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一般警察特考三等 外事警察人員(選試英語) 國際關係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何謂「地緣政治」(geopolitics)?近年來各界有「地緣政治的回歸」一說,意謂地緣政治做為一種國際分析的觀點似乎沉寂一時才又復興。若然,請思考並略述其復興之原因?並請舉例說明地緣政治觀點恢復盛行的理由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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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地緣政治」(geopolitics)是研究地理條件如何影響國家權力、對外政策與國際關係的分析觀點。地理條件包括位置、疆界、地形、氣候、資源、海陸通道及人口分布等;它們會影響國家的安全需求、軍事部署、經濟往來與戰略選擇。
地緣政治不表示地理環境單獨決定國家行為,而是指出地理條件會形成機會、限制與成本,並與政治制度、科技、經濟及領導者判斷共同作用。傳統地緣政治常以國家領土與軍事安全為焦點;當代討論則延伸至能源、供應鏈、海底電纜、太空及網路等具有空間與戰略意義的議題。
解題方法
本題分成三個部分作答:
- 先下定義:說明地理條件與權力、政策及國際關係的連結。
- 再解釋「回歸」:指出冷戰結束後,全球化與自由主義秩序一度使市場整合、制度合作等議題較受重視;近年大國競爭與安全衝突升高,地理位置、通道及資源重新成為分析焦點。
- 以案例證明:選擇能清楚呈現地理條件如何影響戰略利益的例子,說明其因果關係。
地緣政治觀點復興的原因
第一,大國競爭重新以空間與勢力範圍呈現。 美中競爭涉及西太平洋的軍事部署、島鏈與海上交通線,也延伸到科技、貿易及供應鏈。國家不只關心制度或經貿合作,也更重視特定地區由誰維持影響力、如何確保通道安全。
第二,戰爭與領土爭端再次凸顯地理的重要性。 領土、邊界、緩衝地帶及戰略縱深直接影響國家安全。俄羅斯與烏克蘭的戰爭使歐洲安全秩序、黑海通道及東歐地理位置再度成為國際分析的重要內容。
第三,能源與重要原物料具有空間集中性。 石油、天然氣、稀土及關鍵礦物的產地、運輸路線與供應來源並非平均分布。依賴特定產地或海上航線,會使國家容易受到封鎖、制裁或供應中斷影響,因而將能源安全與資源控制納入戰略考量。
第 二 題25 分
美國外交政策隨著不同的總統執政,會有不同的偏好與重點。請闡述下列冷戰時期之前的美國外交政策概念,並舉例說明下列那些概念與現今的美國對外策略仍有關聯,其關聯方向或內容為何:
門羅主義(Monroe Doctrine)、巨棒政策(Big Stick Diplomacy)、威爾遜主義(Wilsonianism 或 Wilson Doctrine)、孤立主義(isolationism)、杜魯門主義(Truman Doctrine)、尼克森主義(Nixon Doctr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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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美國外交政策中六個常見概念的歷史背景、政策內涵,以及它們在當代美國對外策略中的延續或轉化。作答時須先分清各概念所回答的問題:美國如何處理西半球、如何展現力量、如何推廣政治價值、何時避免介入海外衝突,以及如何分擔對外承諾與責任。
須注意題目所稱「冷戰時期之前」並不完全適用於所有項目:杜魯門主義與尼克森主義都是冷戰時期的政策概念。作答仍應依序說明六者,再分析其與當代政策的關聯。
解題方法
採「歷史背景與核心原則 → 代表性實踐 → 當代延續或轉化」三步驟作答。當代關聯不宜寫成政策原封不動地延續,而應指出其核心邏輯如何以新形式出現,例如門羅主義的勢力範圍思維、威爾遜主義的價值外交,以及尼克森主義的盟友分擔責任。
六項外交政策概念
一、門羅主義(Monroe Doctrine)
