues):指地方政府依法可自行徵收、支配或具有法定自主分配權限之經常性財源。其計算公式為:
- 自有財源比率:衡量地方政府財政自主能力的關鍵指標,計算公式為: 此比率愈低,代表地方財政對中央或上級政府之移轉性支出依賴度愈高。
解題方法
地方政府的收入主要分為兩大類:一是「自主統籌支配之財源」,二是來自中央或同級政府之「移轉性收入(外部財源)」。
在公共經濟學與我國預算實務上,中央對地方之移轉性收入主要包括「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與「補助及協助收入(包含各項專案補助、計畫型補助及平衡預算之一般性補助)」。
-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雖由中央統一徵收並分配,但屬於地方之法定統籌稅,地方政府獲配後得自由支配用途,故在指標認定上列入地方的「自有財源」範疇。
- 補助與協助收入:性質上屬於上級政府的外部移轉援助,多數附帶指定用途與監督條件,屬於依賴型外部財源。
因此,將地方政府全年度「歲入總額」扣除「外部移轉的補助與協助收入」,即為地方政府擁有的「自有財源」。
第 22 題2 分
丁波(C. Tiebout)理論中,居民可以不受工作限制,自由遷徙到想居住的地方,主要是: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地方財政理論中丁波假說(Tiebout Hypothesis, 1956)的「基本假設」。
經濟學家查爾斯·丁波(Charles Tiebout)在《地方支出的純理論》(A Pure Theory of Local Expenditures)中提出「以腳投票」(Voting with Feet)模型,主張在滿足特定假設條件下,居民可藉由自由遷徙選擇符合自身偏好的社區,使地方公共財的提供達到帕雷托最適配置(Pareto Efficiency)。
為使居民能夠完全自由移動且不受任何就業地點的牽絆,丁波特別設定一項嚴格的假設:所有居民皆依靠股利或資本所得維生(All persons are held to live on dividend income),因此不需要依附特定工作地點謀生。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理論基本假設」的純記憶與觀念理解題,解題切入點在於精確掌握丁波模型的七大基本假設:
- 完全流動性:消費者(居民)具有完全移動自由,會遷徙至最能滿足其偏好的社區。
- 完全資訊:居民完全知悉各社區的地方公共支出與稅捐組合。
- 社區數量眾多:存在足夠多的社區可供選擇。
- 無就業限制(資本所得假設):所有居民的所得均來自資本所得(如股票股利、利息等投資收益),無須在特定地區從事勞動以獲取工資,故居住決策完全不具就業市場的僵固性。
- 無外部性/外溢效果:各社區提供的公共財利益僅限於該轄區居民享有,無跨區外溢效果。
- 存在最適社區規模:在固定的公共財產出下,存在能使平均成本最低的最適人口規模。
第 23 題2 分
在財政分權制度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財政分權理論」(Fiscal Decentralization)與地方財政的核心機制,涵蓋以下四大主題:
- 外溢效果(Spillover Effects):跨轄區外部性對地方公共財提供水準的扭曲。
- 奧茨分權定理(Oates' Decentralization Theorem):地方偏好差異(異質性)與規模經濟(Economies of Scale)之權衡。
- 租稅輸出(Tax Exporting):稅負轉嫁至非轄區居民對地方「租稅價格」(Tax Price)與支出規模之影響。
- 租稅競爭(Tax Competition):轄區間爭奪流動性資本所引發的「向下競逐」(Race to the bottom)及其對公共支出水準的抑制。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觀念辨正題。解題切入點在於檢視各選項中「經濟誘因」與「資源配置結果」的因果關係:
- 正外部性是否被完全內部化,決定產量過多或過少。
- 央地職能劃分取決於偏好滿足與生產效率的權衡,而非單一條件的絕對化判斷。
- 地方公共財的租稅價格高低,決定選民投票決定的支出水準偏高或偏低。
- 地方間競逐要素移動對課稅成本與公共支出產生的制約方向。
選項分析
-
(A) 錯誤: 當地方性公共財具有正向外溢效果(外部利益)時,鄰近轄區居民可免費享受其好處(搭便車)。但本轄區居民在透過政治投票決定提供數量時,僅依據「本轄區居民的邊際效益等於邊際成本」()來決策,忽略了外溢至其他轄區的邊際外部效益()。因此,社會邊際效益高於私人邊際效益(),由地方居民自行決定將導致提供數量偏低(過少,under-provision)而非過多。此種市場失靈通常需由中央政府發放「條件式配合補助款」(matching grants)予以矯正。
