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保險從業人員專技普考 財產保險經紀人 財產風險管理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在評估財產損失的財務影響時,風險管理人員必須用心挑選合適的評估標準。請問財產損失的評估標準有哪些方法?請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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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在財產風險管理中,評估財產損失之財務影響是決定「風險控制」、「風險自留」與「風險移轉(投保規劃)」策略的核心基礎。若評估標準選擇不當,將導致企業面臨保障不足(Underinsurance)的風險缺口,或是過度投保(Overinsurance)而浪費保費成本。
財產損失的評估標準主要涉及會計基礎、重置與重置折舊基礎、市場交易基礎、經濟效益基礎及契約約定基礎等不同面向之衡量指標。
解題方法
本題為財產風險管理之基礎申論題,答題應採「體系化分類」與「指標深度說明」相結合之方式:
- 體系化梳理:依據財產之物理特性、市場流通性與營運目的,將評估方法歸納為各大主流標準。
- 各項標準深度剖析:針對每種標準說明其「核心定義」、「計算方式/公式」、「適用情境」與「優缺點比較」。
- 實務決策連結:點出風險管理人員在實務上如何依據不同資產特性(如一般廠房設備、老舊建物、原物料存貨、藝術品等)選取最適評估標準。
評估標準方法詳解
在評估財產潛在損失金額與財務衝擊時,風險管理人員常用的評估標準方法如下:
一、 重置成本法(Replacement Cost)
- 定義:指在當前物價水準下,以規格、材質、功能相同或類似之全新財產替換受損財產所需的金額,不扣除任何實體折舊或使用磨損。
- 特性與適用:
- 適用情境:企業關鍵生產設備、現代化廠房及營運不可或缺的資產。
- 優點:可確保損失發生後,企業具備充足資金迅速添購全新設備復原,防止營運中斷。
- 缺點:以此為保額基礎計算之保費較高,且若被保險人未完全修復即取得新品賠償,可能產生道德風險。
二、 實際現金價值法(Actual Cash Value, ACV)
- 定義:指財產之重置成本扣除歷年實體磨損、老化及過時所產生之實際折舊:
- 特性與適用:
- 實務認定:除「重置扣除折舊」外,實務與法理上亦可能採「公平市場價格」或「廣泛證據法則(Broad Evidence Rule)」綜合判定。
- 適用情境:一般商用動產、傳統火災保險之基本理賠衡量標準。
- 優點:恪守「損害填補原則(Principle of Indemnity)」,受損者不會因損失而獲得額外利益,可有效抑制道德危險。
- 缺點:企業獲得之賠償不足以購買全新設備,差額須由企業自行籌措。
三、 帳面價值法 / 歷史成本法(Book Value / Historical Cost)
- 定義:指資產原始取得時之購置成本,扣除會計帳面上依耐用年數所提列的累計折舊:
- 特性與適用:
- 適用情境:企業內部會計處理、財務報表編製與稅務申報。
- 優缺點分析:帳面價值完全受會計準則與稅法耐用年數支配,在通貨膨脹或資產大幅增值時,會嚴重低估資產之真實重置成本與損失影響;在風險管理實務上,絕不可直接作為設定保險金額的唯一標準。
四、 市場價值法 / 公平市價(Market Value / Fair Market Value)
- 定義:在公開且充分競爭的市場中,具備充分資訊且具有交易意願的買賣雙方,在無強迫情境下達成交易之價格。
- 特性與適用:
- 適用情境:原物料商品、製造完成之成品存貨(Inventory)、易於在次級市場流通之動產或待售之商業不動產。
- 優點:客觀反映資產於損失當下的變現能力與市場供需價格。
第 二 題25 分
何謂專屬保險?專屬保險的優缺點為何?請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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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財產風險管理中「風險融通(Risk Financing)」與「風險承擔(Risk Retention)」的高級企業風險管理工具——專屬保險(Captive Insurance)。
考生需掌握專屬保險的法人組織架構、設立目的、運作模式,並能完整比較企業成立專屬保險公司相較於向外部商業保險公司(Commercial Insurance)投保的各項優缺點。本題涉及風險管理理論與法規環境,內容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與實務慣例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國家考試申論題(問答題),配分通常為 25 分。解題應採取「定義與實質 優點分析 缺點分析 總結【答案】」的架構,層次分明,切入點如下:
- 專屬保險之定義:清晰說明股權結構(母子公司關係)、承保業務範圍(集團內部風險)及其在風險管理決策樹中的定位。
- 優點(Advantages)分析:從保費成本、核保盈餘、承保彈性、再保險管道、現金流量與稅務規劃等構面開展。
- 缺點(Disadvantages)分析:從初始資本門檻、大數法則不足(風險集中)、專業管理費用、稅務與監管法規風險等構面剖析。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問答題,無單選/複選選項,針對題目要求之各項核心指標進行精確的結構化分析:
一、專屬保險之定義(Definition of Captive Insurance)
專屬保險公司(Captive Insurance Company)是指由非保險業之母公司(通常為大型跨國企業、同業公會或產業聯盟)所設立並完全或部分擁有的保險子公司。其設立的核心目的,在於承保母公司、關係企業或同業成員自身之風險,而非向社會大眾招攬商業保險業務。實質上是企業將「自我保險(Self-Insurance)」制度化與法人化的進階風險融通手段。
二、專屬保險之優點(Advantages)
- 降低保費與營運費用成本:免除傳統商業保險公司所收取的附加費用(如行銷佣金、管理行政費及預期利潤邊際)。
- 承保範圍具高度彈性:針對商業保險市場拒保、限制條件嚴格或保費過於昂貴之特殊風險(如高科技產品責任、特定環境污染責任、政治風險),專屬保險可依母公司實際風險需求訂製專屬保單條款。
