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高普考普通考試 新聞(選試日文) 國際現勢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2026 年 2 月,美國與以色列對伊朗發動戰爭,伊朗隨後局部封鎖荷姆茲海峽(Strait of Hormuz)。請說明美、以兩國為何對伊朗發動攻擊?伊朗又為何封鎖荷姆茲海峽?而伊朗封鎖海峽之舉,將對世界經濟造成何種衝擊?請申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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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中東安全衝突如何透過能源運輸要道,擴大為全球經濟衝擊」。作答應分成三層:美國與以色列的攻擊理由、伊朗封鎖海峽的戰略目的,以及封鎖對能源與世界經濟的傳導效果。
荷姆茲海峽位於波斯灣與阿曼灣之間,是波斯灣產油國通往外海的重要海上出口通道。全球相當比例的海運原油、石油產品與液化天然氣須經此處運送,因此海峽通行一旦受阻,影響會從能源市場擴散到運輸、物價與經濟成長。
解題方法
依「攻擊方理由—受攻擊方反制—全球外溢效果」建立因果鏈。說明攻擊理由時,應區分美、以兩國的安全考量與政治目標;分析封鎖時,則說明其軍事、談判與經濟施壓功能;分析經濟衝擊時,按照能源供給、成本上升、物價與成長的順序推論。
海峽封鎖並不必然代表每一艘船都無法通行。題幹所稱「局部封鎖」,可理解為軍事威脅、攻擊風險或航運限制已使部分船舶停航、改道或延遲,造成運輸量下降與供應不確定。
一、美國與以色列攻擊伊朗的理由
**美國的理由與目標:**美國政府將攻擊定位為削弱伊朗對美國及區域安全的威脅,核心包括阻止伊朗取得核武能力、打擊飛彈與無人機等軍事能力,以及削弱伊朗支持的區域武裝組織。美方也將伊朗對美國人員、設施及盟友的威脅列為安全理由。從戰略角度看,美國希望藉軍事行動提高伊朗的成本,迫使其改變核政策及區域行為,並維持美國在中東的威懾力與盟友安全。
**以色列的理由與目標:**以色列將伊朗的核計畫、彈道飛彈與對區域武裝組織的支援,視為直接的國家安全威脅。伊朗若取得核武,可能改變區域力量平衡,增加以色列遭受攻擊或受核威脅的風險;伊朗支持的武裝組織也可能從多個方向對以色列施加軍事壓力。因此,以色列以預防性安全為由,主張削弱伊朗的核、飛彈及軍事能力。
兩國目標雖有重疊,但著重點不同:美國的考量包含區域秩序、盟友安全與自身戰略利益;以色列則將伊朗能力視為更直接的生存與國家安全威脅。對攻擊正當性,各方立場可能不同;考場作答宜清楚呈現兩國提出的安全理由,也應指出軍事打擊可能引發報復與區域戰爭擴大。
二、伊朗封鎖荷姆茲海峽的原因
**第一,報復與軍事反制。**美、以攻擊伊朗後,伊朗以海峽通行作為反制手段,增加攻擊方及其區域夥伴承受的代價,並對周邊國家與國際社會施加壓力。
**第二,運用地理優勢進行戰略威懾。**伊朗位於海峽北側,鄰近航道,能利用岸置武器、海上兵力與封鎖威脅影響航運安全。即使未完全阻斷航道,只要提高船舶遭攻擊的風險,也足以造成航運公司停航、改道或要求更高保險費。
第 二 題25 分
2025 年 11 月,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在國會答詢時表示,臺灣若發生武力衝突等緊急狀況,可能構成日本的「存立危機事態」。請試述此一說法的具體意涵為何?此言論對臺灣的安全與外交處境又具有何種意義?請申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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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日本「和平安全法制」中的「存立危機事態」、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法律門檻,以及臺海安全與日本外交政策之間的連動。
依日本《武力攻擊事態等及存立危機事態法》第 2 條第 4 款,「存立危機事態」是指:與日本關係密切的他國遭受武力攻擊,因而威脅日本的存立,並對日本國民的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的權利造成從根本上被顛覆的明確危險。
此一事態分類源自 2015 年日本和平安全法制。它使日本在嚴格條件下得以行使有限度的集體自衛權,突破過去僅能行使個別自衛權的解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作答可依「法律定義—適用門檻—實際影響—臺灣意義」逐層申論,並區分「被列入討論的可能情境」與「日本已決定介入」兩者。
一、適用門檻與法定效果
