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一般警察特考三等 犯罪防治人員類別預防組 社會學與社會工作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夥伴關係為個案管理實務運作的重要基礎,請說明夥伴關係的意涵與類型,並舉例說明夥伴關係的運作對個案管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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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個案管理中的「夥伴關係」:服務使用者、個案管理員、專業人員、家庭及社區資源,透過平等尊重、共同決策與責任分擔,協力處理個案的多重需求。
夥伴關係並非單純的轉介或聯繫,而是具有下列內涵:
- 平等與尊重:承認個案具有自主性、尊嚴及獨特經驗,不能只把個案視為被動接受服務者。
- 共同決策:個案參與需求評估、目標設定、服務選擇及成效檢討。
- 優勢觀點與賦權:重視個案既有能力、家庭支持及社區資源,協助個案恢復問題處理與生活控制能力。
- 互補合作:不同參與者依其角色與專業分工,共同完成服務目標。
- 溝通與信任:透過持續溝通、資訊共享及誠實回饋,維持合作關係。
- 責任分擔與界限:夥伴關係雖強調平等,但不代表各方角色完全相同;個案管理員仍負有協調、追蹤、倡導及整合資源的專業責任。
本題無須援引特定法條,應以個案管理的基本原理、社會工作倫理及跨專業合作概念作答。
解題方法
可採取「定義—類型—運作重要性—具體案例」四段式架構:
- 先界定夥伴關係的意涵,說明其核心是平等、合作及共同決策。
- 再依合作主體區分夥伴關係類型。
- 接著說明夥伴關係如何改善個案管理的評估、計畫、執行與追蹤。
- 最後以犯罪防治相關個案作例,呈現夥伴關係的實際運作。
夥伴關係的類型
一、個案與個案管理員之間的夥伴關係
這是個案管理的核心關係。個案管理員不能以專家身分單方面決定服務內容,而應與個案共同確認問題、排定需求優先順序、設定可達成的目標及選擇適當資源。
例如,對於具有藥物使用問題的少年,個案管理員應先了解少年對戒治、就學及家庭互動的看法,再共同訂定服務計畫,而非直接命令少年接受特定方案。
二、家庭與自然支持系統的夥伴關係
家庭、親友、鄰里及重要他人,通常是個案長期生活中的支持力量。個案管理員應在尊重個案意願與保護隱私的前提下,促進家庭參與,協助建立穩定的支持網絡。
例如,對於有偏差行為的青少年,除提供個別輔導外,也可邀請主要照顧者參與親職教育、家庭會談及危機處理計畫,以降低家庭衝突及再犯風險。
三、跨專業團隊之間的夥伴關係
個案問題往往同時涉及心理、醫療、教育、就業、法律及社會福利等面向,因此需要社工、心理師、醫師、教師、警察、觀護人及其他專業人員合作。
此類關係重視專業互補與資訊整合。各專業仍維持自身角色與倫理界限,但必須透過個案會議、服務分工、轉介回覆及共同評估,形成一致的服務方向。
四、機構與社區資源之間的夥伴關係
個案管理員通常無法由單一機構滿足個案全部需求,必須與政府機關、學校、醫療院所、民間團體、就業服務單位、戒治機構及社區組織建立合作網絡。
此種夥伴關係能使服務從單一機構延伸至社區,並形成資源共享、轉介合作及危機處理機制。
夥伴關係對個案管理的重要性
一、提升需求評估的正確性
個案是自身生活經驗的主要知情者。透過共同討論,個案管理員可掌握個案真正的需求、困難及優先順序,避免只依賴機構紀錄或專業人員的片面判斷。
例如,個案表面上有失業問題,深入討論後才發現真正障礙是精神疾病、家庭衝突及缺乏交通支持。夥伴關係能使評估由「表面問題」深入「問題成因」。
二、提高個案的參與度與服務接受度
第 二 題25 分
社區工作是一種多元的方法,旨在透過解決社會問題和促進社區福祉來增強邊緣化社區的權能。請說明社區工作的目的與步驟為何?並請舉例說明社區工作的實務運作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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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區工作(community work)的基本理念、工作目標、實施流程,以及社會工作者如何將理論轉化為實務行動。
社區工作是社會工作三大直接服務方法之一,主要以「社區」為工作對象,透過居民參與、資源整合、問題解決與權能增強,改善社區生活環境,促進社會公平與社區福祉。
本題的核心概念包括:
- 社區居民是主體:居民不只是接受服務者,也是問題界定、決策與行動的參與者。
- 權能增強(empowerment):協助弱勢居民獲得資訊、資源、組織能力與公共參與能力,提升其掌握生活及影響政策的能力。
- 居民參與:透過討論、組織與集體行動,培養居民的自助與互助能力。
- 資源整合:連結政府機關、社福機構、學校、醫療單位、民間團體及社區內部資源。
- 社會正義:處理資源分配不均、歧視、排除及弱勢者權益受損等結構性問題。
- 預防與發展並重:不只處理已發生的問題,也要提升社區預防問題及持續發展的能力。
社區工作的常見工作模式包括:
- 地方發展模式(locality development):重視居民參與、共識形成與社區自助。
- 社會計畫模式(social planning):透過調查、資料分析及專業規劃,設計具體服務與政策。
- 社會行動模式(social action):協助受壓迫或資源不足的群體爭取權益,改變不公平的制度與資源分配。
實務工作通常會綜合運用三種模式。以弱勢社區為例,先以地方發展模式凝聚居民,再以社會計畫模式分析問題及配置資源,必要時以社會行動模式爭取政策與制度改革。
社區工作的目的
一、發掘並處理社區問題
透過社區調查、居民訪談、焦點團體及資料分析,了解社區的實際需求,例如高齡人口增加、兒童照顧不足、治安惡化、居住環境髒亂或弱勢家庭缺乏支持。
社區工作不只處理表面現象,也要分析問題背後的社會結構、資源分配與制度因素。
二、增進社區居民的權能
社區工作協助居民獲得:
- 了解問題及政策的資訊;
- 參與公共決策的機會;
- 組織與溝通能力;
- 爭取資源與權益的能力;
- 自助、互助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其重點不是由專業人員代替居民處理所有問題,而是協助居民逐步成為能夠自主行動的社區主體。
三、促進居民參與及社區凝聚力
透過居民會議、社區組織、志願服務及共同活動,增加居民互動,建立信任與共同認同,降低社區內部的疏離與衝突。
四、整合社區內外資源
社區問題通常無法由單一機構解決,因此需要整合:
- 政府福利與補助資源;
- 社會福利機構;
- 學校、醫療及警政單位;
- 宗教團體及民間組織;
- 社區內的專業人士、志工與居民。
資源整合可避免服務重複,也能提高服務的可近性與持續性。
五、改善社區生活環境與服務品質
社區工作可改善社區的物質與社會環境,例如:
- 建立長者關懷據點;
- 推動兒童課後照顧;
- 改善無障礙設施;
- 建立家暴或兒少保護通報網絡;
- 改善環境衛生及社區安全;
- 增加弱勢家庭的福利服務。
六、促進社會公平與弱勢者權益
對於身心障礙者、老人、兒童、低收入戶、新住民及受歧視群體,社區工作者應協助其表達需求、參與決策並爭取合理資源,以減少社會排除與不平等。
七、建立社區持續發展能力
社區工作不以短期活動完成為終點,而是希望培養社區自行發現問題、組織居民、運用資源及評估成果的能力,使社區在專業人員退出後仍能持續運作。
社區工作的基本步驟
一、社區進入與建立關係
社會工作者先了解社區的歷史、人口、文化、組織、資源及權力結構,再透過拜訪里長、社區發展協會、學校、社福機構、宗教團體及居民,逐步建立信任關係。
此階段的原則是尊重社區自主,避免一開始即由專業人員直接設定問題或強行推動方案。
二、社區評估與需求調查
蒐集社區的客觀資料與居民主觀感受,包括:
- 人口結構;
- 家庭型態;
- 貧窮與失業情形;
