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高普考普通考試 航海技術 航行設備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請比較磁羅經與電羅經之工作原理、主要誤差來源、校正或修正方法,並說明其航向資料對雷達、ARPA、ECDIS、AIS 及自動舵之影響。
若航行中電羅經發生失效或輸出異常,值班航行人員應如何確認航向並維持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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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要比較磁羅經與電羅經的指北原理、誤差與修正方式,並追蹤羅經航向資料送入船舶設備後的影響。作答時須分清「船首向」與「航跡向」:羅經提供船首向,GNSS通常提供對地航跡向;兩者受風、流及船舶漂移影響時不一定相同。
羅經常見方位換算關係為:
其中 為真方位、 為羅經方位、 為磁差(Variation,真北與磁北間的角差)、 為自差(Deviation,磁北與羅經磁北間的角差)。實務上須依東、西偏差的符號約定換算;常用口訣為「東差加、西差減」或以符號代入,避免混用。
解題方法
依序從「原理—誤差—修正—設備影響—故障應變」作答。磁羅經以地磁場定向,誤差重點是磁差與船上自差;電羅經以陀螺及地球自轉、重力等效應建立真北基準,誤差重點是緯度、航速與操船造成的誤差,以及儀器和傳輸系統故障。
一、工作原理比較
| 項目 | 磁羅經 | 電羅經 |
|---|---|---|
| 指北基準 | 磁針受地球磁場作用,指向磁北附近 | 電力驅動陀螺保持定向,利用地球自轉及重力控制,使陀螺軸穩定指向真北 |
| 航向基準 | 磁北,讀值為磁羅經航向 | 真北,讀值為電羅經航向 |
| 主要特性 | 結構簡單、無須外部電源,但受磁場干擾 | 可輸出航向訊號供導航設備使用,但須電源、啟動穩定時間及定期檢查 |
| 顯示與傳輸 | 通常在羅經盆直接讀取,另可加裝傳送裝置 | 主羅經可將航向傳至分羅經及其他設備 |
電羅經並非「直接感應真北」的磁性儀器;它是以陀螺的慣性定向特性及控制機構,取得真北方向。現代船舶也可能使用其他型式的真航向感測器或整合式航向系統,使用時應依設備型式及船上操作程序判讀。
二、主要誤差來源與校正、修正方法
磁羅經
主要誤差來源
- 磁差:地理真北與地磁北之間的角差,依船舶所在位置及年代變化。
- 自差:船上鋼料、電流、電氣設備及船體磁性造成的偏差,會隨船首向改變。
- 傾斜與操船誤差:船舶橫搖、縱搖、轉向及磁羅經安裝狀態可能影響讀值。
- 外部磁場干擾:如附近大型鋼鐵物件、電纜或新裝設備改變羅經周圍磁場。
校正與修正方法
- 依海圖或適用資料取得當地磁差,並按磁差年變化修正。
- 由合格人員以羅經校正程序調整羅經自差,使用磁棒、軟鐵球等校正器修正永久磁力及感應磁力影響。
- 編製並保存自差表;在不同羅經航向上比對真方位或已知方位,確認殘餘自差。
- 磁羅經及其周圍保持整潔,避免放置磁性物品或未經檢查的電氣設備;設備改裝或船體磁性改變後,應重新檢查。
電羅經
主要誤差來源
- 緯度誤差:地球自轉效應與陀螺控制關係隨緯度改變,未正確設定緯度會形成誤差。
- 航速誤差:船舶移動造成表觀偏差,須配合航速及航向修正。
- 加速度與操船誤差:轉向、變速、橫搖、縱搖等造成短時間的讀值偏移或不穩定。
- 儀器及傳輸誤差:陀螺、伺服系統、電源、分羅經、航向傳輸線或介面故障,可使輸出偏差、跳動、延遲或中斷。
- 安裝與校正誤差:主羅經與船首基準線未正確對準,會造成固定的航向偏差。
校正與修正方法
- 依製造商程序輸入正確緯度及航速,確認陀螺已穩定並完成必要的航向校正。
- 將電羅經與已知真方位、天體方位、岸標方位或可靠的獨立航向來源比對,檢查固定差值與變動誤差。
