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高普考普通考試 水土保持工程 植生工程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說明地被植物(understory plant)與草本植物(herbaceous plant)兩者有何異同之處?若各針對這兩者進行植生調查,所使用的調查與成果分析方法是否相同?不論相同與否,請說明其中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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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兩種植物分類角度的差異,以及調查對象不同時,如何選擇適當的植生調查與分析方法。
- 地被植物(understory plant):依植物在植群中的垂直位置或生態功能界定,指生長於林冠下方、接近地表的植物。地被植物可包括草本、蕨類、苔蘚、藤本、灌木,以及樹木幼苗等;實際範圍須依調查計畫所訂的高度或分類標準界定。
- 草本植物(herbaceous plant):依植物的生活型或莖部特性界定,指莖通常不具明顯木質化的植物。草本植物可生長在林下,也可生長在草原、河岸或其他開闊環境。
因此,兩者不是互斥的分類:林下的草本植物可同時屬於地被植物;但地被植物不全是草本植物,草本植物也不必然是地被植物。判斷時,地被植物看「生長位置」,草本植物看「植物性狀」。
解題方法
先確認調查對象是依植群位置界定,還是依生活型界定,再據此決定樣區範圍、記錄項目與成果分析。兩類調查常使用相似的樣方及覆蓋度方法,但調查名冊與記錄變項不必完全相同。
調查方法
兩者通常都可採用樣區內的植物調查,例如設置樣方或樣線,記錄植物種類及其數量、覆蓋度或出現情形。若調查重點是植群組成,常記錄各種植物的種類、覆蓋度及頻度;若須掌握植群結構,也會記錄高度、分層及生長狀態。
調查地被植物時,樣區須涵蓋所界定的地被範圍,並納入該範圍內的各種植物。例如調查森林地被時,除了草本植物,也可能記錄蕨類、苔蘚、藤本、低矮灌木及樹苗。若研究目的涉及森林更新,可進一步記錄木本幼苗的種類、株數或高度。
調查草本植物時,調查名冊以草本生活型為範圍,並依研究目的記錄其種類、覆蓋度、株數或出現頻率。若研究重點是草本群落,樣區尺寸與取樣密度會依草本群落的分布及研究尺度設定。
成果分析
兩者可使用相同的基本植群分析指標,例如:
- 頻度:某植物出現的樣區數占總調查樣區數的比例。
- 覆蓋度:植物地上部投影或覆蓋地表的程度,可用百分比或覆蓋等級表示。
- 密度:單位面積內個體數;對容易界定個體的植物較適用。
第 二 題25 分
試回答下列名詞之意涵:
(1) 樹冠截留(canopy interception)
(2) 光補償點(light compensation point)
(3) 團粒化劑(aggregating agent)
(4) 碳氮比()
(5) 假植(heelin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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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植生工程中的水文、植物生理、土壤改良、有機質分解與苗木栽植管理等基本名詞。作答時宜先掌握名詞定義,再補充其在植生工程中的作用或應用。
解題方法
依序從「降雨如何被植被攔留」、「植物利用光合作用的光量門檻」、「土壤團粒的形成與穩定」、「有機質分解時碳與氮的平衡」,以及「苗木等待栽植時的保護方式」說明。
(1) 樹冠截留(canopy interception)
降雨落到植被上時,部分雨水會附著、滯留在枝葉、樹幹等地上部表面,未立即到達地表,稱為樹冠截留。截留的水分可在降雨期間或雨後蒸發回大氣;未被截留的雨水則可能穿透樹冠形成穿透雨,或沿枝幹流至地面形成幹流。
樹冠截留會暫時減少到達地表的雨量並延緩降雨到達地面的時間,但其大小受植被種類、葉面積、樹冠結構、降雨強度與延時等因素影響。
(2) 光補償點(light compensation point)
光補償點是指植物在特定光照條件下,光合作用所固定的二氧化碳量,恰等於呼吸作用所釋放的二氧化碳量時的光照強度;以淨光合作用表示,即淨光合作用量為零。
低於光補償點時,呼吸作用消耗的有機物多於光合作用所製造者;高於光補償點時,植物才有淨有機物累積。不同植物及同一植物在不同生育階段的光補償點可有差異。
(3) 團粒化劑(aggregating agent)
團粒化劑是能促進土壤顆粒結合、形成或穩定土壤團粒的物質。常見的團粒化作用來自有機質、腐植質、根系分泌物及微生物黏質;工程或土壤改良上也可使用特定黏結材料,以改善土壤結構。
團粒結構有助於維持土壤孔隙,使土壤兼具較佳的通氣、入滲與保水能力,並降低表土沖蝕及結構崩解的風險。答題時應指出其「使土粒結合並穩定團粒」的功能,不宜將團粒化劑誤解為單純施肥材料。
(4) 碳氮比()
第 三 題25 分
植物通常能降低降雨所造成土壤沖蝕,但在某些狀況下,植物反而會增加土壤沖蝕。請說明植物如何降低與增加土壤沖蝕?並說明如何減緩植物所造成的土壤沖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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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植生對土壤沖蝕的雙向作用:植生通常能攔截雨滴、減緩地表逕流並增強土壤抗蝕性;但植物的冠層、莖幹與根系也可能讓水流集中,或在植被稀疏、衰敗等情況下增加土壤流失。作答時可依「地上部影響雨滴與水流、地下部影響土壤穩定、植被狀態影響防蝕效果」分段說明。
