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原住民特考三等 農業行政類科 農業發展與政策 考古題詳解

114 年・原住民特考・三等・農業行政類科
試題代碼 農業發展與政策

第 一 題25 分

請試述下列名詞之意涵:(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

(一) 產品貢獻(product contribution)

(二) 平衡成長(balanced growth)

(三) 價格安定政策(price stabilization policy)

(四) 運銷訓令(marketing order)

(五) 對等關稅(reciprocal tariffs)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一)產品貢獻(product contribution)

**核心觀念:**產品貢獻是指某項農產品對農業部門整體產出或經濟發展所作的貢獻,常用該產品的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表示:

產品貢獻率=該產品產值農業總產值×100%產品貢獻率=\frac{該產品產值}{農業總產值}\times 100\%

產品產值通常以產品數量乘以價格計算。產品貢獻率愈高,代表該產品在農業生產結構中的相對重要性愈高;但它呈現的是相對占比,不能單獨代表該產品的獲利能力、就業貢獻或社會福利效果。

**解題方法:**作答時先界定「貢獻」的衡量基準,再寫出常見的產值占比公式,並補充其政策意義及衡量限制。

**解題技巧:**勿將產品貢獻直接等同於「產品利潤」或「農民所得」。若題目特別指定就業、外匯或附加價值等衡量方式,應改用相應指標。

(二)平衡成長(balanced growth)

**核心觀念:**平衡成長是指經濟發展時,各產業或部門同步、協調擴張,使部門間的供需與投入關係維持相對均衡,避免發展過度集中於單一部門而形成瓶頸。農業發展脈絡下,通常強調農業與工業、農業生產與農產加工及運銷等相關部門均衡發展。

此一觀點常與「不平衡成長」相對照:不平衡成長主張集中有限資源於具帶動效果的部門,藉由前後向關聯引發後續投資;平衡成長則重視多部門同步擴張,以相互創造市場需求並補足彼此所需。

**解題方法:**從「成長的範圍」與「部門間關係」切入,說明其強調同步協調,並點出農業和相關產業的連動。

**解題技巧:**關鍵詞是「多部門、同步、協調」。不要把平衡成長解作各產業產值必須相等,也不要與個別農場的生產組合平衡混為一談。

(三)價格安定政策(price stabilization policy)

**核心觀念:**價格安定政策是政府運用政策工具,減緩農產品價格因供需、季節、氣候或國際市場變動而大幅波動的措施,藉此降低農民所得與消費者支出的不確定性,並維持市場供應穩定。

常見工具包括:

  • **供給管理:**調整生產或上市量、辦理休耕或轉作。
  • **政府收購與儲備:**價格過低時收購或進儲,價格過高時釋出庫存。
  • **貿易措施:**透過進出口管理或關稅等措施調節國內供給。
  • **價格支持或補貼:**以收購價格、差額補貼等方式支撐生產者收益。

政策設計須考量財政成本、庫存管理、貿易規範與資源配置效率;若價格長期偏離供需所反映的水準,也可能造成過剩、短缺或生產誘因扭曲。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二 題25 分

農業部建構四大農民福祉體系,福利支出預算逐年增加,而農業保險與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為其中重要的項目,試比較「農業保險」與「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之異同。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農業風險管理中的兩種政策工具:農業保險是事前投保、事後依保單理賠的風險分攤機制;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則是災後依政府公告與法定條件提供的政策性救助。兩者都能協助農民面對損失,但制度原理、適用範圍與給付方式不同。

本題所涉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114年)為準,主要包括《農業保險法》、《農業發展條例》第60條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民國114年《農業保險法》第2條、第10條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部分條文曾修正,作答應依命題年度規定理解。

《農業保險法》的制度目的,在於透過保險機制分散農業經營風險;農民依保單約定投保,符合承保事故及理賠條件時,依契約取得保險金。《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3條則規定,救助包括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第4條列出天然災害類型,並容許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專案認定其他災害;第5條以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為救助對象,並設有資格限制。

