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國安局特考三等 國際組(選試英文) 中國大陸研究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問習近平為何要在 2018 年 3 月舉行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藉由修憲廢除國家主席的任期限制?此對於中共未來的政治發展會帶來哪些影響?國際間如何看待此一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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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 法源依據與制度變更: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2018 年 3 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將原《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 79 條第 3 款「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正式廢除國家主席與副主席的連續任職限制。
- 中共權力結構「三位一體」體制: 中共最高領導人的權力基礎來自「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共中央軍委主席」及「國家主席」三職合一。在黨章中,總書記與軍委主席本就無明文任期上限,唯獨屬於國家機構層級的國家主席受憲法「兩屆十年」之限制。
- 威權體制政治制度化與個人集權: 鄧小平於 1980 年代推動「廢除領導職務終身制」,建立「集體領導」、「兩屆十年」、「隔代指定」與「七上八下」等不成文規範。廢除任期限制標誌著中共由「制度化集體威權」倒退回「個人集權威權主義」(Personalistic Dictatorship),引發權力繼承危機(Succession Dilemma)。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標準的「三段式綜合申論題」,題目包含三個具體問項,作答時須採「問答對應、多維度解析」的方式切入:
- 動機面向(為何修憲):不能僅從個人野心單一角度切入,應採用制度結構、政治安全與戰略願景多層次分析:
- 表面制度理由:實現黨、政、軍職位任期規範的「三位一體」統一性。
- 實質權力考量:鞏固反腐成果、防範政敵反撲,維持權力核心不可替代性。
- 國家發展戰略:對接「兩個一百年」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長期執政需要。
- 內部政治影響面向(對中共未來發展):運用政治學威權體制理論,分析制度化、接班機制、決策風險與政權韌性之變化。
- 外部國際視角面向(國際社會看法):結合美中戰略競爭、意識形態對抗與地緣政治穩定性,剖析西方民主陣營與國際社會的反應及轉向。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型,無選擇題選項。依國家考試閱卷標準,拆解各評分核心子項之作答重點與採分依據如下:
- 子項一:修憲廢除任期限制之成因
- 採分重點在於釐清憲法第 79 條修訂前後的條文差異,並精準指出「黨政軍職位任期不對稱」的制度藉口,同時深入剖析習近平推進大國治理、全面集中權力與排除潛在政敵挑戰的實質動機。
- 子項二:對中共未來政治發展之影響
- 採分重點在於評估中共體制制度化進程的逆轉。必須具體點出:鄧小平建立之集體領導名存實亡、缺乏法定接班人導致制度性繼承危機、缺乏制衡造成同溫層決策與政策僵化風險。
- 子項三:國際間之解讀與反應
- 採分重點在於點出國際社會對華認知的典範轉移。西方主流社會確認中共不可能走向和平演變與民主化,開啟美中戰略競爭白熱化、圍堵中共威權擴張的新格局。
解題技巧
- 破題精準:開門見山點出 2018 年修憲的法條條號(憲法第 79 條第 3 款)與實質核心,展現法政專業基礎。
第 二 題25 分
何謂「銳實力」(sharp power)?中共如何藉此推動對臺工作?國際間針對中共所謂「銳實力」產生哪些因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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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當代國際關係理論、中共對外戰略轉型及兩岸關係新興威脅。核心觀念包含:
- 「銳實力」(Sharp Power)的理論界定:源自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 NED)於 2017 年 12 月發布之報告《銳實力:崛起中的威權主義影響力》(Sharp Power: Rising Authoritarian Influence),由沃克(Christopher Walker)與路德維格(Jessica Ludwig)提出。
