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高普考高考二級 職業安全衛生 人因工程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作業場所人因性危害常借助檢核表或指引來進行評估與改善,但人因性危害的評估與改善並非僅能運用檢核表與指引。請舉一檢核表或指引為例,詳述說明該檢核表或指引在評估人因性危害的方式與效益?並請詳細說明當僅運用檢核表或指引來評估人因性危害時,周全性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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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在考「人因性危害評估工具的用途與限制」。檢核表或指引適合用於初步篩檢、危害辨識及改善追蹤,但不能取代對作業流程、實際暴露及勞工健康狀況的完整評估。
人因工程是使工作、工具、設備與環境符合人的能力、限制及需求。作業姿勢不良、過度施力、動作頻率過高、持續時間過長及休息不足等因素,可能造成工作相關肌肉骨骼傷病(WMSDs)。
**法規基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2 項要求雇主預防重複性作業等促發肌肉骨骼疾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4 條之 1要求雇主分析作業流程、確認人因性危害因子、選定並執行改善,以及評估改善成效。勞工人數達 100 人以上者,應參照主管機關指引訂定並執行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未滿 100 人者,得以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
解題方法:以「簡易人因工程檢核表」為例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指引》將簡易人因工程檢核表列為初步篩檢工具。作答時可依「檢核內容—評估流程—評估效益—適用界線」說明。
一、檢核內容
檢核表由評估者在工作現場觀察作業,逐項確認可能的危害因子,例如:
- **姿勢:**是否長時間彎腰、扭轉軀幹、抬高手臂、手腕偏斜或蹲跪。
- **施力:**是否需用力抓握、推拉、搬抬重物,或反覆施力。
- **重複性:**相同動作的頻率是否過高,是否長時間重複同一動作。
- **持續時間與休息:**不良姿勢或出力是否持續過久,工作與休息安排是否不足。
- **作業環境及工具:**工作台高度、工作空間、工具握柄或物料位置是否使勞工必須採取不利姿勢或額外施力。
檢核時應以實際作業為準,觀察作業不同階段與平常工作情形,並記錄工作站、作業內容、危害因子及勞工反映。發現問題後,再依危害程度安排改善與追蹤。
二、評估流程
- **選定作業與工作站:**盤點工作內容,優先檢視有肌肉骨骼不適反映、傷病紀錄或工作負荷較高的作業。
- **觀察並完成檢核:**記錄姿勢、施力、重複性、持續時間及休息情形,必要時詢問實際執行作業的勞工。
- **辨識危害並排定改善順序:**依症狀反映、暴露情形及危害嚴重程度,安排優先改善對象。
- **提出並執行改善:**可調整工作台高度、工具或物料位置,降低搬運負荷,重新安排工作方式、輪調或休息。
- **追蹤改善成效:**比較改善前後的工作姿勢、暴露情形及勞工不適反映;若改善不足,應再分析並修正措施。
三、評估效益
第 二 題25 分
近年來,科技發展進程快速,使得系統或產品在規劃設計階段之初即應妥善地考量人與系統或產品間互動的人因工程因素。請以作業現場常見的電動堆高機為例,就以下幾個步驟,包括:
⑴安全需求分析
⑵安全功能設計
⑶安全操作評估
詳細說明應考量之人因工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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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人因工程在系統生命週期中的安全設計:從設計初期辨識人、機器、作業與環境之間的風險,再將安全需求落實為設備與操作程序,最後以實際操作情境確認安全措施是否有效。基本原則是以人為中心、預防為主、人機相容,並以工程控制優先於單靠訓練或警告。
安全分析可採「作業分析—危害辨識—風險評估—安全需求—設計與驗證」的順序。風險可概念化為:
其中 為危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 為可能造成的傷害嚴重度;分析時也應考量暴露頻率、暴露時間及人員避開危害的可能性。此式用來協助排序風險,並非堆高機安全的法定計算公式。
法規面可參照《職業安全衛生法》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將堆高機操作安全、荷重限制、人員位置及作業管理等要求納入設計與評估。涉及法規者,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後續已有修正。
解題方法
以一部電動堆高機為例,先界定作業任務與使用情境,例如搬運貨物、堆疊貨架、通過狹窄走道、在人車混流區行駛及充電維護;再依題目指定的三個階段,分別說明要辨識哪些人的能力與限制、如何將風險轉成設計要求,以及如何驗證設計在實際作業中有效。
⑴ 安全需求分析
安全需求分析要回答:誰在何種情境下執行什麼任務,可能因哪些人因因素而發生事故?
