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原住民特考五等 一般行政類科 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與英文 考古題詳解
第 1 題2 分
依行政院核定,下列哪一行政區並非原住民族地區?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族地區」的法定定義,以及行政院核定的地區範圍。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2 條,原住民族地區是指原住民族傳統居住、具有原住民族歷史淵源及文化特色,並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的地區。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行政院核定的原住民族地區共 55 個鄉、鎮、市、區,涵蓋山地地區及平地原住民族地區;不能只看行政區名稱是不是「山地鄉」,也不能單憑是否有原住民族居住來判斷。
解題方法
逐一核對選項是否列入行政院核定的 55 個原住民族地區名單:
- 南投縣信義鄉在名單內。
- 花蓮縣花蓮市在名單內。
- 新竹縣關西鎮在名單內。
- 臺東縣綠島鄉不在名單內。
因此,未列入核定範圍的是綠島鄉,選(D)。
第 2 題2 分
下列哪一行政區的民選首長不一定會是原住民?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地方制度法》對不同原住民行政區民選首長資格的限制,關鍵在於分辨「山地原住民鄉」與「平地原住民鄉」,以及直轄市的「山地原住民區」。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地方制度法》第 57 條規定,山地鄉鄉長以山地原住民為限;第 58 條及第 83 條之 2 等規定,則使由山地鄉改制的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適用相應制度,其區長也以山地原住民為限。平地原住民鄉不受這項首長身分限制。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各選項的行政區類型:
- 若是山地原住民鄉,鄉長依法須具山地原住民身分。
- 若是由山地鄉改制的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區長也須具山地原住民身分。
- 若是平地原住民鄉,首長不因該項規定而必須是原住民。
第 3 題2 分
假設原住民族委員會現任主任委員為山地原住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 3 條對主任委員與副主任委員族群身分的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該條規定:主任委員由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輪流擔任」;副主任委員共三人,其中二人應由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擔任,列簡任第十四職等者也須具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身分。
解題方法
題幹已假設現任主任委員是山地原住民。主任委員既須由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輪流擔任,依題意下一任應輪由平地原住民擔任。因此應選指出下一任主任委員必然是平地原住民的選項。
副主任委員的規定則是人數與身分資格要求,沒有指定政務副主任委員或常務副主任委員必須屬於山地或平地哪一方,不能從現任主任委員的身分推定特定副主任委員的族群身分。
選項分析
第 4 題2 分
下列有關鄉鎮市區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之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鄉鎮市區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的職掌、委員資格、開會程序與審查效力,並涉及《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的撥用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 6 條規定,委員會辦理申請撥用的是「公有原住民保留地」審查;審查後提出審查意見,並非由委員會作成准駁的最後決定。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題幹中的關鍵用語:撥用的土地是「公有」還是「私有」、委員資格有無排除特定職業、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是否每次都須列席,以及委員會決議是審查意見或最終決定。最能符合規定的是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未必列席,故選 C。
選項分析
第 5 題2 分
下列有關原住民姓名相關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姓名條例》關於臺灣原住民族姓名登記、並列登記及改名次數的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當時《姓名條例》第 2 條、第 4 條及第 9 條是判斷依據。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三件事:傳統姓名能否使用中文文字、傳統姓名改名是否受次數限制,以及並列登記應使用羅馬拼音或原住民族文字。最容易混淆的是《姓名條例》於 113 年修正後,原住民族與其他少數民族的並列登記方式已有區別。
選項分析
- (A) 正確。《姓名條例》第 2 條規定,臺灣原住民族依文化慣俗登記傳統姓名者,得使用原住民族文字;這不表示不得使用中文文字,因此「可以使用中文文字」並未違反規定。
第 6 題2 分
請問下列 4 人,誰有可能在進一步滿足一定條件後,即具有原住民身分?