- 福利服務使用狀況;
- 交通與公共設施;
- 社區治安及環境問題;
- 居民認為最迫切的需求;
- 社區既有優勢與可用資源。
評估時應同時掌握社區的「問題」與「資產」。例如,社區雖缺乏托育服務,但可能擁有閒置活動中心、熱心志工及具幼教專長的居民。
三、確認問題與設定優先順序
社區需求通常很多,不宜同時處理所有問題。應依下列原則設定優先順序:
- 問題的嚴重程度;
- 受影響人口的範圍;
- 居民的關切程度;
- 社區現有資源與能力;
- 問題是否具有可行的改善空間;
- 是否能帶動後續社區參與。
問題確認應由居民共同討論,避免只採用專業人員的判斷。
四、形成社區組織與建立共識
邀請受影響居民、社區意見領袖、相關機構及專業人員組成工作小組或推動委員會,明確分工並形成共同目標。
此階段應注意權力平衡,避免社區工作只由少數有資源或有聲望的人控制,必須讓弱勢居民也能表達意見。
五、訂定目標與工作計畫
目標應具體、可行且可評估,例如:
- 三個月內完成社區兒童照顧需求調查;
- 六個月內建立每週五天的課後照顧服務;
- 一年內降低兒童放學後無人照顧的比例;
- 培訓二十名社區志工並建立輪值制度。
工作計畫應包括服務對象、工作內容、執行期間、負責人員、所需資源、經費來源及評估方式。
六、資源動員與網絡連結
依照計畫尋找並整合所需資源,例如:
- 向政府申請補助;
- 連結學校提供場地;
- 邀請社福機構提供專業服務;
- 由社區居民投入志工人力;
- 尋求企業或基金會捐助設備;
- 與醫療、警政及教育單位建立轉介制度。
七、推動實際行動
依計畫執行服務,例如辦理宣導、組織志工、成立服務據點、推動倡議、召開居民會議或進行政策遊說。
社會工作者在此階段的角色包括協調者、組織者、教育者、資源連結者、倡導者及衝突調解者,但不應取代居民的主體地位。
八、過程監測與成效評估
評估可分為:
第 1 題2 分
下列哪一種社會學理論觀點主張:「家庭」是提供兒童社會化的場域並繁殖新成員,以滿足社會的需求?
115 年一般警察特考(三等)・社會學與社會工作 第 1 題 詳解
■ 核心觀念
本題考察四大社會學理論典範對「家庭功能」的詮釋立場,關鍵詞有二:
- 社會化(Socialization):個人透過與他人的互動,習得社會規範、價值觀與行為模式的過程。
- 繁殖新成員(社會再生產,Social Reproduction):家庭提供新生代成員,使社會得以延續運作。
題幹強調家庭為了「滿足社會的需求」而存在,這正是功能論分析社會制度的核心邏輯——任何社會制度(institution)都對整體社會系統的維持與穩定發揮特定功能(function)。
■ 解題方法
切入點:辨識「功能論」的語言特徵
功能論(Functionalism)分析社會制度時,習慣以下列語式表述:
「某制度 X 的存在,是為了滿足社會系統的某種需求(functional prerequisite/need)。」
題幹「滿足社會的需求」這幾個字,是功能論的標誌性表述,見到這個句型,即可直接鎖定功能論。
理論定位
帕森斯(Talcott Parsons)以 AGIL 模式分析社會系統,家庭對應其中的 L(Latency,模式維繫) 功能,具體任務包括:
- 初級社會化:將社會共享的規範與價值內化給子女。
- 人格穩定化:維繫成人成員的情感平衡。
- 生育與補充成員:確保社會成員的「數量再生產」。
墨頓(Robert Merton)進一步區分顯性功能(manifest function)與隱性功能(latent function),但無論哪種,分析框架都是「制度→滿足社會需求」,與題幹吻合。
■ 選項分析
(A) 社會控制論(Social Control Theory)——錯誤
社會控制論(代表人物:赫胥〔Travis Hirschi〕)主要用於解釋犯罪與偏差行為,焦點在個人與社會的「連結(bond)」強弱(依附、承諾、參與、信念四要素)。雖然它也承認家庭是重要的社會化機構,但其核心問題意識是「為什麼人們不犯罪?」,而非「家庭如何滿足社會系統需求?」,分析層次與題幹不符。
第 2 題2 分
下列關於古典社會學相關理論的陳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古典社會學兩大巨擘——馬克斯·韋伯(Max Weber)與愛彌爾·涂爾幹(Émile Durkheim)的核心理論與經典定義,涵蓋:
- 韋伯的社會學定義:詮釋社會學與社會行動(Social Action)理論。
- 韋伯的國家定義:國家對合法暴力的壟斷(Monopoly of the Legitimate Use of Physical Force)。
- 涂爾幹的社會事實與自殺論:社會事實(Social Fact)獨立於個人之外,須以社會事實解釋社會事實。
- 涂爾幹的集體意識、道德與法律:法律作為道德與集體意識(Collective Consciousness)實體化/外顯化的表徵,及其維繫社會團結(Social Solidarity)的功能。
解題方法
本題為古典社會學概念細節與定義比對題。解題切入點在於精確掌握韋伯與涂爾幹對基礎概念的定義原文:
- 關鍵詞替換識別:特別留意選項中是否將韋伯詮釋社會學的核心對象——「社會行動/社會行為」(Social Action)偷換為其他概念(如「社會組織」)。
- 概念歸屬與內涵確認:確認涂爾幹對自殺、道德、法律與集體意識的理論連結,以及韋伯對國家統治特質的經典定義。
選項分析
(A) 錯誤(本題應選選項)。 韋伯在《經濟與社會》(Economy and Society)中,將社會學明確定義為:「一門旨在對社會行動(social action,或譯社會行為)進行詮釋性理解,並從而對其過程與結果予以因果性解釋的科學。」選項中將「社會行動」誤植為「社會組織」。韋伯的社會學取向屬於微觀/方法論個人主義(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強調個人行動的主觀意義與意圖,而非以宏觀的「社會組織」作為詮釋理解的基本起點,故該陳述錯誤。
第 3 題2 分
下列關於「轉型正義」的說明,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社會學政治轉型脈絡中之**「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核心概念與實踐內涵。轉型正義是指新興民主國家或社會在告別威權統治、內戰或大規模人權侵害後,為了建立法治與公民信任、彌合社會分裂,所採取之一系列司法與非司法處置措施。
依據聯合國轉型正義架構及我國相關法制實踐(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如《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及《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轉型正義具備四大核心支柱:
- 追求歷史真相(Truth):解密政治檔案、還原人權侵害真相。
- 釐清責任與追究(Justice / Accountability):追究加害者、體制決策者與協力者之法律或歷史責任,打破「免責文化」(impunity)。
- 賠償與回復名譽(Reparations):撫慰平反受害者,回復名譽、財產與人身損害。
- 體制改革與保證不再發生(Institutional Reform / Guarantees of Non-recurrence):清除威權遺緒、推動人事審查(lustration)與人權法治教育,確保人權侵害不再重演。
解題方法
本題採取「轉型正義核心要素比對法」。 解題關鍵在於檢視各選項對於「受害者平反」、「加害者處置」、「歷史真相」及「制度宗旨」之界定,是否符合轉型正義的核心精神。特別注意:轉型正義的基本前提是「沒有真相就沒有和解」,加害者責任的釐清具有確認規範價值、打破免責體制的作用,絕不能因為時間流逝或當事人老去、逝世而全盤放棄追查。
選項分析
第 4 題2 分
社會學家涂爾幹(Durkheim)認為:社會規範不足,社會秩序崩解、急劇變遷(如經濟危機或繁榮)等所引發的自殺,是屬於下列何種類型?