- 依船上程序調整航向對準(羅經差),記錄修正值及比較結果。
第 二 題20 分
請說明船舶以 ECDIS 作為主要海圖設備時,應具備之基本條件與備援安排。
若航行中發生船位輸入異常、ENC 無法顯示、畫面凍結、警報失效、主 ECDIS 當機或備用 ECDIS 無法使用等情形,值班航行人員應如何判斷風險並採取應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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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ECDIS 作為法定主要海圖設備時,如何符合海圖攜載規定,以及在單一設備或感測器故障時維持安全航行。核心原則是:ECDIS 必須符合性能標準、使用有效且最新的官方 ENC,並有足以接替其功能的獨立備援;值班人員則須即時辨識故障、核對船位與航行環境,必要時轉換備援並降低航行風險。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主要依據為《SOLAS》第五章第 18、19、27 條及 IMO ECDIS 性能標準。一般於 115 年以前安裝的 ECDIS,適用 IMO 決議 MSC.232(82);115 年起的新裝設備,於 115 至 117 年間可依 MSC.530(106)/Rev.1 或 MSC.232(82) 的性能標準。本文所列的攜載與備援原則適用於兩者。IHO 標準包括 ENC 資料與顯示相關規範;設備須維護至符合適用版本。
解題方法
可依「設備資格 → 備援條件 → 故障辨識 → 安全處置」作答:
- 先交代何種 ECDIS 才能作為法定海圖設備。
- 說明備援必須能接手主要 ECDIS 的功能,並支援本航程剩餘部分的安全航行。
- 將題目列出的狀況分成船位來源異常、海圖顯示異常、警報/主機故障與備援失效,再說明共通處置及個別應變。
故障發生時,不能只看系統畫面或警報。值班人員須用其他可用來源交叉核對船位、航向與航速,並依當時水深、離岸距離、交通密度、天候、航道限制及剩餘操船水域判斷風險。時間緊迫或船位可信度不足時,應優先採取降低航行風險的措施,並通知船長。
ECDIS 作為主要海圖設備的基本條件
- 設備經型式認可: ECDIS 須符合適用的 IMO 性能標準,並經認可測試;一般電子海圖系統(ECS)不能僅因具有電子海圖畫面就取代法定 ECDIS。
- 使用官方且最新的 ENC: 航程所需海圖須涵蓋全程,並完成最新海圖改正與航海通告更新。ENC 的比例尺、涵蓋範圍及顯示狀態須適合所在水域,不得把過期資料或非官方資料當作法定海圖依據。
- 符合適用的 IHO 標準: 設備的軟體及海圖顯示須能依適用標準正確呈現 ENC,並維持相容。
- 完成航次規劃與監控設定: 航路須經檢查,設定與船舶吃水及航行條件相符的安全等深線、偏航限制、危險物接近警報及航路關鍵點警報。值班人員仍須持續瞭望及使用其他助航設備交叉核對,不能把 ECDIS 警報視為航行安全的唯一保障。
- 供電與感測器正常: ECDIS 及其正常運作所需設備應有符合規定的供電安排;船位、航向、航速等輸入須可靠。可行時應有獨立的第二船位來源,並定期檢查其狀態與偏差。
備援安排
《SOLAS》第五章第 19 條要求:以電子方式全部或部分履行海圖功能時,須有備援安排,以便 ECDIS 故障後仍能履行航路規劃、海圖顯示及船位監控功能。IMO 性能標準也要求備援既能安全接手 ECDIS 功能,又能在故障後支援剩餘航程的安全航行。
常見安排有兩種:
- 第二套獨立 ECDIS: 應符合適用性能標準,具備航程所需海圖與航路資料,且電源與主要設備有適當獨立性;航行期間應確認備援設備可用、資料已更新,並依船上程序定期核對或同步航路資料。兩套設備若共用同一電源、感測器或資料來源,須評估共同故障造成的風險。