甲:4 歲,父母均為原住民。 乙:17 歲,父為原住民,母為漢人。 丙:25 歲,父為漢人,母為原住民。 丁:6 歲,生父生母均為漢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身分法》所定的原住民身分取得方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 依同法第 3 條,父或母為原住民者,子女取用原住民族傳統名字、以原住民族文字並列傳統名字,或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即可取得原住民身分。
- 依同法第 4 條,非原住民經年滿 40 歲且無子女的原住民雙親共同收養,且被收養時未滿 7 歲,並符合姓名條件,也可取得原住民身分。
- 依同法第 6 條,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以書面約定申請;成年者依個人意願申請。
解題方法
逐一看每人的父母身分及年齡,再確認是否有法律允許的取得途徑。題目問的是「有可能在進一步滿足一定條件後」取得,不是問目前是否已經具有身分。因此,除了生父或生母為原住民者,也要檢查非原住民能否透過收養取得。
選項分析
- **甲:4 歲,父母均為原住民。**父或母為原住民,符合第 3 條的親子身分條件;甲可依規定取用父母一方所屬原住民族的傳統名字,或從具原住民身分的父或母之姓等方式取得身分。甲未成年,申請由法定代理人以書面約定辦理。甲有取得可能。
第 7 題2 分
下列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促進原住民族國際交流補捐助實施要點之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族委員會促進原住民族國際交流補捐助實施要點》,重點是補助活動範圍、申請資格、出國成員原住民身分比例,以及機構團體的補助上限。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本要點於民國 113 年 12 月 26 日修正,適用於本題的規定如題示選項所涉內容。
解題方法
先核對實施要點第二點的補助活動範圍,再以第三點確認個人與機構團體的申請條件及成員比例,最後以第七點核對補助金額上限。注意第二點限定的是補助活動類型,而第三點並未規定本國個人必須具有原住民身分。
選項分析
- (A) 錯誤。 本國個人須在國內或國外相關領域具有實務經驗,或有相關著作;具有原住民身分者是「優先」,不是申請資格的必備條件。因此「限為原住民」過度限縮。
第 8 題2 分
下列有關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規定的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辦法」的法源依據、資格條件、設置機關及工作範圍。依該辦法第 1 條,辦法依《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 5 條第 2 項訂定;第 3 條規定語推人員應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或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語言推廣人員」,而非中小學的族語教師,再逐項比對設置辦法:法源看第 1 條、資格看第 3 條、可設置機關與地點看第 2 條及第 5 條、工作項目看第 4 條。四個選項中,只有資格敘述符合明文規定。
選項分析
- (A) 錯誤。 設置辦法的直接法源是《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 5 條第 2 項,不是《國家語言發展法》。雖然原住民族語言也具有國家語言地位,但不能因此混淆本辦法明定的法源。
- (B) 正確。 設置辦法第 3 條明定,語推人員應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或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與選項相符。
第 9 題2 分
依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之規定,主管機關之權責分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的主管機關權責分工。依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及辦法訂定說明:安全事項由國防部主政;原住民族自治事項由原住民族委員會負責;管理事項及法規研修由內政部主政。
解題方法
先把題幹的「權責分工」拆成各機關負責的事項,再對照選項。前三個選項分別正確對應國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內政部的職掌;錯在把法規研修歸給法務部。
選項分析
第 10 題2 分
某甲為原住民,因某遊樂園大型氣爆案傷及雙耳,經醫生評估其聽能嚴重受損,影響工作能力。依原住民族委員會輔助原住民急難救助實施要點,請問某甲最有可能獲得多少急難救助金?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族委員會輔助原住民急難救助實施要點》的重大災害救助級距。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遭受災害致損害重大、影響生活者,死亡或失蹤者最高補助 5 萬元,重傷者最高補助 3 萬元;無人傷亡者,每戶最高補助 1 萬元。
要點並將「重傷」納入重大災害救助認定:因災致重傷,或未達重傷但須緊急救護住院治療,且住院日起 15 日內(住院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總額達重傷救助金額者,得按重傷救助基準辦理。
解題方法
題幹指出某甲因遊樂園大型氣爆案「傷及雙耳」,經醫師評估聽能嚴重受損,並影響工作能力。解題關鍵是辨認這屬於大型事故中的傷害情形,並依題意將其歸入重大災害救助的「重傷」級距。重傷最高補助 3 萬元,因此選項應選 3 萬元。
此處的 3 萬元是「最高補助」額度,實際核發仍須由主管機關依規定訪查、審核並認定符合救助條件。
第 11 題2 分
依照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6 條的規定,原住民得申請製造、運輸或持有自製獵槍者,其條件不包括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6 條規定的申請條件,題幹問的是「不包括」哪一項。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該條列有申請人的年齡、監護或輔助宣告狀態及安全使用訓練等條件;「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不是該條所列條件。
解題方法
先抓住題幹中的「不包括」,再把各選項與第 6 條所列條件比對。符合條文者是申請資格;未列於條文者,就是本題要找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12 題2 分
