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一般警察特考三等 犯罪防治人員類別預防組 諮商與輔導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焦點解決短期心理諮商」的特色為何?對於哪些狀況的輔導效果較為顯著?請舉一個輔導案例並說明其輔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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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焦點解決短期心理諮商」(Solution-Focused Brief Counseling, SFBC)的理論精神、適用情境、基本技巧,以及如何將技巧運用於實際輔導案例。
焦點解決短期心理諮商的核心不在於深入分析問題成因,而在於協助當事人:
- 看見自身已有的能力與資源。
- 找出問題未發生或減輕的例外經驗。
- 建構具體、可達成的未來目標。
- 將目標轉化為當事人能立即採取的小步驟。
- 透過持續發現改變,增強當事人的自我效能。
其基本假設包括:
- 問題不會永遠存在:任何問題都有例外,即問題較少發生或未發生的時刻。
- 小改變能帶來大改變:輕微而具體的行動改變,可能引發整體生活的正向變化。
- 當事人是自身生活的專家:諮商師不是替當事人提供標準答案,而是協助其發現適合自己的解決方式。
- 當事人已具備部分資源:過去成功經驗、重要他人、個人特質與既有因應方式,均可成為改變的基礎。
- 目標必須由當事人建構:目標應具體、正向、可觀察、可執行,並符合當事人的生活情境。
- 諮商重視現在與未來:過去經驗僅在有助於發現資源與成功經驗時加以探討,不以追溯病因為主要工作。
焦點解決短期心理諮商常用的三項基本立場是:
- 尊重當事人:承認當事人對自身生活最具了解。
- 合作關係:諮商師與當事人共同尋找可行的改變方向。
- 尋找例外與資源:將注意力由「問題如何發生」轉向「什麼時候問題沒有發生」。
解題方法
本題可採取「特色—適用狀況—案例—技巧」四段式作答:
- 先說明焦點解決短期心理諮商的理論特色。
- 再指出其較適合的輔導對象與問題類型。
- 接著設計一個具體案例,呈現當事人的問題、目標與改變方向。
- 最後以對話方式說明諮商師如何運用例外問句、奇蹟問句、量尺問句、因應問句及讚美等技巧。
作答重點不在羅列名詞,而在於說明「技巧如何促進當事人發現資源,並形成具體行動」。
焦點解決短期心理諮商的主要特色
一、以解決為焦點,而非以問題分析為焦點
傳統問題取向常探討症狀的原因、人格缺陷、家庭衝突或過去創傷;焦點解決取向則關心:
- 當事人希望未來變成什麼樣子。
- 問題何時沒有發生。
- 當事人曾經如何成功面對困難。
- 下一個可行的小步驟是什麼。
因此,諮商師不必全面處理所有問題,只要找到能促成改變的關鍵經驗即可。
二、重視當事人的優勢與例外經驗
「例外」是指問題沒有發生、問題程度較輕,或當事人成功處理問題的情況。
例如,當事人表示「我每天都無法專心讀書」,諮商師可進一步詢問:
- 「最近哪一天比較能專心?」
- 「那一天和其他日子有什麼不同?」
- 「你當時做了哪些事情?」
- 「還有誰注意到你的改變?」
透過這些問題,當事人能發現自己並非完全沒有能力,而是已經存在某些有效方法。
三、採取短期、目標導向的工作方式
焦點解決諮商重視有限次數、明確目標及可觀察的改變。諮商目標不宜停留在「變得更好」「不要焦慮」等抽象描述,而應轉化為具體行為,例如:
