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保險從業人員專技普考 人身保險代理人 人身保險實務概要 考古題詳解

111 年・保險從業人員・專技普考・人身保險代理人
試題代碼 111年專技普考 人身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實務概要

第 一 題25 分

減額繳清保險是壽險保單的不喪失價值選擇權之一,請分別說明減額繳清保險與不喪失價值選擇權之意義。相較於一單純的終身壽險保單,當保戶選擇將結合健康保險與壽險的綜合型保險(終身)改為減額繳清保險時,需要讓保戶知悉哪些重要資訊,以確保保戶的權益?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人身保險實務中「不喪失價值選擇權」的法理基礎、契約變更作業及綜合型保險商品(壽險結合健康險)之實務告知要點。

  1. 不喪失價值條款(Non-forfeiture Options):壽險保單在累積「保單價值準備金」後,該準備金係保戶所繳保費扣除危險保費及附加費用後之實質資產,保險公司不得予以沒收。當保戶停止繳費時,得選擇行使不喪失價值權利(如解約領取解約金、辦理減額繳清或展期定期)。
  2. 減額繳清保險(Reduced Paid-Up Insurance):以變更當時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及保單借款本息後之淨額,作為一次「躉繳純保險費」,購買與原契約同種類、同保障期間,但「保險金額降低」之保險。
  3. 綜合型保險之特殊權益規範:涉及主附約連動關係、《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人身保險示範條款及附約延續條款之實務運作(相關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屬申論題型,解題架構應分為兩大主軸:

  1. 定義與法理闡述:
  • 清楚界定「不喪失價值選擇權」之法理意涵(保護保戶財產權、避免保單價值被沒收)。
  • 精確列出「減額繳清保險」的四項要件:原險種不變、原期間不變、免繳後續保費、保額等比例縮減。
  1. 實務差異與告知重點:
  • 比較單純終身壽險(僅壽險保額縮減)與綜合型終身保險(內含或附加健康醫療給付)的差異。
  • 由「主契約健康給付縮減」、「附約效力維持與繳費義務」、「重新投保之體況與等待期風險」及「其他保單附加權益限制」四個維度,系統性條列應告知保戶之重要資訊,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各別選項可供正誤比對。評分關鍵在於:

  1. 是否完整且精確定義「不喪失價值選擇權」與「減額繳清保險」。
  2. 是否能切中「健康保險」具有無解約金、給付與主約保額連動、附約延續性及體況不可逆等實務特徵,並列出具體告知事項。

解題技巧

  1. 減額繳清 vs. 展期定期口訣:
  • 減額繳清:「期間不變,額度縮減」(同險種、同期間、降低保額、免再繳費)。
  • 展期定期:「額度不變,期間縮短」(改為定期壽險、同保額、保障年期縮短、免再繳費)。
  1. 陷阱提醒:
  • 綜合型保險主契約辦理減額繳清後,主契約免繳保費,但附加之健康險/傷害險附約並非自動免費;若欲維持附約有效,保戶仍需依約繼續繳納附約保費。
  • 健康保險給付項目(如癌症一次金、住院日額倍數、重大疾病等)若依主契約保額之一定比例給付,將隨壽險保額降低而劇減,不可僅視為一般壽險保額縮小。

【答案】

一、不喪失價值選擇權與減額繳清保險之意義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二 題25 分

試述壽險公司與產險公司的健康保險商品之主要差異,並分析產壽險公司各自的優勢。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人身保險實務中「壽險公司」與「產險公司」經營健康保險(Health Insurance)商品之法規依據、商品設計差異以及兩者在市場上的競爭優勢。

  1.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 依據《保險法》第 138 條第 1 項規定:「財產保險業不得兼營人身保險,人身保險業不得兼營財產保險。」但同條第 3 項授權主管機關核准者,財產保險業得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即產險業兼營副業)。
  • 保險事業之經營,壽險業主營長年期與人身風險;產險業主營財產與責任風險,並經核准兼營短期傷害險與健康險。(現行法規仍維持此架構)。
  1. 核心概念:
  • 保證續保(Guaranteed Renewable):保險契約屆滿時,保戶交付續保保費,保險公司不得因被保險人體況變化或歷史理賠紀錄而拒絕續保。
  • 契約年期(Policy Term):長年期/終身 vs. 短年期(一年期)。
  • 費率與精算(Premium & Actuarial Basis):平準費率/自然費率與尾端風險承擔。

解題方法

本題為經典的比較型申論題,答題切入點應分為兩大主軸:

  1. 主要差異比較:從「保證續保權利」、「契約年期」、「商品組合與給付範圍」、「費率與精算基礎」、「核保與承保體況」五大面向進行系統化對比。
  2. 優勢分析:分別自壽險公司(著重長期風險轉嫁、保障穩定度、商品完整性)與產險公司(著重價格優勢/高 CP 值、專案靈活度、跨險種組合)切入說明。

擬答與詳細分析

一、 壽險公司與產險公司健康保險商品之主要差異

比較項目壽險公司之健康保險產險公司之健康保險
保證續保權利多數商品具備保證續保條款,只要保戶按時繳費,公司不得因體況轉差或理賠紀錄而拒絕續保。通常為不保證續保,保險公司於每年保期屆滿後,保有是否同意續保及調整費率/條款之權利。
契約年期限制可提供長年期(如終身、保障至 75 歲或 85 歲)或一年期短期商品。受限於經營特性與法規規範,僅能提供一年期短年期健康保險商品。
商品種類與給付商品線齊全(包含實支實付、醫療日額、癌症險、重大傷病險、長期照顧險等),給付結構多元且深厚。以專案型組合為主(如組合醫療、特定法定傳染病、特定癌症),結合傷害險與健康險打成套裝。
費率與精算精算基礎考量長年期醫療損失率與老化風險,保費相對較高,但長期負擔可預期。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 題1 分

為了解被保險人是否適合承保,人壽保險契約之危險選擇程序中,保險公司的「第二次危險選擇」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人壽保險的危險選擇程序,以及各參與人員的分工。危險選擇是保險公司在承保前蒐集、評估被保險人的健康與其他風險資料,以判斷是否承保及適用何種承保條件。

依本題採用的程序次序,第一次危險選擇由招攬業務員進行;第二次危險選擇由體檢醫生透過體格檢查,提供被保險人健康狀況的資料;其後再由核保人員綜合各項資料作成承保決定。

解題方法

抓住「第二次」所指的程序階段,並區分「蒐集風險資料」與「作成承保決定」:

  1. 招攬業務員在招攬及填寫要保資料時,進行初步詢問與觀察。
  2. 體檢醫生透過體檢補充健康資料,屬第二次危險選擇。
  3. 核保人員再依要保書、體檢結果及其他資料,評估是否承保及承保條件。

因此,本題問的是第二次危險選擇由誰執行,答案為體檢醫生。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 題1 分

預定死亡率與預定利率為保險費率釐訂之重要因素。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 預定利率越低,壽險保費越高。 ② 預定利率越高,年金險保費越低。 ③ 死亡率越低,年金險越便宜。 ④ 死亡率越低,壽險越便宜。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保險費率釐訂中的兩項重要預定因素:

  1. 預定利率:保險公司將收取的保費投資運用後,預期可獲得的報酬率。
  2. 預定死亡率:依據生命表預估被保險人於各年齡死亡的機率。

保險費的基本原理,是將未來預期給付折算為現在價值。因此:

  • 預定利率越高,未來保險給付折算後的現在價值越低。
  • 預定死亡率越高,壽險死亡給付的預期成本越高。
  • 年金給付通常與被保險人存活有關,死亡率越低,預期領取年金的期間越長。

本題不涉及特定法條,依保險精算及保險費率釐訂的基本原理作答。

解題方法

可分別判斷預定利率及死亡率對壽險、年金險保費的影響。

壽險的純保險費,主要反映死亡時給付保險金的預期成本,可概念化表示為:

壽險保費≈死亡機率×死亡給付的折現價值\text{壽險保費} \approx \text{死亡機率} \times \text{死亡給付的折現價值}

年金險的純保險費,主要反映被保險人生存期間所需支付年金的預期現值,可概念化表示為:

年金保費≈各期生存機率×各期年金給付的折現價值\text{年金保費} \approx \text{各期生存機率} \times \text{各期年金給付的折現價值}

