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原住民特考四等 一般民政 政治學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略以:「政府或私人在公有原住民族土地及其周邊範圍內,從事開發、利用、研究、保育或限制當地族人利用土地前,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部落的同意或參與。」
我國近年亦有多起原住民諮商同意權的行使案例,請以實例說明目前原住民諮商同意權存在那些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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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所保障的諮商、同意或參與權,以及該權利在實務上如何落實。這項權利是原住民族自決、文化延續與土地權的重要制度保障,目的在使受開發影響的族人能及早取得資訊、表達意見、參與決策,並分享相關利益。
以命題當年(民國112年)法規為準,《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政府或私人在原住民族土地、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的公有土地,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或學術研究,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原住民並得分享相關利益;涉及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的相關法令,並應依規定辦理諮商、取得同意或參與。相關程序主要由《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規範。
解題方法
採「權利目的—制度爭點—案例說明」的方式作答。先交代諮商同意權與部落自主的關係,再依序指出程序的適用範圍、代表及決策方式、諮商時點與資訊品質、同意的法律效果與利益分享等爭議,並用具體事件說明。如此能呈現問題不只在於「有沒有開會」,也在於程序是否真正反映受影響部落的意願。
主要爭議與案例
一、適用土地範圍及受影響部落如何認定
第21條所稱原住民族土地、部落及周邊一定範圍的認定,關係到哪些部落有權參與。若程序過度以行政劃定的部落範圍或戶籍地為準,可能排除實際受影響、具有傳統領域連結的部落;若範圍擴得過廣,也可能使與開發案關係較弱的族人參與決策,引發權利主體界定爭議。
例如卡大地布部落知本光電開發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相關案件時,涉及外部原住民或其他部落族人能否因設籍在指定區域內參與投票,以及如何認定受影響部落等問題。這反映出以行政區域或戶籍標準界定參與者,可能與部落的歷史、傳統領域及自主認定產生衝突。
二、由誰召集、誰能代表部落決定
《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以部落會議及家戶代表制規範決策程序,但有些部落認為,國家規定的代表方式未必符合各部落的傳統決策慣習;政府或鄉公所代為召集會議,也可能削弱部落自行決定議程與代表方式的自主性。相反地,若只承認特定正式程序,部落依傳統規範自行召開的會議又可能不被視為法定同意程序。
卡大地布光電案即出現臺東縣政府代行召集、其他族人參與投票、委託投票,以及部落傳統家戶代表制是否應受尊重等爭議。案件凸顯制度統一性與部落自治之間的張力:依法定程序作成的表決,仍可能遭部落質疑未代表其集體意志。
三、諮商時點太晚,資訊與選擇不足
諮商若等到開發案招標、決標或許可程序已進行後才啟動,部落即使參與會議,實際上也可能難以影響計畫內容。若開發者提供的環境、文化及健康影響資料不完整,或未以族人理解且適切的方式說明,則同意也難以稱為充分知情。
第 二 題25 分
何謂「審議式民主」?(10 分)為何它不能被廣泛運用?請申論之。(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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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觀念:審議式民主的意義