【詳解】涂爾幹自殺論四類型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法國社會學家涂爾幹(Émile Durkheim)在其經典著作《自殺論》(Le Suicide, 1897)中所建立的自殺類型學。涂爾幹以「社會整合(social integration)」與「社會規範/道德規制(moral regulation)」兩個維度,將自殺分成四種理念型(ideal type):
| 維度 | 程度過低 | 程度過高 |
|---|---|---|
| 社會整合 | 利己型(Egoistic) | 利他型(Altruistic) |
| 道德規制 | 脫序型(Anomic) | 宿命型(Fatalistic) |
題目的關鍵描述有兩個:
- 「社會規範不足」——規制力(regulation)不夠強,個人慾望缺乏約束
- 「社會秩序崩解、急劇變遷(如經濟危機或繁榮)」——外在情境劇烈震盪,原有規範失靈
這兩點同時指向的概念核心是:脫序(anomie)。
解題方法
切入點:鎖定「規範」維度,而非「整合」維度
涂爾幹自殺論的解題關鍵,在於先判斷題目描述的是「個人與社會群體之連結強弱」,還是「社會對個人慾望之規制強弱」。
- 題目強調「社會規範不足」→ 屬於「規制」維度,而非「整合」維度,故直接排除利己型(A)與利他型(B)。
- 「急劇變遷」是涂爾幹分析脫序型自殺的核心情境,他在書中明確舉例:**經濟危機(衰退)或意外暴富(繁榮)**都可能打破個人已適應的規範秩序,使慾望再度失控,導致自殺率上升。
- 與宿命型(D)的區分:宿命型是規制過度嚴苛,個人完全喪失自主性,而題目說的是規範「不足」,方向相反。
三個步驟即可鎖定答案:
第一步:「規範不足」→ 規制維度 → 非利己、非利他 第二步:規制不足(低規制)→ 脫序型(C)而非宿命型(D) 第三步:「急劇變遷/危機/繁榮」是涂爾幹書中脫序型自殺的典型例證 → 確認答案為 C
選項分析
(A) 利己型自殺(egoistic suicide)——錯誤
利己型自殺的成因是社會整合程度過低:個人與社會群體的連結薄弱,缺乏集體目標與歸屬感,個人退縮至自我(ego)之中,生存意義喪失而自殺。涂爾幹以新教徒比天主教徒自殺率高、未婚者比已婚者高來佐證(因新教個人主義較強、家庭整合較弱)。
第 5 題2 分
下列哪一個觀點主張:遭受貧窮的人們普遍是不負責任,只會喝酒與訴諸暴力等情緒反應?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學與社會工作領域中關於「貧窮歸因理論」(Theories of Poverty)的核心概念,重點在於區分個體次文化歸因(微觀)與社會結構歸因(巨觀)。
- 貧窮文化(Culture of Poverty):由人類學家奧斯卡·劉易斯(Oscar Lewis)於 1950 年代提出。該理論主張貧窮不僅是缺乏經濟資源,處於底層的貧窮者在面對長期生存困境時,會發展出一套獨特的亞文化(Subculture)。這套亞文化包含「即時行樂」、「延遲滿足能力低」、「不負責任」、「缺乏計畫性」、「高酗酒率與訴諸暴力」等行為模式與情緒反應,並透過家庭與環境世代相傳,使貧窮狀態自我循環(Cycle of Poverty)。
解題方法
解題時應從「個人次文化行為特徵」與「巨觀社會結構分析」切入:
- 關鍵字定位:題目關鍵字「不負責任」、「喝酒與訴諸暴力等情緒反應」,均屬於對貧窮者「個人行為特質、心理調適與內化價值觀」的描繪。
- 理論對應:將貧窮問題歸因於貧窮者自身形成的特殊生活型態、次文化價值與不良行為習慣,完全符合 Oscar Lewis 所界定的「貧窮文化」特點。
- 結構論排除:衝突論與功能論均屬巨觀結構分析,關注制度、資源分配與社會運作機制,而非對貧窮者個人性格缺陷的描述;社會流動則關注階級移動現象,非解釋貧窮行為特徵的理論。
選項分析
- (A) 貧窮的社會流動(social mobility of poverty):錯誤。 社會流動(Social Mobility)是指個人或群體在社會階層結構中位置的改變(如向上流動或向下流動)。「貧窮的社會流動」並非社會學中解釋貧窮成因與行為特徵的標準理論專有名詞,且社會流動關注的是階級位置移動,而非描述貧窮者的情緒反應或行為模式。
第 6 題2 分
福利多元主義主張社會福利的提供是來自多種部門,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社會福利理論中的**「福利多元主義」(Welfare Pluralism),亦常被稱為「福利混合經濟」(Mixed Economy of Welfare)**。
英國學者強生(Norman Johnson, 1987)在其著作中系統化提出了福利多元主義的架構,主張社會福利不應完全由國家單一壟斷,而應由以下**四大供給部門(Four Sectors)**共同分擔與提供:
- 政府部門(Statutory / Public Sector):亦稱公共部門或法定部門,由政府透過公權力、稅收與政策法規提供法定福利與社會安全保障。
- 市場部門(Commercial / Market Sector):亦稱營利部門或商業部門,指透過市場交易機制、使用者付費所提供的福利商品與服務(如商業保險、民營安養機構)。
- 志願部門(Voluntary Sector):亦稱第三部門或非營利部門,由民間非營利組織(NPO/NGO)、慈善團體、基金會等所提供的利他性服務。
- 非正式部門(Informal Sector):由家庭、親屬、鄰里、朋友等自然支持網絡所提供的日常照顧與情感支持。
解題方法
本題屬「概念歸屬與範疇判斷題」。解答關鍵在於辨識題幹強調的「供給部門(Sectors)」:
- 掌握福利多元主義所界定的供給主體,是立基於社會結構與制度層面的「體制部門」。
第 7 題2 分
有關社會個案工作實務中所使用的「生活模式」的內涵,下列何者正確?