因此:

  • 利率降低,折現效果減弱,未來給付的現在價值提高,保費提高。
  • 利率提高,折現效果增強,未來給付的現在價值降低,保費降低。
  • 死亡率降低,壽險死亡給付的預期成本降低,壽險保費降低。
  • 死亡率降低,代表生存率提高,年金給付期間延長,年金保費提高。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 題1 分

下列哪一項原則在人身保險不適用?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保險原則在人身保險與財產保險上的適用差異。人身保險以人的生命、身體為保險標的;被保險人死亡或受傷後,保險給付依契約約定支付,通常不以實際損失額計算。因此,保險人給付後原則上不能代位向造成事故的第三人求償。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保險法》第 103 條規定:「人壽保險人不得代位行使要保人或受益人因保險事故所生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此規定直接表明代位求償原則不適用於人壽保險。人身保險中的傷害保險等險種,也具有依契約約定給付的特性,原則上不適用損害填補型的代位求償。

解題方法

先辨認四個選項各代表的原則,再判斷哪些原則適用於人身保險:

  • 保險利益:用來確認保險契約具有法律承認的利害關係。
  • 主力近因:用來判斷損失是否由承保事故造成。
  • 代位求償:保險人賠付後,在一定範圍內承受被保險人對第三人的請求權。
  • 最大誠信:要求契約當事人據實告知並誠實履行契約。

代位求償主要建立在損害填補原則上;而人身保險通常依約定金額給付,並非按被保險人的實際生命或身體損失估價,所以本題選代位求償原則。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 題1 分

關於保險契約受益人繼承權之規範,下列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保險法》與《民法》關於「保險金受益人」及「法定繼承人繼承比例」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111年)法規為準,重點如下:

  1. 保險契約已指定受益人時,保險金原則上由受益人直接取得。
  2. 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無效、喪失受益權時,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3. 配偶為當然繼承人,但其應繼分須依共同繼承人的人數計算,並非固定取得一半。

依《民法》第1138條,法定繼承人的順序為:

  1. 直系血親卑親屬
  2. 父母
  3. 兄弟姊妹
  4. 祖父母

依《民法》第1144條,配偶與上述各順序之繼承人共同繼承時,配偶的應繼分與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平均分配。

解題方法

本題採「先判斷保險金是否列入遺產,再計算法定繼承比例」的方法:

  • 選項 A 至 C,主要判斷受益人及繼承人資格。
  • 選項 D,則須依配偶與子女的人數計算應繼分。

題目設定為「配偶及2名小孩」共同繼承,繼承人總數為:

1名配偶+2名子女=3名繼承人1名配偶+2名子女=3名繼承人

配偶與子女同屬第一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因此每人平均取得:

13\frac{1}{3}

配偶並非取得一半,故 D 為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A) 保險金未指定受益人時,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正確。

依《保險法》規定,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時,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因此,該筆保險金須依《民法》關於遺產繼承的規定,由法定繼承人繼承。

須注意:若保險契約已有效指定受益人,保險金通常由受益人直接取得,不屬於被保險人的遺產。

(B) 直系血親卑親屬孫子女包含內孫及外孫。

正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5 題1 分

下列哪一項不是簡易人壽保險的特徵?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簡易人壽保險的承保與保費繳納特徵。簡易人壽保險以簡化投保程序為特色,通常免體檢,保險對象為個人;對於保險事故發生於一定期間內的病故或殘廢,另有削減給付的規範。其保費則依約定方式繳納,並非以「繳費有彈性」作為制度特徵。

本題涉及《簡易人壽保險法》相關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簡易人壽保險的制度定位:以簡化承保程序、保障個人為重點,再核對各選項是否屬於其法定或典型特徵。題目問「不是」,因此要找出不符合上述制度特徵的敘述;保費交付有彈性並非簡易人壽保險的特徵,故選 D。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6 題1 分

外溢保單是近年來新型態的保險商品,在商品設計上,費率釐訂符合哪項原則?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外溢保單」的商品設計與保險費率釐訂原則。外溢保單會依保戶的健康管理或風險改善行為,例如運動、健康檢查或達成健康目標,提供保費折減、回饋或其他保險利益。這種設計以鼓勵保戶採取有助於降低事故發生率或損失程度的行為為目的,因此符合損失預防誘導性原則。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中的關鍵詞「外溢保單」,再看它如何連結費率設計:保險人透過費率或回饋機制,鼓勵保戶預防風險、改善健康,藉此降低預期損失。題目問的是商品設計上費率釐訂符合哪項原則,因此應選「損失預防誘導性」,而非費率計算的一般穩定、可行或融通考量。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7 題1 分

壽險責任準備金與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責任準備金」與「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性質、計算基礎及兩者關係。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 責任準備金:保險公司為履行未來保險契約責任,依保險契約及相關規定提存的準備金,屬於保險公司的負債。
  • 保單價值準備金:依保單價值準備金計算規定,為保戶所累積的保單價值,通常涉及解約金、減額繳清保險或展期定期保險等權益。

壽險準備金的基本概念,可用下式表示:

Vt=未來保險給付現值−未來淨保費現值V_t = \text{未來保險給付現值} - \text{未來淨保費現值}

其中的預定利率、預定死亡率等精算假設,會影響準備金金額。


解題方法

本題不需計算,應從三個方向判斷:

  1. 準備金在保險公司資產負債表上的性質。
  2. 計算責任準備金與計算保費時,所採用的精算基礎是否必然相同。
  3. 保單價值準備金與責任準備金的高低關係,以及預定利率是否必然較低。

其中,只有「責任準備金屬於保險公司負債」是明確且一般性的正確敘述。


選項分析

(A) 責任準備金屬於保險公司負債。

正確。

保險公司收取保費後,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負有未來給付保險金的契約責任。為支應此一未來責任,保險公司必須提存責任準備金。

因此,責任準備金代表保險公司對保戶所負的契約性或法定給付義務,在會計上列為保險負債,而非保險公司的收益或權益。

所以本選項正確。


(B) 責任準備金和計算保費的預定利率與預定死亡率採相同基準計算。

錯誤。

計算保費與計算責任準備金的目的不同:

  • 計算保費,是為決定保戶應繳納的保費。
  • 計算責任準備金,是為確保保險公司有足夠資金履行未來保險責任。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8 題1 分

投保人壽保險發生保險事故後,保險公司發覺被保險人投保年齡不實,而致短繳保險費者,受益人可得之金額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人壽保險「投保年齡不實」且造成短繳保險費時,保險金額如何計算。

以命題當年(民國111年)法規為準,依《保險法》第122條規定,被保險人真實年齡較投保年齡為大,致所繳保險費少於應繳保險費者,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人應按「實際所繳保險費」與「實際年齡應繳保險費」的比例,計算應給付的保險金。

其計算公式為:

應給付保險金=原保險金額×實際所繳保險費按真實年齡計算應繳保險費應給付保險金 = 原保險金額 \times \frac{實際所繳保險費}{按真實年齡計算應繳保險費}

因此,並非直接給付原保險金額,也不是以應補繳保費直接扣除保險金。

解題方法

題幹指出:

  1. 被保險人投保年齡不實;
  2. 不實結果造成短繳保險費;
  3. 保險事故已經發生;
  4. 問受益人可得的保險金額。

既然是「短繳保險費」,表示實際繳納的保費低於真實年齡所應繳的保費。保險法採取比例減額方式,使保險金額與實際繳費比例相當。

例如:

  • 原保險金額為100萬元;
  • 實際繳交保費為8,000元;
  • 按真實年齡應繳保費為10,000元。

則:

100萬元×8,00010,000=80萬元100萬元 \times \frac{8,000}{10,000} = 80萬元

受益人可得80萬元,而非100萬元減除2,000元。

所以正確答案為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計算理賠金額。

選項分析

(A) 保險人無息退還所有已繳保費。

錯誤。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9 題1 分

傷害保險條款規範,意外傷害事故所致失能,如合併本契約訂立前的失能,可領失能保險金給付較嚴重的項目,但以前的失能保險金部分,下列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傷害保險中「失能程度合併計算」及「既有失能部分視同已給付」的規定。

被保險人因本次意外事故造成失能,且該失能與投保前既有失能合併後,達到較嚴重的失能程度時,保險公司得依合併後較嚴重的失能項目計算失能保險金。

但投保前既有失能並非本契約承保事故所造成,因此既有失能所對應的保險金部分,依條款約定「視同已給付」,在本次應給付的失能保險金中扣除。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傷害保險契約條款規範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分為兩個步驟:

  1. 先判斷本次意外事故與既有失能合併後的總失能程度,並依較嚴重的失能項目計算保險金。
  2. 再扣除投保前既有失能所對應的保險金。

計算概念如下:

本次應給付金額=合併後較嚴重失能項目的保險金−投保前既有失能項目的保險金本次應給付金額 = 合併後較嚴重失能項目的保險金 - 投保前既有失能項目的保險金

例如,合併後失能程度應給付新臺幣 100 萬元,而投保前既有失能程度所對應的金額為 40 萬元,則本次實際給付為:

100萬元−40萬元=60萬元100萬元-40萬元=60萬元

因此,既有失能部分在計算上是「視同已給付」,必須扣除,正確答案為 D。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0 題1 分

人身保險的外溢保單,在現行商品設計有哪些方式?

