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司法特考三等 心理輔導員類科 心理衛生(包括變態心理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人格結構是人類「心理」的基本概念,「自我」則是心理學解釋人格結構運作的核心構念(construct)。請比較古典心理分析(psychoanalysis)與個人中心(person-centered)兩個學派在「自我」概念與人格心理運作機制上的異同,並分別說明「自我」在心理疾病或病理(psychopathology)發展(形成)上各自扮演的角色與機制。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比較兩個學派對「自我」的不同理解,並進一步說明自我如何參與人格運作及心理病理形成:
- 古典心理分析以 Freud 的人格結構論為核心,將自我視為人格結構之一,負責調節本我、超我與現實之間的衝突。
- 個人中心學派以 Rogers 的自我概念為核心,將自我視為個人對自身經驗、特質、角色與價值的整體知覺與組織。
- 古典心理分析著重「內在衝突、無意識與防衛機制」。
- 個人中心學派著重「自我概念、經驗與自我概念的一致性,以及實現傾向是否受到阻礙」。
本題的作答主軸是:
但兩學派所稱的「自我」並非同一概念。古典心理分析的自我主要是人格結構中的功能系統;個人中心學派的自我則主要是個人對「我是誰」的主觀經驗與意義組織。
本題為申論題,沒有選項,因此無選項逐一分析。
解題方法
可採取「定義—人格運作—病理機制—比較」四段式作答:
- 先分別界定兩學派的自我概念。
- 說明自我如何運作人格,包括動機、衝突、適應與經驗統整。
- 說明自我失功能、受壓抑或產生不一致時,如何導致心理疾病或病理。
- 最後整理兩者的相同點與差異,形成完整比較。
作答時必須避免只寫「古典心理分析重視無意識、個人中心重視自我」的概括句,應具體交代各自的心理運作機制。
一、古典心理分析的自我概念
(一)自我是人格結構之一
古典心理分析以 Freud 的人格結構論為基礎,將人格區分為:
- 本我(id):完全依循享樂原則,追求本能衝動的立即滿足,主要涉及性與攻擊等原始驅力。
- 自我(ego):依循現實原則,負責知覺、判斷、計畫、延宕滿足及問題解決。
- 超我(superego):內化父母、社會規範與道德標準,包含良心與理想自我。
自我是人格結構中負責調節與整合的部分,必須同時處理三方面壓力:
自我並非單純的理性意識。古典心理分析認為,自我本身也具有大量無意識成分,其行為可能受到個人未覺察的慾望、恐懼與內在衝突影響。
(二)自我的主要功能
自我的主要功能包括:
- 現實檢驗:區分內在想法與外在事實。
- 衝動控制:延後本我衝動的立即滿足。
- 判斷與決策:評估行動後果,選擇適應現實的行動。
- 防衛功能:降低焦慮,保護人格免於內在衝突造成過度壓力。
- 統整功能:將感覺、記憶、想法、情緒與行為組織成相對連續的自我經驗。
- 適應功能:在個人內在需求與外在環境之間取得可接受的平衡。
(三)自我與內在衝突
古典心理分析認為,人格運作的核心不是單純追求和諧,而是持續處理衝突。例如:
- 本我要求立即滿足,但現實條件不允許。
- 超我提出嚴格道德要求,但本我衝動強烈。
- 個人欲望與社會規範互相衝突。
- 童年經驗形成的無意識衝突,在成年生活中重新被喚起。
當自我能夠有效調節衝突時,個人可以維持適應性行為;當自我功能不足,或衝突強度超過自我承受能力時,便會產生焦慮。
二、古典心理分析中的自我與心理病理
(一)焦慮是病理形成的重要訊號
古典心理分析將焦慮視為自我受到威脅時的訊號。常見類型包括:
- 現實焦慮:面對外在真實危險所產生的焦慮。
- 神經症焦慮:擔心本我衝動失控,導致不良後果。
- 道德焦慮:擔心違反超我標準,產生罪惡感與自我譴責。