下列有關原住民選舉權的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在立法委員及地方議員選舉中的選舉區與投票權,須區分「原住民保障席次」和「區域席次」。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主要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24 條、第 35 條及第 36 條。
立法委員選舉中,平地原住民與山地原住民各有專屬選舉區;地方議員選舉則依地方原住民議員席次及選舉區劃分,原住民可在其符合資格的選舉區行使選舉權。
解題方法
先分辨題目談的是「立委」還是「地方議員」:
- 立委:平地、山地原住民各自有專屬選舉區;具原住民身分的選舉人投原住民立委選舉票,不投區域立委選舉票。
- 地方議員:原住民議員席次依地方制度保障。若有平地或山地原住民議員席次,選舉區按相應類別區分;若沒有原住民議員席次,原住民仍可在其戶籍所在地的區域議員選舉區登記或投票。
因此,判斷各選項時,關鍵在於是否把原住民保障席次與一般區域席次混為一談。
選項分析
第 13 題2 分
1980 年代臺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曾發布臺灣原住民族權利宣言,提出 17 項權利訴求,其中一項為原住民族有權成立自己的學校。請問下列哪一項現行實施之制度,最接近該訴求的精神?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原住民族有權成立自己的學校」這項權利訴求,與現行教育制度之間的對應。判斷重點在於:制度是否讓原住民族依自身文化、語言與教育理念,參與規劃並實踐具有族群特色的教育,而非僅是在一般學校中提供原住民族學生名額或課程。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是依實驗教育相關制度設立,得依原住民族教育理念與文化特色規劃課程及教學,最能呼應「成立自己的學校」所表達的教育自主精神。
解題方法
先抓住題幹的關鍵語句:「有權成立自己的學校」。這指向的是原住民族能以自己的教育理念設立或經營具族群特色的學校,而不是只在既有學校中設置招生名額、專班或學院。
接著比較各選項:只有「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直接以學校為制度載體,並以原住民族文化及教育自主為特色,因此最符合題意。
選項分析
第 14 題2 分
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規定,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及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公告之海域,依法從事下列非營利行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列舉的原住民非營利行為。以命題當年(民國114年)法規為準,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及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公告之海域,依法從事的行為包括:
- 獵捕野生動物。
- 採集野生植物及菌類。
其中,獵捕野生動物以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為限;相關行為仍須依法辦理。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關鍵詞「原住民族基本法」「非營利行為」,再對照第19條的法定列舉。逐項比對選項是否屬於該條所列行為,以及選項有沒有加入法律未列出的限制或內容。
選項分析
第 15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是原住民族健康法制定的目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原住民族健康法》的立法目的。解題重點是辨認法定目的的核心方向:促進原住民族健康、建立以原住民族為主體的健康政策,以及改善健康不平等。題目以「降低死亡率」作為干擾選項;它可作為健康政策追求的結果,但不是本題所問的法定立法目的表述。
解題方法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先掌握《原住民族健康法》的立法目的,再比對各選項是否屬於法定目的所表達的政策方向。選項若只是可能的政策成效,不能因此視為法律明定的立法目的。
選項分析
第 16 題2 分
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規定,政府為何成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規劃辦理原住民族專屬及使用族語之傳播媒介與機構?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12 條,重點是政府成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的法定目的。依民國 114 年的規定,政府應「保障原住民族傳播及媒體近用權」,並成立基金會,規劃辦理原住民族專屬及使用族語的傳播媒介與機構。
因此,基金會與專屬媒體、族語傳播機構的設置,是落實原住民族傳播及媒體近用權的制度措施。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中的「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規定」和「為何成立」。題目要問的是《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12 條明文揭示的目的,不是基金會可能產生的其他文化或人才效益。將條文目的與選項比對,直接選「保障原住民族傳播及媒體近用權」。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相關條文後續無重要修正。
選項分析
第 17 題2 分
請問原住民族健康法的中央主管機關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族健康法》所定的中央主管機關。依該法第 2 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題目直接詢問法律明定的中央主管機關,依《原住民族健康法》第 2 條對照機關名稱即可。條文列的是「衛生福利部」,因此選項 (B) 正確。
選項分析
第 18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是原住民族基本法制定的目的?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1 條所明定的立法目的。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條文內容為:「為保障原住民族基本權利,促進原住民族生存發展,建立共存共榮之族群關係,特制定本法。」
解題方法
直接對照各選項與第 1 條列出的三項立法目的:保障基本權利、促進生存發展、建立共存共榮的族群關係。沒有出現在條文列舉內容中的敘述,即為本題所問的「不是」。
選項分析
第 19 題2 分