- **使用者與能力差異:**盤點操作人員的身高、體型、視力、聽力、色覺、反應能力、經驗與訓練程度,也要考量疲勞、注意力下降及新手操作等情形。不能以單一「平均操作者」作為唯一設計對象。
- **作業任務與操作流程:**分析上車、啟動、行駛、轉彎、倒車、取放貨物、停車及充電等步驟,辨識操作者需要看的資訊、要操作的控制器,以及可能發生的誤操作或遺漏。
- **主要危害與人因失誤:**例如貨物或貨叉遮蔽視線、倒車時未察覺行人、轉彎速度過快或載重過高造成翻覆、誤判貨物重量或重心、控制器混淆、警示音被環境噪音掩蓋,以及狹窄走道造成視覺與操控負荷。
- **環境與組織條件:**確認地面平整度、坡度、照度、噪音、粉塵、通道寬度、貨架高度、人車動線、交通標示,以及輪班、工作節奏、維修管理等因素。電動堆高機也應納入電池充電與維護工作的人員安全需求。
- **訂定可檢核的安全需求:**將危害分析轉成明確要求,例如操作者能維持安全視野、重要控制器可清楚辨識、警示可被看見或聽見、載重與重心資訊易於取得、緊急停止或制動功能易於操作,並能防止未授權或不符合條件的操作。
⑵ 安全功能設計
安全功能設計要把前述需求落實為設備、介面、作業場所與程序的整體設計。
- **操作者姿勢與可及性:**座椅、踏板、方向盤及控制器應配合不同體型調整,使操作者能穩定坐姿、清楚觀察作業區並順暢操作;控制器應配置合理、標示清楚,避免外形或位置相近而造成混淆。
- **視野與資訊呈現:**改善門架、貨叉及車體對前方視線的遮擋,配置適當照明、後視鏡或其他輔助視覺設備。
第 三 題25 分
製造業現場,作業人員因常需整日採坐姿或站姿作業,故易造成下背與腿部疲勞。請從生物力學或工作生理學角度,詳細說明坐姿與站姿作業所適用的工作場合與可能的優缺點?若作業方式為坐姿作業,則座椅的設計應考量哪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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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工作姿勢對肌肉骨骼負荷、血液循環與工作能力的影響,以及座椅的人因設計原則。作答時應比較坐姿與站姿各自適合的工作特性、優缺點,再依作業需求說明座椅設計因素。
長時間維持同一姿勢,即使沒有明顯的搬運或用力,也會使部分肌肉持續收縮,形成靜態肌肉負荷。肌肉持續收縮會妨礙局部血液循環,使氧氣與養分供應不足、代謝物不易排除,因而加速疲勞。姿勢固定、工作面高度不合或缺少姿勢變換,也會增加下背與下肢不適。
本題屬人因工程與工作生理學題目,無須援引特定法條。
解題方法
可用「作業需求—姿勢負荷—適用場合—設計對策」的順序作答:
- 先比較坐姿、站姿對穩定性、施力、活動範圍及下肢負荷的影響。
- 再依作業精細度、作業範圍、施力大小、移動需求與工作面高度,判斷適用姿勢。
- 最後針對坐姿,從座椅尺寸、支撐、可調性、材料與作業配置提出設計考量。
答案不宜將坐姿或站姿說成絕對優越。實際選擇應配合作業需求,並以可調整工作站、姿勢變換及適當休息降低長時間固定姿勢的負擔。
坐姿作業:適用場合與優缺點
適用場合
坐姿適合工作範圍較小、需要穩定與精細操作,且不需頻繁走動或大幅度施力的工作,例如檢查、裝配、書寫、電腦操作及精密控制作業。若工作物與工具可置於手臂容易觸及的範圍,坐姿也有利於維持操作穩定。
優點
- 身體由座椅支撐,可減少下肢承受的體重負荷,降低腿部持續支撐身體所需的肌肉活動。
- 身體穩定,較適合精細操作或需要視覺、手部協調的工作。
- 相較長時間站立,可減少腳部、膝部及下肢的負重疲勞。
缺點
- 坐姿時髖部屈曲,若座椅、工作面或螢幕高度不合,容易出現軀幹前傾、腰背彎曲或頭頸前伸,增加下背與頸肩負荷。
- 長時間坐姿使髖部、膝部保持彎曲,腿部活動減少,會妨礙下肢血液回流,增加腿部疲勞與僵硬感。
- 若座椅前緣壓迫大腿、座面過高或腳部懸空,會增加大腿下方壓迫並使下肢不適。
- 坐姿不利於需要大力施作、伸手至遠處、頻繁移動或快速改變作業位置的工作。
站姿作業:適用場合與優缺點
適用場合
站姿適合需要較大作業範圍、頻繁移動、反覆取放物品或施力較大的工作,例如大型工件加工、搬取物料、操作需全身協調的設備,以及需在多個工作位置間移動的作業。站姿工作面應依工作內容設定適當高度,避免長時間彎腰或聳肩。
