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民航特考三等 飛航檢查科別 飛航作業規則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依據《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2 條第 7 款至第 9 款之規定,請界定標準飛航組員、加強飛航組員、雙飛航組員等 3 種飛航組員編制,並逐一列出人員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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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2 條第 7 款至第 9 款,重點是辨認三種飛航組員編制各自的最低人員組成,以及條文列出的不同組合。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與法定組成
依條文逐款整理「正駕駛員、副駕駛員、巡航駕駛員、飛航工程師」的人數;各款以「或」連接的組合,都是符合該款定義的編制。
一、標準飛航組員
指航空器飛航時,應包括下列任一組成:
- 正駕駛員 1 員及副駕駛員 1 員。
- 正駕駛員 1 員、副駕駛員 1 員及飛航工程師 1 員。
- 按各機型飛航手冊規定的最低飛航組員。
二、加強飛航組員
指航空器飛航時,應包括下列任一組成:
- 正駕駛員 1 員、巡航駕駛員 1 員及副駕駛員 1 員。
- 正駕駛員 1 員、巡航駕駛員 1 員、副駕駛員 1 員及飛航工程師 2 員。
- 正駕駛員 2 員、副駕駛員 1 員及飛航工程師 2 員。
三、雙飛航組員
指航空器飛航時,應包括下列任一組成:
第 二 題25 分
依據《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98 條及其附件 8,以及參考 ICAO Annex 6, Part I, Attachment A 之規定,某運輸類客機載客座位數 350 座、航程逾 2 小時且配置客艙組員。請敘述其規定,並說明依規定其機上應配置之急救箱、衛生防護箱、醫療箱各為幾個?另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ED)之設置依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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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98 條及附件 8,並參考 ICAO Annex 6, Part I, Attachment A,判斷不同醫療用品的配置條件與數量。依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第 98 條規定,航空器應裝置急救箱、醫療箱及衛生防護箱,其裝置數量、器材及藥品依附件 8 辦理。三種用品的配置條件不同:急救箱按載客座位數分級;衛生防護箱看是否配置客艙組員及座位數;醫療箱則看座位數是否逾 100 座及航程是否超過 2 小時。
解題方法
先依題目給定的三項資料逐一比對附件 8:
- **急救箱:**350 個載客座位落在「301–400 座」級距,應配置 4 個。
- **衛生防護箱:**航空器配置客艙組員,且載客座位數逾 250 座,應配置 2 個。
- **醫療箱:**載客座位數逾 100 座,且航程長度超過 2 小時,應配置 1 個。
因此,機上應配置 急救箱 4 個、衛生防護箱 2 個、醫療箱 1 個。
規定說明
第 三 題25 分
請依照《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299 條及其附件 23,以及參考美國聯邦航空法規 Part 91.205、Appendix A 訂定之規定,列舉航空器執行日間目視飛航(VFR)時之必備儀表與裝備至少 10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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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航空器執行**日間目視飛航(VFR)**時的最低儀表與裝備要求。作答依據為《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299 條及附件 23;附件 23 明定日間 VFR 所需項目,並參考美國聯邦航空法規 Part 91.205、Appendix A 訂定。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日間 VFR 清單共列 17 項,其中部分只在特定航空器構型、發動機型式或飛航情境下適用。
解題方法
先依附件 23 第 1 點列出日間 VFR 項目,再留意「每具發動機」、「每個油箱」、「可收放起落架」等適用條件。題目只要求至少 10 項,列出一般航空器通常適用的項目即可;為求完整,以下列出全部 17 項並標明條件。
必備儀表與裝備
- 空速表:顯示航空器相對空氣的飛行速度。
- 高度表:指示航空器高度。
- 磁羅盤:提供磁方向指示。
- 每具發動機之轉速表:監控各發動機轉速。
- 每具使用壓力系統發動機之滑油壓力表:適用於以壓力系統供油的發動機。
- 每具液冷式發動機之溫度表:監控液冷發動機溫度。
- 每具氣冷式發動機之滑油溫度表:監控氣冷發動機滑油溫度。
- 每具空用往復式發動機之進氣岐管壓力表:適用於空用往復式發動機。
- 每個油箱燃油存量之油量表:應能指示各油箱的燃油存量。
- 可收放起落架航空器之起落架位置指示器:讓飛航組員確認起落架位置。
第 四 題25 分
依據《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2 條第 17 款之規定,請說明何謂「起飛備用機場」、「航路備用機場」、「目的地備用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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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2 條第 17 款「備用機場」的三種定義。辨別時要抓住各類備用機場所對應的飛航階段與無法使用的原因:起飛後需降落、航路中發生異常或緊急狀況,或目的地機場不能或不適合降落。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依條文逐項作答,並以「何時需要備降、哪座機場不能用」區分三者:
- 起飛備用機場:航空器起飛後因需要降落,而當時原起飛機場不適合降落時所使用的備用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