- 每天完成三十分鐘複習。
- 與家人衝突時先離開現場五分鐘。
- 每週主動與一位同學交談一次。
- 睡前固定進行十分鐘放鬆練習。
四、強調小步驟與可行性
焦點解決取向認為,改變不必一次完成。諮商師會將大目標拆解成當事人有能力完成的小行動,降低挫折感,增加成功經驗。
例如,對於「改善親子關係」的目標,可先設定為每天主動與父親交談五分鐘,而非立即要求雙方深入討論多年衝突。
五、強調合作、尊重與非病理化
焦點解決諮商不把當事人視為被動接受治療的病人,也不以標籤化方式解釋其行為。諮商師採取「不知道」的姿態,透過提問理解當事人的生活經驗,並尊重其選擇。
六、重視語言與意義建構
焦點解決取向認為,當事人如何描述問題,會影響其看待自己與未來的方式。諮商師會協助當事人將負向、固定的自我描述,轉化為具有彈性與行動性的敘述。
例如,將「我就是一個沒有自制力的人」轉化為「在手機不在身邊時,我曾經能完成讀書計畫」。
七、諮商關係具有彈性
依當事人的合作狀況,諮商師可採取不同方式:
- 顧客型關係:當事人主動尋求改變,能清楚描述目標。
- 申訴型關係:當事人認為問題在別人身上,缺乏改變意願。
- 訪客型關係:當事人被家人、學校或機關要求前來,尚未認為自己需要改變。
對於訪客型或申訴型當事人,諮商師應先建立關係、尊重其觀點,從當事人願意談論的內容開始,避免過早要求其承擔全部改變責任。
輔導效果較為顯著的狀況
焦點解決短期心理諮商特別適合下列情況:
一、目標明確且具有改變意願者
當事人已能指出希望改善的行為或生活面向,例如考試準備、人際互動、親子溝通、情緒管理或生活適應,通常較能從短期、目標導向的方式中受益。
二、適應性問題與生活困擾
例如:
- 學校適應困難。
- 考試壓力與學習拖延。
- 人際衝突。
- 親子溝通不良。
- 職場適應問題。
- 生涯選擇與決策困擾。
- 失戀、搬遷、轉職等生活事件。
- 短期情緒低落、焦慮與自信不足。
三、兒童、青少年與家庭輔導
焦點解決取向語言簡潔、活動彈性高,容易配合兒童及青少年使用,也適用於學校輔導、家庭諮商、偏差行為預防及親職教育。
四、團體輔導與機構情境
其短期、具體、重視資源的特色,適合運用於:
- 校園輔導。
- 矯正機關及更生輔導。
- 社區心理衛生服務。
- 員工協助方案。
- 危機後的生活適應。
- 時間與資源有限的機構服務。
五、具備基本現實感與自我反思能力者
當事人若能理解問題、描述生活經驗,並願意嘗試小幅度改變,通常較適合此取向。
六、需審慎評估或搭配其他治療的狀況
對於嚴重精神病性症狀、急性自殺危機、嚴重物質依賴、重度憂鬱、明顯認知功能障礙或高度危險暴力情況,不能僅依賴焦點解決短期心理諮商。此時應優先進行安全評估、危機處理、醫療轉介及跨專業合作。焦點解決技巧可作為支持性介入的一部分,但不能取代必要的專業處置。
輔導案例
一、案例背景
高中生小豪因準備國家考試而焦慮,近一個月經常滑手機、拖延讀書,並認為自己「一定考不上」。父母因此責備他,親子衝突增加。小豪雖然感到困擾,但仍希望改善讀書效率。
二、建立目標
諮商師不直接追問拖延的所有成因,而是詢問:
「如果這次諮商對你有幫助,接下來一週你會注意到自己有什麼不同?」
小豪回答:
「我希望每天至少能讀兩個小時,而且不要一直被手機干擾。」
諮商師再將目標具體化:
第 二 題25 分
團體輔導的領導者,應該具備哪些特質(至少三項)?其在增進「輔導關係」上要如何專業成長,才能提升團體輔導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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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團體輔導領導者的專業特質,以及領導者如何透過持續專業成長,建立並維持有效的「輔導關係」。