自我為了降低焦慮,會啟動防衛機制。例如壓抑、否認、投射、反向作用、合理化、轉移、退化與昇華等。
(二)防衛機制對病理的雙重作用
防衛機制本身不一定是病態的。適度防衛可以暫時降低焦慮,使個人維持心理穩定;但若防衛過度、僵化,或長期扭曲現實,便會形成病理。
例如:
- 壓抑:將無法接受的衝動或記憶排除於意識之外。
- 否認:拒絕承認已發生的事實。
- 投射:將自己無法接受的慾望或情緒歸因於他人。
- 反向作用:以相反行為掩飾真實衝動。
- 合理化:為不被接受的行為建構合理解釋。
- 退化:在壓力下退回較早期的心理或行為模式。
- 昇華:將衝動轉化為社會可接受的活動。
因此,古典心理分析中的病理形成可表述為:
(三)自我功能不足與心理疾病
當自我無法有效調節本我、超我與現實之間的衝突時,可能產生:
- 過度壓抑與神經症症狀。
- 強烈罪惡感、自我懲罰與憂鬱情緒。
- 現實檢驗能力受損。
- 衝動控制不良與行為失控。
- 僵化的人際互動模式。
- 解離、幻覺或妄想等嚴重心理功能障礙。
古典心理分析尤其重視早期發展經驗。幼年期未解決的衝突、創傷或固定,可能透過壓抑、退化與移置等形式,持續影響成年後的人格運作。
三、個人中心學派的自我概念
(一)自我是主觀經驗的組織
Rogers 所稱的自我,主要是個人對自身的知覺與理解,包括:
- 我是什麼樣的人。
- 我具有哪些特質與能力。
- 我在家庭、工作與人際關係中的角色。
- 我是否值得被愛、被接納與被尊重。
- 我應該成為什麼樣的人。
因此,自我可理解為個人對自身經驗所形成的整體性組織,即「自我概念(self-concept)」。
個人中心學派不將自我視為單純調節本我與超我的心理機構,也不主要以內在驅力衝突解釋人格,而是強調個人如何主觀地經驗自己與世界。
(二)實現傾向與整體性
Rogers 認為,人具有基本的實現傾向(actualizing tendency),也就是發展能力、維持生命、擴展自我並實現潛能的內在傾向。
人格健康的狀態是:
- 能夠接觸自身真實經驗。
- 能夠自由感受與表達情緒。
- 能夠依據自身經驗作出選擇。
- 自我概念與實際經驗具有一致性。
- 能夠持續開放於新的經驗。
Rogers 將這種健康人格稱為「充分發揮功能的人(fully functioning person)」。
(三)自我概念與經驗的一致性
個人中心學派的重要概念是一致性(congruence)與不一致性(incongruence)。
- 一致性:個人的自我概念與實際經驗大致相符。
- 不一致性:個人實際感受到的經驗,與其自我概念、理想自我或他人期待產生落差。
可用下式表示:
第 二 題25 分
情緒如何影響人類心理運作一直是心理健康的核心議題,請說明目前常採用的「認知評估取向」對於人類情緒發生歷程的看法,並以此說明人們憂鬱情緒反應可能的心理運作歷程,同時也據此提出你對憂鬱個案的輔導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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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認知評估取向」如何解釋情緒的產生,並要求將此理論應用於憂鬱情緒與憂鬱個案輔導。答題核心包括:
- 情緒不是事件直接造成,而是個體對事件的認知評估所形成。
- 評估內容會影響個體對事件的情緒意義、因應方式與生理反應。
- 憂鬱情緒通常與負向認知基模、負向自動化思考、非適應性歸因及低效能感有關。
- 輔導應同時處理認知、情緒、行為、人際及自殺風險。
認知評估取向以 Lazarus 的壓力與因應理論,以及 Beck 的認知理論最具代表性。
一、認知評估取向對情緒發生歷程的看法
(一)情緒不是事件的直接結果
同一事件對不同人產生不同情緒,原因在於個體對事件的解釋與評估不同。
例如,考試落榜可能被解釋為:
- 「我這次準備不足,下一次可以調整」:產生失望及行動動機。
- 「我就是沒有能力,人生沒有希望」:產生羞愧、無望與憂鬱。
- 「這個考試制度本來就不公平」:產生憤怒。
- 「終於不用再承受壓力」:產生鬆一口氣的感受。
因此,情緒可表示為:
情緒的強度與性質,取決於個體如何判斷事件對自身的重要性、威脅性、可控制性及因應能力。
(二)初級評估
初級評估是個體判斷事件對自身是否具有心理意義,主要可分為:
- 無關事件:事件與個人目標、需要及價值無關,不會引起明顯情緒。
- 正向事件:事件符合個人目標,產生愉快、滿足及興奮。
- 壓力事件:事件被評估為具有傷害、威脅或挑戰性。
壓力事件又可區分為:
- 傷害或損失:已經發生的負面結果,例如失去工作、關係破裂。
- 威脅:預期未來將發生負面結果,例如擔心被解雇。
- 挑戰:事件雖有困難,但被認為可以透過努力加以克服,並具有成長機會。
憂鬱個案常把生活事件評估為重大損失、持續威脅,且忽略其中的挑戰與可改變部分。
(三)次級評估
次級評估是個體判斷自己是否具備處理情境的資源與能力,包括:
- 自己是否有足夠能力解決問題;
- 是否擁有可運用的社會支持;
- 是否能控制或影響事件;
- 過去的因應經驗是否有效;
- 是否有足夠的時間、經濟、健康及心理資源。
當個體認為「事件威脅很大,但我的能力與資源很少」時,容易產生焦慮、無助與憂鬱。
可用下列關係表示:
(四)再評估
再評估是個體根據新資訊、行動結果及他人回饋,重新解釋原先情境。
例如,個案原本認為「主管批評代表我完全沒有能力」,經過討論後發現主管只指出一項工作疏失,且個案過去多次完成重要任務,便可將評估改為「這次工作有缺失,但不代表我的整體能力不足」。
再評估具有調節情緒的功能,也是認知治療的重要依據。
(五)評估受個人因素與情境因素影響
認知評估並非單純的理性判斷,會受到下列因素影響:
- 個人核心信念與人格特質;
- 過去經驗與學習歷史;
- 文化價值與家庭教養;
- 當下身心狀態;
- 睡眠、疾病、藥物及壓力程度;
- 事件的明確性、可控制性及社會支持。
因此,評估是一種「人與環境之間的交易歷程」,不是單由外在事件決定,也不是完全由個人主觀意志決定。
二、以認知評估取向說明憂鬱情緒的心理運作歷程
(一)外在事件引發個體對損失與威脅的評估
憂鬱常發生於個體面臨下列情境:
- 重要關係結束;
- 親人死亡;
- 工作或學業失敗;
- 長期疾病;
- 經濟困難;
- 社會角色改變;
- 長期人際排斥或孤立。
事件本身不必然直接造成憂鬱,而是個案將事件評估為「重大損失」、「不可逆轉」或「足以否定自我價值」。
(二)負向核心信念被活化
Beck 認為,憂鬱個案常具有深層的負向認知基模,例如:
- 「我是不值得被愛的人。」
- 「我沒有能力。」
- 「世界是不公平且充滿拒絕的。」
- 「未來不會改善。」
- 「我必須完美,才值得被肯定。」
當個案遭遇失敗、拒絕或失落時,相關基模被活化,並影響其對事件的選擇性注意與解釋。
(三)形成負向自動化思考
核心信念會產生快速、反覆且缺乏檢證的負向自動化思考,例如:
- 「我什麼都做不好。」
- 「沒有人真正關心我。」
- 「這次失敗代表我整個人生都失敗。」
- 「未來只會越來越糟。」
- 「我做什麼都沒有用。」
這些想法通常具有以下認知偏誤:
- 全有全無思考:不是成功就是徹底失敗。
- 過度概括:一次失敗被推論為所有事情都會失敗。
- 選擇性注意:只注意缺失,忽略成就。
- 災難化:將不利結果推論為最嚴重後果。
- 負向預測:直接認定未來必然惡化。
- 讀心:未經證據便認定他人否定自己。
- 個人化:將外在事件過度歸因於自身。
- 應然信念:認為自己必須永遠完美、堅強或獲得所有人認可。
(四)形成憂鬱認知三向度
Beck 的憂鬱認知三向度包括:
- 對自我的負向看法:認為自己無能、無價值、有缺陷。
- 對世界的負向看法:認為環境充滿阻礙、拒絕與不公平。