第 7 題 詳解
■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個案工作中「生活模式(Life Model)」的理論內涵與實務特徵。
「生活模式」(又譯「生活模型」)由 Carel Germain 與 Alex Gitterman 共同發展,於 1980 年出版《社會工作實務:生活模式》(Social Work Practice: A Life Model)而廣為人知。此模式以生態系統理論(Ecological Systems Theory)為基礎,強調人與環境之間的交流(transactions)與相互適應關係,而非單向的個人改變或環境改變。
核心概念包含:
- 適應度(goodness of fit/adaptedness):指個人需求、目標與能力,和環境資源、機會與要求之間的契合程度。提升適應度是生活模式實務的核心目的。
- 生活壓力(life stressors):來自生活轉變、環境壓力及人際過程三大類問題。
- 對應(coping):個人與環境相互調整,以達成更佳的適應。
- 時間(time)、空間(space)、互惠性(reciprocity):生態觀點下人與環境互動的重要面向。
■ 解題方法
切入點:辨認生活模式的理論根源與實務目標。
只要確認生活模式是以「生態系統觀點」為基礎、聚焦「人與環境的交流與適應度」,即可直接鎖定正確答案。其餘選項所描述的特徵明顯來自其他學派,辨明各選項隸屬的理論背景,便能逐一排除。
■ 選項分析
(A)生活模式實務的目的在於提升個人與環境間的適應度。✅ 正確
此為生活模式最核心的目標陳述。Germain 與 Gitterman 明確指出,生活模式的實務焦點在於改善「人與環境之間的適應度(goodness of fit)」:一方面強化個人的因應能力,另一方面也致力於改善或連結環境中的資源與支持。此模式不把問題歸因於「個人病理」,而是視之為人與環境互動失衡的結果,因此「提升適應度」正是其理論目標的精確表述。
(B)立基於行為修正學派觀點。❌ 錯誤
行為修正學派(Behavioral Modification Approach)以學習理論為基礎(包含古典制約、操作制約),強調透過增強(reinforcement)、消弱(extincti
第 8 題2 分
社會中存在明顯的情感規範,人們必須依照場合來管理或壓抑自己的情緒,以便符合社會期待、服務他人或維持關係。下列哪一個概念代表這種隱形的心理消耗?
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考查社會學中「情緒勞動」(Emotional Labor)與「情感規範」(Feeling Rules)的核心概念。 「情緒勞動」由社會學者雅莉・霍克希爾德(Arlie Hochschild)於 1983 年在《管理的心》(The Managed Heart)一書中提出。指個人為了符合社會、文化或組織所訂定的「情感規範」(Feeling Rules),必須主動管理、調整或壓抑自我的真實情緒,展現出符合場合與職務期待的表情、語氣或肢體動作。這種長時間進行自我情緒調控與展演的過程,會對個體造成隱形的心理負擔、心理耗竭及情緒疏離(Emotional Alienation)。
解題方法 解題關鍵在於辨識題幹中的兩大核心特徵:
- 「情感規範」與「管理或壓抑情緒」:個體依循社會或場合的隱形規則來控制內部感受與外在表現。
- 「服務他人或維持關係」與「隱形的心理消耗」:情緒調控的目的是滿足外部期待或人際要求,代價則是個體內在心理能量的消耗。
將上述特徵與社會學理論對照,完全吻合「情緒勞動」的定義。其餘選項(A)、(C)、(D)皆屬於性別社會學中有關性別結構、權力分配與偏見的範疇,與題幹所描述的情緒調控機制無直接關聯。
第 9 題2 分
下列關於「社會化」與「再社會化」的陳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社會學中「社會化(Socialization)」與「再社會化(Resocialization)」的核心理論,特別著重於:
- 社會化的歷程特性:社會化具有終生性(Lifelong Socialization),貫穿個人的生命歷程(Life Course)。
- 再社會化的類型:依當事人意願區分為「志願性再社會化(Voluntary Resocialization)」與「非自願性再社會化(Involuntary Resocialization)」。
- 高夫曼(Erving Goffman)的「全控機構(Total Institution)」:其作為激進再社會化場域的定義與功能。
- 顧里(Charles Horton Cooley)的「鏡中自我(Looking-Glass Self)」:自我概念在符號互動論中的起源——自我並非天生,而是後天社會互動的產物。
解題方法
本題要求選出「錯誤」的敘述。解題切入點在於檢視各選項對於社會學古典理論與基本概念的定義是否精確:
- 先確認社會化概念的廣度(是否為終生過程、有無各類機構對應)。
- 區分「志願」與「強迫」的再社會化情境。
- 嚴格檢驗社會心理學理論對「自我(Self)」形成的根本主張:社會學理論(特別是符號互動論)一貫反對「自我天生論」,主張自我係經由後天社會互動、鏡映他人評價而習得。凡出現「天生」字眼對應社會化或自我形成的論述,即為典型命題陷阱。
選項分析
- (A) 敘述正確: 再社會化是指個人在進入新環境或轉換特定生命角色時,必須屏棄原有的價值觀、行為模式或規範,並學習一套全新的文化規範。當事人基於自身意願主動前往國外求學,為了融入異文化環境而調整原本的生活習慣、語言與互動邏輯,此種出於自主選擇的角色轉換與規範調適,屬於典型的「志願性再社會化(Voluntary Resocialization)」。
第 10 題2 分
下列關於「社會學」相關理論的敘述,何者正確?