團體輔導中的輔導關係,不僅是領導者與個別成員之間的關係,也包括領導者與整體團體、成員彼此之間的互動關係。良好的輔導關係具有下列功能:
- 建立安全、信任與接納的團體氣氛。
- 促進成員自我表露、情緒表達與人際互動。
- 增加成員參與團體活動的意願。
- 協助成員獲得支持、修正不適應行為,並產生改變。
- 提升團體凝聚力與輔導成效。
在理論上,可運用 Rogers 的助人關係核心條件,包括真誠一致、無條件積極關注與同理心;並結合團體輔導的團體凝聚力、信任、保密與成員互動等概念作答。
解題方法
本題可分成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回答團體輔導領導者應具備的特質,至少列出三項,並說明其對團體輔導的作用。
第二部分,說明領導者如何在「輔導關係」上進行專業成長。此部分不可只寫「多進修」或「累積經驗」,而應具體說明專業成長的內容、方法與對團體效能的影響。
適當的作答架構為:
一、團體輔導領導者應具備的特質
(一)真誠一致
領導者的言語、情緒與行為應保持一致,能以真實、自然而不虛假的態度與成員互動。
真誠一致並不表示領導者可以任意宣洩個人情緒,而是能覺察自己的感受,並以適當、專業的方式表達。例如,當團體氣氛沉悶時,領導者可以坦誠表示:「我注意到大家今天比較安靜,我有些擔心大家是否感到不自在。」這種表達能讓成員感受到領導者是真實而投入的。
其功能包括:
- 降低領導者與成員之間的距離。
- 增加成員對領導者的信任。
- 鼓勵成員以真實態度參與團體。
- 形成開放、安全的團體氣氛。
(二)同理心
同理心是指領導者能站在成員的立場理解其內在經驗,掌握成員的情緒、想法與處境,並將理解適當地回應給成員。
同理心不等於同意成員的所有行為,也不等於替成員解決問題。例如,成員表示自己因工作壓力而對家人發脾氣,領導者可以回應:「你似乎長期承受很大的壓力,又覺得沒有人理解你的辛苦,所以情緒容易在家中爆發。」此種回應可協助成員感到被理解,並進一步探索自己的情緒與行為。
同理心能夠:
- 降低成員的防衛心理。
- 促進成員自我表露。
- 幫助成員辨識與澄清情緒。
- 增加團體中的情緒支持與相互理解。
(三)無條件積極關注
無條件積極關注是指領導者尊重成員的人格價值,不因成員的背景、能力、觀點或過去行為而否定其作為一個人的尊嚴。
此項特質不代表領導者必須認同不當行為。領導者可以接納成員本身,同時針對其不適應行為進行討論與修正。例如,領導者可以表達:「我理解你當時非常憤怒,但攻擊他人的行為仍可能造成傷害,我們可以一起討論其他處理憤怒的方法。」
其重要性在於:
- 使成員感受到被尊重與接納。
- 協助成員面對自身弱點,而不必過度防衛。
- 建立團體中的安全感與包容性。
- 促進成員對自我價值的重新肯定。
(四)良好的自我覺察能力
團體領導者必須能察覺自己的情緒、價值觀、偏見、需求與人際反應,避免將個人問題帶入團體,或以自身標準評斷成員。
團體中的沉默、衝突、依賴或抗拒,可能引發領導者的焦慮、挫折或控制欲。若領導者缺乏自我覺察,容易過度說教、急於介入,或偏袒某些成員。
良好的自我覺察有助於:
- 區分「成員的情緒」與「自己的情緒」。
- 避免反移情影響專業判斷。
- 適度運用個人經驗,而不將團體變成個人宣洩場所。
- 維持客觀、穩定與一致的領導功能。
(五)溝通與傾聽能力
領導者須具備專注傾聽、情緒反映、內容重述、摘要、澄清與開放式提問等基本技巧。