- 足量且最新的紙海圖: 紙海圖須涵蓋預定航程、適合航行水域,並已依最新航海通告改正;不能只攜帶少數港口圖,卻缺少故障時所需的沿岸或航路海圖。
備援並非設備清單上的形式項目。航前應確認其海圖、航路、供電、顯示及感測器輸入均可使用,並熟悉切換程序;若主要設備已故障,才開始尋找備援資料,可能來不及安全接手。
各種故障的判斷與應變
| 故障情形 | 風險判斷與處置 |
|---|---|
| 船位輸入異常 | 比對 ECDIS 船位與第二 GNSS、雷達岸標/雷達定位、目視方位、測深及航向航速資訊,確認是輸入中斷、感測器故障、資料延遲或基準不一致。切換至已核實的獨立船位來源,並以人工定位及推算船位交叉檢查; |
第 三 題20 分
請說明雷達目標交換或錯誤關聯之可能原因、其對避碰判斷之影響,以及值班航行人員應如何確認與採取避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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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雷達自動標繪儀(ARPA)或自動追蹤輔助設備(ATA)的「目標交換」(target swap),以及雷達追蹤資料錯誤關聯時,值班航行人員如何辨識並避免據此作出錯誤避碰決定。
目標交換是指:某一追蹤目標的後續雷達回波,錯誤地被系統配給另一個已追蹤目標,或配給未追蹤的回波。此時螢幕上的目標編號、航跡及運動資料,未必仍代表原來那艘船。ARPA 的相對運動向量、最近會遇距離(CPA)及抵達最近會遇點時間(TCPA),均須建立在正確且連續的回波追蹤之上。
避碰判斷須遵循《1972 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COLREG):
- 第 5 條:瞭望。 應以視覺、聽覺及適合當時情況的一切可用方法保持適當瞭望。
- 第 6 條:安全航速。 應考慮能見度、交通密度、雷達性能與限制、海況及操縱性能等因素。
- 第 7 條:碰撞危險。 應適當使用雷達,並以標繪或等效的系統觀察追蹤目標;不得依據不足資料,尤其不足的雷達資料,作成假設。
- 第 8 條:避免碰撞的行動。 避碰行動應及早、明確,並在安全情況下採取足以使他船易於察覺的措施。
本題涉及上述國際避碰規則,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作答依序交代三件事:交換成因、判斷影響、確認與避碰處置。核心原則是先懷疑並查證追蹤資料,再綜合雷達原始回波、人工標繪、目視瞭望及其他可靠資料判斷;不能只憑 ARPA 顯示的 CPA、TCPA 或目標向量採取行動。
一、目標交換或錯誤關聯的成因
- 目標接近或航跡交叉: 兩艘船的雷達回波相距很近,回波範圍重疊,系統難以持續辨認各自的回波歸屬。
- 回波品質不佳: 目標小、反射弱、受遮蔽,或受海浪、雨雪、雜波及干擾影響,回波位置不穩定。
- 目標機動或本船機動: 他船突然轉向、變速,或本船轉向、變速後,回波相對位置變化快速,追蹤器將回波配給錯誤航跡。
- 追蹤狀態不穩: 目標剛取得、追蹤尚未穩定,或目標曾短暫失蹤後重新出現,系統重新關聯時配錯回波。
- 雷達設定或感測器資料問題: 距離尺度、增益、海浪抑制、雨雪抑制設定不當,會使回波顯示品質變差;陀螺羅經、計程儀等輸入資料不準,也會影響目標運動資料的可信度。
二、對避碰判斷的影響
目標交換會造成追蹤資料不再對應原目標,使其方位、距離及運動向量錯誤,進而導致 CPA、TCPA 與會遇情勢判斷失真。值班人員可能因此:
- 誤認有碰撞危險,對錯誤目標採取不必要的操船;
- 漏判真正有碰撞危險的目標,或低估其危險程度;
第 四 題20 分
現代船舶之 ECDIS、ARPA、AIS、BNWAS、測深儀、GNSS、主機與操舵系統等設備,均可能產生聲光警報。
請說明航行設備警報之目的與種類,並分析警報過多、設定不當或值班航行人員長期忽視警報時,可能造成哪些航行風險?