1823年,總統詹姆斯・門羅在國情咨文中提出此原則,主要針對歐洲列強干預美洲事務。其核心可概括為「歐洲不再殖民或干預美洲,美國也不介入歐洲內部事務」。初期兼具反殖民與維護美洲自主的意涵;隨美國實力擴張,也逐漸成為美國主張在西半球居於主導地位的政策依據。
**歷史實例:**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美國以維護西半球秩序為由,反對歐洲列強在美洲擴張影響力。
**當代關聯:**美國仍重視西半球安全,並關注域外大國在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的軍事、經濟與政治影響力。其延續的是「西半球不應由域外競爭者主導」的勢力範圍思維;當代政策則以外交、經貿、安全合作及制裁等方式呈現,不能簡化為19世紀式的反殖民宣言。
二、巨棒政策(Big Stick Diplomacy)
西奧多・羅斯福總統的政策主張,常以「說話溫和,手持大棒」(speak softly and carry a big stick)概括。其意涵是以外交交涉為先,同時以可信的軍事力量作後盾,必要時介入,以保障美國利益並維持區域秩序。此政策常與羅斯福推論(Roosevelt Corollary)並提;後者進一步主張美國可在拉丁美洲介入,以防止歐洲列強以債務或秩序問題為由出兵。
**歷史實例:**美國在巴拿馬運河及加勒比海事務上的介入,展現以軍事力量支撐外交與區域主導權的作法。
**當代關聯:**美國仍以軍事部署、聯盟承諾與威懾能力支撐外交立場,並在印太等區域透過聯合演訓、前沿部署及安全合作展現力量。延續的是「外交背後須有可信實力」的邏輯;當代政策較多透過盟友合作與多邊機制推進,不等同於直接干預拉丁美洲的歷史作法。
三、威爾遜主義(Wilsonianism 或 Wilson Doctrine)
伍德羅・威爾遜總統所代表的外交理念,強調民主、民族自決、集體安全及以規則和國際組織維持和平。其外交觀認為,國際秩序不應只依賴列強權力平衡,也須建立共同規則及制度。
**歷史實例:**威爾遜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提出「十四點原則」,支持成立國際聯盟,並倡議民族自決與集體安全。美國國會最終未批准加入國際聯盟,顯示價值外交與國內政治及國家利益之間可能產生張力。
**當代關聯:**美國仍以民主、人權、法治、國際規則及多邊合作作為對外政策論述的一部分,也透過國際組織、外交倡議與制裁工具推動相關目標。其關聯在於以制度及價值塑造國際秩序;但實際政策會受安全利益、國內政治及盟友關係影響,未必始終一致。
第 三 題25 分
聯合國大會與安理會今(2024)年因為以巴衝突和以哈戰爭(Israel Hamas War)之故,曾對以巴「兩國方案」有數次表決。本(2024)年 5 月 10 日大會決議支持巴勒斯坦加入聯合國,共有 143 國支持、9 國反對、25 國棄權。請依序對下列問題進行說明:
巴勒斯坦目前在聯合國的地位為何?
依照程序,聯合國接受新會員國的條件為何?為何巴勒斯坦看似廣受支持,卻未能加入聯合國?
何謂「兩國方案」?為何美國與以色列難以接受?
我國也正試圖積極參與聯合國,在程序上也面臨類似障礙。你認為我國應對巴勒斯坦加入聯合國問題採取何種立場,試申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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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三個層次:巴勒斯坦在聯合國的身分、聯合國新會員的憲章程序,以及「兩國方案」的政治爭議;最後再要求從我國參與聯合國的處境提出政策立場。相關程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與聯合國制度為準。
聯合國憲章第 4 條規定,會員資格開放給「愛好和平之國家」,且該國接受憲章義務,經聯合國判斷有能力並願意履行。新會員的接納,須由大會依安全理事會建議作成決定。大會議事規則第 83 條將新會員接納列為重要問題,須以出席並投票會員國三分之二多數通過。
因此,安全理事會的推薦與大會的接納是兩個必要、先後相接的關卡;大會支持票數再高,也不能取代安理會推薦。
解題方法
依題目四個子題作答:先界定巴勒斯坦現有地位,再依序拆解入會條件和程序,接著說明兩國方案及美以立場,最後以我國利益為出發點提出原則一致、務實可行的外交主張。