日本政府須依個別具體情況,綜合判斷事件是否符合存立危機事態。判斷時會考量攻擊國的意圖與能力、事件規模與方式,以及對日本安全、國民生命和基本權利的危險程度。臺灣發生衝突本身,不會自動使日本進入存立危機事態。
即使政府認定該事態成立,日本行使武力仍受「新三要件」限制:
- 與日本關係密切的他國遭受武力攻擊,且因此威脅日本存立、嚴重危及國民基本權利。
- 除行使武力外,沒有其他適當手段可以排除該危險。
- 武力行使限於必要最小程度。
日本原則上須經內閣決定並取得國會承認,再依相關法定程序採取措施。因此,存立危機事態代表集體自衛權可能被啟動的法律依據,不等於日本必然參戰,也不代表自衛隊可不受限制地使用武力。
二、高市早苗發言的具體意涵
高市在 2025 年 11 月 7 日日本眾議院預算委員會答詢時,指出臺灣有事若伴隨對方使用武力,可能構成存立危機事態;她並表示仍須依實際發生的個別具體情況,由日本政府綜合資訊判斷。她後續也重申這不改變日本政府既有立場。
因此,這項發言的具體意涵是:日本首相公開把臺海武力衝突納入可能適用集體自衛權的情境,顯示若臺海危機進一步危及日本安全,日本可能依法採取包括有限度武力在內的應對措施。它是具政策訊號的重要政治表態,但不是對臺灣提供正式軍事保證,也不是對任何特定情境預先作成法律認定。
對臺灣安全與外交處境的意義
一、強化嚇阻訊號,也提高危機升高風險
第 三 題25 分
世界銀行(World Bank)是當代最重要的國際金融機構之一。請說明世界銀行成立的背景,以及哪些成員國最具影響力?世界銀行如何協助開發中國家發展經濟、減少貧窮?又世界銀行常面臨哪些批評?請申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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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世界銀行的成立背景、治理權力分配、發展融資方式及其政策爭議。作答時要先釐清「世界銀行」的狹義與廣義用法:狹義的世界銀行由國際復興開發銀行(IBRD)與國際開發協會(IDA)組成;廣義的世界銀行集團另包括國際金融公司(IFC)、多邊投資保證機構(MIGA)及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
世界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IMF)同於布列敦森林會議後建立,但任務不同:世界銀行著重重建、長期發展融資及減貧;IMF主要維持國際貨幣與金融穩定。
二、成立背景與成員國影響力
(一)成立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歐洲與亞洲遭受嚴重破壞,各國急需長期資金重建交通、能源、工業及其他基礎設施。1944年,盟國在美國新罕布夏州布列敦森林召開國際貨幣金融會議,決定設立IBRD,並同步規劃IMF,以建立戰後國際經濟金融秩序。IBRD於1945年成立,初期以協助歐洲戰後重建為主;隨著歐洲重建需求逐漸由其他資金來源承擔,工作重心轉向開發中國家的長期發展與減貧。
(二)哪些成員國最具影響力
世界銀行採股權與表決權相連的治理方式,會員國認繳資本額會影響其表決權。因此,經濟規模大、出資額高的國家具有較大影響力。美國長期是最大股東,並在IBRD維持最大表決權;日本、中國、德國、法國及英國等亦是主要股東。以命題當年可參照的資料來看,2025年6月底IBRD前六大表決權國依序為美國、日本、中國、德國、法國與英國。
世界銀行由會員國組成的理事會及執行董事會進行治理;日常業務則由總裁與專業官僚體系負責。由於重大決策與資本及投票權相關,主要出資國在資金、政策方向與機構治理上較有影響力。
三、世界銀行如何促進發展與減貧
世界銀行的介入可從資金、政策知識、制度能力與民間投資四方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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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長期融資 IBRD主要向中等所得國及具信用條件的低所得國政府提供貸款、保證與政策建議;IDA則以低利或無息信用貸款及贈款,協助最貧窮國家投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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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公共建設與基本服務 融資可用於道路、供水、電力、衛生、教育、醫療及農業等建設,改善生產條件與民眾生活,並擴大偏遠地區取得公共服務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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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政策諮詢與技術協助 世界銀行透過研究、資料、專家諮詢與制度建設,協助政府改善財政管理、公共治理、教育與社會保障制度,提升發展計畫的規劃和執行能力。