解題方法

採用「制度目的—風險範圍—資格與程序—財源與給付—兩者關係」的面向比較法。這樣能同時說明兩制度共同的農民風險保障功能,以及它們不是同一種給付制度的關鍵差異。

比較面向農業保險農業天然災害救助
制度性質與目的以保險契約分散農業經營風險,協助穩定農民收入及經營。災後政策性救助,協助受災農民迅速恢復生產、降低災損衝擊。
承保或適用事故依個別保單約定;可涵蓋天然災害,也可依險種涵蓋疫病、蟲害、價格或收入風險等。實際保障範圍仍以保單為準。以《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所定天然災害為主,包括颱風、豪雨、旱災、地震等;其他災害須由中央主管機關專案認定。
參與及資格農民須就符合投保條件的標的投保,並依保單繳交保險費;政府補助部分保險費以鼓勵參與。不以事前投保為前提,但須符合救助對象、公告地區與品項、損害認定及申請程序等規定;部分違規經營或不符規定者不予現金救助或補助。
給付判斷方式依保單承保事故、保險金額、損失或指數條件及理賠公式核算;符合約定才理賠。依政府公告的救助地區、項目、損害認定及法定額度辦理,現金救助並非依個別實際損失全額填補。
財源與給付型態由農民繳納保險費、政府補助保費及保險制度資源共同支撐;以保險金理賠為主要給付。由政府預算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等支應;得提供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貸款另有利息差額補貼安排。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三 題25 分

農業政策之源起,可能為「市場失靈」造成;政府介入干預可能帶來未如理想的結果造成「政府失靈」,請說明這兩種失靈之意涵為何及如何能有效解決失靈問題?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公共經濟學中「市場失靈」與「政府失靈」的意涵,以及農業政策介入的正當性與界限。農業政策的目的之一,是修正市場機制無法有效配置資源、造成社會福利損失的問題;但政府決策與執行也有侷限,若介入不當,可能使資源配置更差。

可用下列概念說明市場失靈:

  • 外部性:生產或消費行為影響第三人,影響未反映在價格中。農業的正面外部性如水土保持、景觀維護與生物多樣性;負面外部性如農藥污染、水源污染。
  • 公共財:具有非排他性與非敵對性,難以由市場向受益者收費,私人供給容易不足。例如農村防災、農業試驗研究成果,以及部分農地生態功能。
  • 資訊不對稱:交易一方掌握較多資訊,可能造成逆選擇或道德危險。例如農產品品質、農藥使用及產地資訊難以由消費者完全掌握。
  • 市場力量與競爭不足:農產品易腐、產地分散且生產者規模小,若買方或通路集中,可能削弱農民議價能力。
  • 不完全市場:農業面臨氣候、病蟲害與價格波動等風險,保險、信貸等市場可能無法充分提供服務。

政府失靈是指政府介入後,因資訊、誘因、制度或執行上的問題,未能有效改善市場失靈,甚至造成資源浪費、效率下降或社會福利減損。政府以公共利益為目標,不代表政府必然掌握充分資訊或能無成本地執行政策。

解題方法

作答可依「失靈的意涵 → 成因與農業例子 → 解決方式」展開。先說明市場價格未能反映完整社會成本或效益,故市場均衡未必是社會最適;再說明政府介入也可能因決策與執行缺陷而失效;最後提出與失靈成因相對應的政策工具,並以成本效益、績效檢討與資訊公開降低政府失靈。

市場失靈的意涵與改善方式

市場失靈是指在市場機制下,私人決策未能使資源達到有效率配置,造成實際結果與社會最適結果有差距。其核心在於私人邊際成本或效益與社會邊際成本或效益不一致,價格因而未能呈現完整的社會訊息。

改善方式應依成因選擇:

  1. 外部性:對負外部性採污染管制、使用標準或環境稅;對正外部性採補貼、獎勵或契約給付,使私人決策納入社會成本與效益。農業環境給付可依實際提供的水土保持、生態維護等公共效益設計。
  2. 公共財供給不足:由政府提供或委託供給,並透過農業試驗改良、病蟲害監測、農村防災等公共服務,補足市場供給不足。
  3. 資訊不對稱:建立產銷履歷、標示與檢驗制度,要求重要資訊揭露,並加強稽查及違規處罰,協助消費者與交易者辨識品質。
  4. 市場力量與競爭不足:維護公平交易、促進市場資訊流通,並支持產銷合作、共同運銷及農民組織,改善小農議價能力。
  5. 農業風險與不完全市場:發展農業保險、風險管理與災害救助制度,並依需要改善農業金融服務;補助應避免削弱風險防範誘因。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四 題25 分

