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高普考高考三級 環保技術 環境衛生學 考古題詳解

112 年・高普考・高考三級・環保技術
試題代碼 環境衛生學

第 一、 題25 分

國際癌症研究署(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將致癌物質分成哪幾大類?2013 年 IARC 將戶外空氣污染物歸為其中哪一類致癌物質?特別是空氣污染物中的哪一類?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環境毒物學與環境衛生學中核心的「環境致癌風險評估」機制,考點包含:

  1. 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致癌物分類體系:IARC 依據流行病學(人體證據)、實驗動物生物試驗(動物證據)以及致癌作用機轉(Mechanistic data)三大構面之證據充份程度進行分級。考生須掌握現行評級標準(IARC 於 2019 年修訂準則,現行為 4 大類)與各組定義。
  2. 空氣污染之致癌性評估(IARC Monograph 109):2013 年 10 月 IARC 正式發布第 109 卷評估報告,將「戶外環境空氣污染」(Outdoor air pollution)評定為對人體具明確致癌性的物質,並特別針對其主要物理化學組成進行個別獨立評定。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申論題,作答應採「綱舉目張、層次分明」之三段式架構:

  1. 第一部分:完整條列 IARC 致癌物分類:列出組別名稱、中英文全稱、各組認定準則(人體與動物證據之充分程度)。建議兼顧 2019 年修訂前後的變革(廢除原第 4 類),展現專業廣度。
  2. 第二部分:針對 2013 年戶外空氣污染物之評級明確作答:清楚寫出所屬類別(第 1 類 / Group 1),並簡述其主要誘發之癌症型態(肺癌、膀胱癌)。
  3. 第三部分:點出特定關鍵污染物成分:明確指出在戶外空氣污染的複雜混合物中,被單獨評估並同列為該類致癌物的「懸浮微粒(Particulate Matter, PM)」,特別是細懸浮微粒(PM2.5PM_{2.5})。

試題詳解

一、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之致癌物質分類

IARC 評估化學、物理、生物性因子及環境暴露源對人類致癌危害之強度,現行分類體系(依 2019 年修訂之 Preamble)共區分為以下 四大類:

  1. 第 1 類:對人類具致癌性(Group 1: Carcinogenic to humans)
  • 判定標準:有**充分的人體流行病學證據(Sufficient evidence)**顯示其對人類會致癌;或在人體證據有限(Limited evidence)的情況下,具有極充分的動物致癌性證據,且具備明確強烈的人體相關致癌機轉生物標記證據。
  • 常見實例:石棉、黃麴毒素、苯、吸菸、甲醛、戶外空氣污染。
  1. 第 2A 類:對人類極可能為致癌物(Group 2A: Probably carcinogenic to humans)
  • 判定標準:人體流行病學致癌證據有限(Limited evidence),但實驗動物致癌性證據充分(Sufficient evidence),且具有高度相關的致癌機制證據。
  • 常見實例:高溫油炸油煙、草甘膦(嘉磷塞)、DDT、日夜顛倒之輪班工作。
  1. 第 2B 類:對人類懷疑為致癌物/可能致癌(Group 2B: Possibly carcinogenic to humans)
  • 判定標準:人體致癌證據有限且動物證據亦未達充分;或者人體證據不足(Inadequate evidence),但動物致癌證據充分。
  • 常見實例:汽油引擎廢氣、鉛及其無機化合物、阿斯巴甜、極低頻磁場。
  1. 第 3 類:無法分類為對人類致癌(Group 3: Not classifiable as to its carcinogenicity to humans)
  • 判定標準:在人體試驗與動物實驗中,其致癌證據均不足(Inadequate evidence),或缺乏支持其致癌作用的機轉證據。本類不代表安全,僅代表科學證據尚未能做出致癌分類。
  • 常見實例:咖啡因、茶、靜態磁場、螢光燈照明。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二、 題25 分

根據我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毒性化學物質分成哪幾類?

