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原住民特考四等 文化行政類科 原住民族藝術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臺灣原住民族的樂舞吟唱常與日常生活、農耕、口述神話與歲時祭儀有關。請舉兩例說明當代表演藝術中有哪些展演團體的劇碼是從傳統文化中延伸、創新與實驗展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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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傳統文化如何轉化為當代表演藝術」的能力,重點不在背誦祭儀名稱,而在說明下列三層關係:
- 文化來源:樂舞吟唱取材自農耕、狩獵、婚姻、神話、祖靈信仰與歲時祭儀。
- 藝術轉化:表演團體經由田野調查、族人訪談、傳統歌謠採集與身體訓練,將原本具有特定社會功能的文化形式,轉化為舞臺上的劇場、舞蹈或音樂作品。
- 當代創新:作品不只是重現傳統,而是透過編舞、劇場敘事、燈光、音樂設計、跨族群合作及現代舞語彙,形成具有當代觀點的新創作。
本題沒有特定法條、計算公式或固定唯一答案,採開放式申論作答。答題時必須同時交代「團體名稱、傳統文化來源、當代轉化方式及藝術意義」。
解題方法
本題可採「團體—傳統—創新—意義」四段式作答:
- 團體:先明確指出表演團體。
- 傳統:說明作品所使用的族群文化素材。
- 創新:解釋傳統素材如何被改編為舞臺作品。
- 意義:指出作品如何保存文化、重建族群認同,並與當代觀眾溝通。
題目要求「舉兩例」,因此選擇文化來源清楚、藝術轉化明顯的團體最穩妥。可使用「原舞者」與「蒂摩爾古薪舞集」作答,前者偏重跨族群田野採集與文化劇場,後者則以排灣族身體、歌謠與祭儀精神發展當代舞蹈。
例一:原舞者
原舞者是臺灣重要的原住民族表演藝術團體,長期透過田野調查、族人訪談、歌謠採集及祭儀觀察,將各族傳統樂舞轉化為劇場演出。
其創作素材包括:
- 農耕、收穫與歲時祭儀;
- 祖靈信仰與口述神話;
- 婚禮、成年禮及部落生活;
- 傳統歌謠、吟唱與集體舞蹈。
例如原舞者的作品《牽Ina的手》,即將族群記憶、部落生活及傳統歌舞轉化為具有劇場敘事性的舞臺作品。「Ina」在族語文化脈絡中具有母親、女性長者或生命傳承者的意涵,作品透過女性生命經驗、家族記憶與族群文化傳承,呈現傳統與現代之間的連結。
原舞者的創新不在於單純模仿祭典,而在於:
- 將原本服務於祭儀或部落生活的歌舞,重新組織為完整的劇場結構。
- 將不同族群的文化素材轉化為現代觀眾能理解的舞臺語言。
- 以燈光、舞臺調度、敘事及現代編舞手法,強化傳統歌舞的戲劇張力。
- 使傳統文化從部落內部的生活實踐,進入劇場、藝術節及國際文化交流場域。
因此,原舞者的作品屬於「以傳統為根、以劇場為形式」的創作,兼具文化保存、教育傳承及當代表演藝術創新的功能。
例二:蒂摩爾古薪舞集
蒂摩爾古薪舞集以排灣族文化為主要創作根基,將排灣族的身體律動、部落生活、祖靈信仰、神話傳說及傳統歌謠,轉化為當代舞蹈作品。
第 二 題25 分
請說明臺灣原住民族中有哪些族群有小米收穫祭的習俗?並且擇一族群說明祭儀的意涵,以及當代舉辦小米收穫祭的方式與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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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臺灣原住民族以小米為核心的歲時祭儀,以及傳統祭儀在當代社會中的轉化。答題重點有三:
- 能列舉具有小米收穫、收成、新穀入倉或豐年祭習俗的族群。
- 能說明一族祭儀的宗教、社會與文化意涵。
- 能比較傳統祭儀與當代舉辦方式,呈現文化傳承與現代化之間的關係。
小米不只是糧食,也是許多族群神聖的作物,涉及祖靈信仰、土地倫理、家族秩序、部落共同體與生命延續。收穫祭通常包含感謝神靈與祖先、祭告新穀、祈求來年豐收、族人共食、家族團聚及文化傳承等意義。
本題並非法律題,無特定法條或公式適用。涉及祭儀日期時,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相關公告為準。
解題方法
採取「先分類、再擇一深入、最後比較古今」的三段式寫法:
- 先列出族群與祭儀名稱,避免只寫熟知的阿美族豐年祭。
- 選擇資料完整、文化意涵明確的鄒族小米收穫祭說明。
- 將內容分成傳統意涵、傳統流程、當代形式與文化特色,完整回應題目後半段。
一、具有小米收穫祭習俗的族群
臺灣各族祭儀名稱與部落傳統不盡相同,不能只以「小米收穫祭」五字判斷。就廣義而言,凡以小米收成、新穀入倉或農作收穫為核心的祭儀,主要包括:
- 阿美族:豐年祭、年祭,部分傳統脈絡與小米收穫有關。
- 泰雅族:感恩祭、收割祭、收穫祭、新穀入倉祭。