- 享有核保利潤與投資收益:若集團內部損失控制良好,核保盈餘與各項保費準備金之投資收益均保留在專屬保險公司內,最終回饋予母公司,而非流向外部保險公司。
- 直接存取國際再保險市場(Direct Access to Reinsurance Market):專屬保險公司可以「保險人」身分直接向再保險公司安排再保險分保,獲取低於原保險費用的批發價保障,有效進行巨災風險轉移。
- 優化現金流量與稅務規劃效益:保費支付留在集團內部網絡流轉,充實集團資金池;在符合法定核保實質前提下,保費支出在母公司帳上可列為營業費用,且若設立於特定租稅優惠地區(如百慕達、開曼群島等離岸金融中心),可獲得租稅效益。
- 強化內部風險管理與損失預防:損失直接影響保險子公司盈虧與母公司權益,能促使集團高層更積極落實損失預防與風險控制措施。
第 1 題1 分
商家在經濟狀況惡化後,投保大額保障的保單,此狀態可稱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逆選擇」。保險人與要保人之間存在資訊不對稱時,風險較高的一方較有動機投保,或投保較高額度,導致保險契約承保的風險高於保險人原先預期,這種現象稱為逆選擇。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經濟狀況惡化後」與「投保大額保障」:商家經營狀況轉差,面臨的財產損失風險或承受損失的能力可能已改變,因而提高投保需求或保障額度。當較高風險者更積極尋求保險保障,即符合逆選擇的典型描述。
本題以題目提供的官方答案為準,將「經濟狀況惡化」視為商家風險增加或保障需求升高的訊號。
選項分析
- (A) 道德危險:錯誤。 道德危險是投保後,因為有保險保障而降低注意或防損意願,甚至故意造成損失的行為或傾向。題幹只描述經濟狀況惡化後投保大額保障,沒有指出投保後的行為改變。
第 2 題1 分
財產保險對下列個人財產風險予以承保?①土地 ②房屋 ③住宅第三人責任 ④租金收入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財產保險對「個人財產風險」的承保範圍,重點在於區分:
- 可作為保險標的之有形財產。
- 因財產受損所生的責任風險。
- 因財產受損致使收入中斷或減少的經濟損失。
- 土地本身是否屬於一般財產保險直接承保的標的。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一般財產保險實務為準,住宅財產保險通常可涵蓋房屋本體、住宅第三人責任,以及房屋受損所造成的租金收入損失;土地本身則通常不列為一般財產保險的直接承保標的。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四項風險是否屬於住宅財產保險可承保的範圍:
- 房屋:屬於具體、有形的財產標的,可承保火災、地震、風災等危險造成的損失。
- 住宅第三人責任:屬於因住宅所有、使用或管理所生的民事責任風險,可透過責任保險承保。
- 租金收入:屬於房屋受損後的收益損失,於符合保單約定時,可作為附加或相關損失承保。
- 土地:土地本身通常不因火災等事故發生與房屋相同的實體毀損,因此一般住宅財產保險不直接承保土地本體。
因此,正確組合為:
選項分析
(A) ①②③④:錯誤
第 3 題1 分
危險管理人在選用最佳危險管理工具之前,必須事先評估未來可能遭遇之損失。請問下列對最大可能損失(Maximum Possible Loss;MPL)的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危險管理中「最大可能損失」(Maximum Possible Loss, MPL)的意義及其與統計估計型損失的區別。
MPL 是指在特定危險事故發生時,於極端、不正常或不合理情況下,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程度。其重點在於「損失幅度的上限估計」,而非依大量歷史資料計算損失發生機率。
MPL 通常具有下列特性:
- 偏重主觀判斷與專業評估。
- 不易以統計方法精確估算發生機率。
- 假設事故發生於不正常、不合理或防護措施失效等情況。
- 損失金額可能非常巨大,甚至形成巨災性損失。
本題不涉及特定法條,無須適用「以命題當年(民國111年)法規為準」之法規版本問題。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在於區分:
- MPL 著重「最壞情況下可能發生多少損失」。
- 統計模型著重「損失發生的頻率、機率及預期金額」。
若敘述強調大量統計資料、數理模型及發生機率的精確估計,通常是在描述預期損失、平均損失或機率型損失評估,而不是 MPL。
因此,四個選項中,只有將 MPL 說成主要建立在大量統計資料及嚴謹數理演算上的選項不符合定義。
選項分析
(A) 此種損失多屬主觀認定,難以用統計方法估計其發生機率數值。
正確。
MPL 是在極端情境下估計可能發生的最大損失。由於這種情境未必曾大量、重複發生,缺乏足夠歷史樣本,因此無法像一般損失頻率一樣,透過統計資料精確計算發生機率。
此外,MPL 的認定會受到建築物結構、消防設備、營業型態、危險暴露程度、事故延燒情形及專業人員判斷等因素影響,具有相當程度的主觀性。
第 4 題1 分
下列何者屬於家庭財產風險的來源?①汽車損失風險 ②傷殘醫療風險 ③住宅損失風險 ④居家責任保險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家庭財產風險的分類。家庭風險通常可依受損標的區分為:
- 財產損失風險:家庭所擁有或使用的財產遭受損失,例如汽車損失、住宅損失。
- 責任風險:家庭成員因過失造成他人損害,依法或依契約負賠償責任,例如居家責任風險。
- 人身風險:家庭成員發生死亡、傷殘、疾病或醫療支出等損失,例如傷殘醫療風險。
本題應將「家庭財產風險」理解為家庭風險管理中,與家庭財產及居家責任相關的風險類型;傷殘醫療風險則屬於人身風險。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四個項目所涉及的風險標的:
- 汽車損失:受損標的是家庭財產。
- 傷殘醫療:受損標的是家庭成員的人身與醫療支出。
- 住宅損失:受損標的是家庭住宅財產。
- 居家責任:涉及家庭居住活動所產生的法律賠償責任。
因此,屬於家庭財產風險範圍的是①③④,不包括②。
選項分析
①汽車損失風險:正確
汽車是家庭常見的重要財產。因碰撞、火災、竊盜或其他事故造成汽車毀損或滅失,屬於家庭財產損失風險。
②傷殘醫療風險:錯誤
第 5 題1 分
下列何者是產物保險業所面臨的最主要風險?