斯德哥爾摩公約(Stockholm Convention)管制的化學物質大部分屬於哪一類毒性化學物質?此類毒性化學物質有哪些共同特性?民眾可經由哪些途徑暴露於此類化學物質?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民國 112 年 8 月 22 日改制為「環境部」,相關毒化物分類與管制架構維持一致。本題命題核心包含三大面向:

  1. 法規定義:《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 3 條對第一類至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之法定分類與定義要件。
  2. 國際環保公約與毒化物之對應:聯合國《斯德哥爾摩公約》(Stockholm Convention)列管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 POPs)在國內毒管法體系下的對應類別(主要為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
  3. 環境毒理與暴露評估:POPs 的四大典型環境行為與毒理特性(持久性、生物蓄積性、長程傳輸潛力、高毒性),以及人體環境健康風險評估之三大暴露途徑與特殊生物傳遞途徑。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法規+環境毒理學」綜合申論題。解題應依邏輯層次推進:

  1. 精準法條引述:一字不漏寫出第一類至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的法定名詞及核心認定要件(「不易分解/生物蓄積」、「慢性毒性」、「急性毒性」、「有危害之虞」)。
  2. 法規與國際公約銜接:指明斯德哥爾摩公約的核心管制對象為 POPs,並精準指出其於我國毒管法中對應為「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部分如戴奧辛、多氯聯苯亦同時兼列第二類,但根本歸類為第一類)。
  3. 毒理特性架構化演繹:切勿隨意散列,應緊扣國際公約 Annex D 的四大篩選準則(Persistence、Bioaccumulation、Long-range transport potential、Adverse effects)進行結構化說明。
  4. 暴露途徑層次分明:依環境健康風險評估標準路徑,區分「主要途徑(飲食)」、「次要途徑(吸入、皮膚接觸)」及「易感族群垂直傳遞(胎盤、母乳)」,展現環境衛生學之專業深度。

選項分析(申論題關鍵要點剖析)

本題為申論題型,無選擇題選項,各子題作答之得分關鍵與評分落點分析如下:

  • 子題一:毒性化學物質之法定分類
  • 得分關鍵:必須完整列出第一類至第四類,且法條關鍵字不可遺漏。
  • 要點剖析:第一類重在「不易分解、生物蓄積/濃縮/轉化」;第二類重在「慢毒性(致腫瘤、生殖毒性、畸胎、基因突變)」;第三類重在「急毒性(立即危害)」;第四類重在「預防性管理(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
  • 子題二:斯德哥爾摩公約管制品所屬類別
  • 得分關鍵:明確回答「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
  • 要點剖析:斯德哥爾摩公約全名為《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公約精神完全吻合我國第一類毒化物「不易分解、生物蓄積」之定義。
  • 子題三:此類毒性化學物質之共同特性
  • 得分關鍵:必須完整答出 POPs 的四大理化與環境特性,缺一不可。
  • 要點剖析:高持久性(環境半衰期長)、高生物蓄積與放大性(親脂性、高 log⁡Kow\log K_{ow})、長程環境傳輸能力(半揮發性、高山與極地之「全球蒸餾/蚱蜢效應」)、環境與生物高毒性(內分泌干擾、致癌性)。
  • 子題四:民眾暴露途徑
  • 得分關鍵:指出「飲食攝入」為最主要途徑(佔 90% 以上),並輔以吸入、皮膚接觸及母體垂直傳遞。
  • 要點剖析:考生若僅回答「呼吸、飲食、皮膚」三大基本途徑只能拿基本分;若能深入點出「攝食高脂肪動物性食品(肉、魚、蛋、奶)」、「粉塵吸入」及「經胎盤與母乳對嬰幼兒傳遞」,為取得高分之關鍵。

解題技巧

  1. 法規分類速記口訣:
  • 「一不(不易分解)、二慢(慢性毒性)、三急(急性毒性)、四疑(疑似有危害之虞)」。
  1. POPs 共同特性四字訣:
  • 「持(持久)、蓄(蓄積/放大)、傳(長程傳輸)、毒(高毒性)」。
  1. 答題加分亮點: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三、 題25 分

請說明何謂蟲媒傳染病(Vector-borne disease)?