- 排灣族:小米收穫祭,稱為 masalut 或 masuvaqu。
- 布農族:收穫祭、進倉祭,以及與農作生產相關的歲時祭儀。
- 卑南族:小米收穫祭,部分部落稱為 karawakan、kavarasa’an 或其他部落名稱。
- 鄒族:小米收穫祭 homeyaya。
- 魯凱族:小米祭、黑米祭,部分部落稱為 kalabecengane、kalalisiya 等。
- 雅美族(達悟族):收穫祭、小米收穫相關祭儀。
- 太魯閣族:感恩祭、收割祭、收穫祭、新穀入倉祭。
- 賽德克族:收穫節、收穫祭、新穀入倉祭。
- 撒奇萊雅族:收成祭、收藏祭及與粟作相關的祭儀。
- 卡那卡那富族:米貢祭 Mikong,與小米收成及新穀分享有關。
- 拉阿魯哇族:部分歲時祭儀與小米播種、收穫及聖貝祭儀相互連結。
答題時可特別指出:阿美族的豐年祭、泰雅族的感恩祭、太魯閣族的感恩祭及賽德克族的收穫節,名稱未必直接寫成「小米收穫祭」,但其傳統農耕背景與小米收成、感恩祖靈密切相關。
二、鄒族小米收穫祭的祭儀意涵
(一)祭儀名稱與時間
鄒族小米收穫祭稱為 homeyaya,通常在小米收割完成後,約於每年七、八月舉行。鄒族小米祭儀原本是一套完整的農耕祭儀,包括播種祭、除草祭、除蟲祭、收穫祭、狩獵祭、河祭及收藏祭等。
其中,homeyaya是小米祭儀中極重要的一環,也具有「過年」的性質,象徵一個農業年度的結束與新年度的開始。
(二)感謝小米神、祖靈與土地
鄒族相信小米受到神靈、祖先及土地力量的護佑,因此收穫時必須舉行祭儀,感謝賜予作物生長的神靈,並向祖靈報告收成情況。
祭儀不是單純慶祝豐收,而是重新確認人、神靈、祖先與土地之間的關係。族人透過祭歌、祝禱、祭酒、糯米糕及肉類等祭品,表達感恩與敬畏。
(三)維繫家族與部落秩序
鄒族小米收穫祭以家族為重要單位,家族成員共同準備祭品、整理祭屋、釀製小米酒,並進行祭祀與共食。
共食不只是聚餐,而是確認家族成員身分、親屬關係及彼此責任的重要方式。各家族在祭儀中重新連結,部落的階層、領導關係與社會秩序也因此得到確認。
(四)傳承農耕知識與生活規範
小米收穫祭包含收割時機、種子保存、入倉禁忌、祭品準備、祭歌與祭舞等內容。長者在祭儀中傳授小米種植、保存及食用方式,也教導年輕人遵守祖先留下的規範。
因此,homeyaya不只是宗教活動,也是農業知識、歷史記憶、族語、歌謠及倫理規範的整合性文化教育。
(五)象徵生命循環與族群延續
小米種子必須保存一部分作為下一季播種之用,代表生命不斷延續。收穫、入倉、分享、留種及再播種,形成完整的生命循環。
小米的繁衍也象徵家族、部落與民族的延續,因此小米收穫祭具有「更新族群生命」與「確認民族認同」的意義。
三、鄒族小米收穫祭的傳統舉辦方式
第 三 題25 分
近年來許多文創商品問世,尤其原住民族圖紋、文化符號常會被使用到產品設計中。請說明如果想使用達悟族拼板舟上的船眼圖案到產品設計中時,該怎麼申請授權,才不會有侵權或文化剽竊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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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核心在於「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的權利歸屬與授權使用,而不是單純取得一張圖片或向個別工藝師購買圖稿。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依《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 船眼圖案可能屬於智慧創作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第 3 條所稱智慧創作,包括原住民族傳統的宗教祭儀、音樂、舞蹈、歌曲、雕塑、編織、圖案、服飾、民俗技藝及其他文化成果之表達。
達悟族拼板舟上的船眼圖案,具有民族傳統、文化象徵及圖案表達的性質,應先確認是否已被認定並登記為受保護的傳統智慧創作。
- 須確認專用權人
智慧創作須經主管機關認定並登記,始受《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保護。登記後,專用權人可能是:
- 達悟族整體;
- 特定達悟族部落;
- 達悟族與其他特定民族或部落共同;
- 無法認定屬於特定民族或部落時,由全部原住民族取得。
因此,不能只向船主、個別族人、設計師或地方店家取得同意,就認定已完成合法授權。
- 智慧創作專用權包括財產權與人格權
專用權包括:
- 專有使用及收益的財產權;
- 公開發表權;
- 表示專用權人名稱的權利;
- 禁止歪曲、割裂、竄改或以其他方式損害文化創作內容、形式及名譽的人格權。
產品設計若涉及商品化、改作、圖案重製、宣傳及銷售,原則上均應取得適當授權。
解題方法
本題可依「查登記、找權利人、訂契約、辦登記、尊重文化」五個步驟作答。
一、先查明船眼圖案是否已登記
