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漁會招考技工、工友晉升職員 業務 全國漁會第九次 (漁會業務實務) 考古題詳解
111 年・漁會招考・技工、工友晉升職員・業務
試題代碼 111年全國漁會第九次 技工、工友晉升職員 業務(漁會業務實務)
第 一 題20 分
漁會配合農委會政策輔導設立田媽媽:
- 請問何謂田媽媽?(15 分)
- 請列舉五處漁會輔導的田媽媽。(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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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漁會推廣與家政輔導業務」中極具代表性的政策性品牌——**「田媽媽」(Tian Ma Ma)**之定義、推動宗旨、核心經營理念及實務輔導案例。
- 政策背景: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組織架構為準;現行已於民國 112 年 8 月改制為「農業部」)自民國 90 年(2001年)起開始輔導台灣農漁村婦女開創副業,建立「田媽媽」品牌。
- 核心理念:
- 地產地消與在地特色:運用在地新鮮農水產品(如沿近海漁獲、養殖魚貝類)開發特色料理、風味餐飲、烘焙點心及加工伴手禮。
- 健康飲食訴求:強調「三低一高」(低油、低鹽、低糖、高纖維)之現代健康養生飲食觀念。
- 團隊經營與培力:由農漁村婦女(家政班成員)組成共同經營班,政府與漁會提供經營管理、食品衛生、烹飪廚藝及品牌行銷等輔導,促使婦女在地就業並活化農漁村經濟。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名詞定義與申論+實務列舉」混合題型,配分為 15 分與 5 分,答題應掌握以下層次:
- 第 1 小題(何謂田媽媽,15分):
- 配分比重高,切忌僅以一句話帶過。應依「設立緣起與推動主體」、「經營型態與產品內涵」、「核心品質理念(三低一高、地產地消)」、「輔導機制與效益」四大面向進行有系統的條列申論,展現全面且專業的推廣業務知識。
- 第 2 小題(列舉五處漁會輔導之田媽媽,5分):
- 配分 5 分,精準列出 5 處具代表性的漁會田媽媽據點。
- 格式應兼具「輔導主體(縣市及區漁會名稱)」與「田媽媽班/據點名稱」,展現全台地理分布與主要水產特色。
解題技巧
- 關鍵字記憶口訣:
- 「三低一高、地產地消、婦女副業、漁村活化」——申論時務必將這四大關鍵詞置於顯著段落或小標中。
- 常見失分陷阱:
- 陷阱一(範圍偏狹):誤以為田媽媽「只屬於農會或農村料理」,作答時忽略了漁會體系同樣積極輔導漁村婦女開發海鮮風味餐及水產加工品。
第 二 題20 分
臺灣的魚市場主要可分為生產地與消費地魚市場:
- 請問魚市場的分等共分為幾等,其分等標準與級距為何?(10 分)
- 請解釋魚市場交易所稱的供應人、承銷人、販運商、零批商為何?(8 分)
- 在批發交易過程,誰可以指定最低成交價格?(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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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農產品市場交易法》(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及《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中,關於魚市場(水產批發市場)之「組織分等」、「交易主體定義」與「交易價格形成機制」等核心業務實務:
- 批發市場分等制度:主管機關為實施分級輔導與管理,以市場之「年交易金額」作為客觀衡量標準,將水產批發市場劃分為五個等級。
- 交易主體法律地位: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 3 條規定,精確釐清「供應人」、「承銷人」、「販運商」與「零批商」之產銷定位與法定權利義務。
- 拍賣底價之指定權: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 19 條規定,掌握批發市場拍賣機制中「最低成交價格(底價)」之指定主體,以確保產地漁民與出貨人之價格保障權益。
解題方法
- 第一子題(分等標準與級距):
- 先明確回答魚市場共分為 5 等(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
- 點出評定分等的核心標準為「年交易金額」。
- 依序條列各等級之金額級距門檻,展示對水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規章的熟稔度。
- 第二子題(四大交易名詞解釋):