值班航行人員應如何進行警報設定、確認、處置與交接,以避免警報疲乏影響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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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船舶駕駛台警報管理與航行安全。警報的功能是把設備偵測到的異常、危險或操作需求,及時提醒值班航行人員,使其確認狀況並採取適當行動。警報應協助值班判斷,不能取代瞭望、定位、避碰判斷及設備監控。
船舶警報可依性質概分為:
- 警告(Warning):提示需注意的偏差或趨勢,尚未達立即危險程度。
- 警報(Alarm):表示已發生或即將發生需迅速處置的異常或危險。
- 緊急警報(Emergency alarm):涉及人命、船舶或設備重大危害,須立即採取緊急行動。
- 狀態或提示訊息(Indication/Caution):提供設備狀態、操作需求或資訊,未必代表故障或危險。
各設備警報可能包括:ECDIS 的航線偏離、淺水或安全等深線警報;ARPA 的目標接近或碰撞風險警報;AIS 的目標或資料異常提示;BNWAS 的值班人員反應警報;測深儀的淺水警報;GNSS 的定位、訊號或完整性警報;主機及操舵系統的故障、失壓、失效或控制模式警報。各警報名稱及門檻依設備型號與船舶設定而異。
解題方法
本題不是要求逐一說明設備原理,而是從「警報的用途與分類—警報疲乏的成因與後果—值班人員的管理程序」依序作答。作答時要把警報視為安全管理的一環:門檻合理、訊息清楚、有人確認、處置完成且交接無遺漏。
警報過多或遭忽視的航行風險
警報數量過多、設定不當、重複或持續鳴響,會使值班人員逐漸習慣警報,形成警報疲乏,降低注意力與反應意願。值班人員可能把真正重要的警報當成一般背景聲,延遲確認或未採取行動。
主要風險如下:
- 延誤碰撞避讓:忽略 ARPA 接近警報或 ECDIS 航線偏離警報,未能及時查核目標動態、船位及避讓水域。
- 擱淺或觸礁:安全等深線、淺水或定位警報設定不合航行水域,或警報被長期消音,使船舶接近危險水域時未獲有效提醒。
- 船位判斷錯誤:GNSS 故障、訊號中斷或定位異常未被及時處理,導致航行人員依賴不可靠船位。
- 主機或操舵失效:未及時發現主機、舵機或控制系統異常,可能失去推進或操縱能力,增加碰撞、擱淺及失控漂航風險。
- 值班中斷或無人接替:BNWAS 警報未妥善處置,可能反映值班人員未能保持警覺,或未及時通知其他船員支援。
第 五 題20 分
請說明海事安全資訊(MSI)之主要內容、接收設備或系統,以及值班航行人員收到航行警告、氣象警報、搜救資訊或臨時管制資訊後,應如何判讀、標註、交接並反映於航行計畫與值班決策中?
若船舶長時間未能接收 MSI,可能造成何種航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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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海事安全資訊(Maritime Safety Information, MSI)的範圍、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GMDSS)的接收方式,以及值班航行人員如何把收到的資訊轉成可執行的航行安全措施。
依 IMO 決議 **A.705(17)《海事安全資訊發布》**及 A.706(17)《全球航行警告服務》,MSI 是向船舶發布的航行與氣象警告、氣象預報,以及其他緊急安全相關訊息。常見內容包括:
- 航行警告:航標失常、沉船或漂流物、海底工程、軍事演習、未測量水域、航道障礙等。
- 氣象警報與預報:強風、颱風、濃霧、海況惡化及其他影響航行的天氣與海象。
- 搜救資訊:遇險船舶、失蹤人員、搜救行動區域及相關協調資訊。
- 其他緊急安全訊息:例如海嘯、冰況、海盜威脅,或對船舶航行有直接影響的臨時管制資訊。
法規架構以《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SOLAS)第四章無線電通信、第五章航行安全,以及 IMO 決議 A.705(17)、A.706(17) 為主;GMDSS 中的 MSI 服務與接收設備要求,則見 SOLAS 第四章相關規定。本題涉及法規部分,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依「收到訊息 → 判讀適用性 → 標註位置與時間 → 通知交接 → 修正航行計畫 → 採取值班措施」作答。先說明 MSI 是什麼、如何接收,再按訊息的空間與時間條件說明如何落實到航行操作,最後交代漏收 MSI 的風險。
一、接收設備或系統
船舶依航區及 GMDSS 規定使用適當的 MSI 接收服務,主要包括:
- NAVTEX:在有國際 NAVTEX 服務的航區接收 MSI;國際服務以 518 kHz 英文播送為主,另有國家服務頻率。
- 衛星增強群呼(EGC):透過 SafetyNET 或 Iridium SafetyCast 等服務,向指定地理區域船舶播送 MSI 及搜救資訊。
- HF 窄頻直接印字電報(HF NBDP):於適用服務及航區接收 MSI。
- 其他官方來源:船舶可依程序以海岸電台、VTS 或主管機關通知補充確認;但不應把一般網路或非官方資訊當成唯一接收管道。
NAVTEX 與衛星 EGC 的播送範圍和內容不必然完全重複,因此值班人員應確認船舶設備、航區設定及接收服務符合整段航程需求,並留意設備故障或設定錯誤。
二、收到 MSI 後的處理程序
- 確認訊息內容與適用範圍 閱讀訊息類別、發報機構、發布時間、有效期間、地理位置或警告區域、危害內容及建議措施。確認訊息是否涉及本船目前位置、預定航線、備用航線或預計通過時間;不可只看標題便判定與本船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