審議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主張,民主決策的正當性不應只來自多數決或定期選舉,也應建立在公民平等參與公共討論、交換理由、檢視資訊,並形成公共判斷的過程之上。
其核心不只是「讓人民參加」,而是讓參與者能在相對平等、公開且知情的條件下,針對公共議題提出主張、聆聽不同觀點、回應理由,並在審議後形成意見或政策建議。討論的結果不一定是全體共識;若無法達成共識,也可以透過公平程序整理歧見,再作成決定。
審議式民主常見的實踐形式包括公民會議、審議式民調、審議論壇及參與式預算。這些制度可補充代議民主中選舉間隔長、政策討論不足及公民參與偏重投票等問題。
二、解題方法:先界定民主正當性,再分析實踐限制
本題分為兩部分:先說明審議式民主的定義與原則,再解釋它為何難以普遍用於各種議題及政府決策。作答時可從「程序要求高、參與規模有限、社會權力不平等、決策效力受限」四個面向展開,並指出其適用條件與制度位置。
三、審議式民主的主要原則
- 平等參與:相關公民應有參與及表達意見的機會,避免特定群體壟斷討論。
- 資訊充分:參與者須取得適切、可理解且多元的資訊,才能對議題形成有根據的判斷。
- 理由交換:討論應以公共理由說服他人,而非僅以權勢、情緒或利益交換取代論證。
- 開放溝通:參與者應能提出不同立場,並有機會回應、修正原先判斷。
- 決策回應:政府應說明如何處理審議結果,否則審議容易淪為形式性諮詢。
四、為何審議式民主不能廣泛運用
(一)時間與行政成本高
充分審議須進行議題設定、資料整理、參與者招募、資訊提供、主持與討論、結論彙整等工作,也需要參與者投入時間。若每項政策都採取深入審議,將增加政府的人力、經費及決策時間,不利於大量、例行或須迅速處理的行政事項。
(二)參與人數與討論品質存在取捨
深入對話要求參與人數不宜過多;人數增加,便較難讓每個人充分發言、互相回應。但參與人數少,又難以完整反映社會多元性,也可能引發「少數參與者能否代表全體」的疑問。因此,審議制度很難同時達到大規模參與與高品質討論。
(三)參與者代表性及資源不平等
第 1 題2 分
公民投票是民主國家公民意見表達的重要管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民投票的學理分類、公投投票形式,以及我國《公民投票法》對提案事項與主管機關的規定。涉及法條部分,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
學理上,公民投票常分為「創制」與「複決」:創制是由人民提出法律、立法原則或政策等主張;複決則是由人民對既有法律或政策作成同意或否決的決定。
解題方法
先分辨選項是在描述一般公投概念,還是在考我國法律規定;接著核對《公民投票法》第 2 條及地方性公民投票的主管機關規定。第 2 條明定,預算、租稅、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提案,因此選項 C 將禁止事項說成可以提案,是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第 2 題2 分
上層建築(superstructure)是指建立在特定生產經濟基礎之上的社會意識形態,以及與其相適應制度的總合。下列那位學者,認為政治乃是社會的上層建築?
核心觀念
本題考馬克思主義的「經濟基礎—上層建築」觀點。經濟基礎是社會的生產方式及其所形成的生產關係;上層建築則是建立在經濟基礎之上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宗教、道德、哲學等社會意識形態。馬克思認為,政治制度與國家權力屬於上層建築,會受到經濟基礎影響,並維護與其相適應的社會關係。
解題方法
題幹已直接使用「上層建築」一詞,切入點是辨認這個概念所屬的思想脈絡。它是馬克思主義的重要概念;題目再問「政治乃是社會的上層建築」,因此選擇提出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分析的馬克思。
選項分析
- (A) 霍布斯(Thomas Hobbes):錯誤。霍布斯以自然狀態、社會契約及主權者理論著稱,主張人民透過契約建立強而有力的政治權威;「上層建築」不是他的代表概念。