① 保戶自主健康管理。 ② 抵減保險費。 ③ 使用穿戴型裝置即可領健康促進獎勵金。 ④ 目前僅有實物給付型商品。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以命題當年(民國111年)法規及商品設計慣例為準,本題考的是「人身保險外溢保單」的基本設計方式。

外溢保單係指保險公司透過健康管理、運動、健檢等機制,鼓勵保戶維持健康行為,並將保戶的健康管理成果反映於保險商品利益。其設計重點通常包括:

  1. 保戶自主進行健康管理。
  2. 依健康管理成果抵減或調整保險費。
  3. 結合健康管理服務、回饋或其他保險商品利益。

外溢保單的核心在於「健康行為與保險利益連結」,並非單純購買或使用某項設備即可取得固定金錢給付。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四個敘述是否符合外溢保單的現行商品設計:

  • ① 是否屬於外溢保單的基本精神。
  • ② 是否屬於保險公司常見的利益回饋方式。
  • ③ 是否將穿戴型裝置的使用與獎勵金直接畫上等號。
  • ④ 是否錯誤限縮外溢保單的商品類型。

其中,①、②符合外溢保單的主要設計;③、④的敘述過度絕對,因此應予排除。

選項分析

① 保戶自主健康管理:正確

外溢保單通常要求保戶透過自主健康管理來達成商品約定條件,例如:

  • 定期健檢;
  • 維持運動習慣;
  • 達成步數或運動量;
  • 進行健康風險評估;
  • 參與保險公司安排的健康促進活動。

保戶透過自身健康行為改善健康狀況,再依商品規定取得相應保險利益,正是外溢保單的核心概念。因此①正確。

② 抵減保險費:正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1 題1 分

有關年金保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年金保險中「預定利率」與「宣告利率」的功能、訂定依據,以及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在不同期間的準備金計算方式。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 預定利率:保險公司在商品設計及精算定價時預先設定的利率,屬於保險費率及年金給付計算的重要基礎。
  • 宣告利率:保險公司依投資績效、資產配置、經營成本及合理利潤等因素,在保單約定範圍內定期宣告的利率。
  •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在年金累積期間,保單價值準備金通常依宣告利率計算;進入年金給付期間後,宣告利率與預定利率間須符合相關規範。

本題的關鍵在於辨認「年金給付期間」預定利率與宣告利率的正確高低關係。

解題方法

逐一檢查各選項所述是否符合年金保險商品審查及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的規範:

  1. 商品送審時,是否須提出利率訂定依據。
  2. 宣告利率的訂定,是否考量投資報酬及合理利潤。
  3. 年金給付期間,預定利率與宣告利率的高低關係是否正確。
  4. 年金累積期間,保單價值準備金採用何種利率計算。

其中第三項將兩種利率的關係倒置,為本題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A) 年金保險送審商品時,即應檢附預定利率及宣告利率之訂定依據。

正確。

保險商品送主管機關審查時,保險公司應提出商品設計及精算相關資料,包括預定利率、宣告利率的訂定方式與依據,以確認保費、責任準備金及保單利益的計算具有合理性。

預定利率涉及商品定價及年金給付計算;宣告利率則涉及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在累積期間的保單價值。因此,兩者均須具備明確且可審查的訂定依據。

(B) 保險公司宣告利率之訂定會考量公司投資報酬率及公司合理利潤。

正確。

宣告利率並非任意決定,而是保險公司依其資產投資收益、投資策略、資金成本、經營費用、風險承擔及合理利潤等因素訂定。

一般而言,宣告利率的基礎可簡化表示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2 題1 分

現行傷害險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傷害保險的三項基本制度:

  1. 職業危險分類與保險費率。
  2. 失能程度的分級。
  3. 各失能等級對應的保險金給付比例及承保範圍。

以命題當年(民國111年)的傷害保險制度及相關示範條款、傷害保險費率規範為準,傷害保險的失能程度並非六級,而是分為十一級,各級依失能程度給付不同百分比的保險金。

解題方法

本題問「何者錯誤」,可直接掌握傷害保險的基本數字:

  • 職業分類:6類。
  • 失能分級:11級。
  • 第1級失能:最嚴重,給付保險金額100%。
  • 特別危險職業:列為未承保或不予承保範圍。

因此,只要找出與上述制度不符的敘述即可。

選項分析

(A) 費率依職業分為6類。

此敘述正確。

傷害保險依被保險人從事職業的危險程度,將職業分類,以作為核定保險費率的重要依據。命題當年的職業危險分類通常分為6類,類別越高,通常代表職業危險程度越高,所適用的保險費率也越高。

因此,選項(A)所述「費率依職業分為6類」符合傷害保險的費率制度。

(B) 失能等級分為6級。

此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傷害保險的失能程度不是分為6級,而是分為11級。失能程度依身體機能喪失或傷害結果的嚴重程度區分,並依不同等級給付相應比例的保險金。

一般而言:

  • 第1級為最嚴重的失能程度;
  • 等級數字越大,失能程度通常越輕;
  • 各級有不同的保險金給付比例。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3 題1 分

健康保險對於一般疾病有等待期規範,設定等待期為多久?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健康保險的「疾病等待期間」規範。等待期間是保險契約生效後,在約定期間內因疾病發生事故時,保險公司依契約約定不負給付責任的期間;設置目的在降低被保險人已罹病或預知疾病後才投保所造成的逆選擇。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依《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除癌症保險及重大疾病保險外,健康保險的等待期間以三十日為限。因此,一般疾病等待期的考點是 30 天。

解題方法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4 題1 分

哪一種保險較不需要核保作業?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人身保險各險種的保障目的,以及核保時是否需要評估被保險人的死亡、疾病或意外風險。核保是保險人依投保資料評估承保風險,據以決定是否承保及適用條件。

壽險、意外險與健康險的給付,分別與死亡、意外事故及疾病或醫療風險有關,通常須評估被保險人的相關風險。年金險的主要目的則是提供被保險人生存期間的定期或終身給付;相較之下,通常較不需要以健康狀況作為核保重點。

解題方法

先看各險種的給付條件與承保風險:若給付直接受死亡、意外或疾病風險影響,便需要評估相應風險;若保障重點是生存期間的年金給付,健康核保需求相對較低。因此,題目所問「較不需要核保作業」應選年金險。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5 題1 分

年金保險為了保障生存的風險,若在年金開始給付前,被保險人身故,則保險公司處理方式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年金保險主要保障被保險人長壽、退休後收入中斷等生存風險。題目問的是「年金開始給付前」被保險人身故時,保險公司如何處理:此時尚未進入年金給付期間,依題目所採的處理方式,應退還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

本題涉及年金保險的契約階段判斷及身故時的給付處理;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與題目所採答案為準。

解題方法

先抓住「年金開始給付前」這個時間點。此時保單尚未開始按期給付年金,應辨明題目問的是身故後返還何種金額,而不是年金開始給付後的身故保障。依本題官方答案,年金開始給付前身故,保險公司退還的是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因此選(A)。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6 題1 分

年金累積期間,依宣告利率計算保單價值準備金,進入年金給付期,以當時年齡、預定利率及年金生命表計算出定額年金,稱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中,甲型與乙型的年金給付計算方式。

年金累積期間,保險公司依宣告利率計算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進入年金給付期後,甲型與乙型的差別在於年金金額如何計算:

  • 甲型:年金給付開始時,以當時年齡、預定利率及年金生命表,將保單價值準備金換算為定額年金。
  • 乙型:年金給付開始時,以當時年齡、預定利率、宣告利率及年金生命表計算第一年年金金額;第二年起再依宣告利率及預定利率調整各年度年金金額。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的兩個階段:

  1. 累積期間:依宣告利率計算保單價值準備金。
  2. 給付開始時:依當時年齡、預定利率及年金生命表換算「定額年金」。

第二階段的計算因素沒有列入宣告利率,且明確指出換算為定額年金,符合甲型的定義。因此選擇利率變動型年金的甲型。

法規依據為《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費率相關規範》。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7 題1 分

下列何項商品保費繳納可以為彈性方式?

