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高普考高考二級 經建行政(一般組) 公共經濟學(包括財政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對於政府債務是否會造成後代子孫負擔的議題上,經濟學家有許多不同的看法。請分別從 Lerner 傳統觀點、疊代模型(over-lapping generations model, OGM),以及新古典(neo-classical)經濟學的角度說明其結論之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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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財政學與公共經濟學中關於「公債世代負擔(Intergenerational Burden of Public Debt)」的經典爭辯。核心在於:政府以發行公債取代課稅來融通支出,是否會降低後代子孫的經濟福利?
評析此議題涉及以下關鍵理論定義與機制:
- 公債負擔的定義:指公共支出融通方式的改變,是否導致後代可支配的「實質資源總量(Real Resources)」減少,或使後代承擔額外的超額負擔(Deadweight Loss)。
- 實質資源移轉時點:政府取得資源進行公共建設或消費時,民間部門放棄資源的當下時點。
- 資本排擠效果(Crowding-Out Effect):公債是否替代了民間儲蓄中的實質資本形成,導致後代資本存量 下降。
- 跨代利他遺贈動機(Intergenerational Altruistic Bequest):當代與後代在家計跨期決策中是獨立決策個體,亦或構成無限期界的家族決策單位。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比較分析型申論題,切入方法與推導架構如下:
- 確立分析基準:明確區分「同代內部所得重分配」與「實質經濟資源跨代移轉」。
- 分項深入解析:針對題目指定的 Lerner 傳統觀點、疊代模型(OGM)、新古典經濟學觀點,逐一說明其基本假設、傳導路徑與最終結論。
- 提煉核心差異:從「內外債區分」、「資本存量變化」、「世代間連結假設」三大維度歸納三者的結論分歧。
選項分析
(註:本題為高普考申論題,依題旨針對三大經濟學派之理論架構進行逐一剖析與比較)
一、Lerner 傳統觀點(Lerner's Traditional View)
- 基本架構與假設: Abba P. Lerner(1948)以總體資源流動為核心,嚴格區分「內債(Internal Debt)」與「外債(External Debt)」,主張公債負擔應以實質資源消耗的時點來衡量。
- 內債之分析(無後代負擔):
- 發行當期:政府發行內債融通支出,是由「當代認購公債者」將可支配所得移轉給政府,當代民間消費或投資因而減少。因此,實質資源的犧牲完全發生在公債發行當代,由當代人承擔負擔。
- 未來還本付息期:政府向後代子孫課稅以償付公債本息,稅款是由後代「納稅人」移轉給同世代的「公債持有者(債券繼承人)」。此過程屬於同代內部的移轉性支付(Income Redistribution),即「我們欠自己的債(We owe it to ourselves)」。後代社會整體的實質可用資源總額並未減少,因此內債不會造成後代子孫整體的實質負擔。
- 外債之分析(有後代負擔): 若政府向外國舉債,當期使用的是外國資源,本國當代並未犧牲消費;未來償債時,本國後代必須向外國支付本息,導致實質商品與勞務輸出至國外,後代子孫可支配之總資源淨減少,故外債會造成後代子孫負擔。
二、疊代模型觀點(Overlapping Generations Model, OGM)
- 基本架構與假設: 以 Peter Diamond(1965)世代交疊模型為代表。假設經濟體由重疊存活兩期的世代組成:年輕期(工作、賺取工資 、儲蓄 )與老年期(退休、依靠前期儲蓄的本利和消費)。模型中無跨代利他遺贈動機,個人僅追求自身生命週期的效用極大化。
- 傳導機制(資本排擠):
- 當期年輕人的總儲蓄 原本全數用於累積實質資本(Physical Capital, )。
- 當政府發行公債 時,公債成為另一種價值儲存工具,進入年輕人的資產組合中,資產市場結清條件為:
- 若總儲蓄 未能等額增加,公債將直接排擠實質資本投資,使得留給下一期的每人實質資本存量下降:
- 結論(有後代負擔):
第 二 題25 分