第 3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是行為主義政治學的特徵?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行為主義政治學的基本特徵。行為主義興起於二十世紀中期,主張政治研究應以可觀察、可驗證的政治行為與經驗資料為基礎,運用科學方法建立經驗性的解釋與通則。其研究取向通常強調價值中立、經驗驗證與方法論個體主義。
相對地,行為主義者傾向追求客觀分析與可檢驗的知識,不以政治學的理論或實踐目的作為研究的指導原則。因此,題目要找的是不符合行為主義特徵的敘述。
解題方法
先辨認選項是否描述行為主義的科學研究取向:建立經驗通則、價值中立,以及從個人可觀察行為出發,均符合其典型特徵。再區分「研究如何進行」與「研究應追求何種目的」:行為主義著重方法與經驗分析,並不主張政治學必須以特定的理論或實踐目的為依歸。
選項分析
第 4 題2 分
有關意識形態的討論,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種政治意識形態對國家、市場、社會階級及傳統價值的不同主張。判斷時要分辨:社會主義與自由市場的關係、新自由主義和新保守主義的差異,以及新馬克思主義的分析焦點。
解題方法
逐一核對各選項所描述的主張是否符合該意識形態的核心特徵。尤其要注意「新自由主義」與「新保守主義」名稱相近,但前者著重市場自由化,後者較重視傳統價值與社會秩序。
選項分析
- (A) 錯誤。 社會主義重視平等與社會保障,通常主張國家介入經濟、調節市場並推動福利政策。降低國家對福利政策的干預、讓市場力量自由發揮,較接近自由放任或新自由主義的主張。
第 5 題2 分
關於我國選舉制度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我國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制度的類型,以及立法委員選舉採行的單一選區兩票制。涉及法規內容時,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
立法委員選舉採混合制:選民分別投票選出區域立委,並以政黨票決定不分區立委席次;政黨票採比例代表制。不分區立委依政黨名單順序分配席次,選民不能直接更動名單順序。
解題方法
逐項辨認選舉制度的特徵:
- 立委選舉是否結合單一選區與比例代表制。
- 區域立委與政黨票是否分開投票、計算。
- 不分區立委的比例代表制是否允許選民更動名單順序。
- 總統選舉是採一輪相對多數決,或兩輪決選制。
四個敘述中,錯誤的是把我國總統選舉說成兩輪決選制。
選項分析
(A) 我國立法委員選舉採單一選區與比例代表的混合制度:正確。 我國立法委員選舉結合區域立委選舉與不分區立委選舉。區域立委在各選區選出,不分區立委則依政黨票得票比例分配席次,屬於混合選制。
第 6 題2 分
主權是國家的構成要素之一,對於主權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主權」的意義與思想史發展。主權是國家對內具有最高統治權、對外具有獨立地位的權力。近代主權理論主要由法國思想家布丹加以系統化;其後盧梭提出「主權在民」,將主權歸於人民。
解題方法
逐項辨認各選項所述的主權思想與歷史脈絡,找出把主權概念錯誤歸屬給特定人物或時代的敘述。布丹、盧梭及區域整合的敘述均符合常見政治學概念;韓非並非近代主權概念的創建者。
選項分析
- (A) 正確。 布丹在近代主權理論的形成上具有代表性,主張主權具有最高性與永久性。在其時代脈絡中,他支持君主主權,人民須服從君主的統治命令。
- **(B) 錯誤。
第 7 題2 分
有關聯邦制度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政治學中「國家結構形式」(Forms of State Structure)的核心分類與特徵。在權力垂直劃分的理論光譜上,國家的結構主要可區分為三大類型:
- 單一制(Unitary System):主權完整歸屬於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權限來自於中央的授予與委託(例如:英國、法國、日本)。
- 邦聯制(Confederation):由數個獨立主權國家基於條約或協定所組成的鬆散聯盟,各成員國仍保有獨立主權與退場權,中央機構權力極為微弱(例如:美國獨立初期依據《邦聯條例》建立的體制、獨立國家國協)。
