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身心障礙特考三等 教育行政類科 教育哲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5 分
教育哲學如果界定為「對於教育問題的哲學思考」,請先說明何謂「哲學思考」(philosophizing)?(5 分)
再申論在此界定下的教育哲學,可對教育實務發揮何種作用?(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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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觀念:何謂「哲學思考」(philosophizing)?(5 分)
「哲學思考」不是背誦哲學家或哲學學派的主張,而是運用理性、反省與批判,追問問題的根本意義、前提與價值,並以充分理由形成判斷。它重視的不只是「事情如何發生」,也追問「何者為真、何者為善、何種作法較合理」。
哲學思考常見的面向包括:
- 概念分析:釐清重要概念的意義與彼此關係,例如「教育」是否等同訓練、「公平」與「平等」有何差異。
- 前提檢視:找出論述或制度背後未明說的假設,例如以考試成績衡量學習是否完整反映教育成效。
- 理由論證:檢查主張是否有充分理由、推論是否合乎邏輯,並能回應可能的反對意見。
- 價值判斷:辨明涉及哪些價值,以及價值間是否衝突,例如效率、公平、自由與公共利益。
- 反省與修正:依據論證與經驗重新檢視既有信念或作法,使判斷更周延。
因此,教育哲學若界定為「對於教育問題的哲學思考」,就是以哲學方式分析教育中的概念、知識、價值、目的與實踐問題。
二、解題方法:從「思考方式」推展到「實務作用」
本題分成兩層作答:前段先界定哲學思考,後段說明這種思考如何進入教育實務。論述時,可依「釐清問題—檢視理由與價值—形成方向—回到行動」的脈絡,說明教育哲學如何協助教育工作者與決策者作出更有根據的判斷。
三、教育哲學對教育實務的作用(20 分)
(一)釐清教育概念,避免各說各話
教育現場經常使用「學習成效」、「適性發展」、「公平」、「成功」等概念;若概念沒有釐清,政策討論和教學判斷便容易各自採用不同標準。教育哲學透過概念分析,協助教育工作者說清楚問題究竟指什麼。
例如,討論「教育公平」時,需先區分公平是否只是人人接受相同資源,或也包括依學生需求提供不同支持。概念釐清後,學校才能進一步討論資源配置是否合理。
(二)揭露隱含前提,檢查制度與作法的合理性
教育政策與教學方法通常建立在某些假設上。教育哲學可追問:這些假設是否成立?有沒有忽略其他重要因素?採取某項措施的理由是否充分?
例如,若以標準化測驗成績作為主要績效指標,便應檢視「測驗分數足以代表學生學習」這項前提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因此忽略創造力、合作能力或身心發展。透過檢查前提,可避免把習以為常的制度直接當成理所當然。
(三)確立教育目的,協助課程與教學作出選擇
課程內容、教學方法和評量方式,都與「教育要培養什麼樣的人」有關。教育哲學透過探究教育目的與理想,提供課程及教學選擇的方向。
第 二 題15 分
英國教育哲學家彼德思(R. S. Peters)提出教育的三大規準,請先說明其中的「合認知性」規準的內涵。(15 分)
再據以申論「教育」與「訓練」間的差別。(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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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彼德思(R. S. Peters)對「教育」概念的分析,重點是第二項「合認知性」(the cognitive criterion),並要求用這項規準比較教育與訓練。
彼德思提出,某種活動要稱為「教育」,須符合三項規準:
- 合價值性(worthwhileness):傳授的內容具有值得追求的價值。
- 合認知性(cognitive criterion):活動涉及知識與理解,並形成不僵化的認知觀點。
- 合程序性(procedural criterion):學習者須以理解、知情且自願的方式參與,不能只靠灌輸或強制。
其中,合認知性要求教育不能止於讓人記住資訊或熟練某項操作,而須使學習者真正理解所學,並能把所學放進較廣的知識脈絡中思考。
合認知性規準的內涵