應向原住民族委員會查詢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登記資料,確認:
- 船眼圖案是否已經認定及登記;
- 智慧創作的正式名稱及種類;
- 專用權人是達悟族、特定部落、共同權利人或全部原住民族;
- 登記簿所載的圖案特徵、使用範圍及使用規則;
- 是否已有專屬授權或其他利用限制。
這一步的目的,是避免把沒有權利的個人誤認為授權人,也避免使用已經有專屬授權或特殊使用禁忌的圖案。
二、向正確的智慧創作專用權人洽談
依《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第 13 條,智慧創作專用權人得將智慧創作財產權授權他人使用。
因此,商品設計業者應向登記上的專用權人提出正式使用申請。專用權人為部落或民族時,應由具有代表權的代表人,依部落或民族內部程序作成同意及授權決定。
不能僅以以下方式代替正式授權:
- 向個別族人詢問「可不可以使用」;
- 向地方政府或觀光單位取得口頭同意;
- 向網路圖片來源者購買圖檔;
- 向船匠購買船眼圖案的照片;
- 以「傳統圖案沒有作者」為理由自行使用。
三、提出完整的商品化使用計畫
申請時應說明:
- 使用哪一種船眼圖案;
- 圖案如何重製或改作;
- 使用於哪些商品;
- 商品數量及銷售價格;
- 銷售地區及通路;
- 使用期間;
- 是否使用於包裝、廣告、商標或社群媒體;
- 是否會改變圖案色彩、比例、排列或文化意義;
- 是否涉及海外銷售及再授權。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第 13 條規定,授權的地域、時間、內容、使用方式及其他事項,依當事人約定;約定不明的部分,推定為未授權。
因此,契約越具體,越能避免日後發生「原本只同意做紀念品,業者卻拿去做商標或大量外銷」的爭議。
四、簽訂書面授權契約
授權契約至少應明定:
- 智慧創作名稱及圖案範圍;
- 授權人及被授權人;
- 授權類型;
- 商品種類及使用方式;
- 授權期間;
- 授權地域;
- 商品數量及銷售通路;
- 授權金、權利金或銷售分潤;
- 達悟族、部落或共同基金的利益回饋;
- 圖案修改及產品上市前審查程序;
- 文化名稱、族名及出處標示方式;
- 是否得再授權第三人;
- 違約、撤銷、終止及下架處理方式。
若授權人為數個民族、部落或其他權利人共同所有,應取得全體共有權利人的同意,不得由其中一人單獨授權全部權利。
五、區分非專屬授權與專屬授權
(一)非專屬授權
非專屬授權是指授權人仍可自行使用,也可以再授權其他人使用。
依第 13 條,非專屬授權原則上以當事人簽訂的授權契約為依據,不以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為生效要件。但被授權人不得在沒有專用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再授權第三人。
實務上仍應採取書面契約,並保留:
- 授權申請書;
- 代表人資格證明;
- 族人或部落決議紀錄;
- 圖案版本及使用範圍;
- 付款及分潤資料;
- 雙方簽署的契約。
(二)專屬授權
第 四 題25 分
臺灣原住民族的傳統知識、智慧與哲學、神話、土地認同與南島文化精神,常常是當代藝術創作的主軸。請舉例有哪些原住民藝術家的創作與傳統文化緊密相關,不僅延伸出自我風格的創作,同時也傳達了原住民族普世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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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屬於「原住民族當代藝術與傳統文化轉化」的申論題,重點不在羅列藝術家姓名,而在說明:
- 原住民族藝術家如何以傳統知識、神話、土地記憶、族群歷史與南島文化精神作為創作基礎。
- 藝術家如何將傳統文化轉化為個人化、當代化的藝術語言。
- 作品如何由特定族群經驗,延伸出環境倫理、文化尊重、族群尊嚴、社群關係與人與自然共存等普世價值。
答題時應避免把「原住民族藝術」寫成單純的圖騰、服飾或祭典介紹。真正的關鍵,是說明傳統文化如何成為當代藝術的思想內容、創作方法與價值基礎。
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本題可援引《原住民族基本法》所彰顯的原住民族文化保存、發展與自主精神,以及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所涉及的文化權、土地權、自決權與傳統知識保護觀念。若涉及法規細節,應以命題當年有效法規為準;現行法如有修正,仍不影響本題以文化權與傳統知識保存為核心的答題方向。
解題方法
本題適合採取「藝術家—文化來源—創作形式—普世價值」四層架構:
具體作答可選擇三至五位藝術家,分別涵蓋雕塑、裝置、繪畫、影像、織作或社會實踐等不同類型。每位藝術家都要回答四個問題:
- 他是哪一族或具有何種文化背景?