- 對未來的負向看法:認為未來不會改善,努力沒有意義。
可表示為:
當三向度彼此強化時,個案會將過去、現在及未來都解釋為負面,產生持續性憂鬱。
(五)負向歸因風格加深無助感
憂鬱個案常採取下列負向歸因方式:
- 內在性:把失敗歸因於自己本身。
- 穩定性:認為原因長期不會改變。
- 廣泛性:認為失敗會影響生活所有領域。
例如,個案考試失敗後認為:「我考不好是因為我很笨,這種能力永遠不會改變,所以工作、人際關係也都不會成功。」
這種歸因模式會降低自我效能,形成「努力沒有用」的信念,並產生習得無助感。
(六)憂鬱情緒與行為相互維持
認知、情緒、生理與行為會形成惡性循環:
具體而言:
- 個案認為自己無能且未來無望。
- 產生悲傷、空虛、羞愧及無助。
- 減少社交、休閒、工作與自我照顧。
- 日常生活中的愉快經驗與成就感降低。
- 他人因個案退縮而減少互動,進一步增加孤立感。
- 個案將互動減少解釋為「沒有人在乎我」。
- 憂鬱情緒與負向信念更加嚴重。
三、憂鬱個案的輔導計畫
(一)第一階段:建立關係與完整評估
1. 建立安全且合作的輔導關係
輔導員應採取同理、接納、不批判的態度,理解個案的主觀經驗,避免直接說出「你想太多」或「只要想開一點就好」。
同時向個案說明:
- 輔導目標;
- 會談方式與頻率;
- 保密原則及其限制;
- 自傷他傷風險處理方式;
- 個案在治療中的主動角色。
2. 評估憂鬱症狀與功能受損
評估內容包括:
- 情緒:悲傷、空虛、易怒、無望;
- 認知:自責、無價值感、注意力不集中;
- 行為:退縮、失去興趣、活動量下降;
- 生理:睡眠、食慾、體重、疲倦;
- 日常功能:工作、學業、人際及自我照顧;
- 症狀持續時間、嚴重程度及變化;
- 過去憂鬱發作、治療及用藥狀況;
- 酒精、藥物及其他身心疾病。
可使用憂鬱量表作為篩檢與追蹤工具,但量表不能取代臨床評估與專業診斷。
3. 評估自殺及自傷風險
第 三 題25 分
司法案件中,常見逆境童年事件(adverse childhood events)引發身心創傷經驗(traumatic experience)。請嘗試解釋這類事件與創傷歷程如何導致成長後心理問題與偏差行為,並從社區之心理衛生中心、學校之學生輔導中心與少年司法處遇機構,以心理衛生三級預防的定義、工作方式與內容,提出適當的輔導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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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結合三個層次:
- 逆境童年事件(adverse childhood experiences, ACEs)的累積影響。
- 身心創傷經驗造成心理病理與偏差行為的發展歷程。
- 以心理衛生三級預防,分別在社區、學校及少年司法處遇機構提出介入計畫。
本題不是只要求說明創傷後壓力症(PTSD),而是要建立完整的「逆境事件—創傷反應—心理問題—偏差行為—分級預防」因果架構。
涉及制度與法源時,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主要包括《精神衛生法》、《學生輔導法》、《少年事件處理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實務上並應遵守保密、知情同意、最小必要資訊揭露及兒少保護通報義務。
解題方法
作答可採用下列五段式:
最後再依三個服務場域,將初級、次級、三級預防具體化。
一、逆境童年事件與創傷經驗
(一)逆境童年事件的意義
逆境童年事件是指十八歲以前經歷的重大傷害、剝奪或家庭失功能經驗,包括:
- 身體虐待、情緒虐待及性虐待。
- 疏忽照顧、情緒忽視及基本生活需求未獲滿足。
- 家庭暴力、家庭成員犯罪或物質濫用。