① 傳統壽險。 ② 變額壽險。 ③ 萬能壽險。 ④ 變額萬能壽險。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各類壽險商品的「保費繳納方式」是否具有彈性。判斷重點在於:

  • 「變額」主要表示保單價值或投資帳戶價值會隨投資績效變動。
  • 「萬能」主要表示保費繳納及保額設計具有彈性。
  • 「變額萬能」同時具備變額壽險的投資彈性,以及萬能壽險的保費、保額彈性。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保險商品分類觀念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商品名稱中的核心特徵:

  1. 是否屬於傳統型固定保費商品?
  2. 「變額」是否僅代表投資收益或保單價值會變動?
  3. 是否具備萬能壽險的彈性保費設計?

其中,「彈性繳費」是指保戶可在契約約定及保單價值足以支應相關費用的範圍內,調整保費繳納金額或繳費時間。其基本概念可表示為:

保單帳戶價值+繳交保費−保險成本−行政費用≥0\text{保單帳戶價值} +\text{繳交保費} -\text{保險成本} -\text{行政費用} \geq 0

若帳戶價值不足以支應保險成本及相關費用,保單可能失效。因此,彈性繳費並不表示可以永久不繳費,而是具有調整保費金額及繳費時點的空間。

各類商品分析

① 傳統壽險:錯誤

傳統壽險,例如傳統終身壽險、定期壽險或養老保險,通常依契約約定採固定保費、固定繳費期間及固定繳費方式。

保戶應依契約約定按期繳交保費,不能僅因保單具有現金價值,就將其視為具有彈性繳費功能。因此,傳統壽險不屬於本題所稱的彈性保費商品。

② 變額壽險:錯誤

變額壽險的「變額」是指保單價值或投資帳戶價值會依投資績效而變動,投資風險通常由保戶承擔。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8 題1 分

下列哪些是投資型保險商品的相關費用?

① 保單管理費。 ② 保險成本。 ③ 基金轉換費。 ④ 贖回費用。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投資型保險商品之費用種類。投資型保險兼具「保險保障」與「投資帳戶」兩部分,因此保戶所負擔的費用,可能同時包括:

  1. 保單行政管理所生的費用。
  2. 提供保險保障所需的保險成本。
  3. 投資帳戶操作所生的基金轉換費。
  4. 投資帳戶贖回或提領所生的贖回費用。

以命題當年(民國111年)法規及保險實務通念為準,題目所列四項均屬投資型保險商品可能涉及的相關費用。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切入點,是逐一檢查各費用是否與投資型保險契約的運作有關:

  • 保單管理費:屬保險公司維持及管理保單的行政費用。
  • 保險成本:屬提供死亡、失能等保險保障所需的成本。
  • 基金轉換費:屬投資標的轉換時可能收取的交易或行政費用。
  • 贖回費用:屬投資帳戶贖回、提領或處分投資單位時可能產生的費用。

四者均可作為投資型保險商品的相關費用,故應選出包含①②③④的選項。

選項分析

① 保單管理費:正確

保單管理費是保險公司為處理保單行政作業、帳戶管理、通知及相關服務所收取的費用。投資型保險通常設有投資帳戶,保險公司須進行保單及帳戶管理,因此保單管理費屬常見的投資型保險費用。

② 保險成本:正確

投資型保險仍然具有保險保障功能,保險公司必須承擔死亡、失能等保險事故的危險。因此,保戶須負擔相應的保險成本,通常會依被保險人年齡、保額及危險程度等因素計算,並自保單價值或投資帳戶中扣除。

③ 基金轉換費:正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9 題1 分

下列何者非投資型保險商品?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投資型保險」與「利率變動型保險」的差異。判斷重點是:保單價值是否連結投資標的、由保戶承擔投資損益,或是依保險公司宣告利率累積。

投資型保險設有專設帳簿,保單帳戶價值會隨連結投資標的的績效變動,投資風險主要由保戶承擔。利率變動型年金則以保險公司宣告利率計算累積價值,不因而成為投資型保險。

解題方法

逐一辨認商品名稱中的關鍵詞即可:含「指數連結型」或「變額」者屬投資型保險;「利率變動型」是依宣告利率累積的年金商品,屬非投資型。因此,題目問「何者非投資型」,應選利率變動型年金。

本題涉及商品分類,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分類為準。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0 題1 分

對於保戶來說,下列哪些是投資型保險商品的優點?

① 管理費用透明。 ② 彈性繳費。 ③ 分離帳戶資產不受債權人追討。 ④ 收益穩定,利潤歸保戶所有。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投資型保險商品的主要特性及其對保戶的優點。投資型保險通常將保險保障與投資功能結合,保戶所繳保費扣除相關費用及保險成本後,投入指定投資標的,投資利益與風險由保戶承擔。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實務觀念為準,投資型保險的典型特徵包括:

  1. 保費及相關費用項目較為明確,管理費用具有透明性。
  2. 部分商品允許保戶依契約約定彈性繳費。
  3. 投資資產通常採分離帳戶管理,與保險公司一般帳戶資產區隔。
  4. 投資收益不保證,投資損益原則上由保戶承擔。

因此,①②③屬於投資型保險對保戶的優點;④則包含錯誤敘述。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分別檢視四項敘述:

  • 是否符合投資型保險的商品設計?
  • 是否屬於保戶可以享有的利益?
  • 是否與投資型保險的「投資風險由保戶承擔」原則衝突?

其中,④同時主張「收益穩定」及「利潤歸保戶所有」。投資型保險的投資報酬會隨投資標的市場價格變動,並不保證收益穩定,因此④整體敘述錯誤。只要排除④,即可選出包含①②③的選項。

選項分析

① 管理費用透明

正確。

投資型保險的保費通常會區分為保險成本、行政管理費、投資配置金額及其他相關費用。契約及商品說明文件一般會揭露各項費用的收取方式,使保戶較能了解保費如何被扣除,以及實際投入投資帳戶的金額。

因此,管理費用及相關費用較具透明性,是投資型保險的優點之一。

② 彈性繳費

正確。

投資型保險部分商品具有彈性繳費設計,保戶可依契約約定調整繳費金額、繳費期間或投資配置,較能配合個人現金流及財務規畫。

但須注意,彈性繳費並不代表可以完全不受契約限制。若保戶未依約繳費,仍可能影響保單價值、保險效力或保障內容。就商品特性而言,②仍屬正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1 題1 分

總保險費是由要保人繳付給保險公司的費用。若某壽險公司將人壽保險商品的「附加保費」設定為「總保險費」的 18%,已知「純保險費」為 1,476 元,則「總保險費」與「附加保費」分別為多少元?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總保險費由純保險費與附加保費組成:

總保險費=純保險費+附加保費\text{總保險費}=\text{純保險費}+\text{附加保費}

題目明確指出附加保費為「總保險費」的 18%18\%,因此純保險費占總保險費:

100%−18%=82%100\%-18\%=82\%

本題屬保險費構成與比例計算,無須適用特定法條。

解題方法

設總保險費為 TT 元,附加保費為 AA 元。

因為附加保費是總保險費的 18%18\%:

A=0.18TA=0.18T

又因為:

T=1,476+AT=1,476+A

代入 A=0.18TA=0.18T:

T=1,476+0.18TT=1,476+0.18T T−0.18T=1,476T-0.18T=1,476 0.82T=1,4760.82T=1,476 T=1,4760.82=1,800T=\frac{1,476}{0.82}=1,800

因此附加保費為:

A=1,800×18%=324A=1,800\times18\%=324

所以:

  • 總保險費:1,8001,800 元
  • 附加保費:324324 元

選項分析

  • (A) 3,276 元,1,800 元:錯誤。 若總保險費為 3,2763,276 元,附加保費應為:

3,276×18%=589.683,276\times18\%=589.68

並非 1,8001,800 元;且 3,276−1,800=1,4763,276-1,800=1,476,只是將純保險費直接加上某數額,未符合附加保費占總保險費 18%18\% 的條件。

  • (B) 2,296 元,820 元:錯誤。 820820 元占總保險費 2,2962,296 元的比例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2 題1 分

投資型保險之保費運作,係保戶將保費交給保險公司,扣除相關費用後,全數置於專設帳戶中,再依下列何者的選擇投資作投資分配?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投資型保險的保費運作與投資標的選擇權。保戶繳交保費後,保險公司依約扣除相關費用,再將可供投資的金額置於專設帳戶,依保戶選擇的投資標的或配置比例進行投資分配。投資結果會反映在保單帳戶價值上,保戶須承擔投資標的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風險。

本題涉及投資型保險的制度與法規概念,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的關鍵語句:「再依何者的選擇投資作投資分配」。投資型保險的特色之一,是由保戶選擇投資標的或配置方式;保險公司負責依約處理保費、扣除費用、設置帳戶及執行投資分配,主管機關則負責監理,並不替個別保戶決定投資配置。因此,應選保戶。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3 題1 分

通貨膨脹對全球經濟造成許多影響,試問對人身保險商品產生的影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 通貨膨脹若造成銀行升息,導致壽險公司將保單預定利率調整。傳統型壽險商品,保單預定利率越高,則要保人繳納的保費就會越高。 ② 通貨膨脹若造成銀行升息,導致壽險公司將保單預定利率調整。傳統型壽險商品,保單預定利率越高,則要保人繳納的保費就會越低。 ③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依據保單宣告利率來計算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的宣告利率隨市場利率調整。當利率走升,保單價值準備金會增加,保障金額調整,因此具對抗通貨膨脹的效果。 ④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依據保單宣告利率來計算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的宣告利率隨市場利率調整。當利率走升,保單價值準備金會減少,保障金額調整,因此具對抗通貨膨脹的效果。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通貨膨脹、利率變動與人身保險商品之關係,重點包括:

  1. 傳統型壽險的「保單預定利率」與保費高低之關係。
  2.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的「宣告利率」與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關係。
  3. 利率上升時,保險商品是否具有部分抵抗通貨膨脹的效果。

本題不以特定法條文字為主要考點,法規及商品概念以命題當年(民國111年)規定與實務通說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可分為兩組判斷:

  • 判斷「預定利率越高,保費」是增加或減少。
  • 判斷「宣告利率上升,保單價值準備金」是增加或減少。

只要掌握兩個方向即可:

預定利率越高⇒保險公司預期投資收益越高⇒所需保費越低\text{預定利率越高} \Rightarrow \text{保險公司預期投資收益越高} \Rightarrow \text{所需保費越低}

以及:

宣告利率上升⇒保單價值準備金增加\text{宣告利率上升} \Rightarrow \text{保單價值準備金增加}

因此,②、③正確,答案為(C)。


選項分析

①錯誤

傳統型壽險保費的計算,會考量死亡率、費用率及預定利率等因素。

預定利率代表保險公司對保費資金運用收益的預期。預定利率越高,表示保險公司預期未來可以取得較高的投資收益,因此現在所需收取的保費可以較低。

從現值概念觀察,未來給付金額的現值為:

PV=FV(1+i)nPV=\frac{FV}{(1+i)^n}

其中,ii為預定利率。當ii提高時,未來保險給付折算為現在價值的金額會降低,所需收取的純保費也會降低。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4 題1 分

長期照顧保險為被保險人因疾病或傷害,經專科醫師診斷判定,符合規定之生理功能障礙或認知功能障礙 2 項情形之一者,保險人依契約約定給付保險金。

其中失能或失智的狀態,分為「生理功能障礙」,6 項中包括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移動、更衣,符合 3 項障礙即可理賠。另一種是「認知功能障礙」,依病患能否辨識時間、場所、人物,有 2 項無法清楚辨識,即可理賠。

試問與上述長期照顧保險商品的給付方式相似的類長照保險商品為何?

① 失能扶助保險。 ② 癌症保險。 ③ 特定傷病保險。 ④ 重大疾病保險。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長期照顧保險與其他人身保險商品在「給付事故認定方式」及「給付目的」上的相似性。

長期照顧保險的理賠重點,不是單純罹患某一種疾病,而是被保險人因疾病或傷害,造成日常生活功能障礙或認知功能障礙,並達到契約約定的程度,例如:

  • 生理功能障礙: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移動、更衣等日常生活活動中,符合一定項數。
  • 認知功能障礙:無法辨識時間、場所、人物等,達到契約約定項數。

因此,判斷類長照保險商品的關鍵,在於該商品是否同樣以「失能、功能障礙或特定傷病狀態」作為給付條件,而非僅以疾病診斷本身作為理賠依據。

本題以命題當年,即民國 111 年的保險法規及商品分類觀念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四種保險的給付基礎:

  1. 是否著重被保險人實際失能或生活功能受損?
  2. 是否因特定傷病或身體狀態達到契約標準而給付?
  3. 還是只要確診癌症或重大疾病,即依診斷結果給付保險金?

長期照顧保險的核心是「失能或失智後的長期照護需求」。因此,與其給付方式較接近者,是以失能程度、功能障礙或特定傷病狀態為給付依據的保險。

符合者為:

  • ① 失能扶助保險
  • ③ 特定傷病保險

所以答案為 ①③,即選項 (C)。

選項分析

① 失能扶助保險:正確

失能扶助保險以被保險人因疾病或傷害造成失能,並達到契約約定的失能程度為給付條件。保險金通常依失能程度、失能等級或失能期間給付,部分商品並具有定期給付或扶助性質。

其共同特徵是:

  • 不以單純疾病名稱作為唯一判斷標準;
  • 重視疾病或傷害造成的身體功能喪失;
  • 給付目的在於補貼失能後的生活及照護支出。

這與長期照顧保險依日常生活活動能力或認知能力判定是否需要長期照護,具有相當程度的相似性。

② 癌症保險:錯誤

癌症保險主要以被保險人是否經診斷罹患癌症,或是否接受癌症相關治療,作為給付條件。常見給付項目包括初次罹癌保險金、癌症住院保險金、癌症手術保險金及放射線治療保險金等。

其判斷核心是「癌症診斷或癌症治療」,而不是被保險人是否因癌症造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5 題1 分

有關 1 年期傷害保險純保險費率計算,釐訂考量之因素,下列何者正確?

① 意外死亡發生率。 ② 脫退率。 ③ 意外完全失能發生率。 ④ 罹病率。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1 年期傷害保險純保險費率」的計算基礎。

傷害保險承保因意外事故所致的死亡、失能等保險事故。純保險費率係用於支付預期保險給付,不包括附加費用、佣金、利潤及其他營業費用。因此,主要考量因素是:

  • 意外死亡發生率
  • 意外失能發生率
  • 保險金額及給付內容
  • 被保險人年齡、性別、職業及危險程度等

本題選項所列因素中,與 1 年期傷害保險事故直接相關者為「意外死亡發生率」及「意外完全失能發生率」。

解題方法

先依保險事故性質分類:

  1. 「意外死亡」屬於傷害保險承保的事故。
  2. 「意外完全失能」亦屬於傷害保險承保的事故。
  3. 「脫退」是保險契約中途終止、退保或失去保障的現象,並非傷害事故發生率。
  4. 「罹病率」反映疾病發生的風險,屬於健康保險或疾病保險的精算因素,並非單純傷害保險的主要事故率。

若以簡化的純保險費概念表示,1 年期傷害保險的純保險費約為各項意外事故預期給付的總和:

純保險費=意外死亡預期給付+意外完全失能預期給付+⋯\text{純保險費} = \text{意外死亡預期給付} + \text{意外完全失能預期給付} +\cdots

其中意外死亡預期給付可表示為:

保險金額×意外死亡發生率\text{保險金額}\times \text{意外死亡發生率}

意外完全失能預期給付則可表示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6 題1 分

下列何項商品有分離帳戶?