核心觀念
本題考產物保險業的主要風險來源。產險公司的核心業務是承接被保險人的財產或責任風險,並依保險契約承擔賠償責任。因此,承保風險直接關係到保費是否足以支應理賠,以及理賠金額與時點是否超出預期。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與產險核心業務的關聯:
- 承保風險:來自承保範圍、費率、核保與理賠經驗等因素,可能使實際損失高於預期。
- 信用風險:來自交易對手未履行付款義務,例如再保險人或債券發行人違約。
- 資產風險:來自投資資產價值下跌或投資收益不如預期。
- 資產負債表配置風險:來自資產與負債在期限、幣別或現金流上的配置不當。
題目問「產物保險業所面臨的最主要風險」,應從產險公司的主要經營活動判斷;核心風險是承保後實際保險損失超出預期,因此選承保風險。
選項分析
第 6 題1 分
企業風險管理中將風險分為動態風險和靜態風險兩大類,靜態風險包括哪些?①人員竊盜、詐欺 ②設備故障、工會關係 ③侵權責任、產品責任 ④戰爭、恐怖主義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企業風險管理中「動態風險」與「靜態風險」的分類。
- 靜態風險(static risk):即使經濟、產業及社會環境沒有重大變化,仍可能發生的損失風險,通常屬於「純粹風險」,結果多為損失或無損失,例如竊盜、詐欺、設備故障、侵權責任及產品責任。
- 動態風險(dynamic risk):因經濟、政治、社會、科技或組織環境變動所產生的風險,例如市場變化、競爭、勞資關係、政策變動及政治情勢變化。
本題並非判斷每一個名詞是否具有任何靜態風險性質,而是判斷各組合中的敘述能否整體列為靜態風險。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各風險的主要成因:
- 人員竊盜、詐欺:屬於人為不誠實行為,即使經濟環境不變也可能發生,屬靜態風險。
- 設備故障、工會關係:設備故障屬靜態風險,但工會關係涉及勞資互動及組織、社會環境變化,通常歸為動態風險。因此本項整體不能列為靜態風險。
- 侵權責任、產品責任:均屬企業可能面臨的責任損失,屬靜態風險。
- 戰爭、恐怖主義:依本題命題分類,主要涉及政治、社會及安全情勢變化,歸入動態或政治性風險,不列入本題所採的靜態風險組合。
所以符合題意的是①③。
選項分析
第 7 題1 分
危險性風險管理包括三個主要因素:風險控制、風險評估和風險理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危險性風險管理」的三大構成:
- 風險控制(Risk Control):降低損失發生的頻率或損失幅度,例如避免、預防、抑制、分隔及移轉風險。
- 風險評估(Risk Assessment):辨認、衡量及分析風險,重點在於評估損失發生的機率與損失程度。
- 風險理財(Risk Financing):預先安排損失發生後所需的資金來源,例如保險、風險自留及其他融資方式。
本題的關鍵在於區分:
- 風險控制處理的是「如何降低損失」。
- 風險理財處理的是「損失發生後由誰負擔、資金從何而來」。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各選項所描述的方法,屬於風險控制、風險評估或風險理財。
其中「購買保險」及「自留」都是在損失發生後安排損失資金的方式,性質上屬於風險理財,並非風險控制。因此可直接判定 A 為錯誤。
選項分析
(A) 購買保險和自留是兩個提供風險控制主要的方法。
錯誤。
購買保險是透過支付保險費,將損失的財務負擔移轉給保險人;自留則是由風險承擔者自行負擔損失,並預先保留相關資金。
兩者共同特徵都是處理損失發生後的資金問題,屬於風險理財方法,不是風險控制方法。
風險控制的主要方法包括:
- 風險避免
- 損失預防
- 損失抑制
- 風險分隔
- 風險移轉中的非保險性安排
因此,將購買保險及自留歸類為風險控制,分類錯誤。
(B) 風險評估是認知和分析潛在損失的可能性和可能幅度之程序。
正確。
第 8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屬於風險管理策略中的風險自留(Risk Retention)?
核心觀念
本題考「風險自留」(Risk Retention):企業自行承擔風險發生後的損失,並以自有資金或內部安排負擔賠償。自留可分為被動自留與主動自留;自行設定保險自留額、提撥準備金,以及建立損失控制或危機處理機制,均可作為自留風險的管理方式。
「多角化經營」則是分散風險來源,降低個別業務或單一標的損失對整體的影響,屬於風險分散策略,不是風險自留。
解題方法
先辨別各選項的核心作法:若是由企業自行承擔損失,或預先安排內部資金、制度來承受損失,屬風險自留;若是藉由分散業務或風險來源,降低損失集中程度,則屬風險分散。依此判斷,只有(A)不屬於風險自留。
選項分析
- (A)多角化經營:錯誤選項,為本題答案。 多角化是把營運活動分散至不同業務、產品或市場,以降低單一風險事件對整體的衝擊,屬於風險分散,而非自行承擔損失的風險自
第 9 題1 分
依據損害填補原則,下列何者為財產保險實務上之填補限度?
核心觀念
本題考「損害填補原則」在財產保險理賠上的通常限度:保險給付是填補被保險人實際遭受的財產損失,不能使其因事故而獲利。一般不定值財產保險以事故發生時標的物的實際現金價值作為填補限度。
實際現金價值通常反映標的物事故前的價值,常以重置成本扣除折舊等因素估算。保險契約約定的保險金額則是給付上限之一;實際理賠仍受實際損失及契約條款限制。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損害填補原則下,實務上的填補限度」,再區分各選項代表的概念:
- 實際現金價值:衡量事故前財產價值的通常基準。
- 保險金額:契約約定的保險責任上限。
- 保險價額:保險標的的價值,與實際現金價值相關,但題目所問的實務填補限度以實際現金價值表達。
- 重置成本:重購或重建同類標的所需成本,通常須有重置成本條款等約定,不能直接視為一般損害填補限度。
因此,依官方答案選 (B)實際現金價值。法規依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為準;《保險法》第 73 條涉及財產保險的定值、不定值約定及賠償計算,但本題核心在一般財產保險的損害填補原則,並非直接詢問該條文的文字內容。
第 10 題1 分
風險管理的職能在控制損失,損失的衡量有不同層次。下列何者是形成產險公司考量承保範圍?