團體領導者不應只注意發言內容,也要觀察非語言訊息,例如表情、姿勢、眼神、沉默、插話與成員之間的距離。透過適當的溝通技巧,領導者可以協助成員將模糊的經驗具體化,並促進成員相互回應。
(六)尊重差異與文化敏感度
團體成員可能在年齡、性別、家庭背景、宗教、族群、社經地位、性傾向及價值觀上存在差異。領導者應尊重多元性,避免以單一價值觀判斷成員。
文化敏感度能避免誤解與標籤化,並使不同背景的成員都能在團體中獲得公平的參與機會。
(七)倫理責任與界線意識
領導者應遵守保密、知後同意、尊重自主、避免傷害、專業界線與適當轉介等倫理原則。
團體保密具有特殊性,因為參與者不只一人。領導者應在團體開始前說明保密原則、保密的限制,以及成員不得任意洩漏他人談話內容。若涉及自傷、他傷、兒少保護或法律要求揭露的情形,也應事先說明相關限制。
二、如何在增進輔導關係上進行專業成長
(一)建立並深化理論基礎
領導者應熟悉團體發展階段、團體動力、成員角色、團體凝聚力、衝突處理與各種團體輔導理論。
團體通常會經歷形成、衝突、規範建立、工作與結束等階段。不同階段的領導任務不同:
- 形成階段:建立安全感、說明規範、促進成員認識。
- 衝突階段:處理抗拒、權力競爭與人際衝突。
- 工作階段:深化自我探索、促進成員互助與行為改變。
- 結束階段:統整學習、處理離別情緒、安排後續支持。
領導者具有理論架構,才能根據團體發展狀況採取適當介入,而不是只依賴直覺或個人習慣。
(二)持續訓練基本助人技巧
領導者應持續增進下列技巧:
- 專注與積極傾聽。
- 情緒反映與同理回應。
- 澄清與摘要。
- 開放式提問。
- 適度自我表露。
- 面質與認知重構。
第 三 題25 分
在網路的虛擬世界,由於缺乏實體溝通,容易產生人際疏離及不合之現象;在學生時代或職場上,會如何影響其心理健康與生涯發展?如何提前預防、及時處理?請舉一個學生或成年人的實例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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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網路虛擬人際互動」對個人心理健康與生涯發展的雙重影響,以及諮商輔導的預防與處理策略。作答宜掌握「成因—影響—預防—處理—實例」的完整脈絡。
一、虛擬世界與人際互動
網路溝通具有匿名性、非同步性、缺乏面部表情與聲調線索等特性,容易產生「網路去抑制效應」,使個人在網路上降低自我控制,出現現實生活中不會表現的攻擊、嘲諷、過度揭露或衝動言行。
常見問題包括:
- 網路霸凌、排擠、惡意留言與散布謠言。
- 社群比較、外貌焦慮、成就焦慮與自我價值下降。
- 過度依賴網路社交,造成現實人際退縮。
- 網路成癮、睡眠失調與注意力下降。
- 因溝通誤解而產生衝突,形成孤立與疏離。
二、對心理健康的影響
網路人際衝突若持續發生,可能造成:
- 情緒方面:焦慮、憂鬱、憤怒、羞恥、無助與孤獨。
- 認知方面:負面自我概念、過度解讀他人訊息、非理性信念。
- 行為方面:逃避上學或工作、拒絕社交、沉迷網路、自傷或自殺風險。
- 生理方面:失眠、疲勞、頭痛、食慾改變與身心症狀。
三、對生涯發展的影響
心理健康與生涯發展相互影響。網路衝突可能使學生降低學習動機、缺課、退縮,影響升學與專業探索;成年人則可能降低工作投入、團隊合作能力與職場適應,甚至造成離職、失業或職涯中斷。
另一方面,網路本身也能提供學習資源、職涯資訊、專業社群與人脈建立。因此,問題不在於單純使用網路,而在於使用方式、時間管理、情緒調節與現實支持系統是否健全。
四、相關輔導法規