- 聯邦制(Federalism):主權由中央政府與成員政府(邦或州)共同分享,各級政府的權限皆由「成文憲法」明文劃分並受其保障,彼此互不隸屬,各自在憲法保障的權限範圍內獨立運作(例如:美國、德國、加拿大、瑞士)。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掌握「中央與地方權力劃分的光譜定位」以及「聯邦制的制度特徵與起源」:
- 從集權—分權光譜切入:單一制偏向集權,邦聯制高度分權,聯邦制則是兩者之間的折衷與平衡。
- 從歷史與代表國家切入:現代聯邦制度的首創國為美國(1787年美國憲法創設),此為政治學基本常識。
選項分析
- (A) 正確:聯邦制(Federalism)在政府組織形式與權力集散的光譜上,介於「中央主權不可分割且高度集權」的單一制,與「主權保留於各成員邦、中央無實權」的邦聯制之間,是一種既能維持國家統一、又能保障各邦高度自主的折衷制度。
第 8 題2 分
關於古典自由主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古典自由主義興起於 17 至 19 世紀,重視個人自由、私有財產、法治與有限政府。政府的主要任務是保障人民的生命、自由與財產,避免不必要地干預個人及市場活動。
洛克是古典自由主義的重要思想家。他主張人民享有自然權利,政府應以保障人民權利為目的,並受到法律限制。古典自由主義也肯認人權具有普遍性;但它對政府大規模介入經濟、推動社會福利政策通常持保留態度。
解題方法
本題問「何者錯誤」,可先掌握古典自由主義的關鍵立場:個人自由、有限政府、較少經濟干預。再逐項判斷:
- 時代、代表思想家及普遍人權觀念,均符合古典自由主義的基本介紹。
- 若選項主張政府積極推動社會福利,便與其有限政府、經濟自由的主張不合。
選項分析
第 9 題2 分
關於意識形態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意識形態」的基本意涵及其在政治中的功能。意識形態是由一組相互連結的理念、價值與信念構成,用以解釋政治與社會秩序、評價現狀,並指引政治行動。它既可能是較完整的社會哲學或世界觀,也能把政治理論轉化為政治實踐的方向與依據。
「意識形態」一詞具有爭議性,因為它既可用來中性地描述一套政治信念,也常被用作批判對手思想的貶抑性標籤。
解題方法
抓住意識形態的兩面:一方面,它提供一套較完整的理念架構,連結政治理論與實踐;另一方面,在政治論戰中,人們也會用這個詞批判敵對教條或教義。逐一比對選項,找出否定後者的敘述即可。
選項分析
第 10 題2 分
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提出的亞洲價值論,對於下列何種理論構成反駁?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李光耀所倡議的「亞洲價值論」及其與普世人權觀念的衝突。亞洲價值論強調社會秩序、集體利益、經濟發展與政治穩定,並主張人權與民主制度應配合各地的歷史文化與社會條件,不宜將西方自由民主模式視為普遍適用的標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亞洲價值論爭論的核心:它質疑人權是否具有跨文化、普遍適用的標準,並以亞洲社會的文化傳統與發展需求,反對將西方自由主義的人權觀直接套用於亞洲。因此,題目問其「反駁」何種理論,應選與普世人權主張相對的選項。
選項分析
- (A) 三權分立論:錯誤。 三權分立是將立法、行政、司法權分由不同機關行使的憲政原則。
第 11 題2 分
關於「政治文化」概念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政治文化是社會成員對政治體系、政治制度、政治角色及自身政治行動所抱持的態度、信念與價值取向。它屬於整體文化的一部分,但焦點限於政治領域;政治文化具有社會共享的特性,也會因群體、世代或社會環境而呈現差異。
解題方法
逐一檢視各選項是否符合政治文化的基本特徵:它是否具有集體性、是否專指政治領域,以及政治文化的形成是否能簡化為單一人物的影響。涉及後物質主義時,則要連結英格哈特的「稀缺假說」與「社會化假說」:物質生活與安全需求較有保障的社會,較容易出現重視自我表達、參與及生活品質的價值取向。
選項分析
(A) 具有相當程度的集體性:正確。 政治文化不是個人孤立的政治偏好,而是一定社會或群體中相當多人共享的政治態度、信念與價值。即使群體內部仍有差異,政治文化整體仍具有集體性。
第 12 題2 分
有位學者認為配偶的政治傾向在婚後不會受對方的影響而改變,這位學者的主張最適合下列何理論來說明?