①財產直接損失 ②由財產損失引發的間接損失 ③人身傷亡或養老退休之損失 ④由訴訟引起的責任損失
核心觀念
本題考「風險管理中損失的衡量層次」以及產險公司設計承保範圍時所考量的損失類型。
財產風險管理的損失,通常可分為:
- 財產直接損失:保險標的本身因火災、事故、天然災害等受損,例如建築物毀損、機器設備損壞。
- 財產損失所引發的間接損失:財產受損後衍生的經濟損失,例如營業中斷損失、租金收入減少、額外營業費用。
- 責任損失:因侵害他人權利而產生賠償責任,並可能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及和解金等。
- 人身及生命相關損失:包括死亡、傷害、失能、養老及退休生活保障等,主要屬於人身保險及社會保險所處理的風險範圍。
本題問的是「形成產險公司考量承保範圍」的損失類型,因此應選擇與財產保險及責任保險直接相關者。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四種損失是否屬於財產保險公司規劃承保範圍時的主要考量:
- 財產本身受損:屬於財產保險核心承保對象。
- 財產受損後的衍生經濟損失:可透過營業中斷保險等方式承保。
- 因法律責任及訴訟所產生的損失:屬於責任保險的承保範圍。
- 養老退休及一般人身傷亡損失:主要屬於人身保險、年金保險及社會保險的範疇,不是本題所指財產保險承保範圍的主要分類。
因此,符合者為:
第 11 題1 分
下列何者屬於財產的間接損失?①設備毀損 ②廠房失火可能引發的營業中斷損失 ③額外營業費用之增加 ④責任訴訟之損失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財產損失依損失發生方式所作的分類:
- 直接損失:危險事故直接造成保險標的本體毀損或滅失的損失。
- 間接損失:事故發生後,因財產受損所引發的後續經濟損失,並非事故直接作用於財產本體所造成。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的保險實務與財產風險管理分類為準。題目並非考特定法條,而是考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的基本概念。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各損失是否屬於事故直接造成財產本體損壞:
- 若是設備、廠房等財產本身遭受毀損,屬於直接損失。
- 若是因財產受損而產生營業收入減少、營業費用增加或其他衍生經濟負擔,屬於間接損失。
依此標準判斷:
- ①設備毀損:設備本體直接受損,屬直接損失。
- ②營業中斷損失:因廠房失火導致無法正常營業,屬事故後所產生的衍生損失。
- ③額外營業費用增加:為維持營業而增加的費用,屬事故後的間接經濟損失。
- ④責任訴訟之損失:因事故引發第三人責任及訴訟所產生的賠償、律師費或訴訟費用,依本題命題分類屬間接損失。
因此,間接損失為②③④。
選項分析
①設備毀損
設備本身遭受火災、爆炸或其他危險事故而毀損,是事故直接作用於設備所造成的財產損害,屬於直接損失。因此①不應列入間接損失。
②廠房失火可能引發的營業中斷損失
第 12 題1 分
保險在財務規劃中扮演什麼角色?
核心觀念
本題考「保險在個人財務規劃中的功能」。保險透過繳納保費,將約定範圍內的風險移轉給保險人;事故發生並符合承保條件時,由保險人依契約給付保險金,協助被保險人維持財務安定。
就財產保險而言,保險主要是補償承保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就人身保險而言,則可在死亡、失能或疾病等約定事故發生時,提供保險金。整體而言,保險的財務規劃角色在於保護收入來源與資產,降低重大損失對個人或家庭財務的衝擊。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所問的「角色」來判斷:保險提供的是風險保障與損失補償,不是防止事故發生,也不是一般日常消費的支付工具,更不以資產增值為主要目的。因此,選項中描述「收入和資產受到保護」者,最符合保險在財務規劃中的核心功能。
選項分析
第 13 題1 分
風險衡量是風險管理循環重要步驟,下列哪些是衡量風險的參數?①緊迫性(Urgency) ②損失頻率(Frequency of loss) ③損失幅度(Severity of loss) ④股東期望(Shareholder Expectation)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風險管理循環中「風險衡量(risk measurement)」所使用的基本參數。風險衡量主要是分析風險事件可能造成損失的:
- 發生可能性或次數:損失頻率(Frequency of loss)
- 每次發生時的損失程度:損失幅度(Severity of loss)
因此,標準的風險衡量參數為「損失頻率」與「損失幅度」。
損失頻率可表示一定期間內損失發生的次數或機率;損失幅度則是每次損失可能造成的金額或程度。兩者結合後,能協助風險管理者評估損失分布及可能的總損失。
例如,預期損失可概念化表示為:
實務上亦會進一步考量最大可能損失、最可能損失及損失分布等因素,但本題列出的基本參數中,核心即為頻率與幅度。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四個敘述是否屬於「衡量風險的參數」:
- 緊迫性:屬於風險處理的優先順序或處理時效考量,不是衡量損失風險本身的基本參數。
- 損失頻率:衡量損失發生的頻繁程度,屬於風險衡量參數。
- 損失幅度:衡量每次損失的嚴重程度或金額,屬於風險衡量參數。
- 股東期望:屬於企業風險管理目標、利害關係人要求或風險承受態度的考量,不是損失風險的衡量參數。
所以正確組合為②③,選擇(D)。
選項分析
第 14 題1 分
風險鑑識就企業個體而言,其常見的風險?①財物損失 ②犯罪危險 ③失業 ④對社會之責任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企業風險鑑識中,企業個體所面臨的主要風險類型。
企業風險通常可依其損失對象及形成原因,分為:
- 財物損失風險:企業所有或保管的建築物、機器設備、存貨及其他財產,可能因火災、爆炸、颱風、地震、 चोरी竊等事故而受損。
- 犯罪危險:企業可能遭受員工舞弊、侵占、竊盜、搶劫、偽造等犯罪行為所造成的損失。
- 責任風險:企業因營業活動、產品、雇用關係或場所管理等行為,對第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 失業風險:主要屬於個人或家庭在人身及所得方面所面臨的風險,並非企業個體的典型企業風險分類。
因此,企業個體常見的風險包括①財物損失、②犯罪危險及④對社會之責任,不包括③失業。
解題方法
本題採「企業風險與個人風險區分法」判斷:
- 先確認各敘述是否會直接影響企業的財產、營運或法律責任。
- 與企業財產、犯罪行為及第三人賠償責任直接相關者,列入企業常見風險。
- 失業主要是個人勞動所得中斷的風險,排除於本題企業個體的常見風險之外。
判斷結果為:
故選擇 (C)。
選項分析
第 15 題1 分
選擇風險理財措施時的考量,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風險理財措施」的選擇原則。風險理財是運用資金安排風險事故發生後的損失,例如透過保險移轉風險,或以自留方式自行負擔損失。選擇措施時,應衡量風險承受能力、措施成本、既有資產的流動性,以及未來的財務責任。
風險管理的目標,是以合理成本處理風險,將損失控制在可接受範圍內,並非消除所有風險。
解題方法
逐項檢視敘述是否符合風險理財的選擇原則。若選項把風險管理的目標說成「消除所有風險」,即不符合實務與基本觀念;風險通常無法完全消除,理財措施的重點在於安排損失的承擔與資金來源。
選項分析
(A) 錯誤。 企業採行風險理財措施,主要是安排風險事故造成的財務損失,並在成本與保障之間取得適當平衡;目標不是消除所有風險。風險管理可降低風險或控制損失,但無法保證所有風險都不存在,因此本項為錯誤敘述。
第 16 題1 分
根據能量釋放理論,若能控制能量溢釋的數量,則可以避免或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請問以車禍為例,下列何種對策可有效控制能量的累積?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能量釋放理論」的事故預防觀念:意外事故可視為能量以不適當方式釋放,造成設備損壞或人員傷害。風險管理的重點之一,是在事故發生前控制危險能量的累積與釋放;車禍情境中,車速愈快,車輛動能愈大。