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學校輔導可依《學生輔導法》的三級輔導架構說明:
- 發展性輔導:針對全體學生進行心理健康、人際關係、生活適應與生涯發展教育。
- 介入性輔導:針對已有適應困難、人際衝突或情緒問題的學生,提供個別或團體輔導。
- 處遇性輔導:針對嚴重心理困擾、危機、自傷或他傷風險者,結合心理師、醫療、社政及家庭資源進行專業處遇。
涉及霸凌、性騷擾、兒少受虐或自傷他傷風險時,應依相關法規及校內通報、危機處理程序辦理,兼顧保密原則與保護當事人安全的必要例外。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申論題,適合採用「問題分析與三級預防」作答:
答題時先界定虛擬人際互動的特性,再分別說明學生與成年人的影響,接著依「事前預防、事中處理、事後追蹤」提出措施,最後以一個具體案例統整理論。
一、事前預防
- 個人層次
培養媒體識讀、網路倫理、同理心、情緒調節與衝突溝通能力。教導個人辨識網路霸凌、詐騙、惡意操弄與不當訊息,避免在情緒高漲時立即回覆或轉傳內容。
建立健康使用習慣,例如設定上網時間、維持睡眠規律、安排運動與面對面社交,避免把網路互動作為唯一的情緒支持來源。
- 家庭層次
家長應採取陪伴、討論與共同訂定規範的方式,避免只以沒收手機或全面禁止網路處理問題。家長應主動關心孩子的情緒與人際關係,讓孩子在遭遇霸凌或衝突時願意求助。
- 學校與職場層次
學校可透過班級輔導、生命教育、情緒教育、媒體素養與生涯輔導,提升學生的人際與問題解決能力。職場則可建立尊重、反霸凌與心理健康支持制度,提供主管訓練、員工協助方案及申訴管道。
二、及時處理
- 危機評估
先確認事件性質、持續時間、影響範圍及當事人的安全狀況,特別評估是否有自傷、自殺、他傷、跟蹤、威脅或個人資料外洩等危險。
- 保留證據與降低傷害
第 四 題25 分
對於「暴力犯罪者」、「遭受暴力對待者」(包含語言、精神和肢體)及雙方家屬,警政、學校、職場要如何合作以進行心理輔導?請舉一個實例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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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暴力事件之跨專業、跨機構心理輔導與被害人保護」,核心不是只對暴力犯罪者進行個別諮商,而是同時處理:
- 暴力犯罪者的危險性、責任承擔與再犯預防。
- 遭受暴力對待者的創傷修復、安全維護與權益保障。
- 雙方家屬的情緒支持、親職協助及家庭關係重建。
- 警政、學校與職場之間的分工合作及資訊銜接。
暴力對待包括肢體暴力,也包括言語羞辱、威脅、控制、孤立、恐嚇等精神暴力。心理輔導應採取「創傷知情」及「生態系統」觀點,理解個人的心理反應與家庭、學校、職場、社區環境彼此交互影響。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相關法源主要包括《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等。涉及兒童、少年、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職場暴力時,應依各該法規辦理通報、保護、調查及轉介。現行法規如有後續修正,仍不影響本題依命題年度法規作答。
解題方法
本題可採「對象分層+機構分工+合作流程+實例」四段式作答。
一、先進行危機與需求評估
對個案進行下列評估:
- 是否有立即性人身危險。