依照原住民族健康法的規定,醫療機構、護理機構、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及其他健康照護服務機構應鼓勵所屬人員修習何種課程,以提升原住民族健康照護之服務品質?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族健康法》第 12 條對健康照護服務機構的要求:醫療機構、護理機構、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及其他健康照護服務機構,應鼓勵所屬人員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安全相關課程,以提升原住民族健康照護服務品質。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文化安全」重視以原住民族知識體系為主,確保原住民族在健康照護領域獲得公平、適當的服務,並使其身分或文化獲得適足保障。
解題方法
抓題幹中的機構類型與「鼓勵所屬人員修習」這項措施,對照《原住民族健康法》第 12 條的規定。條文所指的課程是「原住民族文化安全相關課程」,因此選項中與法條用語相符者為(B)。
選項分析
第 20 題2 分
為協助地方政府執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有關原住民族部落營造相關工作,原住民族委員會訂定計畫補助地方政府進用專案人力,以提升執行效能。根據最近一期補助計畫內容,下列有關該項專案人力補助計畫之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度前瞻基礎建設推動人力計畫」的補助對象、人員資格、經費分攤及專案人力工作項目。該計畫以進用專案人力協助原民部落營造案件的推動、管理及追蹤,提升計畫執行效能。
本題屬計畫內容辨識題,依命題當年的計畫規定判斷,並非單靠一般法條即可推知。
解題方法
抓住計畫內容中的四項規定逐一核對:專案人力的進用資格、地方政府補助對象、經費負擔方式,以及明列的工作項目。選項若把「優先進用」改成「限於」,或把分攤補助說成全額補助,即與計畫文字不符。
選項分析
(A) 進用之專案人力限為具原住民身分者:錯誤。 計畫規定是「優先進用具原住民身分者」,表示原住民身分者具有優先順序,並非只有具原住民身分者才符合進用資格。選項把「優先」說成「限為」,擴大了限制。
第 21 題2 分
原住民族委員會刻正執行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方案(112 年~116 年),請問下列對該方案之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方案(112 年至 116 年)」的政策背景、具體措施及各機關分工。判斷時要分清方案實際列出的措施與目標,尤其注意族語政策的對象和目的。
解題方法
逐項對照方案內容:人口比例可核對方案所列統計;族語、文化健康站及原客交流則核對具體措施及權責機關。題目已指定官方答案為 B,因此要辨明 B 將「營造族語使用環境、增加學習管道」誤寫為「透過教會開班,提高族語認證通過率」。
選項分析
- **(A) 正確。**方案指出,截至民國 111 年 10 月,設籍於非原住民族地區的原住民族人口為 28 萬 4,390 人,占全體原住民族人口 48.76%,確已接近五成。
- **(B) 錯誤。
第 22 題2 分
依照原住民族教育法的規定,中央政府應寬列預算,專款辦理原住民族教育;其比率,合計不得少於中央教育主管機關預算總額之比率為何?並依其需求逐年成長。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族教育法》關於中央政府辦理原住民族教育的經費保障。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該法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中央政府應寬列預算、專款辦理原住民族教育;經費合計不得少於中央教育主管機關預算總額的 百分之一點九,並依需求逐年成長。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法條關鍵句「中央政府應寬列預算,專款辦理原住民族教育」,再對照法定最低比率:
因此選項中符合者為 (A)。
選項分析
第 23 題2 分
下列有關我國民主化之後原住民族法律體系建構過程的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我國民主化後原住民族專法的發展,以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的制定時間。解題時要分辨「立法院通過」與「總統公布」的日期,並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原住民族基本法》於民國 94 年 2 月 5 日制定公布。以民國 114 年計,已滿 20 年,因此官方答案為 C。
解題方法
先以《原住民族基本法》的制定公布年份作為時間基準:民國 114 年減民國 94 年,為 20 年。再檢視其他選項是否正確描述第一部或最新一部原住民族專法。
選項分析
- (A) 錯誤。《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不是第一部原住民族專法。原住民族專法的建構早於該法;不能因這部法律名稱明確、內容專門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權,就認定它是第一部。
第 24 題2 分
依照原住民族教育法的規定,國民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於徵得設籍於該學區成年原住民的比例多少以上的書面同意,始得合併或停辦學校?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10 條對原住民重點學校合併或停辦所設的同意門檻。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國民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須徵得設籍於該學區成年原住民二分之一以上的書面同意,始得合併或停辦學校;原住民重點學校為完全中學者,其國民教育階段亦適用。
解題方法
抓住法條中的關鍵詞「成年原住民」與「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題目詢問的是同意比例,直接對照法定門檻即可:至少須有符合資格者半數書面同意,因此選二分之一。
選項分析
第 25 題2 分
下列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對地方政府公共工程及公共建設型補助計畫作業及管考要點內容之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族委員會對地方政府公共工程及公共建設型補助計畫作業及管考要點》的管考對象與年度時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要點第二點所稱「審議年度」是「預算年度之前一年度」;「執行年度」則是預算編列的當年度。因此,工程案件原則上於審議年度核定,並在其後的預算執行年度發包。
解題方法
先掌握年度定義,再核對管考對象與發包、結案期限:
- 管考對象限定為「原住民族地區之直轄市政府及縣政府」。
- 一般核定工程案件應於審議年度 12 月 31 日前完成設計,並於執行年度 2 月底前完成發包。