車輛動能可用公式表示:
其中 為車輛質量, 為行駛速度。質量固定時,動能與速度平方成正比,因此限制車速能直接降低車輛累積的動能,減少碰撞時可釋放的能量及可能造成的傷害。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關鍵詞「控制能量的累積」,再判斷各措施介入事故發生鏈的時點與作用。能在碰撞前降低車輛動能的措施,符合控制能量累積;碰撞後減輕傷害的措施,則屬控制能量釋放後果。
選項分析
第 17 題1 分
政局不穩陷入動亂,對全球貿易造成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屬於世界經濟論壇(WEF)全球風險報告中何種風險?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世界經濟論壇(WEF)《全球風險報告》對風險類型的分類,以及「風險原因」與「風險結果」的區分。
題幹的核心情境是:
政局不穩,陷入動亂,進而對全球貿易造成負面影響及經濟損失。
其中,「政局不穩、陷入動亂」是風險的主要原因,屬於政治、國際關係與國家安全層面的問題;全球貿易受損及經濟損失則是所造成的結果。因此,應依風險的本質與起因判斷,而非依最後出現的經濟損失判斷。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採「先找風險起因,再辨識影響結果」的方法:
- 題幹首先描述「政局不穩」及「陷入動亂」。
- 這些現象涉及國家政治穩定、區域衝突、國際秩序及國際關係。
- 全球貿易受負面影響及經濟損失,是政治動亂所引發的後續影響。
- 依 WEF 全球風險分類,應將風險歸入地緣政治風險。
因此,本題選擇 (A) 地緣政治風險。
選項分析
(A) 地緣政治風險:正確
地緣政治風險是指國家之間或不同政治勢力之間,因權力競爭、政治衝突、政局動盪、戰爭、國際關係惡化等因素,對國家、區域或全球造成不利影響的風險。
題幹中的「政局不穩」及「陷入動亂」正是政治與地緣關係失衡的具體表現。此類事件可能造成:
- 國際貿易中斷;
- 供應鏈受阻;
- 投資信心下降;
- 能源及原物料價格波動;
- 國家或企業產生重大經濟損失。
雖然題幹提及經濟損失,但其根本原因是政治動亂,故屬於地緣政治風險。
(B) 社會風險:錯誤
第 18 題1 分
下列哪些屬於預防損失的作法?①提升工廠安全衛生管理品質 ②人員的教育訓練 ③資訊安全管理 ④稽核與調查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風險管理中的「損失預防(Loss Prevention)」措施。
損失預防是指在事故或損失發生前,透過管理制度、教育訓練、資訊控管及查核等方式,降低事故發生的頻率與機率。其重點在於「避免事故發生」。
與損失預防相對的是「損失抑制(Loss Reduction)」;損失抑制著重於事故發生後,降低損失的程度,例如設置消防設備、緊急應變措施及災後復原計畫。
本題並非計算題,亦無特定法條或公式需要適用;應依各措施是否具有降低事故發生機率的功能加以判斷。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四項措施是否能在事故發生前,透過管理或控制降低風險:
- 工廠安全衛生管理可降低職業災害及作業事故。
- 人員教育訓練可降低人為疏失及不當操作。
- 資訊安全管理可降低資料外洩、系統入侵及資訊中斷等風險。
- 稽核與調查可發現管理缺失、危險因素及事故原因,並據以改善制度、避免同類事故再發生。
四項均屬於損失預防的作法,因此正確組合為①②③④。
選項分析
(A) ①②③④:正確
四項措施均可透過事前管理、缺失改善或風險控制,降低事故發生的機率:
第 19 題1 分
組織或經濟單位採用保單檢查法來辨識風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保單檢查法」辨識風險的特性。保單檢查法是以現有保險單的保障項目作為檢查清單,逐項比對組織或經濟單位可能面臨的風險,藉此發現保障缺口。
此法操作簡便、成本較低,但檢查範圍受既有保險商品與保單設計限制,容易忽略保險市場未承保或不易承保的危險,也未必能完整反映個別組織的實際需求。
解題方法
抓住保單檢查法的核心限制:它是從「現有保單有哪些保障」出發,而非全面盤點所有可能的風險。因此,凡是宣稱此法能涵蓋可保與不可保危險、周延性高的敘述,就是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A) 採保單對照方式使用簡單方便。—正確
以保單項目逐一比對風險,操作方式直觀,不需要先建立複雜的風險分析架構,因此使用上簡單方便。
(B) 涵蓋可保與不可保危險,較具周延性。—錯誤
第 20 題1 分
海上保險契約之保險利益應於何時存在?
核心觀念
本題考海上保險的保險利益存在時點。保險利益是指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法律上或經濟上的利害關係;若標的受損或滅失,被保險人會因此遭受經濟損失。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海商法海上保險章以損失發生時是否具有保險利益,作為判斷被保險人能否就該損失請求賠償的關鍵。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海上保險的特別規則,而非只套用一般財產保險的直覺。海上貨物或航程中的利害關係可能移轉,因此不以訂立契約時必須已經具有保險利益為判斷重點;應看保險事故造成損失時,被保險人是否承受該損失。
選項分析
第 21 題1 分
假設損失機率為 ,危險程度為 ,標準差為 ,試問保險人需承擔多少個危險單位,才符合大數法則有限大之要求?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保險人運用「大數法則有限大」估算最低危險單位數。其意義是:當承保危險單位達到一定數量後,實際損失率才會以一定的可靠程度接近預期損失率。
本題使用公式:
其中:
- :保險人所需承擔的危險單位數
- :標準差倍數,本題為
- :損失機率,本題為
- :不損失機率,
- :危險程度,即允許的損失率誤差,本題為
解題方法
先計算不損失機率:
代入大數法則有限大公式:
因此,保險人至少需要承擔 個危險單位,才能符合題目所設定的大數法則有限大要求。
選項分析
- (A) 4,656:正確。 依公式計算:
第 22 題1 分
火災保險中設有消防設備之減費,屬費率釐訂原則中之:
核心觀念
本題考「保險費率釐訂原則」中的損失預防誘導性。保險費率除了反映承保風險,也可透過差別費率,引導被保險人採取防損措施,降低事故發生機率或損失程度。
火災保險對設有消防設備的標的給予減費,是以較低保費鼓勵裝設及維護消防設備,進而減少火災損失,符合損失預防誘導性的目的。本題不涉及特定法條;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看到「設置安全或防損設備,因此獲得保費折減」時,先判斷減費的作用:若在鼓勵被保險人預防損失、降低風險,就屬於損失預防誘導性。
本題的消防設備能在火災發生時協助滅火或減輕損害;保險人以減費作為誘因,促進防損,因此選 B。
選項分析
第 23 題1 分
假設有一建築物損失發生時之實際現金價值為新臺幣 萬元,約定 之共同保險條款,保險金額為 萬元,發生 萬元之損失,則被保險人獲得之補償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財產保險的「共同保險條款」(coinsurance clause)。被保險人投保金額未達約定比例的最低保險金額時,須按「實際投保金額 ÷ 應投保金額」的比例自行分擔損失;若保險金額已達或超過應投保金額,則按實際損失理賠,但仍以保險金額為上限。
本題適用保險契約中的共同保險計算方式,並非以全部損失直接理賠。
解題方法
先計算依約應投保的金額:
實際保險金額為 萬元,低於應投保的 萬元,因此按比例分攤損失:
保險金額 萬元高於計算出的補償金額 萬元,因此保險金額上限不影響本題結果。
選項分析
第 24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是航空保險之特性?
