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高普考普通考試 職業安全衛生 工業安全管理概要(包括應用統計)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中,危險及有害物的標示內容包含哪些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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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 5 條所定的容器標示內容。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容器上的標示,目的在讓作業勞工能辨識化學品危害,並知道應採取的防護措施。
解題方法
依第 5 條逐項列出標示要項,共六項:
- 危害圖式:依化學品危害分類標示相應的圖式。
- 名稱:化學品名稱。
- 危害成分:危害性化學品為混合物時,標示其中具物理性危害或健康危害的危害物質成分。
- 警示語:依危害程度標示適當警示語。
- 危害警告訊息:說明化學品的危害性質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第 二 題20 分
甲君每日 小時的工作時間內,各作業時段丙烯腈的作業時間及暴露濃度如下:
–:
–:
–:休息
–:
–:
丙烯腈作業時之時量平均濃度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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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丙烯腈作業的「時量平均濃度」,即依各作業時段的暴露濃度與時間加權計算平均值。休息時段未從事該作業,該時段的丙烯腈作業暴露時間不計入分母。
解題方法
甲君實際從事丙烯腈作業的時間為:
中午 – 為休息時間,不列入丙烯腈作業時間。代入各時段的濃度與作業時間:
第 三 題20 分
局限空間場所缺氧意外頻頻發生,請寫出進入該作業場所前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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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局限空間缺氧事故的進入前危害確認、空氣測定、通風、進入許可及救援準備。局限空間通常不是供勞工經常作業、進出受限制,且無法靠自然通風維持充分清淨空氣的空間;其危害不只缺氧,也可能包括中毒、感電、火災、爆炸、塌陷、被夾或被捲。
法規重點為《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9 條之 1 至第 29 條之 6,以及《缺氧症預防規則》。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已修正部分局限空間作業規定,作答仍依命題當年規定。缺氧空氣係指氧氣濃度未滿 的空氣。
解題方法
依「辨識危害 → 隔離與通風 → 測定確認 → 許可管制 → 人員防護與救援」的順序,列出進入前應完成的措施。作答時要把「進入前測定」與「進入後持續監測」一併交代,並說明發現危險時不得進入。
進入前注意事項
-
確認場所及作業危害 進入前辨識場所內可能有的缺氧、中毒、火災爆炸、感電、高低溫、塌陷、被夾或被捲等危害;據以訂定局限空間危害防止計畫,明定作業方法、管制程序、隔離措施、測定與通風方式、緊急應變措施及負責人員。
-
隔離能源及危害來源 關閉或隔離連接局限空間的管線、電能、機械及其他可能導入危害物或造成傷害的來源;必要時採上鎖、掛牌、加盲板等措施,防止誤啟動、誤送電或物質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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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風換氣 進入前先充分通風換氣,並確認通風設備適當且能有效運轉;作業期間仍須維持有效通風。不得以純氧通風,以免增加火災、爆炸危險。
-
測定空氣並確認安全 使用適當測定儀器,於進入前測定氧氣及作業相關危害物質濃度,例如硫化氫、可燃性氣體或蒸氣;測定應由專人辦理並記錄。氧氣濃度須達 以上,且危害物質濃度在安全範圍內,始可進入。作業期間應持續確認;
第 四 題20 分
臺灣的夏天很熱,如何測定熱作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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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測定熱作業環境,主要使用綜合溫度熱指數(Wet Bulb Globe Temperature,WBGT)評估熱危害。WBGT 綜合反映自然濕球溫度、黑球溫度與乾球溫度,能納入濕度、輻射熱及氣溫的影響;單看氣溫不足以判斷勞工承受的熱負荷。
本題涉及的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主要包括《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及《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依當年規定,該標準所定高溫作業場所應每三個月監測綜合溫度熱指數一次以上。現行法規已有修正,解題仍依命題當年規定說明。
解題方法:測量與計算
-
選定測定位置 在勞工工作時接近熱源的通常位置測定;若勞工會在不同工作區、休息區之間移動,應分別測定各處,並記錄勞工停留時間。測定應反映實際工作情形,不能只在遠離熱源或較涼爽處量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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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溫度因子 使用 WBGT 測定儀,或分別使用適當儀器測量:
- 自然濕球溫度 :球部包覆濕紗布,反映蒸發冷卻與環境濕度。
- 黑球溫度 :以黑色空心球內的溫度計測量,反映輻射熱及周遭熱環境。
- 乾球溫度 :一般氣溫測量;戶外有日曬時須納入計算。
- 依場所條件計算 WBGT 戶外有日曬時:
戶內或戶外無日曬時:
第 五 題20 分
製造工廠 名員工進行職業安全衛生教育成效測驗,分數如下:
、、、、、、、、、、、、、、、、、、、、
請寫出該組數據的中位數、眾數、平均數、極小值、極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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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描述統計中「中位數、眾數、平均數、極小值與極大值」的判定。資料已依分數由小到大排列,共 筆,無須再排序;本題不涉及法條。
解題方法
**中位數:**資料筆數 為奇數,中位數是第 筆:
第 筆分數為 ,所以中位數是 。
**眾數:**眾數是出現次數最多的數值。 共出現 次,其他分數出現次數均少於 次,因此眾數是 。
**平均數:**將 21 筆分數加總後除以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