解題方法
先說明植物如何減蝕,再列出植物在特定條件下如何增蝕,最後依增蝕原因提出相對應的減緩措施。判斷重點在於:植生是否能讓雨滴與逕流的能量分散,以及土壤是否有足夠的地表覆蓋與根系支撐。
植物降低土壤沖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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攔截雨滴、減少雨滴打擊 葉片、枝條與地表枯落物可攔截降雨,降低雨滴直接撞擊裸露土面的能量,減少土粒飛濺與表土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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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緩逕流、增加入滲 植物莖葉與枯落物增加地表粗糙度,使逕流流速降低;根系與土壤孔隙有助於水分入滲,減少地表逕流量及其沖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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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系固土、提高土壤抗蝕性 根系纏結土粒,可增加土壤凝聚力與抗剪強度,降低沖蝕水流剝離土粒的能力。細密、淺層且橫向擴展的根系,尤其有助於保護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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攔截泥砂、促進沉積 植株莖葉可減緩含砂水流並攔截泥砂,使輸移中的土粒沉積,降低下游泥砂輸出。
植物增加土壤沖蝕的情況與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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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層穿透雨集中打擊 雨水在葉片匯集後滴落,滴水量較大且可能從較高處落下,造成局部雨滴打擊能量增加,形成冠下裸露斑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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莖流使水流集中 雨水沿枝幹流向地面,集中在植株基部,可能沖蝕根頸周圍土壤,形成局部沖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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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株排列或根系造成逕流集中 植株間距過大、排列方向不當,或林下植被稀疏時,逕流可能沿植株行列、根系通道或裸露地帶集中,增加局部流速及沖刷力。
第 四 題25 分
以播種法導入植生時,常會視情況修正種子的標準播種量。請說明哪些情況下需要透過增加播種量,達到預期植生覆蓋度;而哪些情況下可以減少播種量,達到節省種子材料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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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標準播種量是達到預期發芽株數與植生覆蓋度的基準值。實際施工時,種子可能因播種、發芽或幼苗建立過程中的損失而無法形成有效植被;反之,若種子容易萌發、施工分布均勻,或基地條件有利於植物生長,便可適度減量。
調整播種量的原則,是依「種子能否有效落在目標區、發芽並存活」判斷:預期損失較大時增加;發芽與生長條件較佳時減少。播種量修正是配合工法、植物特性與立地條件所作的設計,不宜只為節省材料而任意減量。
解題方法
可將修正情況分為兩類:
- 增加播種量:種子容易流失、施工損耗較大,或發芽與幼苗成活受到不利條件影響。
- 減少播種量:種子發芽、生長條件佳,或播種分布與種子利用效率較高。
作答時應分別從工法損失、基地條件、種子與植物特性、施工方式舉例,並說明其對覆蓋度或種子用量的影響。
增加播種量的情況
- 播種面積小或種子分布不易均勻:少量種子稍有偏差便會造成局部缺株,宜增加播種量以提高覆蓋機會。
- 種子易被沖蝕、風吹或滾落:如坡面撒播、陡坡播種,種子容易離開目標位置,應提高播種量補足流失。
- 施工方式容易造成播種損失:例如航空噴植時,種子可能被風吹至施工範圍外;應依預期損失酌量增加。
- 工法可能妨礙發芽:例如種子被覆蓋過深、基材條件不利,或工法造成發芽障礙時,應提高用量補償發芽率下降。
- 立地條件不良:如土壤貧瘠、礫石多、乾燥、坡面陡峭、沖蝕較強或其他不利發芽與幼苗存活的環境,宜增加播種量。
- 種子品質或發芽表現較差:純度、發芽率偏低,或種子休眠、發芽障礙較明顯時,應按有效種子比例調整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