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地方特考四等 新聞(選試日文) 國際現勢概要 考古題詳解

109 年・地方特考・四等・新聞(選試日文)
試題代碼 國際現勢概要

第 一 題25 分

請論述美國近年在南海實施航行自由(Freedom of Navigation)行動的主張,以及對我國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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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核心為「當代國際海洋法秩序」、「大國地緣戰略競逐」以及「台灣在南海的國家利益與外交政策調適」。涉及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之有效國際法規與政策宣示為準:

  1. 航行自由行動(Freedom of Navigation Operations, FONOPs):美國國防部與國務院自 1979 年起推行之全球性常態計畫,旨在不訴諸武力之原則下,透過派遣軍艦、軍機進入爭議海空域,挑戰沿海國違反國際法之「過度海洋主張」(Excessive Maritime Claims),維護公海自由。
  2. 國際海洋法規範(以 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為法理基石):
  • 無害通過權(Innocent Passage,第 17 條):所有國家船舶在領海內享有連續且迅速通過之權利,沿海國不得要求外國軍艦須「事先申請」或「事前通知」(此為美方堅持之習慣國際法立場)。
  • 專屬經濟區(EEZ)與公海之航行與飛越自由(第 58 條、第 87 條):沿海國對 EEZ 僅享天然資源等主權權利及管轄權,無權限制他國軍民用機艦之公海航行自由及軍事測繪活動。
  • 島礁法律地位(第 121 條)與低潮高地(第 13 條、第 60 條):人工島礁與退潮露出、漲潮沒入之低潮高地(Low-tide Elevations)不具領海效力,沿海國不得依此劃定 12 浬領海或專屬安全區。
  1. 2016 年南海仲裁案(The South China Sea Arbitration)裁決與 2020 年美國南海聲明:
  • 常設仲裁法院(PCA)判定中國劃設之「九段線」歷史性權利主張無效,並認定南沙群島所有地貌(包含我國實際控制之太平島)在法律上皆為「礁岩」(Rocks)或「低潮高地」,不能享有 200 浬 EEZ 與大陸礁層。
  • 美國國務院於 2020 年(民國 109 年)7 月 13 日由國務卿龐培歐發表聲明,正式將美方立場與 2016 年仲裁結果完全接軌,認定中國在南海大部分離岸海洋主張完全非法。
  1. 我國南海政策架構:民國 105 年蔡英文總統宣示之「四項原則」(和平解決爭端、納入多邊機制、維護航行自由、擱置爭議共同開發)與「五項作法」(捍衛漁權、多邊協商、科學合作、人道救援、鼓勵海洋法人才)。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雙核心申論題」(美國主張+我國影響),評分重點在於法理精準度、時事敏銳度與戰略宏觀視野:

  1. 第一核心:剖析美國的主張與行動內涵(論述廣度與法理深度)
  • 採「三維度切入」:法律面(依據 UNCLOS 否定過度主張、維護無害通過與公海自由)、軍事戰略面(反制南海島礁軍事化、防堵反介入/區域拒止 Anti-Access/Area Denial, A2/AD)、外交秩序面(支持 2016 年南海仲裁結果、構建以規則為基礎的印太海洋秩序)。
  1. 第二核心:層次分明論述對我國之影響(由國家主權、區域安全到實質戰略)
  • 採「正反並陳、多層次推展」:
  • 主權與論述層面:衝擊我國傳統「十一段線」與歷史性水域主張;太平島被降格為「岩礁」之法律挑戰。
  • 國防與安全層面:美中在南海對峙升高,台灣前線防務(東沙島、太平島)面臨雙重軍事與灰色地帶衝突壓力。
  • 外交與戰略機遇:台灣作為民主同盟一員,可藉由「航行自由」與「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價值,強化與美、日及東協國家的非傳統安全與人道救援合作。
  1. 推導邏輯:從「法規與事實背景」導入 →\to 解析「美方核心戰略訴求」 →\to 投射至「台灣的地緣位置、主權地位與戰略抉擇」 →\to 導出具體因應作為。

選項分析

本題為國家考試之申論題(非選擇題),無個別文字選項。以下針對閱卷標準提供「論述架構要點剖析」與「評分採分點對照」:

  • 美國主張之採分要點(50% 配分):
  • 必要論述:提及 FONOPs 之法理基礎(非領土主權爭端之仲裁者,而是國際水域通行權利的捍衛者)、針對中國填海造陸及人工島礁(美濟礁、渚碧礁等)周邊 12 浬實施無害通過或自由航行以否定其領海主張、落實 2016 年南海仲裁結論(含 2020 年美方立場正式升級)。
  • 缺漏後果:若僅寫「美國想遏制中國霸權」而未觸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航行權、無害通過、過度海洋主張等法律名詞,將無法取得中等以上分數。
  • 對我國影響之採分要點(50% 配分):
  • 必要論述:提及實質佔領地(太平島、東沙島)之安全維護、我國法律論述由歷史性水域向 UNCLOS 靠攏之「論述轉型」、美中角力夾縫下我國秉持「四項原則與五項作法」推動多邊合作與人道救難的角色。
  • 缺漏後果:若忽視台灣在南海持有實體島礁的現實,通篇僅寫「美台關係變好」,將被閱卷委員判定為缺乏國際現勢之專業國防與地緣政治素養。

解題技巧

  1. 審題關鍵字定位:
  • 「近年」:必須將論述重心放在 2016 年南海仲裁案後至 109 年(2020 年)美方國務院南海聲明發布期間的演變,不可僅背誦冷戰時期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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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題25 分

請以「東協核心」(ASEAN centrality)概念,說明東協推展東亞區域整合的努力與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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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1. 「東協核心」(ASEAN Centrality)的意涵與法制化
  • 定義:指在東南亞及東亞區域合作架構中,由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簡稱東協)扮演「核心協調者」與「議程設定者」(Agenda Setter),居於多邊架構的「駕駛座」(Driver's Seat)地位,而非由美、中、日等域外大國主導。
  • 運作哲學與規範:建立在「東協方式」(ASEAN Way)之上,強調主權獨立、不干涉內政、協商一致(Consensus)以及漸進主義;2007 年通過、2008 年生效的《東協憲章》(ASEAN Charter)正式將「維持並提升東協核心地位」確立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憲章宗旨。
  1. 多邊架構的同心圓擴散模式(Hub-and-Spoke)
  • 以東協為軸心(Hub),逐步向外串聯對話夥伴國(Spokes),形成多層次的外交與經貿合作網絡:東協 10 國 →\rightarrow 東協加一(10+110+1)→\rightarrow 東協加三(10+310+3)→\rightarrow 東亞峰會(EAS)與東協區域論壇(ARF)。
  1. 區域經濟整合之推展
  • 經貿整合由內部邁向外部:從東協自由貿易區(AFTA)到「東協經濟共同體」(AEC),進一步主導「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之倡議與談判落實。

解題方法

  1. 審題拆解與邏輯架構
  • 本題為標準的「概念界定+實踐作為+具體成果」三段式申論題。解題必須貫穿「東協核心」這個樞紐概念,切忌將題目寫成流水帳式的東南亞現代史。
  • 第一層:界定概念。清楚闡釋何謂 ASEAN Centrality(為何需要以弱小國家集合體居中主導)。
  • 第二層:推展努力(機制建構)。分述東協如何透過制度化對話平台,將中、美、日等大國納入其設定的軌道中(政治安全與金融經貿雙軌並進)。
  • 第三層:實質成就(整合里程碑)。聚焦於 2015 年「東協共同體」成立,以及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 / 2020 年)正式簽署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突顯其制度性勝利。
  1. 理論與時空視角
  • 引入建構主義(規範傳播)或自由制度主義(多邊論壇降低交易成本)的視野,解釋東協小國何以能「小狗搖大尾巴」(the tail wagging the dog),平衡美中角力。
  • 鑑於本題為民國 109 年試題,RCEP 於該年 11 月 15 日正式完成簽署,正是東協展現區域經貿核心領導力最具指標性的歷史時刻,務必作為「成就」的核心論據。

選項分析

本題為國家考試四等申論題,非選擇題,故無個別選項對錯分析。閱卷評分重點與考卷層次評析如下:

  • 優等卷特徵(20~25 分):精準定義「東協核心」與「駕駛座」概念,條列東協主導建立的多邊論壇(ARF、APT、EAS、ADMM-Plus),並將努力與成就分開詳述;特別點出 2015 年東協共同體(ASEAN Community)與 2020 年 RCEP 簽署對東協核心地位的實踐驗證;文字結構工整、層次清晰。
  • 中等卷特徵(12~19 分):能寫出東協加一、東協加三、RCEP 等名詞,但缺乏對「東協核心」概念本質(如「東協方式」、大國平衡戰略、法制化背景)的學理界定,論述偏向單純的歷史回顧。
  • 劣等卷特徵(11 分以下):偏離題目核心,花費大量篇幅描寫美中貿易戰或單一國家歷史,未能聚焦東協在「東亞區域整合」中的推動角色。