- 嚴格依照《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 3 條之法定定義作答。
- 針對「販運商」特別點出其在產地市場(承銷人)與消費地市場(供應人)之「雙重角色」轉換特性;針對「零批商」點明其「拆整為零、分級轉售」之流通功能。
- 第三子題(最低成交價格指定者):
- 直接援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 19 條,精確指明法定主體為「供應人」或「其代理人」,切忌誤答為拍賣員或市場主管。
解題技巧
- 分等級距記憶口訣: 魚市場年交易金額級距以「1 億、3 億、8 億、15 億」為分界點:
- 未滿 1 億 四等
- 1 億至 3 億 三等
- 3 億至 8 億 二等
- 8 億至 15 億 一等
- 15 億元以上 特等
- 易混淆名詞釐清:
- 承銷人 vs. 供應人:承銷人是「買方」(進場競價採購),供應人是「賣方」(進場交貨拍賣)。
第 三 題20 分
漁會輔導漁業產銷班係依據農業產銷班設立及輔導辦法:
- 請問該辦法的制定是依據?(5 分)
- 漁業產銷班可分為哪幾類,其組班規模分別為何?(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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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漁會推廣輔導業務」中極為核心的法規依據與實務組織門檻,主要依據**《農業發展條例》及主管機關發布之法規命令《農業產銷班設立及輔導辦法》**(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 法源授權依據:產銷班制度並非規定於《漁業法》或《漁會法》,而是由《農業發展條例》第 26 條第 2 項授權訂定《農業產銷班設立及輔導辦法》,作為各級主管機關與基層農漁會輔導產銷班之共同準據。
- 漁業產銷班之類別與組班門檻:依《農業產銷班設立及輔導辦法》第 3 條及其附表「農業產銷班產業類別及組班規模」,屬於漁業範疇之產銷班主要分為**「水產養殖類」與「沿近海漁業類」**兩大類,分別定有明確之最低班員人數及產業經營規模限制。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法規記憶與實務規範題,作答應採「先法源、後分類與規模」之階層式結構:
- 第一小題(5 分):直接切入母法全名與具體授權項次——《農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項,並扼要補充條文主旨(主管機關獎勵輔導農漁民組織產銷班),展現法規完整度。
- 第二小題(15 分):分門別類條列。針對「水產養殖類」與「沿近海漁業類」,逐一精確寫出「班員人數」及「經營規模(包含陸上魚塭、海上箱網、作業船隻等計量標準)」。
配分與得分點分析
本題為申論問答題,各子題得分要點拆解如下:
- 第 1 小題(5 分):
- 正確寫出母法《農業發展條例》(3 分)。
- 精確標明授權條項「第 26 條第 2 項」(2 分)。
- 第 2 小題(15 分):
- 正確列出兩大漁業類別「水產養殖類」、「沿近海漁業類」(4 分)。
第 四 題20 分
新冠肺炎從 2020 年初開始影響全球,不僅衝擊經濟與供應鏈,也大幅影響人類的生活與消費模式。
- 請簡述疫情期間漁民與漁產品所面臨的挑戰?(10 分)
- 疫情期間漁業署成立的漁產品電子商務平台為何?(5 分)
- 請列舉五間有提供網路購物平台的漁會?(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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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 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下之漁業產銷危機管理:探討 COVID-19 疫情對漁業生產端(船員管理、出海作業成本)、流通端(冷鏈倉儲、物流阻礙)與消費端(傳統市場群聚管制、餐飲團膳停滯、外銷中斷)所產生的結構性衝擊。
- 漁會經濟業務與數位轉型:掌握各級漁會如何由傳統「批發拍賣、實體門市」跨入「B2C 電子商務、冷鏈宅配」之供銷業務運作。
- 政府產銷因應政策工具:掌握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現為農業部漁業署)於疫情期間推動的水產品電商媒合專案與拓銷平臺。
解題方法
- 第 1 小題(衝擊與挑戰,10 分):應採「生產與作業端」、「國內消費端」、「外銷與物流端」、「倉儲與財務端」四大維度進行結構化答題,每點搭配具體現象(如餐飲停業、學校停課營養午餐暫停、海空運費高漲、冷鏈爆倉等),展現全方位之產銷分析能力。
- 第 2 小題(政府電商平臺,5 分):直接給予精確官方專案平臺名稱——「買魚去」與「鱻魚購」,並簡要說明其定位(平價家庭組合與大宗/多元水產媒合)。