- 權力屬性的比較辨析:區分「硬實力」(Hard Power,軍事脅迫與經濟制裁)、「軟實力」(Soft Power,文化與價值的自發吸引力,Joseph Nye 提出)與「銳實力」(威權體制利用民主社會的開放性,採取刺入、穿透、審查、操縱資訊與分化社會的非對稱手段)。
- 中共對臺戰略體系:大統戰架構下的「三戰」(輿論戰、心理戰、法律戰)、基層滲透(「一代一線」、「三中一青」)、媒體併購與內容農場運作、認知作戰(Cognitive Warfare)。
- 民主防衛機制(Defensive Democracy)與反外國干預:西方國家對外國代理人、隱蔽性政治獻金、虛假訊息傳播與學術滲透的法制防衛與聯盟合作。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三段式申論題」(名詞定義 實例應用 國際防衛),解題應採取「結構化、層次化、標題化」的政治學分析路徑:
- 第一部分:概念界定。開門見山點出銳實力的提出背景(NED 報告)、核心定義與操作本質,並精確對比其與軟實力的相異之處(刺穿而非吸引、限制言論而非展現自由)。
- 第二部分:中共對臺工作之實踐。將理論對應至中共具體對臺政策,依「媒體與資訊網絡」、「基層與宗廟社會」、「學術與文教場域」、「經貿拉攏與心理施壓」等維度展開,展現對國安局實務關注領域的掌握。
- 第三部分:國際社會因應對策。歸納民主國家的具體作為,從「法制建立與法規審查」、「機構清理與意識形態防禦」、「關鍵投資與科技管制」、「跨國民主情報同盟」四個構面作答,並列舉各國具體政策法案以強化論據。
選項分析(申論題評分構面與配分解析)
本題為三等特考申論題(非測驗題),閱卷評分重點在於三大子問之邏輯銜接、專業術語精準度與例證具體性:
- 第一子問(何謂銳實力,占分約 25%):
- 評分基準:必須答出「威權國家」、「利用民主體制漏洞」、「穿透(pierce)、滲透(penetrate)、操縱(manipulate)、審查(censor)」等關鍵動詞。若誤將銳實力視為「具侵略性的軟實力」或單純的「硬實力施壓」,本段分數將大幅折損。
- 第二子問(中共對臺工作之推動,占分約 40%):
- 評分基準:必須切中臺灣在地受威脅情境,指出中共並非單純宣傳「中國模式」之美好,而是透過「假訊息」、「收買在地協力者」、「宮廟與基層統戰」製造臺灣內部社會對立。論述越具體、體系越完整,得分越高。
- 第三子問(國際因應對策,占分約 35%):
- 評分基準:須涵蓋立法層面與實務防制層面,特別是美、澳等國針對「外國干預」之法案及對「孔子學院」之清查處置,展現對國際現勢之敏感度。
解題技巧
- 名詞對比法:答題第一段切忌僅背誦定義,務必列出「軟實力 vs. 銳實力」的對比(前者依賴魅力與說服,後者依賴欺騙、操縱與強制性自我審查),迅速確立理論深度。
- 時間錨定規範:
- 本題命題於民國 107 年(2018 年)。解題焦點應錨定在 2017~2018 年國際與臺灣的法政情境(例如澳洲 2018 年通過之反外國干預法案、美國強化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執行)。
- 法規提示: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為準,臺灣尚未制定《反滲透法》;現行法已於民國 109 年(2020 年)正式施行《反滲透法》,考生作答本題歷史考題時,仍以 107 年時空之法制演進與民主防衛討論為主軸。
- 黃金答題格式:嚴格依題目三問分為「壹、貳、參」三大主標題,每大標題下設立 2~4 個具體子項目,標題直接點出論點,內文闡述推論,使閱卷委員能於 30 秒內掌握完整體系。
【答案】
壹、「銳實力」(Sharp Power)之理論意涵與特徵
「銳實力」一詞係由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 NED)於 2017 年 12 月發布之研究報告《銳實力:崛起中的威權主義影響力》中正式提出,主要用於界定中、俄等威權政權近年來對外擴張影響力的新型態手段。其核心意涵與特徵如下: 一、本質在於穿透與操縱: 銳實力並非軟實力(Soft Power)的自然延伸。約瑟夫·奈伊(Joseph Nye)界定的軟實力建立在文化、政治價值觀與對外政策的「吸引力」(attraction)與自願接受;
第 三 題50 分
請試述下列名詞之意涵:(每小題 10 分,共 50 分)
(一) 習近平思想
(二) 兩個一百年
(三) 臺灣旅行法
(四)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
(五) 亞洲基礎建設投資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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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屬於國安局特考《中國大陸研究》典型的「名詞解釋」申論題型,重點考核考生對中共黨政制度、戰略發展時程、美中台關係法規及中共對外經濟戰略之掌握程度:
- 習近平思想:考核中共指導思想之憲制位階(以民國 107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及中共十九大為準)與治國理政核心架構。
- 兩個一百年:考核中共長期現代化發展戰略之關鍵時程節點與「兩步走」階段性安排。
- 臺灣旅行法:考核美國對台法規體系之演進,特別是高層官方互動限制之鬆綁(以民國 107 年美國生效之法案為準)。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考核中共「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之憲制地位、統一戰線性質與三大職能。
- 亞洲基礎建設投資銀行:考核中國主導之多邊開發金融機構、其治理結構及其對既有國際金融秩序與「一帶一路」倡議之戰略意義。
解題方法
本題共 5 小題,每小題配分 10 分,總分 50 分。在考卷篇幅分配上,每小題建議作答行數為 10 至 12 行(約 150~200 字),並採用標準「三段式作答架構」精準得分:
- 第一層(定位與時點):清楚界定該名詞的法源、歷史脈絡、提出時點或法定地位。
- 第二層(核心要件與機制):具體列舉其核心內涵、職能或具體規範內容(點出關鍵專有名詞)。
- 第三層(戰略意涵或影響):深入評析其政治、戰略或地緣政治影響,作為拉開分數差距的關鍵。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名詞解釋題,非選擇題,故無單一選項之辨析。各子題評分與作答切入關鍵分析如下:
- (一) 習近平思想:切忌只寫口號。必須點出全稱「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並指明其在中共十九大載入黨章、民國 107 年載入憲法之憲制轉變,核心內容須提及「八個明確」與「十四個堅持」。
- (二) 兩個一百年:必須精確寫出兩個百年的「時間點」與「具體目標」(建黨百年建成小康社會;建國百年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並補充十九大提出的「兩步走」戰略安排。
- (三) 臺灣旅行法:必須明確指出此法為美國聯邦法律(Public Law 115-135)並於民國 107 年簽署生效;重點在於解除美台官方高層互訪自我設限,補強《臺灣關係法》。
- (四)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切忌將其誤認為「國家權力機關」或「立法機關」。關鍵在於界定為「愛國統一戰線組織」及中共領導之多黨合作制度載體,並精確寫出「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三大職能。
- (五) 亞洲基礎建設投資銀行:須點明其為中國主導之政府間多邊金融機構,總部設於北京,兼具「一帶一路融資平台」與「抗衡布列敦森林體系、爭奪制度性話語權」之雙重戰略意涵。
解題技巧
- 把握命題年份時空(民國 107 年 / 2018 年): 民國 107 年恰逢中共十九大後召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修憲,同時美國通過《臺灣旅行法》,兩者皆為當年的重大法政轉折點,答題時務必寫出 2017~2018 年的時事脈絡。
- 組織機構屬性切勿混淆: 嚴格區分「全國政協」(統一戰線協商機構)與「全國人大」(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在公職閱卷標準中,混淆政協性質屬於致命傷。
- 分點標號,條理分明: 每小題內部劃分「定義與由來」、「核心內容」、「戰略意涵」,善用列點,方便閱卷委員迅速擷取核心關鍵字。
【答案】
(一) 習近平思想
- 概念定位與法制地位: 全稱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為準,該思想於 2017 年中共十九大正式確立並寫入《中國共產黨章程》;隨後於 2018 年(民國 107 年)3 月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正式載入憲法序言,確立其為中共黨與中國大陸國家最高指導思想。
- 核心理論內涵:
- 歷史方位:宣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已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
- 核心架構:以「八個明確」(思想層面的本質規定與指導任務)與「十四個堅持」(實踐層面的治國理政基本方略)為骨幹。
- 政治與戰略意涵: 確立習近平在中共黨內的「核心」地位;對內強化「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之高度集權;對外則推動「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之中國夢」,揚棄傳統「韜光養晦」,轉向積極進取的「奮發有為」大國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