- 父母離異、主要照顧者精神疾病、家庭失業或長期衝突。
- 霸凌、社區暴力、重大災害、戰亂、貧窮及被迫遷移。
ACE不只是單一事件的效果,也包括事件的數量、持續時間、嚴重程度、發生年齡,以及兒童是否缺乏可信賴的成人保護。
(二)創傷經驗的意義
創傷經驗是個人面對超過其身心調適能力的威脅、傷害或失控情境後,所形成的心理與生理反應。創傷反應不必然等於精神疾病,也不必然發展成PTSD,但若事件反覆發生、發生於依附關係中,或缺乏安全照顧與後續修復,創傷影響會深入人格、情緒調節、人際關係及行為控制。
二、ACE導致成年心理問題與偏差行為的歷程
(一)生理與神經心理機制
長期逆境會使兒童處於持續警戒狀態,影響壓力反應系統,包含下視丘—腦下垂體—腎上腺軸及自律神經系統。其結果包括:
- 對威脅刺激過度敏感。
- 睡眠、注意力及情緒穩定受到干擾。
- 前額葉的抑制控制與決策能力受影響。
- 杏仁核對危險訊號反應過強。
- 壓力荷爾蒙長期失衡,降低復原力。
因此,個案在成年後面對衝突時,容易快速進入戰鬥、逃跑或僵住反應,難以使用理性思考處理問題。
(二)依附與人際關係機制
兒童通常透過照顧者學習「他人是否可靠」及「自己是否值得被愛」。若照顧者同時是保護者與傷害來源,個案容易形成不安全依附,並產生下列核心信念:
- 「我不值得被愛。」
- 「他人一定會傷害我。」
- 「只有先攻擊別人,自己才不會受傷。」
- 「表達需求必然導致拒絕或懲罰。」
成年後可能出現親密關係不穩定、過度依賴、極度不信任、反覆衝突、被害關係重演及社會孤立。
(三)認知與情緒調節機制
創傷會使個案形成負向自我、負向他人及負向世界觀。常見表現包括:
- 過度解讀他人眼神、語氣或動作。
- 將中性訊息理解為挑釁。
- 無法辨識及命名自己的情緒。
- 以壓抑、解離、麻木或爆發處理情緒。
- 缺乏延宕滿足及問題解決能力。
- 具有羞恥、罪惡感、無助感及失控感。
當個案無法以語言表達痛苦時,痛苦可能轉化為自傷、物質使用、攻擊、逃學或違法行為。
(四)學習與社會環境機制
兒童會觀察並模仿重要他人的行為。若家庭以暴力、威脅、操控或物質使用解決衝突,兒童容易學習到:
- 暴力是取得資源或尊重的方式。
- 違法行為具有立即性報酬。
- 規則只適用於弱者。
- 尋求協助沒有意義。
此外,家庭失功能也會增加同儕偏差團體、輟學、失業及社會排除的機會,形成偏差行為的社會強化。
(五)心理問題與偏差行為的具體表現
成年後可能出現:
- PTSD或複雜性創傷反應。
- 憂鬱症、焦慮症、恐慌症及社交退縮。
- 解離症狀、失眠、慢性疼痛及身心症狀。
- 人格功能受損,尤其是情緒不穩定、人際關係混亂與衝動控制困難。
- 酒精、毒品、網路或賭博成癮。
- 自傷、自殺意念或自殺行為。
- 家庭暴力、性剝削、逃家、逃學及反覆違法。
- 攻擊、偷竊、破壞、恐嚇及團體犯罪。
必須強調,ACE是風險因素,不是犯罪或精神疾病的必然原因。保護因素包括穩定照顧者、學校支持、正向同儕、社區資源、心理治療及個人的復原力。
三、心理衛生三級預防的定義
(一)初級預防
初級預防是在問題發生前降低危險因素、增加保護因素,目標是防止心理問題及偏差行為發生。
工作方式包括:
- 全人口或全校性的健康教育。
- 家庭支持與親職教育。
- 建立安全、支持性的生活環境。
- 降低暴力、霸凌、物質濫用及社會排除。
- 推展情緒教育、壓力管理及問題解決訓練。
(二)次級預防
次級預防是針對已有危險訊號或早期症狀者,及早發現、評估、轉介及治療,避免問題惡化。
工作方式包括:
- 心理健康篩檢及創傷暴露評估。
- 危機辨識及即時處理。
- 個別、家庭或團體輔導。
- 轉介身心科、心理師、社工及兒少保護服務。
- 建立個案管理與跨專業合作機制。
(三)三級預防
三級預防是針對已形成心理疾病、偏差行為或司法問題者,降低失能、復發及再犯,促進復原與社會適應。
工作方式包括:
- 持續心理治療及精神醫療。
- 復健、生活重建及社會功能訓練。