進行「成本效益分析」(cost-benefit analysis)時通常使用以下三種方法:「淨現值法」(net present value, NPV)、「內在回收率」(internal rate of return, IRR),以及「效益成本比」(benefit-cost ratio, BCR)。請詳述此三種方法之進行方式及其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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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評估公共投資計畫進行「成本效益分析」(Cost-Benefit Analysis, CBA)時的三大動態評估指標:淨現值法(Net Present Value, NPV)、內在回收率(Internal Rate of Return, IRR) 與 效益成本比(Benefit-Cost Ratio, BCR)。
核心定義與公式如下: 設計畫年期為 , 為第 期的社會效益, 為第 期的社會成本, 為預先設定的社會折現率(Social Discount Rate)。
-
淨現值法(NPV):計畫在生命週期內各期淨效益()折現至基期的總和。
-
內在回收率(IRR):使計畫之淨現值恰好等於零時的折現率(以 表示)。
-
效益成本比(BCR):總效益折現值與總成本折現值之比率。
解題方法
本題為申論題,答題架構應先個別詳述三種方法之「進行方式(公式與決策準則)」及「優缺點」,最後進行整合性比較。
一、淨現值法(Net Present Value, NPV)
- 進行方式與決策準則:
- 先由政府或決策主管機關訂定合適之社會折現率 。
- 計算各期淨效益折現值並加總得出 。
- 單一/獨立計畫決策:若 ,表示計畫之社會總效益大於總成本,應予「接受」;反之若 ,則應「拒絕」。
- 互斥計畫決策:在所有 的方案中,選擇「 最大」者。
- 優點:
- 符合卡爾多-希克斯補償原則:直接衡量計畫為社會帶來的淨福利絕對增加額,目標在於追求社會經濟剩餘最大化。
- 具價值可加性(Value Additivity):不同獨立計畫的淨現值可直接相加(即 ),利於計畫組合評估。
- 完整考量貨幣時間價值:各期現金流量皆依客觀折現率貼現。
- 缺點:
- 極度仰賴折現率的決定:社會折現率的估計(如採用社會時間偏好率或資本社會機會成本)極具爭議,折現率微幅變動即可能逆轉評估結果。
- 忽略投資規模效率: 僅衡量絕對金額,無法反映每單位投入資本的相對產出效率。在面臨嚴格預算資本限額(Capital Rationing)時,無法單憑此指標達到預算配置最佳化。
二、內在回收率(Internal Rate of Return, IRR)
- 進行方式與決策準則:
- 令計畫之 ,透過數值逼近法求解方程式中的未知折現率 。
- 將求得之 與客觀要求的基準折現率(資金成本或社會折現率 )比較。
- 單一/獨立計畫決策:若 ,表示計畫之內部實質報酬率高於機會成本,應予「接受」;若 ,則應「拒絕」。
- 互斥計畫決策:直覺上選擇「 最高」者(但常引發排序錯誤)。
- 優點:
- 免除預先決定折現率的依賴:求解指標過程本身不需要預先給定社會折現率 。
- 概念直觀易懂:以「百分比報酬率()」呈現,對非專業的民意代表或公眾決策者而言,溝通直覺性高於金額絕對值。
- 缺點:
- 多重解或無實數解問題(Multiple IRRs):若計畫生命週期內淨現金流量之正負符號變動超過一次(非傳統型現金流量),依笛卡兒符號法則,方程式可能存在多重正實數解,甚至無實數解,導致決策無所適從。
- 不切實際的再投資報酬率假設: 隱含中間各期產生的淨效益能以 繼續再投資,但現實經濟中資金再投資之報酬率應為市場或社會機會成本 。
- 規模盲點與互斥計畫排序矛盾:忽略計畫投資規模差異(例如:投資 100 元賺 50 元,;投資 1,000 萬元賺 200 萬元,,盲從 將使社會錯失鉅額淨效益)。
第 三 題25 分
對多個商品課稅時的最適稅率 Ramsey 法則可以讓社會之無謂損失最低。請說明 Ramsey 法則之精神及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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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最適商品課稅理論」(Theory of Optimal Commodity Taxation)中的 Ramsey 法則(Ramsey Rule)。
- 問題背景(次佳理論,Second-Best Theory):政府需要籌措固定數額的財政收入 ,但在無法課徵不具扭曲性的一筆總額稅(Lump-sum tax)之前提下,必須對多種商品課徵從價稅或從量稅。商品課稅會扭曲價格機制,產生超額負擔(Excess Burden)或無謂損失(Deadweight Loss, DWL)。
- 極小化無謂損失之目標:政府之目標為選擇一組最適商品稅率組合,在達成預定稅收目標下,使全體社會的無謂損失總和降至最低(或極大化代表性個人的效用)。
- 核心公式與法規定義:
- 等比例縮減法則(Equi-proportional Reduction Rule): 各課稅財貨之「受補償需求量」(Compensated demand)應自課稅前水準依相同比例下降。