- 工程竣工後,驗收、各階段請款及結案期限依核定補助金額而不同:金額在 300 萬元以下者為 2 個月內;逾 300 萬元者為 4 個月內。
據此逐項比對,只有 D 符合要點所定的年度關係。
選項分析
第 26 題2 分
原住民族委員會於民國 104 年 07 月 01 日針對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8 條第 2 項所稱之「原住民族專責單位」解釋令,敘明:「核釋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八條第二項所稱之『原住民族專責單位』,係指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之組織法規規定,以原住民或原住民族事項為其主要掌理事項之一級機關或單位……。」
請問下列哪一地方政府尚未達到該解釋令敘明的標準?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8 條第 2 項所稱「原住民族專責單位」的組織層級判準。依原住民族委員會民國 104 年 7 月 1 日解釋令,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須依組織法規設置以原住民或原住民族事項為主要掌理事項之一級機關或單位,才符合該解釋令所稱的專責單位。
本題涉及法規,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及各地方政府當時的組織層級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的專責組織是否符合兩個條件:一是組織法規中有明確設置;二是屬於地方政府的一級機關或單位。單位名稱有「原住民族」或負責相關業務,並不必然符合;組織層級是本題的關鍵。
選項分析
- (A) 臺南市政府:錯誤。 臺南市政府設有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屬於以原住民族事務為主要掌理事項的一級機關,符合解釋令標準。
第 27 題2 分
依照原住民族教育法的規定,請問下列何者不是原住民族教育的目的?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2 條所列原住民族教育目的。條文列出四項:維護民族尊嚴、延續民族命脈、增進民族福祉、促進族群共榮。解題時應核對選項用語是否與法條相符;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將選項與第 2 條的四項目的比對。題目問「何者不是」,所以找出未列於條文中的用語即可。
選項分析
第 28 題2 分
原住民於原住民保留地設定之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在下列哪些情況下,比較有可能依法被塗銷?
① 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存續期間屆滿 ② 當事人死亡且無繼承人 ③ 當事人請兄弟姊妹從事實際耕作 ④ 當事人死亡但繼承人非原住民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判斷原住民於原住民保留地設定的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哪些情形得辦理塗銷登記。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依該條規定,權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經鄉(鎮、市、區)公所提經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擬具審查意見,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囑託登記機關辦理塗銷:
- 權利人死亡且無繼承人。
- 權利人的繼承人不具原住民身分。
- 權利存續期間屆滿。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題目四種情況與《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三款列舉事由。符合其中任何一款,即屬得辦理塗銷登記的情況;未列入的情況,不能僅憑本條認定得塗銷。
選項分析
- **① 存續期間屆滿:符合。**第十九條第三款明定,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存續期間屆滿,得辦理塗銷。
- **② 當事人死亡且無繼承人:符合。**第十九條第一款明定,權利人死亡無繼承人,得辦理塗銷。
第 29 題2 分
根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的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原住民族地區及原住民人口多少人以上之非原住民族地區之鄉(鎮、市、區)公所,應置專職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 5 條對專職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的設置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直轄市、縣(市)政府、原住民族地區,以及原住民人口達法定門檻的非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應置專職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該門檻是原住民人口 1,500 人以上。
解題方法
先抓法條中的人口門檻,再對照選項。題目問的是非原住民族地區之鄉(鎮、市、區)公所須達多少原住民人口,才能適用應置專職人員的規定;《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 5 條明定為 1,500 人以上,因此選擇 1,500 人。
選項分析
第 30 題2 分
原住民族權利是否為一種集體權利,其學理頗多爭議。請問在下列哪一解釋或判決中,大法官首次正面表述原住民族權利為一種集體權?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大法官解釋及憲法法庭判決如何看待原住民族權利的性質:權利主體是個別原住民,還是也包括原住民族群體。個人權利與集體權利可以同時存在;關鍵在於裁判是否明確將原住民族權利表述為集體權。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相關憲法判決及解釋為準。本題所問的是「首次正面表述」原住民族權利為集體權的裁判,不是問哪一號裁判最早討論原住民文化權。
解題方法
逐一辨認裁判的核心爭點及其用語:
- 111 年憲判字第 17 號處理西拉雅族原住民身分及原住民族認定,正面論及原住民族的集體權。
- 其他選項雖涉及原住民文化權、身分認同或工作權,但沒有在本題所問的意義上,首次正面表述原住民族權利為集體權。
因此,應選擇直接處理原住民族集體身分與權利的 111 年憲判字第 17 號。
選項分析
(A) 111 年憲判字第 17 號「西拉雅族原住民身分案」—正確
本判決涉及原住民族的認定及其身分保障,並正面表述原住民族權利具有集體權的性質。題目問「首次正面表述」,本選項正是所指裁判。