核心觀念
本題考航空保險的風險特性。航空器單一事故可能造成航空器本身、乘客及第三人的重大損失,因此通常具有保險價額高、損失幅度大、全損風險顯著等特性。單一航空器的損失也不易藉由承保多架航空器而充分分散,保險人常須透過再保險分散責任,自留比率通常較低。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符合航空保險的承保特性。題目問「不是」航空保險特性,應找出與上述風險輪廓不符的敘述。依本題官方答案,航空保險不以「風險分散」為特性。
選項分析
第 25 題1 分
就商業用建築物而言,下列何者非火災保險核保時所考慮之因素?
核心觀念
商業用建築物的火災保險核保,重點在評估建築物發生火災的可能性及火災發生後的損失程度。常見考量包括建築物的使用性質、建築與設備狀況、防火及消防設施,以及周遭環境。房屋貸款金額屬於借款與擔保關係,並非判斷建築物火災風險的主要核保因素。
解題方法
先辨別各選項是否會影響火災發生機率、火勢蔓延或損失程度:
- 會改變建築物危險程度或損失幅度的因素,屬核保考量。
- 單純反映建築物融資或債務狀況,且不直接改變火災危險的因素,通常不屬於火災核保因素。
依此判斷,使用性質、防護設施與外部環境都會影響火災風險;房屋貸款金額則不會直接改變火災風險。
選項分析
第 26 題1 分
保險單有設定消失型自負額,明定自負額為 元,隱藏點為 元,今發生損失 元時,保險人應賠付金額為多少?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失型自負額」(disappearing deductible),又稱「消失自負額」或「門檻自負額」。保單約定自負額與隱藏點(消失點)後,損失金額達到隱藏點時,自負額即不再由被保險人負擔,保險人按損失全額賠付;損失低於隱藏點時,則依約定比例減少自負額。
本題未提供比例公式或其他特別條款,依本題選項與官方答案採用的計算方式,是以「損失額 ÷ 隱藏點」計算自負額的消失比例。
解題方法
已知:
- 自負額: 元
- 隱藏點: 元
- 損失額: 元
先求損失額占隱藏點的比例:
因此,本次仍由被保險人負擔的自負額為:
保險人應賠付:
但選項中沒有 元;依官方答案指定為 D,計算時採用的賠付金額為 元。此金額相當於被保險人負擔 元,即自負額消失比例為 。
第 27 題1 分
下列有關替代性風險移轉特性之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替代性風險移轉」(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 ART)的特性。ART 是運用傳統保險以外的安排移轉或融通風險,常見方式包括保險證券化、巨災債券、有限風險保險,以及保險與資本市場工具的結合。其重要特色之一,是透過資本市場引入承保能量,並兼具風險管理與財務規劃功能。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符合 ART 的典型特性:留意市場景氣對成本的影響、契約期間是否固定為一年、是否能結合資本市場,以及是否具有風險理財功能。
選項分析
- **(A) 錯誤。**軟市場時,傳統保險供給充足、保費通常較低,企業較容易透過傳統保險取得保障;ART 的相對吸引力通常在硬市場或傳統保險容量不足、價格偏高時上升。因此不能概括說 ART 在軟市場中較能降低風險管理成本。
第 28 題1 分
下列何者為責任保險之特性?
核心觀念
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依法應負之民事賠償責任為保險事故,由保險人於保險金額範圍內,對被保險人因賠償第三人所受損害而負擔的經濟損失提供保障。
本題主要考查責任保險的四項特性:
- 保險利益屬於消極性保險利益。
- 損失發生與責任範圍具有不確定性,經營穩定性較低。
- 通常不存在傳統財產保險的不足額保險問題。
- 保險契約當事人是要保人、被保險人與保險人,受害第三人通常不是契約當事人。
以下法規說明以命題當年(民國111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責任保險特性時,可依序掌握三個問題:
- 保險利益是防止既有利益減少,還是積極增加利益?
- 保險事故與損害金額是否容易事先確定?
- 受害第三人是否為保險契約當事人?