請根據經濟理論分析「公糧稻穀保價收購」與「稻作直接給付」兩政策之優缺點。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政府支持農民所得的兩種政策工具,以及它們對市場價格、產量、農民所得、政府支出與資源配置的不同影響:

  • 公糧稻穀保價收購:政府按公告價格收購稻穀,當收購價格高於市場均衡價格時,形成價格支持。農民可以將符合規格的稻穀交售公糧,因而獲得價格保障。
  • 稻作直接給付:政府依符合資格的稻作面積,給予農民一定金額的給付;農民自行銷售稻穀,收入主要由市場價格決定,政府給付則補充其所得。

稻穀保價收購的法制背景,可提及《糧食管理法》第 5 條之 1 所定的公糧稻米儲備及相關收購制度。稻作直接給付的申領條件與作業方式,則依相關作業規定辦理。本題以政策經濟分析為主;涉及法規部分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規定為準,本文未涉及後續法規修正。

解題方法

可從「價格支持是否介入市場價格」切入,再比較兩政策對生產決策的誘因。

設稻米市場均衡價格為 PeP_e、均衡產量為 QeQ_e。若政府設定的保價收購價格 PgP_g 高於 PeP_e,農民面對較高且較穩定的預期價格,通常會增加稻作供給。若政府收購量超過市場需求量,超額稻穀須由政府收購、儲存或處理。

直接給付則可表示為:

農民所得=市場售米收入+政府直接給付\text{農民所得}=\text{市場售米收入}+\text{政府直接給付}

若給付按固定面積計算,且不隨當期產量或市場價格逐量變動,對單位產量的價格誘因通常較弱;但只要給付資格與種稻面積或生產行為相連,仍可能影響農民是否種稻及種植面積,不能視為完全不扭曲生產。

公糧稻穀保價收購:優點

  1. 穩定稻農所得、降低價格風險 市場價格下跌時,政府收購提供銷售管道及價格底線,有助農民維持收入,降低價格波動對農家經營的衝擊。

  2. 維持稻米生產能力與糧食安全 保價收購提高種稻的收益預期,有助維持稻作面積、產業技術與產地供應能力。遇到國際供應中斷或重大災變時,國內生產能力與公糧儲備具有調度價值。

  3. 政策效果直接、易於理解 農民可清楚掌握政府收購價格及收購方式,制度具有可見的保障效果,行政執行也可透過既有公糧收購體系辦理。

公糧稻穀保價收購:缺點

  1. 價格訊號失真,容易造成過度生產 當保價收購價格高於市場均衡價格,農民增加供給的誘因上升,但消費者需求未必同步增加,因而可能形成稻米供過於求。

  2. 政府財政與倉儲成本較高 政府須負擔收購價款、檢驗、運輸、倉儲、管理及後續處理等成本。收購量越大、存放時間越長,財政負擔與管理壓力越高。

  3. 產生資源錯置與效率損失 價格支持使部分土地、勞動及資本持續投入稻作,即使其社會成本高於市場反映的價值,仍可能繼續生產。政府收購與庫存處理也會耗用資源,形成無謂損失。

  4. 品質與市場導向誘因較弱 若農民主要以交售公糧取得保障,改善品質、發展品牌、掌握消費者偏好或拓展自由市場的誘因可能不足。

  5. 貿易政策上較容易被視為扭曲性支持 以價格支持介入生產及市場價格,較可能被納入 WTO 農業支持規範所關注的範圍,政策調整空間相對受限。

稻作直接給付:優點

  1. 農民收入可獲補充,同時保留市場售價訊號 農民仍須面對市場價格,較有動機依品質、品種、契作或銷售通路調整生產;政府給付則提供所得補助。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其他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