(B) 111 年憲判字第 4 號「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之原住民身分案」—錯誤
第 31 題2 分
依照原住民族教育法的規定,國家教育研究院所設的哪一個單位,應負責原住民族教育相關研究之規劃及執行,並因應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學習需要,就原住民族教育政策,提供諮詢?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族教育法》第42條所定國家教育研究院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中心的法定職掌。該中心負責原住民族教育相關研究的規劃及執行,並因應各級各類學校學生的學習需要,就原住民族教育政策提供諮詢。
本題涉及的法規內容以命題當年(民國114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題幹直接重述《原住民族教育法》第42條的職掌。作答時抓住「國家教育研究院所設」及「研究規劃與執行、政策諮詢」兩項線索,對照選項中的單位名稱,即可選出「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中心」。
選項分析
第 32 題2 分
A 公司近日收到因違反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 12 條第 1 項,而遭到應繳納代金的行政處分。請問依據現行之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 12 條第 1 項及第 3 項,重點是適用對象的人數門檻、履約期間的僱用比例,以及未達標準時的代金義務。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依第 12 條第 1 項,依《政府採購法》得標的廠商,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 100 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原住民,僱用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的 1%。依同條第 3 項,進用人數未達第 1 項標準者,應向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的就業基金繳納代金。
解題方法
題幹已說 A 公司因違反第 12 條第 1 項而遭處分,並須繳納代金。可先由法條的適用條件反推:A 公司是依《政府採購法》得標的廠商,且國內員工總人數逾 100 人;其原住民僱用人數未達總人數 1%,因而負有繳納代金的義務。
關鍵是法定門檻為「逾 100 人」,不是「逾 300 人」。題幹無法支持 B 選項所稱的 300 人門檻。
選項分析
第 33 題2 分
阿美族原住民女子甲,其父為賽德克族、母為阿美族。甲與非原住民男子乙結婚所生子女,原住民身分之民族別,依法可從之選擇,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民族別認定辦法》如何認定子女的民族別。解題要先看子女的父母是否均具原住民身分,再判斷是否適用父母民族別不同時的選擇規則。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原住民民族別認定辦法》第 6 條規定:父母均為原住民且民族別相同,子女從之;父母均為原住民但民族別不同,子女從父或母的民族別;父母僅一方為原住民,具有原住民身分的子女,從該原住民父或母的民族別。第 9 條另規定,父母均為原住民且民族別不同時,未成年子女得由法定代理人協議,成年子女得依個人意願取得或變更民族別。
解題方法
先看甲與乙的身分:甲是阿美族原住民,乙是非原住民。因此,子女的父母中只有甲一方具有原住民身分,應適用《原住民民族別認定辦法》第 6 條第 3 項,子女從甲的民族別,也就是阿美族。
甲的父親是賽德克族、母親是阿美族,並不改變本題的判斷。題目已明確給定甲是阿美族;判斷甲與乙所生子女的民族別時,應以甲已具備的民族別為準。
選項分析
第 34 題2 分
按原住民族委員會之組織系統,下列何者係其附屬機構?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族委員會的組織層級,尤其是「附屬機構」與專案中心、地方或學校設置中心的區別。判斷時應看該單位是否依組織法規設置、列在原民會組織系統的附屬機構,而不能只憑名稱中有「中心」二字判斷。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與組織系統為準,《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組織法》第 1 條明定,原民會為辦理原住民族文化發展業務,特設「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該中心是原民會依法設置的附屬機構。
解題方法
先比對各選項名稱與原民會依法設置的附屬機構名稱。選項(B)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組織法》所定名稱完全相同,因此符合題目所問。
其餘選項雖然也以「中心」為名,但其設置性質分別涉及產業推展、語言研究或教育資源服務,不能因此視為原民會的法定附屬機構。
選項分析
第 35 題2 分
非原住民經過收養,下列何者不是原住民身分法取得原住民身分的規定?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身分法》第 4 條:非原住民經收養取得原住民身分的條件。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非原住民須由年滿 40 歲且無子女的原住民雙親共同收養,並符合下列條件:
- 被收養時未滿 7 歲。
- 取用或以原住民族文字並列收養者之一所屬原住民族的傳統名字,或從收養者之一之姓。
法條沒有要求被收養者居住在原住民鄉鎮地區。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與《原住民身分法》第 4 條的明文條件。題目問「何者不是」取得身分的規定,因此找出法條未列出的條件即可。
選項分析
第 36 題2 分
專科以上學校申請設立原住民專班,依法應有的行政組織配置,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專科以上學校原住民相關院所系科學位學程或專班設立標準》第五條及第九條,重點是分辨原住民專班的行政人力、主管資格、原住民身分教師聘任要求,以及專班設立的優先辦理原則。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依當時規定,原住民專班應置行政人員及專任教師至少各一人,主管由該專班專任教師擔任;另應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至少一人。法規對具原住民身分教師另設例外:學校連續三次公開甄選仍無適當人選,並經原住民族委員會同意後,得不受至少一人的限制。
解題方法
