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高普考普通考試 建築工程 施工與估價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說明施工進度規劃中使用關鍵路徑法(CPM)之基本原理與應用方式,並說明其可改善哪些施工管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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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關鍵路徑法(Critical Path Method, CPM)是以施工工作項目及其先後關係建立網圖,計算各工作的最早、最遲時程與浮時,找出決定工程完工日期的關鍵路徑。關鍵路徑上的工作總浮時為零;任一關鍵工作延誤,在未採取調整措施時,將使工程完工日期等量延後。
CPM主要處理工作邏輯與工期,並可進一步結合資源配置、成本分析及進度管制。它不是單純將各工項工期相加,而是要辨識可平行施工的工作及其相依關係。
解題方法與應用方式
施工進度規劃可依下列步驟進行:
- 工作分解與估算工期:將工程拆分為可管理、可估算的工作項目,例如基礎、結構體、機電配管及裝修,並估算各工作所需時間。
- 建立工作邏輯:確認工作間的先後關係,例如基礎完成後才能進行結構體施工;可平行的工作則安排同時進行。常用網圖表示工作及其關係。
- 進行正推計算:由起點往終點推算各工作的最早開始時間(ES)與最早完成時間(EF)。工作完成時間為其開始時間加上工期;若有多項前置工作,須以前置工作中最晚完成者作為後續工作的最早開始時間。
- 進行逆推計算:由工程預定完工點往起點推算最遲開始時間(LS)與最遲完成時間(LF)。有多項後續工作時,須以後續工作中最早的最遲開始時間作為該工作的最遲完成時間。
- 計算浮時並辨識關鍵路徑:總浮時表示工作在不影響工程預定完工日期下可延誤的時間: 總浮時為零的工作構成關鍵路徑;若網圖有多條零浮時路徑,則有多條關鍵路徑。
- 據以編排及管制施工:將關鍵路徑工作列為重點管制項目,定期比較實際進度與基準進度。發生落後時,先檢視關鍵工作及其邏輯,再採取增加人力、設備或班次、調整施工順序、採平行作業或趕工等措施,並評估是否會形成新的關鍵路徑。
簡化示例:若工作 A(工期 4 日)完成後,工作 B(工期 6 日)與 C(工期 3 日)可平行施工,且兩者均完成後才能開始 D(工期 2 日),則 A→B→D 路徑長
第 二 題25 分
工程數量計算為預算編列之基礎,請說明常見混凝土工程與鋼筋工程數量計算之原則與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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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混凝土與鋼筋數量計算,都是依核定圖說、結構尺寸及施工規範,計算完成工程所需的設計數量,作為預算編列與工程計價的基礎。計算時應先確認計量單位、構件範圍及計量規則,再依構件分項計算並彙總,避免漏算、重複計算或把材料損耗混入設計數量。
本題是申論題,沒有選項。答題時宜分別說明混凝土與鋼筋的計算方式、扣除或納入原則,以及常見的圖說核對與計量陷阱。
混凝土工程數量計算
混凝土通常以體積計量,單位為立方公尺()。基本公式為:
計算尺寸原則上採圖說所示的構件淨尺寸,依樓層、構件種類及混凝土強度等級分別計算。
- **梁、柱、牆、版、基礎:**依各構件的長、寬、高或厚度計算。梁、柱、牆與版交接處,應先訂定一致的分界方式,避免交接體積重複計入或漏計。
- **牆、版開口:**依計量規則處理開口。應確認圖說或契約對開口扣除的規定;不得自行把所有小開口一概扣除或一概不扣。
- **構件分項:**不同強度等級或不同施工部位的混凝土應分開計算,例如不同樓層、不同構件或不同強度的混凝土,不宜合併成單一數量。
- **特殊混凝土構件:**如樁、筏基、坡道或斜版,應依圖說尺寸與該項目的計量規定計算;樁等構件如採設計理論尺寸計量,施工超挖、超灌等數量不應直接當成設計數量併入。
- **損耗與施工因素:**計算所得通常為設計幾何數量。拌和、運送、泵送及澆置損耗,應依預算編列規則另行考量,不應在各構件尺寸內任意加量。泵送、運搬或特殊澆置費用是否另列,依契約項目及計量規定辦理。
例如,長 、寬 、深 的梁,其幾何體積為:
若梁與柱或版交接,須再依採用的分界方式及計量規定檢核交接部分,不能把同一體積在不同構件中重複計算。
鋼筋工程數量計算
鋼筋通常按理論重量計量,單位為公斤()或公噸()。基本計算式為:
鋼筋總長度應依鋼筋施工圖或鋼筋表,逐種直徑、形狀、構件及支數計算;單位長度重量可依鋼筋表或規定資料查用。圓鋼筋常用近似式為:
第 三 題25 分
請說明都會區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之風險管理機制,並舉例說明此類工程可能面臨之重大風險與對應之處理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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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都會區建築工程的風險管理,是在施工前、施工中持續辨識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鄰房或公共設施損害、品質缺失、工期延誤及成本增加的事件,評估其發生可能性與後果,據以選擇控制措施,並透過監測、檢討及應變計畫降低風險。