第 四 題25 分
自 2024 年起,南非政府要求我國駐南非代表處遷離行政首都普利托利亞(Pretoria),並更名及調降層級;我國則宣布對輸往南非之半導體相關產品實施出口管制措施作為回應,南非政府隨後向我政府提出協商請求。請說明臺灣如何運用半導體作為外交談判的籌碼?臺灣半導體產業在全球供應鏈中具有哪些影響力?又,我國如何運用半導體產業優勢以提升國際影響力,並強化國家安全?請申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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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經濟外交」與「科技地緣政治」:國家如何運用具有戰略價值的產業,維護外交利益、建立國際合作關係,並增進國家安全。半導體既是民生與產業所需的關鍵投入,也是國家間相互依存、協商與競爭的戰略資源。
題幹涉及的事件有兩個階段:南非政府自2024年起要求我駐南非代表處遷離普利托利亞,並要求更名、調降層級;我方其後採取限制半導體相關產品輸往南非的措施,南非政府提出協商。申論時須分清楚「運用半導體優勢」與「直接以出口限制施壓」:前者包括合作、供應鏈連結與技術交流;後者則是外交談判中的反制工具,須有明確目的並審慎評估代價。
題目沒有要求計算,也沒有選項逐項判讀;法規部分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相關管制可從《貿易法》及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理等制度理解。
解題方法
依「談判籌碼—供應鏈影響力—國際影響與國家安全」三層作答。先交代半導體如何增加對方協商誘因,再說明臺灣在全球供應鏈的重要性,最後提出將產業優勢轉化為外交合作、韌性與安全能力的作法。這樣能直接回應題目三個問句,並兼顧機會與風險。
申論要點
一、臺灣如何運用半導體作為外交談判籌碼
半導體是數位經濟、人工智慧、通訊、交通、能源與國防產業的重要基礎。當一國企業或產業仰賴臺灣供應的晶片、製程技術或相關產品時,雙方即形成實質經濟相互依存。臺灣可運用這項相互依存,在外交爭議中提高對方忽視我方立場的成本,促使對方回到協商。
南非要求我方駐處遷出行政首都、並更名降級,涉及我方駐處地位、雙邊互動及國際空間。我方宣布對輸往南非的半導體相關產品實施出口管制,是將產業優勢轉化為具體的經貿政策訊號,顯示若對方片面改變雙邊安排,將須承受相應的經濟與產業影響。南非隨後提出協商,說明半導體供應關係確實能為外交談判增加槓桿。
但出口管制應作為有目標、可調整的外交工具,並須符合相關法規與國際貿易義務。實務上宜明確設定協商目標、適用範圍及檢討條件,避免管制擴大到一般民生需求,或造成我國企業失去市場、客戶轉向其他供應來源等副作用。談判中也可搭配市場准入、投資、人才培訓、技術合作與供應鏈安排,提供對方可執行的改善方案。
二、臺灣半導體產業在全球供應鏈中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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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程與晶圓代工地位關鍵:臺灣具備完整的晶圓代工能量,尤其在先進製程具有高度競爭力。全球科技公司廣泛依賴專業代工模式,臺灣晶片供應因此影響手機、個人電腦、伺服器、人工智慧加速器及高效能運算產品的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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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鏈聚落完整:臺灣的優勢不只在晶圓製造,也涵蓋IC設計、晶圓製造、封裝測試、材料、設備、零組件與專業服務。產業聚落集中使研發、試產、量產和客戶協作得以快速銜接,形成難以短期複製的效率與技術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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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多元產業與全球市場:半導體是電子產品和新興數位服務的核心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