解題技巧

  1. 答題結構黃金配比(以 4 頁試卷中作答 1 題約 1.5 頁計):
  • 前言:定義「東協核心」與其地緣政治背景(佔約 15% 篇幅)。
  • 本文第一部分:東協推動區域整合的「具體努力」(分政治安全、經濟金融機制說明,佔約 40% 篇幅)。
  • 本文第二部分:東協推展東亞區域整合的「主要成就」(分東協共同體、RCEP 與大國平衡論述,佔約 35% 篇幅)。
  • 結語:總結東協核心的價值與其當前面臨之內部挑戰(佔約 10% 篇幅)。
  1. 必備專有名詞對照矩陣:
  • 政治安全平台:東協區域論壇(ARF)、東亞峰會(EAS)、東協防長擴大會議(ADMM-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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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題25 分

請以美國為例,描述衰落霸權(declining hegemon)對崛起強權(rising power)的抗衡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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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國際關係理論中**「權力轉移理論」(Power Transition Theory)與結構現實主義的「抗衡戰略」(Balancing Strategy)**在當前國際現勢中的實踐。

  1. 衰落霸權與崛起強權的互動結構:
  • 霸權穩定論與權力轉移:奧根斯基(A. F. K. Organski)指出,當既有霸權國出現「相對實力衰落」(relative decline),而後起大國(如中國)快速崛起並尋求修正國際秩序時,體系陷入結構性緊張(即格雷厄姆·艾利森所稱之「修昔底德陷阱」)。
  • 相對衰落的意涵:霸權並非絕對國力崩潰,而是其在經濟、科技或軍事上的全球佔比縮小,主導秩序的邊際成本遞增。
  1. 抗衡戰略之分類(Kenneth Waltz 的結構現實主義定義):
  • 內部抗衡(Internal Balancing):動員國內資源、擴充軍備、促進關鍵科技研發、重振國內產業以維持絕對實力優勢。
  • 外部抗衡(External Balancing):透過雙邊同盟升級、結成多邊或小多邊安全網絡、戰略包夾與外交孤立以削弱對手的地緣影響力。
  • 地緣經濟圍堵(Geo-economic Containment):運用關稅壁壘、出口管制、關鍵供應鏈重組(脫鉤或去風險)限制對手的崛起動能。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理論引導、現實落地」之申論題型,切入方法應採取**「三段式實質論述法」**:

  1. 破題界定(前言):定義「衰落霸權」之脈絡——美國當前面臨的是相對霸權衰退而非崩潰;指出抗衡的目標在於延緩實力差距縮小、捍衛既有自由主義國際秩序。
  2. 主體展開(核心論點):以美國對中國的戰略競爭為實例,從內部強化、外部結盟、經濟與科技制裁、規範與體系維護四個向度,展現其立體的抗衡策略。
  3. 戰略限制與展望(結語):指出抗衡作為的侷限(如全球化依賴、盟邦利益不一致),點出當前美中博弈的本質是長期消耗性競逐。

此解題脈絡兼具學理高度與實務政策觀察,條理分明,符合閱卷委員在評閱「四等國際現勢概要」時所期待之體系化論述。


選項分析(申論論點正誤與盲點剖析)

本題為申論題,雖非選擇題,但考生在構思立論時常見以下典型盲點,作答時必須辨析釐清:

  • 盲點一:將霸權衰落寫成「絕對衰退」,忽視美國體制韌性(錯誤視角) 美國的「衰落」是相對於冷戰剛結束時「單極時刻」(unipolar moment)的絕對優勢而言;若論述為「美國即將瓦解或退出國際舞台」,則違背現實主義的假定。抗衡行動正說明美國仍擁有強大的同盟號召力與美元、科技霸權。
  • 盲點二:僅側重軍事圍堵,忽略經貿與科技戰的決定性角色(片面視角) 傳統現實主義強調軍備競賽,但當代霸權競爭的核心戰場在關鍵技術(半導體、AI、量子運算)與供應鏈主導權。若未論及「晶片禁令」、「外資審查」及「友岸外包」,作答將嚴重失真。
  • 盲點三:忽視盟友的「避險策略」(Hedging),將外部抗衡寫得過度順遂(過度簡化) 美國推動外部結盟時,盟邦(如法、德、東協國家)基於經貿利益常採取避險立場,美國並非一呼百應。論述中適度點出抗衡的阻力,能大幅拉開與一般考生的分數差距。