先對照法規用語,留意選項是否把聘任對象的資格寫得過窄或與法條不同。法條要求「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至少一人」,並未限定這位教師必須是「專任教師」。因此,(C) 多加了「專任」條件,與法規文字不符,是本題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第 37 題2 分
依照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的規定,政府應依原住民群體工作習性,輔導原住民設立各種性質之原住民合作社,以開發各項工作機會。原住民合作社之籌設、社員之培訓及營運發展等事項,應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輔導辦理。前述原住民合作社,指原住民社員超過該合作社社員總人數百分之多少?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對「原住民合作社」的法定定義。依民國 114 年命題時的規定,原住民社員須超過合作社社員總人數的百分之八十,才符合原住民合作社的定義。題目提及的政府輔導設立、培訓社員及協助營運等內容,是法條背景;判斷關鍵在社員比例門檻。
解題方法
先抓住題幹最後問的定義比例,再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判斷門檻。「超過百分之八十」是嚴格高於 80%,並非達到 80% 即可;例如社員共 10 人時,原住民社員至少要有 9 人,比例才超過 80%。
第 38 題2 分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是為保護原住民族之傳統智慧創作,促進原住民族文化發展而訂定。請問本法的主管機關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的主管機關。依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本條例的中央主管機關為原住民族委員會。本題應辨認法規明定的主管機關,不是依各選項機關名稱或職掌自行推測。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關鍵詞「本法的主管機關」,再對應《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的主管機關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是原住民族委員會,因此選項中與法定機關名稱相符者為(B)。
選項分析
第 39 題2 分
依照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的規定,經認定為智慧創作者,下列有關智慧創作專用權取得的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第 7 條所定的認定與登記效果,以及第 8 條的變更登記規定。智慧創作須經主管機關認定並登記,始受條例保護;專用權自登記日起取得。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與法條兩項規則:一是依認定結果判斷專用權人,二是權利人名稱變更時須依法辦理變更登記。題目問「何者錯誤」,只要找出與規定不符的敘述即可。
選項分析
第 40 題2 分
為處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事宜,進而達成維護國土保安、涵養水資源、綠化環境、自然生態保育及因應氣候變遷、減輕天然災害之目標,特別制定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自 114 年起依該條例核發禁伐補償金額度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 6 條所定的禁伐補償額度。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該條明定自民國 114 年起,每年每公頃新臺幣 6 萬元;補償額度自 114 年起每兩年調整一次,依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公告調整,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
解題方法
題幹已指出適用《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並問「自 114 年起」的額度,因此直接對照第 6 條的年度與每公頃金額即可,不需另行計算。修法前的標準為每年每公頃 3 萬元;修正後自 114 年起提高為 6 萬元。
選項分析
第 41 題2 分
We need someone we can trust to ____ the children while we are at work.
核心觀念
本題考「動詞片語」的意思與用法。句意是:「我們上班時,需要找一位可以信任的人來__孩子。」空格後接 the children,要選出能表示「照顧」的片語。
解題方法
先讀懂句意,再比對各片語的意思:
We need someone we can trust to ____ the children while we are at work. 我們上班時,需要找一位可以信任的人來照顧孩子。
look after 表示「照顧、照料」,符合句意。
選項分析
第 42 題2 分
We don’t like to leave garden ____ like wooden chairs outside in the winter.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可數與不可數名詞,以及句意判讀。空格前的 garden 與空格後的 like wooden chairs 提供語意線索:句子談的是冬天放在戶外的花園家具。
furniture 表示「家具」,是不可數名詞;wooden chairs(木椅)是家具的例子,因此語意相符。
解題方法
句意是:「我們不喜歡在冬天把花園裡的家具,例如木椅,留在外面。」
看到 like wooden chairs,可判斷空格應填能涵蓋「木椅」的類別名詞。四個選項中,只有 furniture 符合。
選項分析
第 43 題2 分
In the meeting, ____ your hand if you want to speak or ask any questions.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動詞與固定搭配」以及祈使句的用法。句首的 In the meeting 說明情境是會議中;後半句 if you want to speak or ask any questions 表示「如果你想發言或提問」。在會議中想發言時,通常會「舉手」,英文固定搭配是 raise your hand。
解題方法
句子是在提出指示,省略主詞 you,以動詞原形開頭,是祈使句:
In the meeting, raise your hand if you want to speak or ask any questions. 在會議中,如果你想發言或提問,請舉手。
判斷空格時,先根據情境找出「手」應該做的動作,再確認英文搭配:raise one’s hand 表示「舉手」。
選項分析
第 44 題2 分
The two children were yelling at each other and their parents could not ____ it.