- 其作品與哪些傳統知識或文化議題相關?
- 如何形成個人化的創作語言?
- 作品傳達何種超越族群界線的普世價值?
如此即可避免只寫藝術家小傳,也能完整回應題目所要求的「緊密相關」、「自我風格」及「普世價值」。
藝術家與作品分析
一、撒古流.巴瓦瓦隆:傳統雕刻、族群記憶與文化復振
撒古流.巴瓦瓦隆是排灣族藝術家,長期從事雕刻、繪畫、公共藝術及文化教育工作。他的創作經常取材自排灣族的神話、祖靈觀、部落階序、家屋文化與傳統圖像。
排灣族藝術中的人形、百步蛇、陶壺、祖先形象與家屋雕刻,不只是裝飾符號,而是與家族身分、祖源傳說、社會秩序及土地關係密切相關。撒古流將這些文化元素轉化為雕刻與公共藝術,使傳統圖像離開單一祭儀或家屋脈絡,進入現代城市、校園與公共空間。
他的個人風格並非單純複製傳統圖紋,而是運用當代造形、空間配置與公共參與,重新思考「誰有權詮釋自己的文化」以及「部落如何保存自身記憶」。其創作所呈現的普世價值包括:
- 對祖先與歷史的尊重;
- 族群文化自主;
- 傳統知識的世代傳承;
- 社群共同記憶的保存;
- 少數族群文化受到平等對待的權利。
因此,撒古流的藝術同時具有美學、教育與文化復振功能。
二、拉黑子.達立夫:土地、海洋與身體記憶
拉黑子.達立夫為阿美族藝術家,其創作常結合裝置、雕塑、行為與公共藝術,並大量處理海洋、土地、部落生活、族群遷徙及殖民歷史等議題。
阿美族文化重視部落組織、年齡階級、海洋生活與土地關係。對原住民族而言,土地不只是可以買賣的財產,也是祖先生活、儀式實踐、食物取得與族群身分形成的場所。拉黑子的作品經常把漂流木、海邊物件、自然材料或部落生活痕跡,轉化為具有象徵性的藝術媒介。
其創作風格具有強烈的空間感與身體性,觀者不是只在畫面前觀看,而是被引導進入作品所建構的土地、海洋與記憶場域。作品傳達的普世價值包括:
- 人與自然相互依存;
- 土地不應被單純商品化;
- 海洋與環境應受到保護;
- 被殖民與被邊緣化者具有記憶與發聲的權利;
- 個人身分與土地歷史不可分割。
這類創作將阿美族的土地經驗提升為對現代環境危機與資本開發的反思。
三、東冬.侯溫:織作傳統、女性經驗與族群歷史
東冬.侯溫為太魯閣族藝術家,其創作常與織布、身體、女性勞動、部落記憶及族群歷史相關。太魯閣族織布傳統不只是技術,也涉及身分、倫理、家族教育與文化傳承。
織布中的經線與緯線可以視為族群記憶交織的象徵。傳統織作由女性在家庭與部落中傳承,包含材料取得、圖紋意義、技術訓練以及生命禮俗。東冬將織作元素轉化為當代裝置、影像或複合媒材,使原本容易被視為「手工藝」的工作,成為具有歷史敘事與性別意識的當代藝術。
她的個人風格在於將傳統技藝與身體經驗、女性生命故事及殖民歷史結合,突顯文化並非靜止的古老遺產,而是持續被當代族人重新使用與詮釋的生活系統。其作品具有下列普世價值:
- 尊重女性勞動與知識;
- 肯定日常技藝的文化價值;
- 重視文化傳承中的教育功能;
- 反思殖民與同化造成的文化斷裂;
- 肯定不同族群保存自身生活方式的權利。
四、伊誕.巴瓦瓦隆:神話、祖靈與當代造形
伊誕.巴瓦瓦隆的創作可見排灣族神話、祖靈觀、部落人物與傳統象徵的影響。他將排灣族文化中的祖先、人物、動物與自然意象轉換為雕塑、繪畫或公共藝術形式,形成具有辨識度的個人造形語彙。
在排灣族世界觀中,人、祖先、動物、山林與部落並非完全分離的個體,而是相互連結的生命秩序。神話不只是過去流傳的故事,也提供族人理解身分、倫理與世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