一、包含知識與理解,而非只有資訊或技能
教育須使學習者掌握有意義的知識,並理解其內容、理由、原則及相互關係。只會背誦結論,卻不能說明其意義;或只會依指令操作,卻不知道操作原理,都不足以充分符合合認知性。
例如,學生不只記住某一歷史事件的年代與人物,也能理解事件的背景、因果關係及其歷史意義,才顯示學習超越了資料記憶。
二、形成認知觀點,能將知識置於較廣脈絡
「認知觀點」是指學習者能從較寬廣的角度理解所學,掌握該領域的基本概念、方法、限制,以及它與其他知識或人生經驗的關係。教育不應讓知識成為彼此孤立的片段,而應協助學習者建立整體性的理解。
例如,學習自然科學除了知道個別定律,還要理解科學如何透過觀察、證據與推論形成知識,並能辨認科學解釋的適用範圍。
三、所學不可僵化或惰性,須能影響判斷與行動
彼德思所說的知識、理解與認知觀點「不可僵化」(not inert),意指學習成果不能只停留在考試作答或記憶庫中,而要能運用於新的情境,並影響學習者的思考、判斷、態度與行動。學習者應能依據理解作出有理由的判斷,而非只在固定情境中重複既定反應。
解題方法:以「理解與觀點」區分教育和訓練
第 三 題25 分
教育部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中,強調學校教育要養成學習者的「自主」行動、溝通互動與社會參與等核心素養,推動學生進行「自主」學習,這一政策的落實有待釐清「自主」的涵義。
請根據教育分析哲學,首先進行「自主」(autonomy)的概念分析,釐清自主的概念意涵;其次分析自主與自由、自主與獨立(不依賴)、自主與自我決定,以及自主與理性等概念的關聯性。(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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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教育分析哲學如何釐清「自主」概念,並辨析自主與四個相關概念:自由、獨立、自我決定、理性。作答時不能把「自主」直接等同於「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也不能把它簡化成「不需要別人幫忙」。重點是分析概念的核心意涵、使用條件,以及它與相近概念的關係。
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脈絡中,「自主行動」不是放任學生任意選擇,而是使學生能理解情境與自身需求,形成經思考的目標,採取適當行動,並承擔相應責任。自主學習因此不只是學生自行完成作業,而是學生逐步參與學習目標、策略與成果檢核等過程。
解題方法
採用概念分析的方式,先提出「自主」的核心定義,再以必要條件與概念區辨檢視相關概念。作答順序可安排如下:
- 說明自主的核心意涵。
- 區分自主與自由:著眼於行動是否受限制,以及行動是否由自己認可的理由引導。
- 區分自主與獨立:著眼於能否不依賴他人,以及是否能作出自我治理。
- 區分自主與自我決定:說明決定的來源與決定是否自主並非同一問題。
- 區分自主與理性:說明理性如何支持自主,同時指出理性不等於自主。
這種作法可以避免只列舉近義詞,而能明確說明概念間是部分重疊、彼此支持,或各有不同。
一、「自主」的概念分析
「自主」可理解為個人依據自己認可的理由與價值,反思、形成並調整行動原則,進而治理自身行動,且願意承擔行動後果的能力與狀態。其核心包括:
- 自我治理:行動由個人參與形成的原則或目標引導,而非完全受外在命令、慣性或一時衝動支配。
- 反思與認可:個人能檢視自己的欲望、信念與選擇,並判斷是否願意以它們作為行動依據。
- 理由與判斷:選擇須能提出一定理由,並能理解行動與目的、情境之間的關係。
- 責任承擔:自主行動者能承認行動是自己所採取,並對其結果負起相應責任。
- 發展性與情境性:自主不是有或無的二分狀態,而是會隨年齡、能力、知識、支持條件與情境而發展。
以教育情境而言,教師提供目標、規範、資源與回饋,不必然會消滅學生自主。若學生能理解學習任務,逐步參與設定目標、選擇策略、監控進度並反省成果,教師的引導可以成為自主發展的支持。反之,表面上讓學生自由選擇,若學生欠缺資訊、判斷能力或實質選項,也未必構成充分的自主。
二、自主與自由
自由通常指個人有行動或選擇的空間,尤其是沒有受到不當外在干預或強迫;自主則進一步關心個人是否能依據自己反思後認可的理由治理行動。
兩者相關,但不相同:
- 自由是自主的重要條件之一。若個人完全遭受強迫,通常難以說其行動是自主的。
- 自由不必然帶來自主。個人即使沒有外在限制,也可能受衝動、成癮、偏見或未經反思的欲望支配。