請以登革熱為例,指出構成蟲媒傳染病傳播循環的四個要素,以及整合性病媒防治(又稱綜合防治)的原則。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屬於「環境衛生學」中「環境傳染病與病媒管制」的核心必考範疇,主要評量三大觀念:

  1. 蟲媒傳染病(Vector-borne disease)的病理與流行病學定義:釐清生物性媒介(Biological vector)與機械性媒介(Mechanical vector)之區隔。
  2. 傳染病傳播循環之四要素(Epidemiological Quadrad / Transmission Cycle):在傳統流行病學三角(病原體、宿主、環境)架構中,融入「病媒(Vector)」構成完整的四角傳播循環,並能扣合登革熱之生物學特徵(如血清型、斑蚊生活史、外在潛伏期等)精準說明。
  3. 整合性病媒防治(Integrated Vector Management, IVM / IPM)之原則: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準則,強調跳脫早期單純倚賴化學殺蟲劑的弊病,整合環境管理、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學防治、科學監測與社區參與等多重手段。

解題方法

申論題的作答架構須符合國家考試閱卷評分邏輯,採「階層式條列」進行系統性破題:

  • 第一部分(定義):先給予標準定義,並補充「生物性」與「機械性」病媒的致病機制差異,以展現專業廣度。
  • 第二部分(四要素):將「登革熱」具體套入傳播循環的四個節點——「病原體(Pathogen)」、「病媒(Vector)」、「宿主(Host)」、「環境(Environment)」,明確指出登革病毒的特性、斑蚊的媒介角色、人類的易感性,以及促進傳播的微氣候與容器環境。
  • 第三部分(IVM 原則):依循 WHO 之 IVM 架構,論述「環境管理優先」、「跨部會與社區動員」、「多元防治整合(物理/生物/化學)」、「科學實證與病媒監測」、「殺蟲劑合理使用與抗藥性管理」等核心原則,切中環境衛生管理的治理思維。

選項分析

本題為高考三級申論題,非選擇題。各子題評分佔比與得分關鍵如下:

  • 子題一(蟲媒傳染病定義,約佔 25%):關鍵在於寫出節肢動物扮演傳播媒介,且需精確區分病原體是否在病媒體內進行發育繁殖(生物性病媒)。
  • 子題二(傳播循環四要素,約佔 40%):不可僅寫空泛的四要素名稱,必須針對「登革熱」給出具體科學名詞,如「登革病毒(4種血清型)」、「埃及斑蚊與白線斑蚊」、「外在潛伏期(EIP)」、「易感人群與出血熱免疫反應」、「人工孳生源(積水容器)與都市環境」。
  • 子題三(整合性病媒防治原則,約佔 35%):得分關鍵在於呈現「層次感」,必須明確表達化學防治僅為輔助或緊急應變手段,環境管理(孳生源清除)才是根基,並結合法規精神與社區參與。

解題技巧

  1. 關鍵字精準植入:閱卷老師閱卷速度快,作答時務必將關鍵名詞(如:Aedes aegypti、外在潛伏期 EIP、登革出血熱 DHF、布氏指數 Breteau Index、巡倒清刷、環境管理)以粗體或括號英文標註。
  2. 避免泛泛而談:論述「四要素」時,切忌只畫四個框框寫「人、蚊、病毒、環境」了事,必須詳細交代各要素在登革熱傳播中的「相互交互作用」(如氣溫如何縮短外在潛伏期、雌蚊刺吸行為如何促成傳播)。
  3. 強調環境衛生觀點:本科目為「環境衛生學」,在回答 IVM 原則時,環境工程與公衛管理的措施(消除死水、改善供水排汙、阻隔設施)應置於化學噴藥之前,方能彰顯環境安全科目的核心價值。

【答案】

一、蟲媒傳染病(Vector-borne disease)之定義

  1. 基本定義: 指病原體(如病毒、細菌、原蟲或寄生蠕蟲)藉由吸血節肢動物(如蚊、蚤、蜱、蟎、白蛉等媒介昆蟲,即病媒 Vector)作為傳播中介,直接叮咬或機械性接觸,進而侵入易感脊椎動物(包括人類)體內所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2. 傳播機制分類:
  • 生物性傳播(Biological transmission):病原體在媒介昆蟲體內必須經歷繁衍(Multiplication)、發育(Development)或生活史週期循環變化,經過一段「外在潛伏期」後媒介昆蟲才具備傳染力(如登革熱、瘧疾、日本腦炎)。
  • 機械性傳播(Mechanical transmission):媒介昆蟲僅作為病原體的被動運送載具,病原體在其體表或消化道內無生活史轉變或增殖過程(如蒼蠅、蟑螂腳部附著霍亂弧菌或痢疾桿菌污染食物)。