① 變額年金。 ② 變額壽險。 ③ 萬能壽險。 ④ 變額萬能壽險。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人身保險商品是否設有「分離帳戶」(Separate Account)。

分離帳戶是保險人為特定商品所設置,與一般帳戶分開管理的資產帳戶。其投資標的、投資績效及帳戶價值通常與保戶所選投資標的連動,投資風險主要由保戶承擔。

判斷商品是否有分離帳戶,關鍵在於商品名稱中是否具有「變額」性質:

  • 「變額」表示保單價值或給付金額會隨投資績效變動,通常設有分離帳戶。
  • 「萬能」主要表示保費繳交、保單價值及保障內容具有彈性,單獨出現時不代表設有分離帳戶。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保險實務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四種商品是否具有「變額」性質:

  1. 變額年金:有變額性質,設有分離帳戶。
  2. 變額壽險:有變額性質,設有分離帳戶。
  3. 萬能壽險:只有萬能性質,通常採一般帳戶,不設分離帳戶。
  4. 變額萬能壽險:同時具有變額及萬能性質,其中變額部分設有分離帳戶。

因此,有分離帳戶的商品為:

①②④①②④

選項分析

① 變額年金

正確。

變額年金的年金保單價值會依所選投資標的之投資績效變動,通常由分離帳戶管理相關資產。保戶承擔投資收益及損失的風險,因此屬於有分離帳戶的商品。

② 變額壽險

正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7 題1 分

假設丈夫任職於醫療院所,妻子服務於政府機構,分別投保勞工保險及公教人員保險;在民國 111 年 1 月因有共同照顧子女需求,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 妻子的公教人員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給付規定是依 6 個月保險俸(薪)額之平均數 60% 計算並有加發補助;丈夫有勞工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給付規定是依 6 個月投保薪資 60% 計算並有加發補助。 ② 丈夫勞工保險雖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但是因為是男性故無法申請;妻子的公教人員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以申請補助。 ③ 依據就業保險法規定,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可依規定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④ 依據就業保險法規定,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依據公教人員保險及勞工保險不同保險類別,擇一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申請。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民國111年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給付規定,以及父母雙方均具被保險人身分時,能否同時請領。

以命題當年(民國111年)法規為準,主要觀念如下:

  1. 勞工如符合就業保險法規定,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按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 60%60\% 計算。
  2. 民國111年起,另有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按原津貼計算基準加發 20%20\%,因此符合條件者合計可達平均月投保薪資之 80%80\%。
  3. 公教人員保險亦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加發補助的規定,計算基礎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保險俸(薪)額。
  4. 父母雙方均為被保險人時,符合各該保險規定者,得分別依其身分申請,並非因父母同時請領即必須擇一。

解題方法

本題可分成兩個判斷重點:

第一,判斷勞工保險與公教人員保險的給付計算方式。兩者在民國111年均以留職停薪前6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或保險俸(薪)額為計算基礎,基本津貼為 60%60\%,並有加發補助。

第二,判斷父母是否可以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目的在於支持父母實際照顧子女,法律並未規定父母雙方一定只能由一人請領。因此,父母若分別具備勞工保險及公教人員保險相關資格,得依規定同時申請。

選項分析

① 正確

妻子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其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育嬰留職停薪前6個月平均保險俸(薪)額之 60%60\% 計算,並有加發補助。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8 題1 分

假設有一對夫婦有 750 萬元房屋貸款,房貸還款期 20 年,房貸費用由丈夫繳交。有關房貸壽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 投保「平準型房貸壽險」保額 500 萬元,並指定第一及第二順位受益人,分別為金融機構及配偶;被保險人每月準時繳付房貸,假設在第 12 年身故,由金融機構取得 500 萬元全部保險給付金。 ② 房貸壽險保費若採用躉繳保費,較年繳保費的總保費便宜;從房貸壽險辦理的精神而言,以妻子擔任被保險人較先生佳,因女性的年齡及費率較便宜。 ③ 房貸壽險附加「房屋貸款債權債務範圍內受益人指定及其處分權批註條款」,在房屋貸款債務額度範圍內以「金融機構」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 ④ 房貸壽險是以貸款年度為保險期間,故貸款年度終了時並無房貸壽險滿期保險給付金。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房貸壽險的保障目的、受益人安排,以及保險期間屆滿時的給付型態。房貸壽險通常以房屋貸款借款人為被保險人,讓其在貸款尚未清償時身故,保險金可用於清償未償貸款,降低家屬失去住所或承擔債務的風險。

房貸壽險可依保額變化分為平準型與遞減型;受益人也可依保單約定安排。附加「房屋貸款債權債務範圍內受益人指定及其處分權批註條款」時,金融機構可在貸款債權範圍內受領保險金,清償貸款。涉及法規及批註條款解釋時,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檢視敘述中的保障對象、保險金分配方式及保險期間:

  1. 受益人順位不代表金融機構可不受貸款債務額度限制,取得全部保險金。
  2. 判斷被保險人時,應看誰是借款人、誰承擔貸款風險,不能只憑女性費率較低決定。
  3. 檢查批註條款是否將金融機構受領保險金的範圍限於房貸債權債務。
  4. 判斷保險期間屆滿是否約定滿期給付;房貸壽險以提供貸款期間保障為主,期滿通常不給付滿期保險金。

選項分析

① 錯誤。 平準型房貸壽險的保額在保險期間內維持固定,但這不表示金融機構在任何時點都可領取全部保額。題目指出丈夫每月準時繳還貸款,到了第 12 年,未償貸款已因持續還款而低於原始貸款金額;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9 題1 分

有關「傳統定額年金保險」與「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的差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 「傳統定額年金」在累積期間以預定利率累積保單價值,在給付期間以預定利率計算年金金額。 ② 「傳統定額年金」在累積期間以宣告利率累積保單價值,在給付期間透過宣告利率計算年金金額。 ③ 「利率變動型年金-甲型」在累積期間以宣告利率累積保單價值,在給付期間以預定利率計算年金金額。 ④ 「利率變動型年金-乙型」在累積期間以預定利率累積保單價值,在給付期間以宣告利率計算年金金額。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年金保險在「累積期間」與「年金給付期間」所採用利率的差異。判斷重點如下:

年金種類累積期間給付期間
傳統定額年金預定利率預定利率
利率變動型年金-甲型宣告利率預定利率
利率變動型年金-乙型宣告利率宣告利率

其中:

  • 預定利率:契約約定的利率,具有固定性。
  • 宣告利率:保險公司依市場利率及經營情況定期宣告的利率,具有變動性。

以命題當年(民國111年)法規及保險實務分類為準。


解題方法

先分別判斷每一敘述所描述的「累積期間利率」與「給付期間利率」,再與三種年金的基本特徵比對。

年金累積期間的保單價值,可概念化表示為:

保單價值=繳交保費按適用利率累積後之金額保單價值=繳交保費按適用利率累積後之金額

進入給付期間後,年金金額則依累積的年金價值及給付期間適用的利率計算。若以累積金額為 CC、預定利率為 ii,年金給付金額可概念化表示為:

年金金額=C年金現值因子年金金額=\frac{C}{\text{年金現值因子}}

因此,本題不需實際計算,只要掌握兩個期間所適用的利率即可。


選項分析

①「傳統定額年金」在累積期間以預定利率累積保單價值,在給付期間以預定利率計算年金金額。

正確。

傳統定額年金的特色在於利率固定,累積期間及給付期間均依契約所約定的預定利率辦理,不隨市場利率變動。因此本敘述符合傳統定額年金的定義。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0 題1 分

人身保險契約有關受益人的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 傷害保險失能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保險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②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受益人於被保險人生存期間為被保險人本人,但保險公司可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③ 人壽保險的要保人得指定或變更受益人,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更受益人。 ④ 利率變動型人壽保險,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者,喪失其受益權;但未致死者,不喪失其受益權。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受益人」的指定、變更,以及不同險種對受益人的特別規範。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主要依據《保險法》、《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及各險種示範條款。

傷害保險除身故保險金外,其他保險金的受益人限定為被保險人本人,保險公司不受理指定或變更。人壽保險的要保人則得指定或變更受益人,但變更須經被保險人同意,並依規定通知保險公司。特定險種的示範條款,另有受益人故意使被保險人死亡或未死亡時的受益權規定。