- 家庭重建與親職工作。
- 再犯預防及出院、離院、離所後追蹤。
- 就學、就業、居住及社區適應支持。
三者可簡化記憶為:
四、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的輔導計畫
(一)初級預防
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應以社區全體居民及高風險家庭為服務對象:
- 辦理親職教育、兒少保護、家庭暴力防治及創傷知情宣導。
- 培訓社區工作者、警察、醫療人員及里鄰幹部辨識創傷與自殺風險。
- 建立家庭支持、喘息服務、弱勢家庭資源連結及危機求助管道。
- 推動兒童情緒教育、壓力調適及正向教養。
- 與醫療、社政、教育及司法機關建立轉介網絡。
重點是改善家庭與社區環境,不能只要求個案自行改變。
(二)次級預防
針對已出現失眠、焦慮、憂鬱、酒藥癮、暴力、逃家、自傷或違法行為者:
- 進行創傷史、心理症狀、物質使用、自殺風險及家庭安全評估。
- 建立個案危機安全計畫,包括危險物品管理、緊急聯絡人及就醫流程。
- 提供短期支持性心理治療、情緒調節訓練及家庭會談。
- 依個案需求轉介精神科、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工或成癮治療。
- 對受暴兒少、性侵害被害人及高風險家庭依相關法規進行通報與保護服務。
(三)三級預防
第 四 題25 分
知覺認知歷程是行為發生的基礎,這類理論取向主張,偏差行為應是特定歷程對訊息處理不當所導致。Dodge 與 Crick(1994)曾針對兒童與青少年之攻擊行為提出「社會訊息處理模式(social information-processing model)」。試說明該理論模式,並以此模式分別解釋主動性攻擊者(proactive aggressors)以及反應性攻擊者(reactive aggressors)的攻擊行為。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Dodge 與 Crick(1994)提出的「社會訊息處理模式」(social information-processing model, SIP),其核心主張是:兒童或青少年面對社會情境時,會依序處理社會訊息;若其中任何一個歷程出現偏誤或缺陷,便可能形成不適當的社會反應,甚至導致攻擊行為。
攻擊行為並非單純由個性或情緒直接造成,而是受到下列因素共同影響:
- 個人如何注意、編碼與解釋社會線索;
- 個人當下的社會目標;
- 所擁有的反應方案或攻擊腳本;
- 對不同反應後果的預期;
- 自我效能感與情緒喚起程度;
- 過去經驗、家庭教養及同儕互動所形成的記憶與信念。
因此,攻擊者之間並非都具有相同的心理歷程。主動性攻擊者主要是以攻擊達成目的;反應性攻擊者則多是在感受到威脅、挑釁或不公平後,因錯誤解讀與情緒失控而攻擊。
社會訊息處理模式的六個歷程
Dodge 與 Crick 將個人面對社會情境時的處理過程區分為六個相互連結的階段:
一、編碼社會線索
個人首先從社會情境中注意並接收相關訊息,例如:
- 他人的表情與語氣;
- 身體動作;
- 言語內容;
- 情境背景;
- 他人先前的行為。
此階段不只是單純「看到」訊息,也包括選擇注意哪些線索,以及忽略哪些線索。
攻擊者可能出現的問題包括:
- 只注意到挑釁或威脅線索;
- 忽略他人的道歉、意外或善意解釋;
- 對中性線索的注意不足;
- 因高度情緒喚起而無法完整蒐集訊息。
二、詮釋社會線索
個人會根據既有經驗、信念與情境脈絡,判斷他人的意圖及事件的意義。例如,判斷對方推撞自己是故意挑釁,還是不小心造成。
此階段常涉及「敵意歸因偏誤」(hostile attribution bias),亦即將模糊或中性的行為解釋為具有敵意。
例如,同學在走廊上不慎撞到某人:
- 非攻擊性兒童可能解釋為「他可能不是故意的」;