二、以登革熱為例說明蟲媒傳染病傳播循環之四要素

登革熱(Dengue fever)之傳播循環由以下四個相互作用之要素共同構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四、 題25 分

欲降低工作場所中勞工暴露於職業性危害因子,美國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NIOSH)提出控制等級(Hierarchy of Control)的建議。

請依該危害控制等級之順序,分別說明其內涵,並各舉一例說明之。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職業衛生與環境衛生學之暴露風險控制策略,核心考點為美國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NIOSH)所確立之危害控制等級(Hierarchy of Controls)。

在環境衛生與工業衛生學中,控制暴露危害之介入點依序為:源頭(Source) →\rightarrow 傳播路徑(Path) →\rightarrow 感受受體(Receiver)。NIOSH 控制等級依據「控制措施的內在可靠度」與「消除危害的有效性」,將控制手段由最有效至最不有效排序為五個階層:

  1. 消除(Elimination):源頭控制(物理性移除危害)。
  2. 取代(Substitution):源頭控制(降低危害本質)。
  3. 工程控制(Engineering Controls):傳播路徑控制(隔離人員與危害,不依賴人為行為)。
  4. 行政管理(Administrative Controls):受體與作業流程控制(改變工作方式與排程,依賴人為遵從)。
  5. 個人防護裝備(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PPE):受體最後防線(阻隔侵入管道,高度依賴個人配合與適當防護)。

此原則亦對應我國《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第 297-1 條等規定中,雇主防止勞工暴露於化學有害物時應優先採取工程控制、次為行政管理、最後輔以防護具之法制精神。


解題方法

  1. 嚴格遵循有效性順序:作答必須自「最有效(Most Effective)」依序寫至「最不有效(Least Effective)」,順序若顛倒或錯置將直接扣分。
  2. 三段式內涵論述:針對每一層級,均需精準闡述:
  • 控制作用機制(作用於源頭、路徑或受體)。
  • 可靠度特質(本質安全程度、是否依賴勞工自律與管理督導)。
  • 化學安全/環境衛生實例(緊扣化學性危害因子,避免過於籠統之生活例證)。
  1. 對比層級間本質差異:點出前兩者屬「本質安全設計(Inherent Safety)」,第三者為「被動隔離」,後兩者則高度受限於「人為行為與管理變數」。

選項分析

本題為高考三級申論題,非選擇題。針對評分盲點與概念混淆進行對照解析:

  • 「消除」與「取代」之辨析:
  • 消除係將危害因子完全從製程中剔除,不引入任何化學替代品(例如改用物理加工);若改用另一種低毒性化學品,則屬於「取代」,不得混為一談。
  • 「工程控制」與「行政管理」之界限:
  • 工程控制著重於「硬體設施與隔離技術」(如局部排氣裝置、密閉系統),只要設備運轉即能產生防護作用;行政管理則是「人與制度的管理」(如輪班、SOP、危害標示、教育訓練),兩者不可混淆。
  • 「個人防護裝備(PPE)」之地位定位:
  • PPE 並未減少環境中的有害物濃度,僅在受體表面提供屏障,且存在洩漏、破損、佩戴不適導致遵從性低等風險,故在階層中列為「最後手段(Last Line of Defense)」,不可作為主要預防策略。

解題技巧

  1. 記憶口訣:
  • 英文首字母:E→S→E→A→PE \rightarrow S \rightarrow E \rightarrow A \rightarrow P(Elimination →\rightarrow Substitution →\rightarrow Engineering controls →\rightarrow Administrative controls →\rightarrow PPE)。
  • 中文關鍵字:消、取、工、行、護。
  1. 實例選取技巧: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其他考古題