都會區工地常見限制包括基地狹小、地下管線密集、鄰近既有建築與交通設施、施工人車混流,以及民眾活動頻繁。因此,施工風險管理不能只處理工地內部職安,也須把鄰房、管線、交通、環境及施工介面納入。
施工階段應由業主、設計、監造、承攬廠商及專業分包依契約分工合作;承攬廠商負責施工規劃與現場執行,監造與業主依權責審查、督導及查核。風險資訊須能傳達給實際執行者,並留存評估、核定、巡查、監測與改善紀錄。
涉及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者,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等規定辦理。
解題方法
作答可依「辨識風險 → 評估分級 → 規劃控制 → 執行監測 → 應變檢討」說明管理機制,再選擇都會區具代表性的風險,按「風險情境、可能後果、預防控制、監測及應變」逐項舉例。這樣能同時回答題目要求的管理制度與重大風險對策。
1. 建立風險清單並辨識危害
施工前蒐集設計圖說、地質及地下水資料、既有管線圖、鄰房現況、交通條件、周邊敏感設施與施工方法等資料;現場踏勘並與管線單位、鄰近使用者及相關管理機關確認。依施工階段與工項辨識危害,形成風險清單,例如連續壁施工、開挖支撐、塔吊吊掛、施工架搭設及混凝土澆置。
2. 評估風險並排序
按風險發生的可能性與後果嚴重程度評估,優先處理可能造成多人傷亡、鄰房重大損害、重要管線中斷或重大工期影響的風險。可用風險矩陣分級;常見概念為:
分級結果用來排序控制優先順序;它是管理工具,實際分級方式須依工程採用的評估表及管理程序辦理。
3. 擬定控制措施並落實責任
依風險性質安排工程與管理措施,包括調整施工順序或工法、設置安全設施、訂定作業程序、劃分警戒區、安排監測與巡檢、教育訓練及個人防護具。明確指定負責人、執行時點、檢查頻率、警戒值及通報對象,並將必要要求納入施工計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及相關分項計畫。
4. 監測、通報、應變及滾動檢討
施工中依計畫查核安全設施與施工品質,監測鄰房、地表沉陷、支撐軸力、地下水位及周邊管線等項目。監測數值達預警或行動值、現場條件改變,或發生異常事件時,應立即通報、停止相關危險作業、隔離現場並採取穩定措施;必要時疏散人員、通知管線或救災單位,完成原因調查與改善後再復工。施工方法或環境條件變更時,也須重新辨識與評估風險。
都會區重大風險與對應對策
| 重大風險 | 可能後果 | 主要處理對策 |
|---|---|---|
| 開挖、支撐或地下水控制失當 | 開挖面坍塌、鄰房沉陷或傾斜、地表塌陷、地下管線破損 | 施工前確認地質、水文、鄰房及管線資料;按核定分層開挖並及時完成支撐;妥善設置止水與降水措施,避免過度抽水造成地層沉陷; |
第 四 題25 分
請說明公開性的工程投標過程中「最有利標」與「最低標」之差異,並分析其對工程品質與履約風險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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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公開招標工程的兩種決標原則:**最低標以價格競爭為核心;最有利標則依招標文件所定標準,綜合評比投標內容與價格,選出整體最有利的廠商。**兩者都須先符合招標文件的基本要求,差別在於合格廠商之間如何決定得標者。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政府採購法》第 52 條規定,採購決標原則應載明於招標文件;最低標依訂有底價或未訂底價,分別以符合規定且在底價內,或標價合理且在預算數額內的最低標為得標廠商;最有利標則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政府採購法》第 56 條規定,最有利標須依招標文件所定評審標準,就技術、品質、功能、商業條款或價格等項目作序位或計數的綜合評選;未列入招標文件的項目,不得作為評選參考。
解題方法
可從「評選依據—決標方式—品質影響—履約風險」四個面向比較:
| 比較面向 | 最低標 | 最有利標 |
|---|---|---|
| 評選依據 | 先審查資格及投標文件是否符合招標文件,再比較價格 | 依預先公告的評審項目與配分,綜合評選各投標內容 |
| 決標原則 | 符合規定者中,取法定條件下的最低標 | 符合規定者中,依評選結果選出整體最有利者 |
| 價格角色 | 價格是主要決標依據 | 價格是綜合評選項目之一,也可依招標文件作為決標標準 |
| 較適用情形 | 工程需求、設計及施工規範明確,品質可由規範及履約管理有效控制 | 技術、施工方法、品質管理、工期或維護方案等差異會顯著影響採購效益的案件 |
最低標不是「不看品質」,而是先由資格條件、規格及契約要求設定合格門檻,再以價格決標;最有利標也不是任意挑選廠商,評選項目、標準及程序須事先訂定並依招標文件辦理。
對工程品質與履約風險的影響
最低標
**品質影響:**價格競爭有助於節省採購成本,但若招標文件的設計、材料、施工及驗收要求不完整,或履約查驗不足,過度壓低價格可能使廠商透過降低投入、壓縮工序或採用低價材料維持利潤,增加施工品質不穩定及後續維修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