民國 115 年一般警察特考(三等)・犯罪防治人員類別預防組
《社會學與社會工作》第 10 題 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學四大經典理論家——馬克思(Karl Marx)、涂爾幹(Émile Durkheim)、韋伯(Max Weber)、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各自最核心的理論主張。這是選擇題中最常見的「理論家配對」題型,考點集中在:
- 馬克思的批判理論與改造社會的立場
- 涂爾幹的社會事實(social facts)與集體意識(collective consciousness)
- 韋伯的詮釋社會學(Verstehen)與主觀意義
- 米德的符號互動論與自我概念,以及它與「鏡中自我(looking-glass self)」的學派歸屬差異
解題方法
此題採「逐項排除法」。先掌握每位理論家最具代表性的核心命題,逐一比對選項敘述是否符合,找出唯一正確者。關鍵在於:
- 辨別各理論家的知識論立場(實證/詮釋/批判)
- 注意「鏡中自我」的作者歸屬——這是本題最常見的陷阱
- 注意馬克思對社會學目的論的立場——他明確主張理論服務於實踐
選項分析
(A) 馬克思認為,社會學所建構的理論,其目的不在改變社會,而在理解社會。──❌ 錯誤
馬克思在〈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第十一條中有一句廣為人知的名言:
「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而問題在於改變世界。」
馬克思明確反對純粹詮釋性、靜態描述性的學術立場,強調知識與理論必須服務於社會實踐與階級解放。他的歷史唯物論、剩餘價值論、階級鬥爭理論,目的都在揭露資本主義的剝削結構,並推動社會變革。
選項 (A) 將馬克思的立場完全顛倒,描述的其實比較接近純實證主義或價值中立的學術觀,與馬克思主義的批判精神背道而馳。
(B) 涂爾幹的理論強調,社會本身是一切集體事物與集體意識的起源。──✅ 正確(官方答案)
涂爾幹的核心主張可從以下幾個層次理解:
① 社會事實(Social Facts)的本體論地位
涂爾幹在《社會學方法的規則》中主張,**社會事實(faits sociaux)**具有:
- 外在性(exteriority):存在於個人意識之外
- 強制性(constraint):對個人行為施加約束
- 客觀性:可以像自然科學研究物質現象一樣加以研究
社會事實的根源在於社會整體,不能還原為個人的心理或生物屬性。
② 集體意識(Collective Consciousness)
涂爾幹認為,集體意識是社會成員共同擁有的信仰、情感與規範體系,它超越個人、先於個人而存在,是社會凝聚力(social solidarity)的基礎。個人的道德感、宗教情感、法律規範,其根源皆在於社會集體,而非個人理性或本能。
③ 選項 (B) 的精確性
「社會本身是一切集體事物與集體意識的起源」,精確地呼應了涂爾幹的核心命題:集體現象(宗教、道德、法律、自殺率等)皆由社會層次的力量所產生,個人只是這些集體力量的承載者,而非其來源。這正是涂爾幹與心理還原論(psychologism)決裂的關鍵立場。
第 11 題2 分
下列關於犯罪原因的理論解釋,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犯罪學與社會學中關於「犯罪原因理論」與「正義範式」的經典核心概念:
- 身分挫折理論(Status Frustration Theory):由阿爾伯特·柯恩(Albert Cohen)提出,結合副文化理論(Subculture Theory)與緊張理論(Strain Theory),主張低階層青少年在以中產階級標準(Middle-class Measuring Rods)評量時遭遇身分挫折,進而透過「反向形成」(Reaction Formation)共同建立反抗主流價值的犯罪副文化。
- 古典犯罪學派(Classical Criminology):以貝卡利亞(Cesare Beccaria)與邊沁(Jeremy Bentham)為代表,主張人具備自由意志(Free Will)與理性,會進行愉悅與痛苦的功利計算(Hedonistic Calculus),排除超自然或神學力量對犯罪的控制。
- 文化衝突理論(Culture Conflict Theory):由塞林(Thorsten Sellin)提出,認為不同團體的行為規範(Conduct Norms)與主流法律規範產生 conflict(衝突),個體遵行自身文化價值時即可能觸犯法律。
- 修復式正義(Restorative Justice):以澤爾(Howard Zehr)等人為代表,強調犯罪本質是對人際與社區關係的傷害,核心目標在於修復傷害、促進加害人承擔責任、撫平被害人創傷並重建社區關係。
解題方法
本題採用「理論名稱與內涵對照法」進行判讀。題目要求選出敘述錯誤的選項,解題切入點在於檢視各選項的理論名稱是否與其後續定義吻合:
- 選項 (A) 中「人們並不是被動受外在影響,他們也積極投入塑造自己的世界和心中的身分及角色」,此敘述強調個體的主體能動性(Human Agency),屬於社會學中的**符號互動論(Symbolic Interactionism)或社會建構論(Social Constructionism)**觀點,而非「身分挫折理論」。故 (A) 之配對錯置,為本題正確答案。
- 選項 (B)、(C)、(D) 之理論名稱與內涵完全一致,敘述均正確。
選項分析
第 12 題2 分
下列關於與「家庭」相關的概念及理論的陳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家庭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家庭評估」的核心基礎,主要涵蓋三大主軸:
- 家庭的當代定義:當代社會學對家庭形式多元化(如單親家庭、同居伴侶、收養家庭、同性家庭等)的肯認,破除傳統「必以合法婚姻為前提」的絕對定義。
- 結構功能論(Structural Functionalism)的家庭觀:以帕森思(Talcott Parsons)與莫達克(George Murdock)為代表,強調家庭成員各司其職(如工具性角色與情感性角色的性別分工),透過性、生育、經濟與「初級社會化(primary socialization)」維持社會體系的穩定與代際延續。
- 家庭系統理論(Family Systems Theory)之動力機制:家庭成員間具有「整體性(wholeness)」與「相互依賴性(interdependence)」,其運作核心為**循環因果(circular causality)**與回饋機制,而非傳統的單向線性因果(linear causality)。
- 家庭之社會功能:傳統社會學(如奧格朋 W. F. Ogburn)歸納的家庭基本功能,明確包含「賦予社會地位與角色(ascription of social status)」。
解題方法
本題為概念辨正型選擇題,解題切入點如下:
- 理論與概念對應檢驗:逐一檢視各選項陳述是否符合特定理論(功能論、系統論)的核心假設或社會學共識。
- 警惕絕對化字眼:辨識選項中出現的排他性、絕對性詞彙(如「唯一必要條件」、「並非」),對照當代社會學研究進行除錯。
選項分析
- (A) 錯誤: 在傳統形式主義定義中,家庭多以婚姻與血緣為紐帶;
第 13 題2 分
依據 Marshall(1964)就英國福利政策的歷史發展,將公民權分成 3 個部分,下列何者錯誤?