優點
- 作業人員可較自由地移動和轉換工作位置,適合範圍較大或需要走動的工作。
- 站姿較易運用全身施力,適合部分需較大力量或需使用體重輔助的作業。
- 身體不受座椅限制,取放較高或較遠處物品時較有活動空間。
缺點
第 四 題25 分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明訂,事業單位勞工人數達一百人以上者,雇主應依作業特性及風險,訂定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以避免勞工因姿勢不良、過度施力及作業頻率過高等原因,促發肌肉骨骼疾病。請詳細說明,雇主在訂定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時:
⑴應如何確認作業場所之人因性危害因子?
⑵應如何評估作業場所之人因性危害因子風險?
⑶應如何進行作業場所人因性危害因子改善(含簡易改善與進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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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與法規
本題考查依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的流程,從危害因子確認、風險評估,到分階段改善及成效追蹤,預防勞工因姿勢不良、過度施力、作業頻率過高等因素,促發肌肉骨骼疾病。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4 條之 1,雇主應分析作業流程、內容及動作,確認人因性危害因子,評估、選定並執行改善方法,評估改善成效,並作成執行紀錄留存三年。事業單位勞工人數達 100 人以上者,應依作業特性及風險,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相關指引訂定計畫並執行。
人因性危害因子可從下列面向檢視:
- **姿勢不良:**彎腰、扭轉、伸手過遠、手臂抬高、長時間維持固定姿勢。
- **過度施力:**搬運、提舉、推拉、握持或操作時用力過大。
- **高重複動作:**相同動作反覆進行,且缺乏足夠休息或工作變換。
- **振動與衝擊:**手工具或設備振動、反覆衝擊。
- **組織壓迫:**身體部位長時間受硬邊、工具或工作面壓迫。
⑴ 確認作業場所的人因性危害因子
確認危害時,應同時掌握勞工健康症狀與實際作業情形,避免只看設備或只依賴問卷。
- **分析作業流程、內容及動作:**盤點工作站與作業步驟,觀察實際工作狀況;記錄姿勢、動作、施力、頻率、持續時間、搬運物重量、工具及工作面配置等資料,並考量不同班別、作業方式及工作者差異。
- **蒐集肌肉骨骼症狀與傷病資料:**檢視既有健康、就醫、差勤及傷病通報資料,並詢問勞工疲勞、痠痛或不適部位。可採用肌肉骨骼症狀調查表,例如北歐肌肉骨骼症狀問卷(NMQ),主動調查全體勞工。
- **辨認優先關注個案與作業:**將確診傷病、通報疑似個案、經常就醫或索取痠痛藥劑、異常請假、缺工或離職等情形納入追蹤;問卷有症狀者也應列入後續評估。
- **核對作業危害:**將症狀及傷病資料與作業觀察結果相互比對,確認可能促發問題的姿勢、施力、重複頻率、振動、衝擊或組織壓迫等因子,並留下調查紀錄。
⑵ 評估作業場所的人因性危害因子風險
確認危害因子後,應針對有危害或疑似有危害的勞工、工作站或作業,依作業特性選擇合適的評估方法,評估暴露情形及危害程度。評估重點包括姿勢角度與持續時間、施力大小、動作頻率、搬運重量與距離、作業時間、休息情形及受影響的身體部位。
可依風險類型選用適當工具,例如:
- **簡易人因工程檢核表:**初步檢查常見姿勢、施力、重複動作、振動衝擊及組織壓迫問題。
- **NIOSH 抬舉公式:**評估雙手抬舉作業的下背負荷及抬舉風險。
- **KIM(LHC、PP)、REBA:**評估搬運、身體姿勢與作業負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