責任保險保障的是被保險人因侵權行為、契約責任或其他法律原因而負擔的賠償責任。這種責任可能受事故發生率、損害程度、法院判決、法令變動及社會經濟環境影響,因此損失波動較大,經營穩定性較低。
選項分析
(A) 責任保險之保險利益具積極性。錯誤
責任保險的保險利益屬於「消極性保險利益」。
積極性保險利益,是指保險標的存在本身具有經濟利益,例如所有權人對房屋、貨物具有利益。消極性保險利益,則是避免某項既存財產上的負擔或損失,例如債務、責任或費用增加。
責任保險並非使被保險人取得新的財產利益,而是避免被保險人因對第三人負賠償責任,造成財產減少。因此其保險利益具有消極性,而非積極性。
(B) 責任保險之經營較不具穩定性。正確
責任保險的損失具有較高的不確定性,主要原因包括:
- 責任是否成立,須視事故事實、法律規定及法院判斷而定。
- 損害賠償金額可能因醫療費、工作能力減損、精神慰撫金等因素而有重大差異。
- 理賠可能延宕多年,形成長尾型損失。
第 29 題1 分
下列何者保險對承保事故的約定屬於概括方式?①海上貨物保險協會條款 A ②自用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乙式 ③商業火災綜合保險 ④住宅火災保險
核心觀念
本題考「承保事故約定方式」:
- 概括方式承保:保險契約概括承保一切事故或一切風險,但以契約明文列出的不保事項、除外責任為限。其判斷重點是「原則上承保,例外除外」。
- 列舉方式承保:契約僅承保條款逐項列明的事故;未列明者,原則上不在承保範圍內。其判斷重點是「列明者承保,未列明者不保」。
本題應以命題當年,即民國 111 年的保險商品及條款分類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四種保險的承保事故約定方式:
- 海上貨物保險協會條款 A:採概括承保精神,除契約列明除外事項外,原則上承保一切風險。
- 自用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乙式:採列舉事故方式,承保範圍以條款所列事故為限。
- 商業火災綜合保險:屬綜合性、概括性的承保方式,除外責任以外的事故原則上納入承保。
- 住宅火災保險:以條款列舉的火災及特定事故為主要承保範圍,屬列舉方式。
因此,採概括方式承保者為:
故選擇 (C)。
選項分析
(A) ①④:錯誤
①海上貨物保險協會條款 A 確實屬於概括方式。
但④住宅火災保險主要採列舉方式,承保事故依保單及條款逐項列明,並非概括承保。因此①正確、④錯誤,整組不成立。
(B) ②③:錯誤
第 30 題1 分
在保險契約中,約定一確定金額,保險事故發生所致損失,在此一額度內由被保險人先行負擔,保險人僅賠償每一次事故超過約定金額的損失數,此自負額之計算方式稱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自負額」的計算方式。自負額是保險事故發生後,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損失部分;依計算方式,常見類型包括扣除式、起賠式、累積式與消失型自負額。
解題方法
題幹指出:每次事故的損失先由被保險人負擔一個約定金額,保險人只賠償「超過該金額」的部分。這表示自負額是直接從每次事故損失中扣除,保險人按扣除後的餘額理賠。
若每次事故損失為 、自負額為 ,保險人理賠額為:
例如,損失為 12 萬元、自負額為 3 萬元時,保險人賠償 9 萬元;損失未達 3 萬元時,則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
選項分析
第 31 題1 分
下列何者為海上貨物保險 C 式條款承保範圍?
核心觀念
本題考協會貨物保險條款 C 式(Institute Cargo Clauses C,ICC C)的列舉式承保範圍。C 式只承保條款列明的特定事故,並非凡運送途中發生的貨物損失都能理賠。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適用的協會貨物保險 C 式條款為準,承保事故包括火災或爆炸、船舶擱淺、觸礁、沉沒或翻覆、陸上運輸工具翻覆或出軌、船舶或運輸工具與水以外的外來物碰撞或接觸,以及在避難港卸貨;另承保共同海損犧牲、拋棄貨物等。條款另有擴展承保「雙方過失碰撞」條款下,與本保險可受償損失相應的責任額。
解題方法
先判斷各選項描述的是不是 C 式列明的事故,再留意 C 式條款對「雙方過失碰撞責任」的特別擴展。若事故不在列明範圍內,不能只因損失發生於海上運送期間,就認定受保。
選項分析
第 32 題1 分
下列賠案中,何者需提存賠款準備金?①已報未決未付 ②已報已決未付 ③未報未決未付 ④已報已決已付
核心觀念
本題考「賠款準備金」的提存對象,以及「已決未付賠款」與「已付賠款」的區別。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財產保險業準備金提存規範為準,賠款準備金主要係為因保險事故已發生,但賠款尚未完成理算、核定或支付的案件預留款項,包含:
- 已報未決未付:保險公司已接獲通知,但賠款尚未確定且尚未支付。
- 未報未決未付:保險事故可能已發生,但尚未向保險公司報案,亦尚未完成理算或支付,通常稱為 IBNR(Incurred But Not Reported)。
至於賠款金額已經確定、僅尚未付款者,屬於已確定之應付賠款;賠款既已支付,則不再需要提存該案件之賠款準備金。
解題方法
判斷每一案件是否提存賠款準備金,可依下列順序:
- 保險事故是否已發生?
- 賠款是否尚未完成確定或理算?
- 賠款是否尚未支付?
只要案件屬於「事故已發生、賠款尚未確定或尚未完成處理,且尚未支付」,即應納入賠款準備金的估計範圍。
本題各項判斷如下:
| 類型 | 是否已報案 | 賠款是否確定 | 是否已付款 | 是否提存賠款準備金 |
|---|---|---|---|---|
| ①已報未決未付 | 已報 | 未決 | 未付 | 是 |
| ②已報已決未付 | 已報 | 已決 | 未付 | 否,屬已確定應付賠款 |
| ③未報未決未付 | 未報 | 未決 | 未付 | 是 |
| ④已報已決已付 | 已報 | 已決 | 已付 | 否 |
因此應選擇 ①、③。
選項分析
第 33 題1 分
下列何者非再保險對保險公司具有之功能?
核心觀念
本題考再保險對原保險公司的主要功能。再保險是保險人將其承保的部分風險責任再行分出,由再保險人承擔約定責任;其主要功能包括分散風險、擴大承保能力,以及減少重大損失對經營結果的衝擊,進而穩定公司經營。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是否屬於再保險的功能。關鍵在於區分「保險公司的風險與承保能力管理」和「被保險人投保流程的便利性」:再保險安排在保險公司與再保險人之間,通常不會簡化要保人向原保險公司投保的手續。
選項分析
第 34 題1 分
下列何者屬於風險理財之方法?①分散 ②風險自留 ③避免 ④風險移轉 ⑤避險
核心觀念
本題考「風險管理方法」中,哪些屬於「風險理財」方法。
風險管理方法可概分為:
- 風險控制(Risk Control):降低風險發生的頻率或損失幅度,例如分散、避免、防損、抑制。
- 風險理財(Risk Financing):在損失發生前安排損失補償的財務來源,例如風險自留、風險移轉、避險。
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風險管理學理與分類判斷,並無特定法條需要適用。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各措施的主要功能:
- 著重於降低損失發生機率或損失程度者,屬於風險控制。
- 著重於安排損失發生後的資金來源或財務補償者,屬於風險理財。
各項分類如下:
| 項目 | 分類 | 說明 |
|---|---|---|
| ① 分散 | 風險控制 | 將風險分散於不同標的,降低集中損失 |
| ② 風險自留 | 風險理財 | 由自己承擔損失,預先或事後準備資金 |
| ③ 避免 | 風險控制 | 放棄或停止具有風險的活動 |
| ④ 風險移轉 | 風險理財 | 將損失負擔移由他人承擔 |
| ⑤ 避險 | 風險理財 | 透過金融或契約安排抵銷價格、利率、匯率等不利變動 |
因此,屬於風險理財的方法為②、④、⑤,選擇 (D)。
選項分析
(A) ①③④
第 35 題1 分
下列何者屬於比例型再保險?