- 第 3 小題(五間具網購平臺之漁會,5 分):列舉 5 間具代表性且設有獨立線上購物商城之基層漁會或全國漁會,並附註其商城或品牌名稱,以展現對漁會實務之熟稔度。
評分向度與評析
本題為典型的「時事政策結合漁會實務」申論題,各小題評分要點如下:
- 第 1 小題(10 分):評量考生對產業現況之洞察力。若僅回答「魚賣不出去」等單一片面描述,得分僅落在 3~4 分;若能分項條列外銷受阻、內銷停滯、冷藏成本激增、船員防疫與缺工等多元面向,方可獲 8~10 分滿分級距。
- 第 2 小題(5 分):屬於標準記憶與政策認知題,精準寫出「買魚去」及「鱻魚購」即可獲滿分。
- 第 3 小題(5 分):一間漁會 1 分,需為客觀存在且有實體營運電商網站之漁會。
解題技巧
- 層次分明、小標明確:申論題閱卷時間短暫,務必採「小標題+條列說明」方式呈現,切忌整段文字混雜。
- 精準名詞:答出專用名詞(如:冷鏈物流、B2C 宅配、三級警戒餐飲禁內用、買魚去、鱻魚購、梓官「戀戀蚵仔寮」等),能迅速提升專業形象。
- 法規與時代背景註記: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疫情背景為準;
第 五 題20 分
請解釋下列名詞:
- MPA(5 分)
- 娛樂漁業(5 分)
- CAS(5 分)
- 刺網實名制(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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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屬於「漁政管理、資源保育與水產產銷」之綜合名詞解釋題,測驗考生對海洋生態保育政策、沿近海漁業轉型管理、水產品安全驗證標章及漁具源頭管理措施之專業認知。涉及核心法規與政策背景包含:
- MPA: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定義及國內《野生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法》、《漁業法》之海洋保護區架構。
- 娛樂漁業: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漁業法》第 41 條及《娛樂漁業管理辦法》為準。
- CAS: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及農糧、水產驗證制度為準(註: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已改制為農業部)。
- 刺網實名制: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實施之《刺網漁業漁具標示措施》為準。
解題方法
名詞解釋題型每小題配分為 5 分,作答切入點應採取「三段式標準結構」:
- 中英文全名與法規/制度定義(約 1.5 分):點出專有名詞由來、法源依據或權責機關。
- 核心規範與實施內涵(約 2 分):說明該名詞的運作方式、具體制度或涵蓋範圍。
- 政策目的與產業效益(約 1.5 分):總結其對漁業永續、漁民權益或水產產銷之正面意義。
解題技巧
- 抓準關鍵字(Keywords):
- MPA 必寫「海洋保護區」、「外溢效應(Spillover effect)」、「生物多樣性」。
- 娛樂漁業必寫「漁業法第 41 條」、「娛樂漁業執照」、「非商業性採捕或休閒遊憩」。
- CAS 必寫「台灣優良農產品」、「國產在地原料」、「衛生安全與品質驗證」。
- 刺網實名制必寫「刺網漁業漁具標示措施」、「浮球與旗幟標示船編」、「通報流失防範幽靈捕撈(Ghost fishing)」。
- 避免空泛描述:名詞解釋切忌僅用白話文換句話說,必須帶出專業法規條號、制度措施與管理機制,才能在閱卷標準中取得滿分級距。
【答案】
1. MPA(5 分)
- 定義與全名:MPA 為「海洋保護區」(Marine Protected Area)之英文簡稱。依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定義,係指為保護海洋環境之一部或全部,依法令或有效管理手段所劃定,涵蓋潮間帶、亞潮帶、水體及其相關動植物與文化資源之特定海域。
- 法規體系與實施(以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臺灣主要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劃設野生動物保護區)、《國家公園法》(劃設海洋國家公園)、《漁業法》(劃設水產資源繁殖保育區)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等法規分別指定劃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