一、巴勒斯坦目前在聯合國的地位
巴勒斯坦目前是聯合國的「非會員觀察員國」(non-member observer State),不是聯合國正式會員國。聯合國大會 2012 年第 67/19 號決議賦予巴勒斯坦此地位。
非會員觀察員國得參與部分聯合國會議及活動,但不享有會員國在大會的表決權,也不能以會員身分參選聯合國主要機關的席次。巴勒斯坦解放組織(PLO)則長期在聯合國代表巴勒斯坦人民;其代表地位與巴勒斯坦作為非會員觀察員國的身分應予區分。
2024 年 5 月 10 日,大會以 143 票贊成、9 票反對、25 票棄權通過第 ES-10/23 號決議,認定巴勒斯坦符合成為會員國的資格,並主張安理會重新考慮其申請,也擴大其在大會的參與權利;但該決議本身沒有使巴勒斯坦成為正式會員國,亦未賦予大會投票權。
二、會員條件、程序與巴勒斯坦未能入會的原因
依聯合國憲章第 4 條,申請加入的國家須符合下列實質條件:
- 具有國家身分。
- 愛好和平。
- 接受聯合國憲章所載義務。
- 經聯合國判斷有能力且願意履行憲章義務。
程序上,申請國向秘書長提出申請並聲明接受憲章義務;安全理事會先審議。安理會須有至少 9 個理事國贊成,且常任理事國未投下否決票,才能提出接納建議;其後再由大會以出席並投票會員國三分之二多數決定是否接納。
巴勒斯坦在大會獲得廣泛支持,仍未能入會,關鍵在於安理會程序。2024 年 4 月 18 日,安理會就推薦巴勒斯坦入會的草案表決,12 國贊成、1 國反對、2 國棄權;美國以常任理事國身分投下反對票,形成否決。安理會因此未能提出憲章第 4 條所要求的推薦,大會即使另以 143 票支持巴勒斯坦,也不能直接越過此程序接納其為會員國。
2024 年 5 月 10 日的大會決議主要是表達支持、促請安理會重新考慮,並改善巴勒斯坦在大會的參與權;它並未改寫憲章第 4 條的入會程序。
三、「兩國方案」及美國、以色列的立場
第 四 題25 分
何謂「無政府狀態」(anarchy)?國際關係不同學派之理論如何闡述此概念之內涵與影響?試分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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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無政府狀態」(anarchy)是指國際體系中不存在凌駕於主權國家的世界政府,能以最高權威制定並強制執行規則。它不等於混亂、無秩序或完全沒有規則;國際制度、國際法與合作仍然存在,只是缺乏一個能對各國行使最終統治權的中央機關。
本題重點在於比較各學派如何理解無政府狀態,以及它如何影響國家行為。作答時,宜先交代共同定義,再以「無政府狀態是否必然導致自助與衝突」為比較主軸,說明現實主義、自由制度主義與建構主義等觀點。
解題方法
先區分無政府狀態的結構條件與其可能產生的行為結果:缺乏中央權威是國際體系的結構條件;自助、競爭、合作或衝突則是學派對此條件所作的不同解釋。不可把「無政府」直接等同於「必然戰爭」,也不可把「存在國際制度」誤解為「國際社會已有世界政府」。
不同學派的理論闡述
一、現實主義:無政府狀態促成自助與權力競爭
現實主義認為,國家是國際政治的主要行為者;在無政府體系中,國家不能確信他國會保護自己,因此必須依靠自身力量維護生存與安全。安全與權力遂成為國家政策的重要考量。
古典現實主義常從人性與權力欲望解釋衝突;結構現實主義則著重國際體系的無政府結構及能力分布。兩者皆認為,缺乏中央強制者會使國家面對安全困境:一國為自保而增加軍備,可能被他國視為威脅,促使他國跟進,形成軍備競賽與互不信任。
防禦性現實主義認為,國家通常追求足以保障安全的力量,過度擴張反而會引發制衡;進攻性現實主義則認為,在缺乏可靠保障的環境中,國家會傾向盡量擴大相對權力,以提高生存機會。故現實主義並非主張國家必然時時交戰,而是強調衝突風險與安全競爭難以根除。
二、新自由制度主義:無政府下仍能透過制度合作
新自由制度主義接受國際體系具有無政府性,也承認國家重視自身利益,但不認為無政府狀態必然阻礙合作。國際制度與國際組織可透過提供資訊、降低談判與交易成本、監督履約、建立爭端處理程序等方式,減少欺瞞與不確定性,使國家較容易達成並維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