核心觀念
本題考政治社會化理論中,個人政治態度在成年後是否仍會改變。題幹指出,配偶結婚後不會影響對方的政治傾向,重點在於政治態度具有穩定性,形成後不易受後續經驗改變。
解題方法
先抓住「婚後不會受對方影響而改變」這個線索:題目描述的是政治態度長期維持穩定,最符合終生持續模型。若主張成年後仍會因配偶、工作、重大事件等經驗改變政治態度,才會偏向終生開放模型。
選項分析
- **(A) 終生持續模型(lifelong persistence model)—正確。**主張政治態度在早期形成後具有持續性,成年後通常相當穩定、不易改變。配偶婚後不會使對方的政治傾向改變,符合此模型。
- **(B) 生命週期模型(life-cycle model)—錯誤。
第 13 題2 分
二次大戰後,日本轉型為民主國家,其轉型模式為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民主化的轉型模式,重點在辨認民主制度的建立主要由誰推動。常見分類包括人民由下而上推動、既有統治者由上而下改革,以及外國力量介入促成轉型。
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後由盟軍占領,民主化改革是在占領當局主導與介入下推行,因此屬於外國力量介入形成的民主轉型。
解題方法
先看題目問的是「日本轉型為民主國家」的主要推動力量,而非日本戰後是否建立民主制度。日本戰後改革包括制定新憲法、擴大人民主權與保障基本權利等,這些改革是在盟軍占領與外部監督下推動;因此應從「外國力量介入」這一轉型模式判斷。
選項分析
第 14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屬於立憲主義(constitutionalism)的內涵?
核心觀念
本題考立憲主義(constitutionalism)的基本內涵。立憲主義主張以憲法規範政府權力,使政府受到法律拘束,並保障人民基本權利。其重點包括法治政治、限制政府權力、責任政治,以及透過制度安排確保政府權力受到監督與課責。
立憲主義中的「憲政」並非僅指政府依照憲法設置機關,也要求政府實際遵守憲法的限制。無限政府不受有效約束,與立憲主義的核心精神相反。
解題方法
先抓住立憲主義的核心:以憲法限制政府權力,並保障人民權利。再檢視各選項是否符合這項原則。凡是主張政府權力不受限制者,即不屬於立憲主義內涵。
選項分析
第 15 題2 分
有關英國內閣制的特色,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英國內閣制的制度特徵。內閣制以行政、立法部門密切連動為特色:內閣由國會多數黨組成,閣員通常兼任國會議員,並須對國會負責;內閣存續取決於國會支持,沒有固定任期。
解題方法
逐項辨認各敘述是否符合內閣制的一般原則。英國君主是虛位元首,重要政務由內閣負責;閣員來自國會並對國會負責,內閣任期也會隨國會支持與選舉結果而變動。因此,描述「任期固定」的選項違反內閣制特徵。
選項分析
第 16 題2 分
對政府體制的分類,下列何者是依中央與地方政府權力關係為標準的分類?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府體制分類的標準。依分類所觀察的權力關係,可分為不同類型:
- 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權力關係:單一制與聯邦制。
- 國家元首的產生方式:君主制與共和制。
- 人民參與及政治權力運作方式:民主制與獨裁制。
- 行政與立法機關的關係:總統制與內閣制。
解題方法
先找出題幹指定的分類標準:「中央與地方政府權力關係」。再對照各組分類的定義,判斷哪一組是在說中央與地方的權限如何配置。
單一制下,地方權限原則上由中央授予或調整;聯邦制則由聯邦憲法劃分中央與組成邦的權限,雙方各自在憲法保障的範圍內行使權力。因此,符合題幹標準的是「單一制與聯邦制」。
選項分析
第 17 題2 分
近來各國國會議員的立法行為中,常有肉桶立法或滾木立法的形容。關於這兩種立法行為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立法過程中的「肉桶立法」(pork-barrel legislation)與「滾木立法」(logrolling)。兩者都涉及議員爭取選民支持或協調彼此利益,但著眼點不同:
- 肉桶立法:議員推動把公共經費或建設資源分配到特定選區,或照顧特定群體,以爭取當地選民支持,常與連任考量有關。
- 滾木立法:議員彼此交換支持,約定支持對方所提法案或預算項目,形成「你支持我的案子,我支持你的案子」的結盟。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中的兩個概念,再檢查選項是否符合其特徵。肉桶立法的判斷重點是「特定利益與選區資源分配」;滾木立法的判斷重點是「議員互相交換支持」。滾木結盟能增加法案支持者,因此通常會提高法案通過的機率;聲稱它會降低通過機率的選項錯誤。
選項分析
第 18 題2 分
下列何者非韋伯理想型文官組織的特徵?