核心觀念
本題考常見動詞片語 can’t stand,意思是「無法忍受、受不了」。句中 The two children were yelling at each other 表示「兩個孩子正在互相大聲吵嚷」,父母無法忍受這種情況,因此空格應填 stand。
解題方法
先看句意:兩個孩子彼此大喊,父母「無法__這件事」。空格需要填入能接受詞、表示「忍受」的動詞。stand 除了「站立」,也有「忍受」之意;搭配否定助動詞 could not,即 could not stand it,表示「無法忍受」。
選項分析
- (A) travel:意為「旅行、移動」,不能表示忍受,也不符合句意。
- (B) stand:意為「忍受」。
第 45 題2 分
The teacher was ____ from the meeting due to illness.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形容詞的字義,以及句子中的語意搭配。absent from 表示「缺席、未出席」;present at/in 則表示「出席、在場」。句中的 due to illness 是「因病」之意,說明老師沒有參加會議。
解題方法
先看空格後的介系詞片語 from the meeting,再配合原因 due to illness 判斷語意:老師因病而沒有出席會議,因此應填入表示「缺席」的 absent,構成 be absent from a meeting(缺席會議)。
選項分析
- (A) persistent:意為「堅持的、持續的」,通常形容人持續努力,或問題持續發生;不表示缺席。
persistent from the meeting也不是合適的搭配。
第 46 題2 分
To ____ good health, my grandparents go for a walk in the nearby park every morning.
核心觀念
本題考「動詞與受詞的搭配」及句意判讀。句首的 To + 原形動詞 表示目的;空格後接 good health(良好健康),要選能表達「維持健康」的動詞。
解題方法
句意是:「為了__良好的健康狀態,我的祖父母每天早上都去附近的公園散步。」
散步是有助於持續保持健康的行為,因此空格應填 maintain,構成常見搭配 maintain good health,意為「維持良好的健康」。
選項分析
- (A) attend:意為「出席、參加;照料」。常見搭配如 attend a meeting(出席會議)、attend to a patient(照料病人),不表示「維持健康」。
第 47 題2 分
Volunteers are sending food, clothing, and water to the towns ____ by the earthquake.
核心觀念
本題考「動詞過去分詞作後位修飾語」,以及動詞的慣用搭配。句中的 struck by the earthquake 修飾前面的 towns,意思是「遭地震侵襲的城鎮」。strike 的過去分詞是 struck,常用於描述災害侵襲某地。
解題方法
先找出空格前的名詞 towns,再看空格後的 by the earthquake。這裡的 by 引出施動者 the earthquake,表示城鎮是「被地震侵襲」的對象,因此需要被動語意的過去分詞,形成 towns struck by the earthquake。
全句意為:「志工正將食物、衣物和水送往遭地震侵襲的城鎮。」
選項分析
第 48 題2 分
One of the climbers on Mount Everest was ____ by falling rocks.
核心觀念
本題考動詞的意思與句型搭配。句子主詞是「One of the climbers on Mount Everest」(其中一名聖母峰登山者),空格後接「by falling rocks」(被落石……),可判斷此處需要能表示「受到傷害」的動詞。
解題方法
先將句意譯為:「其中一名聖母峰登山者被落石……。」落石會使人受傷,因此應選表示「使受傷」的 wound。句子使用被動語態:主詞是受傷的人,故填其過去分詞 wounded,構成「was wounded by falling rocks」(被落石所傷)。
選項分析
第 49 題2 分
There are two ____ into the building—one at the front and the other around the back.
核心觀念
本題考英文名詞的字義與語境判斷。句意是:「這棟建築物有兩個__——一個在前面,另一個在後面附近。」空格應填表示建築物「出入口」的名詞。
解題方法
先看句型中的數量詞 two,可知空格需填可數名詞複數;再由後面的 one at the front and the other around the back 得知,這兩者分別位於建築物前方與後方,應是兩個入口。
選項分析
第 50 題2 分
John cannot work now because of a health issue, and his wife's job is their ____ source of income.
核心觀念
本題考形容詞的詞義與上下文判讀。句中的 source of income 是「收入來源」;妻子的工作是 John 目前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因此空格應填表示「主要的」的形容詞。
解題方法
先讀懂前半句:John 因健康問題目前無法工作。由此可知,他妻子的工作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能自然搭配 source of income、表示「主要收入來源」的是 primary source of income。
選項分析
- (A) skinny:意為「瘦的、薄的」,通常形容人的身材或物體的厚度,不表示收入來源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