- 反彈性法則(Inverse Elasticity Rule,獨立財特例): 若商品間無交叉替代效果(),從價稅率與該商品自身的受補償需求價格彈性呈反比: 其中 為從價稅率, 為第 種財貨受補償需求之價格彈性絕對值。
解題方法
本題為理論申論題,作答應從「數學模型設定與推導」切入,再將數理結論轉化為「經濟精神」與「政策意涵」,層次分明地展開說明。
一、數理推導與基本設定
設社會由代表性消費者構成,消費 種商品 ,未課稅前之生產者價格固定為 (假定生產技術具規模報酬不變,供給彈性為無窮大)。 政府對各商品課徵從量稅 ,消費者面對之含稅價格為 。
利用 Harberger 近似公式,商品課稅引起的總無謂損失(DWL)可表為: 其中 為 Slutsky 替代矩陣之元素(具對稱性 )。
政府目標在給定稅收限制下極小化 DWL:
建立拉格朗日函數(Lagrangian):
對 微分求一階條件(FOC,假設稅率不高,忽略稅收式中稅率對數量的二階微量影響):
將左式除以 : 此即 Ramsey 法則(等比例縮減法則)。
二、Ramsey 法則之精神
- 邊際超額負擔均等化(Equal Marginal Excess Burden):
第 四 題25 分
政府可以使用「負所得稅制」(negative income tax)達到所得重分配的效果,請以圖型說明此制度的施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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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的核心在於探討所得重分配政策中的負所得稅制(Negative Income Tax, NIT)。該制度最早由經濟學家傅利曼(Milton Friedman)於 1962 年提出,旨在整合社會救助與所得稅體系,在提供低所得者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時,兼顧勞動供給的工作誘因。
1. 核心參數與定義
- 基本保障所得(Basic Guaranteed Income, ):當個人未賺取任何所得()時,政府無條件發放的最低生活補貼金額。
- 負所得稅率/福利扣減率(Tax Rate / Benefit Reduction Rate, ):每增加一單位稅前市場所得時,政府減少發放補貼的比率(或課徵稅額的比率),滿足 。
- 損益平衡所得(Break-even Income Level, ):政府補貼剛好減為零、且尚未繳納正所得稅的臨界所得水準。其公式為:
2. 核心公式
- 應納稅額()公式:
- 若 ,代表政府對個人的補貼額(負稅)為 。
- 若 ,代表不納稅亦不領取補貼。
- 若 ,代表個人應向政府繳納正所得稅。
- 稅後可支配所得()公式:
解題方法
說明負所得稅制的施行方式,最嚴謹且具說服力的切入點為**「稅前所得與可支配所得分析圖(45度線分析圖)」**,並搭配代數條件劃分施行區間。
步驟一:劃分三個實施區間
- 補貼區間(負所得稅階段,當 時):
- 由於稅前所得低於損益平衡點,依公式 ,政府向個人發放補貼 。
- 稅後可支配所得 。
- 當 時,個人可獲得全額基本保障所得 ;隨著個人自力更生賺取所得 ,補貼額以邊際稅率 逐幅遞減,但可支配所得仍隨 增加而上升(每賺 元可保留 元),避免傳統救濟金「多賺一元扣一元」導致的貧窮陷阱。
- 損益平衡點(臨界階段,當 時):
- 稅前所得剛好等於 。
- 此時 ,個人免繳稅款,政府亦不發放補貼。
- 稅後可支配所得等於稅前所得:。
- 課稅區間(正所得稅階段,當 時):
- 稅前所得高於損益平衡點,依公式 ,個人轉為正所得稅納稅義務人。
- 稅後可支配所得 。
- 政府自高所得者處徵收正稅,用以支應低所得者的負稅補貼,達成財富移轉與所得重分配。
步驟二:圖型繪製與說明
可支配所得 (Yd)
^
| / 45度線 (Yd = Y)
| /
| / 負所得稅線
| / Yd = B + (1-t)Y
| / /
| / /
| E / / 正稅區 (T > 0)
| ┌─*─────── (納稅 T = tY - B)
| / /│
| / / │
| / / │
| / / │
| 負稅補貼區 (T < 0) / / │
| (補貼 S = B - tY) / / │
| / / │
B |----------------------------* / │
| / │
| / │
| / │
+------------------------+--------------+-------------------> 稅前所得 (Y)
0 Yb = B/t
圖型特徵說明:
- 座標軸定義:橫軸為稅前市場所得(),縱軸為稅後可支配所得()。
- 45度參考線():表示未實施任何稅收與補貼時的基準線,線上的每一點代表稅後可支配所得等於稅前所得。
- 負所得稅線():
- 垂直截距:位於 點,代表零所得者享有 的基本生活保障。
- 斜率:斜率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