解題技巧

  1. 審題竅門:題目明確指示「以美國為例」,論述主軸即鎖定 2017 年後美國「國家安全戰略」(NSS)確立的「大國競爭」基調,對象則聚焦於中國(Rising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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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題25 分

請以 COVID-19 肆虐全球為例,說明全球合作應對非傳統安全所遭遇的困難與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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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為典型的國際政治與全球治理整合型申論題,命題核心聚焦於**「非傳統安全」(Non-Traditional Security, NTS)與「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在實務運作上的落差與整合。

  1. 非傳統安全(Non-Traditional Security): 相對於以軍事威脅、領土爭端、主權保衛為核心的「傳統安全」,非傳統安全涵蓋跨國新興傳染病(全球公衛安全)、氣候變遷、環境退化、跨國犯罪、恐怖主義、糧食與能源危機等。其核心特徵包括:
  • 跨國界性與擴散性:威脅不分國界,單一國家無法獨善其身,亦無法以傳統國防武力阻絕。
  • 行為體多元性:應對主體不再僅限於主權國家,國際組織(如 WHO)、跨國企業(如跨國藥廠)、非政府組織(NGO)及科學社群均扮演關鍵角色。
  • 不對稱性與外溢效應:公衛威脅能迅速外溢為全球經濟衰退、社會動盪與地緣政治對立。
  1. 全球治理與集體行動困境(Collective Action Dilemma): 全球公衛合作屬於「全球公共財」(Global Public Goods)的維護。在缺乏具強制力超國家政府(World Government)的國際無政府狀態下,合作極易面臨「搭便車」(Free-riding)、主權自利、資訊不對稱與零和博弈的阻礙。

解題方法

本題題型為四等考試申論題(佔分 25 分),評分重點在於論理邏輯、架構對稱性與實例論證能力。解題架構採「三段式破題法」:

  1. 前言(引言破題): 精準界定「非傳統安全」的意涵,並點出 COVID-19 具體反映出非傳統安全威脅具備跨國界、高外溢性之特質,進而帶出全球合作之必要性與現實挑戰。
  2. 本論(核心論述): 題目指令明確包含「困難」與「成就」兩大面向,版面配置務必嚴格對稱(各列 3 點為佳):
  • 遭遇之困難:從「地緣政治零和對抗」、「主權自利與物資搶奪(疫苗民族主義)」、「國際組織協調力與拘束力不足」等層次論述。
  • 達成之成就:從「全球科學與病毒基因序列即時共享」、「多邊分配機制(如 COVAX)之建立」、「跨國物資技術互助與規範建立」等層面切入。
  1. 結語(反思與展望): 總結非傳統安全對威斯特伐利亞主權體系的衝擊,強調國際社會須從「現實主義零和思維」轉向「制度性多邊治理」,建立具備實質監督力與早期預警之全球公衛安全網。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型,無選擇題選項。此處針對考生申論作答常見的論點盲點與論證偏差進行比對剖析:

常見作答盲點評分影響矯正與正確論點切入
通篇流水帳描述疫情<br>僅列舉全球確診數、口罩短缺、封城等生活經驗。缺乏學理支撐,得分落在及格邊緣。將生活經驗轉化為專業術語,如將口罩搶購提升為「戰略物資出口管制與供應鏈中斷」,將各國封城轉化為「邊境管制對全球化經濟之衝擊」。
偏廢單一面向<br>篇幅有八成都在批判世衛組織或個別國家隱匿,僅一兩句帶過合作成就。嚴重扣分(未依題目雙核心要求作答)。嚴格維持「困難」與「成就」配分比例 1:1,展現學術論證的客觀與平衡。
淪為政治批判或意識形態抒發<br>過度著墨於美中角力謾罵或單一政治人物之言行。失去國家考試客觀專業性。以「現實主義國家利益至上」、「大國權力博弈侵蝕多邊合作機制」等中性學術概念進行結構性剖析。

解題技巧

  1. 概念先行,骨架分明: 破題第一句切忌直奔疫情時事,必須先以「非傳統安全(Non-Traditional Security, NTS)」做學理定錨,向閱卷委員展現本科目(國際現勢與國際關係)的學科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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