第 13 題 詳解
■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英國社會學家 T. H. Marshall(1893–1981) 在其 1950 年的經典著作 Citizenship and Social Class(1964 年再版收錄,故題目標注「Marshall, 1964」)中提出的公民資格三元論(Three Elements of Citizenship)。
Marshall 以英國歷史發展為脈絡,將「公民資格(citizenship)」的演進劃分為三個構成要素,並分別對應不同的歷史世紀與制度機構:
| 元素 | 英文原名 | 核心內涵 | 發展主要世紀 | 對應制度 |
|---|---|---|---|---|
| 公民權 | Civil right | 個人自由:言論、思想、信仰、財產、契約、司法平等 | 18 世紀 | 法院 |
| 政治權 | Political right | 參與政治權力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 | 19 世紀 | 議會與地方議會 |
| 社會權 | Social right | 享有一定程度的經濟福祉、社會安全與文明生活 | 20 世紀 | 社會服務體系與學校 |
關鍵記憶點:Marshall 的三分法中,從未出現「健康權(health right)」這個獨立類別。「健康」相關保障(如醫療照護、公共衛生)在 Marshall 的架構下,屬於**社會權(social right)**的一部分,而非單獨的第四個範疇。
■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知識型」純記憶題,解題的核心切入點只有一個:
直接對照 Marshall 的原典三分法,找出「清單中不存在的項目」。
Marshall 明確指出公民資格由三個要素構成——civil right、political right、social right——這三項是固定且完整的分類。題目四個選項中,(A)(B)(D) 均完整對應 Marshall 的三元架構;唯有 (C) 健康權(health right) 並非 Marshall 所提出的獨立類別,屬於「清單中的入侵者」,即為錯誤選項。
■ 選項分析
(A) 公民權(civil right)——正確,非答案
Marshall 三元論的第一個要素,對應 18 世紀的歷史發展。內涵包含個人自由所必需的各項權利:人身自由、言論自由、思想與信仰自由、財產權、締結合約的權利,以及獲得司法公正審
第 14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是政府社會救助的原則?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與社會政策領域中「社會救助」(Social Assistance / Public Assistance)的基本特徵、運作原則與制度設計,並涉及我國《社會救助法》之審查邏輯(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
社會救助為國家社會安全網(Social Safety Net)的「最後一道防線」,其四大基本原則與特徵如下:
- 救助條件(選擇性):實施「資產調查」(Means Test),經核算收入與財產未達標準者始給予救助。
- 給付水準(基本生存):以「保障國民最低生活水準」(Subsistence Level / 貧窮線)為限,補充其基本生活所需。
- 救助單位(家戶原則):基於家庭扶養義務與共享經濟資源之特性,原則上以「家戶」(Household)為審查與救助單位。
- 財源籌措(非繳費型):受助人免繳保費,財源完全來自「國家一般稅收」(General Taxation)與公帑預算。
解題方法 本題採「制度比較與原則判定法」切入。
解題核心在於區分「社會救助」(Social Assistance)與「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的制度設計差異:
- 社會保險(如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以「個人」為被保險人與權利義務單位,財源來自「保險費」,給付與投保薪資掛鉤。
- 社會救助(如低收入戶生活扶助):以「家戶」為審查與給付單位(考量全家人口總收入、財產與扶養人口),財源來自「政府稅收」,給付以「最低生活費」為標準。
第 15 題2 分
有關身心障礙社會工作服務的主要內容,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身心障礙社會工作之服務範疇與處遇取向」,核心概念為身心障礙觀點之典範轉移——從傳統的「醫療/個人模式(Medical/Individual Model)」邁向現代的「社會模式(Social Model)」、「人權模式(Human Rights Model,如 CRPD 精神)」與「生態系統觀點(Ecosystems Perspective / Person-in-Environment)」。 現代身心障礙社會工作不再將身心障礙視為個人單純的生理缺損或病理缺陷,而是強調個人與社會環境互動的結果,服務內涵兼顧微觀(個別)、中觀(家庭與團體)及宏觀(社區與制度倡導)層次。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的切入點在於區分「社會工作專業處遇」與「單純醫療/復健處遇」的本質差異:
- 社會工作的核心信念是「人在情境中(Person-in-Environment)」,介入重點在於環境支持、充權(Empowerment)、無障礙環境營造與社會參與,絕非單向要求障礙者適應社會或僅專注於個人病理治療。
- 檢視各選項時,符合多元介入(個案、團體、社區)、全面需求評估、歷程支持等現代社會工作原則者均屬正確;將服務焦點窄化為「個人問題解決與治療復健」者,即落入醫療模式之窠臼,為錯誤敘述。
第 16 題2 分
下列關於社會工作理論的說明,何者錯誤?
第 16 題|社會工作理論辨析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四大實務理論/模式的基本主張:
| 理論/模式 | 英文名稱 | 代表人物 |
|---|---|---|
| 問題解決學派 | Problem-Solving Approach | Helen Harris Perlman |
| 任務中心模式 | Task-Centered Model | Reid & Epstein |
| 危機介入模式 | Crisis Intervention Model | Caplan、Lindemann |
| 優勢觀點 | Strengths Perspective | Saleebey |
考生須熟悉各模式的核心假設、介入焦點與操作邏輯,才能辨別選項中哪一句話與原典不符。
解題方法
此題採「消去法+概念核對」:對每個選項中的關鍵描述詞進行理論比對,找出與該理論官方定義相悖的陳述,即為答案。
重點核對:各理論的「介入焦點」是「過去」還是「現在」、是「能力」還是「動機」、是「問題」還是「優勢」。
選項分析
(A) 錯誤 ✗【本題答案】
「問題解決學派認為,人生是一連串問題解決的過程,並強調個人的動機及過去的問題。」
錯在「及過去的問題」。
Perlman 的問題解決學派(Problem-Solving Approach,1957)確實主張:人生是持續不斷解決問題的過程,且強調個人的動機(motivation)、能力(capacity)、機會(opportunity)——即著名的「4P」框架(Person、Problem、Place、Process)。
然而,問題解決學派的介入焦點是當下(here and now)的問題,強調在現有基礎上協助案主動員動機與能力,並不特別強調「過去的問題」。深掘過去是精神分析取向的特色,問題解決學派雖承認過去經歷的影響,但並不以回溯過去為介入核心。選項將「過去的問題」列為該學派的強調重點,與理論本義不符,故本句敘述錯誤。
命題陷阱:考生容易以為「問題解決=回顧舊問題」,但該學派的精神恰恰是聚焦於目前能做什麼、如何調動資源解題,而非挖掘歷史。
(B) 正確 ✓
「任務中心模式認為,人之所以陷入問題之中,乃因其能力暫時無法發揮,因此只要將問題切割成一連串的任務便能有效地解決。」
第 17 題2 分
下列關於社會工作的專業核心價值,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專業的核心價值與哲學基礎(Social Work Core Values and Philosophical Foundations)。
社會工作哲學家弗萊德蘭德(W. A. Friedlander)提出社會工作的基本價值體系與哲學假設,包含以下重要原則:
- 個人尊嚴與價值:肯定每個人的價值與尊嚴。
- 相同需求與獨特性:承認人類具有共通的基本需求,同時尊重每個個人的獨特性(個別化原則)。
- 自我實現與社會責任:社會有責任提供資源與協助以促進個人的自我實現,個體對他人與社會亦負有相應的社會責任。
- 相互依賴性(Interdependence):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是高度相互倚賴與影響的共生體,無法單獨脫離社會系統而運作(生態系統觀)。
解題方法
本題為專業概念的正誤判斷題。解題切入點在於檢視各選項對「人際關係」與「個體與社會互動」的描述是否符合社會工作「人境互動」(Person-in-Environment, PIE)及「社會互助」的基本價值觀。
社會工作強調系統間的動態連結與互助合力。凡主張個體孤立、否定社會連結或否認相倚關係的論點,均違背社會工作專業的基本立場。
選項分析
第 18 題2 分
下列哪一位被稱為社會個案工作之母,並於 1917 年發表「社會診斷」一書?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社會工作發展史中的重要代表人物、著作與專業化里程碑:
- 瑪麗・芮奇孟(Mary E. Richmond, 1861–1928):美國慈善組織會社(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y, COS)的關鍵人物,致力於推動社會工作從志願慈善服務轉型為專業學門。
- 《社會診斷》(Social Diagnosis, 1917 年):社會工作史上第一部系統性論述個案工作調查、證據蒐集、診斷與處遇的專書,標誌著社會個案工作走向科學化與專業化,芮奇孟因而被尊稱為「社會個案工作之母」。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關鍵歷史貢獻與經典著作」的直接對應題,解題切入點如下:
- 雙重線索比對:題幹給出「社會個案工作之母」與「1917 年發表《社會診斷》」兩大核心特徵。
- 學門領域鎖定:題幹明確指向「社會工作/個案工作」方法學的創立者,可快速與心理學、精神醫學領域學者進行區分,精準鎖定瑪麗・芮奇孟。
選項分析
- (A) 錯誤。皮亞傑(Jean Piaget) 瑞士著名的兒童心理學家與發展心理學大師,以提出「認知發展理論」(感覺動作期、前運思期、具體運思期、形式運思期)聞名,其研究範疇屬於心理學與認知科學,並非社會個案工作之奠基者。
- (B) 錯誤。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 奧地利精神醫學家、精神分析學派(Psychoanalysis)創始人,提出潛意識、人格結構(本我、自我、超我)及心理性慾發展理論。
第 19 題2 分
下列有關社會工作專業倫理的說明,何者錯誤?