- 反應性攻擊兒童可能解釋為「他故意找我麻煩」。
詮釋結果會直接影響後續目標、反應方案與行為選擇。
三、澄清或形成社會目標
個人會決定自己在該情境中想達成什麼目的,例如:
- 維持友誼;
- 取得物品;
- 保護自己;
- 維持自尊;
- 報復對方;
- 支配他人;
- 獲得同儕地位。
同一事件若具有不同目標,可能產生不同反應。例如,若目標是維持友誼,可能選擇溝通;若目標是維持支配地位,可能選擇威脅或攻擊。
四、產生可能的反應方案
個人會根據記憶與過去經驗,產生可行的反應方式,例如:
- 詢問對方原因;
- 口頭表達不滿;
- 離開現場;
- 尋求成人協助;
- 威脅對方;
- 推打或傷害對方。
攻擊性兒童往往具有較多攻擊腳本,或較難產生非攻擊性的替代方案。長期暴露於暴力家庭、攻擊性同儕或媒體內容,也可能使攻擊反應更容易被提取。
五、評估與選擇反應
個人會評估各種反應的可能後果,包括:
- 反應能否達成目標;
- 反應是否具有成本;
- 他人會如何反應;
- 反應是否符合自己的信念;
- 自己是否有能力完成該反應;
- 反應能否維持自尊或地位。
此階段涉及「結果預期」與「自我效能感」。若個人相信攻擊能有效解決問題,而且自己有能力使用攻擊,攻擊反應被選出的機率便會提高。
六、執行所選反應
最後,個人會實際表現所選擇的行為,例如辱罵、威脅、推打或其他形式的攻擊。
行為執行後,個人又會獲得新的社會結果與經驗,形成回饋。例如,攻擊後獲得物品、使對方退讓,便可能強化「攻擊有效」的信念,並增加未來使用攻擊的可能性。
因此,SIP 是循環性的歷程,而非一次性直線程序。新的結果會被儲存為經驗,影響日後的線索編碼、意圖判斷及反應選擇。
以社會訊息處理模式解釋主動性攻擊者
主動性攻擊者(proactive aggressors)又稱工具性或主動攻擊者,主要是為了達成特定目的而使用攻擊,例如取得物品、控制他人、建立地位、獲得同儕注意或達成支配目的。
其心理歷程如下:
一、線索編碼較具選擇性
主動性攻擊者不一定在所有社會訊息處理階段都有明顯缺陷。他們可能能夠正確注意到情境訊息,甚至能夠理解他人的意圖與情緒。
但其注意焦點常集中於:
- 誰擁有資源;
- 誰具有較高地位;
- 對方是否容易被控制;
- 攻擊是否能帶來利益;
- 是否會受到懲罰。
也就是說,他們可能不是「看不懂情境」,而是以工具性、目的性方式選擇與處理線索。
二、以工具性方式詮釋情境
主動性攻擊者通常不必然具有強烈的敵意歸因偏誤。他們可以知道對方未必有惡意,仍然選擇攻擊,因為攻擊被視為達成目的的有效手段。
例如,兒童明知同學沒有故意冒犯自己,仍然以威脅方式迫使同學交出玩具。此時攻擊的關鍵不是錯誤判斷對方的意圖,而是認為攻擊能產生有利結果。
三、形成支配、獲利或控制的社會目標
主動性攻擊者通常具有明確的工具性目標,例如:
- 取得玩具、金錢或其他資源;
- 迫使他人服從;
- 提高自己在團體中的地位;
- 展現力量;
- 排除競爭者;
- 獲得同儕的注意或認同。
其攻擊通常不是由當下的強烈情緒所驅動,而是為了未來結果而採取的策略。
四、產生並提取攻擊性反應方案
主動性攻擊者可能擁有大量攻擊腳本,並且熟悉如何以威脅、欺騙、操控或肢體暴力達成目的。
由於過去經驗可能曾使攻擊行為獲得報酬,攻擊方案會變得容易被提取。例如:
- 以前威脅同學曾成功取得物品;
- 以暴力控制他人後獲得同儕崇拜;
- 攻擊行為曾使自己免於被欺負。
這些經驗會形成「攻擊有效」的工具性信念。
五、對攻擊後果具有正向預期
主動性攻擊者通常相信攻擊具有下列效果:
- 可以取得資源;
- 可以使他人退讓;
- 可以提高自己的權力或地位;
- 可以避免自己被控制;
- 可以獲得同儕獎賞。
因此,他們對攻擊行為的結果預期偏正向,且可能具有較高的攻擊自我效能感,認為自己有能力使用攻擊達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