- 暴力是否持續、升高或具有報復性。
- 是否持有刀械、槍械或其他危險物品。
- 是否有酒精、毒品、精神疾病或自殺、他殺風險。
- 被害人是否需要醫療、庇護、法律扶助或緊急安置。
- 未成年子女是否目睹暴力或受到直接、間接傷害。
- 犯罪者是否願意接受治療、是否承認責任,以及再犯風險高低。
危機處理的優先順序為:
心理輔導不能取代必要的警察介入、醫療處置及法律保護。
二、依服務對象分層處理
(一)暴力犯罪者
對犯罪者應採取「責任承擔、危險管理、認知修正、行為控制」的治療方向。
輔導重點包括:
- 協助其承認暴力行為,不將責任推給被害人、酒精、壓力或家庭衝突。
- 辨識暴力前的觸發因素,如嫉妒、羞辱感、挫折、失控及權力控制需求。
- 教導情緒辨識、憤怒管理、衝動控制及問題解決技巧。
- 修正「打人是管教」、「對方不聽話就應受懲罰」等錯誤認知。
- 建立非暴力溝通、衝突協商及壓力調適能力。
- 針對酒癮、毒癮、憂鬱、躁症、人格問題提供精神醫療或成癮治療。
- 依再犯風險安排個別治療、團體治療、家庭教育及司法處遇。
- 設計再犯預防計畫,包括遠離被害人、避免酒精及高風險場所、設定求助對象等。
輔導者不得以「家庭和諧」為由要求被害人立即原諒犯罪者,也不能在安全尚未確保時貿然進行伴侶聯合會談。
(二)遭受暴力對待者
被害人處遇以安全及創傷復原為優先。
輔導重點包括:
- 接納其害怕、羞恥、憤怒、罪惡感、麻木及失眠等反應。
- 明確告知暴力責任在施暴者,被害人不必為暴力行為負責。
- 協助建立安全計畫,包括緊急聯絡人、避難地點、重要文件及求救方式。
- 依需要轉介醫療、驗傷、法律扶助、庇護安置及社會福利服務。
- 處理創傷後壓力反應、焦慮、憂鬱、自傷及自殺風險。
- 協助恢復自我效能、界線感、信任感及日常生活功能。
- 尊重被害人的自主決定,不強迫其立即離開關係、報案或與犯罪者和解。
- 涉及兒童、少年、身心障礙者或無法自我保護者,應強化保護性介入及依法通報。
(三)雙方家屬
家屬可能同時承受恐懼、忠誠衝突、羞恥、憤怒、經濟壓力及照顧負擔,因此應分別處理,不宜將雙方家屬混合為單一輔導對象。
被害人家屬的輔導重點:
- 協助其理解創傷反應及被害人的心理狀態。
- 教導支持性溝通,避免責備、逼迫或要求隱忍。
- 協助規劃照顧、住宿、接送、經濟及子女保護安排。
- 留意家屬本身是否受到威脅、控制或二度創傷。
犯罪者家屬的輔導重點:
- 協助其面對犯罪事實及法律責任。
- 避免替犯罪者掩飾、合理化或向被害人施壓。
- 教導家屬辨識再犯警訊及正確應對方式。
- 鼓勵家屬支持犯罪者接受治療,但不得以家屬承擔監控責任取代專業處遇。
警政、學校與職場的合作分工
一、警政機關
警政機關主要負責安全、司法及危機處理:
- 受理報案、製作紀錄、保全證據及依法通報。
- 評估暴力危險程度,必要時採取保護、隔離或緊急處置。
- 協助聲請保護令及執行保護令。
- 轉介被害人至家庭暴力防治中心、醫療院所、庇護機構及心理諮商資源。
- 對犯罪者進行告誡、司法移送及必要的治療或處遇轉介。
- 透過個案管理或跨網絡會議與學校、職場及社政單位聯繫。
- 於資訊共享時遵守個人資料保護及保密原則,採取「最小必要揭露」。
警政機關不可只處理報案當下,而應追蹤保護令遵守情形、再犯風險及被害人安全變化。
二、學校
學校是兒童、少年及青年重要的早期發現場所,主要負責辨識、通報、輔導及教育支持:
- 留意學生出現退縮、恐懼、攻擊、缺課、成績下降、身體傷痕或突然改變行為等警訊。
- 依相關法規辦理責任通報及校安通報。
- 由輔導教師、學務人員、社工及心理師進行個別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