- 自主不等於無限制。合理的規範、必要的指導或安全界線,若有助於個人理解理由並發展判斷,不必然與自主相衝突。
例如,學生可以自由選擇不準備考試,但若這項選擇只是受當下怠惰支配,且未考量自己的學習目標,就不能僅因「沒有人強迫」便認定其具備充分自主。
三、自主與獨立(不依賴)
獨立通常指不依賴他人,或能自行完成某項工作;自主指能否自我治理、依據反思後認可的理由行動。
兩者的區別在於:
第 四 題10 分
教育部於 2018 年的《教師專業素養指引》明確規範了教師要「認同並實踐教師專業倫理」,特別是在日益多元、複雜的教育場域中,教師「專業倫理」(professional ethics)日趨重要。
請首先根據「德行倫理學」(virtue ethics)的主要論點來說明「專業倫理」的內涵。(10 分)
並據以申論如何進行以德行倫理學為本的專業倫理教育。(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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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觀念:德行倫理學與教師專業倫理(10分)
(一)德行倫理學的主要論點
德行倫理學以亞里斯多德倫理學為代表,關心的核心問題是「怎樣的人才是好人、好教師」,以及「如何過良善而圓滿的生活」。它以品格與德行為道德判斷的重心,與著重「應遵守何種規則」的義務論、著重「行動會產生何種結果」的效益論有所不同。
- 以德行與品格為核心:德行是經由學習、反覆實踐與習慣養成的穩定品格傾向,使人能持續選擇並實踐善。教師的專業倫理不只在於知道規範,更在於內化公正、誠信、關懷、尊重、責任等德行。
- 以人的完善與幸福為目的:倫理實踐指向個人及群體的良善生活與福祉。教師專業倫理的目的,因而包括促進學生的學習、人格發展、權益與整體福祉,以及維護教育關係與公共信任。
- 重視實踐智慧:德行要落實於具體情境,不能只靠抽象規則。實踐智慧(phronesis)是辨識情境中的道德關鍵、權衡相關價值並作出適切判斷的能力。
- 強調適切而非機械套用:亞里斯多德以「中道」說明德行是在具體情境中避開過度與不足,找到合宜的行動。中道不是折衷或一律取中,而是由具備實踐智慧的人,依對象、情境及目的作出恰當選擇。
- 德行具有實踐與社會脈絡:品格在關係、制度與日常實踐中養成;教師既要成為學生的道德示範者,也須在學校共同體中與同儕、家長及社區建立負責任的合作關係。
(二)教師專業倫理的內涵
依教育部《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所列「認同並實踐教師專業倫理」,其指標包括思辨並認同倫理以維護學生福祉、透過教育實踐關懷弱勢學生,以及藉由實踐與省思發展溝通、合作、問題解決與持續專業成長能力。
據德行倫理學觀之,教師專業倫理是教師在教學、輔導、評量、親師互動及校務合作等專業實踐中,基於教育目的與學生福祉,形成並展現適切德行,運用實踐智慧處理價值衝突,並持續反省、精進的專業品格與行動方式。它包含:
- 教師個人品格:誠信、正直、負責、謙遜及自我節制。
- 教育關係中的德行:尊重學生人格與差異、公平對待、關懷弱勢、守護隱私、避免權力濫用。
- 專業判斷與行動:以學生福祉為依歸,兼顧教育目的、學生權益、情境脈絡及相關規範,作出有理由且可負責的決定。
- 共同體責任:與同儕、家長及社區溝通合作,維護教育專業的公共信任,並持續反省與成長。
二、解題方法
本題分為「說明內涵」及「申論教育方式」兩部分。第一部分先以德行倫理學的核心概念——品格、德行、幸福、實踐智慧與中道——建立論述,再連結教師專業角色與學生福祉。第二部分則依德行養成的歷程,從「理解德行、在實踐中習得、透過省思持續成長」提出教育策略,並以教師專業倫理指標作為具體落點。
答題重點是說明:專業倫理教育不能止於講授守則,還要讓教師能在真實教育情境中辨識問題、作出合宜判斷,並透過反覆實踐養成穩定品格。
三、以德行倫理學為本的專業倫理教育(15分)
(一)確立教師專業德行及教育目的
師資培育與在職進修應先說明教師工作的道德目的:以學生福祉、學習與發展為依歸,尊重學生人格與差異,履行教師的專業責任。再引導教師理解具體德行及其在教育場域中的意義,例如:
- 公正:依公平且相關的標準評量學生,並留意制度或慣例是否造成弱勢學生的不利。
- 關懷:辨識學生的需要,提供適切支持,尤其關照弱勢與特殊需求學生。
- 誠信與責任:如實處理評量、紀錄與親師溝通,對專業決定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