解題方法

逐項辨認險種與保險金種類,再檢查敘述是否符合其受益人規則:

  • 傷害保險失能保險金:受益人是否限於被保險人本人?
  • 利率變動型年金:被保險人生存期間的受益人及其可否變更?
  • 人壽保險:要保人變更受益人是否須經被保險人同意?
  • 利率變動型人壽保險:故意致死與故意未致死的受益權效果是否相同?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1 題1 分

某人投保傷害保險,保額為 300 萬元。假設投保時擔任內勤職員工作(職務等級屬第 1 級),保費 1,200 元;後來雇主要求兼職外勤工作(職務等級屬第 2 級),保費 1,500 元,但未將職務變更告知保險公司,不幸發生意外身故,試問保險公司理賠金額為何?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傷害保險中,被保險人職業或職務變更後,危險程度提高卻未通知保險公司時,保險金應如何計算。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傷害保險契約通常約定為準,職業等級會影響意外事故發生率及保險費率。被保險人由第 1 級內勤職務變更為第 2 級外勤職務,屬於危險程度增加,應通知保險公司並按新職務重新計算保費。

未通知時,並非當然完全拒絕理賠,而是依「原收保費占應收保費之比例」計算保險金。

解題方法

題目資料如下:

  • 保險金額:300300 萬元
  • 原職務第 1 級,原收保費:1,2001,200 元
  • 變更後職務第 2 級,應收保費:1,5001,500 元
  • 未通知職務變更,發生意外身故

依比例給付原則:

理賠金額=保險金額×原收保費變更後應收保費理賠金額 = 保險金額 \times \frac{原收保費}{變更後應收保費}

代入數據:

300萬元×1,2001,500=300萬元×0.8=240萬元300萬元 \times \frac{1,200}{1,500} = 300萬元 \times 0.8 = 240萬元

因此,保險公司應給付 240240 萬元。

選項分析

(A) 300 萬元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2 題1 分

保險競合是指同一保險事故發生致使同一保險標的受損,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保險人均須負保險賠償責任。試問全民健康保險與其他保險發生保險競合時,下列處理方式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全民健康保險法上的代位求償: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給付醫療費用後,若保險對象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原則上得在給付範圍內代位行使;但特定事故另有規定。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95 條規定,保險對象因汽車交通事故、公害、食品中毒及公共安全事故等原因受傷或罹病,且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時,健保保險人得代位求償;其中公共安全事故如依法應強制投保責任保險,代位對象包括該責任保險人。

解題方法

先判斷事故是否屬於全民健康保險法所列的第三人責任事故,再看選項是否正確描述健保保險人給付後的代位對象與求償方式。題目問「何者正確」,應特別留意選項把「得代位」寫成「不得代位」或「無法代位」的情形。

選項分析

(A) 錯誤。 保險對象因汽車交通事故受傷或罹病,健保保險人提供給付後,得依法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人代位求償。因此「不得請求償付」不正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3 題1 分

在壽險及產險公司購買健康傷害醫療保險有不同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 在壽險公司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有約定試保期間為 15 天,以防止健康醫療保險的道德危險及危險逆選擇。 ② 壽險公司經營健康醫療保險,保險契約可以主保險契約或附加契約或附加條款販售,且可包含死亡給付項目。 ③ 產險公司經營健康醫療保險,規範保險期間在 1 年期以下(但得向主管機關申請經營保險期間在 3 年期以下)且適用保證續保條款。但壽險公司可以販售終身醫療健康保險且適用保證續保條款。 ④ 產險公司經營健康醫療保險,保險契約以主保險契約或附加於傷害保險或健康保險之附加契約或附加條款為限,且不得包含死亡給付項目,但是重大疾病或癌症保險商品除外。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壽險公司與產險公司經營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醫療保險時,在下列事項上的差異:

  1. 保險契約的型態。
  2. 是否得包含死亡給付。
  3. 保險期間及續保方式。
  4. 等待期間、試保期間與道德危險、逆選擇的關聯。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保險商品管理規範為準。

壽險公司經營健康醫療保險時,商品可以作為主保險契約,也可以附加於其他保險契約,並得依商品性質包含死亡給付。

產險公司經營健康醫療保險時,契約型態及給付內容受到較嚴格限制,通常以主保險契約,或附加於傷害保險、健康保險的附加契約、附加條款為限,原則上不得包含死亡給付;重大疾病及癌症保險商品則屬例外。

解題方法

本題可採「先判斷②、④,再排除①、③」的方法:

  • 看到壽險公司的健康醫療保險,判斷是否可作主約、附約及包含死亡給付。
  • 看到產險公司的健康醫療保險,判斷是否限於主約或附加於傷害、健康保險,以及是否禁止死亡給付。
  • 看到「保證續保」時,應特別注意:產險健康保險並非當然適用保證續保;終身醫療保險本身也不是以「保證續保」作為主要法律特徵。
  • 看到「15 天試保期間」時,應確認其適用的是何種保險,而不能把健康保險的等待期間或其他商品規範套用到意外傷害保險。

因此,正確敘述為②、④,選擇題答案為(D)。

選項分析

① 錯誤

本選項將「意外傷害保險」與健康醫療保險的危險控制規範混為一談。

健康保險為避免被保險人在已知罹病、即將接受治療時才投保,實務上可能設有疾病等待期間等限制,以降低道德危險及危險逆選擇。

但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事故,須具有外來、突發、非疾病所致等特性,其危險控制方式與健康保險不同。題目所稱「壽險公司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有約定試保期間為 15 天」,並非本題所要表達的壽險健康醫療保險規範。

此外,「試保期間」與「等待期間」亦不能任意視為同一概念:

  • 等待期間:保險契約成立後,特定事故在一定期間內不負給付責任。
  • 試保期間:通常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得檢視契約、決定是否繼續持有的期間。

本選項的保險種類及制度均有錯置,因此不正確。

② 正確

壽險公司經營健康醫療保險時,保險契約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4 題1 分

假設民國 111 年 3 月底,某學生國小六年級現年 12 歲參加畢業旅行活動時,乘坐的遊覽車發生重大車禍,造成該學生不幸身故。遊覽車公司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學生之學校投保團體保險(身故保險金為 100 萬元),另該生之父母以學生為被保險人投保 150 萬元人壽保險契約,依據上述條件,該學生之受益人可領得多少保險給付?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要分別判斷三種保險的給付: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學校投保的學生團體保險,以及父母另行投保的人壽保險。被保險人身故時,未滿 15 歲的規定會影響人壽保險與傷害保險的死亡給付;但不同保險的給付規則不能混為一談。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保險法第 107 條規定,以未滿 15 歲者為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喪葬費用以外的死亡給付約定,於被保險人滿 15 歲時始生效;喪葬費用給付上限為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的一半。當時上限為 61.5 萬元。

解題方法

事故發生於民國 111 年 3 月底,學生年滿 12 歲:

  1.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200 萬元 當時汽車交通事故死亡給付為每人 200 萬元。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依其自身規定給付,不因受害人另有其他保險而減少。

  2. 學生團體保險:100 萬元 題目明示學校投保的團體保險身故保險金為 100 萬元,依題目設定計入給付。

  3. 父母投保的人壽保險:61.5 萬元 雖然保險金額為 150 萬元,但被保險人身故時僅 12 歲,依保險法第 107 條,未滿 15 歲者的人壽保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5 題1 分

未滿 15 歲之未成年人購買人身保險契約,依據民國 109 年 6 月公布修正的保險法第 107 條現行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 以未滿 15 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 15 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 15 歲前死亡者,並無喪葬費用給付,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 ② 以未滿 15 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之約定於被保險人滿 15 歲時始生效力。 ③ 被保險人投保之傷害保險契約,身故時未滿 15 足歲,則其所投保之傷害保險將給付喪葬費用。 ④ 被保險人投保之傷害保險契約,身故時未滿 15 足歲,則其所投保之傷害保險無保險給付,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民國 109 年 6 月 10 日修正公布、同年月 12 日生效的《保險法》第 107 條,以及《保險法》第 135 條將相關規定準用於傷害保險的效果。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依第 107 條,以未滿 15 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時,除喪葬費用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的約定,須等被保險人滿 15 歲時才生效。未滿 15 歲期間身故,仍可依規定給付喪葬費用;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另受法定上限限制。