核心觀念
本題考韋伯的「理想型官僚組織」(理想型文官組織)及其特徵。韋伯所描述的是依法設置、權責分明並依層級運作的組織;其成員依職位與規則執行職務,而非依私人關係辦事。常見特徵包括明確的職權範圍、層級節制、依法行政,以及文官任用與職涯的專業化、永業化。
解題方法
先辨認選項描述的是組織的正式結構與文官制度,還是把政務官和常任文官混為一談。政務官具有政治任命及隨政權更迭而進退的特性;永業化原則適用於常任文官的職涯制度,不是政務官聘僱的原則。因此,題目問「非」韋伯理想型文官組織特徵時,應選把政務官與永業文官制度錯置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19 題2 分
有關我國的訴訟裁判,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我國法院的審判權分工,以及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的審級制度。判斷時要分清楚「三級三審」與「三級二審」:前者有三次審級審理的機會;後者雖有三個層級的法院,但原則上只有兩個審級。
行政訴訟的最高行政法院主要處理法律適用與法律見解問題,屬法律審;但這不代表行政訴訟有「第三審」。民國 112 年 8 月 15 日行政訴訟新制施行前,我國行政訴訟制度為三級二審;新制施行後,審級與案件分流方式有所調整。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逐一辨認選項所說的是「法院如何分工」、「民刑事訴訟審級」、「行政訴訟審級」,還是「犯罪偵查機關」。其中最容易混淆的是: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雖為法律審,卻不能因此稱為第三審。抓住這項區別,再核對其餘選項,即可選出正確敘述。
選項分析
第 20 題2 分
有一位學者在從事投票行為研究時,非常注重選區都市化程度、人口結構、經濟結構、地理位置等等,比較可能屬於那一個研究途徑?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投票行為研究的「生態學研究途徑」。此途徑以選區或地區作為分析單位,將投票結果與該地區的都市化程度、人口結構、經濟結構、地理位置等社會環境特徵加以比較,據以說明不同地區的投票差異。
解題方法
先看題幹描述的研究資料與分析單位。題目聚焦於「選區」的都市化、人口與經濟結構,以及地理位置,分析的是地區整體特徵與投票行為之間的關係。這是以群體或地區層次資料進行分析,符合生態學研究途徑。
選項分析
第 21 題2 分
大學畢業生甲積極謀職甚久卻遲未找到工作,他很想趕快減輕家計負擔,也有償還就學貸款的壓力。最近看到有政治人物多次批評,只有懶惰的年輕人才會找不到工作,激起他的憤怒不滿,進而與相同境遇的年輕人一起上街抗議。此舉較符合那一種政治參與的論點?