-
(B) 錯誤: 根據奧茨分權定理(Oates' Decentralization Theorem),公共財由中央統籌提供雖可享受生產上的規模經濟(降低平均生產成本),但代價是中央常採齊頭式統一提供,無法兼顧各地居民偏好的異質性(Preference Heterogenei
第 24 題2 分
政府間的財政移轉方式以受補助政府是否需提供相對應之支出,可區分為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府間財政移轉(Intergovernmental Grants / Transfers)之分類標準。
中央對地方(或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提供補助金時,依據不同的政策目的與規範機制,主要有三種常見的分類維度:
- 依「是否限定資金用途」分類:區分為條件補助(Conditional Grants,又稱特定/專款補助 Categorical Grants)與非條件補助(Unconditional Grants,又稱一般補助 General Grants / Block Grants)。
- 依「受補助政府是否需提供自籌款(相對應支出)」分類:區分為配合補助(Matching Grants)與非配合補助(Non-matching Grants)。
- 依「補助金額是否有上限」分類:區分為定額補助(Closed-ended Grants,有上限)與非定額補助(Open-ended Grants,無上限)。
本題關鍵在於辨別「相對應之支出(Matching Funds)」所對應的分類標準。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為抓取分類指標關鍵字:
- 題幹問:「受補助政府是否需提供相對應之支出」。
- 所謂「相對應之支出」,指中央提供補助款時,地方政府必須依規定自籌一定比例的配合款(例如:中央補助 70%,地方需自行負擔 30% 支出)。
- 具備此項要求者稱為「配合補助」(Matching Grants);不需地方相對提撥支出者稱為「非配合補助」(Non-matching Grants)。因此應直接選取對應此特徵的選項。
選項分析
- (A) 錯誤:一般補助(General Grants)是不限定用途的補助方式,對應的概念為限定用途的特定補助(Specific Grants)或類別補助(Categorical G
第 25 題2 分
我國政府預算的編製機關與決算的審定機關分別是: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我國「預算循環」(Budget Cycle)各階段的主責機關與法定權責劃分(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相關規定至今架構一致)。
- 預算編製機關:依《預算法》第 21 條及第 46 條規定,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由行政院提出,在行政院內部負責統籌彙編總預算案之專責中央主計機關為「行政院主計總處」。我國制度採「財、計分立」,財政部主管歲入籌措(國庫、賦稅、公產),不負責整體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編製。
- 決算審定機關:依《中華民國憲法》第 105 條、《決算法》第 26 條及《審計法》第 34 條規定,行政院將中央政府總決算送交監察院審計部後,審計部依法行使審計權並完成決算之「審定」,作成最終審定數與決算審核報告送交立法院。
解題方法
本題關鍵在於辨別「預算循環的權責階段」與「法定動詞(編製、審議、審定)」之對應關係:
- 步驟一:鎖定「預算編製」權責 預算案由各部會初編後,送交中央主計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統籌審核彙編成總預算案,經行政院會議通過後始送立法院。因此編製機關為「行政院主計總處」。
- 步驟二:辨析「決算審定」與「決算審議」之法律用語差異
- 「審定」:具獨立性、專業技術性的法律核定行為,由監察院「審計部」負責,確認最後決算數據之適法性與數額。
- 「審議」:民意監督與政治責任之審查,由「立法院」依據審計部提出的決算審核報告進行審議。 題目明問「審定機關」,故唯一正解為「審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