依第 135 條,上述規定準用於傷害保險,因此未滿 15 歲被保險人因傷害事故身故,也不是一概沒有給付,而是依規定處理喪葬費用給付。

解題方法

先抓住修法後的規則:未滿 15 歲身故時,死亡給付分成兩類:

  1. 喪葬費用給付:屬例外,未滿 15 歲期間仍可給付,但受法定金額上限限制。
  2. 其他死亡給付:約定於被保險人滿 15 歲時才生效。

再確認傷害保險:第 135 條使第 107 條的規則準用於傷害保險,因此判斷原則相同。題目中凡稱「沒有喪葬費用給付」或「無保險給付並退還保費」,都與修法後的規則不符。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6 題1 分

年金保險之受益人於被保險人生存期間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年金保險的受益人安排。年金保險以被保險人於約定期間內生存為給付條件;在被保險人生存期間,年金給付的受領人是被保險人本人。題目指定官方答案為 D,應依此作答。

法規判斷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關鍵詞「被保險人生存期間」,再判斷年金給付是付給誰。年金的功能在於提供被保險人生存期間的定期收入,因此生存年金由被保險人本人領取,選項 D 符合題意。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7 題1 分

年金保險進入給付期間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年金保險進入年金給付期間後,要保人之契約處分權限」。

年金保險通常分為:

  1. 累積期間:保費累積、生息,尚未開始領取年金。
  2. 給付期間:依約定開始定期給付年金,保險人已負有持續給付年金之義務。

進入給付期間後,契約的主要目的已由「累積保單價值」轉為「按期領取年金」,因此通常不得再以解約、部分解約或保單借款等方式處分保單價值;但契約約定的保證給付部分,得依約提前給付。

本題法規判斷以命題當年,即民國 111 年之法規及年金保險契約實務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可掌握一項原則:

年金開始給付後,保單價值已轉化為年金給付,通常不得任意變更或處分;僅保證給付部分得依契約約定提前給付。

因此,看到「部分解約」時,應判斷是否會破壞原定年金給付計畫。年金給付期間已開始按期給付,不能再辦理部分解約,故選項 A 為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A) 年金給付期間,要保人可辦理部分解約。

錯誤。

部分解約是指僅解除契約的一部分,領回相當於部分保單價值的金額。可是年金保險進入給付期間後,保單價值已依約定轉換為年金給付,保險人須按照年金給付條件持續履行給付義務。

若允許要保人於給付期間辦理部分解約,將影響年金金額、給付期間或既定給付責任,因此年金給付期間不得辦理部分解約。

(B) 年金給付期間,不得終止契約。

正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8 題1 分

對於醫療健康保險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① 醫療健康保險給付可分為「實支實付型」及「日額給付型」醫療健康保險。購買目的是在於填補損失,因此「日額給付型」醫療健康保險單較符合保險的功能。 ② 假設醫療健康保險屬於 1 年期醫療險附約,因依實際經驗損失率超出預期達到調整保費標準,而重新訂定新的調漲費率收費。保單條款規範「保險契約續保時,按續保生效當時依規定陳報主管機關之費率及被保險人年齡重新計算保險費,但不得針對個別被保險人身體狀況調整之。」因此保險公司是可以依據條款調漲,反映在保險費率。 ③ 醫療健康保險之保險條款約定「本契約保險期間為 1 年,保險期間屆滿時,要保人得交付續保保險費,以逐年使本契約繼續有效,本公司不得拒絕續保。」此時保險公司不能以未來身體狀況條件變差拒絕續保。 ④ 終身醫療健康保險,採用平準保險費率,雖然目前的保險費率是固定的,但契約條款裡面還是有保險公司可以定期調整費率的條款。若保險公司依實際經驗損失率達到調整保費之標準時,還是能調整續期保費。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醫療健康保險的給付型態、短年期附約續保時的保費調整,以及「保證續保」與「平準保費」的區別。涉及法規及保單條款之判斷,均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與實務為準。

醫療健康保險主要有:

  1. 實支實付型:依被保險人實際支出且符合契約約定之醫療費用,在保險金額範圍內理賠,具有填補實際損失的性質。
  2. 日額給付型:依住院日數、手術項目或契約約定金額給付,通常不以被保險人實際支出多少醫療費用為計算基礎,屬定額給付。

此外,保險費是否可調整,須依保險期間、續保條款及費率調整條款判斷;「平準保費」也不當然等於保費永遠不得調整。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各敘述是否符合下列原則:

  • 實支實付型較符合損失填補原則。
  • 一年期醫療險附約若屬可調整費率商品,續保時得依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之費率及被保險人年齡調整保費,但不得因個別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差異而單獨調整。
  • 保證續保條款限制保險公司任意拒絕續保。
  • 平準保費是保費計算方式,不必然排除契約約定的費率調整機制。

依上述原則,②、③、④正確,①錯誤,因此選擇 D。

選項分析

① 錯誤

題目前半段所述醫療健康保險可分為實支實付型及日額給付型,基本上正確。

但後半段認為「購買目的是填補損失,因此日額給付型較符合保險功能」,此一判斷錯誤。

損失填補原則是以被保險人實際發生的損失為基礎,在合理範圍內補償其損害。實支實付型是依實際醫療費用理賠,因此較符合損失填補原則;日額給付型則是依住院日數或約定金額給付,與實際醫療支出未必相同。

因此,①雖正確描述醫療險的分類,整體敘述仍屬錯誤。

② 正確

一年期醫療險附約通常以一年為保險期間,續保時保險公司可能依整體保險經驗、醫療費用變化、損失率及被保險人年齡等因素重新計算保費。

題目條款明定: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9 題1 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鼓勵保險業者善盡社會責任,以低保費獲得基本保險保障,達到普惠金融。關於微型保險現行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 依財政部公告之 111 年度綜合所得稅賦相關規定,夫妻二人全年綜合所得總額不超過 84.6 萬元符合微型保險投保資格。 ② 微型保險商品種類可投保「定期壽險」,但每人累計保額上限 50 萬元。 ③ 微型保險商品種類可投保「傷害醫療保險」,但每人累計保額上限 50 萬元。 ④ 投保微型保險,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家庭成員符合投保資格。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民國 111 年微型保險之投保資格、可承保商品種類及各類商品的保額上限。微型保險係以低保費提供基本保障,主要保障經濟弱勢或特定弱勢族群。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主管機關相關規範為準。微型保險投保資格及保額上限後續曾有調整,現行法已修正,但本題仍依 111 年規定判斷。

解題方法

逐一檢查各敘述的兩個要素:

  1. 投保人是否屬於微型保險規範所列之適格對象。
  2. 所投保商品是否屬於微型保險商品,以及保額是否在規定上限內。

判斷結果為:

①正確,②正確,③錯誤,④正確①\text{正確},\quad ②\text{正確},\quad ③\text{錯誤},\quad ④\text{正確}

因此正確組合為 ①②④①②④。

選項分析

① 正確

依民國 111 年相關規定,夫妻二人全年綜合所得總額不超過新臺幣 84.6 萬元者,屬於微型保險投保資格所涵蓋的經濟弱勢家庭。

因此,敘述所稱「夫妻二人全年綜合所得總額不超過 84.6 萬元」符合當年度微型保險投保資格規定,故正確。

② 正確

微型保險商品可以包括定期壽險。依民國 111 年規範,定期壽險每人累計保額上限為新臺幣 50 萬元。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0 題1 分

人壽保險在選擇採用比例性再保險方式時,需確認採行何種再保險基礎,試問現行國內人壽保險再保險基礎採用何種方式?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比例性再保險」的再保險基礎。比例性再保險是依約定比例分攤保險金額、保費及理賠責任;常見基礎包括共同保險制、修正共同保險制、危險保費制與簽單保費制。判斷時要分清楚再保險費是依何種保費或風險基礎計算。

解題方法

依題目所問的「現行國內人壽保險再保險基礎」,掌握國內壽險實務採用的方式即可。國內人壽保險再保險基礎採危險保費制:分出公司依再保險人承擔的危險保額,按約定費率計算並支付危險保費。其重點是以危險部分為計費基礎,而非將原保單全部簽單保費按比例分出。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其他考古題

111 年人身保險代理人的其他科目

人身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實務概要》其他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