第 19 題 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專業倫理的基礎理論,具體涵蓋:
- 倫理學的分類:規範倫理學(Normative Ethics)vs. 非規範倫理學(Non-normative Ethics)
- 義務論(Deontological Ethics / 道義論)
- 目的論(Teleological Ethics / 後果論)
- 關懷倫理論(Ethics of Care)
這四個理論是社工倫理教科書(如 Reamer 的架構)的核心架構,屬於高頻考點。
解題方法
本題為「選出錯誤敘述」,採逐項比對法:將每個選項與標準定義對照,找出描述失真或張冠李戴者。
關鍵切入點:區分「規範倫理學」與「非規範倫理學」的核心差異——前者直接告訴我們「應該如何行動」,後者僅描述或分析道德現象,不做價值判斷。社會工作所關照的是「在實務中應如何做道德抉擇」,這正是規範倫理學的任務。選項 A 將兩者倒置,即為錯誤所在。
選項分析
▌選項 A(錯誤—本題答案)
「非規範倫理學與社會工作所關照的議題較契合。」
此敘述錯誤。
倫理學大類可分為:
| 類型 | 內涵 | 舉例 |
|---|---|---|
| 規範倫理學(Normative Ethics) | 探討行為「應然」面,提供道德行動的標準與依據 | 義務論、目的論、美德倫理學、關懷倫理論 |
| 非規範倫理學(Non-normative Ethics) | 不做價值判斷,僅描述或分析道德現象 | 描述倫理學(Descriptive Ethics)、元倫理學(Meta-ethics) |
社會工作專業倫理的核心關懷在於:在複雜的實務處境中,社工「應當」如何做決定——例如保密與通報的衝突、案主自決與保護之間的張力——這些都是需要提供行動指引的「應然」問題,屬於規範倫理學的範疇。
非規範倫理學(如元倫理學)只是在問「道德語言的意義是什麼」或「道德知識如何可能」,無法為社工實務的倫理抉擇提供行動準則。因此,「規範倫理學與社會工作所關照的議題較契合」才是正確陳述,選項 A 將「非規範」與「規範」對調,故為錯誤答案。
▌選項 B(正確)
「義務論認為,行為的道德價值在於個人的動機與作為,不在於結果。」
此敘述正確。
義務論(Deontology)的代表人物為德國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其核心主張:
- 行為的道德性取決於動機(意志)是否出自義務,以及行為本身是否符合普遍化的道德法則(定言令式,Categorical Imperative)。
- 結果的好壞不影響行為本身的道德價值;
第 20 題2 分
下列哪一個法令標誌著社會救濟制度的建立,將諸多對無工作者、流浪者等窮人的資助法令集合成文?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史與社會福利史中有關西洋社會救濟制度的演進。
社會救濟(Social Assistance)的發展歷程中,最關鍵的里程碑為 1601 年英國頒布的《伊莉莎白濟貧法》(Elizabethan Poor Law of 1601,又稱為《大濟貧法》)。該法首次將 14 世紀以來英格蘭各地散落、非系統化的流浪者管制與貧民資助法令整合為一套完整的成文法典,劃時代地確立了「政府(公權力)對貧民負有救助責任」的法定原則,被視為現代社會救濟制度正式建立的標誌。
解題方法
本題的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西洋社會福利歷史發展中的關鍵法案歷史地位與特徵:
- 鎖定關鍵字:題幹提及「標誌著社會救濟制度的建立」、「將諸多對無工作者、流浪者等窮人的資助法令集合成文」,此特徵完全符合 1601 年英國《濟貧法》。
- 劃分制度類態:
- 社會救濟制度的起源:1601 年英國《濟貧法》(課徵濟貧稅、資助貧民)。
- 社會保險制度的起源:1881 年德國《社會保險詔書》(俾斯麥推動、防範職業風險)。
選項分析
-
(A) 1349 年的勞工法:錯誤。 1349 年英國愛德華三世頒布的《勞工法》(Statute of Laborers),背景為黑死病爆發後造成勞力極度短缺。該法主要目的在於管制工資上限、強迫健全者工作並限制勞工自由流動,同時禁止民間對有工作能力的游民進行施捨。此法屬於壓制性的勞工管制法令,並非建立社會救濟制度。
-
(B) 1536 年的公共救助法:錯誤。 1536 年亨利八世時期頒布的《公共救助法》(Public Relief Act),雖然開始區分「無工作能力貧民」與「強健游民」,並將救濟責任推向地方教區,但其資金來源仍依賴教會的志願性捐款(voluntary alms),且尚未將歷年分散的各項資助法令全面集合成文,僅為 1601 年濟貧法之前身與過渡階段。
第 21 題2 分
馬克思(Marx)以下列哪一種概念來形容「合理化社會不平等且認為是個人自己的責任」?