核心觀念
本題考政治參與的動機,重點是區分「相對剝奪感」與政治不滿、低度政治效能感及政治疏離感。
相對剝奪感是指個人或群體感受到自己應得的利益、地位或機會,與實際所得之間存在落差,因而產生受剝奪、不公平的感受。這種感受可能促使人採取集體行動,包括上街抗議。
解題方法
先找出甲參與抗議的直接脈絡:甲長期找不到工作,承受家計與就學貸款壓力;政治人物又把青年失業歸咎於懶惰,使甲感到憤怒不滿,並與處境相近的年輕人共同抗議。
題幹呈現的是青年對工作機會與生活期待落差的受挫感,以及對不公平指責的反應,進而形成集體政治參與,符合相對剝奪感的論點。
選項分析
- (A) 相對剝奪感:正確。 甲長期求職未果,面對經濟壓力,又遭政治人物以「懶惰」批評,因而感到受挫與不公平,並和處境相近者共同上街抗議,符合相對剝奪感引發集體行動的情形。
- **(B) 政治不滿感:錯誤。
第 22 題2 分
將兩位或是幾位可能的競爭對手模擬配對,詢問民眾對於這些潛在候選人的支持程度如何。關於這樣的選舉民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對決民調」:將兩位或數位潛在競爭者配對,詢問選民在假設的選舉情境下支持誰。政黨可用民調結果作為提名或評估候選人的參考;受訪者表態則是針對假設情境,不代表被列入民調的人都會實際參選。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所描述的民調類型,再判斷選項是否符合其用途與限制。關鍵在於區分「假設性配對」和「實際選舉結果」:民調確實有不確定性,但不能因此推論新人必然或通常較有利。
選項分析
- (A) 被稱為「對決民調」:正確。 將潛在競爭者兩兩配對、調查支持度,通常稱為對決民調。
- **(B) 有時作為政黨決定提名候選人的參考:正確。
第 23 題2 分
關於影響民意的個人因素,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影響民意的個人因素」,包括年齡、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與性別等背景,如何形塑個人的政治態度與意見。這些因素通常透過社會化、生活經驗及價值觀影響政治觀點;但其影響是傾向性的,並非每個人都會呈現相同立場。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各選項是否把個人背景與政治態度的關係說得過於絕對,或是否符合政治社會化的一般觀察。宗教、教育與性別可能影響政治態度,但不能簡化為必然的單一結果;年齡增加則常伴隨既有價值觀與政治態度趨於穩定,部分研究也觀察到較保守的傾向。
選項分析
- **(A) 個人宗教信仰與政治立場無關:錯誤。**宗教信仰可能影響個人對道德、社會政策及公共議題的看法,進而與政治立場相關。宗教並非唯一決定因素,但不能說兩者無關。
- **(B) 人民的政治觀點可能會隨著年齡增加越趨保守:正確。
第 24 題2 分
關於團體政治「統合主義模式」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團體政治中的「統合主義」(corporatism)。統合主義的特色是,國家承認並組織特定的利益團體,讓它們參與政策協商;部分經濟性或功能性的團體因此取得制度化的代表地位,並享有政策上的特權或影響力。這些團體通常受到國家承認、規範或納入政策過程,並非所有團體都能平等競爭。
相對地,多元主義(pluralism)強調許多利益團體彼此競爭,通常沒有任何單一團體能長期壟斷支配地位。羅伯特・道爾(Robert Dahl)與美國常被用來說明多元主義,而非統合主義。
解題方法
先抓住題幹的關鍵詞「統合主義模式」,再用兩種團體政治模式的典型特徵比對選項:
- 統合主義:國家承認並納入特定團體;少數團體具制度化代表性,可能享有政策特權。
- 多元主義:團體多元競爭,沒有任何團體能長期壟斷政治支配;道爾與美國是常見代表。
符合統合主義特徵的敘述,即為正確選項。
選項分析
第 25 題2 分
A 政黨近期將選出新的政黨負責人(黨主席),目前黨內有 4 位競爭者,以政黨法的規定來看,誰符合 A 黨黨主席的資格?
核心觀念
本題考《政黨法》第 7 條第 3 項對政黨負責人的積極與消極資格。黨主席屬政黨負責人,除了須具備中華民國國籍、年滿 20 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也不得有法定消極資格。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政黨法》第 7 條第 3 項列有多種消極資格,包括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判刑確定,以及受破產宣告確定尚未復權等。條文另規定,申請負責人異動備案時,當選人如有上述情事,主管機關應不予備案。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四位競爭者的情形是否落入《政黨法》第 7 條第 3 項的消極資格:
- 若題目所述行為與法條列舉情形相符,即不具負責人資格。
- 注意條文用語的差異:有些犯罪不因刑罰執行完畢而恢復資格;破產則以「尚未復權」為判斷要件。
- 題目未提供各候選人的國籍、年齡與戶籍資料,以下依題目設定,聚焦判斷其列出的特殊情形。
選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