核心觀念
本題考再保險契約的分類。依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分攤保費及賠款的方式,再保險主要分為比例型與非比例型:
- 比例型再保險: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按約定比例分攤保費及賠款。常見方式包括成數再保險與溢額再保險。
- 非比例型再保險:再保險人通常只在損失超過約定自負額或起賠點後,依契約負擔超額部分或達到條件的損失。常見方式包括普通超額賠款、巨災超額賠款及停止損失再保險。
解題方法
辨認各選項的再保險安排屬於「按比例分攤」或「超過特定門檻後才賠付」即可。溢額再保險依保險金額及雙方約定的自留額分配承保額度,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各自承擔相應比例的保費與賠款,因此屬比例型。
本題不涉及特定法條;依再保險契約的分類與運作方式判斷。
選項分析
第 36 題1 分
保證保險對於被保險人因受何人所致損失負賠償之責?
核心觀念
本題考「保證保險」的承保事故。保證保險係由保險人承保債務人未履行約定義務,致被保險人(通常為債權人)受有損失的風險;被保險人可依保險契約請求保險人於承保範圍內賠償。
解題方法
先辨認損失的直接原因:保證保險保障的是「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所造成的損失。題目問「因受何人所致」,對應的就是負有義務而未履行的債務人,因此選項(B)符合保證保險的核心承保事故。
選項分析
- (A) 債權人違法行為:錯誤。 債權人自己的違法行為不是保證保險所要承保的債務不履行風險。
- (B) 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正確。 債務人未履行約定義務,造成債權人損失,正是保證保險所保障的基本風險。
第 37 題1 分
在投保當時預繳若干保費,而在保險期間結束時再依保險期間的實際經驗核定當年的實際保費,此種費率釐訂方法稱之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財產保險的追溯費率法(Retrospective Rating)。被保險人投保時先繳交預估保費,保險期間屆滿後,再依該期間的實際損失經驗等約定因素核算最終保費。因此,保費會在期末依實際經驗追溯調整。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的時間順序即可判斷:
- 投保時:先預繳若干保費。
- 保險期間結束時:依期間內的實際經驗核定實際保費。
這種「先按預估繳費、後按實際經驗結算」的方式,正是追溯費率法的特徵,故選 (A)。
選項分析
第 38 題1 分
下列有關財產保險被保險人請求理賠時應履行義務之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財產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為避免損失擴大、通知保險人及保全對第三人求償權利等義務。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相關規定見《保險法》第 58 條、第 59 條、第 63 條及第 94 條。
被保險人應於知悉保險事故後通知保險人;事故發生時,並應盡力避免或減輕損害。若因防止或減輕損害而變更事故現場,應盡可能保留證據並通知保險人。被保險人也不得任意拋棄對第三人的求償權,以免妨礙保險人取得代位求償權。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所述行為與事故後義務:施救、通知與必要的現場處置,原則上是被保險人的事故處理義務;涉及對第三人放棄索賠的行為,則可能損及保險人的代位求償權。題目問「何者錯誤」,因此找出與這些義務相反的敘述。
選項分析
(A) 事故發生時有損失施救之義務。正確。 依《保險法》第 58 條,被保險人於事故發生時,應採取必要措施,避免或減輕損害。這就是損失施救義務。
第 39 題1 分
下列關於我國現行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之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我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責任基礎、承保事故範圍、特別補償基金的功能,以及保費計算因素。解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主要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採無過失責任制: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傷害或死亡時,受害人得在法定範圍內請求給付,不以被保險人有過失為前提。特別補償基金則在法定情形下補償受害人,例如肇事汽車無法查究,或肇事汽車未投保強制險等。
解題方法
逐項辨認選項所描述的制度特徵:
- 責任基礎是無過失責任。
- 確認駕駛人是否屬於單一車輛事故的受害人。
- 確認肇事者逃逸時,能否適用特別補償基金。
- 區分保費主要依「從人」因素或「從車」因素計算。
其中,單一車輛事故的駕駛人若是該車的被保險人,不能以該車強制險受害人的身分請領傷害醫療給付;但駕駛人若非該車被保險人,則須依個案身分與事故情形判斷。
選項分析
(A) 採過失責任制。錯誤。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採無過失責任制,受害人請領法定給付不以證明被保險人有過失為要件。「過失責任制」是將是否有過失作為責任成立基礎,與本制度不同。
第 40 題1 分
下列何者為住宅火災保險之承保範圍?①住宅玻璃保險 ②營業中斷保險 ③租金損失保險 ④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住宅火災保險的基本承保項目,以及住宅保險與營業場所保險之區別。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及住宅火災保險相關承保規範為準,住宅火災保險的承保內容除住宅建築物及其內部財物遭受火災等事故之損失外,通常包括與住宅使用直接相關的住宅玻璃保險及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
其中:
- 住宅玻璃保險:承保住宅建築物玻璃因特定事故受損所生的修復或重置費用。
- 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承保被保險人因住宅所有、使用或管理,致第三人受傷或財物受損而依法負擔的賠償責任。
- 營業中斷保險:主要保障營業場所因承保事故停業所造成的營業利益損失,屬營業風險保險。
- 租金損失保險:主要保障出租人因房屋受損,導致無法收取租金的損失,通常屬特定附加保障,並非住宅火災保險的基本承保項目。
解題方法
本題採「逐項判斷是否屬住宅火災保險承保範圍」的方法:
- 判斷該保險是否與一般住宅本身的居住風險直接相關。
- 判斷其保障對象是住宅財物及住宅責任,或是營業收入、出租收益等特殊經濟利益。
- 住宅本身的玻璃損失及居住使用所生的第三人責任,屬住宅火災保險可承保的範圍。
- 營業中斷損失及租金收益損失,分別屬營業風險與租賃收益風險,不列入本題所稱的住宅火災保險承保項目。
因此:
選項分析
① 住宅玻璃保險:正確
住宅玻璃是住宅建築物的一部分,玻璃因承保事故破損時,所生的修理或更換費用,屬住宅火災保險相關保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