核心觀念
本題考察馬克思(Karl Marx)之「錯誤意識」(false consciousness)。
錯誤意識是指被支配階級接受統治階級所建構的思想觀念,因而無法正確認識社會中的階級關係與剝削結構,甚至將原本由社會制度、階級結構造成的不平等,解釋為個人能力、努力或道德上的差異。
因此,當社會普遍認為「貧窮是因為個人不努力」、「失敗完全是個人能力不足」,而忽略教育、財富、階級與權力分配等結構性因素時,即具有錯誤意識的特徵。
解題方法
本題可從題幹的兩個關鍵語句切入:
- 「合理化社會不平等」:將不平等現象解釋成合理、自然或應得的結果。
- 「認為是個人自己的責任」:把結構性問題歸咎於個人,忽略階級制度與社會權力關係。
這正是馬克思主義所批判的意識形態作用。統治階級透過主流價值、制度與文化,使不平等看起來合理,並使被支配者接受既有秩序,形成「錯誤意識」。
選項分析
(A) 社會流動(social mobility)
錯誤。社會流動是指個人在社會階層中的位置發生改變,例如由低收入階層提升至中產階級,或因失業而向下流動。它描述的是階層位置的變化,並非解釋或合理化社會不平等的意識形態。
(B) 錯誤意識(false consciousness)
第 22 題2 分
關於社會個案工作的服務範圍與作為,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社會個案工作(social casework)是以個人或家庭為服務對象,透過專業關係、個別化評估與適切處遇,協助其處理個人與環境之間的適應問題,改善生活功能與社會適應。
其服務範圍並不限於單一類型的困難,可能涵蓋心理、家庭、人際、教育、就業、健康、法律、經濟及社會適應等問題。個案來源也不限於當事人主動求助,可能由學校、醫療機構、司法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親友轉介。
解題方法
本題可掌握三項判斷基準:
- 服務對象:個人或家庭。
- 專業關係:需要透過接觸、信任與合作逐步建立。
- 問題範圍:多元且整體,不限於經濟問題。
符合上述社會個案工作基本定義者,即為正確選項。
選項分析
(A) 多數的個案工作者都是被動等待服務對象的主動求助。
錯誤。個案工作者並非一律被動等待求助。服務對象可能主動前來,也可能由其他機構、專業人員、家屬或司法系統轉介,部分個案則是由社會工作者主動接觸或開發。因此,「多數都是被動等待」不符合社會個案工作的實際服務方式。
(B) 個案工作專業關係的建立是可快速完成的。
第 23 題2 分
下列哪一位學者主張:人的一生中有各種階段,而每個階段有對應不同的任務;將正常人的一生,從嬰兒期到成人晚期,分為 8 個發展階段?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艾瑞克森(Erik Erikson)的心理社會發展理論。
艾瑞克森認為,人的一生會經歷連續的發展階段,每一階段都有特定的心理社會發展任務與核心危機。個體若能妥善處理該階段的危機,便能形成相應的正向人格力量;若處理失敗,則可能影響後續人格與社會適應。
艾瑞克森將人的一生自嬰兒期至成人晚期分為 8 個發展階段:
| 階段 | 年齡約略 | 心理社會危機 | 發展任務 |
|---|---|---|---|
| 1. 嬰兒期 | 0~1歲 | 信任對不信任 | 建立基本信任感 |
| 2. 幼兒期 | 1~3歲 | 自主對羞愧與懷疑 | 發展自我控制與自主性 |
| 3. 遊戲期 | 3~6歲 | 主動對罪惡 | 培養主動性與目的感 |
| 4. 學齡期 | 6~12歲 | 勤奮對自卑 | 發展能力感與工作習慣 |
| 5. 青少年期 | 12~18歲 | 自我認同對角色混淆 | 建立穩定的自我認同 |
| 6. 成年早期 | 約18~40歲 | 親密對孤立 | 建立親密關係與承諾 |
| 7. 成年中期 | 約40~65歲 | 生產對停滯 | 照顧下一代、貢獻社會 |
| 8. 成人晚期 | 65歲以上 | 統整對絕望 | 接納人生、獲得智慧 |
題幹指出「一生中有各種階段」、「每個階段有對應不同的任務」以及「分為 8 個發展階段」,均直接對應艾瑞克森的心理社會發展理論。
解題方法
本題可採取「發展階段數量+理論核心概念」的方式判斷。
第一,看到「從嬰兒期到成人晚期」及「一生」的描述,應聯想到生命全程發展理論。
第二,看到「分為 8 個發展階段」,即可鎖定艾瑞克森。艾瑞克森的理論特色是:
- 涵蓋整個人生歷程。
- 共分為八個階段。
- 每一階段都有心理社會危機與發展任務。
- 強調社會環境、人際互動與文化因素對人格發展的影響。
因此,本題答案為艾瑞克森。
選項分析
(A) 艾瑞克森(Erikson)——正確
第 24 題2 分
Lowenberg、Dolgoff 與 Harington 認為,社會工作倫理原則中,最優先考慮的是下列哪一項倫理原則?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Lowenberg、Dolgoff 與 Harrington 所提出的「倫理原則篩檢」(ethical principles screen)。當社會工作實務中發生倫理兩難,且不同倫理原則彼此衝突時,應依照原則的優先順序進行判斷。
其倫理原則大致依優先性排列如下:
- 保護生命原則
- 平等與差別待遇原則
- 自主自由原則
- 最小傷害原則
- 生活品質原則
- 隱私與保密原則
- 誠實原則
其中,保護生命原則位居最高順位,代表社會工作者在倫理衝突中,首先應避免服務對象或他人遭受死亡、重大身體傷害等不可逆且嚴重的危險。
解題方法
本題的關鍵字是「最優先考慮」。解題時應先判斷題目詢問的是倫理原則的內容,還是倫理原則的優先順序。
Lowenberg、Dolgoff 與 Harrington 的倫理原則篩檢,並非將所有原則視為完全並列,而是建立階層順序。當「自主自由」與「保護生命」發生衝突時,例如案主拒絕必要治療,但其生命正面臨立即危險,社會工作者應優先維護生命安全,必要時限制部分自主決定。
因此,位居倫理原則最高順位的「保護生命原則」即為正確答案。
選項分析
(A) 自主自由原則
自主自由原則是指尊重個人自我決定的權利,包括選擇生活方式、接受或拒絕服務,以及表達個人意願等。
此原則在社會工作倫理中相當重要,但在 Lowenberg、Dolgoff 與 Harrington 的排序中,位居保護生命原則之後。因此,當案主的自主決定將導致其本人或他人面臨重大生命危險時,自主自由原則並非最高優先順位。
本選項錯誤。
(B) 保護生命原則
第 25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屬於社會工作個案會談的形式?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工作個案會談」的基本形式。個案會談依其目的與功能,通常可分為:
- 資訊或社會史會談:蒐集個案基本資料、家庭背景、成長經驗、社會關係、生活環境及問題發展經過。
- 評估會談:分析個案的問題、需求、優勢、資源、環境因素及改變動機,作為處遇計畫的基礎。
- 治療會談:透過專業關係與會談技巧,協助個案處理情緒、認知、人際關係及適應問題,以促進改變。
- 選擇性會談並非社會工作個案會談的標準分類名稱。
因此,本題要找的是「不屬於」個案會談形式的選項。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採「會談目的分類法」:
- 以蒐集資料為目的:資訊或社會史會談。
- 以了解問題、需求及處遇方向為目的:評估會談。
- 以促成個案心理及行為改變為目的:治療會談。
- 若選項名稱無法對應上述專業目的,且非社會工作個案工作常見術語,即為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A) 資訊或社會史會談:正確
此類會談主要在蒐集個案資料,包括個人史、家庭史、教育與職業經歷、疾病或偏差行為發展、家庭互動及社會支持系統等。
社會工作者藉此建立個案的社會史,了解問題形成的脈絡,作為後續評估與處遇的資料基礎,屬於個案會談的正式形式。
(B) 評估會談: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